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法官,在你的法官生涯中,遭遇過怎樣的風險?

關聯問題:

身為律師,在你的執業生涯中,遭遇過怎樣的風險? - 法律

身為檢察官,在你的職業生涯中,遭遇過怎樣的風險? - 法律


瀉藥,哎,遇到過很多陷阱,想想挺心寒:

1、某買賣合同糾紛,判原告勝訴。案件結束後,收到個「原告」名稱寄送的快遞,裡面是一張充值卡。遂打電話對原告一堆訓並告知不能收,原告表示莫名:「我沒寄過啊。」仔細一查,是被告公司附近寄出的。

2、收到立案大廳材料收轉處轉上來的當事人上訴狀,特意包在「月餅禮券信封」的封皮里。一層層傳上來不知道被多少同事看過封皮了,趕緊給庭里寫報告。

3、院門口遇一老太太,歲數很大,腿腳似乎不便。喊下我讓我幫她買午飯,並把錢往我手裡塞。我一直不肯收,並告訴她按規定我不能碰你的錢,只能你自己買了。餘光卻看見有個女人拿手機一直往這邊拍。後來才知道,母女兩是來上訪的,認為拆遷賠償少了——一套20平的房子賠了400多萬,但她們聽說有賠的比她們多的。

所以看到說法官能死命收黑錢的,我每次都呵呵自己膽子太小了。也幸好我膽子小,不然早交代了。


謝謝大家厚愛!今天真是我人生巔峰啊!,從卷宗堆里奄奄一息地爬出來一看,我天,幾百個贊!天哪!先賢云:放照片,則有贊。古人誠不我欺也!我一個下午都保持以下笑容,

見到我的律師們一個個驚恐地露出活見鬼的眼神??

集中回答一下大家的問題:一,關於恐嚇電話。其實公安和國安的兄弟們從沒停止追查和掃蕩,但是電話也不停地從不同的地方來。在我們不知道的黑暗處,有百足之蟲 死而不僵的邪惡能量?但是,也只能在黑暗處,而且越來越蜷縮。

二,精神病的強制醫療問題。這個比較複雜。《刑事訴訟法》規定:「對實施暴力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經法定程序鑒定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有繼續危害社會可能的,可以予以強制醫療。」對於精神病人採取強制醫療必須符合嚴格的實體和程序條件,這項規定是對人身自由的剝奪,一旦被濫用,是所有公民的噩夢。

三,抓緊車把手不放的問題。只能說人蠢無葯醫。他說他當時一瞬之間就想這車是唯一可供執行的財產了??後來他見我一直流露出對於在英俊法警護送下到處宣講英雄事迹的嚮往,大怒之後表示一定要死在我後面,不會給我心想事成的機會,攤手。

總之,親愛的大家,我想說

一一一一一假裝一一一會用一一分割線一一一一

下面是原文:

吃完晚飯,坐下來刷知乎,看到這個問題。一邊剔牙一邊想了想,突然覺得,哎喲喂,我和我身邊這一群,都是何其麻木的傢伙啊!

同個辦公室的刑庭副庭長,主持暴恐、邪教類案件合議庭。只要XX功案件卷宗一送到,辦公桌上電話就響個不停。話說回來,這組織的信息獲取與傳遞之迅捷準確,真是令人驚嘆,必然有驚人的財力物力做支撐。各種來電號碼,各種陰惻惻的恐嚇威脅,一天到晚從不間斷,今天剛讓辦公室換掉號碼,最晩一天後,就會重新打進來,真是

換正常人早就神經衰弱了,唔,她依舊是個風姿綽約的美婦人,辦案雷厲風行,生活上各種呆萌。

另一位女同事,被一個當事人家屬跟蹤威脅了快半年了,此壯漢天天守在法院大門口,見到有車子開進來就撲上去看是不是她,手上還會拎個酒瓶準備爆頭用??警方也很苦惱,他有精神病,屬於無責任能力的那種??

我丈夫,新婚的時候他剛提任執行庭領導,大概就是因為當時院長看中他是個地道二愣子。出發去扣車子,剛準備拉車門,被執行人乘其不備,一腳油門衝出去,他竟死死拽住不放,硬被拖出去十幾米,後來被執行人腳軟了停下車子,否則我大概就可以以烈屬的名義參加巡講團了。

後來帶隊去外省市執行,說好會協助的當地警方掉鏈子,不知道是地方保護主義還是純粹效率低下,沒有及時趕到現場,導致全體執行法官被圍攻?他後來跟我說當時的場景:進倉庫去清點和查封財物,身後的大門轟然合上,一片漆黑,手機沒有信號,拿著棍棒的工人們一擁而上嗷嗷嗷??

嘖嘖,想到好多,一下子簡直寫不完,如果有人贊,我接著寫身邊的奇葩們。最後,聽說,放照片會騙到贊,啊,原諒我真是太想被贊了,放一張照,證明我在一片雞飛狗跳的審判生涯中,始終安之若素


感謝各位知乎網友,第一次獲得這麼多贊,這幾天內心愉悅,調案子都覺得像在飛,看見當事人都忍不住樂~

幾個問題在這裡統一回復一下:

1.卡車司機那個我雖然被找了談話但是我的領導也沒有強迫我~他也有難處~這個案子是有彈性的~我也是儘力公正不被個人情緒以及外界壓力影響~

2.車胎被軋爆幾乎是家常便飯~當事人瘋了別說軋車胎~拿走我車我都不敢說啥~

3.務必相信~我說的是這個國家絕大多數基層法官最平常的生活~他們每天都在守護著你們~沒有貪腐~只為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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煮幾個栗子~

1.去下屬村子送傳票給被告,被告欠了原告30W,覺得自己肯定還不起了,於是拿著菜刀把我們堵在了他家,在他看來只要我們走不了這錢就不用還了~

2.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卡車司機撞傷了三個下晚自習回家的學生,因為是司機的錯,我堅決要判,而那個卡車司機後台很硬,在這個案子開庭前被領導找去談話了不下三次~

