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為什麼LOL辦不了1800萬美元獎金的大賽?》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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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問自答,因為沒有地方寫長文章。。。 @周余

這篇文章的觀點非常新穎,『因為根本不需要』

但是我不同意這種觀點。

文章一上來就說,『二者的獎金池同樣來自門票收入』,然後提出觀點:兩者獎金的巨大差異源自 DOTA2 的內購機制更喪(xi)心(wen)病(le)狂(jian),然後筆鋒一轉,認為 LOL 沒有這樣做的原因是『不需要』。

但是,『二者的獎金池同樣來自門票收入』並不成立,Riot 的世界電子競技負責人曾經公開表示,遊戲玩家在DOTA2的商店裡購買特定商品,消費的金額會直接累積到TI4的獎金之中。這種方式被稱為「Begging」。拳頭官方表示不會採取類似方式。 Riot Games isn"t worried about Valve"s $10M Dota 2 prize pool, here"s why

所以事實是 LOL 從內購中的獲利,根本沒有進入大賽的獎金池。而 DOTA2 有多少呢?幾乎全部都是。

如圖就是小金本,小金本有所謂的挑戰,玩家在小金本上花的錢總計達到一定數目,就會給所有花過錢的人發福利。我也花了60塊人民幣買了小金本,看到了挑戰一個個達成的過程,達到 S4 賽事獎金的 200萬大概僅僅用了一兩天。

所以為什麼LOL辦不了1800萬美元獎金的大賽?就是因為獎金池的來源不同。

作者認為LOL選擇了可玩性,而DOTA2選擇了競技性,因此DOTA2要舉辦高獎金的大賽維持生命力,而LOL不需要。我不懂可玩性指的什麼,這裡姑且認為是對新手友好,這大概是兩個遊戲在遊戲上最大的區別。我認為可玩性和競技性完全沒有關係,競LOL的競技性非常強,競技性強的一大特點就是不同水平的區分度,在LOL中,是可以水平碾壓的。Riot 在更新說明中也經常強調LOL的競技性,刪除掉了除了暴擊的所有隨機事件,固定野區刷新時間,讓水平高下更明顯。

作者認為『不需要』,因為『LOL 為數以千萬計的玩家帶來了普通的快樂』而『沒有比賽的 DotA2 在某種意義上只是個二流遊戲』。這裡的邏輯我不能理解,作者也說,『這和絕大多數人看足球、籃球、網球等傳統體育競技比賽的心態是一樣的,可以說 DotA 在競技水平上已經達到了這個高度。』,在我看來,一個電子遊戲最大的成功就是變的想籃球足球一樣。作者認為LOL不需要像傳統體育一樣,可是Riot負責人不這麼想,還是出自 Polygon 的採訪 Riot aims to emulate real-world sports events by eventually producing large-scale pro-gaming events on a weekly, not yearly, basis.

可以說Riot的想法和文章的分析正好相反,Riot不希望LOL的比賽變成一年一度的圈錢盛會,而是像傳統賽事一樣,能長期發展下去,逐漸形成高水平的競技項目。這麼看來文章的邏輯錯了兩次,應該是LOL選擇了競技性,而選擇競技性讓LOL遠離了高獎金。

作者的標題是《為什麼LOL辦不了1800萬美元獎金的大賽?》,作者的答案是『不需要』

可是如果需要了LOL就能舉辦1800萬美元獎金的大賽嗎?

我覺得不能。

前面說了獎金的差距由於DOTA2遊戲內購注入獎金池,而LOL完全沒有。我認為,即使LOL想,也不能把內購注入獎金池。

因為Riot和騰訊的關係與Valve和完美的關係不同,我猜測LOL內購大部分給了騰訊,而DOTA2大部分給了Valve。如果仔細觀察過LOL的客戶端,你會發現桌面上的快捷方式指向的程序叫 LOLClient,然後Client會調用 lol_launcher,然後 lol_launcher 再打開遊戲。商城、直播等等,是在LOLClient里。而歐服、韓服,遊戲的登陸界面、程序結構和國服有很大不同。遊戲內購買的項目、價格、購買方式都有很大不同。比如:

  • 國服的內購項目不能轉移到其他服上。
  • 不允許玩家間交易。
  • 國服通過QQ號登錄,而外服不是。

很容易讓人想到Riot只負責遊戲部分,而不同的運營商各自獨立運營。如果真的這樣,LOL的內購會有多少分給Riot,又有多少能最終注入獎金池呢?

