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帝國不同時期的皇位繼承製度是怎樣的?


羅馬帝國歷史很長,凡是帶羅馬兩個字的我都說一下吧,大致分為王政時期、羅馬共和國、羅馬帝國、西羅馬帝國、東羅馬帝國和神聖羅馬帝國幾個部分。

王政時期(羅馬王國,伊特魯里亞時期,公元前753年—前509年):

實行非世襲的君主制。

羅馬的管理機構由王(Rex,勒克斯)、元老院和庫里亞大會(人民大會的前身,羅馬王政時代最高權力機構)組成。王為終身制,王死後,由元老輪流執政,直到由元老院提名,庫里亞大會投票選出新王為止。王具有軍事、司法和宗教權力,終身居位。

王政時代後期,王政的繼承開始有了世襲傾向,元老院的地位開始下降。到最後,王政已蛻變為以個人專制統治為特徵的暴君統治,元老院完全處於王權的控制和壓迫下,這引起了貴族與平民的強烈不滿。公元前509年羅馬王政時代最後一個王,塔克文,因暴政而被羅馬人民驅逐,之後羅馬人民決定不再需要國王,而是改用共和政體,建立起羅馬共和國。

羅馬共和國(公元前509年—前27年):

羅馬人民在推翻王政的時候同時選擇了共和政制,由王政轉變為共和。羅馬人取締了一人為王的政權形式,設立兩名權力相等的執政官,他們作為羅馬共和國最高權力的代表,沿襲了王的大部分權力,享有指揮軍隊、解釋和執行法律、主持宗教活動等權力,兩人共同執政。為了防止專制獨裁,執政官一年一任,兩位執政官擁有同等權力,具有協議性質,彼此具有否決權。每逢危機發生時,兩位執政官通過協商或由抽籤決定其中一人作為獨裁官,全權解決處理危機事件,稱為狄克推多。獨裁官擁有最高統制權,但在危機結束後即卸職,任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公元前一世紀末期,共和政體在運行了五百多年之後,已經走到了盡頭。共和國內部矛盾重重,國家風雨飄搖。

公元前82年,蘇拉迫使公民大會選舉他為終身獨裁官,開創軍事獨裁先例。

後來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克拉蘇、龐培和愷撒三人秘密結盟,控制元老院,史稱前三頭同盟。再後來克拉蘇死了,愷撒幹掉了龐培,獨攬大權,被元老院任命為長期獨裁官。後來又成為終身獨裁官、執政官、保民官、大元帥、風俗長官、大祭司長等。這時候羅馬共和制度依然存在,然而共和制度已走上了質變的歷程。專制制度的萌芽在愷撒那裡找到了滋生的溫床。愷撒正朝著集各種大權為一身的專制君主發展。

公元前44年,愷撒被共和極端恐怖分子刺殺。

之後,屋大維、安東尼和雷必達公開結盟,史稱後三頭同盟。再之後,安東尼和埃及豔后好上了,還生了倆娃,把一大片行省留給艷后及其子女,把羅馬人民惹怒了。元老院與公民大會剝奪了安東尼的一切權力,並宣布他為祖國公敵。最後,在剝奪了雷必達的軍權後,在一場大海戰中愷撒的侄孫也是養子的屋大維幹掉了愷撒的老部下安東尼,及其家眷。

公元27年,屋大維接受元老院奧古斯都(Augustus意為神聖尊者)、元首(元老院首席公民)、最高統帥(Imperator)尊號。

這一年,羅馬徹底埋葬共和舊制,走上帝制。

羅馬帝國:

屋大維創建的政治制度,史稱元首制,由於羅馬人民的共和心理,屋大維沒有公開宣稱帝制,仍保持著共和的名號。其實就是「共和其名,帝制其實」。屋大維因其崇高的地位遂以自行指定繼承人,他死後,其養子提比略繼位,從此開創了皇位繼承製。

先說明一下

與古代東方君主制國家相比,羅馬帝國沒有固定的皇位繼承製度,在元首制下,皇帝擁有最高統治權,大多數皇帝都希望講皇位世襲,但由於共和傳統的影響,元首的產生應由元老院來選舉產生,皇位的世襲缺乏一個理論基礎,在羅馬,元首是一個官員,擔任元首是一種義務而不是一種權利。而選舉的理論卻在集權下顯得非常脆弱。軍隊在帝國是一支特殊力量,在皇位繼承製度不完備的情況下,逐漸由皇帝的保衛者轉變成為皇帝的操縱者。

