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理解天妒英才?如何從宗教角度理解?
比如喬布斯,比如納蘭性德。
佛教,基督教。
恩 我也覺得 這個命題本身 本身 是個偽命題 天妒英才 本身 只是人類對於個體死亡的惋惜 一種臆想而已 而英才本身的定義 也是模糊不清晰的 什麼樣的人 算是 英才呢 也是見仁見智的 有名氣有文化遺產的人 就是英才么 而從基督徒的角度 更是一個無需證明的偽命題了 一個在某方面有獨到見解的人 便沒有原罪了么
首先 善有善報的業報觀點 來自印度教 那麼 英才 不一定是善 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方面 即使是善的 那麼早逝也或是前世作惡的果報
然後 我作為基督徒 想闡述的 罪因惡果這種機械式的假設 不一定是正確的「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 死又是從罪而來的 於是死就臨到眾人 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五12)請記住 應該對罪負責的是人 不是神。「有一天,門徒們看見一個生來是瞎眼的人,他們想知道到底是他的罪或是他父母的最 才使他瞎眼 耶穌清楚的說兩方面都沒有責任 而『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約翰福音九1至3)所以明顯的 如果我們不假思索就假設我們或其他人所受的苦 乃是神的審判 那我們就錯了
喬布斯死了,我沒覺得有什麼可惜,更談不上天妒英才。如果要論貢獻,我覺得丹尼斯(C語言之父)的貢獻遠大於喬布斯。我這樣說並不是不尊重喬布斯,果粉別急著噴我啊!沒有人可以影響世界或者不可或缺,如果你足夠理智的話,你應該會認同我的觀點。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領風騷數百年。牛頓死了,愛因斯坦死了,我們的世界仍然在發展,並沒有因為他們的死而停滯。從基督教的觀點出發,人總會死,是因為人有罪。你的成就再大也不能抵消你的罪。因為你的能力在神看來是微不足道的。當然任何人死去都是值得惋惜的,即便你很普通,你的人生碌碌無為,但是神愛世人。
因為所謂英才死的時候已經很有名氣,所以受到關注。更多的則是早死的普通人,沒受到關注而已
偽命題,可以這樣解釋:很多英才太刻苦了,工作狂都體力超支,所以很容易夭折。而喬布斯本來是可以不死的。他太固執,胰腺癌早期發現了他都不動手術而選擇食療。所以。
偽命題,無須理解。
偽命題。
早亡不是因為他們有才,而是他們有其他問題。
喬布斯性格不是很好,暴躁,自大,刻薄,這是早死的腔調啊。
納蘭性德詞太悲,情致上把身體搞垮了,也是早死的腔調。
跟宗教沒關係。自從罪進入人類,死亡就是每個人必然面對的結局,但是很多人不願意談如何面對死亡,以及死亡後的審判。每個人都在儘力要過好今生,追求名利金錢,肉體的慾望。當人在逃避談及死亡的問題時,其實也說明人懼怕死亡。
很多人都會為死亡劃定大概的年限,總認為自己離死亡總是很遠,自己還年輕,或者談死不吉利。其實看看現在的媒體,每一天有多少人意外死亡,其實死亡每一天都與我們擦肩而過,聖經傳道書說:『生有時。死有時".也就是說,到了那個人死亡的時候,就會離開這個世界。
可能每個人面對死亡的方法都不同,有些人老死,有些人病死,有些人淹死,有些人被殺而死,有些人車撞死,有些人不明原因莫名其妙死亡,太多的死亡方法。但是對於上帝而言沒有意外,只是時候到了,對於基督徒更加應該相信上帝的護理,面對突然的死亡感情上會痛苦,但是也應該相信一切都不是偶然或意外。對於不信上帝的人,應該通過死亡思想人生的意義。
這個詞本身是人發明的嘛,宗教上來看,「天」不可能會嫉妒,這些都是人類的無明情緒。如果感慨命運不公呢,可能歸為因果報應。
也不是說「英才」就有多「英」,因為假如每個人的壽命都是無限,那麼每個人總有一天都能成為「英才」;而我們通常所公認的英才,主要還是由於能在較短的、非無限的壽命時間裡取得同代人類難以取得的成果,而受到大家的肯定。所以,這還是取決於一個「時光流速」的問題。時光在器世間的物理結構上,都是同樣的流速,然而不同的人,通過不同的方法捕捉或把握時光,就造成不同的成就。比如你請一個國際名師來教學鋼琴,就比起自學來說,更能在同樣的時光流速中產生較高的時光灰階,而成就「英才」之名。
然而,由於器世間有恆常的時光流速,我們取普通老百姓的每日作息為均值,一旦超越這個均值的,就進入了高灰階的時光流速。這就如同在物理移動領域中,我們取汽車的時速為均值,那麼飛機的時速就是超流速。但我們當然不是無限地去超,假如我們再超過飛機的速度一百倍,那麼人都快要爆裂掉了,因為沒有空間來產生足夠的支持。
天妒英才,也是此理。流速太快,器世間已經沒有足夠的時間資源予以支持,自然要發生系統的崩潰,以英才早逝為告終。有人說阿蘭·圖靈以四十幾歲之年華就能產生出這麼多對人類的卓越貢獻,要是他不早逝,多活幾十年該再能創造出多少豐功偉績啊。然而,就正是因為四十幾歲就已經創造了一生之功績,所以才發生器世間的時光流速坍塌,讓他不能繼續駕乘時光遊覽其後應有的幾十年人生。
