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清華大學標誌性景點日晷被不文明遊客刻字一事?
如題。
作為一名在校生,真的感到非常氣憤和痛心!!學校到底應該如何管理遊客才能避免這樣的事件發生啊!!
我覺得這事兒吧,刻字兒的遊客和清華的學生肯定有不一樣的看法。
清華的學生認為:天哪,怎麼會有這麼沒素質的人。
刻字的遊客認為:不就是一破清華嘛,不就是一破石頭刻個字兒嘛。
就好比壞人永遠不認為自己是壞人一樣,沒素質的人也認為自己無非就是做了點無關痛癢的事,如果你表現過激,他反而會認為你像瘋狗一樣不可理喻。
前不久我也遇到一件事:
暑假期間,參觀高峰期,到處都是遊客。午飯時間在食堂,有很多借飯卡吃飯的遊客,基本都是牽家帶口。我窮,飯卡里的錢都是一百一百的充,餘額長期都是兩位數。我前段時間經常在勺園吃,每天都能遇到借飯卡的,我每次都借。所以我每天充一次飯卡,每次充一百,一天絕對刷完,也因此,我褲兜里裝滿了換來的五塊的一塊的零錢。
話說某天,我剛坐下,對面一遊客朝我借飯卡,遂借,還回來的時候坐我對面吃,一邊及其誠懇的感謝我,一邊吐槽:我借了半天卡了,沒人借給我,剛才別人也都在吐槽說借不到飯卡,我尋思著是不是北大這種地方的學生,除了學習,其他的事兒是不是都基本不理,是不是智商越高,這種社會能力越欠缺點什麼……不然怎麼連這麼個小忙也不幫,又不是不給錢。
然後,我端起盤子跑別的地方去了,這種人,你跟他講道理講不通的,他根本不明白沒有開通支付寶充飯卡的同學,大熱天算著時間去充一次飯卡有多麼遭罪(因為每天只有兩個小時能充飯卡)。他也不明白,每次陪著去輸密碼有點小麻煩。他也不會明白,整個勺園一樓,一半多都是遊客,這裡的學生每天都會都會被借很多次飯卡。
再說一件事:
東門外有個紅綠燈,每次出校門,門口好多遊客被攔下,時不時就會聽到遊客罵街,一破北大,整的事事兒的,還不讓進。他不會明白每周末或者寒暑假,未名湖區域到處都是遊客,還並排走,還時不時停下來拍照,繞湖跑步?別想了。文科商科系的學生去西門走未名近,騎車穿過?別想了。關鍵,還有前段時間龍某混入教室長期蹭課,然後拿著刀子威脅本校學生的。
部分遊客不會明白不限流的隱患,他認為,只要攔住了他,那就是不對。
再再說一件事:
以前有個帖子,說的是廈大限流,即每天只放入固定數量的遊客,一文人被攔住,無奈,花20塊錢讓黃牛領進去了,參觀完畢,發了一篇帖子《花20塊錢進門的大學永遠不配一流》,抨擊廈大。
能跟這種人講道理嗎?他的道理就是我想幹嘛你攔我就是你的不對。
同理,在日晷上刻字?刻個字兒你們也大呼小叫的,清華學生咋這樣?