3.經濟索賠案件,被告失敗後上訪說我收他錢,還好我們單位全都有錄像,看回放發現只有他到處罵人的鏡頭~

4.下班後發現車胎爆了~心疼了半天~去單位門口找老大爺補胎還是騎回了家~(≧?≦)


謝邀。其他答主的提到的一些風險我也遇到過,但和我院的一位老前輩遇到的相比不值一提。

當時作為審判長的他承辦了一個特大的團伙犯罪案件,其中一個被告人犯重罪,可能會被判處無期或者死刑。這個被告人告訴前輩,他的年紀其實不是檢察起訴書上寫的已滿十八歲,而是才十七歲。因為他出生在農村,長輩很迷信,他出生時的生肖與長輩相衝,於是就假稱大一歲。後來做身份證時,考慮到證件上大一歲也可以早一點打工,就一直沒改。

前輩十分重視這個被告人的辯解,因為根據刑法:「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也就是說,如果這個被告人的陳述屬實,那麼最多只能量刑到無期。由於涉案人眾多,案情複雜,偵查機關多次發現新罪重新偵查。在到法院前,被告人已經被逮捕羈押一年左右,無法再用骨齡鑒定的方法確認被告人犯罪時的年齡。於是前輩決定自己到溫州山區去查證被告人的陳述。

九十年代,山區交通極其不發達,村與村之間只有山路,生存條件極其惡劣。前輩用了一周的時間跋山涉水,尋訪當時的接生醫生,學校老師和被告人長輩,回來之後就開始持續性低燒。但他不就醫,習慣性的自己買葯吃頂上,要先把這個案件和因出差而積壓的案子處理完。不久之後,他暈倒在審判台上。被同事送醫後,醫院確診,一種罕見的寄生蟲病已經徹底毀掉了他原本就不健康的內臟。這種寄生蟲一般只存在於自然水體中,推測他可能是因為在山區飲用了不幹凈的水而被感染。

接下去的故事很簡單:他住院了,他讓同事們捧著案卷到他病床上去合議案件,直到他再也沒法說話,直到他去世........

我沒見過這位老前輩,他在我進法院前就離開了審判台。聽完故事的我問講述故事的刑庭同事:為什麼沒有對他進行宣傳報道?召開先進事迹報告會?同事回答說是他本人的遺願:「他說他只是干工作,都要死了,多干一點工作吧,沒啥可說的。

----------------------------------2015年6月25日回應相關評論-------------------------------------------

一、關於查證結果。結果對於那個被告人很重要,因此對於審判長也很重要,但對於我們的故事來說不重要。查證結果我已經記不得了,或者是講述者沒說,或者僅僅是我忘記了。

二、關於為什麼是法官查證。其實是要求過偵查機關對被告人年齡進行查證的,但當時他們保護犯罪嫌疑人合法權利的理念還跟不上,簡單聯繫被告人戶籍地公安後就回復沒有證據證明被告人陳述。

這種案件被告人基本沒有經濟能力請律師,一般都是由司法行政部門指派法律援助律師為他們辯護。這些律師的報酬來自國家補貼,十分微薄且沒法報銷額外的差旅費用。就算自掏腰包去了,他們也很難取到證據;就算取到證人證言,證言真實性還需要法庭再次確認。所以法官只好自己去查。

三、關於骨齡鑒定。骨齡鑒定事實上與法律年齡有誤差,一般鑒定機構只給「成年」和「未成年」的結果,而不是精確的幾歲。當被告人提出他犯罪時不滿18歲時,他已經滿了18歲,因此只能做出骨齡已經成年的鑒定結論,對本案沒有幫助。

---------------------------------2015年6月30日上日報感謝-------------------------------------------

感謝大家和知乎的支持,尤其是對前輩的肯定比上日報本身更珍貴。回應評論:

四、我並不清楚具體是什麼寄生蟲病,當時還特意追問過講述者,他也說不清。他說病名他聽過,但十分專業不好記,於是沒記住。

五、個別人懷疑這個故事是不是編的。我可以明確告訴你,不是!我一不拿宣傳稿費,二不開公眾賬號,編這個圖什麼呢?為了騙贊的話,主角改成美國法官,估計贊數早就破千啦┑( ̄Д  ̄)┍。


那是一個悶熱的上午,我在派出法庭審理一個離婚糾紛。女方是原告,男方是被告。

法庭因為年久失修,線路壞了帶不起空調,那叫一個悶熱。

男方是肺結核晚期,來開庭的時候就一副生無可戀的樣子。還來了一大幫親戚旁聽。

我一看氣勢洶洶來了這麼多人,心裡想著要壞,當時我們整個法庭就4個人,還有個是沒有任何戰鬥力的小軟妹,被告方來了十多個,馬上叫了法警去派出所求援。

但是庭還是得繼續開。

進行到原告宣讀訴狀階段,原告代理律師寫的訴狀也確實有點過了,導致被告怒氣值一直上升。

當進行到舉證階段的時候,原告代理律師也是個沒有眼色的。一個勁兒的在數落被告的不是,那叫一個引經據典,據理力爭。同一個問題還要重複三四次。

我多次或明或暗的示意該代理人注意言論,然收效甚微。

而當原告代理律師說原告出軌是人之常情的時候,我一聽就知道藥丸。

果不其然,被告一聲怒吼,拿起身前被告身份牌就是一飛牌問情,還好不姓李,牌子砸歪了,打在原告席桌子上。

就是這種牌子,金屬質地,重量適宜,是殺人越貨的趁手暗器。

我大聲訓斥被告:你這樣擾亂法庭紀律是會被拘留的!

被告怒答:老子反正要死了,還怕什麼?

