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日灼心為啥要安排第四個人作為真兇?就設定他們仨是真兇不是挺好的?
如題。
本來一個兩小時多的電影,前面倆小時都在講他們仨的贖罪過程中的痛苦煎熬,後面十分鐘忽然畫風大轉,毫無伏筆的變成仨捨生獻祭的高大上,感覺很敗筆啊,導演為何狗尾續貂這樣安排?再者,如果按電影的,小豐還有的說,另外倆咋說?人不是他們殺的,也不是他們強姦的,那麼強的負罪感哪兒來的?不會是因為殺了個殺手有的良心煎熬吧?
原作就是他們仨啊,看原作吧。挺好的。太陽黑子(上海文藝出版社出版小說)
大概是,不這樣安排,就解釋不了他們三個滅人家全家之後還會辛辛苦苦守護尾巴七年。像真兇那樣泯滅人性的傢伙,如若發現了尾巴,一定毫不留情的毀滅掉的吧。他們本性不壞,年輕氣盛時做了愚蠢的事情,導致了無可挽回的局面,造成了深重的罪孽,內心之中煎熬與掙扎不可避免,他們心裡可能也從未覺得自己能夠逃脫得了懲罰。因此才烈日灼心。當然,也灼了段奕宏的心。。。
像你這種直接在問題里就劇透的提問還真是業餘。我只是為鄧超抱不平!好不容易有一部能看的電影,不用再搭上孫儷,不用再用他那自以為很搞笑的搞笑團隊,也不用和吃了葯一樣狂刷微博,就因為被你的提問劇透,現在我連下載盜版去看這個電影的心情都沒有了。
,1.原著里就是他們殺的2.真兇的敘述中可以看出,辛小豐的強姦直接導致了尾巴媽媽心臟病猝死;真兇殺了全家之後,被驚恐的三人組襲擊,並在扔下了河裡,三人組認為他一定是死了。所以,辛楊陳三人已經認定自己手上有兩條人命了,可以說已經把自己看做了殺人犯。最後審判的時候認罪,有一部分是為了尾巴,一方面我認為也有贖罪因素。這裡再套用一下評論里的解釋,我記得是,辛是學生,且陳成績很好,楊當時是技校生還是已經工作了,總之是從事與汽車相關的活動。三人在水庫邊玩,陳看見了一幢很漂亮的別墅,提議過去看看。接近後,楊發現裡面停了一輛高檔汽車,提議三人不如到別墅里去。然後就是辛的精蟲上腦。相當於一環套一環的導致了尾巴媽媽的死亡,陳楊也曾經提到過不看見別墅,不進去就好了之類的話。兇手殺了全家,是建立在尾巴媽媽已經死了,三人組不知所措的前提上的,不可狡辯的是,三人組直接或間接導致了那家人全家的死亡。他們的負罪感和對手上命案的懼怕感,更多的是對那家人的。3.過審……不然就變成了某種意義上的「殺人犯洗白白」電影了
4.老段真帥!!!
那你告訴我國產鬼片為什麼最後都會強行解釋為某精神病,或者是藥物幻覺,或者是人為故意,幹嘛不整個真鬼。
當年馮小剛的《天下無賊》因為主角是壞人過不了審,據說是王朔出的主意,讓女主角懷孕了,順利通過。這部片子結尾確實有點硬,但考慮到國內的環境,已經很好了。
曹保平:故事本身已經夠狠,結尾溫暖一點會更好
雖然有高虎的因素,但曹保平表示影片審查並沒有大家想的那麼難,包括片中的「同性」情節,都很順利通過。至於片尾的劇情反轉,突然冒出新的兇手,更是與審查無關,而是曹保平自己的意思。
原著中三人就是滅門案的真兇,但電影中,在鄧超和郭濤死後,卻又冒出了一人承認自己才是滅門案的真兇。為何會有這樣的反轉?曹保平說,自己在改編過程中,接受不了三個人是殺人犯的結果,「因為他們三人之前是正常的學生,沒有作姦犯科的任何事兒,就一下子把五口滅門了,而且還把現場收拾得乾乾淨淨,就留下一個指紋,幾乎什麼證據都沒有,這個是不成立的。因此,我就設置了第四個人,他才是真正的兇手。這個故事本身已經夠狠、夠殘酷的,溫暖一點會更好。」
《烈日灼心》曹保平:注射死刑戲做了刪改 得遵守遊戲規則
鳳凰娛樂:那其實這個電影跟原著的結局是一致的嗎?
