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張偉《我在詩里看到了你》詞是否存在抄襲(集句、借鑒、引用)?
作一首純原創詞並不難,何必一再把自己置於抄襲風波中。
宋小君:我被大張偉抄襲了。https://zhuanlan.zhihu.com/p/29177883頗有煽動力。
《我在詩里看到了你》主要歌詞:大張偉已發律師函 一
不知道大家記不記得去年很多營銷號轉的兩位同一個公司的創作歌手所作歌詞的對比。有些句子的結構很像,有些意象也完全一樣,但大家都是以調侃和開玩笑的心態去看待的。
現在宋小君老師認為大張偉新歌《我在詩里看到了你》中的兩句歌詞抄襲了他的詩作,分別是 「躺下去是山水」 和歌名句 「我在詩里看到了你」。
著作權是一個很複雜的東西,如果你要判斷一個作品抄襲了另一個,首先 「原作」 要是一個作品,其次它要具有獨創性,且獨創性被侵犯。
「原作」 是一個作品這一點很重要,因為著作權只保護作品。兩句零散的,從詩里截出來的短句,能叫作品嗎?我覺得不能,我也覺得這不應該被著作權保護,否則以後段子都不能講了。如果撇開 「短句是否是作品」 的定義指控抄襲,相當於否認了整個著作權存在的大前提了。所以既然宋老師覺得單獨截出來的兩句零散的話能叫作品,這是您需要論證的,誰主張誰舉證嘛。
獨創性,通俗點說就是你的作品要足夠和別人不一樣。比如說在流行音樂上,不會有人說使用了 1645 的和弦走向是抄襲吧?因為這個走向實在是太大眾了,已經成了一個套路了,所以它不被認為有獨創性。在司法實踐中,作品獨創性的認定可影響到著作權案件的性質,只有確認作品是否具有獨創性後,才能決定其是否受到著作權法保護。1
我們可以看一個既有案例的判決書。在《孫明會與山東省鄒城市人民政府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申訴、申請民事裁定書》的正文中寫道:歌詞必須具有獨創性,才能構成著作權法所稱作品,受到著作權法的保護。而要符合獨創性的要求,作品的表達形式應當是由作者獨立完成,體現出作者的個性。將公有領域的既有表達形式予以簡單地省略或者組合,不能體現出足夠的創作高度和個性的,不具有獨創性。2 可以看到,如果作品不被認為具有獨創性,是不被著作權法保護的。
那麼我們來善意地假設一下,就算那兩句詞單獨拿出來也算是作品,他們是否具有獨創性呢?
關於著作權法很重要的一點是,它只保護作品的表達形式,不保護作品的思想或創意。律師陳家金對此解釋是:當今社會是民主社會,在民主社會裡,思想是自由的,思想不能為任何人壟斷;再者,著作權法賦予作者一定限度的壟斷權,是為了鼓勵創作,產生更多更好的作品,如果禁錮人們的思想,將限制創作,這顯然與著作權法的立法宗旨相違背。3
先看 「躺下去是山水」 這句。這句話是把女性的身材比作了連綿的山和河流,應該說是一個不錯的手法。但這個比喻,實在是很常見啊。我們在網上隨手一搜就能找到一堆。
有一篇 2013/1/7 由百度用戶 @用戶名夜的幕 上傳的主持稿,其中對於一款美容產品的廣告詞中就有這樣的比喻:它能讓您散發出玫瑰的芳香,做一個極品的女人,前有陽台,後有花園,橫看成林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站著 S 型,躺下一幅山水畫,讓您容顏煥發,青春永駐。4 這裡面不僅把女人身材比作山水,甚至連歌詞中的另一個喻體 「花」 都出現了。
再比如 2010/9/14 由新浪用戶 @樂樂 上傳的一篇博客,標題就是《黃河奇石:躺下山水 站起大象》5。
再比如 2009/3/11 由網易用戶 @汪有榕的原創 上傳到博客的作品中就有 「躺下,躺下,如同坐忘的山水」6 的句子。
事實上不光是這些作品,將女人身體比做山水是中國文學自古以來都在做的事情。作家楊典在他的《肉體的文學史》中提到,「在古人眼中,女人就是 『肉體的山水』。」7
再比如李評(新浪用戶 @山水洗塵)在 2011/5/31 上傳到博客中的一首《放歌東寶》中,也有 「你躺下身來是平原,站起來群峰傲」8 的句子。
其實大張偉用這個比喻手法也不是第一次了。他在之前的綜藝中就化用《青藏高原》的歌詞來描寫自己理想的女性身材:「一座座山,一座座山川。」
上面的這麼多例子,可以證明把女性身材比作山水不是一個宋老師獨創的、與眾不同的手法,換句話說,它不具有獨創性。
第二句話是 「我在詩里看到了你」。這句話說真的,什麼手法都沒有啊。硬要說把 「你」 比做 「詩中的文字或意象」 也太牽強了吧。這句話隨手一搜也一大堆相似的。
比如 2009/5/5 由 @傷觴 發表在散文吧的詩中有 「你住在我的詩里」9。
比如 2012/5/10 由新浪用戶 @君心可晴 發表在博客中的一首詩也以《你一直住在詩歌里》10 為題目。
比如 2012/5/20 由百度用戶 @gaohaohao100 發表在百度文庫中的文章也以《我在詩中遇見你》11 為題目。
比如 2011/1/25 由百度用戶 @雨林墨客 發表在貼吧中的一首詩也以《我在詩歌里遇見你》12 為題目。
比如 2011/4/8 由百度用戶 @那只是一片雲彩 發表在貼吧的一首詩有 「我的詩里經常有你」13 的句子。
比如 2011/12/31 由 @琅琊山僧 發表在文章閱讀網的一首詩有 「我從月亮里看見了你」14 的句子。
比如 2006/09/28 由百度用戶 @化作相思淚 發表在貼吧的一首詩有 「你在我的詩里」15 的句子。
比如 2011/10/21 由豆瓣用戶 @象蹄 發表的一首詩有 「我在黑暗裡看到了你」 「我在這句詩里看到你」16 的句子。這幾乎是原句了。
我問了學現代詩的朋友,她認為從胡戈·弗里德里希的現代詩結構出發,「詩里……你」 「女性……山水」 實在是很常見的組合。
這麼多例子說明,這樣的一句詩句真的沒有獨創性。
但我也知道你們會有疑問,不是說著作權是保護表達形式的嗎?為什麼別人的文字雖然說的是同樣的意思,卻在辭彙選擇和表達順序上稍有不同,但大張偉和宋小君老師的 8 個字完全一樣呢?這難道不是侵犯了宋老師的表達形式嗎?
