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為什麼放棄了基督教信仰?
哪怕主耶穌懲罰,哪怕下地獄也不怕?
姊妹問題:首頁有沒有人信了基督(教)之後又不信的?為什麼呢? - 宗教
讀了聖經之後,感覺神很殘暴。
動不動屠城屠村,雞犬不留……邪教太多了,一不小心就進入邪教,毀一生。
基督教不接受偽娘(男扮女裝),知道這條教義後,我本來打算受洗,果斷放棄了。現在我信佛教,準備年後皈依。我的夢想是把佛教傳播進LGBTQ(男同性戀、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易裝者)群體。
用」
主耶穌懲罰,哪怕下地獄也不怕 「來威脅人,不但不會吸引信眾,還會讓人反感,遠離上帝。
事實上,那是人的道理,聖經並沒有這樣的觀點。相反,聖經說」上帝就是愛「(約翰一書4:8)
上帝吸引人,人通過認識上帝是怎樣的真神,慢慢受到上帝的品格吸引,才採取行動」信從「他。
參考:約翰福音6:44 耶穌說:」若不是差我來的父(上帝)吸引人,就沒有(人)能到我這裡來的;「即使上帝知道他有權強迫人信從他,他也沒有這樣做,反而讓人自己選擇。
請看約書亞記24:15 上帝通過約書亞說:」若是你們以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是你們列祖在大河那邊所事奉的神呢,是你們所住這地的亞摩利人的神呢。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約書亞是當日上帝派來的使者,也是當時以色列人的領袖;他看過上帝施行很多奇蹟,有大能大力,多次拯救以色列人,但是上帝通過他跟以色列人說,儘管上帝拯救過你們那麼多次,多次顯明他愛以色列人,但是也不想強迫以色列人信從他。瑪拉基書3:6 說上帝從沒有改變;今天上帝也一樣,希望我們是出於樂意認識他,而不是由於威脅恐嚇而迫於無奈信從他。我無關評論一下,底下真正回答問題的兩個見證都並沒有真正認信,就因為人的問題離開了,所以應該不算放棄信仰。現實中放棄信仰多是因為受教會中人的傷害,對基督徒失望,進而對信仰失望,其實如果能得到好的引導以及自己在遇上問題時忍耐禱告,可能也不至於此。真放棄信仰的人是有的,《天路歷程》講了因為遭遇灰心放棄的,我自己也認識一位因為聽了算命先生的話放棄天主教的,還有覺得其他教更時尚的,大多是信仰還不夠深的緣故。真的很遺憾,希望有一天他們能迴轉,但聖經也說過,"撒種之人所撒的就是道。那撒在路旁的,就是人聽了道,撒但立刻來,把撒在他心裡的道奪了去。那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立刻歡喜領受,但他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還有那撒在荊棘里的,就是人聽了道,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和別樣的私慾進來,把道擠住了,就不能結實。那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聽道,又領受,並且結實,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一百倍的。」 (馬可福音 4:14-20 和合本) 這些情況都是有的,我們作為基督徒也常常需要提醒自己。
所謂信教有多少只是想要做自己的事情然後給個理由呢?我在美國快兩年了,在基督學校上學,住家也全部是基督徒,但是反而我越來越對基督教反感。
基督教就其本身而言,並不是一套給人希望的體制。只是它掌握了較好的分寸,把希望牢牢地紮根在來世,紮根在此岸世界之外遙遠的道德完善和物質完美之上。
以上摘自阿蘭德波頓《寫給無神論者》