曹保平:不一樣,這個是原著沒有的,這個是我們在電影的這個形態和結構里,對這個人物重新的設定,這個和原著完全不一樣,原著這個人沒有傻。鳳凰娛樂:就是這三個人,它原著中應該是真正犯了這個罪行,但是這裡其實有一個反轉在那,這個是怎麼考慮的?曹保平:這個是兩方面的考慮,因為我覺得電影是一個大眾傳播媒介,你是要站在受眾的角度,然後有一些問題要考慮,(比如)它的接受尺度和這個範圍。就像我們公眾電視台,你是不可以像電影院里放電影的尺度一樣,是因為你這個傳播媒介面對的受眾,決定於你的這個電影的界限在哪。我是覺得如果要是這個慘案就是他們做的,然後那麼慘的一個案子的話,我覺得這個贖罪無論如何觀眾是接受不了的。他(觀眾)對人物沒有愛的,他不會愛這幾個人,我覺得觀眾會非常討厭和反感。(所以)我覺得這個作為一個劇情片和類型片,然後又是規模比較大的商業製作,我覺得它會有問題,就是觀眾很難接受。
當然人性有各種複雜性——我們都承認,我們都尊重,我們都覺得各種可能都有——但是作為個人的道德價值來判斷,我其實覺得有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其實也會有接受不了的,就是這個罪是恕不了的。所以就像我們這個片子,核心表達的意思一樣,就是贖罪有時候是不可能的,這是你的片子的主旨,也和我的價值觀一樣,我是覺得從這個角度考慮。在一開始要改(電影)的時候,我就對這個影片做了一個很清晰的判斷,就是我覺得它不可以那個樣子。
這個問題我在看完的時候就想過了,怎麼題主今天興緻來了決定問這個……
我覺得還是一種想呈現「他們都是好人,只是走錯了一條路,可惜再也回不了頭」的感覺。
我在看電影的時候覺得還行,到注射死刑和最後那個反轉的時候我就開始罵了,真的不知道導演在想什麼。我覺得跟過審應該關係不大,主要還是導演想致敬一下諾蘭玩個反轉吧……一個沒看過原書,但是看過電影幾遍的人拙見。可能的確這個設定有些多餘。但是這種設定或多或少讓我覺得,人性還是可以相信的,更多人做了壞事之後會願意去補救,會渴求一個正直的生活。但是不管怎麼樣,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做了壞事,不管出於什麼理由,一時衝動也好陰差陽錯也罷,這種事態發展到法律這個底線,就必然要付出代價。如果這些事情是發生在一些罪犯身上的,很難從裡面找到代入感,我不會願意刻意去做這些事,也不可能。甚至於我就會主觀地覺得,這些人做了這種事情,再怎麼樣也就是一種作,當初敢做為什麼後來又要裝成那樣。說實話,這是一種很容易有的主觀誤導,人類複雜的內心良知要拍出來太顯糾葛,技術難度也高,何況還沒那個必要,以及一些電影外的考慮。但是放在一段被洗白的過失里,我覺得這更讓我警惕。勿以惡小為之,蝴蝶效應會讓你的錯放大,背負得更多。畢竟這是一部影片,那它的受眾其實應該讓更多人有所思考吧。
是我理解的錯了?不是因為他們仨以為自己把那第四個人殺了么?
人性的救贖改編成為販賣廉價的情感
生與死,情與愛
珍貴變成面目全非
這個片子講述三個大老爺們兒七年前犯下了滅門大案,然而卻養了被殺女人的小孩,七年來小心謹慎做人,不結婚不交女友,兢兢業業做著社會上平凡的工作,撫養著叫尾巴的小女孩,直到被警察發現定罪執行死刑,然而電影在最後的結尾來了一個大反轉,真正的罪犯另有其人,而三個大男人已經相約撒手人寰,大家恍然醒悟,原來三人放棄生的權利是為了那個叫尾巴的女孩能夠有一個輕鬆的人生。
如果說這是一個贖罪的故事,我們來看一下這三個人到底犯了什麼罪,何罪可贖?