所以,還是考北大吧。
新的新聞出現了。遊客的智慧真是層出不窮。
雖然我也知道,二校門是複製品,但是它的年齡,也比絕大部分刻字的小遊客要大吧。日晷比較小,處理起來還比較容易;二校門要維修,可得大興土木了。真是不知道說什麼好。
----------我們一幫同學和校友著急得不行,沒想到學校早就有了充分的智慧處理這件事情:「工作人員介紹,老日晷並不是法定的「文物」,但它是清華大學的一個象徵。對於日晷的保護,加圍欄等措施並不現實,更多的人喜歡近距離接觸日晷,學校也並不希望對此進行干預。雖然將它放入校史館,但是將來校史館完全建成後會對外開放,這樣大家仍然能夠觀賞,其文化承載的作用還在。」
學校肯定早就預料到會有低素質遊客破壞文物,於是採取了一種對各方影響都最小的方案。既保留了學校的氣度,又保護了文物的安全。
給保衛處的大哥點贊。
原文地址:http://news.cnr.cn/native/gd/20170817/t20170817_523906418.s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家在清華校園裡,因此多年來對遊客這種事早就見怪不怪了。我理解批判遊客沒素質其實於事無補,因為一個永恆的矛盾是:中國之大必然包括了各種素質的人,而清華和清華的日晷卻永遠只有一個。
我的想法是,與其去堵,不如去疏。遊客,尤其是國人遊客,總是對刻字有種莫名的狂熱,下圖中長城上的刻字就可見一斑。那麼我們與其去一味批判這種狂熱,不如想辦法滿足這種狂熱。
在這個意義上,我想可以在二校門顯眼位置樹立一個刻字牆,讓那些帶小孩的遊客們滿足將自己和孩子名字留在清華這所著名學府的慾望。
這個刻字牆可以專門設計成方便遊客刻字的樣式,放上清華大學的校徽和二校門標誌,加上一段話,比如「___小朋友和家長___在清華大學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帶走了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的精神。」
這個刻字牆甚至可以多弄出一些樣式,和慈善公益事業捆綁,比如「___小朋友和家長___在清華大學留下了自己的名字,為中華慈善總會/清華大學貧困生助學基金/中華環境保護基金/中國文物保護基金等等捐出了五塊錢,帶走了清華大學自強不息,厚德載物的精神。」最後再提供一張拍立得的照片的服務,我覺得這對一個孩子來說,也許會比什麼清華大學鑰匙鏈之類的紀念品更有紀念意義。
大學之大,在於包容。我覺得清華大學作為中國最有標誌性的大學之一,應該為國內所有大學樹立起一個標杆,一個榜樣,體現出這種大學特有的包容性。而一味的封禁和懲戒,也許並不符合清華大學厚德載物的理念。
照片地址:
「長城刻字」舉證難、處罰輕 看各國保護文物都有啥狠招
憤怒,而且不太能理解……先不說刻了字能不能來清華的事,就算來了,將來跟自己同學一起參觀日晷的時候跟同學說:「你看,上面那個字是我當年刻上去的」
不知道收穫的是鄙視還是尷尬……
愚蠢的人類啊……
我覺得除了看看一教附近的攝像頭能不能抓住以外,一方面得研究研究這個能不能修復,刻的淺也許還好,另一方面可能真的得加強安保了……
還是得以惡意來揣測人啊……
不是開玩笑,不管是誰,你已經違反了《刑法》,涉嫌刑事犯罪,我好心勸你自首吧,量刑可以輕一點。
參考文獻
1、《刑法》
第三百二十四條【故意損毀文物罪、故意損毀名勝古迹罪、過失損毀文物罪定義、量刑】第三百二十四條 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國發〔2001〕25號自己去看序號476,不解釋。
這個事件雖然已經過去了但是我還是想談談我的看法。
老規矩觀點先行:我是支持大學開放的,也非常歡迎大家來清華遊玩和學習。但是請未成年人的家長管理好未成年人,請成年人自覺管好自己,請精神有問題無法自我管理的人在家好好養病。
晚上剛在新清華學堂聽完音樂會。
剛坐下的時候覺得很幸運,因為坐在了最好的位置(音效和視覺效果都最佳)。
但是沒過多久我就覺得其實沒那麼幸運,因為在我正前方的前排來了三個小朋友排排坐,大概是小學中年級大小。在短暫的注意力消耗殆盡之後,三個小朋友開始了精力充沛的中國有嘻嘻哈哈。而她們的媽媽們就分別坐在她們的兩邊,聽的很專註,還在不時用單反偷偷拍照,顯得非常專業的樣子。(說偷拍是因為雖然我不知道為什麼,但是現場應該是不讓拍照的,管理人員會一直制止拍照行為)
不遠處還有一個小男孩,比這幾個女孩子稍微小點,會突然大聲問「還沒結束啊?我都睡著了!」。我朝那邊看來看發現是一個奶奶單獨帶著孫子來的。小男孩在全程大概每二十分鐘大聲問一次什麼時候結束,奶奶抱著孫子,對其問題好像不予理睬。
你問我對這些熊孩子生氣嗎?我一點都不生氣,誰小時候沒有不懂事的時候?我也在《侏羅紀公園》電影現場哇哇大叫,我也在大街上撩起過姐姐的裙子,我也有被爸爸媽媽批評一晚上都沒有懂自己做錯了什麼的倔強過去……沒有人生下來就知道這個世界約定俗成的規矩。同時,我覺得既然沒有辦法欣賞,那就不要勉強自己,假裝自己很懂藝術聽得很拘謹反而沒有了童真。
但是我不希望自己再過十年成為這樣的媽媽,老了以後又成為這樣的奶奶。小孩子不懂事當然是可以教育的,來到什麼場合應該怎麼做不應該怎麼做,事先完全可以教育好,即便事先的教育效果不佳,導致現場犯事,那現場管一下總可以啊!
