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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麼多人對吃狗肉或殺狗的人這麼偏激,而卻對於自己吃其他動物的肉卻這麼淡然?

今天逛微博,看到了大家熟知的公眾平台「中國之聲」報道了一條很有意思的新聞,

下面的評論幾乎是一面倒,絕大數都是在說殺狗的人該死之類的...

作為一個知名公眾平台不去報道那些廣大群眾真正關心的問題,卻去報道人家殺狗一事,我個人覺得真心是吃多了事沒飯做,浪費資源。人家年底將至殺一隻狗過節,卻不知讓哪個想出名想瘋了的傢伙發到了微博,還得到一些知名媒體關注,從而祖宗十八代都被人罵了一遍,這幾個人估計也是夠鬱悶的,這招誰惹誰了!有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其實這是殺狗的一個必經過程-----去毛,並不是活生生的烤。這一幕,對於城市人來說可能過於殘忍,但我相信對面廣大農村人民來說,這是習以為常,對於絕大多數農村來說,土狗開始用來看家,最後大多數都會淪為桌上"美味",一般對於農村來說殺豬都比殺狗熱鬧得多,足以看出農村主人豬是比狗要重視得多,當然也不是絕對啊,也有人家養狗是像城裡寵物一樣是有很深感情的,而且這種現象也隨著時間在慢慢增多。

其實很多餐桌上的狗肉大多數都是來自農村或養殖場,很少有大家都喜歡的寵物狗,所以大家好好善待自己家的萌物,但也不要沒必要去指責那些吃狗肉的,畢竟喜歡養小香豬的人也沒指責你們吃豬肉不是嗎?


本回答先從食用狗肉的原因不食用狗肉的原因兩方面進行分析,最後是對該不該食用狗肉的一些思考。

  • 食用狗肉的原因分析:

一、肉質優秀

事實上,人類攝入的蛋白質來源稀奇古怪,不一而足。但人類一直都偏好更富含營養的蛋白質來源。進化使得人類天生能夠憑藉舌頭判斷攝入的食物是否富含營養。換句話說,就是人偏好吃好吃的食物。

1、營養豐富

客觀來說,狗肉毫無疑問是非常優質的蛋白質來源。狗肉的營養成分表我從百度百科上扒拉下來了一段。

狗肉每 100 g (3.5 oz) 食物營養值 熱量1100 kJ (260 kcal)碳水化合物0.1 g膳食纖維0 g脂肪20.2 g蛋白質19 g水60.1 g維生素Aequiv.3.6 μg (0%)硫胺(維生素B1)0.12 mg (9%)核黃素(維生素B2)0.18 mg (12%)煙酸(維生素B3)1.9 mg (13%)維生素C3 mg (5%)鈣8 mg (1%)鐵2.8 mg (22%)磷168 mg (24%)鉀270 mg (6%)鈉72 mg (3%)Ash0.8 g參照美國標準的相對百分比  成人日參考攝入量(RDI)  來源:Yong-Geun Ann (1999)

可以看到,狗肉的蛋白質與脂肪含量豐富。而人類進化的天性使然,這兩類營養物質含量豐富的食物大多會深受人類的喜愛。

2、被認為有一定的藥用價值

除了營養成分豐富外,食用狗肉在中國被認為具有優秀的藥用價值。

《本草綱目·狗》記載:狗味咸、酸、性溫、無毒,可以安五臟、補絕傷,輕身益氣。宜養腎、補胃氣、壯陽、暖腰膝、益氣力。

按照中醫理論,狗肉性熱,冬天食用可以助人抗寒。許多地區冬至時有食用狗肉的習慣,皆因認為可以祛寒。實際實踐中,食用狗肉為人帶來大量的蛋白質與脂肪,具有高熱量,食用後的確具有一定的增加食用者抗寒能力的效果。

同時,按照中醫理論,狗肉具有補腎的功效。在長久以來以男性為主要勞動力的社會中,此類食品一般而言均大受歡迎。

唐《食療本草》就說,「狗肉補五勞七傷,益陽事,補血脈,厚腸胃,實下焦,填精髓。」宋《日華諸家本草》也講狗肉「補胃氣,壯陽道,暖腰膝,益氣力。」《普濟方》同樣寫著,「(狗肉)味酸咸溫,無毒,宜腎安五臟,補絕傷勞損,久病大虛者,服之輕身,益氣力。」而《羅氏會約醫鏡》亦指出,「犬肉,……,溫暖脾胃,而腰腎亦受其蔭矣。補虛寒,長陽氣。」

3、口感很好

如果有食用過狗肉的經歷的人,很難對狗肉有排斥心理。

狗肉味香、厚,富含油脂,肉質細嫩。狗肉具有獨特的肉香,遠超其他人類的常用肉食(豬、牛、羊),可以為食用者帶來非常愉悅的感受。

在中國,狗肉之香有許多有趣的說法,如:

  • 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

  • 狗肉又稱「香肉」

  • 「聞到狗肉香,神仙要跳牆」,或「聞到狗肉香,佛爺也跳牆」

  • 「不食狗肉,不知天下大味」

同時,食用經驗豐富的食客還對狗肉根據外貌特徵,進行了諸如」有一黑二黃三花四白「或者」一黃二白三花四黑「之類簡單的肉質排序。當然,當下狗的品種數量大大增加,這種判斷難以保證較高的準確性。

肉質優秀,是狗肉可以成為許多人所喜愛的食物的基礎。

二、來源廣泛

以下主要以中國作為探討的背景區域。

中國是標準的農耕文明,狗因為忠誠、可以看家護院,且飼養成本很低,因而被廣泛的畜養。在廣大農村,」雞犬之聲相聞「。可見狗的來源多、數量多。

狗的生育能力較強。一般而言,狗一年發情兩次,每次可以生產3隻以上的小狗。如果狗的食物來源充足,數量可以很快的增長。

狗的飼養成本相對較低,狗是雜食性動物,在古代中國,只要非饑荒之年,普通農民家庭大多可以負擔。

農村養狗的需求多為看家護院,顯然會出現邊際效應遞減。且在狗的數量增長時,飼養成本就會大大增加。此時,農民們的選擇大多是將狗送出或賣出。但實際上,許多超出需求的狗是輾轉作為肉用。

