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偷東西的經歷嗎?


我人生唯一一次偷東西改變了我一生。

那時候隔壁大伯開了個小小的雜貨店,有幾分鐘他去後面倉庫了,那時候我10歲左右,看見玻璃櫥櫃里有一元錢,我真的不知道為什麼那一元錢對我誘惑力那麼大,我就這麼看著死死地它,終於決定出手拿。

大伯突然出現了看到我了。

然後我馬上轉身跑回家,躲起來。

沒想到,大伯趕到我家,拿著4、5瓶娃哈哈(就是連在一起的那種),和我媽媽說剛才看到我很想看喝娃哈哈,特地送來幾瓶給我。

我知道他故意保護我小小的自尊心。從此以後我沒有拿過別人一點東西,寧願自己吃虧。


第一次,是在小學二年級的時候。

家裡經濟條件不是很好,一次放學回家不知怎麼的就跟臨班的一個女孩子一起去偷,我不太記得是怎麼開始的,好像是這樣的:

「你想不想要XX東西(應該是文具類)啊,我們一起去偷怎麼樣?」

我回答她:「好啊。」

我們去附近的一個百貨公司(好像是)去偷,然後到道路旁供行人休息的座椅上,把偷的東西拿出來放在桌上數,一人一半。

還沒數完,就被我媽捉住了。

我不太記得回家路上我是怎麼度過的,我只記得我一進家門口就被我爸狠狠的打了一巴掌。然後是一陣毒打不必多說。

打完後,老媽把我偷來的所有東西全部倒在門口走廊,第二天就沒了。

我那時候很不解,真的很不解。你打都打了,為什麼要扔呢,多浪費啊。

第二次,在小學五年級。

我和一個同班的女孩子一起回家,她突然和我說,我們去偷點巧克力吃怎麼樣?

我一直很喜歡巧克力這樣的甜食,老媽以我蛀牙過多為理由不肯給我買,一瞬間我就心動了。她喜歡的人正好那段日子在班上跟我傳出緋聞,一直想跟她搞好關係,所以就沒太敢拒絕她,就答應了。

有了第二次,就會有第三次、第四次。

好像過了一兩個月吧,發生了一件事。

那天應該是個雨天,放學回家前我偷走了我同桌抽屜里的一個MP3。

那個一直和我「合作」偷的女孩子回家路上跟我講,這個MP3是英語老師的,她找我同桌幫她修。我同桌成績不好,班級倒一。跟學習無關的事倒是蠻厲害的。

我那時候第一個反應就是不同意,你和我好不容易一起偷來這個MP3就這樣還也太可惜了,又想英語老師平時對我們都很好又不忍心,好在還沒走出學校多遠,我又回去將它偷偷藏在我同桌的傘裡面。

......

第二天周六,因為參加了學校舉辦的打鼓比賽,一大早就去學校,一進五樓音樂室,裡面所有人都看向我,朝我指指點點,有不認識的人,也有認識的人。

「就是她偷的MP3。」

我的同桌,站在最後面,冷冷的看著我。

......

我沒有比那一刻更深刻了解到自己是個小偷這一事實了。

至今我都無法確信,這究竟是不是一場夢,是不是因為害怕被人知道我偷了MP3一時緊張而做的夢。不然如果那麼多人朝我指指點點的話,我又怎麼能平安無事地在那個學校待下去呢?

長這麼大,我還是第一次敢如此仔細的去回想這些事。我一直沒太敢回顧我的小學生活,以至於那是不是真實發生的事我都無法肯定。

我希望這是一場夢。

............

高二時,一次周末去學校附近的文具店買筆芯,一盒二十根,十六元。

筆芯是先選的,我還選了一些其它的小東西,在那裡慢慢挑,最後結賬的時候發現最先選的筆芯莫名其妙地找不到了,但店裡只剩一盒,沒法再買,又沒有監控器,只好作罷。

我再一次感嘆於自己的粗心大意,無奈之下打算從挎包里拿錢包算錢,卻愣住。

那盒筆芯乖乖的躺在我的包里。

老闆娘坐在椅子上,低著頭給我算總錢。我就站在她面前,跨包里是剛剛那盒筆芯。

挎包很大,她完全沒發現我裡面放著一盒筆芯。

店裡,沒有裝監控器。

她,沒有發現。

沒有發現。

.......

短短一秒里,萬千念頭從我腦海中閃過。

我瞬間換上笑臉,接著仿若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繼續跟她聊天,然後裝作剛發現一樣,用非常自然的、一點也不心虛的態度,恍然大悟的從挎包里拿出筆芯。

這仿若是一個小插曲,她加上筆芯錢,給我報了價格,又笑我粗心大意上次都把U盤落在店裡扒拉扒拉。

我回之一笑,不語。

......

