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得體的儀態大都不是人的自然體態?
那些肢體、儀態美的標準是根據什麼來定的?比如軍姿里的抬頭挺胸。
為什麼標準不採用人在放鬆狀態下的自然肢體動作?比如二郎腿的坐姿。--------------------------------------------補充:和集體無意識等有關嗎?(見 @大果 回答下的評論。)在社交場合的禮儀是出於尊重對方,那日常生活里的標準審美是怎麼形成的?
這個問題非常有意思。有個德國猶太人叫Norbert Elias的,他寫了一本非常經典的書,奠定了在社會學裡大拿的地位,這本書叫做《文明的進程》。Elias在這本書里想追溯的問題,就是一個社會變得「文明」(civilized),究竟是怎麼一個變化過程。為什麼一個人能夠認為,自己所處的社會變得越來越「文明」,別的國家相比自己的國家是「不文明的」甚或是「野蠻的」?Elias認為我們首先能夠確認的是一件事:一個社會變得文明的過程,就是這個社會中人的情感和情感控制結構一代又一代朝著控制越來越嚴格、越來越細膩的方向發展。而現代社會的一大重要特徵,就是人在情感控制上對「以自我為中心」的樸素觀念加以反思,他總是試圖儘可能去考慮他人的感受。這種情感控制的最普遍方式就是禮儀教化。Elias認為,理解這個問題,對我們理解人類知識圖景的轉變有著重大意義:
這種新的觀念把人類的位置從宇宙的中心移到了圍繞著另一個中心旋轉的許多行星中的一個星球之上。
……地球純粹是機械地、按照一定的自然規律繞著太陽運行的,也就是說,這一運行並不是以人為目的的,對於人來說也不帶任何感情色彩。這一觀點的形成既是以人的情感控制的加強為前提的,同時又促使人進一步加強對情感的控制,促使人去抑制那種自發的感覺,即他們自己所經歷的一切,特別是與人本身有關的一切,都是以他們自身為目的的……這樣,人們才有可能在思想上認識到,自然現象有著它自己的規律。自然現象是沒有企圖、沒有目的、也沒有規定性的,只是純粹機械地發生或者由一定的因果關係而引起。
這就好像一個小孩子不懂這個世界為什麼不是圍著他轉的時候,我們並不是對他講道理,而是通過教他行為規範慢慢引導他明白這一點的。Elias認為在這個意義上,個體在教育中的成長就是人類文明史進程的重演。
所以關於題主這個問題,有一個很直接的回答,那就是:我們為了更好地生存在這個世界上,要認識這個世界的規律;而我們把規律當做規律的前提是:認識到這個世界它該怎麼運行,與我們無關。我可以因為地震震塌了房子而哭泣,因為雨水澆濕了過冬的糧食而號啕,然而這一切本能的情感流露沒有什麼卵用。當我們認識到這一點時,我們就開始學會控制自己的自然情感。而「得體的儀態」,就是讓我們學會這一點、邁入「文明社會」的開端。
=====從這裡開始與題主的問題並不直接相關,不感興趣者請跳過=====Elias要討論的不是civilization意義上的「文明」,而是civilized意義上的「文明」;換句話說,不是「中華文明」那個「文明」,而是「做個文明人」的「文明」。當然,他可能認為前一個詞其實是建立在後一個詞詞義基礎上的。而且,Elias是德國人,他對這個問題的解釋又牽涉到德語文化和英、法文化對「文明史」理解的不同路徑。他認為,「文明」這個詞首先是西方國家/民族的自我意識:這個詞指的是它們取得的一切成就,這些成就使得他們超越祖輩,超越世界上同時代的其它民族。但在法國和英國,這個詞的用法跟德國不同。法語和英語國家把「文明」當作是進步的標誌,但德國則把「文明」當作是次一等的東西,真正使得德國人對自身特點和成就感到驕傲的詞是「文化」。這裡面有個麻煩的地方:「文明」這個詞在英語里是civilized,這是個來源於拉丁詞根「城市」的詞,意思其實是獲得羅馬市民資格的人就等於開化的人,是一個普世概念。法語里應該也是來自同一個詞源的詞。