並不是。律師陳家金指出:「需要注意的是,當某種思想只有一種或者有限幾種表達方式的時候,該表達方式同樣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原因是如果保護該表達方式,意味著保護了思想,這顯然與著作權法立法宗旨相違背。」3 在這個例子中,這 8 個字本身就沒有多少排列組合,再加上它被用在一首歌曲中,旋律的限制更加會使得表達方式被限制。
比如,我要是把 「我在詩里看到了你」 改成 「我在詩里看到你了」,從語法上講,意思是有微妙的變化的。呂叔湘先生在《現代漢語八百詞》中,將 「了」 字分為用在動詞後的 「了1」 和用在句末的 「了2」。17 一般對外漢語教學認為 「了2」 有 「出現了新狀況」 「發生了新變化」 的意思,即如果改成 「我在詩里看到你了」 會帶有 「我以前在詩里沒有看到你」 的意思,顯然會讓歌曲意境大打折扣。
從音樂角度講,在創作時有一個很重要的注意事項叫做「詞曲咬合」。黃志華先生的《粵語歌詞創作談》中提到 「重拍及長音處不宜填上虛字」 「重要字眼應放在重拍或重音上」18。這首歌是個 A 調宮調式,「你」 字正好位於一個重拍的 A 音上,它比這個樂句之前的音都高,還是個引出 drop 的長音,還做了 delay。在這個位置放 「了」 這個虛字顯然是很奇怪的、很不和諧的。另外旋律里就那麼幾個音符,也不可能擴句縮句,就是 8 個字。
這句話只有這麼填才能在不影響意思的情況下填進這句旋律里。大張偉總不見得為了抄這句歌詞重寫一遍副歌吧?所以這裡並不會被認為侵犯了表達方式。
綜上,我認為宋小君老師的這兩句詩句並不算是獨立作品,也並不具有獨創性,大張偉的《我在詩里看到了你》沒有抄襲嫌疑。
宋老師既然說自己 「一個字一個字地寫作,寫我手,寫我心,我比你活得硬氣」,還設定了這麼嚴苛的標準,想必自己也一定會按照它實踐的吧?
最後,以這次事件中兩位當事人曾經的話作為這篇文章的結束。
很多人都習慣於用非黑即白來認識世界,並且堅定地認為,世界本來就是這樣。但生活那麼複雜,哪能只是二元對立的呢?我覺得中間地帶反而藏著更多人性的光輝和貪婪。
——宋小君
黑白間是灰色,這就代表了我。
萬千粉黛瞬無顏色。——大張偉
鳴謝 @別抓醬 @__00964 @yue8000 和其他提供幫助的朋友們。
參考資料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著作權糾紛案審判中的獨創性認定 [R]. 著作權糾紛案審判中的獨創性認定--國家知識產權局. 2010-8-31.
2. 最高人民法院.孫明會與山東省鄒城市人民政府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申訴、申請民事裁定書 [Z]. 聚法案例_孫明會與山東省鄒城市人民政府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申訴、申請民事裁定書. 2016-08-01.
3. 陳家金.為什麼著作權法不保護作者的思想?[A]. 為什麼著作權法不保護作者的思想?-陳家金律師文集. 2012-08-16.
4. 主 持 稿_百度文庫
5. 黃河奇石:躺下山水 站起大象_樂樂_新浪博客
6. 汪有榕的原創:坐忘的山水,輕輕托起一根思想的羽毛 - 陽光的日誌 - 網易博客
7. 楊典. 肉體的文學史
8. 嘗試寫歌詞_山水洗塵_新浪博客
9. 我的詩與你有關_散文吧
10. 你一直住在詩歌里_君心可晴_新浪博客
11. 我在詩中遇見你_百度文庫
12. (14)..................我在詩歌里遇見你【陳游標吧】_百度貼吧
13. 【現代詩歌】你在我詩里【中華詩魂吧】_百度貼吧
14. 不知你可看見了我 -抒情詩-原創詩歌- 文章閱讀網
15. 交談【詩吧】_百度貼吧
16. 小村莊
17. 呂叔湘. 現代漢語八百詞(增訂本)[M]. 商務印書館. 2005-07-01
18. 黃志華. 粵語歌詞創作談 [M]. 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 2003
詩是余光中老師的《夸父》
然後看一眼歌詞我願化作一滴淚 生在你的眼眉流過你的臉浸入你的嘴【夸父逐日渴死 所以是願意化作一滴淚津入嘴。】躺下去是山水 翻過來是花蕊 迎向前是清晨那縷明媚【是余光中老師《夸父》中的"迎面奔向新綻的旭陽,去探千瓣之光的蕊心"一句,也是夸父渴死倒下時身體化為山,手杖化為花草】至於我在詩里看到了你 不必多說。其次 我認為宋小君老師是在蹭熱度。我指的不是大老師,而是指現在對於抄襲兩個字格外敏感的社會
我一直覺得現在的對於抄襲的態度很奇怪。三生三世抄襲的時候一堆人討打,唐家三少被爆抄襲很少有人提及。大老師承認了一次從此被打上標籤,而翻譯機王力宏什麼事兒都沒。唐嫣的劇被爆抄襲萬人聲討。愛情公寓卻依然被捧上天。現在到底是反抄襲呢,還是【討厭的人被人說抄襲了呢趕緊去踩兩腳】捉摸不透。然後 如果這算是抄襲的話,那麼請問宋小君老師是否抄襲了馮唐老師呢?
馮唐老師:你的裙子怎麼穿 你的眉毛怎麼彎你的頭髮怎麼盤記不清所以要見你要再見你宋小君老師:像月亮一樣彎的眉毛怎麼長的像黑夜一樣黑的頭髮怎麼盤的像井水一樣涼的眼神怎麼勾人的我希望老師能給出一個解釋。
最後 借用大老師《該》這首歌里幾句歌詞送給宋小君老師
如果白痴都會飛 我簡直活在機場周圍你是否看到他們就會覺得反胃哪些假正經的人總在 討好別人還把我出賣祝老師新書大賣9.9 18.21更新
看到評論里有人說宋小君老師沒有抄襲馮唐老師,我們可以去掉這兩首詩的修飾詞來看。因為加這些東西人人都會馮唐老師:裙子怎麼穿眉毛怎麼彎頭髮怎麼盤宋小君老師:
眉毛怎麼長的頭髮怎麼盤的眼神怎麼勾人的所以,一目了然
我希望有些人,可以在稍微了解之後再評論。現在這個時代,上下嘴唇一碰就可以把別人置之死地。我忽然覺得。有些人死不承認抄襲也是有原因的。現在一承認就被打上了一輩子的標籤。而不承認等風波過去又可以繼續火。試問現在誰還記得潘瑋柏抄襲了呢?只要是把大張偉和抄襲放一起就鐵定熱門一群人聲討。某些過於激進的小衛士們,別頭腦發熱了,仔細想想吧誰讓他是大張偉呢,別說在「詩」里看到了你,就是在肯德基看到了你,也會有人不放過他。
什麼,宋小君是誰?哦,就是那個說大張偉抄他的「我在詩里看到了你」這句話的作者嗎?