是的。從小學五年級發生的事之後,我再也沒偷過。

自那之後,我放學經過曾經被我偷過巧克力的食雜店時,都會掏出老媽給我的零花錢,買一個巧克力。直至升上初中,不再從那邊路走。

小學是我的黑暗時代,我連畢業照都不太敢看。現在我是個成年人了,要上大學了,也是該好好面對了。

無論是想偷的、已偷的,還是未偷的。

只要你願意改,一切都不成問題。

祝有一天我能坦然面對我所有的黑歷史。

祝我做個好夢。


小的時候,村裡有人過生日,一般會放電影,地點一般是一些公共場合,大部分是露天的.

這個時候,一般會有一些人把瓜子,花生什麼的帶過去,邊賣邊看電影.當然,也有買熱氣騰騰的包子.

那個時候,我還小,偷的事一般不放我做,但我會協助打掩護之類的.總之,那個時候,我們就是團伙做案.年紀最大的,不過12歲.偷瓜子的時候,一般我們一群小孩團著賣瓜子的人,裝做想買又沒錢的樣子,然後會有一個年紀稍微大點的,背對著買瓜子的那個超級大的塑料袋子,然後手反過來,把那個袋子扣個洞,瓜子就順著那個洞漏出來了.然後會有另外一個人負責把漏出來的瓜子用個東西裝好,等夠分的時候,大家就撤了.

印象最深的是那次偷包子.有個年齡稍大的小夥伴對另一個年齡稍小的小夥伴說:你去靠年那個賣包子的,把那盞煤油燈吹滅,然後我們會過去趁亂的時候,哄搶.

可能是太緊張了,那個去吹燈的小夥伴靠近後,吹了一下,居然沒吹滅,然後又吹了一下,還是沒吹滅,這下那個賣包子的急了:唉,幹嘛了你,誰家的孩子,你老吹那個燈幹啥,不知道這裡在賣包子嗎..............還正說著,那個小夥伴急了,乾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那個盞燈打滅了.

煤油燈倒地後,裡面的煤油也流了出來,一攤油,一攤火.這下大家都傻愣了.顯然那個賣包子的又氣又怒,這個時候,我們也一鬨而散了.

說出來,覺得真為讀書人丟臉.一直到後來,大家長大了.各忙各的.當時我們幾個年齡稍小的,讀書後,成績都不錯.可那個年齡稍大的,在我們讀初中的時候,因為偷竊,有一個被抓了,過了幾年的鐵窗生活.高中的時候,我進了省重點,有一次學校組織全校師生參加一次公審大會,有一個多年不見,小的時候經常一起幹壞事的夥伴居然也在其中,參於B社會活動,有命案在身,當時才16歲啊.

這件事對我觸動挺大的.俗話說:小時偷針,長大偷金.又說,從小看大,三歲到老.一個人小時候的成長環境真的很重要.孟子三遷的故事想必大家都知道.老家那邊也一直流傳一個故事:

一個小孩,有一次不經意間發現鄰居家的雞在一個地方生了個雞蛋,於是他就偷回去了.然後他媽媽沒有教育他,反而說他做得好.到最後,這個小孩因為偷竊入獄的時候,他要求見他媽媽一面,然後他咬斷了他媽媽的乳頭.

大家有的時候,覺得小孩子不懂事,偷點東西也不叫偷.我覺得這真的是需要教育的.苟不教,性乃遷.開始的時候,可能每個人都是抱有僥倖的心理,覺得長大了就好了.可是,總會有那麼一些人,長大了,就進去了.你怎麼能保證長大後進去的不是你或者你的XX呢?


說一個比較奇葩的偷盜經歷吧!

本來我是沒想去偷東西的,

那還是高中的時候,

騎著自行車去網吧上網,

結果回來自行車就被偷了。

最後沒辦法,

我又把網吧門口別人的自行車給偷了,

然後就再也不去那家網吧了。


我現在剛剛偷完東西2個小時,而且還被當場抓住了,剛被放出來,心裡五味陳雜。

我本來不想偷東西的,我只是去逛商場。明天是我生日,我想給自己買個東西。

我在試衣間試褲子,試著試著發現,褲子上居然沒有防盜的那個東西。我發誓我去商場的時候真的不想偷東西的,但是當我發現褲子上沒有防盜的那個東西的時候我就突然冒出把它偷走的念頭了。

我是女生,明天就19歲,家庭和睦,有知心的朋友,高考完去國外讀書。不說是乖乖女,但是一直比較聽話,家裡給的零花錢也是夠的,我小時候也偷過辣條,橡皮,但是高中了就沒有了。

不知道為什麼就是想把褲子偷走。

說實話,那條褲子我並不是特別喜歡,因為穿上去不是特別好看,但是就是動了把它偷走的念頭。偷竊是很困難的,我在偷的時候很害怕,我檢查了褲子起碼有20遍,我怕上面有防盜的東西,而且我一直不敢出去,因為害怕。

最後終於出去了,而且警報沒響。我本來以為自己成功了,然而半分鐘後來了兩個老外,見我第一句話就問,小姐,請問你包里有商場的東西么?

