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女子身中7刀死亡,高密警方不立案」?
對女子身中7刀死亡,高密警方不立案怎麼看?
新聞鏈接:年輕媽媽在家中身中7刀死亡 警方稱是自殺不立案有兩個方面的疑問:對於自殺、他殺的認定,刑警處理時一般會參照哪些方面的因素?簡單說來,排除警匪勾結的可能,為什麼這個會被認定自殺?如果的確是高密警方出現了瀆職行為,除了新聞中提到的申請複議,死者家屬還有哪些手段可以促使警方重新立案調查?最新進展
再鑒定結果依舊是「自殺」
8月5日,高密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曾給姚華炯一份不予立案通知,稱「死者為自殺,沒有發現犯罪事實,不予立案」。姚華炯對這份通知提出諸多質疑,向上級相關部門進行了反映。
8月20日,高密市公安局又下發了一份「刑事複議決定書」。決定書里稱,姚華炯對該局不予立案決定書不服並申請複議,經審查,認為原不予立案決定書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依據準確、程序合法,決定維持原決定。
姚華炯告訴記者,即便是接受了「做飯做一半去自殺」的說法,但他也想不通妻子是如何在自己脖子上抹5刀,甚至割斷喉管的?
按照警方調查顯示,在第一案發現場的廚房裡,地上和牆上濺滿了血跡,但牆壁上的血跡最高不過50厘米左右。警方判斷,脖子傷口的血大多是往下噴濺,不符合成年人站立割喉、血濺牆壁的現場。對此,警方認定娜娜當時是脖子朝下,刀口朝上割破脖子死亡。
「後來我找到公安局,公安局說是她把刀立在桌子上,伸脖子往刀口上劃,一刀刀劃傷後死亡。 」對於警方這一解釋,姚華炯認為太匪夷所思,不符合常理。
高密市公安局一位辦案民警也證實了這一說法,「經推測,應該就是這種死法,至於刀是怎麼豎在桌子上,這不便透露。 」
為什麼總有些人認為外行指導內行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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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兩篇文章吧,有興趣可以看看。有個名詞叫試切創。
我粘一段定義:
試切創,英文是Hesitation mark。屬於法醫學類別。試切創在致命性的切創附近,常見大批數條長短不一,深淺不等的平行創口,稱之為試切創或猶豫創,為一自殺的特徵。
切創多見於頸部、腕部、腹股溝部。切斷一側或兩側動脈、橈尺動脈或股動脈可致大出血休剋死亡。
以下圖片可能會引起不適,圖片來自江寧公安微博,侵刪。
你們沒有看錯,這是自殺。
另外,警方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遠比立案要慎重得多,立案了,工作窮盡了,破不了頂多是能力問題,不予立案出了問題,你們自行想像。。。
你萌懷疑警察蜀黍的人品也就算了,能不能不要懷疑天天跟犯罪嫌疑人打交道的警察蜀黍的智商啊→_→
以上~看了大部分答案和評論區的撕逼,可以看到很多人撕的不是這個案子,而是撕的另一些問題
恰巧今天作為市局痕迹科見習生剛跟著法醫去了個人命現場,恰好是那種不確定是否為刑事案件的事件,和前輩們交流了下,以下是自己隨口說說的見解:
一、刑偵與物證問題
1 法醫一般不會也不應該為事件定性, 在法律的監督下:法醫給出的是自然科學技術(解讀生物)問題的意見結論,痕迹技術人員給出的是也是自然科學技術(解讀物理現象)問題的結論意見, 真正決定是否為刑事案件的是辦案刑偵民警。2 那麼:先理想狀態下 (先假設所有民警都是一心想辦好案,做負責人人的,不考慮任何各位說的「政治因素」),刑警通過痕迹人員的信息、法醫人員的信息(科學),調查死者背景和日常活動等(社會)手段,兩者結合給出的一個最終(法律)結論(且終身負責),具體怎樣屬於公安機關的刑偵手段(現在學界明確指出在不確定刑事案件的是與否情況應當使用刑偵手段,實踐也是如此,為何下文談)3 在案情簡單時,往往是法醫和痕迹一合夥就能給出明確意見,經辦案民警結合走訪調查背景等,然後不立案,並通過現場說服家屬人。 ps: 說服這一點我跟了三四個非刑事死亡時間,每次(在不同級別和地區的刑警隊)都是必須得有的。4 並且無論是不是刑事案件,刑警隊去了都得拍照片,畫現場圖,寫報告等等。5 (依然先討論理想狀態)案情複雜時,必須得上刑偵手段偵辦,查清楚來龍去脈,最後決定立案不立案。
二、政治(算不上政治。。。)問題:
1 發覺是命案(需要調查的刑事案件)然後決定不立案是種怎樣的體驗?有個沒破的案子和做一個拿不穩的不立案決定抉擇時公安民警怎麼抉擇思考?