但是——雖然德語中也有zivilisation這個詞,而且這也是Elias選用的書名,但是,Elias認為德國人說這個詞的時候意思其實對應是h?flich,有禮貌的,這個詞的詞根是h?fisch,意思是宮廷的,所以Elias後面會說,德國人認為這個詞主要指的是宮廷中那些繁文縟節的延伸。Elias認為德國人真正重視的東西是kultur,對應英文中的culture。但德國人對kultur的理解要豐富很多。大意上,civilized的東西是一個過程的結果,是那些已經「文明化了的人們」共享的一種品質;而kultur指的是已經存在的人和他們的成就,就像「田野里的花」,這個民族總是追問「我們的特性究竟是什麼」,他們借這些追問來突出他們自己的身份認同。我們在這裡翻譯一下,文明(h?flich)就是「貴族范兒的規則」,文化(kultur)就是「接地氣的規則」。就好像穿西裝打領帶是一種社會規則,大塊吃肉大碗喝酒也是一種社會規則。然後Elias來說明h?flich和kultur在德國文化中的對立。大體上,他為我們勾勒出的圖景是:德國人的h?flich概念來源於宮廷,但隨著18世紀中葉德國中產階級的興起和德國文化的興起,知識分子作為中產階級代表開始反對宮廷文化的束縛,所以他們會(不自然地)強調接地氣的kultur,反對貴族范兒的h?flich。當然,這幫人接地氣接的程度也有限,他們只是接到市民階層,對土老冒兒他們是不care的。
Elias說,三十年戰爭的時候,德國(準確地說是德意志地區,下面不再繼續解釋)宮廷還是說法語的,德國人整體上是不開化的。甚至到1780年的時候,腓特烈大帝還出了一本書,說德語是一種半開化的語言。德語文化界彼時的表面上的繁榮還是粗俗的。他說當時舞台上都是些小偷,說的都是下流胚的語言,跟高尚的英語戲劇沒法比。啥?莎士比亞作品也爆粗口?這可以理解,莎士比亞多早啊!腓特烈對當時德國戲劇的評價,大體上相當於我們現在對《小時代》的評價。腓特烈大帝說這話之後一年,康德的《純粹理性批判》就出版了。不久之後,歌德和席勒也開始出書了,德語一下子蓬勃發展起來。在這個時代發展起來的知識分子,開始批判宮廷精英思維了,就像我們今天拿著互聯網思維去批判傳統官僚思維一樣。「文明」就是傳統精英的行為規則,而「文化」才是新興知識分子關注的東西。Elias列了一段材料:後來記錄歌德晚年生活的作家Eckermann曾經跟歌德有段對話:Eckermann:
通常,在社交的時候,我總是帶著個人的好惡以及一種愛和被愛的需要。我尋找生性與我相似的人,我願意與這樣的人深交,而不願意與其他的人打交道。歌德:您的這種自然傾向顯然不是一種好的社交方式。如果我們不用文化教養來克服我們的自然傾向,那它還有什麼用呢?要求旁人的意見都和我們相投,那是很愚蠢的,我從來不幹這種蠢事。所以,我才學會了與各種類型的人打交道,才學會了認識各種不同的性格和為人處世之道。因為在跟那些與自己生性相反的人交往時,只有嚴於律己,才能與他們和睦相處。您應該這麼去做,別無選擇,您只能投身到這個上流社會中去,不管您喜歡它,還是不喜歡它。
Elias認為,歌德的這種想法,解釋了人為什麼要對自己進行情感約束,為什麼要「講文明」:因為這個世界上有跟你不一樣的人,為了跟他們和睦相處,你必須按一定的規則控制自己的情感。
英國人和法國人的社會發展比較早,所以「文明」在他們那裡已經發展為不言自明的社會禮儀,也就是題主所說的「得體儀態」。但這背後的道理是什麼,英國人和法國人認為已經無需說明。而德國人發展比較晚,所以他們一開始看到這種儀態時,第一反應就是「這不自然」。他們需要重新強調更自然的「文化」,重新體認這一套禮儀背後的道理,才能接受這套社會規則。Elias發現,其實這個過程在人類歷史上反覆出現:社會因為某些必要的原因「進化」出某種規則,經過世代演變之後,這些規則固化成看似毫無道理的條條框框,制約人的行動,然後有人跳出來說,規則是次要的,規則背後的精神才是最重要的。在德國知識分子討論這個問題之前,法國人自己已經討論過。大革命時期著名的Mirabeau公爵就說,所謂「文明」指的那些禮儀不過是道德的表象,如果它無法賦予社會以道德實質,它就沒有用處。