狗肉的來源可謂充足、穩定。

因此,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狗肉相對於其他肉類品種都更為便宜。

  • 「掛羊頭,賣狗肉」:狗肉在歷史上是低級食品,至少低於羊肉;與「魚目混珠」同義。

  • 「狗肉上不了正席」:狗乃污穢之物。民諺云:「狗不上灶頭。」甚至裝過狗肉的器皿都不準放上灶頭,古代認為狗都是低賤的,有貶義之意,正常情況都不在宴會筵席上食用狗肉,如用狗肉宴請客人是對客人的侮辱。

在生產力不發達的年代,肉食來源是珍貴而緊缺的。更為便宜,在相對貧窮的古代中國就意味著能負擔的起。

狗肉因為充足穩定的來源,而被廣泛的接受並食用

三、食用文化源遠流長

1、食用歷史悠久

中國自古有食用狗肉的歷史,食用文化豐富。

《禮記·王制》中的燕饗之禮「一獻之禮既畢,皆坐而飲酒,以至於醉,其牲用狗……」;《周禮·天官冢宰》以及《周禮·天官·食醫》中皆載「豕宜稷,犬宜粱,雁宜麥」

」雞豚狗彘之畜,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同時,史記中亦有多次提到」屠狗「為生之士,著名的如「舞陽侯樊噲者,沛人也。以屠狗為事,與高祖俱隱。」以及「荊軻既至燕,愛燕之狗屠及善擊築者高漸離。」

可見春秋至漢時,狗肉已經是中華民族的重要肉食來源。

2、食用文化豐富

中國曆來的文學作品多有提及狗肉。

弄只狗,收拾下燉著吃,這是許多傳說、小說里常見的段子。蘇東坡、佛印就有一段關於吃狗肉的有趣傳說;鄭板橋也有被一頓狗肉騙了一幅畫的傳說。

狗肉的食用文化與狗肉的食用客觀上可以起到互相促進的效果。

3、食用技巧高超

中國在食用狗肉方面,鑽研精深,烹飪方式多樣,極大地豐富了狗肉的食用方式。

狗肉的烹飪方式多樣,可燜、可煲、可燉、可鹵、可燒、可湯、可火鍋,等等等等。

在具體的處理時,也各有區別,如:烤制去毛還是燙水去毛;去不去皮;放不放血/放血時機;去骨時機;用切還是用撕。一般而言,公認烤制去毛較好,其他的各有爭論。

中國有多個地方因狗肉食用技巧高超而聞名。較有名的有:

花江狗肉、沛縣狗肉、湛江狗肉、延吉狗肉、靈川狗肉、樂平狗肉等。以及最近較火的玉林狗肉。

高超的食用技巧使得狗肉讓人樂於接受,深受廣大食客的喜愛。

食用狗肉的深厚文化與習俗,以及各地優秀的烹飪技術,使得樂於食用狗肉者大有人在。

以上為食用狗肉原因的簡單分析。

  • 不食用狗肉的原因分析:

一、心生不忍

1、見其生不忍見其死

這是不願食用狗肉者最核心的心態。

在物質需求得到極大滿足之後,人類自然而然的開始追求精神需求。

忠誠、熱情、傻萌的狗極大地滿足了人們的精神需求,成為了許多人的好朋友。

如果要誰吃了自己養了許久的狗,可以肯定,無論對任何人而言,這都是不可接受的。

2、移情作用

人類普遍有一種「移情」作用,把來自於對特定對象的情感遷移到與該對象相關的對象上。簡而言之就是「愛屋及烏」。

在許多人與自己養的狗建立了良好的關係的情況下,將對自己的狗的感情遷移到其他的狗上,因而拒絕食用,這是應該被理解的。

因為對狗的喜愛,而拒絕食用狗肉,是眼下人們拒絕食用狗肉的最廣泛、最核心的原因。

二、習俗傳統

中國有許多曾經的游牧、狩獵民族,狗在幫助其放牧、狩獵時,發揮了無可替代的作用,這是農耕民族對狗看家護院的簡單需求所不能比擬的需求。

這種情況下,食用狗是一種極大地資源浪費,不能為這些民族所接受。同樣的情況可以參考比對農耕時代中國禁止食用牛肉;軍伍不食用戰馬。

因此,許多民族如藏、滿族等是不食用狗肉的。

存在一些風俗傳統禁食狗肉。

三、狗肉行業存在灰色地帶

1、不人道的屠宰方式

狗肉在烹飪過程中,常常採用目前看來極其不人道的屠宰方式。

烹飪狗肉講究現殺現做,不似牛肉等烹飪熟成後的原料。

因此狗肉在銷售時,常常採用公開屠宰的方式,來表明其新鮮程度。

為了保證狗肉品質,狗的屠宰方式一般為木棍擊打頭鼻至其昏迷後放血,並有火烤去毛的步驟;另有絞死、沸水燙悶死等屠宰方式。

無論任何一種屠宰方式在公眾場合被人看到,都是對人心理的極大震撼。

所謂君子遠包廚,就是君子不想看到牲畜被屠宰的場面,令人心生不悅。

目前,消費量最大的肉類諸如牛羊豬、各式禽類多為在屠宰場進行過完全處理了的,人們不用接觸到血腥的步驟,沒有心理負擔。

而各式水鮮雖然一般不在屠宰場進行處理,但其與哺乳動物構造大相徑庭,表達痛苦的方式也很難引起人們廣泛的情感共鳴,因而不會使人們心生不悅。

狗肉屠宰烹制過程中一些處理方式不夠人道,且常常暴露在公眾場合之下。這種血腥場面會引起人們強烈的情感共鳴,令人難以接受。

2、肉狗來源有很大問題

筆者家中曾經兩次養狗,養的狗被下藥次數超過三次(一次救了回來)。在狗剛被葯死之後,就有狗販子施施然來收狗肉。如果能夠按照有罪推論來定罪的話,那這狗販子是要被關起來的。

