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男子在銀行不停存取10元 三天辦450多筆被拘」一事?
日前,蘇州園區某銀行業務大廳三名男子霸佔了銀行的兩個櫃檯要求存錢,每次只存10元,存完後又繼續拿出10元。這樣離譜的存款行為一直持續了三天。
銀行業務大廳來了三名不速之客,三名男子霸佔了銀行的兩個櫃檯要求存錢,每次只存10元,存完後又繼續拿出10元。這樣離譜的存款行為一直持續了三天,不顧排隊的市民怨聲載道,也不理會工作人員的苦心相勸,甚至警察到場告知違法後仍我行我素。最終,兩名男子因涉嫌擾亂單位秩序,被園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日前,蘇州園區某銀行業務大廳來了三名不速之客,三名男子霸佔了銀行的兩個櫃檯要求存錢,每次只存10元,存完後又繼續拿出10元。這樣離譜的存款行為一直持續了三天,不顧排隊的市民怨聲載道,也不理會工作人員的苦心相勸,甚至警察到場告知違法後仍我行我素。最終,兩名男子因涉嫌擾亂單位秩序,被園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9月6日上午9點,蘇州園區某銀行剛剛開門不久,便來了三名不速之客,其中兩人分別取了一個號。輪到兩人辦理業務時,竟要求櫃員幫他們開200個銀行賬戶。
在櫃員告知其只能開10個賬戶後,兩人一共開設了8個賬戶,接著便拿出錢讓櫃員不斷往賬戶上存取,每筆都存10元。兩個人坐在櫃檯前辦業務,另一人坐在邊上陪同觀看、聊天,有人需要上廁所,邊上陪同的人便會補上去,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了三天。
銀行的大堂經理稱,原本銀行開放的兩個業務窗口可以滿足客戶辦理正常的業務。然而,這三名男子將兩個業務櫃檯全部霸佔了,直接導致其他市民的銀行業務無法正常辦理,普遍反映排隊的時間太長。
銀行的營業經理稱,在經過對三名男子苦心相勸後,三人並不理會。無奈之下,銀行只好加派人手重新開設了新的窗口,滿足其他市民的業務需求。據查詢,三名男子三天存款業務竟達到450多筆。
銀行正常業務秩序被嚴重擾亂後,工作人員選擇了報警。湖東派出所民警到場後對三人進行了勸導,就三人惡意存款擾亂單位經營秩序的行為進行了違法告知,但三人並沒有收斂,連續三天重複同樣的存款行為。最終,湖東派出所民警依法將三名男子帶走調查。
「我喜歡這樣存錢,這樣好玩,我喜歡存錢的感覺。」在面對民警審查時,嫌疑人趙某竟這樣回答,當民警問及是否考慮過其他人的感受時,嫌疑人李某也明確表示,知道人家等候時間較久,但毫無顧慮。
昨天,嫌疑人趙某、李某因涉嫌擾亂單位秩序,被園區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嫌疑人宋某因情節輕微且認錯態度良好,民警對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現代快報記者了解到,可能是當事人與銀行有債務糾紛,經法院判決後,當事人對判決不滿,就採取了這種方式「出出氣」。
本文於2015.10.14進行修改。原因:原本是針對之前另一個答案寫的,但是那篇答案現在已經刪除。此外,之前文中一些例子可能用的也不太好,爭議比較大。這兩天在知乎和他人的討論的過程中也有了一些新的想法。
正文:
先說觀點,我認為在此事件中,執法人員的處理得當。 看了大家的討論,爭議主要集中在以下這個問題:存款、取款是銀行的正常服務,開卡是默認銀行提供此服務,當事人操作該業務屬於正常操作的重複,故不違法。