而實際上,大老師在八月底就發起了歌名競猜的活動,恰好早在大老師沒有公布歌名前便已有粉絲猜出了歌名為「我在詩里看到了你」,於是我私信問那個歌迷,她表示並不知道宋小君何許人也,更不知道他寫過什麼詩。
那麼為什麼她能猜到?其實恩簡單,因為這種句式很普遍。比如「我在雪中看見了你」、「我在時光里聽到了你」、「我在夢裡嗅到了你」——把主語後面的介詞短語用一個迷離的虛幻的抽象的名詞表達出來,把「詩」換成「風」、「夢」、「時光」、「鼓瑟」等,甚至是你們熟悉的甄嬛傳的「杏花微雨」,都可以構成這種句式。所以,這句話普通的不能再普通,連大老師的歌迷能猜出來名字,但被原作者說成是抄襲,我就懷疑是原作者是否在沾沾自喜的品味陶醉於自我的文采,甚至在寫完這句話洋洋得意的喝著茶和朋友侃侃而談著於自己創作的這句「普通」的話了。
那麼什麼才是自己的詩呢?屬於自己的獨特意境。
舉個例子吧,顧城有一句詩「別加糖/在早晨的籬笆上/有一枚甜甜的太陽」寫的很美好,但如果單獨拆開一句詩,而破壞整個詩的意境,「甜甜的太陽」,恐怕連六歲的小孩都能隨便寫出來吧,然後顧城說,「小朋友,您這是抄襲!」您也覺得很滑稽吧。所以就詩歌本身來說,多個普通/不普通的意象構成連在一起構成一首詩,再來從整體感受,判斷一首詩的優劣才是最普遍的做法。這也是您那首詩之所以成為詩的理由,作為一個詩人,宋小君本人應該是最為明白清楚的。
當然,現在大可不必作為一個讀者評判這首詩做的怎麼樣,只是想說:能猜出詩中的其中一句話,不是大老師的歌迷有才,而是任何一個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做到的,比如其中的「我住在詩里」、「我不寫詩」、「我只是告訴別人」、「我在詩里看到了你」。每個人都寫得出,但恰恰是這些詩句連成了一起才叫做「宋小君的詩」,我的意思我想大家都清楚。單獨挑出其中的某一句,說「這是我宋小君的獨創」,那好吧,那隻能說明,整個世界都是你發明的。
哦,順便說一句,既然@宋小君 貼出了這張圖,來證明大老師抄襲,可是您貌似找圖,查知乎有點過急而根本沒有看到知乎的那個答案是粉絲找出來證明發行時間在大張偉歌之後相似的歌曲。您一口一個「一個字一個字地寫作,寫我手,寫我心,我比你活得硬氣。」但實際上只是一個普普通通的所謂「會寫詩」的網友,隨便搜索一個答案,只看評論根本不看內容,上來就罵大張偉一模一樣。
您口口聲聲的說「我做了我該做的,我向你這樣的竊賊挑戰。」但我看到這句話真的震驚了,宋小君詩人想要的共鳴的「感動」和來自萬人的「敬仰」,我深惡痛絕並在思索中國專心作詩歌的人都到哪裡去了?如果這都能算「竊賊」,那中國的詩壇算完蛋了,如果連這麼普通的一句話都能算是您獨創的句式,那麼由此造成的後果就僅僅是:過度的要求「原創」,從而制約一切藝術的發展。
現在的「反抄襲」真是越來越魔幻了。
在此誠摯推薦大家好好讀一讀世界的藝術發展史。
怕有些人不明白,再舉個簡單的例子「落花人獨立,微雨燕雙飛」大家都知道出自晏幾道的《臨江仙》,但是其實他是化用五代翁宏的《春殘》「又是春殘也,如何出翠幃?落花人獨立,微雨燕雙飛。」在這裡,誰會說晏幾道抄襲?反而站在文學史的角度上,更應該說是晏幾道推動了宋詞的發展。
在今天,「大張偉」這三個字已經成了原罪,任何人都可以給他扣一頂帽子,踩著他的屍體飛黃騰達。此事過後,大概大老師再寫個歌名《白毛浮綠水》都有像宋小君一樣有可能就一輩子默默無聞的「詩人」跳出來,站在保護原創的制高點上,指著他的鼻子罵「抄襲駱賓王,連古人都抄,要不要臉。」只是希望在某個尿急又腎虧的深夜醒來時,那些叫囂著「抄襲」的所謂的「原創」們,摸摸自己的良心,問一聲「有愧嗎?」
這個世界迷霧太多,你得撥開這層迷霧才能看清楚本質。但做到不人云亦云,這真的太難了。
不是大張偉的粉,不用說我洗白什麼的,只是就事論事圍觀下。
怕給我愛豆招黑,匿了。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判定宋先生誹謗比判定大張偉抄襲更容易,勝訴的可能性更高。
宋先生要想走法律程序的話,先要做兩件事(假設法律有相關規定):
1 如何證明詩句的原創性,且這種原創性受法律保護;
2 如何量化大張偉「抄襲」而給宋先生帶來的損失。如在過去,宋先生這兩句話為其帶來了多少物質利益或使其在詩歌圈或文學圈的地位提高了多少。
本來我是不怎麼喜歡文人但還尊重的,看完宋先生的長篇大論後,發現詩歌圈的門檻可能和電音圈差不多,任何一個屌絲盲流都可以進。讓他們在網上多叨叨些是好事,省得跑到社會上惹事。
大張偉為社會安定做出了公眾人物應有的貢獻。
中國之怪現象——現在「抄襲」就像「扶不扶」的大媽和看誰不爽就高喊「性侵」一樣好用。
弱者要被保護,前提是真的被霸凌後無處喊冤。
偽裝弱者換取私利的行為是惡行,傷害的是路人的熱心,加劇了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帶動的是不良的模仿,打擊的是行業創新的熱情。
不一樣的是,扶不扶好歹還能有目擊者和監控,有機會讓事實直觀重現。
抄襲 這帽子一扣 帶起來的是法盲的狂歡和踩人爆粗的激情。
並沒人真的關心誰才是真的受害者。
"就算沒有謊言,也不能消除惡意。"反正他都臭名昭著,也不多這一個槍口,還能裝可憐站在道德制高點帶著一波鍵盤俠罵街,何樂而不為呢?"活該,你多慘都應該,人生這場比賽,你終究一定會失敗。"致宇宙白蓮濕人宋小君。我就奇怪張偉怎麼還不去告這幫孫子誹謗?
張偉在新歌上線之前,讓大家猜歌名《我_詩_ _到了_》,很多人包括我在內都猜對了(截圖是被工作室抽中的幸運小盆友)。而我和很多人一樣,根本不知道有個宋什麼那個人,更不知道他寫過什麼詩。說明這句話也不是什麼特別特殊的遣詞造句吧,不是什麼神一樣的詩作者才能想到的句子吧,憑什麼斷定這就一定是抄那個宋什麼的呢?
2017.09.11更新
……
原更新:
大張偉給出的回應,沒有什麼證據可用的。
但的確使我有些話想說。
首先,本貼結論:兩句歌詞均不構成抄襲。
國內對「抄襲」一事的重視——對不起,實際上,是微博上對「抄襲」一事的重視,當然是推動知識產權發展的良好精神基礎。
但是當我們談創作層面的「抄襲」(而不是「全文轉載署自己名字拿來用的惡性網路事件)時,我們在談什麼?
