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快播案 1 月 7 日庭審的精彩語錄?

以下只為10個被廣泛傳播的例子,看直播的都知道實際上笑點多得是。

1、公訴人:起訴書上寫的,快播軟體已被用戶用於播放淫穢視頻,這件事你知道嗎?王欣:這個是可以明確回答的,不管好壞視頻,都需要播放器打開。

2、公訴人:用戶用快播點播網路在線淫穢視頻你知道嗎?王欣:這是個別用戶,快播無法辨別用戶是在線播放還是本地播放。

3、公訴人:你們說自己對避免用戶點擊淫穢視頻做了很多措施,但是,在你們的緩存伺服器中查到了大量淫穢視頻,對此,你怎麼解釋?王欣:我也覺得很奇怪。快播幾億的文件,淫穢視頻只是其中很小部分,存在舉報盲點。

4、辯護人:既然你們無法有效監管不良信息,為何不人工逐一觀看?王欣:如果這樣的話,公司就開不下去了……

5、公訴人:你們明知自己的技術已經被網民利用,明知已經很難監管,為什麼你們還不轉型?王欣:我們只是一家技術研發公司,就算用戶不用我們的技術,也會用其他公司的技術。現在,專心做技術的公司非常難得。

6、張克東:查獲的伺服器中,淫穢視頻的比例佔超過70%,我是很難理解的。要是真的這樣的話,就說明視頻網站有70%是淫穢視頻網站,這不符合常理。這個證據本身有問題,首先這個伺服器是不是我們的硬碟,其次有沒有可能淫穢文件被增多。所以這個證據我認為有問題。

7、張克東:如果達不到一定的碼率,快播軟體就會啟動緩存伺服器開始加速,達到了碼率,就會自動斷開。法官:軟體它為什麼會知道?它是機器人么?

8、牛文舉:我們被深圳網監嘉獎,而且還獲得了十八大期間的「安全保衛獎」。

9、審判長:我覺得你們這個快播110系統功能也不是很複雜啊,技術難度很簡單嘛。屏蔽的網址很好改吧?一天可以改100個?王欣:用戶過億之後,涉及到一個效率問題,後台可能撐不到。審判長:不用多說了,明白了。

10、審判長問張克東:你是搞技術的是吧?從你了解來講,畫面攔截能不能達到?張克東:沒有這種技術手段。

庭審相關問題:

如何評價快播總裁CEO王欣「技術本身並不可恥」這句話? - 計算機網路


公訴人明知自己水平不行,會被網友噴成狗,為什麼不轉型?


你怎麼能只用百度一家做搜索調查呢?調查要充分。

我們試試Google吧。

404 not found

你看這不是沒有嗎?!


有一家鐵匠鋪,打制的菜刀特別鋒利,世道不太平,有不少亡命之徒都用這家的菜刀幹些殺人越貨的勾當。掌柜的覺得這是對自家菜刀很好的宣傳,還一直沾沾自喜,可沒想到很快他就被六扇門的抓獲,以下是口供。

1.

包龍星:有人用你做的菜刀殺人,此事你可知?!

掌柜的:青天大老爺!任何刀都可以用來殺人啊!

2.

包龍星:有劫匪買了你的菜刀直接就跑去殺人了,你知道嗎?

掌柜的:青天大老爺,這是個別用戶啊!我們無法判斷用戶買了菜刀是回家做飯還是直接砍人啊!

3.

包龍星:你們說自己對避免用戶砍人做了很多措施,但是仍然有不少用戶在購買菜刀後砍人,對此你怎麼解釋?

掌柜的:我們也很奇怪啊大人。我們的菜刀賣出去幾萬吧,砍人的只是那幾個而已啊。

4.

包龍星:既然你們無法保證菜刀不被用來砍人,為什麼不多僱人,逐一跟蹤每一個購刀的客戶?

掌柜的:…雇不起啊…

5.

包龍星:你們明知已經有菜刀被用來砍人了而且無法避免,為什麼不轉型磨豆腐??

掌柜的:…小的只會打菜刀啊!!

6.

掌柜的:你們抓捕的江洋大盜,有七成用的是我們的菜刀,但是大老爺您不能說我們的菜刀七成都用來砍人了啊!!大人您說有很多人原本都是老實人,之所以成為了強盜都是 因為我們的菜刀過於鋒利這我不敢苟同啊大人,教諭百姓那是朝廷的職責,小的只想打一口鋒利的菜刀啊!

……

最後

10.

包龍星:你們既然做菜刀這麼牛逼,為什麼不能把菜刀打造成切菜鋒利,砍人時自動卷刃的呢??

掌柜的:………………小人做不到啊!!!