但為什麼法國人更接受「文明」代表的這一套社會規則,而德國人更強調規則背後的「文化」實質呢?Elias解釋說,這是因為在大革命之前,法國宮廷其實對知識分子是開放的,主流知識分子也是認同現有政治秩序的。所以他們會更接受宮廷規則;而德國貴族遠比法國封閉得多,不帶知識分子玩,所以德國知識分子發展出了自己獨特的圈子文化,也不接受德國貴族從法國學來的那套禮儀規範。但是,這兩個詞代表的其實是一種要求,那就是:不管是社會習俗還是禮儀教你這樣做,還是你跟不同類型的人打交道需要這樣做,你都需要控制自己的自然情感,讓自己的行為更得體。這是人類歷史發展的基本方向。=====從這裡開始回到跟題主的問題比較相關的內容上=====Elias的書接下來列舉了冗長的史料,當然,如果你耐心讀,裡面有些內容很有趣。比如中世紀晚期伊拉斯謨寫過一本禮儀指南:鼻孔里不應該有鼻涕,像農民那樣用帽子和圍裙擦鼻涕時是不得體的,用手擤鼻涕然後擦在衣服上也不好。恰當做法是盡量擤在一塊布里。如果你用手把鼻涕甩在地上,那就要馬上用腳蹭去。如果你想吐痰,請轉身,別吐在別人身上。吐完後應立刻用腳蹭去。
在那個印刷術剛剛發明的年代,這類行為都需要寫本書來規範,你們感受下。
Elias的評價是:伊拉斯謨和他那個時代在談論人的一切行為時那種無拘無束的坦率,我們已經失去了。
伊拉斯謨描述的「合乎禮儀的規範」已經可以讓我們感到莫名的羞恥。
而當時伊拉斯謨的這類書其實是為宮廷和貴族寫的。類似的行為規範還包括吃飯時如果覺得癢,別用手直接伸進衣服里撓,要隔著衣服撓。吃飯時不要擤鼻涕、掏鼻孔、挖耳朵、擦眼睛。就餐前要洗手。既然寫在書里,就說明當時的貴族不一定能做到這些。你們想像下中世紀高冷的伯爵夫人吃飯時手伸進領子里摟一摟,搞不好還要摳摳腳,那畫面該有多美。然後到了文藝復興時期,這些禮儀慢慢開始變得細膩了:吃飯的時候不要說一些容易引起爭執的話,不要吵架,如此等等。這類行為規範開始越來越「體貼」一個人的感受。當時有一本書叫《加拉泰奧》,裡面專門提到宮廷中人該如何禮貌地指出別人的過錯:一個主教請一個伯爵吃飯,吃完飯後,主教派一個非常懂禮節的僕人加拉泰奧送伯爵離開。即將分別之際,加拉泰奧對伯爵說,主教大人想送給伯爵先生一件禮物。主教大人說他一生中沒見過伯爵這麼有禮貌的人,他只在您身上發現了一個小缺點:您吃飯吧唧嘴。主教大人讓我在臨別之際把這一點作為禮物送給您。這種「得體行為」放到現在,您得回去扇這主教兩巴掌。「得體的儀態」以及類似的行為規範就是這樣從宮廷開始,一點點向下傳播,一點點向下擴散,最後隨著西方文明發展出對社會具有高度控制力的現代國家,原本屬於宮廷的禮儀規範也就這麼成了全社會普遍的行為規範。這個社會的成員不再關心它背後的道理是什麼,他們只是把這些規範當做理所當然的儀態,或者當做「我們這個民族發達、先進」的一面接受下來。而落後民族看到這一切的時候,也和歆羨堅船利炮一樣歆羨這些彬彬儀態、翩翩風度。Elias總結說,這背後,是社會職能要求每個人強化自我控制。從西方歷史的早期階段直至當代,在強大的競爭壓力下,社會職能愈分愈細。分工越細,職能的數目,因之具有職能的人的數目也就越多;單個人,事無巨細,不管是最簡單最日常的事務,都依賴於這種職能。越來越多的人的行為一定要相互配合;行動的組織愈益精確、愈益嚴格地加以通盤安排,以使單個人的行動在其中完成其社會職能。單個人被迫愈益細緻、愈益均衡、愈益穩定地調整其行為。正如業已強調過的,這種調整決非只是有意為之的做法。……行動的組織複雜而又深廣,它要求人們在該組織中努力「正確」表現,以至於單個人身上除了有意識的自我控制而外,同時還有一種自動的、盲目工作的自我監控機制固定下來;後者試圖通過畏懼的壁壘防止對社會俗常行為的違犯。……行為改變的方向是由社會愈益多元化,由不斷發展的職能分工,由相互依存的鏈條不斷延伸而決定的。而單個人的每一動作,每一表現都無可避免地與這一鏈條相適應。
