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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曲婉婷母親貪污3.5億,有人在其微博下的評論?

如圖,也有安慰的評論,但感覺有些人的評論太過刻薄,讓人反感。是不是屬於道德綁架,還是微博憤青太多?微博鏈接http://weibo.com/1816618865/3997682001005827長圖,請點開看。


殺人犯的孩子就也是殺人犯嗎,不是。

那貪官的女兒也是貪官嗎?不是。

可是殺人犯的孩子不會因為他的爸爸或者媽媽是殺人犯獲益。而貪官的孩子、尤其是貪污了3.5個億的巨貪的孩子,她會因為這筆錢改變人生軌跡,跨越階層,進入富人圈子,有更寬的視野更大的格局,接受更優質的教育獲得更多的機會,甚至不需要別人提供機會自己操縱資本。 這對很多人來說並不公平。

這就相當於偷了很多人的一部分人生成就成全了他們一家人的「成功」

她接受教育出國留學的錢是貪來的,但僅僅是這些么?普通人家的孩子出國留學回來混的風生水起的也不多。留學只是太小的一部分,她從小到大吃的喝的穿的學的見識的認識的人決定了她的品味見地思維方式,這沒有一項不是用錢堆起來的。說她有才華,是有才華、天份是重要,但沒有任何一種天賦是不得以被灌溉就能被充分運用的,音樂素養也需要環境熏陶的,那都是錢味。她的起點就比很多人高,然而堆砌這高起點的是多少被征地農民安身立命的補償款。

曾經接受採訪的時候說母親是英雄,非常勤奮,給了她最好的生活,又不緊不慢的補了句:無論她是怎麼得到的。時至今日她還在說無奈不公,承受煎熬, 希望等來一個最好的安排,恬不知恥。

巨貪子女的囂張心態很明顯了,人民群眾算個屁,更不會在乎拿不到 、拿少了征地補償款的農民的苦難和煎熬,她們一家人揮霍著別人的一部分人生成就了自己,今天卻在宣揚什麼愛。

希望檢察機關徹底追查,追繳贓款,巨貪送子女出國留學改國籍通過各種手段包括地下錢莊做資產轉移洗黑錢的套路太多,希望徹查曲婉婷看看有沒有涉嫌洗錢罪。 不過有了加國市長男友這層罩子,怕是也不好查了。你們就別送溫暖了,人家從此以後的往下三代只要別作死,都活的比你滋潤。


刻薄是輕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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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個答案,我需要補充一下:

社保虧空的主要問題在於社保的財務模型有問題,並不在於社保基金被直接的貪腐掉了。

但是所說的模型有問題是指的我國社會保障支出僅占財政支出的12%,低於發達國家30%至50%的比例。之所以無法更多的財政預算,是因為國庫沒有那麼充盈,而國庫沒有那麼充盈的原因一定和貪腐相關。


7月16日,曲婉婷發了一條微博:

原來是她的母親張明傑的案子開審了,因其腐敗涉案金額巨大,高達3.5億元,且拒不認罪,檢方建議死刑。

本來就是一起平常的腐敗案,但由於腐敗案主角的女兒是明星,看起來似乎不那麼平常了。

在曲婉婷眼裡,她的母親就是英雄,並且給了她最好的生活,他時刻以自己的母親為偶像。

其實,在女兒的眼裡,母親有這樣偉大的形象很正常,因為那是她的母親,但也僅此而已。

她的母親還有另一個身份,那就是腐敗大案的女嫌犯,並且已經證據確鑿,就等擇日宣判了。

然而,在她的眼裡,並沒有明確的是非觀念,即使自己的母親是禍國殃民的腐敗分子,也絲毫不影響她的「偉光正」形象。

在她的微博下,很多人呼喚母愛的力量,但是要以腐敗犯罪成全這種母愛的力量,那是非常可恥的。

她的母親能貪那麼多錢,簡直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而且受審時拒不認罪,也不退換贓款,擺明了要一條道走到黑,不承認、不悔罪、不退款,那麼如果最後被判死刑,也就別怨天尤地了,完全是咎由自取。

更為惡劣的是,她的母親竟然還貪污員工的安置款,她可知那都是員工的救命錢,很多人就等著那筆錢吃飯、看病、上學,連這樣的錢都敢貪,良心已經完全壞透了,這就是草菅人命!