1.1 公務員真的真的不想你們想像的是什麼走仕途,真的真的升不上去!論資排輩主要慢升渠道 ; 業績對民警來說重要,可能決定某天的副科,或者獎金,但和1.2 比起來哎。ps : 可能某些領導或者浪子野心的在乎,可刑事案件不是個人操作,是個大作坊工業化流程,面臨飯碗和自己安全的事,誰也不會含糊。補刀: 當然,不排除二胰子在公安隊伍的情況,畢竟人渣存在於每個集團。。。。1.2 普通公務員最大的守則就寧可平庸,無能,不出什麼驚天大作,但是絕對絕對絕對絕對絕對絕對不能出錯誤,絕對絕對絕對絕對絕對絕對不能出錯誤,絕對絕對絕對絕對絕對絕對不能出錯誤。這一點不在體制內生長是完全感受不到的(在裡面成長個三五年十年這個思想都已經深入骨髓了),像這種拿不穩的事情誰也不敢說 「 不是刑事案子」 ,將來有一天萬一出點事,1.3麻煩找到自己頭上了
1.3 我蹭在大學裡(大一)沒事侃侃刑事案子,直到家裡出過事,和在警隊接觸案子後,才理解這種法律的嚴肅性。大家平時在知乎,在網上拉呱當然隨便啦,但真正面臨刑事案子可不是拉拉,刑事案子是國家暴力做後盾的,了不得。 辦錯一個案子,師哥們說後果根本無法想像。前輩們這樣說: 如果確實是非刑事案件,讓家人信服就好;如果不是,別管家屬怎麼想,必須狠治。
2. 案子真這麼難破,案子真這麼討厭? 案子真非得破?2.1 說實話,中國案子太多了,破案率低多是因為破不過來(題外話,假設一個縣40刑警,其中10個技術,一天三個案子, 此處省略吧,知乎和各種網應該有說這個事的)但是—— 真要是想破,其實還真不難,公安的刑偵手段和力量許可權真的大得多,很多破案手段大家真的都不知道,而且很難知道,去公安院校學都學不到——有些法真吊!2.2 案件真的討人厭嗎? 不,案子還沒破誰不想去破破試試,破不了雖然是遺憾,但是也盡全力了(像追女孩子一樣,當然我不會追女孩子 ORZ), 刑警隊是真有案件狂,一有案子家人 ,女朋友什麼的全是浮雲(比如我,當然我沒女朋友,目前也不是民警,。。。。。。) 直接紮根刑警隊。
2.3 案子破不了真的特別特別嚴重么,這個確實嚴重,可真是有不少破不了的,再去請專家請支援還是破不了也罷。。。但是和出刑事錯誤比起來——「可不行,!」 最後送大家:體制內名言—— 出錯誤太可怕了!——個人覺著是保身之言,也是國之幸,當然這也有壞處 。(具體好不好需要從宏觀政治體制上學術討論和實踐檢驗,無力討論,想噴這句話歡迎寫論文去)跪求批判以成長,求撕逼以鍛鍊鋼炮氣質提高和人打交道的執行力
並不是每個人都是自殺能手,其實很多人自殺時會弄的很狠狽。尤其是用刀的,別說七刀,十幾刀的也不少見,而且很多試探傷正是鑒定為自殺的主要依據。所以這事還是交給法醫這樣的專業人士吧,我們這些外行就不要多嘴了。
一切交給法醫,外行不要嗶嗶。因為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一切猜測在真相面前都是耍流氓。
這種事情,在老百姓眼中應該是這樣子:
明武宗朱厚照在位時,浙江錢塘發生命案,死者身中五刀,刀刀致命,錢塘縣令斷定此人系自殺身亡,在上報刑部後,刑部認為案理不通,駁回重審。事後,杭州府重審後仍以自殺身亡上報,刑部再次駁回並報送大理寺,此案遂上達天聽,進入皇帝的視野。朱厚照即正德皇帝,世人謂之荒唐暴戾,是少見的無道昏君,然此君了解案情後勃然大怒:「豈有身中五刀自斃者?欲將朕比晉惠乎?」於是嚴旨徹查杭州知府及錢塘縣令,最終查明兇手乃錢塘縣令妻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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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詳細案情,個人感覺應該相信警察蜀黍的智商。但是超出大眾普遍認知的情況,政府部門有無向社會澄清的必要呢?「今天這事你不給我個解釋就沒完。」