到這裡終於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了:
只要社會沿著分工的方向往下發展,人和人之間就需要配合,配合的前提就是所有人都能夠做到控制自己的情感。「儀態」只是社會對人控制自己情感的一種訓練方式。想像一下,你在單位里碰到一個吃飯時候當著你就吐痰的同事,或者不顧場合摳腳的同事,或者做出其它不符合社會行為規範但沒有直接傷害到你的同事,你跟他共事也是一件危險的事:這不在於他的行為有多惡劣,而是在於他的行為表明他不認可社會普遍認可的規則。——這種人會自然被社會化分工淘汰掉,因為他「不合群」。如果一個社會無法成功淘汰掉這種人,它就會被別的社會淘汰掉。
這是社會運行的規律。個人對這種控制機制的不滿,並沒有什麼卵用。題主舉的軍隊站姿也是一樣的:最初它們都是宮廷禮儀的要求,後來逐漸演化為一種對軍人服從性的確認機制。重點不在於這種姿態對打仗有沒有用,重點在於你對規則和規範的態度,決定了你能不能很好地在軍隊這個社會職能部門裡當一顆盡職盡責的螺絲釘。很多看似沒有用的儀態也是如此。它們也許真的是沒有用的,比如「站有站相坐有坐相」,比如穿西裝打領帶,但它們是「盲目工作的」個人自我監控機制固定下來的後果。這種機制對整個社會在競爭中延續並獲勝是有益的。@小屋住不下 推薦的《文明的進程》確實是社會學中研究禮儀規則變化的重要著作。不過,我這裡多說一些別的。所以以下純屬個人分析。
「得體的儀態」,是整個「禮儀系統」的一部分,所以我們不如先來討論更為宏觀的後者。
一般而言,把禮儀的誕生分為三個部分:
1,權力關係的表徵符號。2,社會共同體中對自我的強制,這個在早期依據熟人社會監督,以共同體意識為導向對於共同體成員進行約束。即外來強制到自我強制的變化過程,控制的對象包括是基於森林法則的過度利己行為和所謂的「自然情感」(這裡的自然情感是不受外部約束的前社會時代的隨性情感)。3,文明的概念是過程化的,而不是被理性設計的。也就是說,文化本身的兩種推動力同時存在,一個是社會關係變遷中某個時空節點的既存狀態,同時圍觀上還包括權力上位者的自我意義賦予,二則是社會意識變化中對於某個「符號」的意義變化。所以整個過程是一個對人「自然狀態」的規訓,那就是人從自然狀態的」孩子「接受對於這個世界的基本認知和行為準則就是從學習禮貌開始的,禮貌不僅僅是符號化的儀式,更是讓你認清基本的社會關係,包括傳統禮儀中的尊敬長輩;以及基本的責任心,從大而泛之的「誠信」,「守時」到極度細節的「別把刀尖對準別人」;以及對於自身的生活習慣,包括「挺胸抬頭」等等。
其次,要開始接受權力關係,這個權力關係是家庭這個血緣共同體內的,而我們的約束大多來自於宗族意識,包括在長輩面前要用什麼方式說話等等,再從血緣共同體到社會共同體的時候,這種規訓就更為泛化,所以我們學習得體的儀態,合理的相處方式,以及場合行為等等,實際上就是人從一個自然狀態被規訓從社會人狀態的過程,所以作為這個規訓中很小一部分的「得體儀態」自然也是反自然狀態的。
1,比如,等級制度使得各個階層之間存在差異,而差異一方面使得上流社會獲得遵從,使下層社會對上層產生嚮往之情;下層社會的人不斷模仿上流社會的「文明」行為,約束自己。這個首先體現在國家文化圈的對比中,當年的法國,在國立強盛的情況下,使得其語言,沙龍文化,以及宮廷禮儀在歐洲最後一個封建王朝高峰的威權下,開始遍布歐洲大陸,依據這個文化圈的向心,在本國的等級秩序下,出現其他歐洲封建王朝開始模仿法式禮儀的狀況,尤其是宴會禮儀,沙龍禮儀,就餐禮儀至今影響到現在。