狗販子常常採用下藥、偷盜的方式,以寵物狗作為肉源。這是無本買賣,一直難以禁絕。

人們傾注了許多情感在寵物狗上,狗販子們存在的惡劣行徑觸怒了大批群眾。

而許多狗肉餐館或者加狗肉工廠也是對各路肉狗都來者不拒。

由於肉狗來源沒有足夠嚴格的檢疫、監管,使得不正當的肉狗來源除盜狗外,還存在毒狗、病狗、瘋狗等,這給狗肉的食用安全也帶來了隱患。

肉狗來源存在問題的客觀事實,不僅使得寵物狗的飼養者精神、物質上蒙受極大損失,也使得食用狗肉存在著一定的安全隱患。

四、狗是受大多數人喜愛的動物

1、狗忠誠熱情

這是狗對人類而言最可貴的品質,也因此成為了人類的好朋友。

筆者家裡曾經養過一隻大狗,我那時還小,常常想騎著狗跑。那隻大狗看家護院,有點吃的就很開心。具有這種品質的動物太招人喜歡了。

更不用提狗經過訓練常常可以利用其生理優勢幫助人類解決許多實際問題了。

2、狗可愛

人類是個看臉的物種。狗品種多樣,大多具有讓人喜歡的外貌特徵。

這點使得狗相比較同樣貢獻很大的牛(牛在農耕時代,是保證人們養活自己的重要生產力,作用遠遠大過狗,更不用提生產牛奶這些額外貢獻),更受人類喜愛,因而與人類關係更緊密。

大多數人類天然就喜歡狗,這是不食用狗肉的群眾基礎。

五、從眾心理

人們就像一群羔羊,無意識的跟隨著大部隊的方向。

1、道德風險

許多拒絕食用狗肉者並非因為以上四種原因,而是因為致力於制止其他人食用狗肉者傳達出了一個明確的道德指標:食用狗肉者,都殘忍且自私,一定是冷酷、無情的。

在這種情況下,食用狗肉者就面臨著一定的道德風險。許多時候,不食用為上。

2、跟風

人們有種標準的從眾心理就是,別人都幹什麼,我就幹什麼;別人不幹什麼,我也不幹什麼。

在不吃狗肉可以佔據道德制高點時,跟著佔據道德制高點,是一種非常明智的選擇。

不食用狗肉者佔據了道德上的制高點,並通過這種佔據道德制高點的方式影響其他人。

六、其他原因(感謝評論中的提醒,此處補上)

1、認為污穢

穆斯林不吃狗肉,是教義規定的。豬狗都食糞便,穆斯林認為污穢,所以不吃。(感謝 @KGing )

另,中國也有許多地區認為狗肉污穢的,從許多民俗傳說中將黑狗血與女子天葵並列就可見一斑。

2、民俗傳言

部分地區存在著不食用狗肉的民俗,有「生前吃狗肉,死後渡狗劫」的說法。(感謝 @河南阿姨 )

以上是不食用狗肉的原因的簡單分析。

  • 該不該食用狗肉

一、不應被食用的食物的通常特徵

1、不食同類

這是絕大多數哺乳動物本能遵守的大原則。

若有人吃人,在正常的社會道德風俗中都是絕對不能容忍的。

2、不食穢物

穢物的定義比較寬泛,但本質包含的意義在於食用污穢之物常常有害身體健康,是人們本能就無法接受的。

比如蛆、老鼠、蟑螂、蝙蝠等,再比如腐敗的食物,雖然有人吃,但從醫學的角度而言會大大增加患病風險;從常識角度是聽起來也是令人作嘔的。

3、瀕危物種

涉及到留些東西給子孫後代。

一般說來狗肉不算穢物(也有很少數持不同看法),也不能算作同類。當然這只是通常特徵,不是充要條件。

二、食用食物是否存在道德優劣

1、存在道德優劣的情況

我們一般厭惡或者鄙視食用符合「不應被食用的食物的通常特徵」者,因為第一種帶來的是本能的危險感與不確定感,第二種帶來的是高致病可能性,第三種會坑了後代。

因此道德在面對食用不應被食用的食物者,會存在不同程度的優劣之分。

與此同時,鋪張浪費食物與否也是存在道德高下的情況。

2、不存在道德優劣的情況

穆斯林與印度教徒,一個不吃豬肉、一個不吃牛肉,若在一起,誰高誰下?

在面對信仰、風俗、習慣時,不應適用道德優劣。

是否食用狗肉,其實也是一樣的,有人認為此是風俗,是習慣;有人認為不食用狗肉就像信仰一樣。

是否食用狗肉不應適用道德優劣,風俗習慣不同。

三、關於爭議的一些思考

1、多重標準

許多人都意識到了不食用狗肉者的多重標準。這個多重標準就是:其他肉不管,但狗肉不可以吃。

這就是因偏好而失去了對事物判斷的統一標準。

當然,多重標準是人類的天性。美女跟我撒撒嬌我很開心,不是的話我只想趕緊躲開。

人們可以認識到許多愛狗人士的多重標準,但很難改變這個多重標準。

2、為何佔據道德優勢

愛狗人士常常以殘忍為標題來警示其他人,為食用狗肉打上了殘忍、不人道的標籤。

同時還有狗是人類的朋友,不可以食用;以及狗這麼可愛,怎麼忍心食用這些論述。

綜合這些論述,為不食用狗肉者佔據了道德優勢。

搶佔輿論高點是中國人鬥爭的一貫做法,雖然說開來就比較low,但實際效果非常好。

按道理,僅僅就是否食用一樣不符合「不應被食用的食物的通常特徵」的食物,不應區分道德高下。

但事實上,通過渲染屠宰狗的不人道、突出狗的忠實以及人類朋友的定位、配合狗令人喜愛的外貌與性格特徵,事實上很大程度上確立了愛狗人士的道德優勢。

3、行業是否光明

蒼蠅不叮無縫的蛋。

愛狗人士對食用狗肉的許多打擊就來自於行業的灰暗之處。

第一,肉狗的來源。筆者家裡是養過兩次狗的,但是都逃不出被狗販子下藥毒死的結局。

第二,屠宰的方式。雖然屠宰方式與口感的關聯性非常大,但是在現代社會,公眾場合屠宰真的大丈夫嗎?