我腦子亂了,一片漿糊,就照實話說了。之後我就被帶到了警衛室。

他們問我要我的居留證,並且說如果不給他們就報警。之後他們寫了一份表,讓我簽字,大意是一年之內都不許進那個商場,另外會把這份材料寄給警察局。

我當場哭得,真的是他媽屁滾尿流,我想辯解但是突然發現自己是錯的一方,我沒話可說。所以我就一直求他們,請他們不要把我送去警察局。

請各位想一想,有誰會同情小偷呢。你是小偷,全世界都看不起你,這是理所應當,如果別人是小偷,你也會看不起他們。可是當你真正變成一個小偷,你才會發現你多希望得到別人的寬容。

我哭的很慘,最後別人看不下去了,告訴我如果是第一次偷東西只會被教育一下就行 因為我沒到21歲。

我想和人傾訴,但是我害怕別人知道我是小偷。在一個小時之前我媽給我打了電話,我聽到我媽的聲音真的當場就哭出來了,但是我不敢說為什麼,我就說是因為明天生日了今天想家了哭了。

我媽告訴我,她特別為我驕傲,她現在很大一部分的幸福感來自於我。(我一直比較有主見,然後決定的事情就會義無反顧儘力做好,所以這次偷東西也是決定了就做。。)

我特別羞愧,我怎麼和她說,你女兒在一個小時之前剛偷了了東西現在會不會被遣返回國還是個問題。

我覺得自己的尊嚴被自己踩了個稀巴爛,我真的再也不會這樣做了,我接受任何後果,不管警察局最後怎麼處理我,我都沒有怨言,這是我應該受到的。


小時候,父母在小鎮上開了一家店,房子是租別人的,房東在樓上住,父母在樓梯後面,擺了一張床,那裡有個小窗戶,可以看到一個不屬於我們的菜園。

房東也是一家三口,他們的孩子比我小一些,我經常看不見孩子的爸爸,我看得見的,是孩子和他很多的玩具。

我記得有一次父親帶我去超市,我看見一個遙控車,站在那裡不肯走,父親說錢不夠,最後給我買了個飛鏢。我覺得我一直在玩飛鏢,眼睛卻望著別人的遙控汽車。

那個孩子,有個遙控汽車。

他在廣場上飛奔,跟著車跑,他看著車,我看著他。

我進去一次他的家,他的家有熱水器,封閉的淋浴。我一直沒忘,不知道為什麼。

有一天,他把一輛發條火車忘在樓梯口,他走了,之後一直在找那輛車,他媽媽問我,你有沒有看見,我說,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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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小學,寄宿在學校,父母遠在他鄉。

一個宿舍有二十多個人,舍友很喜歡收集水滸傳的卡牌,卡牌從一塊錢的速食麵中得到,他收集了一百零八張。

有一天他問,我裝卡牌的盒子哪去了,誰看見了?

他問了三天。

他問我,你看見了么,我說,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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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初中,我覺得自己只要改頭換面,就可以重新做人。

我喜歡一個女生,可是她喜歡和另一個男生一起玩,他們玩的很開心。我看著他們,像等待在樓梯口,期待一個落單的發條火車。

我的生活枯燥無味,追這個女生追了四年。

每天早上起床,我感到深深的絕望,空虛,感覺自己就像個行屍走肉,我不能感受。

因為我壓抑了感受。

每次打電話給那個女生,我都會恐懼,無法思考,她一個不高興,我就會陷入深深的焦慮。

我決定和她分手,當時我們談著不到一個月的異地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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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高中,我愛上了一個女生,她後來和另一個男生在一起,再後來,他們出了點矛盾,分了手。

我給那個女生買東西,一起出去玩,在小樹林里吻她,在大街上吻她,在她家裡吻她。我穿著遇到她那天的衣服,跟好朋友說,我去了她家裡,心底,是對那個男生的復仇一般的快感。。。。

最後她哭了,她說她愛著那個男生,她不想分手,以為我會緩解她的傷痛,結果她失望了。她由親熱變冷淡,好像兩個人。

高三一年,我每天都過著焦慮的生活,依靠著心理學書籍和心靈雞湯過活,從哈佛大學的幸福課,看到卡倫霍妮的神經症,甚至克里希那穆提。我對此不是興趣,而是饑渴,希望那一天,看完誰誰誰,就頓悟了,覺醒了。

高考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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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改變了我很多,我的重心開始移向自己。

我開始反思,正如這篇文章。

我之前的生活,包括現在,很多是得過且過。

偷車的事,我沒和父母說

在寄宿學校沒錢,也從沒向父母開口,經濟上由爺爺奶奶供給,老人都很節儉。

記得媽媽送我去寄宿學校,我不願去,我在車上哭了搖著她說我不要去寄宿學校我不要去,她說,去阿姨家,我說,真的,你別騙我,她說,真的。

她和爸爸每年回來一次,像聖誕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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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偏題了,偷東西,除了好奇之外,也許還有別的原因,我寫這些,也想懺悔一下,發現卻是命中注定。