羅馬帝國皇位繼承的正統原則是選舉原則。選舉原則本事共和時期的選官原則,帝國時期成為元首產生的重要理論依據。羅馬帝國是建立在五百年共和歷史的基礎上,因此制度的建設必然會受到共和傳統的影響。奧古斯都創立的元首制雖然本質上 是君主專制,但表面上遵循了共和舊制。在元首的產生上,選舉原則以及元首本身內在含義限制了元首世襲理論的建立。

羅馬的元首不同於東方的君主,在東方是君權神授,君王的權力被認為是上天賜給的,是與生俱來的。這種權力是私有化的權力,是屬於某個熱的權力,所以在皇位傳承中就可以將這種權力順理成章地轉移給繼承人。而在羅馬,皇帝的權力是受委託的權力,是授權給一個理論上由羅馬公民選舉或認可的個人使命。權力是授予某個特定的個人的,隨著個人生命的終結,他所擁有的權力也就終止了。即帝國的最高大權不是由個人轉交給另一個個人,而必須以國家為中介。因此,羅馬皇帝就是一個國家代表接著另一個國家代表。從這方面說,羅馬皇帝之間就不存在繼承問題。他們的權力是從國家——元老院和人們手中接掌的,就像執政官在同一個職位上彼此替換。這樣,在理論上不存在皇權一脈相承。儘管王朝的更迭已成慣例,一個羅馬皇帝並非自動通過世襲權利來接替他的父親,只有在得到明確授權的條件下,他才能繼承父業登上皇位。

在經歷羅馬共和國後期長時間內戰,屋大維最終戰勝安東尼,成為羅馬世界唯一的主宰。此時的屋大維實際上及政治、軍事、宗教大權於一身,成為真正的獨裁者,但他還是將象徵共和的元老院保存並重建起來。其原因就是共和民主制度的完善、共和觀念的根深蒂固。奧古斯都創立元首制就是集大權於一身,本質上就是一種獨裁統治。共和與集權本身就是對立的,更何況是要將象徵權力的元首世襲時,必然會與共和傳統發生衝突。。社會心理上,羅馬當時的社會心理不允許奧古斯都廢除元老院。當凱撒達到他的集權時,也最終被刺殺。凱撒的悲劇使奧古斯都認識到傳統共和在羅馬人心目中的地位。奧古斯都在恢復羅馬和平,重建羅馬國家機構之時,首先就採取 了隱蔽的、循序漸進的加強集權手段,力求每增加一種官職都有前例可遵循,似乎元首的職位服從於法律的最高權威,與傳統的共和精神相和。所以他建立的君主制也披上共和的外衣,稱為元首制,他不以帝王,而以元首「第一公民」的身份出現。理論上元首由元老院產生,不能世襲,這是符合民主共和精神的。但當權力集中在 一人手中時,私慾就會隨之而來,元首們都希望將皇位留給自己認為滿意的人。就在奧古斯都大權在握之後,也是極力在自己家族內尋找繼承人。皇位世襲與共和選舉從本質上將就具有矛盾性。這樣在兩件矛盾事務相衝突的情況想,皇位繼承製度出現很多的漏洞,皇位繼承具有了不確定性,這就使得皇位轉移變得混亂複雜。

元老院選舉對羅馬皇位繼承人的範圍沒有加以限定。在東方,皇位繼承人就限定在有血緣關係的家族,遵循父死子繼和立嫡以長的兩大原則,皇帝死後,首先由他的兒子來繼承皇位,當沒有兒子時候才選擇其他成員。皇帝的繼承人及時沒有成年或才智不佳,也不能改變繼承皇位的人選。這種世襲制度在觀念和法律上都為人民所接收。但在羅馬,理論上講,任何德高望重,有能力的人都 可以成為元首的候選人。

愷撒和屋大維都是依靠軍隊才取得最高統治權,這就隱約預示了皇帝的權力以軍隊為基礎,帝國實際上是軍事專政的帝國。從皇帝的稱號可以看出,皇帝一詞原為Imperator,在拉丁語中就是軍隊最高統帥大元帥的意思,翻譯成漢語取一個地位相近的人的稱號,就是皇帝。