如果不能解決肉狗來源和屠宰方式的問題,食用狗肉就難以摘去道德劣勢的帽子。

4、對他人的影響

在面對這個問題時,太多人過於極端化了。這對大家都造成了很大的影響。

愛狗者不僅自己不食用狗肉,還禁止別人食用狗肉,打響了這場爭論。

食用狗肉者是被動應戰的,但是在爭論時,常常採用故意噁心愛狗者的方式,比如亮出屠宰狗的照片,甚至故意虐殺狗。這種方式極其令人反感,只能拉低自己的水平,且使自己進一步處於道德劣勢地位。

雖然牛在為人類提供奶,且提高了人類在農耕時代的生產效率,為人類立下了太多功勞,但人類依然在吃牛肉。以這個邏輯看來,愛狗者不應食用狗肉的要求有些「看臉」、強詞奪理了。

平心而論,穆斯林也並沒有要求所有人不吃豬肉,印度教若現在要統一世界,愛吃牛肉的人也要抓狂。所以我認為,處理這個問題,雙方都需要互相尊重。

我認為正確的處理方式,應該參考對待並尊重穆斯林飲食習慣的方式:雙方都在時,不食用豬肉為上,但穆斯林不應禁止其他人食用豬肉。

5、面對爭議應有的態度

不應以偏概全,這是爭論時最基本的準則。個例永遠不應代表全體,部分人的想法不應凌駕於全體之上。

不應偷換概念,這是爭論時應遵守的道德原則。如,食用不應等同於虐殺;沒有移情不應等同於沒有人性。

不應自詡道德高點、辱及他人,這種事情在明眼人看來簡直不可理喻,但卻被用的理直氣壯。就飲食方面而出現一方稱另一方為「恥辱」、另一方又稱一方與被食用的物種是同類的情景是愚昧而可笑的。這些氣急敗壞的無意義的攻擊對爭論沒有任何積極作用。

不應強迫他人,強迫他人接受個人的偏好本質上是一種霸權主義。

不應偏激,你可以不接受別人的思想,但不能因此就要罵對方。

6、國際大觀

以下為維基百科的一些敘述。

狗肉的食用區域

四、總結

關於食用狗肉,首先應該明確一點:這無關道德。真想爭論道德,請先想想吃過的牛肉,以及牛為人類做的貢獻。

其次,無論食用狗肉與否,雙方應互相尊重。食用狗肉者不應認為不食用者矯情,不食用者亦不應攻擊食用者缺乏人性。食用狗肉者在不食用者在場時,應尊重其態度,避免食用或者談論狗肉,可以參照非穆斯林面對穆斯林對於豬肉的態度做法。

再次,狗肉行業必須建立完善的行業規則。作為寵物的狗是寄託了人們太多情感的,無論如何不應褻瀆人們的情感。堅決打擊偷狗、盜狗、葯狗的狗販子;餐館應拒絕來路不正的肉狗;屠宰肉狗應講究人道,符合現代人觀念,杜絕任何公眾場合屠宰;監管機構應規範肉狗養殖產業,在檢疫、監管方面進行調控。

最後,個人看法:養魚就不吃魚肉了么?養鳥就不吃雞鴨禽蛋了嗎?清醒而理性的人應該能分得清移情是否是理性的,對其他人的要求是否是合理的。食物鏈無所謂殘忍,不能光合作用的我們註定要從其他物種身上攝取營養。對於作為個體的寵物狗,我和廣大愛狗人士一樣喜愛;對於作為食物種類的狗肉,我也和廣大吃貨一樣喜愛。

雖然「君子見其生,不忍見其死」,但君子也講究「食不厭精,膾不厭細」。


用審視道德的眼光往往解釋不了問題,用審視利益的眼光才很看清問題。

無淪動保者還是食客,做為自然界的一員沒有理由像上帝一樣普愛眾生。我也做過救助流浪貓的義工,但不喜歡被別人說是做慈善。你朋友需要幫助你去幫助他,動物需要幫助我去幫助它們。食客有食慾,我有保護欲。各自行事符合自己的利益和價值觀,沒什麼好質疑的。

中國古代,牛做為主要的生產力受到了很多人的愛戴,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是禁止殺耕牛吃肉的,而狗在中國做為肉食來源是有很長歷史的。隨著社會的發展,物質水平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語了,牛做為生產力的價值被機器取代了,而做為肉食來源的價值突顯。另一方面,人類的精神需求空前龐大。狗做為被人類馴化長達一萬多年的物種,又以其能很好融入現代人類社會、能很好與人類互動的特性受到了很多人的喜愛。順帶一提,從未被人類真正馴化過的喵星人以另一種方式——高冷路線——征服了人類。

狗與人類社會越來越親近,保護親近的事物是理所當然是符合利益的,所以出現了很多動物保護人士和組織(以下特指寵物方面的動保)。與所有組織一樣,一旦多起來就會有走極端的。極端總是不被人喜歡,但又搶人眼球。在媒體的大肆渲染下他們彷彿變成了所有動保人士和組織的面目,但大多數動保人士還是平和理性的,默默的做著他們認為應該做的事。動保人士和食客之間的矛盾是曠日持久的,特別是偷獵者對別人家寵物的獵殺行為把矛盾激發到高潮。這已經涉及到直接的財產侵害,從反面擴大和加速了動保人士的發展和極端化。

可以預見,隨著社會的發展,有寵物的家庭越來越多,有意識保護動物的人也會越來越多。那時政府會考慮大多數人的利益而把橄欖枝拋向動保人士。諸如香港、歐美很多國家或地區都已經或早或晚的上台了《貓狗保護條例》《動物保護法》等禁止虐待、殺害或食用貓狗,在那些地區,動保人士已經爭取到了自己的利益。而人們的觀念也會慢慢改變:吃狗肉是不好的,不吃狗肉一樣活得好好的。(另外據研究喜歡虐待動物的人成為殺人犯的機率比其它人高很多,這也是立法保護動物的一個理由,但這是另一個話題了。)

為什麼狗成為如今人類的寵兒,只是因為他的高融入性、高互動性最能討好當今物質豐富又精神空虛的人類。人類需要一個這樣的角色,而它剛好能擔當這個角色。如果世界再次大饑荒,狗依然可能成為理所當然的食物。

但我相信,如何對待動物,始終反映著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

以上。


身邊一南方小女生及其愛護小動物,堪稱腦殘級別~~

於是產生了這樣的對話:

女生:中午次熟么?