我記得早年間我在火車卧鋪,早上六點多起他人還在睡覺,旁邊的幾個家長和他們的孩子就開始了古詩詞背誦大賽,孩子背一句,家長誇一句,這個孩子被誇了,那個孩子不服,又要接一句並且背的更大聲,家長們笑得合不攏嘴。
這樣的情況還有很多。
但即便是在這種事情屢見不鮮的情況下,我仍然是支持大學校園開放的。
清華向來都是好客的。我曾經也是校園講解志願者,在國慶、校慶、五一期間作為志願者帶領遊客進校園參觀。做這個志願工作需要提前培訓,設計遊覽線路、熟悉講解詞。正式工作的時候就在攤位等著遊客來,來一波我們去一兩個志願者負責帶逛。大家也知道清華有多大,逛一圈哪怕只是去重要景點都要一兩個小時,還別說中間要負責講解、聊天、答疑……一趟下來真的非常累。但是這項工作每年都有絡繹不絕的學生報名參加,因為大家覺得為來訪的遊客講解自己的校園是一件很自豪的事情。在帶遊客玩耍的路上,也交了不少朋友,很多遊客都很有趣,也非常感激我們志願者的勞動。
大學校園不應該是一個封閉的學術科研機構,它不但要發揮自身教書育人的功能,同時也要承擔一定的社會功能和文化功能。我校日晷應屬於校園物質文化,其獨特的社會功能的主要在於提高社會成員的文化素養。其實想想挺有道理的:素質不夠,才更需要教化。
同時我想說,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這次劃壞日晷的行為是因為校園開放引起的,包括網傳的那篇被無數清華同學轉發的文章里還列舉里清華里其它被刻畫破壞的地方,一定是來旅遊參觀的熊孩子做的嗎?有沒有可能是校內老師的子女?有沒有可能是有病的大人?有沒有可能是有病的本校學生?為什麼不可能呢?我不知道為啥所有的答案都默認是遊客做的……
對於學校來說,不論是誰做的,本質上都是要提高校園內部的管理和監督。這不是人多人少的問題,公共建築或者文物擺在那裡,就是默認了允許來往的人使用。所以學校已經儘可能在保持發揮自己社會教化功能不受影響的前提下控制來訪人數,並且重要文物比如日晷本身也是仿製品(雖然我覺得仿製的日晷被劃壞我也很心痛),人多的時候適當增加一些監管的安保人員等措施也是應該的。
對於家長來說,我相信帶孩子來清華遊玩、來日晷合影,都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受到鼓舞、好好學習。我們都非常歡迎你們來玩,這所學校不是只屬於這裡的師生,也屬於全世界。 畢竟是世界一流大學。
但是,如果你自己都不教自己的孩子,那不論你帶他去哪裡接受熏陶都沒有任何意義。
這幾天在斯里蘭卡玩,Sigiriya的仕女圖和鏡牆不讓拍照觸摸,各個團的中國導遊都三令五申不讓拍照觸摸。還是在我同伴提醒了的情況下,一個中國老爺爺用手機拍照,然後他被沒收了手機和護照雙手交叉在胸前,限制了人身自由。聽導遊說幾個月前,一個小女孩因為摸了鏡牆而被罰款了數萬人民幣。
反觀國內的各大古迹,明明寫著不讓拍照/觸摸,但是總是有人無視警告,工作人員也都無計可施(有的只是讓刪掉照片,那麼展品因為曝光而產生的損毀怎麼辦?)。
給校園保安一個權力,抓到就罰款,不管老少,雖然會引起爭議但是對文物的保護和人民的教化有益。法律和規章不能缺少執行,嚴懲未必是壞事。
另:這孩子是想日後家裡人高考都考砸了嗎(迷信向)既沒有管理人員,又沒有監控錄像,也沒有執法機構,更沒有賠償先例,你指望著全國13億人口靠素質來自覺保護這麼重要的文物,搞笑呢?
