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的偵探小說結局為什麼總能在意料之外?
01-13
先看了阿加莎的《無人生還》和《尼羅河上的慘案》,都是一口氣讀完的,看得很認真仔細,之後補看電影,所以給我的感覺是,前面冗長的鋪墊並不是沒用的,不能否認的是,前半部分描寫得太多的確會掩蓋重點,但是如果你真的能深入到劇集中,假如讓你來破案,所有的細節都會是線索,她使用排除法並選取最合理線索,最後運用到結構主義的思想加以分析。涉及嫌疑人眾多,迷惑更多,但是最後都能條分縷析的分析,最後抽絲剝繭鎖定兇手。以《尼羅河上的慘案》為例,其實阿加莎一開始就把兇手告訴我們了,而動機也再淺顯不過了,是我們自己不信罷了,哪怕是受了阿加莎的細節的干擾,但是波洛不是神,他是人,他也會受到各種干擾,後半部分的推理秀簡直是經典,腦洞不夠用或者閱讀不仔細根本反應不過來,所以才出人意料。阿加莎注重分析,擅於將讀者代入到書中,前提是得沉下心來看,一旦讀進去,你不得不大呼精彩,出其不意。而且阿加莎塑造的偵探其實都是像我們一樣的普通人而不是神人,讀福爾摩斯你會被福的智商碾壓,所以覺得他精彩。另一方,福的小說其實不能算作純粹推理小說,應該是冒險?推理。阿加莎的小說需耐下性子讀,浮躁的人不適合讀這種書。我一開始也讀不下去,覺得前面簡直慢得可以,但是我沒有棄書,因為沒有棄書的習慣,大部頭人類學專業書可不是白看的,絕對有耐心。。。再說下改編電影電視劇哈,我小學的時候接觸的第一個系列偵探小說和電影就是福爾摩斯探案全集,那時候就覺得福爾摩斯頭頂光環,但是小學智商能看懂個毛啊,我智力發育屬於遲緩的那種。但是到了大學再看福爾摩斯,覺得福演繹法很精妙,改編的電影也精彩。但是阿加莎的電影版,我真是無力吐槽,以《尼羅河上的慘案》為例,如果它單純是一部電影,可以說很精彩。但是是阿加莎的改編,那我不得不說,電影版的推理不知道比原著低了幾個level。因為阿加莎的細節量巨大,每個描述都不是白給的,所以小說冗長也是有道理的,電影版由於時間限制,不得不取捨,連嫌疑人也減半,更別說推理了,直接被簡化了。所以對於那些不認真看完原著,看個電影就輕易評論的人,我也沒辦法,你們開心就好了。。。。。。
黃金三大家中,相比阿婆,純粹詭計和布局,在逆轉和意外性更強的莫非約翰·迪克森·卡爾了,比如《猶大之窗》《燃燒法庭》《三口棺材》之類。阿婆的作品對人物刻畫很出彩,小到對話和形象的描述,大到一些日常場景,在這些細微處給讀者以誤導,認為XX是這樣的人,從而貼上標籤。因此意外性多體現於讀者對於書中人物在人性印象上的逆轉。而卡爾則是在布局和詭計上加以誤導,多實現的是操作上的不可能犯罪。個人認為,在看完阿婆作品後,冒出的不可思議多是「居然是他!」
而看完卡爾作品後,冒出的不可思議則是「居然可以這樣做到」
開個玩笑,阿婆作品中,越不像兇手(受害者或是正面形象出現)的越容易成為兇手:)阿婆的作品在我看來會有這樣幾個特性使結局有出人意料的效果:
1. 相關證人的證詞不完整/有誤導/錯誤。一般原因會是證人為了袒護另一個他所關心的嫌疑人,但是這種袒護往往也是由於他們看到某些事情表像產生誤解。實際上使案件更加撲朔迷離。比如啤酒謀殺案中姐姐為了袒護妹妹而自己決定認罪,但是兇手其實不是妹妹。或是高爾夫球場謀殺案中證人互相袒護。
2. 結尾有轉折。阿婆的書有很多是在結尾還有20幾頁時先推出一個疑似兇手,讓讀者認為兇手已經鎖定。然後在最後幾頁,突然峰迴路轉,將真兇揭示。然後用寥寥幾頁將真相講明白,同時又具有強大的說服力。這樣讓故事的節奏突然變緊,又與之前的敘述形成強烈反差。這點阿婆是在之前細節里伏筆的塑造真的是下了很大功夫。所謂草蛇灰線,伏脈千里。很贊同樓上某人說的 阿婆寫的東西絮絮叨叨 很多重要線索被當作細枝末節的東西一帶而過 不過讀多了還是會有點感覺的 電視劇嘛感覺就不要看了
因為阿婆總是喜歡把一些證據作為小事一帶而過,而讓讀者關註明顯的大的也意義不大的部分,記得尼羅河上謀殺案,酒里下了葯就被上校一句酒里有渣了(呃,記得不是特別清楚了)帶過了。
如果總是在意料之中,你就不會有接著閱讀的興趣了這是阿婆的魅力所在
只是部分作品在意料之外,阿婆年紀大了喜歡絮絮叨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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