言畢,開啟衝鋒模式,衝上去對著原告律師就是一天馬流星拳。原告律師年紀比較大了丟盔棄甲抵擋不能,眼鏡都打爛了。

我馬上跑下來阻攔。然並卵,被告的親友團一擁而上,把我和原告方的人馬淹沒了。

我在混亂中怒斥被告親友團,試圖喝退他們。結果我實在是高估的自己的威嚴。(sad)

無奈,我只好攔住始作俑者被告,用力的把他往後推,被告就張牙舞爪的往前沖,他一邊沖還一邊唾沫四射的罵罵咧咧。

我很輕鬆的就把他推出人群了,心裡還挺得意,這個病秧子這麼點力氣被老哥一把就推出來了。

等等。。。這個病秧子患的啥病?肺結核!!!

這。。。我一抹臉上被噴的吐沫星子,整個人都不好了,南無阿彌陀佛菩薩保佑不要被傳染啊!我還這麼年輕啊!我這算不算工傷啊!

正當我萬念俱灰的時候,派出所援軍來了!我回頭一看,來了兩個警察小兄弟。

心裡想,怎麼只來兩個人?這有什麼用。在我想像中怎麼也得錦帽貂裘千騎卷平岡啊。

結果別人警察的喝退技能比我的好用多了。

警察同志大喊一聲,幹什麼幹什麼,想坐牢了是吧!

這群刁民一秒鐘變良民,乖乖的停下來安分的退到位置上坐好,剩下我一臉懵逼的看著他們。

什麼鬼,我這麼怒斥你們一點用沒有,警察來了一句話就把你們降服了?(sad×2)

甚至那個號稱生無可戀的肺結核晚期,也老老實實的回去坐好了。

你們這節奏變換太快我有點跟不上啊。

事後冷靜下來才發現胳膊上和脖子上有好幾條抓痕,褲子屁股部位還有個鞋印。。。這些都是小事,那被傳染肺結核的陰影縈繞在我心頭至少有大半個月啊。


有一天和當事人說理比較激動,下班後,門口公交車站發現要一起等車……


想來想去,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還是匿了。

謝絕一切形式的轉載。

我家先生曾當過法官。

1.我懷孩子的時候,我家先生被派去外地接犯人,窮凶極惡的那種。他出門前我叮囑,遇到危險趕緊跑。還好後來平安無事。聽他說,他們庭的女書記員,身懷六甲,居然被領導派去監督死刑的執行!

2.我家先生是法學碩士,但他那個庭的庭長不是科班出身。有一次判一個案子,他提醒按照法律應該怎麼判,庭長表示知道了。然後庭長按自己的意思判了。當事人是懂法律的。找庭長麻煩,庭長找我家那位的麻煩。我家那位提醒庭長,自己已經提過意見了。庭長表示沒有,拍案而起,直斥我家先生人品有問題。我家先生當即給自己放假了,回家休息,告訴我他打算辭職。庭長慌了,他給我家那位打了無數電話。我家先生當然不接。後來庭長神通廣大,居然把電話打給我,還有我公公,問人到哪裡去了。按照我家那位的吩咐,我們都表示不知道。 這件事以庭長回憶起原委, 道歉告終。

3.有一次我家那位的庭判了一個案子,牽涉到某政府部門。偏偏該政府部門對法院具有監督權。判決下來之後,ZFWSJ將整個庭的人都拉去訓話,表示今年的優秀、先進你們法院別想了!判決書是我家那位寫的,不過這次庭長很仗義,說是全庭合議的結果。

4.有一次審案,被告方律師是我家那位研究生時代的老師,不是導師,是上大課的那種,也就點頭之交吧。出於尊師重道,他主動上去打招呼。原告看見了,開庭的時候當場提出要審判長,也就是我家先生迴避。我家那位無奈脫下法袍,跑去請示院長,其實他心裡是很想迴避的,因為這個原告是出了名的難纏。院長問是否導師。答否。院長表示,可以開庭,無需迴避。然後我家那位只好再次披上法袍開庭。 然後原告依然難纏。

5.某年法院給每個人發了一個工作用手機,此手機號與辦公室電話綁定,規定二十四小時不許關機,當辦公室電話響了三聲還沒有人接,自動轉接到手機上。於是休息的日子,我家先生無數次被當事人質問:你不是在辦公室嗎?!怎麼可能手裡沒有案卷?!

6.還在上學的時候,我家那位就聽前輩們說,高他幾屆的一個學長,農家子弟,法學碩士畢業之後進了省高法,一次審案,被當事人的糖衣炮彈攻陷,收了幾萬大洋,將事情辦妥。當事人把他給舉報了,說他受賄,還有錄像為證!這位學長寒窗苦讀全白費,律師也當不成了。我家那位一直把這學長的遭遇銘記於心,對當事人遞過來的煙,統統以不會推託;對當事人給的飲料、礦泉水,一律給錢十塊。唯恐收了一點東西落下話柄。腦補一下當事人說某某法官收了我東西不給我辦事!查來查去,只是一根煙,一瓶水。這場景是什麼滋味?此外我家那位對當事人的疑問一向嚴肅認真,有問必答,不厭其煩,翻來覆去。很多當事人聽到解釋之後,不知道是沒懂,還是不滿意,還是指望多問幾次得到有利於自己的回答,總是翻來覆去的問。我家那位輪班接待中心,有時一個上午只能解答一個當事人的疑問,因為當事人翻來覆去就問一個問題,怎麼解釋還是不停地反覆地問。

正是因為有內外壓力,當拆遷被劃歸法院判決的決定出台之後,我家先生決定跳槽了,不當法官了。

根據法院的同事們自己總結,我家那位 以前任職的法院有兩多:一曰離婚的多,二曰職業病多,脊椎、肩周、坐骨神經,還有很多老年病年輕化。曾有一個三十幾歲的書記員去看病,醫生激動滴表示,你這個高血壓五十歲以上的才有啊,太有研究價值了!

他的法官朋友很多,有一個L最倒霉。

L君審結了一個案子,但是當事人非常非常不滿意,當場就鬧開了。

「L你這個貪官!你貪贓枉法!我要上訴!我要上訪!我要去告你!」

法警干預,才順利退庭。

幾天後,此人不知道怎麼混過了門禁系統,跑到L位於七樓的辦公室,直奔窗戶,表示L貪瀆,他要跳樓進行控訴!

