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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拋棄的孩子還會認親生父母么?

題主男,農村娃,有兩個姐姐。二姐出生後,由於奶奶想要個孫子傳後,當時正在計劃生育最嚴的80年代,就把剛出生的二姐送人了。

現在父母老了,老是念叨這個被拋棄的二姐。其實二姐就在一個縣裡,父母也知道大概是什麼村的。二姐回來過一次,不過很不愉快,問題無非就是為什麼把他扔了,沒扔大姐之類,然後就再沒再聯繫。

想幫父母完成最後的心愿,二姐還會認這個家么?


我的願望是所以因為重男輕女拋棄自己女兒的老無所依,孤獨終老,我就是這種二姐


真心真意愛她,並願意不求回報的為她付出,對她要比對其他孩子都好,這份好還得看她願意不願意接受。如果她怨恨你們家,說一些難聽話,你家人要能承受住,並且依然要對她好。一來是彌補拋棄她的傷害和虧欠,二來是讓她感受到家人的愛和包容。如果連這點兒(誠意和耐心)都做不到,她說幾句抱怨、責怪的話你們都受不了,或者覺得當時送人都是貧窮惹的錯,自己沒什麼可歉疚的,還是別指望她回來了。當然即使你們做了一些自認為的努力,也許還是不能抵消她內心的怨恨和傷痛,你們是否還願意繼續不求回報的對她好,那得看你們有多在乎她,如果你們不是那麼在乎她,就別責怪她不在乎你們家人。

想讓她盡女兒的義務,責怪她不愛父母之前,先想想父母對她盡過多少的責任。


我也是那個被拋棄的人,但是撫養我的家庭很好,父母很愛我,我是在自己十幾歲的時候知道我跟父母沒有血緣關係的,父母也問過我類似的問題,說他們會尊重我的選擇。

我的答案是如果親生父母找到我,我是不會見的,更不要說相認了。既然你們當初選擇拋棄了我,不管以任何理由,你們都是拋棄了。那現在無論有什麼理由,都不要來找我更不要說相認。我現在的一切是我的父母給我的,從小到大他們始終陪伴著我,我也不想傷害我的父母,這個世界上不會有人比他們更愛我。

寒假回家的時候聽一位親戚說對方找到他說想要跟我想認,但被我果斷拒絕了。拋棄就是拋棄了,如果真的是為我好,就不要來打擾我的生活,因為在生下來的時候我的命運已經被你們選擇了一次,我的人生就不會有第二次被別人操控。


不會。

講一個自己身邊的例子。

我奶奶的侄女,應該算作我的姑姑,上世紀90年代結婚,婚後不能生育,94年的時候,一次趕集在路邊發現了一個女嬰。

小被子里有孩子的出生日期,說計劃生育太嚴,想要個男孩,巴拉巴拉的。

姑姑覺得孩子可憐,就帶回家養了,起了名字。

除了這個姑娘之外,姑姑還領養了一個男孩,兩年後又撿到了另一個女棄嬰,都當做自己的孩子養大。

她一直不知道自己是被撿回來的,直到她高三那年。

縣城就這麼大,村莊挨著村莊,簡單一打聽就大概知道是誰收養了孩子。

於是,她的親生父母找過來了。

說很愧疚,當年生活條件不好,想彌補孩子。

姑姑一開始盡量不想影響孩子學習,沒敢告訴她,結果她的嫂子不知道出於什麼心理,在高考前一個月,跑到啊敏的寄宿學校和她說了這件事。

她回到家,當著她親爸媽和我姑姑的面說:你們早就不要我了,現在也別想找我回去,我這輩子就只有一個媽。

後續發生了什麼我就不太清楚了,反正那家人就再也沒找過來了。

不過成績肯定是受影響的,啊敏最後考上了一個專科學校,前年畢業,現在在一個公司上班。

她後來和我說這件事的時候,笑嘻嘻的,說自己要不是因為早戀,肯定也能上本科。

我挺喜歡這姑娘的,大方,活潑,性格好,人也很漂亮,每次來看我奶奶都很有禮貌。

還有,她明年結婚,姑姑說,嫁妝已經準備好啦~

她不需要認之前那個家,她有愛她的家人,不相往來,也沒什麼不好的。


認這個家的前提是承認自己當初是被拋棄的那個,是不是對她有點殘忍?希望她認,是不是為了減輕自己的內疚和負罪感?


拋棄就是拋棄了,你再去苦苦追尋,有什麼意義呢?本來就是毫不相干的生活,突然多了一對親生父母,很尷尬,畢竟她的生活中是從來沒有這兩個人的,彼此相忘於江湖,豈不是更好?


「當然即使你們做了一些自認為的努力,也許還是不能抵消她內心的怨恨和傷痛,你們是否還願意繼續不求回報的對她好」。。如果不能,那這算不算二次拋棄呢?!


被拋棄的三姐也不會認的


做過的選擇就已經註定,這是揭傷疤撒鹽,一輩子不想見,我也是這種二姐


不恨不愛不詛咒 反正一生身心不安已是最大報應。

老天垂憐,我超級幸福;雖和俺爸媽沒有血緣,但此生能夠和他們在一起一輩子,我已經很開心啦。

之前給自己卜卦,我和爸媽上輩子結了緣,這一生我們仨組成在一起是來續緣的;如果無誤,下輩子仍有一世!恩,三世家人。 當然,可能我上輩子也是算了上上世和這一世噠。

所以我不恨拋棄我的那家人,甚至有幾分感激;借著他們的肚子托生,才能尋尋覓覓遇到我命中的父母。


別去打擾她的生活,我就是被遺棄的,既然當初已經拋棄了,就不要再想著找回來,這是對她的一種傷害。

不要想著自己愧疚,更要想想當事人的感受。


真的 如果真的為你二姐好 就別去打擾她的生活 於己於她 都沒有好處 當初既然拋棄了 就應該想到後果 從送給別人的那一刻起 你二姐跟你們一家人再無任何瓜葛 即使有血緣關係


既然棄,為何尋。

這是我長大後第一次見到他們後哭著寫下的。現在已是2017年。計劃生育也早已不復存在。可是今天我們這兒又有一個小女孩被放在紙箱里扔到了垃圾箱旁邊。

我還未長大,還沒有勇氣不匿名回答這種問題。我很抱歉。


知道自己被拋棄後真的如同抽了我的血剝了我的皮一樣痛。好想離開這個傷心之地。


別指望了,你們沒有臉請她回來的。我就是這種二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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