由於羅馬帝國帝位嬗遞沒有一個具體的制度,軍隊得以介入,情況變得複雜多變,並造成了帝位傳承毫無原則規律一片混亂。

我大致根據我在圖書館和維基百科所查的資料整理了一下從奧古斯都建立帝制至東西羅馬帝國分裂這一段時間的帝位傳承過程,大家可以感受下,懶得看的可以直接跳過。

  • 朱里亞·克勞狄王朝

羅馬帝國前期幾乎是可以概括為養子繼承製。

羅馬人盛行養子繼承,在古羅馬,領養不是件隱秘的事,也不被認為可恥,被領養的孩子也不必和他原來的家族斷絕關係。就像一個婚約,領養是加強家族間聯繫和政治聯盟的方法。被領養的孩子通常同時享有原家族和現家族的好處。幾乎所有的羅馬豪門望族都領養孩子和把孩子過繼給其他家族。

每任皇帝間並不一定有直接血緣相關,例如屋大維與其繼承者提比略就無血緣,而之所以會被認定為同一王朝,乃是因為其姻親關係與收養養子,形成同一家族,因此被認定為同一王朝,與中國一家一姓的概念是大相逕庭的。

屋大維在死後,傳位養子提比略。

提比略去世後,傳位養子卡里古拉。

公元41年,近衛軍刺殺卡里古拉,擁立卡里古拉的舒服克勞狄一世即位。

公元54年,克勞狄死後,養子尼祿即位。尼祿是羅馬史上著名的暴君,不理國政,殘暴嗜殺。

公元68年,西班牙地區的將軍加爾巴造反自立為帝,元老院立即承認加爾巴為帝,宣布尼祿為祖國之敵並判處死刑。朱里亞·克勞狄王朝結束,四帝爭位期開始。

  • 四帝爭位期:

加爾巴稱帝後,由於年老體衰,無力控制局面,導致各地將領擁兵自重。

公元69年1月,下日耳曼總督維泰里烏斯稱帝,同時加爾巴被部下奧索所殺,奧索自立為帝。

3月,維泰利烏斯出兵與奧索爭奪帝位,奧索戰敗自殺。

7月,平定猶太人叛亂的將領韋帕薌稱帝。

10月,韋帕薌擊敗維泰利烏斯,結束了皇位爭奪戰。

  • 弗拉維王朝

公元79年,韋帕薌死後,兒子提圖斯即位。

公元81年,提圖斯去世,弟弟圖密善即位。

公元96年,圖密善死於宮廷政變。弗拉維王朝結束

  • 安敦尼王朝(五賢帝時期):

圖密善死後,元老院推舉參與政變的前執政官涅爾瓦為帝。安敦尼王朝開啟。

公元98年,涅爾瓦去世後,養子圖拉真即位。

公元117年,圖拉真去世,養子哈德良即位。哈德良將元首制過渡到絕對君主制。

養子138年,哈德良去世,養子安敦尼即位。

公元161年,安敦尼去世後,帝位由兩個養子維魯斯和馬克奧里略繼承,這是羅馬史上第一次兩帝共治。

公元169年,維魯斯去世,帝國又恢復了一個皇帝的局面。

公元180年,馬克奧里略病死。安敦尼王朝結束。

這段時間帝位傳遞平穩,羅馬帝國政治清明國力強盛。

  • 後期帝國:

馬克奧里略死後,兒子康茂德繼位。

康茂德死後,近衛軍將城市長官珀蒂納克斯扶上皇位,珀蒂納克斯不過是傀儡,當他想整肅軍紀時,馬上就被近衛軍殺死。珀蒂納克斯死後,近衛軍居然宣布將皇位拍賣,誰出錢多誰就可做皇帝。