後來消防隊都出動了。

當天晚上,L極其鬱悶,本來是住家好好先生,每天回家打掃衛生的,都沒跟老婆打招呼,直接叫上幾個哥們借酒澆愁。我家那位也去了。幾兩老白乾下肚,面紅耳赤,連連大呼法官不好當。

然而L的霉運還沒有到頭,幾天之後法院上街普法,L沒去。

那個當事人又蹦出來了。

身穿寫著「冤」字的T恤,高呼:「L法官貪贓枉法!草菅人命!」

場面一度失控,巡邏的民警火速趕來,將當事人生拉硬拽走了。

還好這邊的鍵盤俠不多,否則微博一上,來圖來真相,又是一場大風波。

好事者電話告訴了L。

L的臉陰了好多天。

再來一個我聽說的。

有一次回娘家那邊,聽我爸說,他的一個法官朋友出事了。

那天一個當事人帶著炸彈跑到某法官的辦公室,我爸的那個朋友也在。

當事人堵在門口,引爆了炸彈。

當事人當場死亡,我爸的朋友和那個法官都被炸傷了。

聽我家那位說,這個事件上了法院系統的內參。

聽我爸說,那個法官亂判案子,當事人訴冤無門,就走了極端。而他的朋友雖然平時有心狠手黑的名聲,這個事跟他卻沒有關係,是受了池魚之殃。


還是匿了吧,老爹是法官

外地強制執行,被工廠主非法扣押好幾天,每天七個法官加法警吃饅頭就大蒜喝礦泉水。那年我七歲家裡房貸15萬老爹工資3000+02年。

本市強制執行,晚上,一夜未歸,凌晨回家,我醒的時候發現桌上有根甩棍,老爹法官非法警。那年我八歲。

放學到老爹辦公室,發現老爹和一中年大叔聊天,我和平時一樣,坐在旁邊不說話。下班之後,老爹出了法院的門,一身冷汗,那個大叔三進宮,重傷害進去的,有問題諮詢老爹,老爹生怕一言不合爺倆就血泊之中大新聞了。那年我小學四年級。

老爹後來負責審判監督,兩會十一,截訪,家裡晚上電話被騷擾威脅。車上上訪的人持刀跳車跑了。那年我高三。

後來全市政法系統腐敗。窩案。很多人人心惶惶。我家開開心心,所以最危險的沒有體會到。


我也不是法官。只是在法院實習的短短時間內看到了一些事,簡單說兩件。

執行庭的一位師兄說,他最近在執行一個案子,標的物是1350元人民幣(沒錯,記得就是這麼清楚)。然後被執行人天天給他打電話,發簡訊威脅他。內容大概是:「你不得好死,我知道你住哪兒,你就等著死吧」。

⊙﹏⊙

還有一個案子,欠錢不還,法官判決之後,雙方沒上訴,進入執行階段。被告不還錢,執行庭就把賬戶凍結了,結果被告來法院鬧。說法院不要臉,欺負人 ,必須給他解凍。然後沒得到想要的結果之後回家了。半個多月之後,被告去世了。(不要問我為什麼,我也不知道)接下來高能警示!!!

被告的家屬來法院鬧事!!!聲稱「法院給氣死的!」提出要求如下:判案法官必須去死者靈堂上磕頭認錯,披麻戴孝!

這樣鬧了幾天之後,法院某副院長出面,提出由他來代替判案法官去磕頭認錯可不可以?⊙﹏⊙被死者家屬一口回絕,必須是判案法官,不然就繼續鬧!

你問我最後怎麼解決的?很抱歉,我真的沒忍心問,不敢知道。


我在檢察院負責過一段時間控告接訪的,你知道我們每天收到多少控告法官瀆職的來訪和來信嗎?

理由吶,因為他判我輸了,明顯是錯判嘛,肯定是瀆職或者收了對方的錢!!!

我們開始解釋判你輸真的不等於人家法官就受賄了,然後每天跟來訪人撕逼到下班。。。。

有一個來訪人,因為民事官司被判輸了,把一審三個法官控告受賄,瀆職,然後二審又判他輸,遂再加上二審法官,再到省高院申請再審被駁回,名單再加上省高院的副院長和一個法官, 到信訪局無果,把信訪接待人員加上受賄名單, 然後到我這裡控告,撕逼一小時後送走,走時聲稱要去北京去找中紀委告狀,我估計我也被列在他那貪污瀆職的單子上了。。。。


不請自來自打臉,1,窮!其他和這個比起來都不是事兒。

2,在南方扣押被阻,和法警一塊拘一流氓,直接上身干。

3,同樣是扣押,幾十人中間出示手續,記材料,強制裝貨,其實挺心虛。

4,年關,出差保全歸途遇雨夾雪,看不到路,高速公路不敢停,好在沒出事。

5,12年8月,南方某縣取證,遇颱風加計程車罷工,又不敢耽擱時間,坐腳踏三輪到處跑,好在沒被東西砸。

6,北方某市,保全,工作人員通風報信,下罰款決定書,被追,拉扯,好歹沒動手。不過第二次去對方銀行就老實了。

7,08年還是保全,不遠但是遇到大霧,直接看不到路,開著導航往前摸,居然回家了。

8,湊第八條,還是保全,當事人欠錢比較多,除了我們還有N多高利貸,大家坐一塊交流信息,這個不危險倒是挺好玩。

看了看,凈些小事,其實也沒啥危險的,就是有時候想想有點後怕。

再說個同事的,去山西保全,在廠子里被黑社會給圍了,對方不動手也不讓走。沒辦法,找的當地一黑白通吃副院長協調,對方放人。

另外還有扣押車輛被追到高速上的。

我不是執行,是業務庭,因為庭里男人少,所以出差的活差不多都落我身上了。也是沒辦法的事情。

想想還是匿了吧。

今天同事又遇到事情,被當事人堵在院門口不讓走,說是要怎樣怎樣。真是做的寒心。


我自己不是法官,但是是學法律的。在大學的時候聽教授講過一件事。

一貫判決比較容易,執行很難,教授有個學生是法院執行庭的,有一次和同事一起,去執行被告公司的財產,幾十輛桑塔納。去車庫的時候沒人管,他們剛進車庫,突然轟隆一聲車庫的大門給關上了。他們被關在裡面一整天,沒人理。

教授說那位學生心想,完了,我今天難道要交代在這裡!