我:不知道啊~~

女生:哎呀,你看那隻小狗好可憐哦~~好像帶回家~~

我:那你去牽啊~

女生:我家裡沒法養啊~~要不然我一定牽走~~

我:...

女生:中午咱們次肉吧~~

我:你不是愛動物嗎?還吃肉?

女生:哎呀~~狗狗貓咪和肉不一樣啊?

我:怎麼不一樣,他也是活生生的,你吃了他他多可憐啊?

女生:不啊~~就似不一樣啊~~那些肉是該吃的~~

我只是想告訴大家,他們的世界你們不懂,他們喜歡錶現的是什麼心情,你也不懂,從我看來可能是偽善,可對於他來說,那是發自內心的對動物的心疼,此處動物僅指貓狗~

對於他們來說可能只有貓狗才是活生生的,它們更貼近與它們的生活,讓他們產生類似親情的親近感,而其他動物除了在飯桌上看見,就是不願看見....

so~~沒有so~~讓愛狗的人繼續愛吧,真的可以減少流浪貓狗哦~~也呼籲大家養寵物請謹慎,抱著慎重的態度,如果想養寵物可以去流浪狗/毛收容所領養,謝謝大家啦~~


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遠庖廚也。

如果別人在我面前殺一隻豬,我也會覺得很殘忍,對端上來的豬肉難以下咽。

如果在飯桌上端上一盤紅燒狗肉,我依然會心安理得的吃下。

在我看來這個事件讓人憤恨之處是當街和活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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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繼續看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我是知道,這是去毛的過程,一般在城裡都是用個液化氣瓶加個噴槍,之後燒掉毛,這的確很正常,完全無可厚非。

那麼就有可能是這麼個情況:

發微博的人對去毛這個過程一無所知,大驚小怪,過實的理解了這個事,然後錯誤的傳達信息到網上。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這個事就完全是個誤會了。很多評論的人,也是基於這個微博的錯誤信息,而憤怒的,那也無話可說。

但是如果是殺狗者的確是當街活烤狗亦或者是當街殺狗之後再烤,我也覺得很不妥,和讓人不快的。我的觀點基本是基於這個前提的,可能是我太過於惡意的推斷別人了,但是我的觀點基本也是不變的,對動物的屠宰或者其它殘忍的行為不要在公眾面前出現,因為就算這個事是過實報道,當街屠宰動物也並不是沒有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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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仔細看了一下題主的問題:

最後一句:

「畢竟喜歡養荷蘭豬的人也沒指責你們吃豬肉不是嗎?」

我不得不指出,荷蘭豬和我們吃的豬一點關係都沒有,荷蘭豬是豚鼠,是鼠!


1. 狗肉之狗,已經證明【99%】-&>【多數】都是偷來的。豬肉雞肉,是農民伯伯精心照料辛苦養大的。

2. 被偷來的狗,常常是某個失主常年來維繫感情的伴侶,是一個家庭的成員,是某個人的朋友,如果它死,某人會和傷心。家畜則是從出生就為了產肉而開始作準備的,送去宰殺時那個付出過心血的人很欣慰。

3. 當街殘忍活殺,就是一頭豬,我也會反對啊。你讓它好好地活過,安樂地死去,它也會以最衛生最優質的肉來報答你無可厚非,但去折磨它,故意帶給它痛苦,讓它的肉變髒變酸,帶給周圍人血腥的視覺聽覺刺激,這不是變態是什麼?變態就要反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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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質疑第一條,在此道歉一下,99明顯是胡說八道,目前沒有統計數據,但改成「大多數」是有可推理的證據的。最大證據就是中國肉狗養殖業的不成熟,缺乏大型養殖場,養殖成本過高,而狗肉,比如說玉林狗肉節上,9元錢一斤的批發價,一頭豬批發價都要10元一斤(今年12月國內市場平均價格),你告訴我去哪兒找這麼便宜的養殖肉狗?一隻養殖狗光是檢疫運輸費用就要200-300元,更別說昂貴的飼料與周期長達半年至一年的養殖時間!照片上的狗也明顯不是養殖用的聖伯雜交犬,而都是大小花色不一的土狗,最多40斤毛重,肉20斤,總價200元,你告訴我這是肉狗?

至於說農村收購來的土狗,我相信是有的,但也歡迎農村養過狗的同學來談談,遇到狗被偷被下毒的情況多,還是遇到收購的情況多?

街頭狗肉整個產業鏈就是一直處於無證無檢的灰色地帶,要證據的可以讀讀這篇:

「玉林狗肉節」:政府退場,爭議仍在

你說狗都是偷來的,那狗肉養殖場是不是都得虧本?答案是:是的。絕大多數都做了一兩年就不做了,因為大量來路不明的土狗搶佔了市場,拖垮了價格,使得養殖狗肉除了出口外很難找到盈利點。(沒錯,還是有不少愛吃狗的外國友人的,瑞士人就是養肉狗的宗師。)

第二點基於第一點。

第三點,我說的是「肉變髒變酸」,是為了便於閱讀障礙者理解,居然有那麼多人能讀成「內臟變酸」……要講科學道理?翻譯成術語就是肌肉細菌污染上升(腸道屏障在壓力下通透性提高),並且大量消耗糖元製造乳酸(恐懼導致腎上腺素作用結果),使得pH值上升,形成傳說中的注水酸肉,其實很多並非人為注水造成,而是屠宰不科學不人道的結果。不懂的自己去查PSE肉。

說到底,都是價格槓桿的問題。現在說到街頭羊肉串,大家都知道絕對不會是純羊肉,甚至含不含羊肉都要呵呵,因為這麼便宜的價格,算個帳就知道了。吃狗肉的時候,卻開始裝瘋賣傻,稱自己不懂算賬了?