經過多人之間的競爭和討價還價,朱利安努斯以近衛軍滿意的價格買到了皇位。但朱利安努斯沒有一個追隨者,不過是個傀儡而已,各聯邦軍隊更是對他不屑一顧。

敘利亞總督奈哲爾率先自立為帝。接著潘諾尼亞總督塞維魯造反,攻進羅馬,元老院轉而宣布塞維魯為皇帝,處死了朱利安努斯。

  • 塞維魯王朝

塞維魯死後,兩個兒子卡拉卡拉和蓋塔同時即位,不到一年,卡拉卡拉就殺了蓋塔。

公元217年,卡拉卡拉在出征時被近衛軍殺死。接著,近衛軍長官馬克里努斯自立為帝,並以迪亞杜門尼安為共治皇帝。

公元218年,塞維魯的妻妹煽動了一場叛亂,馬克利努斯和迪亞杜門尼安被殺。立她年僅13歲的外孫埃爾加巴魯斯為帝。

公元222年,由於埃爾巴伽路斯無節制的淫亂,米薩殺死了他,並立自己另一個14歲的外孫亞歷山大塞維魯為帝。

公元235年,軍隊叛亂,亞歷山大·塞維魯被殺。塞維魯王朝結束。

  • 三世紀危機

亞歷山大·塞維魯死後,軍隊擁立馬克西密努斯·特拉克斯為帝。

公元238年特拉克斯被元老院秘密指示近衛軍殺死。接著,同年元老院推出四個皇帝,全部被殺。隨後即位的戈爾迪安三世不過13歲,是近衛軍的傀儡。

公元244年,軍隊選舉阿拉伯的菲利普登上皇位,

公元249年,阿拉伯的菲利普被造反的將領迪西烏斯殺死。

公元251年迪西烏斯在與哥特人的戰爭中戰死。

公元253年高盧斯又死於士兵之手。瓦勒良和加里恩努斯繼位。

公元259年,萊茵河地區的將領波斯杜穆斯自立為帝。

公元269年在高盧地區爆發奴隸和隸農起義的巴高達運動,起義者自立皇帝,持續到286年。

  • 伊利里亞諸帝

加里恩努斯改革軍事後不到一年就被部下殺死,克勞狄二世即位。

公元270年克勞狄二世死於瘟疫後,奧勒良即位,他將羅馬帝國重新統一,稱號「世界光復者」。

公元275年,奧勒良在出征依蘭沙赫爾時被殺,元老院選舉塔希圖斯為帝,這是最後一次元老院推舉皇帝。

塔希圖斯在位一年就被殺害,軍隊推出普羅布斯為帝。

公元282年,普羅布斯被殺後,卡魯斯即位。

公元283年卡魯斯暴死後,弟弟卡里努斯繼位。

公元284年,近衛軍長官戴克里先造反,擊敗了卡里努斯,成為了帝國的統治者。

  • 四帝共治

戴克里先稱帝後,正式將元首制改為君主制。

戴克里先為自身選取了一個新的頭銜,稱自己為主和神(Dominus et deus)。在其頭銜上移除了所有的虛假稱謂,將其自身設定為最高君主。

戴克里先實行四帝共治,東西部各有兩帝,一為正職,稱奧古斯都,一為副職,稱凱撒,最高權力屬戴克里先。並且規定,副職為正職的養子和女婿,正職在位20年,須讓位給副職。東方奧古斯都戴克里先,凱撒伽列里烏斯。西方奧古斯都馬克西米安,凱撒君士坦提烏斯一世。

公元305年,戴克里先在位20年後退位,同時馬克西米安也退位。

在西方,即位的君士坦提烏斯一世僅在位一年多,就在不列顛去世,兒子君士坦丁一世即位。

公元312年,他擊敗了馬克森提烏斯,統一了西方。

在東方,伽列里烏斯在公元311年去世後,即位的李錫尼烏斯統一了東方。

公元314年,李錫尼烏斯與君士坦丁兩人爆發了衝突,未分勝負。

公元323年,兩人再戰,李錫尼烏斯戰敗,君士坦丁成為了帝國的唯一統治者。

  • 君士坦丁王朝

公元337年,君士坦丁去世,羅馬帝國爆發了爭奪帝位的混戰,君士坦丁二世、君士坦斯、馬格嫩提烏斯先後被殺。

公元353年君士坦提烏斯二世成為了唯一的統治者。

公元361年,君士坦提烏斯二世的堂弟背教者朱利安造反,君士坦提烏斯二世在征討朱利安時死去,朱利安取得政權。

公元363年,朱利安陣亡。約維安被軍隊擁立為皇帝。君士坦丁王朝結束,瓦倫蒂尼安王朝開始。

  • 瓦倫蒂尼安王朝

公元364年,約維安中毒身亡,多瑙河軍官瓦倫提尼安一世被軍隊立為皇帝,接著他把東部的帝國分給弟弟瓦倫士。

公元376年,瓦倫提尼安一世去世,瓦倫提尼安二世繼位。

公元378年,瓦倫士陣亡,隨後東部由格拉蒂安和狄奧多西共治。

公元383年,格拉蒂安去世。

公元392年,瓦倫提尼安二世被殺。瓦倫蒂尼安王朝結束,狄奧多西王朝開始。

  • 狄奧多西王朝

公元394年,狄奧多西一世在擊敗了西部的篡位者歐根尼烏斯後,成為了帝國的唯一統治者,這是羅馬帝國的最後一次統一。

公元395年狄奧多西去世,他把帝國一分為二,東部分給長子阿卡狄烏斯,西部分給幼子霍諾里烏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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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羅馬帝國