很精彩,很搞笑。但是不會對王欣的量刑有幫助。


市區超速駕駛,把無辜車輛撞個粉碎,監控錄像被協警爆出,結果協警卻被開除,民眾不理解,當時你告訴他們,這叫程序正義。

暴力搶奪幼兒的人販落網,警方微博打出別樣馬賽克,卻被法律人士集體吐槽,民眾不理解,當時你告訴他們,這叫程序正義。

姐妹逛街,遭遇持刀劫匪,少女拿出隨身瑞士軍刀,制服劫匪,因防衛過當被判入獄,民眾很不理解,當時你告訴他們,這叫程序正義。

某播放器負責人被起訴,涉嫌傳播淫穢色情信息,庭審公開直播,訴方提供證據被辯方律師一一駁回。。。

好了,現請把你的程序正義,證明給他們看。

我很早就理解,司法是牢籠,他應該把民意和正義規範在可控的範圍內,達到法理上的平衡,但是籠子裡面裝的不應該僅僅是民意和正義,我希望,有一天我能看見,權力,也出現在籠子的裡面。


紀念王欣君

國民嫂子、王欣太太說:「當聽到他說我們是一家技術研發公司,現在做技術公司非常難得,做技術不可恥時,我忍不住淚流滿面。」

(一)

2016年1月7日,就是快播CEO王欣在海淀區人民法院接受公開審判的那一天,我獨自在網路上徘徊,看到A片封面中的蒼井空老師,好像在問我:先生可曾為王欣寫了一點什麼沒有?我說:沒有。她就正告我:先生還是寫一點罷;王欣入獄前最喜歡看網友在下載後留言『好人一生平安』。

這是我知道的,凡我所下的A片,大概是因為凈網運動的緣故罷,很少有幾部無碼的片子。然而在這樣的艱難中,毅然在伺服器留存一大堆種子的就是快播。我也早覺得有寫一點東西的必要了,這雖然於被關押的王欣無關,但對於再也看不到高清無碼的人,卻大抵只能如此而已。倘使我相信真的有所謂證據不足,王欣和他的團隊成員無罪釋放,那自然可以得到更大的安慰,——但是,現在,卻只能如此而已。

可是我實在無話可說。我只覺得所在並非真正互聯網。四萬個種子,消失在快播的伺服器里,使我艱於呼吸視聽,哪裡還有什麼一本道、東京熱?長歌當哭,是必須在痛定之後的。而此後幾個所謂法官的無知論調,尤使我覺得悲哀。我已經出離憤怒了。

(二)

真的猛士,敢於面對被關停的伺服器,敢於正視1000個T的視頻文件被銷毀。這是怎樣的哀痛和幸福?然而造化又常常為形影相弔的自慰者設計,僅使留下淡淡的白色和微漠的孤獨。在這淡淡的白色和微漠的孤獨中,又給人暫得溫存,維持著這單身狗的世界。我不知道這樣的世界何時是一個盡頭!

我們在網路世界中再也找不到A片下載;我也早覺得有寫一點東西的必要了。離1月7日已經有兩天,硬碟中的蒼老師要降臨了罷,我正有寫一點東西的必要了。

(三)

逃亡110天之後,王欣在境外被抓。不是重大刑事案件,也不是貪官,跑路也就沒事了。我向來這樣想,這樣說,現在卻覺得有些躊躇了,我應該對他奉獻我的悲哀與尊敬。他不是一個普通的80後青年,他是為了中日文化交流而被捕的青年。

快播名字第一次為我所見,是前幾年朋友推薦。在網速不怎麼好的情況下,也能在移動端輕鬆看蒼井空老師的作品。那時候在線視頻剛剛興起,正因為快播可以即時播放、邊播邊下、BT種子在線播放,才使我們有一些印象。直到後來,我手機上緩存了二十幾部精選日本動作電影,才有人指著這個軟體的圖標告訴我,說:這就是快播。其時我才能將快播和A片聯合起來,心中卻暗自差異。我平素想,這麼爛的網速,視頻卻一點不卡,無論如何,總該有些技術的。待到2012年,快播安裝量已經過了3億,後來還有了用圖片搜索視頻的功能,聽說周鴻禕也投了資。在準備上市的時候,我才聽說王欣跑路了,黯然至於泣下。總之,在我的記憶上,那一次就是和快播永別了。

(四)

我在2014年4月,才知道有執法人員查封快播的事。下午便得到噩耗,說全體員工不準觸碰手機和電腦,有傳聞是騰訊舉報的,而王欣上周剛剛關閉QVOD伺服器。但我對於這些傳說,竟至於頗為懷疑。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騰訊的,然而我還不料,也不信竟會還有樂視。況且始終沒有很好流量變現的王欣君,更何至於受到2.5億的罰款呢?