我不認同此觀點的原因: 1.不能把整個行為拆分成多個步驟,再以每個步驟都合法來證明整個行為就合法。合理的事情,重複操作是可能會違法的。舉個例子,你給你的朋友發一條祝福簡訊,不違法。但你連續一個月,天天一百個祝福簡訊,則違法。你違法的每一個環節,單獨拿出來看可能都不違法,但是組合到一起就有可能違法。所以不能說存取款不違法,反覆存取就不違法。 2.合同不等同於法律。對合同條款實施的同時必須遵從法律。有很多人說,開銀行卡簽訂的合同(一般是開戶申請書)約定了銀行提供存款、取款服務,但未約定不能短時間內反覆存取。但是合同不禁止不代表法律不禁止。法律雖然沒有禁止你反覆存取,但規定當你的行為影響到企業的正常經營時就有可能形成擾亂單位秩序行為,同時規定了處罰辦法。而從本例看,當事人故意長時間佔用櫃檯,嚴重影響銀行經營和其他客戶正常業務辦理,多次勸阻未改,足以達到處罰標準。PS1:就這件事而言,如果我是執法人員,我主觀會選擇從重懲罰。為什麼?因為你可以反著思考下,為什麼當事人採取這種方式噁心銀行?為什麼不打不砸?因為他還是有點法律常識的,企圖逃避法律制裁,又想給銀行造成破壞,又想不承擔法律責任。這種人可恨,一個不罰,明天都這麼干。PS2:這條新聞如果變成銀行行長兒子帶多名小弟長期霸佔某小餐館,每桌一人,每人一杯水佔一天。同樣處罰。你們的輿論會怎樣。PS3:目前社會發展的確存在很多畸形和問題,銀行、執法機構都是其中的縮影。對於很多事我也很憤怒、無奈,我也噴、也罵。但請不要為了噴而噴、跟風噴、無腦噴、發泄噴。先說結論:處罰合法合理。
處罰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23條中,擾亂單位秩序規定,可以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處罰作出主體文中沒提到,但可推斷為文中派出所的上級公安局,作出行政拘留合法。
具體處罰力度新聞中也沒提到,這方面也不作討論。
總的來說這次行政處罰合法合理,維護了銀行和公眾的合法利益,無槽點。
歡迎評論區討論~對銀行應該沒啥影響,影響的是後面要辦業務的人
首先,銀行,無論哪個銀行,你是什麼級別的客戶,銀行都會提供他們認為最有格調的服務。你有怨言,嫌排隊時間長而這麼做的確有失偏頗。你如果有時間消磨時間不如多賺點錢,存錢叫vip號。銀行服務,但銀行不是慈善機構。任何時候想著提升自己都比怨天尤人來的實在。還有,對這仨的處置沒有任何不妥,如果你家被人堵門,你會三天才報警?很人性化好吧!
尋釁滋事罪
在香港的銀行從來不會發生這種存一塊取一塊的事情,國外的很多銀行也不會發生,不是他們服務好,而是。。。在香港去櫃檯取錢是要收服務費滴!!你取一塊它收你十塊服務費,你敢這樣搗亂??想不收費?去ATM機取款存款啊,國內銀行如果與世界接軌學到這條,銀行中間業務收入馬上上去,也不用再靠存貸差養活了,貸款利率馬上降下來,社會融資成本馬上降低,經濟活力又現,只是屁民肯定接受不了,哈哈
樓上各位 有債務糾紛 是誰的事找誰去 關櫃員什麼事??找外勤 找行長去 冤有頭債有主 大老爺們不幹老爺們事!這樣做 只能讓人鄙視 欺軟怕硬 呵呵
每次存取他們重新取號排隊就行,100000次10000000000000次取款存款都行,或者雇幾百人把號都取了排隊也行。如果不取號霸佔櫃檯,該關起來。
我就知道在東北這邊不用我們動手,他後面存款的大媽們就能打死他們
為什麼大老爺們不動手呢?因為容易被誤會成搶銀行的,哈哈說的很清楚了,也沒什麼異議。就三人惡意存款擾亂單位經營秩序的行為進行了違法告知,但三人並沒有收斂,連續三天重複同樣的存款行為。最終,湖東派出所民警依法將三名男子帶走調查。
3天了才被拘,銀行忍耐度真高!
