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怎麼學?

可能作為一個初學者我真的所知甚少,但我覺得就司考而言,刑訴真的是噁心到家的東西,最讓人崩潰的是,沒有一個人說刑訴難,都說訴訟法作為程序法好拿分,背出來就能做對題,我真想說到底哪點好拿分???要按這個標準是不是字典最好學?!?!背下來就行了?!問題是刑訴的制度簡直特么的一點邏輯都沒有,還那麼繁雜瑣碎,瑣碎至極!各種主體各種期日,到底哪點,有哪怕哪一點比民法刑法這樣的實體法好學??行政法都比刑訴學起來輕鬆。尤其檢察院法院愛出司法解釋,越出越瑣碎,今年多了八百多條解釋,一點都不愛用法理,就希望把所有的每一種情況都用法條規定下來,我真想罵娘這樣的部門法好學在哪裡???每次懷著無比崇敬無比謙卑的心情去學刑訴,每一次都會學到氣急敗壞,轉頭想想程序法又是必不可少的,是正義的保障,每次想到這我覺得太絕望了。


樓主的感覺其實是不錯的。

刑事訴訟法屬於刑法的衍生品。沒有刑事訴訟法刑法依然可以用,只是這是偏向於惡法。但是若只有刑事訴訟法沒有刑法則刑訴變成一張空紙。因此刑訴法來源於刑法。

中國刑法本身表面上具有邏輯性,但窺探之中便發現,不中不洋比較混亂,想表現先進性卻處處透著專制的思想。

民商事法律很多都是直接抄襲法國、德國、日本及台灣的法律,雖說不一定在中國完全適用但各個部門法內部還是非常有條理的。

刑法基本上屬於中國自己創造出來的法律,它體系的混亂自然影響到刑訴法。刑訴法想修改可又被落後的刑法所制約。學起來真的很痛苦。

同情樓主!


無他,唯手熟爾。

當年本科複習期末考試,為了背書,一天強行喝大量咖啡刺激大腦,心跳加速過快差點送醫院


關於刑事訴訟法怎麼複習,我非常同意「騎車青年」的觀點,刑事訴訟法就是國家公權力與個人私權利博弈的結果。任何一個法條都是為了既能使國家司法機關有效地查明犯罪、懲罰犯罪,又能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訴訟參與人的合法權益不至於遭到國家的非法侵犯。新《刑事訴訟法》總則中加入了「尊重與保障人權」條款,更是將整部法律的基調朝「人權保障」的方向大力推進。所以,把握了這個「權力與權利博弈」的主線,就能更好地理解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了。

不過這樣似乎有點抽象。作為司法考試來說,我個人的經驗:一是聽司考培訓錄音。找准幾個厲害的司法考試培訓老師,到網上搜他們的培訓視頻或錄音(真的不用親自去上課,太費錢費時間,好多熱心網友會上傳嗒,姐我當年就是這麼混過來的),認真地聽一遍錄音,做好筆記。筆記是今後複習的線索和重點。二是看法條。一遍一遍地過。每條法條之後都有對應的司法解釋。除了《刑事訴訟法》本身以外,刑訴法方面關注高法解釋、高檢規則、公安部規定基本就夠了。三是做題。不停地重複地把歷年真題拿來做。千萬不要做其他模擬題,姐老實告訴你,這些模擬題都是我們這種半調子法學學生一兩天的時間攢出來的,都是應付了事,沒人好好給你出題,漏洞百出。

刑訴法難不難我說不準,畢竟學很多年了,難也習慣了。但是姐極其特別無比「煩」行政法這種東東,真真的一點邏輯沒有,亂七八糟的各種法規,絕對讓人摸不著頭腦。比起行政法,偶們刑訴法可真的乖多了,怎麼著把《刑事訴訟法》背熟了也就基本上了,而且法條也沒有很多啊,邏輯也很好啊,不就是個辦案順序嗎:立案、偵查、起訴、審判、執行。清晰直白,都是遇到直接給答案的主。如果大題遇上刑訴法了,沒關係,抓住「人權保障」這個主線就對了,什麼都往上湊,分數准低不了。


同在複習司考··我覺得刑訴還好吧,苦逼的是行政法和憲法。刑訴條文多,司法解釋多,我是這麼複習刑訴的。

首先,很重要的,就是對刑訴的原則要有很好的理解。很多條文都是體現了基本原則的,比如尊重和保障人權,如果你仔細分析條文,會發現條文一般都體現保護嫌疑人的權力,保護弱者的權力,如對未成年的特別規定。還有辯論原則,發回重審的一般是因為違反的辯論,公開,處分等基本原則。所以要充分了解基本原則,會很好的幫助你了解條文背後的意思,了解條文如此規定的原因。

其次,了解各個階段的分工,立案,偵查,起訴,審判每個階段的區別與聯繫。充分理解公安,檢查,法院的分工,他們之間的監督,刑訴修改之後律師權力的擴大,公安權力受到嚴格限制和規定這些變化也應該了解。

最後,任何學科的學習都是以大量的時間投入為基礎的,沒有捷徑···把大的框架理解了,細節方面就可以推理出來了。

ps:我是從應試方面來回答的,當然在實踐當中有太多的變數,需要真正去實踐才理解。我也是個學生,有不對的地方,請各位多指教··


不知道題主從哪聽說,沒有一個人說刑訴難,難啊!!難死了!!!

據某網站的統計,在剛剛過去的司法考試中,考生投票最難學習的科目,刑訴高居榜首。對於這個結果,我貌似感覺八九不離十。再談怎麼學之前,我來反對反對那些說刑訴不難的同學,你們到底覺得哪裡不難?