「日晷上為什麼沒有字?」從2012年開始,這個問題就一直在困擾我。眾所周知,遍觀環球,每一個旅遊景點每一個被允許觸摸的文物上都會被各國遊客刻字,這簡直就是人類的基本人性,就像每一個能摸到的銅雕像的頭頂都是光的一樣。這紮根於人類的本能之中。「一定有我沒看到的力量在暗中保護著日晷。」18歲的我心想。要麼是有保安每天晚上將刻上去的字暗中磨掉,要麼是有攝像頭在暗中觀察,保安埋伏在四周,在刻字者提刀的那一刻將其迅速抓捕。總之一定是有辦法的。今天我才知道,啥?原來沒有啊?原來日晷一直是靠遊客的素質保護的????居然還保護了這麼多年?啊???什麼???什麼鬼???不為人知的力量呢???遊客的素質這麼高嗎???這麼多年就被刻了一行字?我的爺,您都106歲了,咋還信16歲小姑娘發明的「我可以騷,你不能擾」那一套啊!!!
氣憤!
希望能不惜一切代價破案。
也呼籲大家關注此事後續發展。
還有,我覺得以日晷的高度,能夠到那個位置的不像是小孩,起碼不會是五六歲的那種。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從事情本身上講,我希望能夠盡一切所能,查到破壞者,給予其應有的懲罰,給清華及清華人一個交代。
從事情之外說,我也希望學校能做出更多應對舉措,例如遊客入校需預約管理,重要文物和紀念物處安排保安巡邏,安裝監控系統等等。
最後,如果有目擊者能向校方警方提供有效線索,我個人願意帶頭捐獎金。
註:被破壞的日晷為複製品,且已經修復。即使情節嚴重程度比之前想的要低,我仍希望破壞者能接受應有的懲罰。
消息來源:央廣網據說被刻字的不是原件而是複製件(已核實:清華日晷原址將放複製品),原件已經被妥善保存,那真是萬幸了。但這不代表刻字者就無需承擔責任,其與其監護人(如果有的話)仍然涉嫌故意犯罪(未遂)。
————————
涉嫌觸犯故意損毀文物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校方應當留存證據並報案,而且即使學校表示不予追究警方也應當立案偵查。若刻字者已滿16周歲,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若不滿16周歲,本人不負刑事責任,但其監護人或陪同的成年人可能構成不作為犯罪,承擔刑事責任。
————————
根據《國務院關於公布第五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與現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合併項目的通知》(國發〔2001〕25號),清華大學早期建築(近代,北京市海淀區)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此外,清華大學早期建築還是北京市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二十四條 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名勝古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過失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違法性層面,刻字者涉嫌觸犯故意損毀文物罪和故意毀壞財物罪(想像競合)。若已滿16周歲,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若不滿16周歲,不負刑事責任。
