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鬥魚主播張琪格春熙路直播被強制帶離?

剛剛看到新聞說7哥直播被拘留,誰知道是什麼情況嘛?


兩個字「活該」,2014年上海外灘踩踏事件,因為人流過大,過於集中所致,之後國家就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制,包括有大型活動時,更加加強了敢保等措施。執法人員的義務是保證,現場秩序穩定,有條有理;說態度問題的,本身執法部門就是國家暴力機關,在人口密度極高,嘈雜度極高的地方,不大聲吼幾句,能不能聽見都是問題, 還指著跟哄小孩一樣,和顏悅色的跟你說呢?說完趕緊不要妨礙公務就好了,而不是,撒潑耍賴,最後人越積越多,執法部門害怕出現擁堵導致出現不安全因素的出現,直接帶走,沒毛病


不叫拘捕,叫強制帶離,回去就給放出來了。

一、警察做法沒錯,維持公共場所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節日的春熙路人多,主播直播、發糖引起圍觀,有踩踏風險。

二、主播直播、發糖本身沒錯,但公共場所不聽警察勸導,有一定問題。但整體上不夠成違法,要不就行政處罰她了。

三、公民在法律範圍內有自由行為的權利,但是應聽從警察勸導。

四、張琪格不聽警察勸導,可能因為當時主觀上不願意,也可能是想炒作一波,畢竟當時有的車模為了炒作自己,咩咩視頻都主動往外發


看了上面的回答,想問一下是真的發糖,還是我又不懂的新辭彙?


簡單來說就是張琪格在春熙路一邊向路人發糖,一邊進行戶外直播。後來圍觀的人越來越多,警察為了安全起見,疏散人群並將張琪格帶離現場。

如何評價的話,個人認為

第一,張琪格行為沒有錯,街邊天天有人發試吃活動,也沒見過警察去干預過。

第二,警察也沒有錯,春熙路人流非常大,一旦發生聚眾事件不僅影響行人走動,出現意外情況時也不好控制。

第三,圍觀群眾也沒錯,好奇是人類的天性,一個女孩,大半夜的舉個手機向路人發糖,快去圍觀下。

以上。


這種主播總是遊走在涉黃的邊緣,他們的直播內容一點不利於現在青少年的身心發展,靠社會底層人士捧起來火了以後就有點膨脹,有點認不清自己。


好像是在賣糖?戶外嘛,身邊一群粉絲,再加上過節人那麼多,很容易出事,特警勸她她也不聽,最後撒潑打滾還是讓警察弄走了,街頭人一多變數就大,想想上海外灘


有石錘說是拘留嗎?不要聽風就是雨啊。

前幾年的一個聖誕節在外灘同行的十來個人一起拍個照,一群人圍在一起商量pose的時候,警察(應該是協警)立馬就過來了,語言提醒請不要聚集在一起,知道我們要拍照以後要求2分鐘內拍完。我們只能乖乖聽話了。

在公共區域警察是有勸誡的權力的,但是拘留是不可能的。

不過如果在勸誡的時候妨礙公務,那就不一樣了。


看問題看重點:

1.她戶外直播的時間是聖誕

2.她戶外直播的地點是春熙路。沒在節假日去過春熙路的去感受下。

她要是在成都城鄉結合部戶外直播你看有人管她不。

那些替她鳴不平的,先去理解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意思再來知乎混。

文盲+法盲+腦殘。

站在你們的角度,2014年上海踩踏事件死傷的那些人就是為像她這種所謂行使個人權利的犧牲品嗎?

我敢說,你們這群噴zf的也好,為她洗地的也好。如果,這次因為她造成踩踏事故有死傷的話,你們也是第一個噴她和zf的。


是帶走了然後又放了。拘捕二字,用詞有誤。主播張琪格的行為是我國法律不提倡的,另外在鬥魚上的名聲,貌似也不太好。和蒼井空有次國內開現場會,大部分男嘉賓失控了,然後狼狽退場。TAT


有什麼可評價的。

鬥魚三騷這個評價還不夠嗎。

一天到晚的賣肉,還有屌絲從3000工資里拿出2000來打賞。

封了沒事了。


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人多麻煩就把人變少。

簡單,高效。


說句不好聽的,劉飛兒被粉絲騷擾,警察不管,我覺得沒毛病。

你自己的牌坊,人家還沒對你造成實質傷害,告訴我怎麼管?

有些人,不管男女,還是要守些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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