而DOTA2,國服只是加了一個啟動器,內購頁面在遊戲中,國服外服之前道具可以交易贈送,國服也可以用steam登陸、購買。特別是小金本,完完全全和在外服的方式一致。國服的消費可以大量歸入Valve。

再者,DOTA2的直播系統也在遊戲內,而LOL則是在啟動器界面上。DOTA2用內置的觀戰系統直播比賽,而LOL在國內會直接使用騰訊視頻的直播流。如果LOL借鑒DOTA2的模式,意味著Riot捅了騰訊一刀,騰訊視頻會失去所有比賽觀戰的流量。騰訊LOL門戶網站也可能淪為和duowan一樣的地步。

還有,LOL目前的購買項目相比DOTA2,數量和質量上都差太多。比如DOTA2目前正在熱賣的deadmau5 音樂包,LOL目前的購買系統根本不可能。騰訊能請來周杰倫做代言,但目前無論如何還不能在DOTA2里賣周杰倫的專輯。但是DOTA2可以(技術上)。DOTA2可以賣 Portal 語音包、夢幻三傑語音包(我只舉了我看見的,但應該任何Valve的都可以賣)。而LOL的東家Riot只有一個LOL。

另外,DOTA2的小金本能賣這麼多,與二級市場也有著關係。比如我買小金本,原因就是能開很多次飾品,只要有一個比較有價值的,我就能拿去賣掉。事實也是最後我60塊賣的小金本,100塊賣了一個套裝,自己留下了很多東西。

最後,不要忘記LOL已經是6年前的遊戲了,很多東西已經定型,已經很難做太大的改動。如果LOL採用DOTA2的模式,需要:

1. 完全重做觀戰系統,和所有比賽協商,將比賽直播放入觀戰系統內

2. 完全重做內購系統,放入遊戲內,並和運營商達成分成協議,

3. 完全重做飾品系統,起碼支持把一個皮膚拆成多個賣(同時要重新做美工,免得出現換了飾品不認識的情況)

4. 開發周邊,大幅增加購買項目

5. 開發玩家間交易系統,開發市場

哪一個是一兩年內能做完的呢?

總之,商業上、技術上,LOL目前絕對不是『需要』就能變成DOTA2的模式的。

PS,文章似乎故意混淆了騰訊和 RIOT。S系列賽事主辦方是誰我不敢說,但是我敢肯定不是騰訊。

利益相關:DOTA2老玩家,天梯3400,LOL白銀,文章作者余叔粉絲


故事是這樣的:dota在Eul離開後,由Guinsoo接手,因為工作量太大,就找了幾個小弟:Pendragon(主要負責論壇社區,日常管理工作)和IceFrog,在版本更替中Pendragon希望把遊戲搞成商業化,然而Guinsoo只是玩玩而已,並沒有採納,於是窮鬼Pendragon就離開了dota尋找商機去了。

在此期間,網上對於Guinsoo放著bug不管起了很大的爭議,Guinsoo要麼是覺著bug也是遊戲的一部分,反正都是玩;要麼覺著自己為遊戲付出那麼多,你們竟然罵我,老子不幹了;要麼就是魔獸世界太好玩了,沒時間搞別的;總之Guinsoo放下dota,而IceFrog承擔起了這份責任,並且修復了一切bug,任勞任怨。

之後Pendragon果然找到了商機,於是邀請Guinsoo一起來搞lol。

所以現在的lol充滿了商業化和娛樂性。

dota充滿了競技性。

總而言之是創作者的理念不同。


剛在太平洋DOTA2專區看到這麼一篇文章:問鼎TI5之銀河星爆 豪門落馬DOTAer皆明星(作者:太平洋DOTA2原創  責任編輯:meihao_JZ)

其中最後一段是這樣寫的

TI5全明星,完美收官。

最近有一篇雄文:「為什麼LOL辦不了1800萬美元獎金的大賽?

為什麼LOL辦不了1800萬美元獎金的大賽?

文章的中心思想總結起來:DOTA2重競技,LOL重娛樂,離開TI5,離開比賽,DOTA2什麼都不是,這樣的言論,根本無需辯駁,在這裡,我只想回一句:

  「傻吊,玩了DOTA2,誰還會玩LOL那麼弱智的遊戲。」


我只能說 這傢伙在不懂裝懂 把自己偽裝成高高在上的上帝視角 字裡行間透露出酸葡萄心理 他忽略了一個基本的事實 dota2與dota是一個共同體


DOTA和LOL都是我喜歡的遊戲。

這次我偏向LOL這邊。

你們說DOTA怎麼牛逼,然而每一年,職業圈有多大變化?DOTA職業圈上行通道基本鎖死了。

而LOL,能從很多二級聯賽脫穎而出很多新生代選手。DOTA做不到

單單職業圈的生態,不是錢能衡量的。

所以我現在羨慕LOL。DOTA只能靠獎金搏眼球了嗎?競技遊戲不是靠技術搏眼球嗎?


好像聽到人家說離開了世界盃的足球,只是個二流運動,離開了NBA的籃球只是個二流運動,呵呵嗒


看完文章我只是覺得這個作者挺煞筆的……全文低級黑,拿腳看都看的出來。


我只想說,拳頭的後台老板是騰訊,而V社的後台老板就是他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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