但是,若刻字者年齡較小,其監護人或陪同的成年人負有監管義務,應當監督和阻止其違法行為。若沒有盡到相應義務,則涉嫌故意損毀文物和故意毀壞財物(想像競合)的不作為犯罪,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監管義務未必以16歲為界,若刻字者已滿16未滿18周歲,其監護人和該刻字者可能都要承擔刑事責任。)
(當然,這裡面還有諸如故意的認定、監管義務、裁量等細節,上述內容僅說明該行為足夠嚴重以至於涉嫌犯罪,不代表一定會被追究責任。)
校方應當保存好證據並報案,警方應當立案。這不單單是學校自己的事情,相關法益不是可以隨意放棄的。即使學校已經處理甚至萬一表示不予追究,因為涉及文物、涉及公共秩序、涉及社會利益、涉嫌觸犯刑法,公安、文物等有關部門也應履行職責繼續追究(當然這只是理論上)。
————————
註:圖片來源網路,出處見水印。
————————
清華日晷原址將放複製品(《北京青年報》2011年報道):
清華大學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出於對老日晷的保護,老日晷將入存校史館進行展放,取而代之的則是一個原樣的複製品。工作人員介紹,由於風化嚴重,再加上以前已經對老日晷進行了數次修補,現在已經無法對老日晷進行修繕,因此學校才作出這個舉措。
這篇報道提到(這個應該是日晷原件):
這些孩子大都對日晷的晷針產生興趣,紛紛登著晷座,攥握晷針,甚至用手晃動。
一名網友說:「支持,經常看到有小孩攀爬上去,甚至試圖掰彎指針。大衛的雕像好像也搬進弗諾倫薩美術學院了吧?廣場上的也是複製品。」而網友「胡招」說:「挺好,曾經看到過在日晷上刻的到此一游,素質啊!還好後來似乎修補好了。」
——————————
補充:由於這次被刻字的並非日晷原件,客觀上不存在日晷原件被故意毀壞的危險,可能會有人主張此為對象不能犯,不具有違法性。但實際上,即使不考慮傳統犯罪構成理論下該行為成立未遂,客觀來說由於被刻字日晷處於文物保護單位空間範圍內且周圍存在其他文物,所以存在文物被毀壞的現實危險,由於沒有造成危害結果,所以犯罪形態為未遂。此外,財物被故意毀壞的危險顯然是存在的,但由於並非原件,是否符合「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需要結合複製件的價值判斷。
另,上述報道中提到「這名工作人員說老日晷並不是法定的『文物』」,但私以為這說的是日晷沒有被定級(即不是某級文物),但其仍屬於一般文物,因此屬於「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文物」。
建設性地考慮,
1 在二校門和日晷附近設置簽字牆合影處,滿足遊客到此一游留下足跡的需求。
2 在日晷附近設置展板,曝光和警告不文明行為,引起遊客注意。作為清華的畢業生,首先,對日晷被刻字感到氣憤和遺憾。
其次,校園該不該對遊客開放這個話題討論已久,現況是節假日遊客限額參觀。鄙人的想法是,絕對不應該禁止遊客參觀校園,不能因為出現問題就簡單粗暴地拒絕所有人;校園不只是學校師生的,其他人有權利參觀清華大學。
最後,國內各大景區都被人刻過字;清華校內的古迹被刻字,倒是一個契機來討論規範遊客行為。也請所有人都反思下,自己有沒有做過別人眼中和「在清華日晷上刻字」性質一樣的行為;反思值得提倡,五十步笑百步就……
日晷不是文物,大家不要激動好嗎……