在談著作權人的財產權,與創作自由的博弈。
如果前者加重,自然會在經濟上激發鼓勵更多創作者去進行創作活動;但前者太重時,例如,兩秒鐘的音樂取樣(Sampling)作為並不明顯的角色被創作者混入一首有獨立特色和思想的新歌曲被判為侵權(Kraftwerk「Metall auf Metall」 案)時,已經嚴重妨礙藝術家的創作自由,創作者人人自危,妨礙藝術新生和進步。
此案於2016年5月31日,在德國最高法院,正式翻案,被改判為不侵權。
我與同事經常互相提醒,每次在看到「被抄襲」的聲明、求助,甚至求救時,無論原創者乍一看多麼像受害者,作為吃瓜群眾,都考慮一下,哪怕我們並沒有這個義務——「他這麼做,假如將來判決他完全正確,會影響創作者——例如我,或我愛的創作者們,的創作自由嗎?」
並不是說我們有公權力去裁量這一點,而是考慮到這一點,才可以保持盡量客觀。
作出這個回答之前,我並不知道「大張偉」三個字已經原罪至此。在宋先生的辯駁和宋先生粉絲們的辯駁,能深刻理解到刻板印象對人的影響程度。
而他們的做法又給路人加深了這一印象。哪怕在自己的訴求中譴責對方是合理的,這件事上,我以為大張偉不值得被瘋狂攻擊並提前定性成這樣。與他是誰無關,任何一個人都不該被還未清晰的事實定罪。
(2017.09.10更新)
宋小君先生給出回應,表示貼吧用戶是抄襲他的作品,因為他已於2013年6月發布含有「我在詩里看到了你」的詩歌。
是我檢索失誤,在此向宋先生道歉。
但是,關於聲明中的這兩句:
希望我能辯駁一下,把這個質疑講明白。
在法理上,自然人,原則上是不該「自證無罪」的。而「自證有罪」是個人的選擇,一般人也不會。
只有當指責別人有「罪」時,在法無例外(例外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4條,刑法第395條等)的情況下,需證明對方有「罪」(民事訴訟法第64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畢竟對方無法「證明自己無「罪」」。
證明對方有「罪」,用最簡單的說法,即證明自己有合法權利;合法權利收到了侵害;侵害是他做的。
在這件事中,需要舉證的,原本就是宋先生。您需要證明兩個詩句是自己享有著作權;著作權收到了侵害;侵害是大張偉造成的。
我並不同意這一法理荒誕的說法。聽到別人說它荒誕,覺得很心酸。
……一個提醒,是對我自己,也是對「贊同」這一回答的人。最近太多事情把人耍得團團轉,一件事出來,後頭馬上有個反轉,隔幾天再有個反轉。我個人是吃過「沒搞清楚事情就站隊」的虧的,因此,在事情被徹底定性之前,我希望自己不會相信任何人play the victim。也盡量不以「牆倒可推」的態度對待大張偉……
我承認自己對大張偉一直以來有偏見,對他頻繁的抄襲指控甚至讓他被我們調侃「能講完一部著作權法」。而且不得不說,他的某些粉絲的行為並沒有為他成功辯駁,反而造成了粉絲根本不尊重著作權的印象。這次事件中我粗略翻評論,已經很少有洗地式的「抄你是看得起你」或者「就抄了怎麼了」「抄得比原來好」,而是比較理性地在講道理和擺事實、證據、法律。這樣的行為我會覺得是很刷好感度的。言之有物。
為了不使偏見影響判斷,在更新此回答前,我找到了他上次被指控抄襲的歌曲《腦洞大》的伴奏,或者間奏,並詢問了WIPO的同事,一致認為它即使放在嚴格的歐洲法院,也是勝算很大、大概率算不上抄襲的行為。音樂上的抄襲界定你追我趕、保護範圍越來越大,但從去年開始,歐盟和美國不約而同將天平朝創作自由傾斜了一些。音樂編曲的抄襲質疑在歐美已經早不算少見,在新興音樂形式里三天一小撕,五天一大撕,但由於新興歌曲形式本身的特性,能真正被定為抄襲的案子的數量,已經逐漸冷卻下來。
而《愛如潮水》事件,也無法構成法律上的抄襲。單不說國內著作權法「滯後」,即編曲很難受保護,即使放在美國,它妥妥可以打fair use牌,畢竟相似的旋律並不是《愛如潮水》里辨識度很高的一部分,即這首歌不是以它為基底的,等。
從這個角度來看,大張偉被誤會或者訛傳的可能性比較大。
昨日與朋友游湖,討論起有關詩句、歌詞等短句的著作權問題,圍繞一個已經有定論的最高人民法院處理的案例:聚法案例_孫明會與山東省鄒城市人民政府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申訴、申請民事裁定書
事情大體經過是,山東省鄒城市委市政府於2013年7月在該市某些路段懸掛宣傳標語,標語包括短句「東方君子國,鄒魯聖賢鄉」。而原審原告孫明會在2002年8月28日就在自作歌曲《鄒魯讚歌》中寫到「東方君子國,鄒魯聖賢鄉」,因此主張著作權侵權。
最高院認為此案爭議焦點為再審申請人主張的歌詞「東方君子國、鄒魯聖賢鄉」是否具有獨創性,是否構成著作權法所保護的作品。
要符合獨創性的要求,作品的表達形式應當是由作者獨立完成,體現出作者的個性。將公有領域的既有表達形式予以簡單地省略或者組合,不能體現出足夠的創作高度和個性的,不具有獨創性。(孫明會與山東省鄒城市人民政府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申訴、申請民事裁定書)
此案最終結果是它不具有獨創性,因為它的表達,均屬於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公有領域的組成部分,不能體現出足夠的創作高度和個性,不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由此可見,法律上對獨創性要求的底線至少在,它不能是對公有領域既有表達形式的省略或組合。
我認為此事焦點也在於,「我在詩里看到了你」與「你躺下去是山水」,與詩本身脫離開來之後,是否屬於著作權保護的作品?如果屬於,那麼繼而要討論大張偉是否接觸過兩首詩、引用是否侵權;如果不屬於,那麼不可能是「抄襲」。
與詩本身脫離開來分析的原因是,大張偉《我從詩里看到了你》歌詞的整體創作意象與宋小君《你躺下去是山水,坐起來是菩薩》和《詩是怎麼來的》並不統一,三副創作無法整體對比。
我們知道,短句如果要擁有獨創性,本身就是比較難的。例如,「相信自己,哦哦哦哦哦 」,是原創的么?很可能是的;有獨創性嗎?……這要有,那還了得。大眾能夠聯想到的、具有普遍應用性的句子,是很難被認為是有獨創性的,即使它在一首詩中是非常突出鮮明、有作者個人特色的一句話,例如:「相信未來、熱愛生命」,在食指對《相信未來》中是點睛的,但單獨拎出來、放在一首歌裡頭,實在無法被判定為抄襲。
我傾向於認為「我在詩里看到了你」,這一句,是比較有普遍應用可能的,例如這個帖子里的演繹:【現代詩歌】你在我詩里【中華詩魂吧】_百度貼吧
或者一篇網友日誌:小村莊
無疑,「我在詩里看到了你」,放在宋小君《詩是怎麼來了》這首創作中,確是浪漫的:
這種浪漫也應是有作者個人特色的。但此句在沒有上下文的烘托下,很難判定是「有獨創性」的句子。
重複一遍:雖然它在詩歌的上下文、語境中非常美,但它本身是一個結構非常簡單、比喻並不「獨特」(若有冒犯,先道聲抱歉)的短句。
個人看法:我私心非常不希望這一句被看做「抄襲」,因為這將大大局限未來創作者的創作自由,如果每一個人,寫每一個「可能會有點特色的」句子(尤其是字數較少的歌詞、詩歌等)之前,都要做充分、細緻的檢索,確保它沒有被用過的話,那麼藝術創作自由簡直是鬼話了。
另一句:「你躺下去是山水」,實際上,這首詩有趣在,它體現了慾望越演越烈,但最後收于禁欲的場景:
北京時間9.11凌晨更新:
我原本以為它是具有獨創性的,也曾在回答中表達過,它的獨創性在於「你躺下去是山水」是欲的描寫,而「你坐起來是菩薩」是禁慾,對比鮮明,衝擊強烈。在對欲的描寫里,似乎這樣的比喻是非常少見的。
今天重翻實質性相似的質證環節,發現進入相似性質證的,目前還從來沒有這樣的短句過;而相似性,首先是從「前後邏輯相關的句子」中產生的。
因此,對它的獨創性必須重新進行思考,也向之前被我誤導的朋友們道歉。
看來還是學藝不精。
在這句話上,同時授權引用:
glenxoseph:大張偉《我在詩里看到了你》詞是否存在抄襲(集句、借鑒、引用)?