初中的時候在學校門口的書店偷過書,這改變了我的一生,讓我感到羞愧——

那本書「剛好」是本黃書,於是我學會了擼。


就在今天

我在商場一個品牌店裡偷了一個錢夾,我是這個品牌總公司的員工,買這個牌子的商品是可以打折的,錢夾本身也很便宜才99,我還買了一件衣服 ,買單之前我翻了錢夾很久,確定沒有防盜扣沒有磁扣,買單的時候我把工牌和身份證給收銀員看,還故作輕鬆的和收銀員聊天,我把錢夾放在另一個購物袋上,我心裡很慌,買完單我抱著購物袋就往外走走到防盜門的時候 防盜門響了,今天周日人很多,走進走出的人很多,且沒看到保安,我想是收銀員沒有幫我拆防盜扣,還是我沒有檢查到,錢夾里有磁條,我轉身又走進了另一家店,防盜門又響了,因為我是走進去人也很多,保安並沒有查我,我很慌,感覺肯定是我沒有拆,我又走出去,然而防盜門又沒有響,我把錢夾翻出來,發現洗標後縫了一個磁條,我連忙出了商場,走到過馬路的紅綠燈那裡,有個小報刊亭,我對報刊亭老闆說:不好意思,有剪刀嗎?我想把吊牌剪掉。他遞給我了,我把縫磁條的剪掉了,然後去上班,在地鐵上我越想越怕,店鋪是有監控的,我錢夾就放在購物袋上,肯定會拍到的,我是拿工牌和身份證買單的,他們查監控有收銀底條肯定可以找到我的,他們會不會現在已經打電話給總部了,會不會已經知道我是誰在哪裡的,會不會我一上班,就有人過來問我,你是不是偷了一個錢夾。我很害怕。我第一次偷東西,我不知道我當時在想什麼,我想我把錢夾丟了吧,丟了有人問我我就不承認,這樣就算上班我也不怕給他們會看我包,我站起來腿都是軟的然後走下下地鐵,就把錢夾丟放在地鐵里廁所隔間上面,我想起有人拿就拿走吧,沒有人拿我下班再來拿。心裡不停的在祈禱千萬不要不要發現,我以後再也不會偷竊.

上班的時候我和見到的所有同事打招呼,和他們開玩笑,看他們的表情,會不會他們已經接到電話,只有我不知道,我已經被發現了,我很怕很害怕,我想了很久,決定下班就去把錢夾拿回來,去店鋪里就說我忘記買單了,現在下班來買單,我知道這是個錯誤,我想改正它,我不想要一個這樣的自己,我做了這個決定,一下班就去地鐵站廁所,廁所有人在用,我在外面等,隔間頂太高,我從外面看不到,那個人出來了,門一打開我就看到錢夾不見了,本來就是市區中心,人肯定很多今天還周日,錢夾不在了,我不知道要怎麼辦,又走上了地鐵,我真的很後悔,我很害怕他們已經發現了,我決定回那家店鋪看看逛逛,我下地鐵又走進了商場再次走進了那家店鋪,他們好像不認識我,我去找那個錢夾,想買下來,我想讓自己記得這次錯誤。我又去試衣間試衣服,然後去買單,不是之前給我買單的收銀,我把工牌給她,說:上午來你們店人好多。她說對啊,買完單我簽字,她看著我簽的字說:你是不是來過呀。我一慌,然後說:對啊,我上午來了,人好多就沒有試衣服。她說:難怪看到你名字好眼熟。我買完單,想他們是不是沒有發現,那我現在又去他們店鋪,他們是不是會覺得不對勁,然後去查監控。

我第一次偷竊,我不知道這件事是不是就這樣結束了,我想我心理上付出代價遠比收銀條上那個數字來的大。我現在依然在後怕很後悔,我很害怕,我希望這件事情就這樣過去,我再也再也不要偷東西,我上了地鐵後,打開知乎看到這個帖子,我是匿名的,我可以寫出來,卻沒有辦法面對一個這樣的自己,真的很對不起。

任何東西光明正大來的才是屬於自己的,我錯了,對不起。


從小學到初三偷得的東西太多了,主要是各種農作物,家畜,說幾件印象深刻的吧。

1.在別人葡萄地吃了一下午葡萄(晚上上吐下瀉)。

2.在去桃園偷桃的路上碰到桃園主人(一位老太太),他怕我們糟蹋了桃園,送給我們很多桃子(那是一條很偏僻的路,那個季節走那條路的小孩子基本上都是去偷桃的)。

3.在村裡偷鴨子,去河邊烤著吃(雞會飛,不好逮)。

4.去河邊偷鄰村的鴨蛋,被逮,被揍(第二天天不亮,我們去「報仇」,擰斷十幾隻鴨子的脖子)。

5.偷鵝蛋,被逮,毀滅證據,被胖揍(第二天去「報仇」,敲碎很多鵝蛋)。

6.小學四年時間,偷光了廢棄工廠(有看門的大爺)的所有能看到鐵(有時需要用到鋼鋸)。

7.小學五年級晚上去工廠偷鎚子,被追,鎚子扔到路邊草叢,抓「賊」無「贓」,被放。

8.偷蘋果,膽大,貪心,被追,躲在樹在樹上,壓斷樹枝,胸口被劃破,至今還有疤痕。

9.初三去鐵路工地偷螺紋鋼,被逮,反抗,和工人打架,結果被打吐血。

現在是良好市民,當年的那些小夥伴,一個是社會大哥,一個至今還在局子裡面,一個出去打工杳無音信。


小時候家裡買菜,零錢很多,經常偷幾張出去打街機

可惜我媽神經線條太大,一直沒發現。。。。

20年後告訴了我媽,我媽回了一句

是么?