而還有一個例子就在於,父權制社會中,父權意識本身就對於女性群體做了很多規訓,包括父權意識下的倫理審判,家庭束縛,等等。將這種權力關係的元邏輯在後現代女權中被稱作「菲勒斯中心主義」,也就是說一個陽具推崇意識的意符「菲勒斯」,在某種男性中心話語的語境下,對於作為虛化概念的「女性」邏各斯做了意指,從而從表徵系統轉化成了禮儀束縛。這個禮儀束縛本身也隨時隨地在表現這種權力壓迫關係,最簡單的就是舊社會時代的公共交流場合,女性原則而言被限制為「傾聽的一方」,父權社會中兩方男性在談論事情的時候,女性要給「男方」所謂的「面子;還有包括女性的坐姿,儀態也是一個被男權制規訓的過程,包括坐姿中某些動作是為了掩蓋女性本身身體曲線的性符號,著裝亦然,而且舊父權社會中,對於不同身份的女性在形象的」體統「要求就是完全不一樣的;另外女性的社交禮儀同樣是一個父權社會中的一種建構,在社交上要體現男權制中對女性形象的審美與角色扮演,尤其是體現在著裝和妝容禮儀中,女性被要求的往往比男性更多,而且這是《文明的進程》中提到的一個典型的」外部監督「轉換為」自我監督「的過程----本來是男權制度中的禮儀要求弱勢方的女性呈現一種被」男性凝視的狀態「,這個狀態並不是女性自我選擇的,而久而久而反而她自己認為這種狀態反而是一種」追求美「的行為。
其他的有時間再過來更新吧,反正問題已經回答了。因為你說的自然,其實是在社會環境下的一種懶惰和放鬆的表現,只是自然形態的一部分而已。
舉例來說,在自然界中,獵豹睡覺,曬太陽,打哈欠,散步,都算是放鬆的姿勢;但是,遇到獵物的時候,他的全神貫注,肌肉緊張,這麼美的姿態,難道不是自然體態?
所謂自然體態,應當是動物對自己全部環境的自然反應。
人類的自然體態,所對應的,不是蠻荒的原始森林,而是社會。他的全部自然體態,既包括私下這种放屁打嗝,二郎腿,挖鼻孔這些讓自己舒服的部分,也包括面對他人時的態度,語言,舉止這些你看上去覺得不自然的東西。因為,社會關係,那是人的獵物。
獵豹如果只會散步,那就要餓死;人要只是翹二郎腿,那也一樣會餓死。
現在你還覺得那些儀態很不自然嗎?人為什麼要得體?
為了顯示身份
人為什麼要顯示身份?
因為他常看見低等社會的人的肢體語言是那種軟拉吧幾懶散彎腰駝背四處觀望想吐就吐痰想扣鼻子就扣鼻子。。就是這種非認同感產生的排斥感導致這種人走向『』低劣『』行為的反面。。即挺拔,確定,堅毅,收斂情感
那麼所謂的高社會身份的人為什麼要如此刻意的去扮演與人類祖先作為猿猴的那種懶散相反的肢體語言?
答案是:如果我認為你丑,我的情感即不對你開放,我如果開放情感,以及由情感開放帶來的感官覺察會導致我看見醜陋的東西,並可能克隆這些底層人們的醜陋行為。。因為人們在情感開放的時候會克隆那場合的所有行為
所以邏輯是:如果我不認同這個環境,我就需要通過緊繃來避免我學習到這個環境中人的某些行為,而這些低社會身份行為一旦被我學會,將來會跟隨一生,而導致我被人認做是低社會身份
那麼為什麼一個人應該避免被他人看出來是低社會身份?
答:很多人會因看見你的某個低級舉止而得到自信,他們會因自信激活心智。。然後碾壓你的心智
所以,說到這裡,一個人為什麼要讓自己行為得體?
答案是:低賤人類的行為的調性很相似,甚至能追溯到他們血液中的血統生理與血液動力學層面的東西。。於是懂得何為高貴的人會與他們區別開。。而且在社會上混,人們需要儘可能打擊他人的自信而不要因自己的低節操舉止讓他人獲得自信。。讓他人獲得自信無所謂,但很多人一旦獲得自信就會用自信激活的心智去碾壓你的自信,於是一旦你的某個低節操行為讓某個人在你面前得到了優越感,那麼他可能一直低看你,而低看一個人時,人們通常會變得聰明。。。而別人一聰明,意味著你的麻煩很快到來
那麼你會問,我就想按照怎麼舒坦怎麼來,我認為這是真正的行為自由,而不是自我行為抑制的壓抑
答案是:你可以在家裡為所欲為,一旦進入社會,社會的某種本質是等級,表現出低等身份通常會麻煩不斷,派出所辦證件的小吏都會使臉色給你。。。所以為了在社會層面獲得通行人們甚至需要犧牲掉一些低節操的自由
那麼你會問社會讓人們失去自由那麼人為什麼還要進入社會?
