2014 年 1 月 12 日出台的證監會《關於加強新股發行監管的措施》都對新股發行做了哪些實質改進?

證監會公告[2014]4號

這些改進是否能實質上解決奧賽康 IPO 被叫停是怎麼回事?所提及的問題。


謝邀。

如@tonyxie所說,沒有任何改進,但增加了證監會隨時叫停發行市盈率高的發行的許可權。

具體來看:

(一)「中國證監會將對發行人的詢價、路演過程進行抽查,....."沒啥變化,12月的發行新政策要求都那麼透明了,沒有幾個敢作假。

(二)」如擬定的發行價格(或發行價格區間上限)對應的市盈率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在網上申購前三周內連續發布投資風險特別公告(以下簡稱風險公告),每周至少發布一次。」增加一道公告程序,別指望這能降低發行市盈率,對於懂的人來說公告不公告,我都會衡量是不是風險,對於部分網上申購的人(包括很大一部分準備在發行當天接盤的人)來說,很多連招股說明書都沒看過,那就無所謂風險不風險,公告不公告!

(三)「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證券業協會將對網下報價投資者的報價過程進行抽查。發現網下報價投資者不具備定價能力,或沒有嚴格履行報價評估和決策程序、未能審慎報價的,中國證券業協會應將其列入黑名單並定期公布,禁止參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網下詢價。主承銷商允許不符合其事先公布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參與詢價和配售的,中國證監會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這條最狠!什麼叫不具備報價能力?證監會說了算!什麼叫沒有嚴格履行報價評估和決策程序,證監會說了算!什麼叫未能審慎報價的,證監會說了算!這條的警示作用還是比較明顯的,每個投資者報價的時候得掂量著來哦,被盯上就不好啦!

因此,這條賦予了證監會隨時叫停發行市盈率高的發行的許可權。再不用像奧賽康公告的那麼扭扭捏捏,直接就是」由於證監會認定某某、某某不具備定價能力,某某、某某未能審慎報價,因此責令本公司暫停發行!「

其實,這條和12月的報價機制一樣就是歷史的倒退,主要的目的就是保護那群寵壞了的投機性股民。現在發行公告這麼透明,如果某個機構投資者報價高,比如某公募基金,作為一個股民首先是不購買這個公募基金,同時若認為他們報價不合理,弄的定價很高,請耐心等待這個股票跌到你的心理價位(當然是經過認真分析的,至少招股書得看一下吧),老是想靠行政手段來控制發行價,什麼去掉最高的,各種平均,這是沒有用的,最關鍵是教育廣大股民具有風險自擔、盈虧自負的意識,覺得價格高請不要買,不能跌了就去找政府!


規則越複雜,漏洞越多。這並不像是亡羊補牢,倒像是惱羞成怒。

資本市場要的是願賭服輸,願賭服輸的範疇不僅需要包括中小投資者也要包括發行人:願意冒險造假上市,也要承擔傾家蕩產處罰的覺悟;要包括機構投資者,別把別人託付給你的錢不當錢;最後還要加上監管部門,自己定了規矩不能朝令夕改。否則只會離市場化越來越遠,股民變成炒股暴民,只會把自己的投資失敗歸咎於證監會,永無寧日。

年前的一系列舉措,本來有著不錯的市場化改革方向,但是遇到某公司這樣一點面子都不給證監會,著實無趣。


沒有實質性改進。

就是跟市場說,你們別亂搞亂報價,亂搞讓你禁入。

根據奧賽康IPO被叫停中的回答,這是希望加快博弈平衡的過程。不然中間太刺激了,領導怕被大領導罵……

純個人瞎扯,勿當真。


推薦閱讀:

如何認定上市公司的關聯方?
2017 年國內市場的 IPO 否決率為什麼激增?以後會成為常態嗎?
國外大學為什麼要投資中國 A 股?其作為投資人有何特點?
2014 年 3 月 21 日證監會發布的《證券發行與承銷》修改意見都有哪些實質性的改變?

TAG:首次公開募股IPO | 中國證監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