先看 「躺下去是山水」 這句。這句話是把女性的身材比作了連綿的山和河流,應該說是一個不錯的手法。但這個比喻,實在是很常見啊。我們在網上隨手一搜就能找到一堆。
有一篇 2013/1/7 由百度用戶 @用戶名夜的幕 上傳的主持稿,其中對於一款美容產品的廣告詞中就有這樣的比喻:它能讓您散發出玫瑰的芳香,做一個極品的女人,前有陽台,後有花園,橫看成林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站著 S 型,躺下一幅山水畫,讓您容顏煥發,青春永駐。4 這裡面不僅把女人身材比作山水,甚至連歌詞中的另一個喻體 「花」 都出現了。
再比如 2010/9/14 由新浪用戶 @樂樂 上傳的一篇博客,標題就是《黃河奇石:躺下山水 站起大象》5。
再比如 2009/3/11 由網易用戶 @汪有榕的原創 上傳到博客的作品中就有 「躺下,躺下,如同坐忘的山水」6 的句子。
事實上不光是這些作品,將女人身體比做山水是中國文學自古以來都在做的事情。作家楊典在他的《肉體的文學史》中提到,「在古人眼中,女人就是 『肉體的山水』。」
再比如李評(新浪用戶 @山水洗塵)在 2011/5/31 上傳到博客中的一首《放歌東寶》中,也有 「你躺下身來是平原,站起來群峰傲」8 的句子。
其實大張偉用這個比喻手法也不是第一次了。他在之前的綜藝中就化用《青藏高原》的歌詞來描寫自己理想的女性身材:「一座座山,一座座山川。」
上面的這麼多例子,可以證明把女性身材比作山水不是一個宋老師獨創的、與眾不同的手法,換句話說,它不具有獨創性。
以相同比喻舉例相似性,不失為一種好的方法。我更感興趣的是,大張偉描述「一座座山,一座座山川」,如果這說法是他原創(或者,很明顯,不是從宋小君的詩中來,而是從《青藏高原》一歌中來),那麼即使證明或推定了他接觸過宋小君的詩歌,宋的句子也並不是他創作「躺下去是山水」的主要思想來源。
也就是說,它的獨創性也是很難被承認的。
順道說一句。
根據侵害著作權判定的一般原理,侵害著作權的構成要件為「接觸加實質性相似」。
關於實質性相似,目前最新的案例是北京東城區人民法院8月7日對楊偉時訴電影《捉妖記》抄襲案的一審判決:
聚法案例_楊偉時與安樂影片有限公司、安樂(北京)電影發行有限公司等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原告敗訴,《捉妖記》沒有侵權。
(題外話:這件案子涉及大熱電影,本是非常有熱點的爭議話題,但並不為人所知——與大多數已有定論的著作權案件一樣。其實荒誕的是,有判決的,往往被忽視;沒有定論的,卻大肆傳播,並被瘋狂演繹著。)
在此要像大老師道歉。不了解事實之前,的確只是出於同情受害者的姿態,以為這,與從前有關他的報道,都是抄襲沒錯。
現在自己打臉:)也是活該。但錯了就是錯了。
大老師的粉絲為他感到非常委屈,能體會一二,畢竟我或許曾是無聲的加害者;但也希望不要窮追猛打,被拉住傾訴委屈什麼的,很懵逼啊…
這篇文章在王思聰先生轉發宋小君先生微博後,即沒什麼意義了。因為宋的指責已經完全與著作權無關,呵呵。現在權當它是對大張偉「黑轉路人粉」的過程記述吧。
原回答:
本來想隔岸觀火,但覺得這是個很好的著作權案例,所以斗膽拋磚引玉。
去翻了宋小君先生的微博,發現他譴責兩處抄襲:
第一處是「我在詩里看到了你」,即大張偉歌的題目。
第二處是「你躺下去是山水」:
個人認為,這件事中需要搞清楚兩個問題:
1. 是否是「引用宋小君的詩」;即詩句是否宋小君原創,以及大張偉是否有途徑接觸詩句。
2. 如果是引用,是否存在侵權。
(寫到半途,發現這是個靠檢索就可以終結的答案…有點失望。那就根本不是個好案例。)
1. 兩個詩句「我在詩里看到了你」和「你躺下去是山水」,是否是宋小君原創。
宋小君指出此詩是2014年左右創作,但發布的證據是豆瓣的截圖。
簡單的搜索之後,發現這句詩曾與2013年8月被貼吧用戶「謀殺了夏天」在百度貼吧發布過:
原貼地址:來來來,聽叔來淫兩首小詩【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吧】_百度貼吧
此詩的作者,貼吧的「謀殺了夏天」用戶,在同一帖子里發布了五首詩歌,聲稱每首都是他自己創作。
由於宋小君先生也是山東人,我懷疑這位就是宋小君先生本人。為了查證這一觀點,我對他其他的詩歌也做了簡單的檢索,試圖找出他對此帖發布的其他詩歌的署名。
例如,1樓的詩:
檢索後發現,這首詩較早於2012年8月20日被發布在貼吧(網址:《深夜情詩》【別後路上珍重吧】_百度貼吧):
8月21日發佈於豆瓣(網址:有風在吹,有雨在淋,敞開胸口,關上房門):
沒有署名宋小君先生的跡象,但善意猜測也可能是他本人的另一貼吧賬號;
於是繼續粗略檢索,5樓:
但此句應當是改自夏宇《甜蜜的復仇》:
把你的影子加點鹽
腌起來 風乾 老的時候 下酒
但即使是被改過的詩句也更早,於2011年7月12日,被另一貼吧用戶在另一貼吧發表過(網頁:把你的jj腌起來,風乾,老的時候,下酒,若有緣,與你共飲【龍之谷吧】_百度貼吧):
又或,7樓:
這一首最早於2013年2月6日發表在騰訊微博用戶「若城」的個人微博上(網址:若城的微博_騰訊微博):
沒有其他較早來源的是2樓的:
如果我沒記錯,堯十三有一首跟其中一句很像的歌:
(但日期在後。)
搜到這兒,我已經對此事沒什麼興趣了……
但這所有都是粗略查找。或許還有其他證據證明貼吧用戶「謀殺了夏天」確是宋小君。
但平心而論……究其原創性,假如宋小君先生不是貼吧的這一位「謀殺了夏天」,那他無法聲明原創;如果他是這位用戶,……那他的其他詩歌也涉嫌「抄襲」。由於宋發起的是微博聲討,所以無法輕易斷定他認為的「抄襲」是不是他曾實施的「抄襲」。
本想談法律,就事論事,但查到現在,一是無法確定「我在詩里看到了你」此句是否宋原創,二是道義上也存在一個矛盾。