答案是:一個青年進入社會費力的行為抑制的確丟失了某種想為即為的洒脫的自由。。因此可認為裝得體的人並非是自由人類。。。但如果一個人幼年在得體的高級知識分子家庭長大,他幼年所見的行為即是合理行為,當他成人,他也會毫不費力的表現出得體,因為他幼年克隆的社會行為即是高等知識分子環境中的得體行為。。。於是這種人因幼年看見得體而在長大後不需要裝得體即得到得體。。於是他們不需要刻意得體,他們擁有過多自由而且自由的合理,不像鄉下車夫那種不合理的自由
觀點:社會並非容不下自由,社會只容不下不合理的自由。。。如果你幼年見到優雅得體合理的行為,那麼你也會在成年後輕易執行這些優雅與得體,於是,你在社會中得到了自由
建議:裝優雅與裝得體是可行的,因為『』裝『』久了其實會成為本能而在某一天自然流露。。那一天可認為是你獲得行為自由的日子禮儀是以委屈自己的方式來表達對對方的尊重。越委屈就越尊重。
布羅斯納安的《教養》一書中有提到很多關於可做和不可做的日常行為,包括儀態。
這些行為的核心是「得體」,作者有一些相對犀利的言論就不列舉了,只說題主提到的一點:得體的姿勢一定是讓人不舒服的姿勢。而作者的解釋,行為背後的原因有兩點:
1、體現教養:正如作者的書名一樣,體現「有教養」是這類行為的最主要的目的。特別是古代(無論中西),越是上層階級,對於個人行為限制的條條框框越多。這其中有個很關鍵的因素便是:教育資源的不對等。幾乎所有的「得體」都是後天學習得到的,沒有小孩子剛學走路就立馬挺胸收腹抬頭,換句話說,你知道怎麼做是因為有人教你。社會的某些禮儀規則也是在這個基礎上,從上等階層演變為全社會的禮儀準則。2、體現個人自制力:《教養》有些不可做的行為,比如公眾場合用手接觸脖子以上部位(捋頭髮、揉眼睛、咬手指、補妝等等),其實是很多人在無意識的情況下很容易去做的行為。而做和沒做的區別,主要就在個人的自制力。能夠保持對自身行為的覺察,剋制自己不去做某些動作,需要良好的自制力,而這同時也意味著他們有著更好的背景、更可能取得成功。看到了前面的一些回答,主要集中在溝通互動的方向,比如對人的尊重、社會分工下的配合。可能這都有一部分原因,但是我認為那不是主要的因素。
因為從古至今,不同的社會階級的人士在行為方式上有很大差異的,而這種差異在同一階層中相對較小。這無論從溝通中的互相尊重、還是為了社會分工的配合的角度,都很難解釋通。更可能的情況是:
上層階級以能夠彰顯上層階級獨特資源優勢的方式,將自己與其他階層區別開來。而在社會發展中,下層階級向上層階級的模仿、學習,促成了社會性禮儀規範的產生。順便說一句,大部分市場上講述禮儀的書都很空洞,只有一些生硬、膚淺的行為準則。因為作者並沒有深入理解這些行為背後的動機,最關鍵的「度」講不清楚,是很誤人子弟的。不知道你對自然怎麼看。我覺得自然概念包括了好和不好兩方面。一個人只有接受這個兩面性,才能放鬆下來,放鬆下來才顯得更更自然。比如很多人接受不了臟,就要到處很乾凈,結果遇到不幹凈就緊張。這樣的乾淨即使大家都喜歡,看起來也不夠自然。這裡有核心特質,就是控制和排斥,它們並不屬於自然的部分,所以不自然。得體又自然是可以的,只要按自然的態度和規律去練習就行。第一步我想是接受得體本來就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不得體也是。
首先,得體的儀態需要看場合。
1. 走路的正確姿態: 脊椎和頸椎自然挺直,下頜微抬,肩膀向後向下。跨步時步伐要大一些,這樣可以使你的腿看起來更長,而且同樣的距離你的步數變少,給人一種自信的感覺。但是不要故意過分加大自己的步伐,會看起來不自然。落腳時,要腳跟先著地,過渡到腳尖。注意腳的方向和膝蓋的方向都是正前。