東西羅馬帝國分裂後,

公元409年,西哥特人首領阿拉里克第二次包圍羅馬,扶立了一個傀儡皇帝,而龜縮在拉文納的霍諾里烏斯在東羅馬帝國的支援下才保住皇位。

公元423年,霍諾里烏斯死後,瓦倫蒂尼安三世即位。

公元454年爆發了馬克西穆斯之亂,佩特羅尼烏斯·馬克西穆斯陰謀殺死瓦倫蒂尼安三世,隨即自己稱帝。

公元455年6月2日,汪達爾王國首領蓋塞里克趁亂入侵,攻進羅馬,佩特羅尼烏斯·馬克西穆斯被殺。

西部後來又出現過八個皇帝,但都是傀儡。實權掌握在蠻族出生的軍事首領中。

李希梅爾當政16年間,廢阿維圖斯、墨喬里安、利比烏斯·塞維魯,殺死東帝扶立的皇帝安特米烏斯,立奧利布里烏斯。

岡多拜德執政時,立格利塞里烏斯。

公元475年歐瑞斯特執政時,乾脆將自己的兒子羅慕路·奧古斯都路斯立為皇帝。

公元476年,奧多亞克反叛歐瑞斯特,廢黜羅慕路·奧古斯都路斯,宣稱效忠東羅馬帝國皇帝芝諾,將西羅馬帝國的國徽轉讓給東羅馬帝國,西羅馬帝國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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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羅馬帝國(拜占庭帝國)(330-1453):

羅馬帝國分裂成東西兩部分後,東部由於定都拜占庭(即君士坦丁堡,如今伊斯坦布爾),史稱拜占庭帝國。

從君士坦丁一世改變羅馬皇帝繼承傳統,建立君士坦丁王朝開始,拜占庭帝國歷史就揭開了「家天下」政治的篇章。

拜占庭帝國並沒有皇帝世襲的正式體制。世襲在拜占庭較多被視為傳統,而不是作為一個不可侵犯的體制。皇位的主要繼承方式為血親繼承,尤其是長子繼承。拜占庭帝國的12個王朝、93位皇帝中,有24位是作為皇帝長子(包括養子)繼承皇位的,11位是作為皇帝的其他兒子繼承皇位。在皇帝無子的情況下,皇帝的兄弟、侄甥、姐妹、女兒、父母、孫子和配偶都有權繼承皇位。甚至發生過皇后情人繼承皇位的情況。威脅東羅馬皇帝帝位的主要因素是政變。皇帝的施政措施招致首都市民不滿時,也可能會在群眾暴動中失去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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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羅馬帝國:

西羅馬帝國滅亡後,在廢墟上陸續建立起了一些蠻族國家。

公元800年,法蘭克王國加洛林王朝的查理曼在羅馬禮拜時被教皇加冕為"羅馬人的皇帝",整個法蘭克王國也被稱為查理曼帝國。

查理曼死後,西羅馬帝國皇帝這個頭銜,始終由東法蘭克王國和西法蘭克王國的加洛林君主輪流擁有。

公元962年,東法蘭克國王奧托王朝的奧托一世在羅馬由教皇約翰十二世加冕稱帝。

公元1157年,這一帝國得到了「神聖帝國」的稱號。1254年,帝國第一次開始使用頭銜「神聖羅馬帝國」,1512年的科隆帝國會議後頒布敕令,使用"德意志民族的神聖羅馬帝國",此後作為官方名稱沿用直至1806年。