她能去加拿大留學,享受上層的教育,結識上流人物,這一切都是因為她英雄般的母親。

可她有曾想過,那些國企的婦女工人,她們也是孩子的母親,她們沒有太多的錢送子女出國,只想讓孩子能正常上學,吃飽肚子,穿暖衣服,那筆安置費對於你曲婉婷可能就是幾頓飯錢,但對於那些國企工人就是生活的基本保障,沒有了這筆錢,他們冬天可能就沒錢燒煤,沒錢吃飯,沒錢治病,這不是謀財害命是什麼?謀的是不義之財,害的是百姓之命!

然而對這一切貪贓枉法的作為,她的母親並沒有任何悔罪的表現,也拒不退還贓款,那些贓款很可能已經轉移到了國外,在曲婉婷的保密賬戶里。

那些錢,都是不義之財,那是多少老百姓的血和淚,曲婉婷拿著那些錢,能安心享用嗎?你想要的曙光,正是無數人不盡的黑夜,請問,憑什麼你能夠擁有這骯髒的曙光?

要真想為了你母親好,你應該主動退還已轉移到國外的贓款,為你的母親減輕罪孽,但我想,這不是你想做的,也不是你母親願意看見的,你母親已經擺明了態度,犧牲她一人,幸福你全家。

很多曲婉婷的粉絲都會說,腐敗是她大人的事情,與她無關,與廣大粉絲也無關。

聽到這樣的言論,我簡直懷疑那些粉絲的三觀是否正常,她母親腐敗,她本人不可能不知道,她能那樣大手大腳花錢,光憑她母親的工資是明顯不能支撐的,而她卻花的心安理得。

腐敗分子貪污腐敗,損害的是整個社會的利益,你可能不是利益直接受損者,但也會是間接受損者,對待腐敗分子,就要嚴懲不貸,像她母親這麼惡劣的腐敗分子,死刑是她最好的歸宿。

想想2008—2012那幾年,貪官橫行,魚肉百姓,社會早已怨聲載道,老百姓已經失去了對政府的信心,國家已經到了非常危急的關頭,如果國家亂了,那些貪官可以投靠早已定居國外的子女,花著早已從國內轉出的不義之財,繼續享受榮華富貴。而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那就是民不聊生,生存下去都困難,老百姓無處可去,只能在亂世中苟且偷生。

這幾年,國家出重手打擊腐敗,貪官們寢食難安,社會風氣逐漸好轉,老百姓又恢復了對國家的信心,所以才會有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由挺「公知」轉為反「公知」,由反對政府轉為支持政府,自干五越來越多了起來,「公知」們已經很難再忽悠民眾,反而被民眾恥笑,貽笑於大方之家。

曲婉婷母親的腐敗案,和別的腐敗案並沒有什麼不同,如果貪污這麼多金額都能不判死刑的話,那麼法律對貪官的威懾力將會大大降低,既損害法律的公信力,也讓老百姓寒心,如此為非作歹,貽害蒼生的犯罪分子,不殺不足以平民忿!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當你在享用帶血的金錢時,就應該想到遲早會有放血的一天。


7.28日補充:題主是不是感覺被罵的不要不要的了?所以把題目給改了?——分——割———線———三觀呢?這叫潑冷水嗎?假設:你有機會去貪污3.5億。你會不會給你的母親花?你母親會不會問你:錢是從哪來的?她母親貪污的錢,是你、我、他起千千萬萬國民忍受著高房價,地溝油,污染空氣,高額稅收而來的。她母親用這錢供她留學,出唱片,出名。到頭來還有題主這樣的蓮花婊跑去人家微博下送溫暖:要堅強,都會過去了。人家已經嫁作他國婦,3.5億尚不知能追回多少。或許已經全部轉移到曲婉婷這個外國人名下,人家這輩子,下輩子都會過得比你滋潤的多的多的多,用不著你去送溫暖,只求別堵國民的心。

為什麼題目不是「如何看待曲婉婷母親貪污3.5億」?在題主心中貪污3.5億沒有偶像被潑冷水重要嗎?


