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或者補習機構有權利對學生罰款嗎?
01-13
我有一個很好的朋友在北京某藝術機構集訓,學校以遲到、玩手機等理由收所謂的「保證金」,但並不會還給你。還強制學生非自願的寫自願繳納罰金的保證書。我對這種行為的合法性表示懷疑,想知道這種行為是合理合法的嗎?
朋友現在還沒有借到現金繳納罰款。附圖附圖2 可能帶了點戾氣 不過學校這麼做真的很過分吧,這是變相的要錢啊!何況是對於這類藝術生本身開銷大吃不消的情況,真是壓榨學生的做法。
沒有。
不可以。你可以向教育部門,物價部門稅務機關投訴。
沒權力但是現實中,這種情況很普遍,多數人以「還要在這兒上學」「也沒多少錢,不夠麻煩的」「學校也是為了成績」等理由放棄追究。
投訴什麼的,學校如果查到是誰,轉學就是必然後果。
友善度不要了
這個逼學校是真他媽的缺錢 遲到收兩百塊靠這個暴富 你這學校怎麼不他媽上市呢?也許還能開闢變相營業的未來大道呢,你們說是不是利益相關:本人是當事人朋友 覺得看著不舒服隨便舉報 我就是想讓更多看到這個學校的醜惡嘴臉首先明確的回答是:不可以。
罰款和罰金只能由國家行政機關以及司法機關作出。
然後他們必須基於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規定張制度的前提下做出經濟處罰。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無法律授予的職權和明確的法律依據,不得對公民實施罰款。比如公司,不能因為員工遲到而罰款,但是可以因為遲到扣他的基本工資。----依據勞動法。事實上大部分公司只扣一部分工資比如70%。
比如學校是無權罰款學生違紀的。因為校紀校規不屬於法律法規。
對於這些罰款你可以向市長熱線或者12345求助。
當然根據國情,希望你匿名投訴。為了這點小錢影響到你划不來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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