3天450筆,平均每天150筆業務,每小時應該是18.75筆,每筆業務大概是3.2分鐘。這個銀行,這個窗口辦事效率這麼高!你還和他較勁?被抓了活該!不好意思。。。沒看全文。。。2個窗口呀 那就乘以2吧批評教育太輕了。慣出毛病來了。
銀行是弱勢群體。
我一天打一個電話向你推銷產品算不算犯罪。我一天打一百個電話給你持續三天呢
每次叫號是不是應該有個辦理業務的數量限制,超出之後必須重新取號排隊。
試過有次被堵在銀行,本來應該可以10分鐘左右辦好的業務,結果前面一位大媽和櫃員在扯皮生生扯了1個多小時啊,大爺啊崩潰了
建議和銀行有仇的,直接一次性存取10W以上,堵VIP窗口去,堵普通窗口這是要死的節奏誰是弱勢群體?銀行?如果換成一家理財機構你們會怎麼看?在網上查閱了很多該案件相關報道,無論是公共媒體還是新媒體,對銀行與該男子產生糾紛的具體過程和原因隻字不提,事件根源究竟孰是孰非公眾無從知曉。而從某些自媒體上無意之中透露出的消息稱,引起該男子和銀行糾紛的責任方在銀行,也就是說銀行失責在先,男子無理取鬧在後。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銀行遭到如此的對待可想而知了!這件事雖然對大多數人來說是無關痛癢的小事,但媒體這種典型的行為著實可惡,只對男子的醜陋行為放大曝光,而對銀行的失責態度曖昧,大有包庇、掩護之嫌,姑息養奸不過如此!拋棄該事件孰是孰非不說,要知道現代法律精神維繫的根本是建立在對弱實群體保護的基礎上的。在男子和銀行之間,男子顯然是處於弱勢一方。而媒體如此扭曲、變態的法制觀念著實令人大跌眼鏡,使人憤慨。當他們冠冕堂皇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的指責弱勢一方的時候,為什麼不從「勢力越大責任越大」銀行責任說起?這些年網路爆出來的店大欺客的案例還少嗎?媒體這種姑息養奸的行為不是更助長無良企業的囂張氣焰嗎?
僅僅從無名網友的評論中才能找回的人類共同的正義、良心,無疑跟那三名男子荒誕的行徑一樣,是可悲的、可笑的、甚至是可恥的!
由此看來,如今道德淪喪當代社會裡,造成如此不堪局面的關鍵因素,顯然這些不良媒體和企業功不可沒了!……還扯什麼上述,上述有網友曝光有用?現在看來網友曝光也不靠譜。能讓三個人花費時間和精力去干這種缺德事,銀行是幹了什麼更缺德的事?這些我不清楚,就說說我知道的。現在銀行業欠薪不還是裝修業公認的常識你墊資金裝修/建設好銀行,銀行開業了,然後你以為能拿到錢?呵呵[一年起步三年不長]公安不敢管,勞動不敢管,法院不受理,還能怎樣?堵銀行門口/跳樓,公安馬上來
還能怎麼樣?欠幾百萬工程款,你教我怎麼樣?如果是這種情況這三個人還算文明了但媒體曝光後銀行選擇收買媒體而不是支付欠款我也是呵呵了……
那其他市民取款怎麼辦?這銀行16個窗口缺這兩個?這兩人不是領號排隊,是直接插隊?擾亂秩序?誰是弱勢群體?一家銀行欠款不還這信用你還敢存款?當然
這方法有些激進你教我怎麼辦?如果是我,或許會拿個喇叭,在銀行門口廣播,這銀行你還敢存款?銀行破產了國家可是一分都不賠的!如果引發擠兌看你還不還?當然這樣我可能更慘吧。我覺得銀行可以這樣規定:每次在櫃檯存取,可以免費兩次,之後的要收手續費
ok,我是法盲。這樣存取你在哪存跟我沒關係,但是擋我存取了我要揍你。就這麼簡單。
不要因為討厭銀行就報復社會,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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