只要曲婉婷大喊一聲:「這3.5億我來還!」然後連本帶利退還4億人民幣,我想,我們還是能閉上嘴的。


你到過東北嗎?你感受過東北的冬天嗎?你有過沒有暖氣只能燒碎煤度過東北冬天的經歷嗎?恕我直言,在座為曲婉婷洗白的都是腦殘。她也算成年人了,連母親貪污3.5億都選擇視而不見還在那叫囂著不公,無奈。說明什麼?說明在她眼裡,你們這些賤民的生死她都不在乎,她就在乎她媽,老職工怎麼用碎煤度過平均氣溫零下30度的冬天她不在乎。說白了,人家已不是這個國家的人了,你國人民的死活關人家卵事。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我呸。


她花的每一分錢都透著血腥,還要假裝清白?


語文老師死的早,不懂你上文里說的「道德綁架」是什麼意思。

哈爾濱處級官員貪污受賄涉案金額高達3.5億,其在加拿大留學女兒的微博下遭網友潑冷水調侃。

問:為何網友素質如此低下?

這樣是不是好評價多了?

至於安慰她的話我只想到一句:

好好改造重新做人!!!

但是我感覺這麼多錢她應該是出不來了…


我關心的是錢都去哪了。我國修理貪污犯有一個潛規則,就是還錢換命,你把貪的錢還回來,就可以不殺你。12年至今的反腐浪潮當中,還沒有一個被判死刑的,除了出於減少死刑的觀念外,就是被抓的犯人都能部分或大部返還貪污所得。張明傑此次被檢方求死刑,說明她根本沒有返還贓款,那麼這些錢都去哪兒了?至於給曲婉婷洗地的,我說這樣的人要麼蠢,要麼壞。我接觸過不少官二代,這些人100%沒一個白蓮花。他們從小對行賄受賄以及各種潛規則都非常熟悉,談起這些東西來頭頭是道,比知乎上的某些大V不知高到哪裡去了。畢竟我們對這些都是道聽途說,而人家是耳濡目染。而且這些人都有一個特點,就是他們從來沒有為自己父母的不法所得而感到羞愧,反而覺得都是理所當然的,甚至天經地義的。對普通百姓充滿鄙視,對比自己地位高的人各種跪添。


   包好,包好!這樣的趁熱吃下。這樣的人血饅頭,什麼貧窮都包好。原來你家的小婷婷碰到了這樣的好運氣了,這公主病自然一定會好。

婷婷媽媽她怎麼會來?她被打折了腿,她仍舊總是貪污,這一回,是自己發昏,竟然在當前社會反腐環境下頂風做案和人民作對,群眾的東西,是能貪污得的么?笑著對她說:婷婷媽媽,你又貪污了?但她這回卻不十分分辨,單說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貪污,怎麼會被打斷腿?小婷婷媽媽低聲說道,迫害,迫害。她的眼色,很象懇求群眾,不要再提,此時,已經聚集了很多吃瓜群眾,便一起都笑了。