然而即日證明是事實了,王欣跑路了。作證的就是騰訊提供的侵權供詞。

但騰訊就有令,說他們侵權。

但接著就有流言,說騰訊才是侵權大戶。

選擇性執法,已使我目不忍視了。我還有什麼話可說呢?我懂得互聯網江湖的叢林法則了。沉默呵,沉默呵!不在沉默中上市,就在沉默中被捕。

(五)

時間永是流駛,街市依舊太平,有限的幾個互聯網公司,在中國是不算什麼的,至多,不過供無惡意的閑人以飯後的談資,或者給有惡意的閑人作「流言」的種子。至於此外的深的意義,我總覺得很寥寥,因為這實在不過是徒手的請願。互聯寡頭的血戰前行的歷史,正如煤的形成,當時用大量的木材,結果卻只是一小塊,但請願是不在其中的,更何況是徒手。

我已經說過: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騰訊和樂視的。但這回卻很有幾點出於我的意外。一是法官竟會這樣地業餘,一是寡頭們竟至如此趕盡殺絕。

我目睹中國法官的辦事,是始於昨天,雖然是直播,但看那專業不通,準備不足的樣子,卻屢次為之感嘆。至於這一回,十有八九有罪的事實,則更足為快播曾經的輝煌遺憾。倘要尋求這一次王欣對於將來的意義,意義就在此罷。

單身狗在淡淡的白色中,會依稀看見蒼老師在招手;真的猛士,將更奮然擼管。

嗚呼,我說不出話,但以此記念王欣君!

一月八日


多少錢放人!眾籌吧!我出100行不行!


微博抱的圖,侵刪


科教普及路途遙遠


今天快播案件鬧得沸沸揚揚,其實若干年前日本就已經做出了一個示範性案例。遺憾的是快播案件的公訴方並沒有學習這個案件,以至於在全國網民前把檢察院和司法的威信都丟盡了。這個案件告訴我們,比較刑法很重要啊。

類似的案子其實不少,美國的Napster案、Grokster案、StreamCast案,日本的MMO案與Winny案、台灣地區的Kuro案和ezPeer案都與此類似,有的涉及刑事,有的被當作民事案件處理。

如何看待快播案1月8日的庭審? - 翁偉俊的回答

日本高院裁定Winny軟體開發者無罪

(辯論要旨194頁以下)

a. 辯護方主張:本案是與著作權法第119條1號和違反同法第23條的罪相關的案子,該罪,根據著作權法第123條之規定,是屬於親告罪的。所以,本案對被告人的告訴事實不能成立。

b. 於是,關於本案,在討論告訴的有無時,應該理解為,親告罪的告訴的有無,是作為具備訴訟條件的事實,要符合對其的認定,應具備所謂的充分的自由的證明。根據告訴狀副本等(甲1到10),關於本案公訴事實第1點,各告訴權人承認了對作為正犯的甲某的告訴事實。另外,根據判決書副本(甲206),關於本案公訴事實第2點,各告訴權人承認了對作為正犯的另一人乙某的告訴事實。據此,從各告訴權人對甲某以及乙某的告訴事實來看,各告訴人的這些告訴,基於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對被認為是幫助犯的被告人是不應該發生法律效力的。

c. 還有,辯護方主張:本案中,眾所周知,採用告訴的主觀的不可分原則是違反著作權法立法宗旨的,對正犯們的告訴其對被告人是不生效的。辯護方陳述的理由是,因為著作權人能許可他人對其著作物的利用(著作權法第63條第1項),所以與處罰意思相關的判斷應該是對方的事情。然而,根據著作權人而實行的告訴的效力在哪個人的範圍內被承認這一問題,和著作權人許可誰利用其著作物這個問題,顯然是視情況而不同的。所以不得不說相關的主張是辯護方自己的見解,本院不予採納。

還有,辯護方主張: 從針對被告人的起訴狀(辨61到65)的內容來看,對被告人的告訴是無效的,如果採用告訴的主觀的不可分原則的原則的話,根據對被告人的告訴是無效的,那麼對正犯們的告訴也應該是無效的。然而,眾所周知,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1項規定的告訴的主觀的不可分中所說的告訴,從法條的上下文關係看,理解為是指被認為有效的告訴是既然而且合理的。無論如何也不能說以無效的告訴左右有效的告訴。關於這一點辯護人的主張本院不予採納。


王總,等你出來,無論做什麼,我欠你一年會員!


公訴人把這個案件作為其他百分之九十九的沒有辯護人或者只有形事辯護人的案件了。


我錯過了第一天的直播,但是在我看到這個問題之後,雖然今天是深蹲日,還是果斷追了直播。

事實證明這是個錯誤的選擇。

一開始還是比較嚴肅的,但是自從那個鑒黃師……啊不不,審驗員出場之後,畫風就全變了啊!!!!勞資的深蹲好幾次泄氣,差點沒完成今天的計劃,特么的好不容易做完最後一組深蹲,杠鈴扔在地上我就開始笑……

哈哈哈哈,辯護人絕逼是故意的!!