另一種可能,是宋小君先生在這個日期前已經發表詩歌,而沒有被檢索到。但這種情況下,證明大張偉接觸過宋的詩歌這一證據鏈更難形成。
其實我個人比較期待進入第二個問題,也是很多人會關心的:對在網路上看到的、有未署名可能性的短句進行二次創作,是否侵犯短句原作者著作權。在生活中應用為,例如我發微博,200字中引用並改掉了詩人一個句子,算侵權嗎?如果是營銷號發的廣告微博呢?如果是另一詩人發的微博呢?
非常值得研究討論的一個前提是,在我國著作權法實踐中,一篇詩歌無疑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那麼詩歌中的短句是否是獨立的作品?
夠寫篇論文了。雖然其他幾個國家已有定論,但我國實踐中似乎還沒有這種案例。或許是我孤陋寡聞了。等待同行解答。
暫時沒有什麼其他證據,只能吃瓜。
……我雖然也很想譴責大張偉,畢竟這位也算是名聲在外了:) 但此事暫時無處下手。
並不是說「抄襲」是對的。「抄襲」行為永遠不對,侵犯創作者合法權益。
但如果如此界定「抄襲」,那著作權的世界真的推推搡搡、沒完沒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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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個人都想踩大張偉一腳是嗎?微博上罵大張偉很爽吧?什麼阿貓阿狗都能感受到一呼百應的效果,爽嗎?開心嗎?漲粉嗎?你可憐的自卑心滿足了嗎?
如果是想維權,我贊同所有說大張偉抄襲的人走法律程序。想蹭熱度,蹭吧,反正你是個演員。不完全幾個圖,大張偉14歲-29歲之間的作品,論詩人,你比他差一百倍,論人品,你真low。9.9演唱會後更新
大張偉今天fuck the word了,很替他開心。原本不愛做的事情,今天我一句一句懟回去。睡前看到這個……呵呵噠
我……我現在覺得,我認真答這個題簡直是腦子有坑怎麼?現在還說我們逃避話題,轉移焦點,混淆視聽么?我明明就是隔山打牛,直擊重點,一針見血!現在討論什麼抄襲不抄襲,一點意義都沒有了,我完全失去了鬥志……媽蛋,喪死了,早知道還不如多做套四級真題……剛好看到評論里有人提到化用,正好貼一下「化用」的概念。
看了其他一些答題後,發現有說,像我們這樣直接開嘲諷,說人家「蹭熱點,賣新書」的言論,是在逃避問題,轉移焦點,混淆視聽,那麼接下來,我就正面回答一下,即,大張偉同宋小軍撞車的那兩句,到底算不算抄襲……以下,是我隨手搜的一些例子文學上這樣撞車的現象非常之多,但正如上文,我們一般稱之為推陳出新。但現在,如果我來一句,王勃、曹植、李白、杜甫、李煜、王維你們這些抄襲狗,大家又會有什麼感覺?關於大家在這件事上的對人不對事,我真的覺得很無奈。我在百度上搜這段資料的時候,輸入的關鍵字是,文學上借鑒前人的例子……說真的,我覺得很諷刺,因為這段文字的最後說的是,文學上這樣「相互激發」的結果,往往印證了一句話「青出於藍勝於藍」。是的,正如宋小軍所截的大老師說過的並不完整的那句話,世界上其實沒有什麼原創,那因斷章取義「消失了」的下一句是,大家都是互相激發……誠然,這句話並非完全正確,但卻很適用於我們當下的時代。
原原本本的原創者已經很難產生了,因為世界已經被我們發掘得太乾淨了,你自以為獨特的想法和發現,其實往往在很多年前就已經被人言盡。很大程度上,我們現在的創作其實可以說,只是一種「共鳴」。所以,我們現在創作,首先是閱讀,積累素材,觀察生活。所以我說,「撞車」根本無法避免。所以說,我並不認為大張偉抄襲了宋小軍,我甚至很大程度上認為,他壓根就不知道有這麼一人,大老師的閱讀口味顯然沒有這麼「膚淺」。因為這種句子就文學性而言,實在是太過普通了,它甚至都不值得我利用王勃、曹植、李白之流的行業道德來證明這一點。最後,我只想說,希望這兩人最好走法律程序。雖然又要有人說,現在的相關法律並不完善。但我還是那句話,這麼不爽,有本事diss相關部門去……如果你有能力改變行業現狀,真正的創作者才會好過一點。
你們覺得大張偉鑽了法律的空子,我們還覺得大老師吃了法律的虧呢!我們都申請集資讓你們去告他了,你們不說怕輸,偏又怪法律不行。這就是個駁論中的bug啊!沒完沒了,沒了沒完,再過三十年,也還是這樣!至少我覺得,法律比大眾靠譜多了。—————————以下是原答案———————
我懷疑這個宋先生是在黑我們搞文學的吧……有時間能不能多看看書?成天就知道瞎逼逼,逼逼叨的,煩人……本來大老師出新歌,我還在想,這不能再說曲子抄襲了吧,嘿……你猜怎麼著,這回兒改說詞抄襲了……真是換湯不換藥,抄襲永流傳……我一猜,這個宋先生怕是要出新書,宣傳的時候,帶上#被大張偉抄襲的知名作家#的標籤,得省多少宣傳費呀……我為什麼喜歡大張偉,因為人家讀書呀!!!人家搞音樂的都讀書,你個搞文學的,能不能有點覺悟咯……如果這算抄襲,那麼一言不合抄襲一言九鼎三從四德抄襲三妻四妾七上八下抄襲橫七豎八
我把我跟反抄襲的老師們在宋老師那篇文章的辯論(姑且稱之為辯論)修改一下搬過來好了。
排版有點亂,各位湊合看吧。
重點如下:裸眼鑒抄襲,抄襲的界限在哪裡,一兩句話是否構成抄襲,引用一定就要告知原作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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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反抄先鋒老師們拯救了我的邏輯性。
第一。「我在詩里看到了你」這句話具有獨創嗎?您告訴這句話就是宋老師的原創?在他之前沒人寫了?別人永遠也寫不出來了?然而現在已經扒出來在宋老師之前就有人寫過這句話了。然後你告訴我這句話宋老師是原創,大張偉就叫做「抄襲」?