11年春天鋼針被掰彎過一次,那之後我們才知道,原來那根針是經常換的。後來在同學們的呼籲下學校把原件移入校史館,草坪前放的是複製品。
真品被掰後,學校相關工作人員在接受採訪時曾表示,「老日晷並不是法定的"文物",但它是清華大學的一個象徵。對於日晷的保護,加圍欄等措施並不現實,更多的人喜歡近距離接觸日晷,學校也並不希望對此進行干預。」
所以不要那麼激動嘛……第一,這次不是真品被破壞,第二,真品也不是文物。
另外我要說啊,我們清華同學有責任努力提高全民素質,從根本上杜絕這種事情的發生。
你在西門東門過馬路不闖紅燈嗎?你去萬人地下排隊領票不插隊嗎?你去綜體看演出會自覺去隊尾排隊嗎?你上課的時候不在下面嘰嘰喳喳嗎?你去食堂吃飯不佔座嗎?你在圖書館不睡覺嗎?我敢說,有一半的同學不比這刻字的人好多少。
你知道為什麼圖書館(逸夫館)小隔間牆上會貼一張大白紙?因為那面白牆以前被學生塗滿了字。在圖書館牆上寫字vs在日晷刻字,半斤八兩吧。
我號召大家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只是從嘴炮做起~~日晷上的「行勝於言」在看著你們吶!家在北方小縣城,雖然離京不遠,但總認為來一次北京是件大事。清北這樣的學校,雖然一直嚮往,但整個中小學時代從未來過。
小時候聽說一個一直優秀的姐姐,高二暑假逛了一次北大,在未名湖邊撿了一塊石頭,整個高三將它放在書桌前每天看一看,崇敬又嚮往。後來小姐姐考上了北大,開學之後把石頭放回了湖邊原來的位置。那時候我就想,如果我也能有一塊清華或北大的石頭該多好呀。
兩年前自主招生考試那天第一次進入清華的校門,東看看西看看,雖然馬上就要考試,但還是激動地不能自己。那時候覺得閱讀題里做過的陳寅恪王國維鄧稼先都活了起來,對周圍的一草一木都是滿心敬畏。
再次來就是新生報道,從西門走進來,在日晷和學堂那裡迷了路。等待救援的時候仔仔細細地看了日晷和旁邊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石碑,依舊滿心敬畏,又多了一點隱約的驕傲和一點忝列門牆的愧疚~
後來在學校里呆慣了,從做任何事情都誠惶誠恐的萌新變成了也會水課趕ddl的學油,從每天感覺自己配不上這所學校變成了也會經常吐槽129吐槽限電動車。但是我(相信很多老師同學也是)依然滿心熱愛著這座園子。有些一直以來感覺神聖的、曾經敬畏過的東西是不會變的。每次騎著小車車去西門從文北樓~學堂~二校門抄近路的時候,總是習慣性地望一下那片綠草茵茵~感覺兩年前的一些初心就回來了。
看日晷上刻劃的筆跡像是個小孩子的。要多小,對中國最高學府之一都沒有一點點尊重的概念?如果這基本的概念也沒有,那麼來逛清華還有什麼意義呢?僅僅是為了像逛一個普通公園一樣看花看草鍛煉身體嗎?小孩子有家長陪同嗎?家長看到孩子破壞文物為什麼不制止?家長對清華也沒有一點尊重嗎?如果是這樣,雖然我不覺的完全限制遊客是件好事,但我認為我們的確不歡迎這樣的人進園子遊覽。
感覺,你可以沒有信仰,可以懟天懟地,可以不"神聖化"任何東西,但是你不能否認有些東西是神聖的、令人景仰的、不可侵犯的。你可以對它沒感情,但不可以沒有最基本的尊重。
前幾天看《出彩中國人》,清華校友合唱團一群七八十歲的爺爺奶奶唱我愛你中國、西南聯大校歌,感動到哭。他們是中國各行各業的先驅、頂尖人物,在必須吃苦的日子裡,把青春獻給新中國建設。他們懷著滿心敬愛,為這所學校立下的東西,你配動嗎?借萬爺爺一句話:「他還是個孩子啊快把他扼殺在搖籃里!」