2. 走路時擺臂,身前20厘米,身後20厘米的區間自然擺動。肩膀打開,手指自然併攏。
3. 坐姿: 坐下時不能彎腰(對背部不好,不雅觀,而且彎腰時眼睛看著地面就會與其他人失去眼神交流),要挺直背部坐下。這樣既保護了背部,也更雅觀,同時可以讓你繼續與人保持眼神交流。另外,垂直坐下時,使用的是腿部的力量。你可以把一本書放在頭頂上進行坐下起立的練習。坐下之後,還是要保持背部的挺直。如果這樣的坐姿會使你背部疼痛,說明你背部的肌肉需要更多的鍛煉。
4. 坐下時,可以稍微側身,讓自己的身體看起來更加修長。腿部向前,不要縮在椅子下方。小腿稍向前可以在視覺上拉長腿部。雙腳可以併攏,也可以交叉,膝蓋併攏。蹺二郎腿也是可以的,但是注意兩腳的腳尖方向平行。
附上發布的關於站姿和坐姿的文章{優雅儀態第一期} 如何練就優雅的走路姿態 The proper body posture while walking
優雅儀態第二期:如何優雅的坐下和起立? - 知乎專欄
當我們說「得體」的時候,其實都是暗含了對方對我們的判斷,其實是人與人之間交往產生的價值觀。
在遠古的時候。人與人之間,部落與部落之間要進行交流。每次會面的過程中可能要進行一些談判,我們不妨設想,在談判的過程中呈現什麼樣的姿態會對自己有利呢?
挺拔的背部和胸部,表明自己肌肉發達,發育良好,具備很好的戰鬥力。相反,如果一個人佝僂著背,很可能證明這個人營養不良,身體素質不好。犀利的眼神和肩部向外展開表明自己並不害怕。相反,眼神躲閃,姿態蜷縮,表明了一種害怕。面部表情嚴肅,不苟言笑表明自己並沒有想著討好對方,表明自己是不好惹的,隨時可以展開戰鬥。久而久之,這種姿態很多時候就會被認為是一種「文化」傳承下來,其實這就跟我們對美的定義一樣。為什麼我們喜歡長腿胸大的女士,很可能在古代長腿的女人在遇到野獸的時候跑的更快,大胸的女人預示著更好的哺乳能力,久而久之就會被當成「美」來作為擇偶的標準之一了。所以所謂的一些得體的姿態,其實是一種「肌肉刻意發力」的狀態,這是一種生物的本能,就好像獅子遇到敵人也會立起來一樣,其實最開始是一種向對方表明自己態度的姿態。
很多時候,也會有文化的原因,比如古代的上流社會如果想把自己跟下流社會區分開來,會刻意的製造很多的禮儀和動作,以表明自己的身份,為了表明自己的特權,刻意的將一些動作弄得複雜和違反自然狀態,成為一種區別平平民的方式,久而久之,這也會潛移默化,形成一種動作姿態的好壞之分。
當然,其實有時候很多時候也跟文化有關,在古代,女子要笑不漏齒才夠優雅,這確實不自然,但是在現在,女權的崛起,還有更加註重個體權益,美女大笑漏出牙齒,這是很自然的,我們也不會覺得不優雅,所以很多時候也跟社會文化有關。懶起畫娥眉,弄妝梳洗遲,美不美?
換成相貌平平的油頭大姐你再試試看?何當金珞瑙,快走踏清秋,美不美?換成古道西風瘦馬你再看看?所以脫離具體情況搞絕對主義的審美,就是耍流氓,
因為騎白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荷爾蒙激增的肌肉男不一定是健美運動員,也可能是哲學兄貴,反剪雙手睥睨江山的不一定是李德勝,也可能是金三太子;初中的時候,一個仲春的下午,鄰座的女生午睡的時候不經意側過頭來,
輕輕嘟起的嘴唇能看的老衲我心跳加速一百碼,不敢正視又不禁偷瞄了一眼又一眼,換成鳳姐如何?嚇不死你;換成梁朝偉如何?笑不死你。所以啊,搞一套死標準鼓吹程朱理學那一套,真是需要學習一個了,
哦對了,這個吐槽答案是我翹著二郎腿佝僂著身子寫的,然後那個妹子什麼都沒發生,講完了。挺胸抬頭才能保持你自然的脊柱生理曲度好嗎!!!!