沒有吃過人的孩子,或者還有?救救孩子。。。有了幾千年吃人履歷的小婷婷,當初不知道,現在明白,難見真的人,不能想了,小婷婷也混在吃人的地方,婷婷媽媽管著家務,無辜的受害職工們「死了」她未必不在飯菜里,暗暗的給婷婷做菜吃掉。無辜的職工們被婷婷媽媽「吃」了,婷婷知道嗎?我們吃瓜群眾誰也不知道。要立刻改了!!要真心改,你們二母女要知道,將來是容不得吃人的人。吃瓜群眾其實是知道他們的方法,直接的為自己辯解,是不肯的,也是不敢的,怕有明白人惹禍上身,所以他們操縱輿論,寫歌,布滿天羅地網,逼著網路輿論一邊倒,試著看看最近的一些媒體,便可以領悟八九分了,最好是大家原諒她們母女,他們即沒有貪污的罪名,又償了享樂的心愿,自然都歡天喜地的發出一種嗚嗚咽咽的歌聲,否則都驚嚇憂愁死了,她們這群人,又想吃人,又是鬼鬼祟祟,想法子遮掩,不敢直接下手,真要令吃瓜群眾笑死,群眾忍不住,放聲大笑,十分的快活。好像聽到,媽媽,吃人的是我媽媽,但是,我是吃人的人的女兒,獻上一首心聲,我是你的女兒。(魯迅同人,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在零下24攝氏度的哈爾濱,一月氣候已經極其寒冷,到處都是天然的冰雕和雪塊,在種場,老職工圍在一起,用著碎煤取暖,破舊補丁的衣服,露出腳指頭的破鞋,臉色十分蒼白,這是最常見的因為貧窮導致的憔悴的臉,由於貧窮和生活操勞,四十歲的人們看上去象六十歲,襯托著屋內的自來水管被凍爆的景象,他們因為小婷婷媽媽的欺騙,臉上的表情凄慘而又絕望,門外一些職工正把老人小孩流著淚送去親戚家,這還是二十一世紀的省會城市裡勞動人民會發生的場景嗎?這使我想到,我們常說的「他們的感覺同我們不一樣」!還有什麼紅旗下長大的孩子除了政治不知道別的,這種話是何等的錯誤,因為人們在種場職工等受害者的臉上看到的表情並不是一頭牲口的無知的忍受,受害群眾很清楚的知道自己的遭遇是為什麼產生的,在東北的嚴寒中在自己家裡沒有錢取暖,揮淚送著老人和孩子去別人家過冬,是一種多麼不幸的命運,這是人禍。現在,要公正的審判了,卻有一些網民來替人來洗罪,他們感興趣的不是共同住在同一片天空下正在遭遇不公的群眾,而是有錢有點才情和小聰明的小婷婷們,這會傷透還有良知人的心,更加深了對於流行的聖母的痛恨和無序人權自由者的痛恨。不管這種是什麼主義或是其他什麼變種主義的主張,小婷婷們痛哭流涕,說著,我要好好地活著,因為她們要看到明天的曙光,而遲來的正義不曾來臨之前,被小婷婷們傷害的群眾什麼時候才能看到曙光?三天?小婷婷們又獻歌一首,我實在是忍不住笑了,歌詞如下:他們說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就讓愛教我學會忍耐,我願意承受所有絕望與苦難,我願意承受所有絕望與苦難,如果一切是最好的安排。我個人認為公正的審判這一切就是最好的安排!(奧威爾自序同人,如有雷同,實屬巧合)


向者我國東北之境,上行國企改制,雖是求治之政,然不肖官員以此為名,中飽其囊,上下其手,無所不為,名曰改制而增效,實則蛀國家而飽貪慾,以致政亂歲凶,四境擾攘。因之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道,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以致社稷動搖,蒼生塗炭。

張明傑並曲婉婷母女,吾素知汝等所行:汝等世居東北之境,初,張入仕而累封發改委;理合匡國輔政,造福一方;何期以權尋租,腐化墮落,張之女名曰婉婷者,借其母貪掠之資,遠赴海外,名曰求學,後從演藝,人前常曰:吾自奮鬥而諸事自立,殊不知若無汝母之資,汝何能陽春白雪於此妄言藝術。原罪昭昭,尚不自覺,不以為恥,反以為榮。今東窗事發,汝女於域外只可潛身縮首,苟圖衣食;安敢在媒體之前,妄稱英雄耶!無恥小女!就木貪官!汝母即日將歸於國法之懲處,有何面目見汝家泉下先祖?有何面目對東北千萬民眾。可速退!汝輩墨吏並域外戲子再敢妄言妄動,必將永釘恥辱之柱而天下共唾之