第一,法條非常多,並且都很重要。

第二,理論知識考查加深,理解難度增加;

第三,考點偏、細,平時學習過程中不易掌握。

第四,命題老師出題思路變態,不知道他想考原則還是例外,或者都考,摸不到頭腦。

第五,歡迎大家補充,對刑訴的吐槽應該是千千萬吧!

此情此景,說什麼不如來兩道題,舉個栗子!!(下面這兩道題也就屬於中等意思吧)

1、某地法院審理齊某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關於對作證人員的保護,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 )

A.可指派專人對被害人甲的人身和住宅進行保護

B.證人乙可申請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等個人信息

C.法院通知偵查人員丙出庭說明訊問的合法性,為防止黑社會組織報復,對其採取不向被告人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的措施

D.為保護警方卧底丁的人身安全,丁可不出庭作證,由審判人員在庭外核實丁的證言

就D選項,考查的就是例外的情形,原則上要出庭作證,但是如果使用該證據可能危及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產生其他嚴重後果的,應當採取不暴露有關人員身份、技術方法等保護措施,必要的時候,可以由審判人員在庭外對證據進行核實。如果只從原則上來思考,那麼恭喜你成功跳進出題人精心挖掘的陷阱。

2、關於證人出庭作證,下列哪些說法是正確的?()

A.需要出庭作證的警察就其執行職務時目擊的犯罪情況出庭作證,適用證人作證的規定

B.警察就其非執行職務時目擊的犯罪情況出庭作證,不適用證人作證的規定

C.對了解案件情況的人,確有必要時,可以強制到庭作證

D.證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作證的,只有情節嚴重,才可以處以拘留,且拘留不可以超過10日

就這個題目C選項而言,如果只考慮原則,不考慮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是除外的情況,那麼也是做不對的。所以,不是學得不好,而是實在摸不準命題人的思維。

吐槽到這,感覺越來越難。不應該是這個話題走向的,那就談談題主想得到的答案,刑法到底怎麼學?。

學好刑訴,你需要具備三樣東西,

一是教材,這個就跟精講課程對應的書或者講義就ok了,基本上重點、難點知識點都應該是全面的。就不多說了。

二是真題,近五年的真題反覆做,太早的,準確點是12年刑訴法修改之前的題目就沒有做的必要了,法條修改很大,防不勝防。

三是重點法條,不用去專門背誦,作為工具書查找就行了。

這三樣東西都有了,那就要配合聽課,自己看書根本看不懂。

第一遍串框架,刑訴的整體脈絡有個清晰的架構。

第二遍學習具體知識點,邊學邊練,番茄可是有免費3000+的題庫,十年真題,而且都是分章節練習的,吼哈哈哈~這個廣告不強制吧!

第三遍就是在前兩遍學習的基礎上去背誦記憶重點知識,學刑訴哪個老師跟你說不用背那準是逗你的,學刑訴背誦很重要、相當重要、非常重要!!!如果真題你做了三遍了,答案都背下來了,換種思路研讀真題,模擬講解題目,這一招不僅能幫你解決客觀題的問題,還能順帶提升你解答案例分析題的能力,一舉多得。

說到背誦記憶,不是通篇一字不落的背誦。而是在理解的基礎上,有一點技巧的去記憶。刑訴學習知識點多,背誦難度也大,肯定要運用一些方法來對知識點進行記憶:

1.結合理論知識記憶;

2.結合立法實踐背景去記憶,知道為什麼法律有如此規定也就好記了;

3.口訣記憶,針對此授課老師會有一些口訣傳授。但是口訣記憶,一定要能還原到知識點上,不能光記住口訣;

4.通過做題去記憶知識點,知道怎麼用也就更容易記住;

5.通過搭建好的體系去進行記憶。可以針對不同的知識點進行方法選擇,功夫到了自然成!

說到這,雖然刑訴難,難於上青天,但是,我們就是要攻克難關,上青天!

看到這就行了, 快去做題吧,哦, 對了, 別忘了點個贊。


「楊雄」

「陳少文」

表格、口訣,背到爛熟於心。

「輕告時赦他死」 是啥知道么?

刑訴、民訴不奔著滿分去,司考就難過了。

PS:誰說沒有邏輯了...


司考A證,推薦向高甲的音頻講義。作為刑訴專業研究生覺得,真的不難,凡事都得給自己一個接受的過程,熟能生巧,表氣餒。

拿司考來說,刑訴每一章都有它最重要的點。刑訴是程序法,刑事訴訟法的目的是懲罰犯罪保障人權,在吃不準記不清的時候想想保障人權,兼顧公正與效率。注意別和民訴記混。

口訣記憶蠻有用。比如十五條黃金法條,顯著輕過時效特赦告訴和死掉

祝通過。


實踐啊!反正我跟檢察院實習完後刑訴就學了一大半了。。。


刑事訴訟法本身解釋、規定就多,程序法理解運用難度沒有實體法那麼高,所以就偏向考記憶能力,然後就往細里玩命考。最要命的是公檢法三家出的差不多的程序還有不一樣的,背著背著我就想說,你們三家就不能商量好統一一下再出規則嗎?

我見過最坑的一個規定是關於迴避理由中兩個近親屬的含義還不一樣。

不過有時候想想,法律規定的這麼複雜有時候也是為了提高這個圈子的門檻,維護自己精英的地位吧。

司考馬上就要改革,可能會更加註重實踐能力,那種 「背多分」 的日子可能真的要沒有了。既然我們都是既得利益者,倒不如好好利用,再刻苦努力一下,把司考過了。

一直很喜歡左寧寫在書本第一頁的一句話:

備考之苦,遠比生活之苦甜,
靜心、堅守,盡享修為之福。

與諸君共勉。


老師講得沒意思難以有興趣啊

為什麼不換個有趣的老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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