查經一年,在查經小組裡我看不到物質社會的七情六慾,看不到社會關係網路的牽扯,小組裡無論職業無論長幼均是上帝的子民,是相親相愛的弟兄姊妹,只能看到他們對上帝的歌頌敬拜讚美,看到他們虔心尋求耶穌的帶領,看到他們分享人生體會,甚至毫無私心的幫助有困難弟兄姊妹,就像一個溫暖的大家庭,因著慈愛的父親上帝而聚在一起,這是多麼奇妙。我沒有去尋求他,但那時我對決志受洗成為基督徒的人是抱有羨慕之情的,萬事都有一個天父可以依靠且不會畏懼死亡。
一年以後我卻漸漸不願意去了,我只能笑稱聖靈還沒有住進我心,其實是我內心生出了抗拒,一千個讀者有一千種聖經的解讀,我不願意去描述聖經里有些在外人看來的天方夜譚來反駁它,因為基督徒總會給它找到一個更為恰當的理由,因為信仰的前提就是信。也許所有的教堂都成為了學校,也許因著信心讓很多人走出了絕望,然而我做不到走到親人的墓前不下跪敬拜,也做不到喜歡一個異性,更做不到去美化教徒的一切行為,甚至因著自己的信仰讓家庭破裂,因著自己的信仰排斥別人的神,因著自己的信仰去傷害他人(中世紀掀起宗教改革而發動的戰爭,中東時有的屠殺,美國槍殺替女性墮胎的醫生),聖經上說,愛人,也要愛你的仇敵,這點只是表面功夫做的到位罷了,尊重與包容對於他們來說太奢侈,畢竟聖經也如此。最後附上一段經典的對話:愛斯基摩人問牧師:「如果我沒有聽說過上帝和原罪,我是否下地獄?」
牧師回答說:「不,如果你沒有聽說過上帝你是不會下地獄的。」愛斯基摩人反問道:「那麼為什麼你告訴我上帝的存在呢?」
對我來說「放棄基督教」不如說是「放棄基督教教會」,個人認為這是信仰的一次升華,彷彿隔在上帝間的迷霧瞬間消散。
一句話,教會裡神棍太多了讓我不得不離開。
當然,教會裡非常多人品非常不錯的人後來都和我關係很好,這算是一筆財富。
然而那群神棍,我再也不想看到。一兩年前我確實對宗教,準確來說是基督教新教主耶穌浸禮會(那些個比我虔誠的人又有誰知道這些到底是什麼呢?無所謂,有個神像來膜拜就可以,管什麼教義歷史背景知識呢,對吧)兩年前的復活節,我也去傳教,那時候真是口若懸河,舌戰群儒而且說的天花亂墜,完後還不忘禱告感謝主賜給我這智慧之光,但是努力瞎編,自圓其說的痛苦只有我知道。我接觸的信徒分享的見證(Testimony)大體分為三類:
一,自私自利型,這種占絕大多數,冠冕堂皇的說法是我想上天堂,我想要永恆的生命,我想改變現在的自己活成耶穌基督的樣式,這種很好理解,我身邊大部分的基督徒是因為生活上的某些領域比較失敗,從而想融入新圈子,結交新朋友,從而達到忘記自己很失敗的事實。或者就是單純結交外國朋友,鍛煉口語和滿足虛榮心,我當初就是這種。
二,自我催眠型,這種絕對不在少數。聲稱自己親眼見到了上帝或者天使……跟這一種比起來,第一種簡直理性地無可救藥。這種人往往最虔誠,也最危險。禱告能治病也是這類人讓我開了眼界的。三,人云亦云型,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我也不在乎這是什麼,我爸媽我身邊的朋友說這是真的,這就是真的,我也不用加以思索,不相信的我不跟他做朋友不就好了,固步自封。基督徒傳教的特點:一,列舉名人信徒,比如伽利略、牛頓等,「他們奠定了現代科學基礎,不也還是信教?你什麼都不懂,上課也從不好好聽,有什麼資格對宗教說不?」或者這麼說「看看歐美那麼發達,不就是因為基督教?」這兩種說法幾十年前可能還能騙騙人,基督教最普及的國家如下:盧安達93.6%,烏干達85%,海地96%,哥倫比亞98%,菲律賓93%,玻利維亞95%,歐洲的發達跟文藝復興、啟蒙運動、第一次工業革命、新航路開闢、殖民主義脫不開干係,但就是跟基督教沒什麼關係。二,結合自身經歷,「我讓基督掌控我生命的寶座之後」,腰不酸腿不疼,大腦也靈光了,說話也利索了……這個句式是萬能的,你可以換成「自從我去xx拜了xx佛後/自從我花重金買了xx佛牌後……」三,選擇性失憶,舊約里殘忍的種種記錄,「弒嬰,亂倫,屠殺……」統統看不見,我們看的是同一本聖經嗎?