我當時就覺得說這件事兒好像沒啥必要


小時候偷我爸的零錢,晚上我媽給我脫衣服錢啪唧都掉出來了,嚇尿了。


想想都覺得自己可怕。小時候經常偷家裡人錢買玩具(詳細就不說了)長大了,時不時就會順走同學一個小玩意什麼的。到了高中(住宿學校)我和我們班長一個寢室得知他拿著我們班的班費就動了念頭,先後在他沒鎖柜子的情況下拿了幾十塊錢,之後他柜子鎖起來了我居然以借他指甲剪的理由偷偷取下了他的櫃鑰匙偷走了一百多。後來他發現給老師說了,老師認為一定是我們寢室自己人乾的,由於我陽光為人也很好沒有人懷疑到我身上。最後把目光鎖在了我們寢室最皮的那個室友身上,然後種種原因最後竟然他背了這個黑鍋。(想想我是真的對不起他!!)然後就是我每次去小賣鋪都喜歡順走一兩個東西明目張胆的去結賬,後來被小賣鋪阿姨(監控)發現了找我談了話讓我給他一百塊錢就了此事,我也照辦了,心裡很恨他。現在想想我真的不對。就在今天我被發現轉了同學支付寶一百多快錢。事情是這樣,他借用我手機上支付寶,我無意看到了他的支付密碼(恰好我登錄時他忘記下號了)我就把他的餘額都轉了。今天被他發現了,剛開始不承認後來被識破。

同學這麼大度。我真的想改,唉!


你們都幸運。

我曾經鬼迷心竅,偷了室友的手機。被發現了。千夫所指。在班級里待不下去了。我曾經優秀,積極。後來成了所有人眼裡最鄙視的賊。

害怕她們報警,害怕被開除。

後悔。對不起室友。對不起父母。對不起自己。

抑鬱。自殺。自殺失敗。

長達三年的抑鬱症給了我懲罰。

直到現在,任何不屬於我的東西我都不會覬覦。


小時候跟奶奶住,經常趁她看電視的時候從她包里拿十塊八塊的,第二天買零食小玩意什麼的,也不知道她知不知道。有一年冬天,我又從她包里拿了20塊錢,因為是僅存的20塊現金,所以被她發現了,家裡只有我們兩個人,於是她就找到了我。我哭著喊著,就是死不認賬,她很生氣,但是也沒有辦法。後來趁她洗澡的時候,心虛的我在她的大衣外套口袋割開了一個洞,把錢塞進去了。第二天她發現錢之後,跟我道歉了,我心裡很不滋味。從那以後再也沒有偷過了。


沒偷東西,但是有偷的感覺。(呼)

剛上大學的時候,有次在超市大賣場里作飲料促銷。公司提供了大量的贈飲,倒給顧客倒不完,賣場里又不能喝,倒在廁所太危險,可是贈飲是任務必須到完。我就決定違反賣場規定,將贈飲帶出賣場,給同學享福。提著兩個鼓鼓囊囊的包,面帶微笑對出口的阿姨點下頭,哪知阿姨居然走上來,你是。。我急得趕緊邊解釋邊找掛牌(包很重啊),「我是超市促銷員「,於是糊弄著朝前走,總算過關。我估計包的帶子快斷了,我只能趕緊祈禱帶子能撐到電梯前,最終平安。

感覺很後怕!


有一次我差點就偷成了。

我必須把這件事寫出來,方便以後每次看到都能提醒自己當小偷必須懂得當機立斷的重要性。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那天去上課,在教學樓門前看到了疑似我丟被偷了的車:顏色一樣,牌子一樣,左邊車把也一樣壞了。

車座高度也是我習慣的那個高度(我坐上去試了一下),如果這不是我的車,那就說明車主人和我一樣是大長腿。

可這些不能證明這就是我的車。

車鎖!如果我的鑰匙能打得開,那肯定是我的車了!

可是,我哪知道鑰匙在哪兒……

雖然車丟了以後就用不到鑰匙,但我記得,沒有隨手扔掉它,只要找,應該還是能找到的。所以我得先找著鑰匙,沒有鑰匙就不能確認車是不是我的。

可是如果鎖被換了呢?我不得不嚴肅思考這個問題。但根據我的觀察,這人不像是會換鎖的人,因為這人有個壞毛病,和我一樣:不鎖車。買鎖也是浪費。

所以我想,乾脆把車先拖到別的地方藏起來,明天拿著我的鑰匙開鎖,是我的就騎走,不是我的就送回來。這地方也沒有攝像頭,那個人理論上也不可能看見我拖車。但我又想,如果車是我的,那就叫拖車;如果不是,那就是偷了。

偷不偷呢?