神聖羅馬帝國雖然有各成員國集結成一個核心「國家」之名,實際上卻逐漸演變成為一個鬆散的「邦聯組織」。

神聖羅馬皇帝是歐洲中世紀時的一個君主頭銜。由奧托一世所創建的帝國,其皇帝稱號雖然也來自於教皇,但其本質卻是德意志民族的國家,皇帝通過征服義大利來取得「羅馬皇帝」的合法性。帝國的所謂選帝侯,其直接選舉的當為「羅馬人的國王」,而非皇帝。因此,並非每一位德意志君主都可以成為皇帝,只有進軍義大利,接受教皇加冕的強者,才可獲得這一殊榮。

起初神聖羅馬帝國的皇位並不是由選舉產生的,但神聖羅馬帝國欠缺公認的王室繼承法,因此一旦皇帝去世,往往造成各諸侯繼任皇帝的紛爭,因而導致帝國的內戰和陷入無政府狀態。繼位皇帝必須以武力戰勝其他不支持的諸侯,或者必須想辦法贏得多數諸侯的擁戴,才能維繫皇帝的權威。

在這種情況之下,1356年盧森堡王朝的查理四世頒布《金璽詔書》(《黃金詔書》)以後,皇帝實際由選侯選舉產生。根據1263年教皇烏爾班四世頒布的《選帝諭》和1356年皇帝查理四世的《金璽詔書》規定,選舉皇帝的權利屬於七個諸侯,他們是:聖職「選帝侯」科隆大主教、美因茨大主教、特里爾大主教、世俗「選帝侯」薩克森公爵、勃蘭登堡侯爵、波西米亞國王、萊茵的巴拉丁伯爵,這就是帝國的選帝制度。

後來哈布斯堡家族壟斷王位之後,選帝侯的實際作用幾乎消失,而皇帝也不再需要教皇加冕,哈布斯堡家族一直把持神聖羅馬帝國皇位(1742年-1745年間除外),直至1806年神聖羅馬帝國被拿破崙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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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想說的是,羅馬帝國從早期的共和制逐漸一步步變為絕對君主制,固然有帝國的擴張管理的需要和生產力發展的需要。但拋去這個不談,我們能獲得什麼啟示呢?

  1. 羅馬帝國的元首制不同於東方赤裸裸公開的君主專制,而是遮遮掩掩羞羞答答的君主專制,靠元老院授予尊號而建立起來的元首制。這就決定了羅馬皇帝不可能指定帝位傳承的法律條文。因此羅馬元首制的帝位嬗遞為強勢軍事將領創造了左右皇位的廣闊空間。最後羅馬軍隊甚至控制了帝位嬗遞,任意廢立皇帝,從奧古斯都到君士坦丁364年的歷史中,共有59人獲得皇帝稱號,平均六年多發生一次帝位更替。其中只有12位皇帝自然死亡,剩下的都是非正常死亡,帝國一片混亂。好吧,我這裡要用公知腔了,這是體制問題。沒有一套詳盡合理的制度,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

  2. 羅馬共和國的共和制度為人民大會、元老院、執政官相互制約的制度,是一種平民政治貴族政治和君主制的糅合體,被稱為幾乎最完美的共和制度。但即便這樣,共和制度最後也不免走向毀滅,成為君主制的傀儡。究其原因,民主與共和從來都不是一個已完成的概念,民主不是一種權利,而是一種義務,人人都有義務去監督民主制度的正常運作,將專制的萌芽及時扼殺在搖籃里。獨裁專制如同毒草,瘋狂地在民主制度沒有監督的空隙中向外瘋長。那些獨裁者不僅有愷撒和屋大維,也有希特勒和斯大林。


羅馬帝國沒有這種東西


先說羅馬帝國這個名號,在東西分治之前,是從來沒有這個名號的,我們廣義上的羅馬帝國的帝位繼承,很大一部分並不是以血統來繼承,很多都是在位皇帝定下死後的指定繼承人,而這個繼承人可能是自己的親戚,也可能是自己的部下。後期四帝共治的時候,皇帝通常是指定得力的部下去作為共治皇帝。君士坦丁戰勝對手成為皇帝後,名義上的羅馬帝國繼承變成了實際上的家族內繼承,皇帝指定自己的兒子為繼承人的事情屢見不鮮,但是和東方不同的是,有的時候外戚也可以因為娶了皇帝家族的女人而成為皇帝。拜占庭帝國的繼承,外戚繼承,部將叛變,家族內部血親仇殺都是屢見不鮮的。不過到了後期,也就是巴列奧略王朝,皇位的繼承基本上就是父傳子,子傳孫的這種形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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