所以英才並非天生,而是基於時光密度的產物。換句話說,就是勤勞所成。當然即便有人一生下來就會彈奏人類最高水準的樂曲,那麼也應當拉通來看,必然是前世積累的勤奮。然而不管前生今世,任何時期所積累的勤奮都將濃縮時光的密度,於是這裡面便有個度,到底勤奮到什麼程度屬於健康的勤奮,而什麼程度將導致肉身的毀滅。於是我們便要考察「人」寄存於「天地」中所應對的位次。
天堂里純樂,地獄裡萬苦,而人間是苦樂皆具。即便你不相信什麼天堂地獄的說法,也不能否認人間苦樂皆具的基本屬性。所以人間,就是要夾在中間,成為一個善與惡並存、低劣與高尚共融之場所。就比如你哪怕去工商局辦一個最小的案子,也要與種種善惡和潛規則打交道,哪裡可能存在一望無垠諸事順遂的純粹真空。而我們盡量讓諸事順遂,這當然是提高效率、增進時光密度、獲得人生幸福的正當手段;但假如向像喬布斯那樣,將幾十萬個分別類似於去公安局辦一個小案子的難度的事件高度整合、全部理順,最終產出一個舉世驚艷的產品,那麼當然就不僅僅是提高了一點效率那麼簡單了。而是,用史家蓋棺定論的話來說,一種「現實扭曲力場」(Reality Distortion Effect)。
是的,高手使出乾坤大挪移,連現實都扭曲了,自己也難免被時光之氣場同等扭曲。這並不難理解:偉業需要靈光,靈光需要精神,精神需要肉體,肉體又需要凡俗,而凡俗卻天然就抵抗靈光。所以,偉業之成就,勢必造成扭曲,這就是人間的天條鐵律,服從於自然法則,如同萬有引力一般不可違抗。這種扭曲,便造成了身體的病變與異化(喬布斯),或無法處理周遭社會關係遭到迫害或自殺(圖靈)。身體乃是五穀所成,當然受到俗氣的制約;而偉業之靈光由精神所成,當然應當屬於仙氣的供養。此兩者先天便屬於矛盾。偉業之成,引發仙俗對抗,自然氣息不調,殞命世間。
當然這樣無情的揭示會讓無數喬布斯的模仿者們害怕,然而現在趨之若鶩的模仿者們,無非也就是拿個王婆賣瓜的產品、做出一個華麗的場景、在豪華的大宴會廳里搞一場不知所云的宏大演講,號稱又史詩級地顛覆了什麼創造了什麼,但這種有名無實的拙劣模仿,於喬布斯之千萬分之一而不及,哪裡能產生什麼現實扭曲力場,想殞命的資格都沒有。
當然真實的喬布斯,引發仙氣與俗氣之對抗,產生現實扭曲力場的渦流,迅速身敗命終,其棺未蓋,就已定偉大之名。所以,人間這出悲喜劇有三種劇目:仙氣與俗氣對抗,仙氣勝,則成就精神之偉大,但身體卻凋朽敗壞,比如喬布斯;俗氣勝,則無緣任何世間偉業,然而可保存實力,如凡俗的老百姓;若仙氣與俗氣雜交,便產生妖氣,既能成就偉業,又能怡享天年,比如愛迪生。愛迪生以種種發明創造青史留名以後,又逐漸回歸凡塵,俗之又俗,反而得以保全天年,還寄名於通用電氣而百世流芳。
然而,妖氣的充盈並非是唯一的應對之道。智慧高深,終極策略是運用「傻氣」以掩蓋之。我們都知道少年早成並非好事,而且可以說一定是壞事,因為你早上五點就去菜場擺攤兒,等大家九十點鐘才來買菜的時候,你的菜都已經焉了。然而此時必須要發動傻氣,讓它彌散在英雄偉大的精神里,以對沖現實扭曲力場造成的身體戕害,而讓自然壽命得以完整。但是這裡所說的傻氣,又並非是一種「大智若愚」,因為這種高深的內在卻裝作無知的外表,也能被更高明的眼睛一眼識破,況且也不能對內心產生隨順而不能達到彌散傻氣的目的。其實,人人體內先天就具備了傻氣,這裡,必須要發動三昧真火,將傻氣徹底引爆,不僅別人覺得你傻,連你自己都覺得自己傻,而且必須是真傻。這樣長期下去,每每施展完英才偉略之豪氣後,其氣機之虧空都可以回歸到凡塵以傻裡傻氣的狀態得到彌補,重新完成氣機之充盈而實現第二輪的放光。
連太陽有時候都要躲到一朵雲的背後去,其雲朵之遮蔽便是它屢屢放出晨光之秘訣(比喻)。借鑒於人間,這便是天妒英才的終極應對之道。換一個視角,人類本身就是一個整體,個體無非是不同時間段在海面上冒出又破滅的朵朵浪花,然而就你會浪,就你四十歲都把人家幾輩子都達不到的偉業完成了,那別人還混不混啊。所以當然必須要用傻氣來應對之,才能獲得在這片人間大海之中繼續浪蕩的船票。
否則,就將被驅逐出境。當然,真正的英雄,其身體雖已於世間敗壞、精神於世間長存,然而其形體當然會重新化育,只是化育方式已經擺脫了胎生卵生濕生的基礎形態,也更不在我們這一層世間了。有人說天妒英才是一種上天對英才的回收,然而哪有什麼具備自由意志的「上天」來回收誰,還不如說是人間這座廟已經太小,早已容不下創造豐功之英雄這尊佛。就如同幼兒園太小,早已容不下一個20歲的大學生一樣。人死如燈滅,不過是幼兒園的燈滅了而已。用腳趾頭想想也能知道,所謂英才,為人世間做完了那麼多貢獻就馬上英年早逝,這個宇宙間哪有這種肉包子打狗的事情。
於是,不願使用傻氣來對沖偉業的英才,必遭天妒。因為,他們是用生命在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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