(在這裡我要提醒各位,想偷東西的話不要猶豫,一猶豫你就心軟了)

畢竟是個讀書人,下不去手。

往好處想,這個人既然今晚騎車來這裡,那明晚還是要來的吧?站在這兒也挺冷,先去教室吧。

還有十分鐘晚自習就結束,我卻越想越不對勁,如果明天那人不騎車,我就沒機會和車再見了!

不行,今晚就要抓住那人問清楚!我是講道理的讀書人,我就問那人,這輛車是偷的還是買的!要是買的算我倒霉,我的車畢竟還為社會經濟流轉做貢獻了。如果是偷的,偷車還敢騎出來,了不得啊你,我得帶些人才能奪回來。

下課立刻叫上幾個人去尋車,到了樓下哪還有車的影子。

這人,一定早退了。


人可以拒絕頭上拿些不靠譜的幼稚,但永遠抹不去的是那些不光彩的歷史。

關於這個問題的回答是,我先想到了聽了一首不記得什麼歌提到一條路,讓我想到了以前廣州的一條賣花的小路,然後聯想到一個舊貨市場。

印象中第一次:

就是那個時候吧,小學。在廣州,不知道為什麼那會兒特喜歡漁具,並不是多麼喜歡釣魚,而是喜歡漁具,魚線魚鉤綁著玩兒。這是那時候的小樂趣。

家裡條件不好,父母廣州打工,從小知道自己家裡條件不好,從來不會特別的跟家裡要太多錢。認為錢是家裡的,拿家裡錢花出去捨不得。

地點是廣州動漫公元前站附近的一個二手市場,會去不記得名字。裡面很多東西賣,沒什麼裝修,五金,玩具,漁具,配件,很多東西。

剛開始是買,花幾塊錢買點魚鉤,花十幾塊買魚線什麼的,回家玩兒。有事兒沒事兒去那邊的一個鋪子,老闆很好,會和我聊很多,告訴我怎麼綁,怎麼用,什麼線應該怎麼用等等等等,現在只記得防咬線是他跟我說的。

有時候一放假就去那邊玩,時間長了,發現他經常會為了招待顧客跑到樓上去介紹魚竿(一樓地方不夠大,二樓空蕩蕩的)。

又吃看到喜歡的一卷100米的魚線,大概要30多,買不起。有很喜歡。

這應該就是第一次,我磨磨唧唧左看又看趁沒人注意,偷偷塞進褲襠,那時候我是個小胖子褲子緊也掉不下來。

等他回來有掰扯一會兒我就走了,跑到一個銀行晾著空調擺弄魚線。

然而我很想強調一下,現在回憶當初的感受。拿到後還蠻開心的,而且並沒有太大的羞恥感。覺得蠻正常的,不覺得這個事情會對自己有什麼影響。

至於後來又拿沒拿別的,我不記得了,畢竟那麼久過去。而且,如果不是開頭的那首歌我也不至於會想起自己以前也偷過東西。

第二次:

我總是一個愛動手的小孩子,自己做什麼發電機,拆東西,小時候還叫什麼小製作。動手能力很強。

我喜歡拆玩具上的馬達,以至於一個遙控汽車非得拆才來看看遙控什麼事,看看遙控電路板什麼的。結果組裝的時候丟了一個彈簧,玩不了了。

喜歡馬達是因為自己很想玩遙控飛機,除了電視上,也會在玩具店看到很厲害的燒油的遙控飛機。

當然買不起,想著自己做。小時候對飛機模型很著迷,以至於到現在也無法百分百理解飛機是怎麼飛起來的。為什麼上面是弧形下面壓強就大。

於是不知道哪次我自己溜達溜達,走到了另外一個二手市場,看到一個店有賣馬達的。就是不知道從什麼地方拆下來的馬達。真的很喜歡,做不了飛機能做個小風扇也挺有意思的。

記得好像是10塊錢3個,,我想要更多。。。

還是在那裡墨跡墨跡,問來問去,挑來挑去,趁人不注意塞進口袋,然後花錢買了3個。。是自己口袋裡都有3個了。

回去一如既往開始擺弄,至於後來玩玩也就膩了,這種事情(研究馬達和漁具,不是偷東西!偷東西這事兒家裡不知道。)家裡都是默認行為,不阻止我就算支持了。

第三次:

這一次跨度很大,是我17歲那年,叛逆離家出走,被賣到北京當保安。

不喜歡這個職業又沒辦法,因為工資問題,一些同事開始找別的工作或者想辦法要工資,壓一個月。好幾個一起過來的都是被忽悠過來的,哎,仔細一想自己怎麼這多亂七八糟的經歷。