然後有人來喊話:「你們還敢不敢再來啦!」

他們大喊:「不敢了!」

然後車庫的門開了,他們一溜煙趕緊跑了。

後面的教授沒說…估計真的沒再去。執行難啊。


說個新鮮出爐的。

某師兄在萍鄉法院,他們院最近在推行庭審錄像制度,就是對庭審過程全程錄像,這樣書記員就不用記那麼辛苦了。結果差點出了重大事故。

一個離婚案子,女的要求離婚,法院再三問女方離婚理由,女的終於忍不住了。

女:法官大人,他…他那方面不行!

法院:0_0

男(怒了):誰說我不行,我證明給你看!

男方把褲子一脫,就往女方那裡跑。

法官:我了個大擦!老子還想拿今天這個錄像評先進,這尼瑪要是讓當事人當庭被xxoo,這是要烏紗帽不保的節奏啊!來人來人,快來人啊!

書記員一把把男方抓住,然後趕緊叫法警過來把他拖出去,隱隱約約還能聽到「大戰三百回合」之類的話。

法官沉思許久,還是決定把這段掐了。


不是法官,某年去嫌疑人家裡,領著我們的刑警大叔們在村口就拿起幾個大掃帚,我一看,這警察叔叔作風就是好,還不忘給村民掃院子……

結果到了嫌疑人家裡門口,黑漆大鐵門,上面有個小鐵窗,一個被好奇心害的女同事去扒開小窗看……

擦!一隻大狗伴著風聲撲了過來,差點把同事咬到!然後院里出來一群大狗把我們圍了……

還是刑警大叔們猛,拿著掃帚把這群狗一頓狂打,狗就是狗,挨揍了就跑遠了……

大叔,你也先告訴我們一下,讓我們有個準備好吧?

哦,他家賣魚的,養狗防賊,我也不好意思讓你們這些孩子干這點粗活……粗活……活……

不過還是大叔救了我們,請他喝酒……


說個身邊的,在院里信訪大廳呆的那段時間,真是見慣了各種牛人。

某大爺今年九十歲了,步伐強健,聲如洪鐘。原來是某局臨時工(某局子弟校看大門),後某局遷到成都後,其要求單位解決其身份並落實待遇和住房。經長期(近十年)上訪,爭取到某局退休職工最高待遇(據某大爺自己說),分到兩套公房(每月租金幾十,某大爺轉手一租就是幾百)。好了,大爺現在先房子小了,要求某局給他一套一百二十平米以上的商品房。

一次與某局協調解決某大爺信訪事宜,某局信訪主任說其任上八年就接待某大爺了,挨過不知多少打。因為某大爺來我院除了大喊大叫之外並未動過手,當時我還以為某局信訪領導只是誇張地那麼一說。

一次,某大爺又來上訪(每周起碼一次),一貫性大喊大叫後就坐在地上不起來了,時值午飯時間,我院接訪法官李老師去食堂給他打了飯回來扶他起來吃,結果他順勢一拳打在李老師左臉上,李老師臉腫了半個月。

由於我院接訪的地方為了拉近與群眾距離、方便與群眾對話專門設立了矮櫃檯,所以現在某大爺一來,我們只能躲遠點兒聽他說了。

這些每周都來的年紀比較大的上訪戶,要是一段時間不來了,我們有時候還要電話確認一下是不是身體出什麼問題了之類的。總的來說,信訪這個地方剛開始要被搞煩,待久了就什麼脾氣都被磨光了。

再來一個

登記立案實施之前,某公民代理s(其取得公民代理渠道存疑)因無法到公安機關調取被告身份信息,慫恿年近八十的當事人老婆婆來鬧。老婆婆一來可激動了,只要聲音一低,s便鼓動一句。

李老師執法記錄儀打開之後,s便嘟囔了一句你能怎樣嗎,拘留我?

於是老婆婆就不行不行的了,拘留我,必須拘留我,不拘留我我就不走了,拿起花盆就開砸。

李老師說要報警,s說你打我還敢報警,我還沒抱呢!

於是有了以下對話:

「你報!」

「你報!」

……

十幾個回合後法警來了,把當事人勸離現場!

注意:是勸離!勸離!不是抓走了!

花盆都砸碎了!還推了李老師!

我李老師真是不容易!!!


沒有瀉藥。現實中真實發生的新聞或許可以反映出一些什麼。

2月26日,是江蘇省自2016年設立的法官權益保障日。而就在這個權益日一周年的前夕,2月17日,沭陽縣法院副院長周龍被犯罪嫌疑人胡小干暴力襲擊,身負重傷。

▲事發現場。胡小干開著黑色桑塔納轎車加速向前,將周龍撞倒在人行道邊。警方供圖。

按沭陽法院通報,近5年來,因對法院關於其相關債務糾紛的判決及執行心存不滿,胡小干長期鬧訪纏訪,此次蓄意行兇。

新京報記者了解到,沭陽縣法院從院長、副院長到法官、案件承辦人,多人曾被胡小干謾罵、威脅、糾纏。

周龍的遇刺,使法官的安全問題再次成為社會熱點。江蘇省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說:層出不窮的侮辱誹謗、屢屢發生的傷害報復,警示我們加強法官履職保護刻不容緩。在矛盾糾紛日益複雜、社會認同日趨多樣的今天,加強法院、法官自身的履職能力和應對能力同樣刻不容緩。