翹二郎腿會導致嚴重的骨盆/腰椎/脊柱問題好嗎!!!!!什麼叫自然!!!!!符合人類原本的生理特徵叫自然!!!!!腰反弓頸超伸都是反人類的好嗎!!!!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自然就是獸性
猜一下吧,「得體」意味著合乎一定的「秩序」,秩序是理性的產物。而人本身更趨向於感性的存在,尤其在放鬆的時候。
造作是一切文明的開始。
熱力學第二定律,熵增原理,孤立系統的熵總是增加的……所以,越自然的體態越是無序的
我們始終節制著自己,以便保持我們的純正……這種對自然本能的不斷壓抑,給了我們某種優雅的氣質。
——弗洛伊德不以規矩,無以成方圓
因為「得體」這個詞,本身就不是形容自然狀態的。
語本《禮記·仲尼燕居》:「官得其體。」 孔穎達 疏:「體謂容體,謂設官分職,各得其尊卑之體。」
原指儀容、服飾、舉止等與身分相稱。後以言行得當、恰如其分為「得體」。
詞語「得體」的解釋 漢典 zdic.net
無論是願意還是目前寬泛後的釋義,都涉及「特定場合(身份)內的特定言行」,滿足條件才是得體。每一個特定的場合(身份),都有一個約定俗成的規則,合於規則就是得體,不合規則就是不得體。所以「變得得體」,本身就是一個學習和適應特定環境下的規則的過程,每一項改變都令你與本身的自然體態(習慣)有所不同。
規則的早期確立,一定源於生存的必需。當社會形態發展,階級出現之後,必然由領導階級主導,基於固有的原始規則加以符合自己利益、喜好的修飾,由上至下推行。權力的更替和價值觀的衝擊都會使固有規則受到影響,發生一定的變化,每次對新規則的適應,都是一次「變得(在新環境下)得體」的過程。這是一個教化的過程。
如果說現在的「得體」標準都不是人最舒適的體態,那也是因為當前的規則不接受最舒適的自然體態。我們從小就被教育最舒服的那些體態都是不禮貌的,這就是在接受教化啊。
因為人類本不該直立行走,毫無疑問,直立需要人類去訓練才能做到,或者說站立是個技術性動作,既然它是技術,其實很多人的訓練是不達標的。舉個例子,就解剖書上的那個膝關節,現實中沒有多少人能達到,都是內翻或外翻,現實中我只見過幾例腿型傾向於完美的。現實中很多人有病理性結構錯亂,牙齒下頜 齙牙或地包天,頸椎腰椎盆骨含胸駝背,膝關節 o或x型腿。這些都是為了代償你不正確的站姿 你一個位置錯了 其它位置也要用錯誤的姿勢來代償。說了那麼多亂七八糟的,意思是,得體唯美的姿勢就是完美身體的最自然放鬆的體態,對的生活中沒有多少人的身體是完美的,本身就是個代償的錯構體,所以去保持得體姿勢是很累的。有人會生氣 你敢說我是不完美的 有誰會是完美的 我表達的完美定義為誤差不超過5% 傾向完美誤差不過10%對的,絕大多數人連傾向完美都做不到。你在生活中看到的顏值能夠炸裂眼鏡,電視屏幕上能夠炸裂屏幕的超高顏值的人 大多是傾向完美或完美體態。這不是我們的錯,因為我們本不該直立行走,沒有得到正規訓練,並且基因不太好,過於高瘦或過於肥胖站立容易出錯,只有中胚型的人,即體重適中的人比較容易站對,體態也比較好看。
我認為得體儀態的目的就是為了表示你不處於自然的狀態。
得體儀態即不隨便,即不放鬆,即不自然,從而表示莊重、尊重等。比如自己吃飯和與外人吃飯做比較,我吃得比較小口,而不是以習慣的狀態大口大口吃,是為了顯示我知道自己不是一個人,從而表示尊重。反之,如果我依然大口大口吃,說明我對他視若無睹。
又如,我要教我弟弟吃飯是個神聖的事情,我會讓他先在吃飯前做一系列「儀式」讓他感覺不自然,讓他知道這不是隨意的事而是神聖的。另外,我認為禮儀以表示自己的身份實則是為了表示自己尊重人的能力,從而表示自己的社會交往方面能力。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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