第二,「躺下去是山水」哦呵這句話現在也被扒出來宋老師也不是第一個創作他們的人了。我再問您,這句話具有獨創性嗎?用了就是引用?引用還非得引用自宋老師?
第三,引用或者借鑒都要告訴原作者嗎?——這是另一個問題。小明往《詩刊》投了一首長詩,裡面有句話叫「聽聽那冷雨」,但是小明的詩作和余光中老師的散文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還得需要余光中老師的同意?還必須得標註出來這是源自余光中?這句話具有獨創性嗎?
第四,抄襲、引用、借鑒、致敬的界限,到底是什麼?我們國家目前有沒有區分這條界限的官方說明或是習慣援引?一兩句話一樣,就可以判定抄襲?誰給你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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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添一個,我突然想起來黃雅莉有一首歌叫做《戀愛絕句選》。
(在此聲明我不認為黃雅莉小姐這首歌存在任何侵權的問題)
要是按照反抄先鋒老師的思路,整首歌,基本都「抄襲」了——因為引用沒有標明,並且有很多現代用語是摘自不同的作品。
反抄先鋒老師們的思路真的感人至深催人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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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原文:
小說抄襲有調色盤,宋老師的詩作不長,當然也用不到調色盤,詩詞結構被抄襲了?詩句創意被抄襲了?一兩句一樣就是抄襲了??哪裡真正構成實質上面的抄襲了?安又琪有一首歌叫做《你好周杰倫》,是不是周杰倫要敲鑼打鼓的去維權了?金庸老爺子告江南《此間的少年》侵權。江南沒理說沒侵權。
但是一兩句話就能斬釘截鐵的說抄襲?一定就要註明引用?作者和名家先後寫出一樣的短句,這並不稀奇。假設「楓林美如畫」這五個字被莫言和一個初出茅廬的小作者同時運用在文中,這是抄襲嗎?這也要註明引用?「我在詩里看到了你」同理,一個中學生的獲獎作文就寫不出來這種句子了?抄襲的界限在哪裡?「引用」就是抄襲?歌名與所做的詩一樣就是抄襲嗎?「天若有情天亦老」,這一句,多少文人墨客用過,那是不是可以全部都被判為抄襲?當然,要是小作者用了一個和名家一樣的複合長難句,這就有抄襲嫌疑了,但是這並不是和這篇文章有關的東西,所以沒必要討論。
——這裡有位反抄襲的老師反駁我,雖然「我在詩里看到了你」單句不能被定為抄襲,但是加上「我躺下來是山水」這句,就是抄襲沒跑了。
——這位老師又說大清都亡了多少年了不能用古詩詞舉例子,然後問我敢不敢拿唐七拿於正拿小四舉例子啊?!
我給他的回答是:所以我為什麼要用郭敬明舉例子?我是嫌我愛豆被你們輪姦的還不夠慘?然後類比郭敬明唐七讓你們潑髒水?我給別人回復過你們支持的觀點《此間的少年》這書侵權,還有您駁我的《你好周杰倫》,這不都是例子?別跟我說周杰倫不維權是周杰倫的事,您既然讓我舉例子,那就正視我的例子。「躺下去是山水」這句話用了就叫抄襲?引用就等於抄襲?必須要原作者同意?七堇年和黃碧雲,周浩暉和東野圭吾,不都是例子?
而且,就算不從文學性方面談,法律上也不構成抄襲。各位反抄襲的老師們還是應該多翻翻我國的《著作權法》,這樣比較漲知識。還有老師說這在法律層面不構成抄襲,所以要在道德上面譴責這種情況——我只能說您說的真對,所以我國的民意(還是極少部分的民意)已經能代表法律了?而且您們所謂的「道德」就真的是「道德」了?
大張偉的確做錯過事情,粉絲不洗,但是要是有人按著大張偉的頭說他抄襲,還是源於一件本來就有紛爭的事情,甚至是一件莫須有的事情——對不起,粉絲有話要說。
哎呀還有反抄襲的老師說我粉絲濾鏡一米二……那您這麼說我就勉為其難的承認了吧。但是我想說的是,這事兒就算不是放在大張偉身上,我照樣還是會說。
不匿了,來辯論吧。哦或者你們來噴一下我那不正的三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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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覺得現在我們國家的反抄襲已經到了瘋魔化的地步了,只要存在一點一樣的,就會被打成抄襲。之前我特別喜歡的一個作者被打成抄襲並且反抄襲的老師們做出了調色盤,一時間輿論倒戈風聲鶴唳,最後是這個作者自己做了反調色盤打了黑子的臉。真·魔幻現實主義。
要是說大段抄襲這沒得洗,但是一兩句到底算不算抄襲?別說普通人寫論文寫文章的時候,現在很多已經出版的作品都存在引用狀況——沒有標明作者的引用,或者相似的創意,這到底算不算抄襲?就算不站在粉絲立場,我也希望有人能解釋一下這個問題。