▲犯罪嫌疑人胡小干。受訪者供圖

兇案前的徵兆

2月21日,沭陽縣法院南門以北100米處,一個燈箱的金屬燈桿橫在地上,已與燈箱脫離。水泥地上還能依稀看到幾滴血痕,這些細節顯示,這個地方曾發生一起血案。

2月17日下午1點50分,31歲的胡小干駕車撞倒沭陽縣法院副院長周龍,繼而用刀將其捅傷。

沭陽縣警方稱,當時周龍正步行前往單位,距離法院大門還有100米左右距離的時候,胡小干開著他的黑色桑塔納轎車加速向前,接著扭頭反向,將周龍撞倒在人行道邊。

警方提供的現場照片顯示,桑塔納車撞倒了路邊的燈箱,轎車騎在燈箱的支架上,車頭嚴重損壞,抵在一棵樟樹上。

胡小干衝下車,持刀戳刺周龍,致周龍胸部、頭部等多處受傷。

計程車司機陳先生途經此地,抄起地上一根棍子,制止胡小干行兇。

民警趕到時,胡小干鑽進桑塔納的駕駛室內,試圖駕車逃跑,被民警當場控制。

經過搶救,周龍最終脫離危險,肺部、小腸受傷嚴重。

2月19日,胡小乾的母親剛從震驚中緩過神來。

「腦子裡嗡的一聲,」胡母說,當時聽到胡小干捅人的消息,她血壓飆升,頭難受得顫抖。

2月17日案發後,胡母發現了兒子這一天的異常。胡小干把前一天晚上買的一大袋豆奶粉一包包撕開,撒在院子里的泥地上。

家裡的一把鐵鍬,鍬柄也斷了一截,按照木柄的斷裂方式,可以倒推出胡小干先用刀之類的利器將把柄橫向砍一半,再用手沿著把柄向上掰斷。

胡母說,從去年開始,胡小干每晚都把鐵鍬擺在床頭,「我覺得有人要害我。」胡小干說,鐵鍬放在身邊,他才能睡得安穩。

「他是瘋了,什麼事都做得出!」胡母說。

儘管如此,胡小幹家人沒有報警、或向外人求助,在胡小干發怒的時候,她們選擇躲在一邊。

終於,在2017年2月17日的下午,胡小幹將仇恨付諸行動。

▲案發現場。遠處建築為沭陽縣法院大樓。新京報記者 付珊 攝

一套商鋪的利益之爭

按胡家人講述和法院的說法,胡小乾和沭陽法院的矛盾,始於5年前。

2011年7月,胡父因心臟病發,猝然離世。

胡母告訴記者,2009年之前,胡家一直在常熟開木板廠做生意,後因身體原因,胡父決定舉家遷回家鄉投資。

2010年6月,胡父和沭陽縣龍廟鎮趙莊村簽下合同,以63.6萬的價格租下了該村一所廢棄中學的40.9畝地,年限50年。此後,胡父將學校的部分樓房分別租給幾位來辦廠的外鄉人。除了先期交給村民的租金,他們還自蓋了兩棟廠房,總投入一百萬元左右,為此胡父還借了一些民間貸款。

一切進展得比較順利,直到胡父突然離世,債權人劉某、尹某接連與胡家打官司,要求還錢。

新京報記者獲得的判決書顯示,2010年7月4日,胡小干父親向劉某借款7萬元,向尹某借款6萬元,月息均為2%。後胡父於2011年去世,無法償還。

劉某、尹某提起訴訟,要求胡小干及其母親、妹妹共同承擔欠款及利息。

胡小乾的妹妹告訴記者,她父親在世時,將家裡的錢100多萬都投入到廢棄中學的廠房裡去,突然去世時,沒有立遺囑,也沒有留下存款及在他自己名下的房產。

沭陽縣法院一審認為,胡父生前與妻子、胡小干、女兒一直在一起共同生活,並與胡小干共同經營木材加工,胡父借款用於家庭共同經營,應認定為家庭共同債務,因此判決由胡小干、其母親和妹妹三人共同負擔債務。

一審後,胡小干提出上訴,他認為自己婚後與父親及其他家人分開生活,父親並沒有把借的錢交由自己支配,他自己也沒有繼承父親財產,法院判定大家為家庭共同成員是認定錯誤。2012年7月23日,宿遷中院終審判決:胡小乾的上訴理由依據不足,維持原判。

在一審過程中,債權人劉某要求法院保全胡小乾的財產,法院因此保全了胡小干名下的一套商鋪共三間。

進入執行程序後,因為胡小干拒不還款,法院準備拍賣胡小乾的這套商鋪,引起胡小乾的強烈反對。

在胡小干看來,商鋪登記在他的名下,不是家庭財產。

胡的母親和妹妹均在庭上否認了胡小乾的說法:他們沒有分家,一家人一直住在一起,胡小干除了幫家庭經營板材廠之外,沒有任何收入,且儘管商鋪登記在胡小乾的名下,但這是家人共同出錢於2006年購買。買房時,胡小干21歲,還未結婚。

沭陽縣法院副院長、新聞發言人尹文光告訴新京報記者,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法院發現胡小干在保全房產之前已經將這套商鋪以89萬元的價格賣給了徐某,但沒有在房管部門登記。徐某已經支付給胡小干65萬餘元,還有23.21萬沒支付。

尹文光說,在法院強制胡小干還尹某、劉某債務的時候,胡小干另外還有與趙某、葛某兩人的判決沒有執行。因此法院提取徐某剩餘購房款23.21萬元,加上另外保全的胡小干銀行卡內的2萬元,支付了胡家所欠劉某、尹某、趙某、葛某等四位債權人的債務。

