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刺死辱母者」案假如在legal high里將會怎樣呈現?
老哥們 這是道閑情編小故事題…你們別當真阿…不代表現實生活立場阿…私信噴人可不太好阿…
古美門:我們不是神,包括我在內,我們不過是愚蠢的感情用事,不斷地犯錯誤的,再渺小不過的生物同是這樣的犯人,能夠判決別人嗎?不,不能。因此,代替我們法律來做裁決,不管多麼可以,不管多麼可恨,不帶任何感情,只根據法律和證據來判決。這才是我們人類經過悠久歷史而得到的。法治國家這一無比珍貴的財產。當然,我相信光明正大的法院不會被任何情緒化的辯詞所迷惑。自始自終根據法律和證據來判斷是非對錯。到時候,結論就會清清楚楚了。
大多數人們:「真是迂腐啊。法律絕不是萬能的。彌補法律不足的是什麼?正是人心。因為犯罪的是人,裁決的也是人。順應大多數人的想法,使枯燥無味的法律充滿血性,才是人間正道。陪審員審判正是它的產物。本案中,人們做出的決斷,便是於歡不應當被處以死刑。為了使他們深愛的家人、朋友、孩子們健全的未來。這就是民意。」
古美門:「太精彩了。不愧是民意的代表人,這番主張說得真是精彩。那好啊,那就不判他死刑好了。那群討債者確實是侵蝕社會的兇惡害蟲,必須加以驅除,因為下一個被他們討債的可能就是你的丈夫,可能是你的戀人,可能是你的父親,也有可能是你的兒子,或者可能就是你自己。為了給自己留後路,就別判他死刑吧,雖然案發現場的目擊證詞真假未分,還是別判他死刑吧;雖然沒有確切的證據能證明他是正當防衛,還是別判他死刑吧;都不用管,就別判他死刑吧,證據證詞都無關緊要,誰讓那群小混混是黑社會,是站在輿論低地的一方,所以別判於歡死刑吧,這就是民意,這就是民主主義,多麼了不起的國家啊!民意就是對的,大家贊成的事全都是對的,那麼,大家使用暴力也無可厚非,奪取別人的生命,因為是民意,所以也是對的…開什麼玩笑…開什麼玩笑!真正的惡魔,正是無限膨脹的民意,是堅信自己是善人,對落入陰溝的骯髒野狗進行群毆的「善良的」市民。要是民意想判一個人死刑,那就判吧,因為說到底這一系列官司,不過就是一場以絞死討厭鬼為目的的國民運動,為了給自己無聊的人生消愁解悶的運動。沒錯吧?你們五位到底是為了什麼坐在那裡的?如果民意可以決定一切,那就不需要這種拘泥於形式的建築和鄭重的手續,也不需要一臉傲慢的老頭子和老太婆!下判決的,絕不是國民的調查問卷,而是我國學識淵博的你們五位!請你們秉承作為司法頂尖人士的信念,進行判斷……拜託了!我的諸多無禮,可能給各位帶來了不快,但這些只是一個拜金討厭鬼律師的胡話,請權當它是耳旁風。我說完了。
部分改編摘自安藤貴和那集。那首先得要日本法治水平倒退幾十年,古美門檯面上是律師,實際上是山口組幹部。如果他是討債一方,那結果和現在差不多。如果他是於歡一夥,就變成這11人哀嘆黑社會幹不過社會黑了。
其實要做到李狗嗨裡面那古美門肯定是只可能是被告方,因為古美門是律師。而從內在的價值觀來看,古美門個人明顯突出右派色彩,而在日本有個特殊的情況,就是刑事案件控方的勝率在99%以上(沒錯,比中國還高),這顯然不符合右派的價值觀。而在李狗嗨中,檢方基本沒有什麼正面形象並不是偶然。因為在現實中,日本檢方基本就是在開無雙。
勝者即是正義在日本就跟咱們看手撕鬼子的抗日神劇的心態一樣~結果有些人還把它當個寶貝似的到處標榜。。。
今日歡呼古美門,只緣民意又重來。
假如古是債方的律師:
如今你看網友的評論,最能提現民意的恐怖。
人們無腦跟風,連案件都沒搞清楚就只憑道聽途說就開始罵jc,罵法律,罵黑社會,抱怨政府不能帶給自己安全感。
把自己擺在制高點上指指點點,自己碌碌無為卻抱怨社會多麼黑暗不公。死者這樣的人只不過是那些無能的人發泄的窗口,我國永遠不缺鍵盤俠,缺的是那些通過分析案件認真思考我國法律漏洞、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而不是像個白痴一樣胡亂站隊的公民!
一撅得死!