因為意見不同而給對方扣上狗粉、聖母的人可真叫人心煩,要知道我們這種喵星僕從怎麼可能為吃狗這麼喜聞樂見的事感到憂傷。只是看不慣把無知當個性,把落後當光榮的一些藍星人而已。

順便,發一篇老文。對了,我其實是搞食品衛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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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反對狗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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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反對狗肉節的人給反對狗肉節的人取了一個名字,叫做:「狗粉」。狗粉們反對狗肉節的理由大多是:狗是人類的朋友,狗會救人會安慰人,狗狗多麼可愛,怎麼忍心吃……「這類人往往喜愛貓狗,有飼養或接觸過寵物狗的經歷,而他們所述的理由實際上是因為感情上的無法接受,學術上有一個名稱叫作倫理原因。這其實是一種非常弱的理由,因為你有感情,不代表別人也有感情,個人的感情要變成社會共識的倫理,至少需要這個社會上的大多數人都認同這種感情。社會倫理是不斷變化的,比如過去婦女出軌是要浸豬籠的,而現在絕大多數人都認為只需要網上罵罵就行了,因此反對浸豬籠也評正言順沒有異議。而在中國,吃不吃狗還沒達到倫理共識的地步。

但我仍然是反對狗肉節的。我反對的理由如下:

1. 衛生隱患。豬肉絛蟲和旋毛蟲早在19世紀就被發現,對豬肉檢疫的重視使得傷寒也無法繼續肆虐。從那時起,歐美學術界就致力於對肉類衛生安全的研究,法律上也相應跟上,制定檢驗要求。當時光是旋毛蟲顯微鏡檢查,就給德國帶來了無數就業崗位。至今為止,全球對肉製品安全的研究也從未鬆懈過。但發達國家基本上都是不吃狗肉的,即使在中國,狗肉也屬於非主流肉製品,因此對狗肉安全的研究可謂少之又少。至於檢疫更是無從談起,狗肉節的狗肉都是餐館現宰現燒,根本不可能通過檢疫。餐盤裡的狗,屠宰前有無傷口化膿、發燒咳嗽腹瀉?我們無從得知。狂犬病毒、弓形蟲、旋毛蟲都可能潛藏在狗肉里,還有多少大家不知道的細菌病毒,會通過狗肉傳播給人類?不要說我們老祖宗吃了幾千年都沒事,二十年前我們才剛發現瘋牛病,近十年才歐洲才發現雞無病攜帶的彎曲桿菌是消費者腹瀉的罪魁禍首,近幾年我們學校才剛發現豬肉里的深色肌鉤蟲也會導致人類感染。狗呢?沒有人研究,沒有人關注,更沒有人進行檢疫。更不要提小飯店屠宰環境是否衛生,刀具砧板是否有交叉污染,當街屠宰的污血橫流向何處……光是人吃了投毒偷盜來的狗肉後後發生的中毒的事件,近幾年就已經發生過很多起了,玉林狗肉節是否要為這個紀錄增添一筆?

2. 犯罪隱患。狗肉節的狗是養殖的還是偷盜來的,至今仍是個未解之謎。儘管商家都有所謂檢驗證書,但由於我國缺乏食源鏈追蹤系統,因此無法出具任何養殖場的信息。有農業學者表示,玉林狗肉節要消耗的那麼多狗不太可能是養殖的,因為一來附近肉狗養殖數量根本無法滿足這個數目,二來養殖肉狗的成本導致狗肉絕對不可能是現在這麼便宜的價格。過去志願者攔車救狗,經常可以看到戴著項圈的金毛、拉布拉多,那很顯然是偷盜的。然而從玉林狗肉節的照片來看,並沒有出現寵物狗特徵的狗,看上去全是土狗,所謂中華田園犬。但這些狗毛色大小差別很大,又不像同一批養殖的。而養殖肉狗往往也不會使用土狗做品種,因為生長慢肉少經濟上不划算,所以大多用大體型犬(如聖伯納)與華東黃狗(抗病性佳)雜交培育而成,個頭上很明顯要大一圈。最有可能的解釋是,這些狗是農村散養的土狗偷盜而來。農民一般不關注這些狗,讓它們自身自滅自行繁殖,被偷了也不會去報案尋找。儘管失主不在意,法律上偷盜仍然是犯罪,特別是現在流行的投毒偷盜手法,更是給上文所述的衛生隱患增添危險。由於監管體系的不作為,放發檢疫證明部門的不負責,使得狗肉來源成為一項雙方都無法證明的疑點。

3. 動物保護。豬牛羊也是要被宰殺的,中華田園犬自古都是警肉兩用的家畜,如果說只要不是偷來的且又沒病沒蟲,自然也不是不能宰殺的。Valar morghulis,小指頭教導過我們:生命的意義不在於怎麼死,而在於怎麼活。同樣是屠宰,是否能減輕動物的痛苦與恐懼?這正是國外動物保護法的最重要組成部分。我看過這裡豬的屠宰,幾隻小豬在一起啃草,屠夫用電擊器將其一一擊倒,同伴倒下時剩下的豬完全沒有反應,繼續自管自吃直到團滅。食草動物被肉食者捕獵擊殺是司空見慣的事,進化讓它們失去了對同伴遭遇的憐憫及恐懼。這一點貓狗等肉食動物就無法做到。相對於其他家畜,狗是一種社會性更強,對同伴更有同感的生物,屠宰的時候,能不能照顧一下待宰群眾的感情,小黑屋裡一個個來?宰殺前是否能別弄那麼臟那麼擠,讓動物們吃飽喝足再上路?既然水平那麼差一棒子敲不死,能不能換個電擊器,又快又乾淨?現在豬牛羊大多都是屠宰場集中化電擊屠宰了,為什麼比這些動物對死亡更敏感的狗卻享受不到屠宰福利?無數科研證明,待宰動物的生存質量直接決定了其肉的衛生與品質,恐懼可使肌肉消耗糖原,分泌大量乳酸,成為酸水肉,而壓力則會導致肌壞死、腸壁通透性上升,使得細菌得以滲入肉里。有很多辦法不需要很高的代價就能做到動物保護與食品衛生的雙贏,為什麼一定要去虐待去恐嚇它們?為什麼虐待者臉上浮現出笑容,真的只是為了盈利還是因為對無法反抗者進去虐待帶來的快感?