這些錢並不足以還完四人的債務,尹文光介紹,之後債權人放棄了餘下的債務。

按照法院通報的說法,這一系列的判決、執行,讓胡小干認為自己的利益受損,蒙冤受屈,當發現無法改變法院的判決時,他開始纏訪、鬧訪,糾纏法院足足5年的時間。

記者採訪時,胡家也提供了另一種說法,即法院對胡家敗訴的案子執行得徹底,對其勝訴的案件卻執行不力,這讓胡小干惱火不已。

胡母告訴記者,2012年3月,因房租糾紛,他們將租地內的兩家企業告上了法院並勝訴。雖然勝訴,兩家企業所欠款項至今還沒有執行,胡小干曾多次去法院要求執行,但訴求都沒有得到回應。

尹文光告訴記者,未執行的原因是被執行人沒有執行能力。

新京報記者採訪發現,在胡小幹家的隔壁,是其中一家欠款還未執行的服裝廠,正在開工生產。服裝廠的老闆告訴記者,胡小幹家勝訴之後,沭陽縣法院於2016年8月送來執行通知書,要求向胡小干母親、妹妹履行債務4.18萬及利息。但自此之後,法院再沒有強制要求執行債務。

新京報撥打了此案執行員電話,對方以採訪需通過法院政治部為由,拒絕了採訪。

「這是個會罵父母的孩子」

熟悉胡小乾的人說,胡身高1.68米,身材結實,板寸頭。與他打過交道的法官說,剛接觸時胡小干一副憨厚的模樣,但當他生氣時,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對方,讓人發憷。

胡母告訴新京報記者,今年31歲的胡小干從小跟著爺爺奶奶生活,因為夫婦倆忙著做生意,一直沒有花時間管教他。初中時,由親戚照看胡小干。有一天,親戚無奈地跟胡母說,他們實在沒辦法管了。初中沒畢業,胡小干就輟學了。

一名了解胡小乾的同村鄰居一提起他就嘆氣,「這是個會罵父母的孩子。」他告訴記者,胡父在世時,和胡小干說到錢的事,胡小干發怒,把飯碗砸在父親的身上。他曾親眼看到胡小干大聲辱罵胡父。

在胡小乾的表姐看來,過去有父親管著生意,他衣食無憂,父親突然去世,此前的債主接連起訴胡家,讓全家陷入慌亂。

2012年上半年,胡小干開始在網上發帖,實名「舉報」時任沭陽縣法院院長周輝。舉報內容有「無視國法黨紀」、「誣陷賴人」、「縱容鼓勵下屬違紀」、「濫用職權」等。

周輝2012年2月調任沭陽法院院長。隨著帖子越來越多,身邊的同事、朋友、親屬逐漸都知道了他被胡小干舉報,甚至縣委書記、縣長也開始關注這件事情。

「雖然我是院長,但我也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被人無端地公然攻擊、侮辱,我當時感到憤怒、痛苦、委屈、傷心、難堪。」周輝用了一連串詞語來形容他當時的感覺。

周輝說,直到2013年3月,胡小干還在網上發帖「舉報」他,他向公安機關報案,胡小干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被行政拘留7天。

此後,胡小干消失了一段時間。但沒過多久,舉報帖又出現了。胡小干開始用不同的賬號發帖。

一位沭陽當地網友告訴新京報記者,他關注了胡小干很長一段時間,發現,只要沭陽吧里出現了與法律有關的帖子,胡小干就會在下面複製貼上他的舉報信。

周輝也考慮過向胡小干提起民事訴訟,控告他侵犯自己的名譽權,但思來想去,他放棄了。「畢竟自己是個法院院長,與一個普通人較真顯得不太合適。」

他曾約胡小幹當面好好談談,但被拒絕。至今,他沒見過胡小干。

沭陽縣政法委也注意到胡小乾的帖子。2013年,沭陽縣政法委委託縣信訪局召開胡小干案件聽證會。這個聽證會持續2個多小時。參加聽證會的有縣人大代表、縣公檢法、法制辦、輿情辦負責人、胡小干所在村的支部書記、鎮政法委書記等共9名聽證員,還有3名網友被邀請旁聽。

參與這次聽證會的劉慶告訴新京報記者,胡小干參加了聽證會。他就堅持一個觀點:我沒有繼承我父親遺產,就不承擔還款義務。

聽證會的結論是案件判決沒問題。

劉慶告訴記者,在聽證會之後,聽證員們也提出,對於胡小干這類有強烈訴求的訪民,法院更應該努力做好疏導、解釋工作,化解社會矛盾。

「我就是想嚇嚇他」

2013年9月,案件進入執行程序,胡小干因拒不申報財產,被司法拘留15天。

此後,他將矛頭轉向分管執行的副院長周龍,開始在網上發帖舉報周龍。

在周輝心中,周龍心胸開闊,是個性格溫和的人,但跟周輝聊到自己被胡小干無端捏造攻擊時,周龍的臉脹得通紅。

依據規定,周龍需要對胡小干進行釋明、接待工作。在周輝印象里,周龍接待胡小干至少3次。有時候是胡小干來法院信訪,周龍接訪,有時候是周龍請胡小干來面談。

2013年下半年,沭陽縣法院執行庭執行了胡小乾的案子,這激化了胡小乾和法院的矛盾,他開始在電話里威脅、辱罵與案件相關的法官和工作人員。

當時負責執行胡小干案件的李航回憶,胡小干多次給他打電話,要求把房子還給他,胡在電話中對其辱罵,甚至威脅要傷害他的家人。

李航說,胡小干有一次甚至動手掐了他的脖子,因此,胡小干再次被司法拘留了15天。

因為胡小干繼續威脅稱要傷害李航的家人。李航的孩子剛出生,當岳母知道女婿被威脅,帶著孩子回老家住了段日子。

二審主審法官王靜曾3次被胡小干尾隨。

二審判決之後,胡小干多次給王靜打電話。「他在電話里要求改判,甚至威脅我全家。」

2013年初秋的一天,王靜又接到了胡小乾的電話,胡說在王靜家的小區樓下等她。「我不知道他為何知道我的住址,我走到樓下,他果然在那裡等著。」王靜說,她一直給他解釋到天黑,無果,便打電話叫來法院的法警。法警將胡小干帶回法院。

