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槍用壞了,老闆讓學生賠,你怎麼看?
大一的時候,做化學實驗打碎了一個500ml的燒杯,老師說引以為戒,賠了兩塊錢,雖然燒杯遠遠不止這個價;
大三時候第一次進實驗室,我用盜版卡巴斯基刷掉了實驗室的顯微互動成像系統,師姐說讓我先回去避避,責任她來承擔;大四的時候畢業實習,不小心弄壞了一個很珍貴的組織片,大老闆說別放在心上,年輕人毛手毛腳的很正常,吸取教訓,多多學習,才是最好的;研二的時候隔壁組師姐花了半年多時間搞出來的轉基因鼠被實驗室新來的本科生練手用了,老師很生氣,但是沒有對那個本科生髮火,後來還把保研的名額留給了他;博三那年,另一個隔壁組的X射線衍射儀壞了……
具體處理方法不知道。總得來說,實驗室里儀器之類的出故障太正常了,除非是故意破壞,否則真的沒必要讓學生來背這個鍋,雖然很多實驗室也很窮,而且經常修理儀器的費用在經費上很難找到專門的報賬版塊,但是,學生更窮。謝邀,實驗室槍是啥,細節信息不夠啊……一般而言,只要不是嚴重自身失誤,不會讓學生來承擔賠償責任的
我見過管理比較好的實驗室,額,比如某大的工程中心,就有明文規定
如果是學生操作問題導致實驗室器械設備損壞,造成較大損失了,根據損失大小按一定比例學生是要賠償的。而且從中心分管儀器的副主任到實驗室負責人一路跟著罰款。所以,如果是學生操作出問題了,弄壞了設備,該罰。做導師當然要給學生犯錯的機會,難道導師只是僱傭工的老闆?學生拿多少工資,要賠賠得起嗎,那是不是用到昂貴儀器的時候都想想賠的起才去用,賠不起就算了?好好找個導師還是很重要的,別把生命都浪費在這些事情上面了?
在細胞間插槍頭時候,槍頭一激動「嘩」,散落了,最小量程的這個槍可能太脆弱,也可能我用力不均,反正就是折了
我默默地回來查廠家查質量查一把槍多少錢,恨自己為什麼這麼不小心,恨自己為什麼大周末的非要屁顛屁顛的來實驗室,氣的連晚飯都不想吃…最主要是覺得老師得怎麼看我呢…
過了五分鐘,覺得也挺好玩的,還沒有經歷過這樣的事情,以後肯定能仔細小心了,而且我做錯了事只能我自己去處理。
收拾東西出去吃了頓大餐,給老師發了消息,說我查好槍的價錢,需要先換個新的槍好繼續實驗。
他回我,周末過得怎麼樣,吃好吃的了沒,睡懶覺沒…千萬別因為這些小事情不開心……
so cute 的老闆,我真是幸運啊…如果我有什麼最大的優點的話就是比較幸運,遇見的都是特別合得來的朋友…
不過,我真的是做好了原價賠償的準備的,除了我自己,沒有任何人應該為了我的錯誤買單…我只是比較幸運。小本一枚,科研實驗室干過兩年多,各種失手打碎的玻璃加起來超過5k RMB,9k刀的氙燈有一盞死在我手裡(不過本來就大限將至就是了),做反應失敗浪費的材料加起來3k-5k是有的。系裡的核磁被我搞死機過一次。
講道理要是老闆讓我賠,我早就破產了實驗做得好,就得做得多;儀器玩的溜,不拆幾次怎麼行。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多做試驗多玩儀器肯定壞的也多,但是不這樣怎麼可能培養出來好學生?怎麼可能出成果?壞一把破槍,eppendorf的頂天3k RMB,就要賠償,還玩個蛋的實驗?來了5k 一根的glass-quartz連接的degasing cuvette誰敢用?來了沾灰死一半,沾溶劑完全死的10k上下的積分球誰敢用?來了30k的一碰就死的光柵系統誰敢用?來了150k一台,降溫不夠見光死的NIR PMT誰敢用?更別說整體儀器,20M RMB的STEM,是不是要上三炷香供起來?儀器都不敢用,做P的實驗啊。
儀器是要為科研服務的。如果用來用去都是by the book,怎麼能做出book之外的科研?而如果因為壞了要賠這種事情就影響使用,那還不如不買,納稅人的錢不是這麼花的。 所以於培養學生,於科研本身,只要不是故意損壞,這樣讓人賠錢都不合理。現在我才大四,但是僅就科研這一塊來講:普通實驗大家都會不談,組裡的儀器我敢說沒有比我熟悉的,各種奇葩的實驗設計和儀器改造也只有我會弄,只有我敢弄,而我也敢說我的那些改造不會改出bug,憑我對儀器的了解。從我設計的實驗里得出的結論,已經幫一個同級的同學解釋了他project裡面的一些關鍵機理(順便,結論也是我自己搗鼓出來的),現在我的任務是和一個法國課題組合作做一些對複雜光物理體系的研究,正在設計一些奇葩實驗。如果沒有瞎搗鼓的經歷,沒有幹掉一堆亂七八糟東西的黑歷史,我現在大概還是個幫師兄過柱子的?同建議換導師吧,導師和學生之間既是師生關係也是勞動關係;損壞設備,處罰是應該的,但不應該是賠償。同理,一般工廠裡面,操作失誤,處置不當導致的停工,哪個新人沒經歷過?一個停工損失直接損失幾百萬,能讓員工賠?從上到下相關責任人頂多考核幾萬塊而已,正常也就幾千塊。記得上學的時候,大二開始就可以去實驗室做助手,被學生損壞的儀器,設備很多,一般也就處罰幾塊錢以示警戒。新人沒有機會經歷這個階段如何成長?
損壞公物者應該賠償。
默默的賠了會比較好。否則按照某些嚴格的實驗室做法,會進行追責,也就是損壞者一部分,各級分管者再一部分,一條線上的人大家分攤。
目的並不是保護損壞公物的人,而是告誡這條線上的其他人:
——為什麼會讓會損壞公物的人使用器械?為什麼不進行有效監管?你們一起承擔損失吧,以後招子放亮點。。。所以,默默的自己承擔賠償會比較好——如果這條線對你很重要的話。。。從實驗室管理的角度來說,損壞分為兩種。一種是使用操作規範,儀器設備器皿不可避免的磨損損壞;一種是使用不規範,人為造成的損壞。
前一種,該維修維修、該報廢報廢,維修費用各學校甚至各學院都有不同的規定,和使用者無關。使用者只要具實告訴實驗室管理人員,後續的工作由實驗室管理人員完成。
後一種,需要舉證,證明是人為損壞,按學校賠償相關文件辦理。以我們學校為例,是按照儀器的價值來的,例如低於300元的,賠償50%;低於2000元的,賠償30%??
無非是希望使用者愛惜國有財產。
這問題沒有描述,僅僅從問題,沒有辦法看出是哪種情況。移液槍怎麼也算是實驗室的易損件了吧,不該一損壞就讓學生賠償。但如果是故意操作不當,比如說插槍頭的時候使勁墩,那就要懲罰一下了
換導師吧 能換的話
掰成幾瓣了?放火上燒成灰了?要是不是我看還是可以修修的嘛,移液器這東西挺簡單的,好修
我一直記得當時學校里做實驗所有的造成的儀器損壞最後都是不用賠的,這點很好。
如果你是大弱智,老古董,那該罰該賠;如果槍是大弱智,老古董,那該換老闆。
我校是按照比例賠,不會要求學生賠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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