我自然也打算走,但是覺得一個月工資沒有又捨不得。看到那邊的大衣不錯,想到家裡姥爺冬天可以穿上禦寒。自己要也能穿。

沒錯,這次偷的是大衣。反正就是想辦法弄到外面一個地方,然後藏起來打算走。。。藏了好幾套,最後走的時候也懶得拿,就沒去理會回家了。至於為什麼這麼著急,呵呵自己一下,我竟然還想著回去趕上一個開學,我很想回學校。反正那時候的自己社會並不是一個好地方。

偷是偷了,沒拿走,也是偷了。

第四次(其實是好幾次)

1 這次偷東西地方有點特別,在部隊。對,我在哈爾濱當的兵。武警在一個叫做亞溝的地方有一個訓練基地。

先說被偷,快下連了,辛辛苦苦洗作訓服,刷子刷的乾乾淨淨,真的是乾乾淨淨,平時我隨便洗,但是那次我洗的特別乾淨。

放在烘乾室被偷了,心裡不爽。我不記得自己有沒有順手拿別人的了那次。被偷了不爽我記得很清楚,但是拿沒拿別人的不記得了(從這個思想已經看出,我對於拿別人的並不覺得特別,覺得很正常,心裡這時候已經沒有偷東西不好的意識了。反正別人拿我的,我就拿別人的。)

2 還有一次偷別人洗面奶,原因好像是買到假貨了,扔掉可惜,用又不好用,看到別人的好的。想要,然後先藏起來,然後走掉,最後去拿。

這些洗面奶差點被抓到,耍了一個小聰明,先藏起來了,知道是我也沒辦法。後來覺得是個定時炸彈就給扔了。

3 最後一次,這次是以為我快退伍了,因為很多裝備要上交,交不上要扣錢。覺得冤屈,自己的東西都被人拿的差不多了,因為第二年身在一個特別崗位,不用訓練什麼的,平時不用我也不在意沒了就沒了,但是要上交的適合我自己再給錢。不舒服。

偷的過程大搖大擺抽著煙跑到別人的烘乾室,開始挑,挑好的,挑合適的,從窗戶上扔下去。

然後被一個教員發現,逮個正著,現在想想,那麼光明正大的偷,也是 夠傻逼的。但當時卻一點小心的意思都沒有,一點緊張都沒有。

被發現就挨揍被,大皮鞋踹,打巴掌抽。

回去後又被自己班長狠狠的打,可勁揍了一頓。

被發現了,被打了,被打的鼻青臉腫談不上,但是可勁挨揍了。

(插一句,挨揍沒那麼恐怖,我從小就慫,怕挨打。慢慢長大才知道,涉及到尊嚴的時候挨打也得上。

疼也得上,不是崇尚暴力,但身為男人不能一直那麼慫逼。別說什麼我偷東西就有尊嚴么?這是另外一個話題,我偷東西就是沒尊嚴,自卑,心裡沒底,做錯事有幾個能有底氣的。

只是覺得在某些時刻拿出一些做男人的樣子。)

這就是慣偷吧,偷了這麼多次,以至於後來都不覺得偷東西是壞事。

在被發現後挨完打就醒了。

慶幸太慶幸了,幸虧被人發現。

我徹徹底底反思,為什麼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偷,沒錯,就是偷,

這次被偷經歷不僅僅是挨打而印象深刻,而是在反思後發現是個如果這次不被打不被揍是個細思極恐的事情。應為之前的多次偷東西沒被發現而沒有意識事情的嚴重性,就是習慣,拿別人的東西心裡給自己一個理由,起碼是自己認為合理的理由。好像有個說法叫做逆向合理化?每次都有理由。

前兩次為了興趣,第三次,第四次都是為了平衡自己的損失。

小時偷針,長大偷金。

我算是真體驗過了,幸虧被發現,如果不發現估計以後還會犯更大的事情。

其實,從法律上,第三次按照大衣每件200塊算,兩套就夠判刑了。第四次,皮鞋作訓服,加一起快一千了。

發表前看了很多別人的回答,決定還是不匿名了。不光彩的歷史淹埋還是發生過。

其實,我很想跟一些人說。偷東西是個毛病,也確實有很多合理的理由去做(當然都說自己給自己的借口)。終究不好,也不說什麼相信自己一定能改掉。其實,不偷東西,就像你每天要吃飯一樣簡單。


匿了。

我偷過三次東西。

小時候的一個夏天,也就六七歲的時候吧應該是94年前後,有次在表弟家玩,他家在南京上海都有親戚,所以各種新奇的玩具很多,軌道火車啊,玩具起重機什麼的一柜子,那天表弟半途出去了,我就自己留下了,看到一個小手電筒,真的是第一次見,非常可愛的小手電筒,真的喜歡的不行,我知道我就是想要這麼一個小手電筒,我想給我的小自行車裝一個前燈,感覺那樣非常棒,實在是太喜歡這個小手電筒了,而我之前看過很多商店都沒有見到這麼可愛合適的小手電筒,就非常卑鄙的裝在口袋裡拿走了,回家後,拿出家裡的工具箱找到鉗子和細鐵絲,就把那個小手電筒綁在了我的自行車前面,開心極了,絲毫沒有因為它是偷的而羞愧,每天晚上騎著車在家旁邊轉圈,就是為了感受這個手電筒帶來的一絲光亮。