第二天,王靜才知道,胡小乾的包里放了一把嶄新的菜刀。法警當即報警,警方將胡小干帶走問訊。

沭陽縣法院副院長、新聞發言人尹文光告訴新京報記者,2014年10月,周龍接訪胡小干之後,在法院大廳里,胡當面辱罵周龍,併當在場人的面吐了口唾沫在周龍身上。胡小干再一次被行政拘留了10天。

尹文光說,兩個月後的一天下午,胡小干開車尾隨周龍回家,在小區外,胡從背後開車,欲衝撞周龍。若不是周龍躲閃得快,可能當時就已倒在胡小乾的車下。

法院方立即報警,周輝告訴新京報記者,面對警察,胡小干承認「我就是想嚇嚇他」。而這一次,警方對胡小干做出行政拘留10天的處罰。

為了保護周龍的安全,周輝給他專門安排了車輛接送。前後護送了2個月。

因為這件事情的刺激,周輝感覺到了周龍的變化。「他情緒低落,時常發獃,若有所思。」

胡母也發現了胡小乾的變化。

在家裡,胡小干會在房間里來回踱步,嘴裡念叨:「還有兩條瘋狗,不把他們除掉就不好過。」

他甚至在網上寫道:「如果這個時候再不處理我的事情,是不是要死兩條人命才可以解決。」一位網友看到這句話,趕緊給周龍打電話,提醒他小心胡小干。電話那頭,周龍語氣平靜,「我會安排。」

胡家人稱,到2015年,胡小干會跟母親和妹妹抱怨,說總覺得腦子裡有人給他裝了個喇叭,響個不停。胡母覺得兒子開始不正常,想把他哄去看醫生,但是當胡小干看到醫院的牌子,怎麼也不肯再踏進一步。

胡小干也變得更加易怒。胡母告訴記者,去年胡小干給自己找了份運輸工作,因為不滿對方要求貨到付款,而胡小干希望能夠先付錢再運貨,他把一卡車傢具拉回了自己家的院子,用鐵鍬用力砸壞了至少半車傢具。

「他有時生氣,氣得說要把法官的眼睛挖出來。」胡母說,這時候,胡小乾的腦子裡只有仇恨。在家會摔東西,暴力傾向更加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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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是法官。快退休了,一輩子膽小安安分分。

有很多次別人送錢的,我爸不敢要,又不想得罪當事人,找各種機會退掉。實在退不掉的,就實話實說自己不敢要,不收回去就上交紀檢,多年前我爸還真交過一個十萬的。

我爸脾氣好,真好,有些當事人真的沒法說。吵架的,鬧事的,在辦公室說要跳樓的,還有偷東西的…有次判一個故意傷害罪,當天法院外面烏央央的都是罪犯的兄弟,當事人父親出法庭就衝去打主犯,我爹沒辦法,拘留了這老頭。老頭撒潑,打滾,罵人。事後我爸才和他說:外面都是他們的人,你鬧過出法院大門誰知道那些人還會對你做什麼。

時間有限,就先寫這麼多吧,以後有空想起來再添加。

不希望有人說我官二代什麼的。一直都夾著尾巴做人。以前被欺負我爸不會幫我出頭;現在被欺負,不想給家人添麻煩。


地上堆得滿滿的是案子。

身份帝都某基層法院助理審判者。

法官的人身危險還是很少的,從業幾年來,只是聽說有次強拆現場,有位法官被當事人拿刀砍了胳膊,有位法警被燒傷,偶爾被打,經常被罵。但是,但是,但是,心累啊,整天周旋於當事人中間,以年人均結案300件計算,至少600位當事人,你要和他們打電話,約談,開庭,送達,寫判決,這個工作量想想就累了。何況現在的當事人,似乎都明白會哭的孩子有奶吃的道理,而我們的政府,領導又都具有高尚的維穩精神,所以壓力就都轉嫁到一線法官身上了。

我們同事常說,現在的工作讓人看不到生活的希望,拿著微薄的薪水,承擔如此繁重的工作,以及巨大的責任,日復一日,年復一年,法治環境越來越差,案件數量只會越來越多,幹活的人卻越來越少,想想還要這樣干幾十年,頓時覺得人生黑暗。


剛畢業當了兩年的書記員,在基層院行政庭。一起工作的也是個年輕的助審,比我大不了幾歲、我們轄區算是靠近城郊了,接觸的大量是房租拆遷問題。

要說最危險的事情,是有一次我們接到的一個非訴執行案件,我們裁定準予執行機關強制執行、也就是准許強拆被執行人的違章搭建的房屋。由於被執行人拒絕簽收文書,我就跟那個助審我們兩個一起去上門送達了。

然而一到地點,我們就杯具了、從房子里出來了十幾個村民把我們圍住,屋主提了把菜刀出來,當場把裝著法律文書的袋子奪去,並把裁定書撕毀。然後拿刀指著我們說「誰敢動老子的房子老子砍死誰!」我跟助審再加個司機一共才三個人,這真是我感到最險惡最無助的時候了。

然而那個助審卻一點沒慫,也發起飆來,一手扶著他刀背也吼到「你砍人?我還想砍人呢!!按規定你這房子就是該拆掉的,再說這房子白拆你的嗎?一百平的破房子給你補償兩百萬你嫌少你就想砍人?!我買個房子二十萬首付我拿不出來你說我想不想砍人?我心理不平衡了你說我想不想砍人?!」

屋主噎了一下氣呼呼的回屋去了,但是剩下的村民還是不讓我們走,一直到天快黑了他們回去吃飯才放我們回來。

再後來在法院的組織協調下他們雙方還是訂立了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給套68平的房再另補一百萬。至於助審送達那天說的話,我看是真心的……


我們是檢察院的,一次前輩去開庭,在過安檢的時候一個不認識的女的端著一瓶莫名液體就澆過來了,前輩那時第一想法就是被潑硫酸了,差點急cry。後來知道那只是水,那個女的埋怨法院判決不公,看到前輩穿著制服就以為是法院的人,然後就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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