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救5個人,而害死一個人,你會這麼做嗎?
像提上說的。一個瘋子把五個人綁在了火車軌道,幸運的是你可以轉向另一條軌道,但另一條軌道上綁著一個人,是你的話,你會選擇怎麼做。是選擇本來就會死亡的五個人還是把這個死亡轉嫁給另一個人,而讓大的生命體存活。這個涉及道德問題,還是只是為了讓更多的生命活下去。這種栗子還有很多,到底應該怎麼選擇
-
又是價值判斷的問題。這個問題題主之所以覺得難以回答,是因為你先入為主的認為了:「五個人的性命」比「一個人的性命」價值來得高,又更加錯誤的把這種簡單粗暴的以數量等同價值量的價值觀等同於社會道德觀。
而事實上,所謂的社會道德觀要比這個複雜很多,絕不僅僅是一個數量就能說清楚的。社會的道德不是讓你去做上帝才能做的選擇,而是讓你去遵循上帝希望我們做的選擇。 這種以自己的判斷掌握無辜人命的生殺大權的選擇本身就不是人能夠做到的,也是不道德的。
如果就題主的這一問題來做回答的話,我當然是選擇什麼也不做,因為我沒有權利。
除非那個需要犧牲的人是我自己,否則我不會這麼做,因為我沒有權利決定他人的生死,我們是平等的,我僅有權利決定自己的死。
當然,若是那另外五個是我自己的親人愛侶,而這一個我不認識,那麼我必定會犧牲這一個,因為我有權利決定自己當不當殺人犯,我有權利決定道德和情感哪個更有價值。
所以像我說的,這是一個很複雜而且過於模糊的問題,任何一個因素的變化都會導致結果的不同,之所以困難是因為問題太過於模糊,而社會道德又太過於具體。
以上
-為了抗戰勝利,大堤也最終被選擇炸開,面對被淹沒的良田,村莊,人們,將士們能做的只是深深地頭,掩面而泣,埋起愧疚,更加浴血奮戰。
這個例子不適合題目的情景,但是請原諒我這麼舉例,面對這樣的選擇,我們可以很理性的說,我們無權殺害一個無辜的人,五個人的生命不是就高貴於一個人的生命。但是我們說出這些話的前提卻是,我們無法身臨其境,無法感受當時那種道德和人類本能的無情拷問和折磨。如果真的面臨這樣的選擇,我們無論怎麼選都會背負巨大的愧疚,那種感覺恐怕不是我們在這裡說什麼生命平等,無權改變能緩解的。這個問題拓展開來,為了全鎮的利益,炸掉一個村莊,你能選擇么?如果把全鎮換成全縣,全市,全國呢?到哪一個數量級,我們才能狠下心說,這樣的犧牲是值得的?作為普通人,我們可以不知所措無法選擇,但是如果是戰爭,高層的指揮者必須作出選擇,什麼都無法捨棄的人,必然什麼都無法守護。
最近在讀《洞穴奇案》這本書,道理其實是一樣的。我的理解是,這裡無關道德問題,在你沒有選擇自由的情況下,或者說無論你選擇什麼,你都會被指責的情況下,是無所謂道德與不道德,有罪與無罪的。道德判斷源自於你的自由選擇與自由行動,這種情況下的任何行為都與道德無關。
順其自然,讓那五個可憐的傢伙去死,因為那本來就是他們的命運,何必去改變呢,
改變之後對於你又有什麼好處,只會帶來麻煩,因為你謀殺了一個人,生物本能的為自己著想,當你被審判的時候,沒有人能幫你,
難道因為五個人而威脅自己的生命,讓他們去死吧,道德不過是眾人強加與已身的枷鎖,早可以拋棄了,或者僅僅因為五個人比一個人所作的惡,所消耗的地球資源更多,讓他們去死吧。如果其中有」一個人「是我愛的,雖千人我也殺……
看救誰,看害死誰。
看你站在什麼位置處理問題吧。例如:火車發生故障,順著車道走,撞死五個人是事故;如果你當時換到另一個車道撞死一個本不該死的人那就是謀殺。
我選五個,不解釋。反正我又不是躺地上的,我是開車的,哪有那麼複雜。
完全沒有第三種選擇的話。
如果這6個人都是我不認識的,那麼看當時心情和看事後對我的影響。
如果都是認識的,那麼看誰對我最重要。
如果其中一邊是認識的,另一邊不認識,那麼不認識的狗帶。我今天面試做到這個題了,性質是一樣的,描述稍微改變了一點。不過讓我有點生氣的是,一個小小的公司,又不是什麼軍隊型的機構,用這種測試題來測試人的性格,讓你選擇殺一人還是五人這個問題,是不是過了一點。誰他媽能給這種類似的公司這種類似的生殺權利。
這取決於你沒有權利決定別人的生死,如果你是當權者你有權利隔離部分被致命病毒感染的村莊,當然裡面還沒被感染的人也會死掉,作為當權者你代表是整體的利益。如果你只是作為你自己,你沒有權利要求誰留下誰先走,那五個人被綁在鐵軌上不上你的責任,你沒有干涉的情況下他們死了不上你的責任。但是你選擇干涉,另外一個人的死就需要你負責,主要是看你自己在什麼位置上做個決定。
推薦閱讀:
※老大的女人要和我私奔 怎麼辦?
※看完寄生獸以後一直在想,人類吃動物的肉算不算違背倫理道德?
※應不應該給死刑犯一種免死的選擇,將他們的生命權有條件交給科學家,終生作為科學實驗的活體實驗品?
※單身期間選擇去嫖,應不應該受到指責?(單身可以指男人,也可以指女人)?
※妹妹和妹夫車禍身亡,十個月大的孩子該不該養?
TAG:道德 | 倫理 | 效益主義Utilitarianis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