想知道學校會不會查出這個人…會不會追究責任…幸好是複製品,不過我認為那個孩子及其監護人並不知道那是複製品……否則…難道人家想的是「既然複製品我們劃一下沒問題的咯」???作為在校學生看到這個也覺得丟臉…有的人就是缺乏基本的素質和尊重,這件事背後還有很多…而且,學校你別不管啊!就這麼磨沒了…不怕還有人來寫…?越磨越薄…拿出禁電動的氣勢,進園前提醒下,旅行團簽個協議,總歸會好一些的吧~
忍不住吐槽下…確實校內遊客個別素質差,亂扔垃圾大吵大鬧堵塞交通橫穿馬路啥的…好幾次被遊客嚇得急剎車差點摔倒…而且旅行團把人往路上帶,西門到二校門路上堵得都不過車了…了…這樣的孩子以後就別來清華了吧這樣的家長,以後您的孩子就別來清華了吧嫌丟人
想到了兩周前領妹妹在日晷前排隊照相,好不容易排到了,結果草坪里衝出了一堆暴民帶著熊孩子硬生生包圍了我們,然後就開始一起拔日晷的針……真太可怕了
講真不是小時候去了長大了就能考上這回事……比如我,小的時候爸媽領我去了北大,長大了以後我就死活不願意去北大了。
於是現在在清華 。還未入學本科萌新,前幾天得到新生骨幹通過,今晚出發赴京。下午在家惴惴不安又滿懷希冀地準備行李,結果刷票圈卻刷出這樣一條無比尷尬的新聞。幾近刷屏,隔著屏幕都能感受到學長學姐的憤怒。發起話題的,轉發的,p表情包的,等等。
忽然想到之前六月在北京,幾乎是毫不費力就進入了清華校園,一次被學姐領著,一次是和同學兩家一行六人,只想問要大門何用,都懷疑門衛室里有沒有人。不是在抨擊清華的管理,畢竟完全可以理解管理這樣偌大一個園子需要多少人力物力,還未入學就可以感受到學校為了栽培人才有多用心。
但再想想日晷,確是心痛,這樣隨意被人刻畫,與小公園無名石像又有何異。去年暑校,曾在那裡許下心愿,今年五月,最崇敬的學長在那裡為我們拍過加油視頻,日晷那片風景,曾是多少高三狗心裡一點微光。
理科生,知識面不算寬,不清楚是否觸犯法律或是怎樣。想要把心裡的一點茫然,五分憤怒,幾成無奈推給某個對象,卻找不到合適的乙方。刻字者?其父母?清華管理方?
五味雜陳,原來心裡殿堂也如此不完美(老清華們一定在心裡笑吧),想起學長給我們講過的隔壁社會事件,還曾不以為然,還曾覺得他太過負能量,大概本是如此。
學姐憤怒在票圈撂下這事沒完的狠話,將要出發的我,卻不知該怎樣面對我的大學校園。
(語無倫次,有些茫然,選擇匿名怕dalao們嘲笑)
「有一次,親戚家的孩子把水倒在鋼琴上,說是幫我洗鋼琴……他家大人就說孩子嘛也是好心,巴拉巴拉地推卸責任。鋼琴什麼的最怕水了好么!最後想了個招,臨走給了個紅包謝謝幫忙洗鋼琴。後來,聽說那孩子在商場用可樂洗了一架68萬的佩卓夫三角……」
故事來源於網路。
像個段子哈。
~~~~~~~~~~~~~~~~~~
看到有不少人點贊和關注這個問題。其實我就是拿個段子來調侃下。我們大清肯定是比較包容的,人非聖賢孰能無過,一個小孩子肯定不會跟他過多的計較。
清華不只是清華人的清華,更是全中國人的清華。希望我們所有人可以受清華積極影響的同時,同時也可以愛護她尊重她。
希望那個小朋友看到新聞後感受到清華的寬容,也可以從中汲取教訓,以後不再犯類似的錯誤,將來好好努力,爭取成為清華的一份子。好歹也提前感受了清華的教育情懷,哈哈哈哈。推薦閱讀:
※怎麼看唐慧案2名被告死刑未核准?
※反日遊行者砸毀日本車,需要負刑事或民事責任嗎?
※作為孤立的刑事案件來看,黃蓉應該為楊康之死負多大責任?
※從當前的中國法律角度看技術是不是真的無罪?【就快播的庭審】?
※那些不懂法的人為什麼熱衷對法律指手畫腳,還自我感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