後來,98年我喜歡上了航空模型,急切的要買一套遙控設備,非常巧的是,我觀察到了我爸每天中午會把上午營業的現金拿到家裡放到一個柜子里,然後下午五點再取走把全天的營業額存進銀行。自從發現了這個規律我就開始琢磨如何打開那個臨時放錢的柜子,終於,有一天我想到一個妙計,我急沖沖的跑過去找他說,我的鑰匙忘帶了,我爸就把他的鑰匙給了我,我複製了所有我不認識的鑰匙,然後順利打開了那扇櫃門,看到了好幾萬的現金,於是每天拿一張,拿了10天,就湊夠了遙控器的錢。然後通過郵購,當時還沒有淘寶,就是看雜誌上的廣告匯款郵購,買了。

最後一次就太牛逼了,

考研英語,我自己架設了無線電發射設備,自己調試,早上去開機,晚上去回收,考試時成功作弊。

有知友問沒有答案怎麼辦,這個不能說太細,哈哈,答案是買的,發射機是數字的,裡面有手機卡,發射機把手機卡接收到的文本發送給考場內的接收機,所以,飛信,你懂???所以,場外傳答案的人可以在東京可以在紐約,無所謂。

對了,考前多次去了現場踩點測試發射機,最終選定的是個墳山上,你能體會早上五點過去開機,夜裡兩點過去收機器的感覺么?還要背個幾十斤的電瓶上下墳山,夜裡去收的時候還TMD迷路了找不到機器了,為了回收機器不暴露手機卡居然折騰了幾個小時,當時也不害怕,收了機器連夜開車百十公里送回家了

這個答案的正確率嘛,因為是開考後的考中答案,所以就錯了一題,也就是選擇題幾乎全對,英語1。

那我考上了么,木有,因為我是考的是跨專業,專業我漏背了一個大題。於是就蒙逼了。今年再戰,混文憑而已

這三次偷竊,每次回憶,都身臨其境。


偷東西是一種佔有,不屬於自己的東西,無論是人,還是情還是東西,最大的懲罰就是被發現後的羞愧和懲罰,如果沒有發現,會刺激人繼續做下去,發現了有的人會死性不改,不要臉。


感覺好多回答的人都好幸運,不是小時候或者青春期不懂事,就是一些有趣的回憶。

真的像我這樣黑暗的,根本不多吧。

最早的是什麼時候呢?

回想起來應該是三歲多還是四五歲,記不太清楚。

那時候媽媽在洗衣服,我在旁邊背書。

爸爸換下來的長褲放在旁邊,因為要扔洗衣機所以把褲兜里的錢掏出來了。

一張一百的毛爺爺。

我知道那是很大的錢,趁媽媽不注意的時候一手拿過來,藏在襪子里。

自以為做的很好,但當然很快被發現了。

當時媽媽說的是,「三歲看老」。

上了小學,偷偷拿家裡零錢罐的錢,一塊兩塊的,買百變小櫻和天外飛仙的貼紙。

某天素描課下課回家,媽媽一定要檢查我的袋子,發現裡面有一塊錢。

我記得很清楚,當時在回家的路上,一個車站旁邊。

後來發生了什麼也記不太清楚了,似乎並沒有可怕的打罵,也沒有說「以後會給定期零用錢」之類的話。

對,從小到大我沒有過一點零花錢。

再後來,因為初中碰到了很喜歡的老師,她曾經在上課的時候和我們說「有的東西可以碰,有的東西一輩子都不能碰。比如毒品,比如偷東西。」

當時整個人都是不安的,因為想起了往事。

於是消停了很多年。我以為這真的只是往事了。

可是陳老師對不起,我還是忘記了您說的話。

大一的時候,在琴房看見別人落下的手機,據為己有。

剛被偷了手機,因為據說是自己落在教室的所以也不能報警,碰上這相似的境遇,大約是貪小便宜的心理吧,有過心理鬥爭,當時準備還,但是還是動了邪念,還是留下了。

其實說起來,過後雖然有愧疚,但還是用的很開心。完全不想去想這些事情。

直到被失主找到。

具體情形就不想說了,總之最後取得了原諒。

但是自我厭惡變得很嚴重了呢。第一次和最親近的朋友說了這事,感覺還是被討厭了。

也是很正常的,你們那麼好,可我這麼糟糕。

到現在我也還不知道,我的反省究竟是出於對後果的恐懼,還是內心道德觀的產物。

也不知道要怎麼面對這個世界。

先這樣吧,總之我是罪人對吧。

罪人就應該贖罪的。

覺得自己還是很難走出來,如果有一天我找到了好的方法,再來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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