4. 精神保護。這次保護的對象不再是動物,而是我們自己。公開大規模的屠宰,慘叫遍野,污水內臟鮮血橫流的場面,無疑是一種血腥的視覺刺激。我們國家連泳裝乳溝都見不得的青少年們,卻可以坦然面對這些場景,是否會澆滅他們的軟弱,在他們心中培養起冷漠與殘忍,這是社會心理學家經常討論的話題。德國在20世紀初立法規定,不允許當街虐殺、屠宰家畜,出發點是為了保護社會其他人的心理感受,使得殘殺不成為一種常態(雖然說沒過30年他們就出納粹了)。這個法律後來才慢慢演變為以動物為中心的福利保護。有人說玉林狗肉節是宣揚血腥的愚昧文明體現。我以為是否宣揚血腥,旨在於商家與屠宰者的處理手段。

5. 感情需求。這是絕大多數狗粉所提的,也是最不為非狗粉理解的。 所有動物都有自己的進化策略,也有自己的生存繁衍使命。雞鴨豬牛羊雖然被人吃很可憐,但它們通過人類的圈養,數量上已經大大超越了它們的野生同類(也大大超過了人類),這同樣也是一種策略,而且從進化角度來說,很成功。歐洲的狗通過自己的工作(及娛樂)技能獲得了人類的圈養照料,但他們遷移到亞洲來後,由於就業崗位缺失,所以改變了生存策略,進化為工肉兩用的中華田園犬(其實都是雜交)。由於現代社會人們對感情陪伴的需求日益增長,所以不少性格溫順、粘人的田園犬又回到了」寵物「的崗位上,這也是不少人無法接受它們的同類被殺被食的原因。

其實吃狗本身沒什麼,在兩德時期,凱姆尼茨還曾經有東德最大的狗肉供應商,東歐吃狗肉的國家更是比想像多得多。馬也是人類的朋友,可不小心垞了蹄子,就給人類送去做香腸了,可見西方人也未必就多優秀。關鍵在於怎麼吃,怎麼宰,怎麼養。如果國家能像對豬牛羊一樣對狗肉屠宰檢疫進行立法,專種專業飼養,集中人道屠宰,宰前宰後由專業人員進行動物檢疫與肉質檢驗,然後冷藏或冷凍,再由冷鏈銷售至全國各地,那我絕對不反對吃狗肉,也不反對狗肉節。推動立法是需要代價的,需要少部分人的宣傳與行動,也需要大眾的理解與支持。激進分子的違法行為自然應該自己承擔代價,但他們對社會進步的推動,也不是完全沒有。這裡我們需要的不僅是狗肉檢疫法,更需要動物保護法。不一定是在今天,在當下,但一定是在未來的某個時刻。

當然,既使真的立了法,並嚴格執法,我本人還是不會去吃的,在此方面肉檢科研如此薄弱的今天,我不想承受這種小眾食品的安全隱患,說不定一不小心就吃成首例瘋狗病了。


養狗的人多唄。


前面的回答全都沒答到點子上。

吃狗肉吃豬肉都是人規定的,看人的戰鬥力了。

動物保護組織有組織,狗肉食客一盤散沙。

看不懂這一點,以後連豬肉都沒的吃。


首先,我認為,處於食物鏈頂端的人類,本已有了聛睨一切物種的優越感,對於果腹這件事,如無感恩、謙遜、剋制等心態,一味地尋求刺激和慾望最大化,無所禁忌,貪婪揮霍,是非常有問題的。所以,即使除了狗肉,我也不認為其他所有生物,如娃娃魚、穿山甲之類,都是可以隨便吃掉,即使大規模圈養的用於食用的傳統家禽家畜,如豬牛羊,也不應採取虐殺方式,或將殺戮場景洋洋得意地展示給大眾觀瞻。

然後說到狗。無非是因為伴侶類動物,狗和貓這種寵物,人類傾注了更多感情,它們對人類也回饋了很多溫情和陪伴。這樣的情況下,去殺了吃肉,未免心裡有點過不去。這本來也是很正常的情感,個人覺得上升不到什麼道德層面,更不需要嚴正討伐。

因此,那些故意當街虐殺、宰殺狗,尤其還要專門在愛狗人士面前挑釁,取肉吃掉,還要向世界宣告自己多NB的人,在我看來,也是夠SB的。


我也很討厭別人吃狗肉,我家人也吃狗肉,我從小就很討厭他們吃狗肉,我小時候在家比較孤獨,爸媽去了上班,哥哥比我大有自己的朋友,我的童年大多是貓貓狗狗陪著我過的。有時候自己一心養大的貓狗一下子就被爸爸拿去殺了吃,童年有一次發生過這樣的事,我就消失了,對,我離家出走,因為爸爸把我的狗殺了,爸媽發了瘋的找我,我不能恨他們,因為他們是我的父母。

但自從那一次離家出走後,我的爸媽再也不敢殺家養的貓狗了。

我最後一隻養的貓是高三那一年,有一天它出去玩就再也沒回來過,碰巧也準備去上大學,自此就再沒養過寵物,不是不想養,而是我再也無力應付最後它們總會離開我的結局。

而我每次看見流浪貓狗,我都會買一些食物給它們,後來越來越少喂,因為它們漸漸就不見了。

開始就說了,我很討厭別人吃狗肉,但我不反對,因為在中國,只是法律沒有規定,吃什麼都是自由。因為無論怎麼反對怎樣唾罵,也是無法改變一些吃狗人的思想,全中國吃狗人這麼多,不是就憑你上了幾次電視罵他們他們就會被你罵的愧疚,他們只有不屑和恥笑你。只要法律沒有保護它們,它們依舊會成為吃狗人的食物。