「只要是民意要人死,人就一定要死嗎?」「要是把民主主義帶上法庭,司法就完了。」「真正的惡魔,正是無限膨脹的民意。」「下判決的,絕不是國民的調查問卷。」
開個腦洞吧
legal high里古美萌一般還是為了錢打官司的,那麼假設這一次站在了高利貸的立場大概是試圖通過一些手段賄賂媒體,扭轉一部分輿論。
試圖說明「高利貸」的合理性(比如實際上數額沒有達到高利貸的下限)。說明民意不能干涉審判(參照安藤貴和案)。說明警察執法時是「暫時離開」或通過其他方式說明其執法雖然存在失誤但是是合理的(壯士斷腕,棄車保帥)
不過萬一站在輿論這一邊
就把上面的內容反過來看就好……說出在安藤貴和案中檢方的台詞嘻嘻嘻沒錯其實感覺就像是辯論,其實就像硬幣總有兩面,所有人都知道同時擁有兩面才是硬幣,但是辯論和律師所做的只是無限誇大其中的一面……
民意也是要看古美門占邊哪一隊了,看評論應該是在殺人那一邊,然而他們沒錢請古律師打官司的
社會不是非黑即白的,於歡一方與另外一方都有問題的,多少人知道於歡的母親欠銀行1000+萬沒還嗎?能夠賴這麼久也是本事哈。所以,兩方沒有一方好的,jc也是人,一個小人物而已,他的背後只有個警察局,和同樣和他類似的小jc們,兩邊哪邊敢得罪呢?這個時候明哲保身就很對了,所以,jc也不是全白。這件事,誰都輪不到我們來罵,包括法律,包括jc。
最後來一句……這些亂七八糟關我們屁事,你自以為在維護社會正義到頭來只是維護了你看到的那一點正義,卻把其他的正義或對的事全抹殺了。
ps:本來是一個評論,突然想當回答發了。
沒有絕對的正義,沒有絕對的邪惡
想來和古美門的思想也契合了。您的好友,日劇法學家上線系列?
電影電視和遊戲里的好律師都有一個共同點,當他們接受委託的那一刻起,委託人就註定是被冤枉的、被誤會的了,李狗嗨如此,逆戰裁判也是如此
額,刑事案件控方鐵打的是檢察院。古美門是律師,只有輿論這邊可以選,本問終結,,,
古美門裡面,頂多就講了點道德情操。
並沒有就法學展開專屬法學範疇的理論,哪怕3分鐘。至少我沒見過。
對這個劇的喜歡,說白了就是喜歡 堺 和 新垣 倆人對戲時搞笑場面 。不知為毛,新垣 演的其他片子里跟別的男演員對戲,都沒有跟堺的那種張力下表現的可愛。
當然這種可愛也是會看膩的。
我是一位很喜歡李狗嗨的聊城人,首先要說明的是很難以看戲的心態看待這起事件。看李狗嗨時,觀眾們是站在古美門律師一方的,期待看他在法庭上碾壓各路對手。但是電視劇畢竟是電視劇,在現實中我做不到置身事外。大學前在聊城生活了十幾年,從沒有聽說過黑社會高利貸這些東西,現在事發不由得感嘆自己真是幸運從來沒有面對過這些黑暗。安藤貴和案中有關於民意的討論雖然精彩,但我還是希望市民能夠從判決中感受到支持和安全。
另一方面,我認為李狗嗨中不會選擇呈現這起案件。李狗嗨中的案例大多是民事訴訟,性質不是很惡劣或者離大多市民的生活比較遙遠,所以即使古美門律師誘使法官作出一些違背常人觀點的判決,我們似乎也都可以接受,再加上個人魅力加成,觀眾很容易容忍他對我們價值觀的小小冒犯。而這起案件性質十分惡劣,首先就會破壞李狗嗨喜劇的氛圍,其次,黑社會是能將普通市民籠罩在恐懼中的存在,若古美門律師幫催債人辯護最終反而要於歡母子付出巨額賠款,即使是看戲的觀眾怕也是很難接受的吧。
首先,我不認為古美門是會幫助被侵害母子的。我們看李狗嗨常常會附上一句「看似三觀不正,實則三觀奇正」,我不認為李狗嗨三觀奇正,至少在不擇手段又追求程序正義明顯就是矛盾的,本質上為自己打官司收高價作借口。但是這依然不妨礙我喜歡李狗嗨。我不認為所有的影視劇都必須三觀正,如果真的這麼嚴格要求,去看主旋律好了。我們看影視劇看的是別人的人生,自己的三觀要靠別人建立,所以別人都必須是「三觀奇正」的人,沒有必要而且強人所難並且妨礙影視劇發展。影視劇是導演編劇演員的才華展示,這就夠了。
最後,作為李狗嗨的編劇,拋去喜劇元素不談,劇中最重要的反轉元素非常大,因此,看似「三觀不正」成了主要因素,「難道討債者沒有家人嗎?難道討債者沒有生活壓力嗎?難道討債者討不回來錢就要被老闆毒打導致其本身黑化,別人不會逼迫他計算1000-7嗎?」這些都是反轉元素,但是不是幫助欠債者母子這樣看似就「三觀奇正」的處理方式。
所以啊,影視是影視,人生是人生。
完完全全就是所謂民意的最好體現
我不懂法理 我不知實情
但我知道殺人是要償命的
侮辱人和殺人是兩碼事
流氓該死 殺人的也該死
如今的民意 多半就是在網友的身份上肆無忌憚的評論吧 不懂法理也好 不了解實情也罷 把自己扣上個公民的帽子 就能肆無忌憚的評價了
呵呵 無fuck說日劇法學家,你好!日劇法學家,再見!《刑法學》翻過嗎?
拜金的律師是不會接下這一個都還不起錢的刑事案件的→_→
除非,又出現了一個像黛這樣的小可愛(??????) ?legal high的呈現方式。
完全取決於古美門大律師的辯護對象
以及黛的歌聲吧。
肯定少不了這一張圖啦
古美門是律師!不是檢方!不是公訴人!
怎麼看這麼多答案,古美門都成了檢察官了?
要我說很簡單啊,就是現在的情況。
古美門玩調動輿論煽情也是有一套的。也很有些對付法官的手段,比如安藤貴和上訴案給法官下毒。基本上就是現在的情況,想盡辦法誇大事實,脫褲子誇大成畫面感極強的吊抽人。能借銀行上千萬借黑社會幾百萬的企業家變成了任人宰割的小平民。
如果古美門來中國當檢察官了
那就很簡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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