如果認真聽過大張偉14、5歲,還是個孩子時寫的歌和歌詞的人,應該不會認為大張偉抄襲這位所謂文字工作者的詩吧。在我看來大張偉寫的歌詞一直都押韻且賦有美感和哲理性,從來沒有什麼無病呻吟的毛病。即使是後來寫的一些快歌,歌詞也沒有任何毛病,朗朗上口。是哪裡來的自信讓這位文字工作者來的自信認為大張偉抄襲了他。對於大張偉公眾好像總是一有人指出他有哪裡哪裡抄襲了,就認定他抄襲,擺在眼前的證據看也不看。可是至今為止真正判定他抄襲的只有嘻唰唰一首,後來他買了版權,賠了錢,道了歉。春晚大家都假唱,就他實誠就他傻,自己認了,結果誰都要批判他幾句。我就納悶了,咱們國家春晚的情況大家心裡沒數嗎,那是他自己決定的了的嗎?大張偉沒有團隊,沒有背景,真是誰想欺就欺。大鵬污衊他吸毒,整整兩年在家裡沒有工作沒有收入還要被謾罵,他也從沒說過恨誰,提起來也只是說自己冤。他不吸毒,不出軌,可大眾對他苛刻的要死,某些明星吸毒,出軌一幫人說什麼原諒。就這麼一個受過這麼大委屈的人,在台上從不賣慘,還總是對幫助過他的人心懷感激。在舞台上能讓我們享受音樂,在綜藝節目里讓我們快樂一點,說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博君一粲的人,我們為什麼必能稍微對他寬容一點點,或者在罵他之前花一點點時間去了解他一下呢?———剛剛從北京演唱會回來,很棒,很燥,大張偉在演唱會上說了些掏心窩子的話,聽了真的讓人心疼。以前那麼多好的作品因為年少無知,簽了不平等合約導致現在只能在現場唱一唱。提到抄襲,他說自己一出歌別人就說抄襲,說這可能就是他的命。說自己在台下只能算是不死,在舞台上才能叫活著。說不怕大家討厭他,罵他,只怕大家不理他。說他是一個特別不會享受生活的人,總是焦慮,總是失眠。這是一個真正喜愛音樂,喜歡舞台的天才,我們大部分人卻只是在提起他時無所謂的說一聲low。世界是美好的,希望大家多一些寬容和理解吧。
不構成謝謝,宋小君老師真那麼理直氣壯就少當戲精,去上訴,去告,去給他法律上的制裁,去贏回屬於自己的東西。而不是靠這種卑劣的惡意營銷抹黑重傷別人。雖然相關法律不完善,但告贏得人不在少數。最噁心的就是宋小君老師您這種在法律上根本沒有贏面的人抓住一小波人的心理,以鄙視把別人踩在腳下才能得到高高在上的所謂高尚道德。您寫的是詩歌不是耽美吧,還是法律保護範圍之內的吧。你這麼做心裡沒點b數是為了什麼嗎。宋老師您可真噁心。
我在詩里看到了你,這一句也能算抄襲,上學時沒有做過閱讀理解嗎?沒有做過古詩鑒賞嗎?我在xx中看到了xx,這不是一句很常見的語句嗎?你這種組合,你從學校里隨便找個學生都能寫出來的好吧。
如果這都能算抄襲,我真的覺得你們詩人挺噁心的,這種爛大街的句子,還有臉宣稱主權?更新
我也要寫一首詩:啊!啊!啊!你們這些所謂詩人,真不要臉。一句話,只要善用空格就能叫詩?現在,居然還要為此進行版權保護。我中華燦爛的歷史啊!誕生過楚辭漢賦樂府民歌唐詩宋詞元曲明清小說。那一首首優美的作品啊!《詩經》,《洛神賦》《孔雀東南飛》,《木蘭辭》《靜夜思》,《水調歌頭》《竇娥冤》,《西廂記》《西遊記》,《紅樓夢》承載了多少文化啊!即使現代詩,也有《七子之歌》與《再別康橋》這些名作。再看看你們!你們!隨便一句學生作文中的酸句善用空格就叫詩了!啊!原來我也會寫詩!你們爛了!朕的心都要碎了。你們說我的詩好不好?哦,對了以後誰敢盜用我寫的句子我就告你抄襲。如果人們廣泛認同這種說法
我只想說
原來文學圈流傳已久的引經據典是貶,博聞強記是錯?
當然,我並不認為宋先生的文是經典,畢竟現在自媒體發達,能寫倆字就能自封作家了,能賣慘就更能博取同情了
除了宋小君,我更反感所謂「支持維權」的人,針對這首歌和宋小君的詩,如果你仔細看了,思考了,肯定是不會做出「抄襲」的判斷的
現在知乎和微博差不多了,一看有人「抄襲」了
不管對不對
不管有沒有道理
不管是不是片面之詞
一股腦的「支持」!「維權」!
三人成虎的話就能把人定罪了!?
而且對於所謂的證據?
我覺得宋小君十分值得推敲,針對這首歌的證據沒擺多少,沒有就事論事,扒歷史倒是長篇大論的,不就是利用的吃瓜群眾的不知情和對大張偉黑歷史的厭噁心理么?
聽了一下歌詞,我不認為大張偉引用了宋小君的話
聯繫上下文,歷史故事以及大張偉做歌的初衷,是引用夸父追日的典故
倒下後身體化為山水,桃林,必然是「躺下去是山水,翻過來是花蕊」了
而宋小君的「躺下去是山水,坐起來是菩薩」描述的是一位身材曼妙的禁慾女性吧?
兩者毫不相干只是撞了第一句話而已
與此相似的還有前段時間毛不易的「抄襲門」,更可笑了
「一杯....一杯...一杯...一杯...」這個格式也能也能被認定為抄襲許嵩
真是呵呵
做文學的,揣摩詩歌的,如果是這樣的心境,大約走不遠的
更新,工作室已經回應了。原答案:首先,歌詞抄襲的定義是什麼?有沒有人能下個明確的定義?我覺得這首歌歌名叫《我在詩里看到了你》,所以才化用了很多詩句。希望有專業人士解答吧。不過他引用的這幅圖很諷刺。這個答案是大張偉粉絲寫的。諷刺很多人一聽到他的歌相似就說是他抄別人的。但實際上這些歌都比大張偉的歌出的晚。
哎喲,果然摘不清楚了吧。誹謗別人抄襲之前得先看看自己乾淨不幹凈呀,你說對吧宋老師?
http://www.zhihu.com/question/65115109原答案:滑天下之大稽。
「抄襲」是塊磚,看誰不爽往哪搬。而「反抄襲」儼然成了法盲鍵盤俠最後的一塊遮羞布。不認識宋小君,看簡介是個搞文字工作的,居然還處於脫離語境摳位元組的初級水平。
其實,究竟是惡意抄襲還是單純雷同,宋小君心裡應該是很有逼數的;當然,也可能他並沒有。總之,這位所謂編劇用上了最奪人眼球的標題,立下了最擲地有聲的罪名。別有用心,呼之欲出。在這裡,作為一個每天被強塞進無數爛片的普通觀眾,看到本該用來講故事的文字,被這位編劇咬碎了撕開來攻擊他人;看到這位編劇唯一成劇的作品《深圳合租記》,豆瓣評分4.5。此刻我是憤怒的。我憤怒,不止因為在當今網路顛倒黑白的言論輕易就成了扎人的刀子,更是因為宋小君一人以小見大地展示出了當下文學工作者的焦灼,讓人不禁發問,我們距離一個以把故事講清楚為首要己任的編劇究竟還有多遠。
宋小君的老闆曾說,聽過很多道理,依然過不好這一生。這裡「抄襲」一下送給他:撕了很多逼,依然寫不好一個故事。
怎麼辦呢,你說?
最後,送上一首一分鐘打油詩:
業務能力差成狗
不如碰瓷吼三吼我慘我弱我悲憤新書還不來兩本?再來一首現代詩:
匿不匿管得著嗎你再看看你自己不負責任地猜測,張偉在新歌上線之前,讓大家猜歌名《我_詩_ _到了_》,並且還搞抽獎,就是為了今天這一出嘛?
(你所謂的原創,做個填字遊戲都能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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