我所能做的, 只有無聲的反抗。


是文化。

如果你小時候就經常吃狗肉,每個飯店都有狗肉的菜,狗肉與豬肉牛肉沒有什麼區別,你就會接納這種價值觀。

舉個例子,我在高中的時候,大家小時候都很開放,一個mp4里幾個av大家晚上輪著看。到了大學幾個室友看到我電腦里有av覺得我很猥瑣,因為他們在學校從來不接觸這些東西。

想通了嗎,正因為每個人的經歷不同,受到的價值觀影響不同,他們對待狗肉的態度截然不同。所以,尊重每一個人的態度與選擇吧。


不反對吃狗肉,但反對虐殺動物

狗是一種財產,主人擁有支配自己財產的自由。別人是把狗紅燒了還是當寶貝供著,和你無關。


因為 說自己吃狗肉 會掉粉。


怎麼能這麼說呢,哪裡有這麼多人反對啊,管他叫喚幹啥。馬上就要回家了,想起家門口的狗肉館就很開心啊。


我不愛狗,也吃狗肉,我只是很奇怪,像我這樣沒同情心的不在乎,但是有這麼多愛狗人士,為什麼只是給小區的野貓野狗吃的,而不是帶回家養?丟棄的野狗也是狗,為什麼出門看到都是牽著泰迪、薩摩耶,呵呵。。。。。。。。。。。呵呵


因為他們養狗,愛狗。並把養的狗和愛的狗代入進被吃的狗。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先扯點更遠的話題,絕大部分人為什麼不吃同類,人為何吃植物時會少很多倫理的爭辯和愧疚。

實際上稍高等點的生物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就是不同類相食(有些吃幼崽的情況或者是生完狂躁或者是缺乏營養),是為了物種的保存(大概也有同類必然體格相當,為了吃掉對方而爭鬥會有危險吧)。

而一旦萬不得已,比如很多歷史上的饑荒或者落難,人會馬上吃了同類,是為了個體的保存。

那麼人又為何對植物少去了憐憫呢?首先對某些植物進行採摘不是毀滅性的,其次植物不會掙扎不會慘叫不會流血。

惻隱憐憫之心,恐怕也是文明的一個體現。

所以我不知道你說的很多農村是哪裡的農村,能夠把自家養的狗和牛馬隨便賣掉或吃掉的現象,在我姥姥家的村裡卻沒聽說過,至少她家幹活的老牛和看院的大狗都是善終(大概就是生活條件的影響,如果說不賣牛馬就揭不開鍋,那麼我相信作為「人」是會果斷去賣的)。

而且這還只是做工具的馴養動物,如果是做寵物的,那麼在飼主眼裡心裡地位又有不同,很多說寵物是家人的,我不能體會,但我能理解他們是真心的。

那麼,在他們眼裡,別人吃貓狗,和別人吃自家孩子的同類,又有何區別?

所以我對貓狗沒什麼感情,但是作為養過兔子鴨子的我就不吃兔子,也有很長時間不吃鴨子。

而且比起牛馬豬羊,貓狗的表情和聲音的確相對更接近小嬰兒,這恐怕也是他們能成為主流寵物的原因,這和那些養些稀奇古怪的寵物的人的求新求怪的出發點不同,投入的心力也不同。


不反對宰殺肉狗,但憎恨虐待寵物者,盲目反對食狗肉者不過是與反日時上街打砸搶一類的小丑罷了,還演的過於真實。


先糾正一下,荷蘭豬是一種我們俗稱鼠的動物,不是我們俗稱豬的東東。

實在太萌了,插一張···(來源:百度百科)

正題是這樣的:

人對許多事物都有共情活動產生,這也是所謂惻隱之心的源頭。簡單說就是代入感,你看別人胳

膊上被刺了一刀,你可能會下意識的捂住自己身體上同樣的部分;你看偶像劇可能會幻想自己和男主角接吻做夢到笑出來;你看到小動物,特別是萌萌(幼態特徵)的,會覺得它被燒死,自己也會火辣辣地疼。

這種惻隱之心有什麼作用呢?仁之端也嘛。

有很多研究都證明了兒童時期虐待動物與成人後的暴力傾向有一定的正相關。

(懶先不寫了···)

大部分功利主義法學以前的法律,是為了追求一種正義,維護一個人與身俱來的權利。而這樣的立法,從聽起來不靠譜的直覺開始,以變態一般嚴密的論證結束。比如說,財產好了,怎麼證明一個人有權擁有某些東西呢?這看起來是理所當然的。有的哲學家是這樣證明的,一個人有權擁有對自己身體的所有權權,也就擁有對自己身體行為的控制權,也就擁有對自己勞動的所有權,也就擁有自己勞動所得的所有權。所以,人擁有作為人權一部分的財產權,也就是可以擁有並且隨意處置自己的勞動所得,。(這個是看起來比較有趣的洛克的方法;當然他最後也得出不應該政府收取用於社會福利以及其他與納稅人無關的稅收,有一個說法「tax is slavery」就是這樣得來的,政府剝奪了公民的部分人權)

那麼問題來了,動物有沒有類似「human right」的東西還有待探討。(有一個「動物權利」的說法,許多歷史上的哲學家都或多或少支持,包擴我男神邊沁)

我更傾向於保護人的財產權,當然也包擴人對其財產的處置權。

總之,我覺得,道德上譴責虐待包括殘忍殺害動物可以理解和尊重(可能我是道德相對主義者),但是法律中絕對不應該出現類似法條禁止動物實驗,強制宰殺動物的方法。

聲明:非法學狗。僅因為之前因為比賽看了一些法學資料;如果有什麼不對的地方,敬請各位法學大神指教。


我也很想知道,為什麼很多人都覺得這世界上有富二代不公平,但卻一直在鄙視外地人,兩者難道不都是天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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