根據電影是那個最後被抓的犯案累累的大惡人當初接了去別墅要債的活,找阿道一起去,結果小豐和陳比覺正好來找阿道玩就一起去了別墅,當時小豐年輕荷爾蒙旺盛(影片中犯案時小豐穿著一套球衣,不知道是不是隱喻他荷爾蒙旺盛),看到裸體女孩性衝動強姦,不幸的是女孩兒有心臟病,病發後身亡,女孩兒父母等人看到後大喊大叫,大惡人就出手把父母外公外婆都搞死了,小豐、阿道、陳比覺並沒有動手。小豐三個人的罪僅僅是小豐強姦了尾巴的媽媽,而且並沒有殺死她,死的直接原因是心臟病,強姦只是間接原因。
小豐他們三個男人放棄生的權利,影片中的為了讓女孩更輕鬆的活下去的理由難以讓人信服。
想一下,如果尾巴長大了,知道了真相,當尾巴知道三個男人並沒有太大過錯,絕對罪不致死,僅僅是為了讓自己輕鬆活著,三個男人棄生去死,那她的人生可能輕鬆嗎,背了三個人的人命,你告訴我怎麼輕鬆。如果是我,除了背負巨大的壓力之外我會痛恨和看不起這三個男人,你們想去死去死好了為什麼說是為我去死。
其實須一瓜的原著《太陽黑子》中三個謎一樣的男人就是兇犯,而小女孩尾巴是他們在殺人當天在別處撿到的棄嬰,同一天他們面臨生與死,結束了人的生命一轉身發現上天又給了他們挽救生命的機會,似乎那當天撿到的小女孩是被殺一家人的某種傳承的關係,因為這種關係撫養小女孩才被三個罪犯當成最重要的贖罪。而電影改編成了他們並不是兇犯,真正的兇犯另有其人,那最後三個人為尾巴去死的邏輯講不通了。硬傷啊硬傷。中國的很多編劇差就差在邏輯,總想以情感人,但是沒有邏輯支撐的故事就是虛偽的情感,經不起推敲的。
另外原著中三人犯案的事實是被他們房東發現的,有大量房東和三個男人的相處故事,讀起來也頗有意思,另外影片對於伊谷春對小豐那種欣賞和惺惺相惜的情感也表現不足,讀了原著後,不得不說我想看的最令人期待的幾個衝突被編劇給偷梁換柱變成了無厘頭的廉價的情感。
由小說改編為影視劇的不少,但是往往改編的結果不盡如人意。往往影視劇沒有原著精彩和豐滿。最關鍵的是邏輯。好的文學作品邏輯肯定是讓人信服的,而改編後的影視劇則往往不然。
還有影片里貫穿的兩段感情線,分別是伊妹子和阿道的愛情,還有台灣人和小豐的感情,兩者因為被對方相救而愛上了對方,一方面,因為感動而產生的愛情是我不太欣賞的,最好的愛情應該是有趣的、輕鬆的。另外,影片對愛情描述比較單薄,沒有抓住講述相愛那些過程和層次,愛情中那些讓人很享受每個人都想去體驗描述追求的最揪心的東西表現力度太薄弱,這是國內大部分影視劇都存在的毛病,沒辦法我只能理解為很多人根本不知道愛情是什麼,從來沒有經歷過真正的愛情,在這種生存壓力頗大的社會愛情真的是奢侈品。
廣電總局不允許主角是壞人
他們雖然沒有直接參与殺了他們全家,但參與了清理啊,而且還直接強姦了一個女孩,害死了一位媽媽。
主要是這個雲南人演的太好了
防止信仰崩塌
在當今的社會環境下,多數人還是偏向善即至善,惡即大惡。犯罪分子就是惡人,就不應有任何人性良知。輿論導向如此,人心亦如此,所以牽出第四個人做了所有人的替罪羊。
小豐是把尾巴的媽給弄死了的,雖然人不是他們殺的,但是它們人在現場見證了一切,沒有阻止,還參與清理了現場,所以本身就是共犯,理應贖罪。而一直在講的並不是什麼贖罪,而是在講明他們本身並沒有那麼兇殘。另外,他們把真正的兇手殺了,再也沒有人可以證明不是他們殺的,他們又在現場,所以人不是他們殺的也變成他們殺的了。所以看電影請仔細一點,拜託。
這麼說吧,既是他們三個知道真正兇手還活著,他們也還是會選擇這樣一種結局。這是他們對自己的救贖。如果這件事沒被查出來,他們也許會苟延殘喘著過完一生,但是這樣,顯然,他們內心是煎熬的。但是,這件事被查出來了,他們就再也不能面對尾巴了,死是他們最好的選擇。結尾拋出個真正的兇手,顯然形成了一種強烈的反差。故事突出的主題也就更加深刻了,即救贖。所以這樣安排更好。
這電影看完讓人覺著怪怪的,三個人竟然為了一個不是自己的過失贖罪七年,頂多算個旁觀路人(除了鄧超強姦罪),最後還認了殺人的死罪為的是逃避小女孩對自己的看法(隨便往哪個孤兒院一甩不就結了),不可思議的編劇,弄巧成拙!
作為一個只看過電影的人,說一下自己的看法。辛小豐就不用說了,他是真犯罪了。陳比覺活得那麼痛苦很大原因是因為他收了強烈的刺激。試想任何一個人,遇到夾子夾住頭,都要受刺激。何況他們當時又是在那麼慌亂的情況下。楊自道我覺得是因為看到自己兩個好友,每天因為這個揮之不去的陰影,備受折磨,而自己卻無能為力而自責。而且他們收養的小尾巴也在時時刻刻提醒著他們過去所發生的一切。所以他們會有很強的負罪感。至於導演對於結尾的安排,我覺得這樣雖然不如他們就是犯人來的更震撼。卻也反映了生活的另一面。生活並不是像看起來那麼簡單的。還有有時候不能過於執著,如果不是伊谷春執著的想破案,那麼就不會讓他們三人蒙冤。(不是說想破案不對,只是強調過猶不及,太執著會讓我們做出錯誤的推斷。)其實我覺得這樣反而更加引發觀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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