其實看評論,會發現我們國家民眾的法治意識其實還是進步了好多的。

評論下面有說分開看待的,也有指責但是比較理性的。

和以前那些巴不得殺人犯的孩子一輩子被社會遺棄甚至去抵命的新聞評論比起來,真的進步很多了。

(以下稱述基於檢察院指控,最終還是看審判結果的認定。如果被打臉我認。)

1、只要基於事實,任何人都有在微博上評價曲婉婷的權利。就算是「潑冷水」又怎樣?這根本無可厚非。只要不是捏造事實。貪污可以,評價卻不可以?提問者是不是過於雙標。

2、我覺得,她這個事件和一些人身傷害的事件還是不同的。指責殺人犯的孩子應當被社會拋棄或者巴不得被抵命,是完全不對的,因為普通案件(普通!不要和我鑽牛角尖)中,他對父母殺人沒有幫助也沒有收益。但是經濟案件中(後面的論證基於親屬關係的經濟案件!歡迎反駁,但希望看清楚我的限定),父母貪污金額如此巨大,作為一個普通社會理性人的觀念,基本無法排除子女不因此受惠的可能。法律不懲罰已經轉化為無形(身份地位留學成就)的既得利益,但公眾輿論也不允許指責和抒發了嗎?這未免太苛刻了。

3、所以,微博上有一條評論還是說的挺對的:「她完成了徹底改變和階級跨越,偷了無數人的人生成就她們一家人的『成功『這非常不公平。」這種道德評價根本無可厚非。

曲婉婷不被處罰,但她不是「無辜」的(這裡的無辜是道義上的意思,不是刑法和刑罰上的)。(還是基於親屬關係和經濟案件的結論)


根據《刑法》第第三百一十二條:「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她在犯罪,哪來的道德綁架。


總覺得3.5個億後面要接「帶著他的小姨子跑了」……


她媽媽貪污的錢她也沒少花吧,這時候被潑點冷水也沒什麼啊,又沒潑糞水┐( ̄ー ̄)┌有些人自己下月房租還沒著落,還天天為貪污犯說話,好像替他們說話他們就能把你送出國似的→_→


手裡捂著贓款不退,母親因此而判死刑,是為不孝。


來洗地的?這地沒法洗,都是血你知道嗎?


"讓這無奈不公掛上句號",看到這句話瞬間反胃。巨貪3.5億,犯罪被抓到為什麼變成「無奈不公」了?


一開始知道這個新聞,我也想,曲婉婷估計也要受牽連了。父母有罪不代表子女也有罪,但是,但是,你可不可以別這麼不要臉,還說什麼自己的媽,一個貪污犯,坑害百姓利益的惡魔,人民的罪人是個英雄?不要心安理得地花著本來是給工人的可以救困的錢,享受國外優渥的生活!本來不說話就行了,風口浪尖還出來發新歌,覺得自己委屈,讓自己的加拿大老男朋友市長說什麼「公正」,不進不要臉,而且智商也不行!


現在曲婉婷已經關評論了,只允許支持者評論。

鄙人在曲婉婷置頂微博下的評論上了熱評,然後不出意料地被粉絲攻擊了。

張貪污的事不必贅述了,有心者查查新聞就知道。

最初噴子等辭彙出現時,不就是形容不明是非滿嘴粗鄙之語的人嗎?怎麼如今變成了他們的口頭禪,我等闡述事實者反被倒打一耙,成了「噴子」「鍵盤俠」「網路暴民」?難道只要反對的聲音都是「噴子」?「道德綁架」這個詞好像也不是這個用法吧(笑)她同是既得利益者,何來「道德綁架」之說?

而曲等,他們只需拿著名為卑鄙的通行證橫衝直撞大肆斂財,雖然沒有被曝光之前,他們一直在這樣做。

胡言亂語,摺疊我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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