另外,我絕對聽到了現場有人強忍笑聲但沒忍住的聲音!!!

哈哈哈哈哈哈哈!

沒看直播的你們,可惜了可惜了!這比相聲還好看!


254贊同,厚顏無恥地求關注= ̄ω ̄=

————————分割線————————

時天旱禁酒,釀者有刑。吏於人家索得釀具,論者欲令與作酒者同罰。雍與先主游觀,見一男女行道,謂先主曰:「彼人慾行淫,何以不縛?」先主曰:「卿何以知之?」雍對曰:「彼有其具,與欲釀者同。」——《三國志 簡雍傳》


假設:快播最後被判有罪。下面以這個假設為前提……

1,淘寶:可以買到假貨,判有罪。你沒通過技術讓假貨不能上架,或者人工審核每個商品。

2,百度:可以搜索到非法內容,判有罪。你沒通過技術讓非法信息不能搜索,或者人工審核每個信息。

3,微信/QQ/陌陌等社交軟體:有用戶傳播非法信息,判有罪。你沒通過技術讓每條非法信息不能發送,或者人工審核每條信息。

4,還有各種做播放器的,比如暴啥的 影音啥的,洗洗睡吧,你的用戶可能會用你的軟體看非法視頻

5,互聯網裡有大量的非法信息,所以互聯網有罪,以後大家別上網瞎BB了。。。

一個工具,本身就不存在有沒有罪的問題。而作為這家公司而言,也沒有以存在非法視頻為宣傳去傳播自己的軟體,也沒有以製作或售賣非法視頻,更沒有以此為盈利,法律上站不住腳。A拿菜刀殺了B,你要判菜刀有罪,要判做菜刀的人有罪,那給做菜刀提供鋼材的是不是也是從犯?對了,還有給製作菜刀提供的水電煤的那些也是從犯~~~ 看來,之後還要研究下快播這個軟體都涉及到哪些技術及語言,開發了這些技術和語言的也要一一抓捕歸案~~~

【2016.1.11】

很意外收到這麼多贊~~~繼續寫一些吧。

上面的「連坐」其實都是看「精彩語錄」有感罷了~~~相信大家都有這樣的感覺~~·

回到法律和理性上而言,快播在淫穢視頻傳播這條上是事實存在的,當然,公訴人的證據那是另外一回事。至於牟利,關鍵還是看證據吧。個人覺得,公訴人用 淫穢物品牟利罪 起訴,還不如用 版權相關的一些罪名去起訴,可能會更容易定罪。。。

其實就本案來看,公訴人不夠給力,證據鏈存在問題,最後能不能定罪,其實兩說。至於更深的東西,我不說,大家應該也都明白。靜待結果吧。這事以後影響深遠啊~


公訴人在庭審結束後,走向了王欣

「兄弟,我只能幫你到這裡了。」


王小波《擺脫童稚狀態》里有這樣一段話:「我本人就是個作者。任何作者的書出版以後,會賣給誰他是不能控制的。假如一位嚴肅作家寫了性,儘管其本心不是煽情、媚俗,而是追求表達生活的真諦,也不能防止這書到了某個男孩子手裡,起到手淫前性喚起的作用。故此社會對作家的判決是:因為有這樣的男孩子存在,所以你的書不能出。這不是太冤了嗎?但我以為這樣的事還不算冤,社會學家和心理學家比他還要冤。事實上社會要求每個嚴肅作家、專業作者把自己的讀者想像成十六歲的男孩子,而且這些男孩似乎還是不求上進、隨時要學壞的那一種。」


快播還是技術不行。你看人家迅雷,辨別淫穢視頻能力杠杠的……(所以我的會員費白交了)


為什麼沒有律師或者法官來答這道題?╭(°A°`)╮有沒有哪位能邀請一下法律方面的大牛啊╭(°A°`)╮?


快播無罪,擼的人多了,也就成了罪

——魯迅


推薦閱讀:

組織稅務行政處罰聽證會需要注意哪些相關事項?
實踐中是否存在以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募集是否屬於IPO?
因為要刪除手機里的照片而搶奪手機算搶劫嗎?
烈日灼心為啥要安排第四個人作為真兇?就設定他們仨是真兇不是挺好的?
電子郵件腳註的免責聲明曾在現實的法律事件中發揮過重要效用嗎?

TAG:法律 | 快播Qvod | 如何看待評價X | 打臉 | 快播王欣審理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