中世紀黑暗的歐洲?記不太清。打著宗教名義的種族清洗?無稽之談。十字軍東征?《女巫之錘》?西班牙,土耳其等國家為首的伊斯蘭文明的沒落?統統不存在的。不吹不黑,要是沒有伊斯蘭的百年翻譯運動,我們可能根本不會有機會了解阿基米德、亞里士多德、柏拉圖等古希臘思想。「在他們燒書的地方,他們終究會燒人。」基督徒給自己的黑歷史強行洗地是真的噁心,文化大革命十年動蕩,給中國文化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中世紀呢?那可是一千年啊。四,給這個世界強加上自己偏執的價值觀:比如蛇,我個人很喜歡動物學,蛇經過上億年的演化,是完美的物種,蛇的蛻皮機制,蛇的進食機制,蛇的絕佳視力,蛇的敏銳嗅覺,蛇有獨一無二的熱感應能力。到了基督徒這裡就變成受詛咒的,一輩子只能腹部爬行的骯髒動物。有病吧?蛇的爬行還分為蜿蜒式、側行式、直蠕式和風琴式呢?作為基督徒的你知道么?總而言之,教會裡面形形色色的人我見得多了,口口聲聲說全心全意侍奉主,在我看來都是自私自利地滿足一己私慾。本來人類就自私,不自私怎麼在這個世界活下去?即使不承認,大家都懂,自然明白人艱不拆,但請不要虛偽的道貌岸然,說什麼全身心投入神聖事業,你就keep it real,說自己想全職做牧師就是為了滿足控制欲,加上自己毫無一技之長,做牧師耍耍嘴皮子引用幾個句子就能贏得滿堂喝彩,把台下的受眾感動得稀里嘩啦,其實我說了什麼我自己也不記得,反正他們也沒聽,只要高喊「哈利路亞」就好了。什麼?你問我「哈利路亞」「以馬內利」什麼的是什麼意思?我也不知道……曾經放棄過,結果生活一塌糊塗,吃喝玩樂亂性,事業也不見起色。
我度過了一段黑暗和乾渴的時光。後來路過教堂,我問上帝我還能回家嗎?當時的讚美詩歌,我一聽就哭了。我是一個很少哭,很少表達的男人。但從那天起,我對上帝說:再次信靠你生命交給你,我慈愛的父親祂煉凈我的心,使我更像祂,祂的恩典夠我用。恩。曾經的慕道友 感謝神曾經給我的一切 當我對世界了解更多時 我就更相信世界來自無序 來自混沌
任何螺殼都藏著比聖經更多的神跡
星體與硅藻殼亦讓那位神感嘆即使有神 也輸給了造物
熵增戰勝了神一個傳教女生一邊給我打電話一邊喘著粗氣,說話斷斷續續偶爾夾雜著些悶哼。這樣給我打了幾次電話後。我看基督徒們就怪怪的了。
愛里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里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里未得完全。…………… ………………不認耶穌?在以下的情況,我們會否認(棄絕)耶穌:(1)不希望人知道我們是基督徒;(2)不想挺身而出伸張公義;(3)與神的關係靜止;(4)與世界混在一起;(5)接受世俗價值觀。相反,在以下幾種情況表示我們承認耶穌:(1)過有道德、正直、榮耀基督的生活;(2)找機會與別人分享我們的信心;(3)幫助有需要的人;(4)為公義站穩立場;(5)去愛別人;(6)承認我們對基督忠誠;(7)用我們的生命及錢財來完成他的期望,而不是我們自己的期望。(11.20)
因為同性戀會下地獄
gay
一直很痛苦,教會說這是罪。
感覺自己只能下地獄了。
所以,信仰越來越難以堅定。也許,我不是gay的話
該多好。心死,絕望,沒有盼望。不求永生天國,只求滅亡。也許我天生反骨,我恨上帝。
一般放棄信仰的都是逐步脫離的,很少像你說的這麼直接的,既然是逐步遠離,就談不上對懲罰的害怕,無非是聚會減少,讀經和靈修減少,就自然而然遠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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