「好,你聽我仔細給你講下。」「我不聽我不聽我不聽。」就這樣
======上面是開玩笑,對於公共事件,我的看法是外行的人有疑問是正常的,內行人先不要上來就是鄙視、嘲笑,詳細的講一下原因,既解開了誤會,也能收穫崇拜,這樣不是挺好的嘛(我知道個別人很難講道理,但大部分人還是明事理的)。而作為一個外行人,自己不懂沒關係,要聽得進道理,自己不專業就聽專業人士的,世上有陰謀,但絕不是什麼事情都有陰謀。而且就這個案件來說,利害關係其他答主已經講的很清楚了,瀆職的可能性很小,所以作為第三方,我們是不是要站在大概率的立場上。當前人類社會的發展階段,不允許懷疑是很可怕的,但若是只堅信自己猜想的,別人的解釋都不聽那社會也會亂糟糟。有疑問有解釋這樣的社會氛圍對大家比較好點「我比法醫更專業」系列。
關鍵詞:試探傷、試刀傷或「逡巡傷」
我是衷心希望各位在憂國憂民以前先百度一下法醫創傷學的某些淺顯概念,畢竟這網站好歹也管自己叫「知乎」。微博上的一個法醫也說過這個試切創的事。
然而有的人就是不相信專業人士。自己外行還覺得自己對。
我就講一個看過的例子。雜誌上看的,不知道真不真實。美國一女子,朝自己頭部開了10多槍,還釘進去2根長釘,最後開著車去警察局求賜她一死。想起幾年前一起案件,當時也是將案件定性為自殺不予立案,死者為女性,高中畢業在一個醫院當護士,一天晚上出去和同學玩,然後就沒回家,後來在河裡發現了屍體,隨後調監控,問她當晚的同學,做屍檢,最後認定為自殺。死者家屬不認可,去市公安局,市檢察院要求複查,都認可是自殺,然後家屬又去公安廳,公安廳來了專家,也認為自殺。家屬仍不認可,每年兩會時期就到各級上訪,上訪回來,上級要求再查,這個案件幾年下來,來來回回查了六七遍。家屬提出的所有疑點,和案件有沒有關係的情節都查了個底掉,都沒問題,但家屬質疑的其中一條理由就是:一個自殺的人,為什麼死之前會把衣服、圍巾、手套都疊好放好……我真的無法回答……
第一,此前報道,身中七刀,脖子五刀,該女子如此堅定的抹脖子自殺,她為何還要去砍自己其它部位兩刀?
第二,成年人女性脖子直徑大概有12-15厘米,按照瘦弱一點吧,12厘米,脖子割斷三分之一,也要四厘米,明確知道是五刀,那麼可以知道,沒有重複同一傷口,氣管在喉表皮之下,不足一厘米,只需要一次就可以割斷,為什麼要五刀,脖子有肌肉的保護下,她有力量一刀進去四厘米?第三,把刀立起來?她手在幹嘛?她一定要死,為什麼選這麼不靠譜的方法?還這麼認真的去立刀?你立一個給我看看!死亡的辦法太多了。何必選這麼難的?第四,喉嚨割斷,血液會進入氣管之中,形成肺栓塞,缺氧,這是一個極度痛苦的過程,但死亡需要時間,血液向下濺射不超過五十厘米,得多大的毅力才能保證一直趴著不要動啊?第五,日記中既然已經確定有自殺傾向了,是早就有還是最近?如果,早就有了自殺的念頭,為什麼給孩子沖奶粉的時候呢?最開始的念頭是為孩子沖奶粉,突然就自殺了。這轉變……!既然要死,她已經想到做飯沖奶粉了,那麼,也做完之後自殺也不耽誤啊!第六,最大的一個問題,刀具,衣服,門,房間裡面的指紋收集驗證,腳印對比,血液化驗,法醫驗屍,證據鏈對比,監控查找,周圍走訪,查找是否有目擊者,以及家庭人員和周邊筆錄詢問,以及人際關係調查,這些東西jc居然只用了一個月不到?就光指紋對比,陌生指紋驗證,人際關係調查都不止一個月。這是某網站網友提出的問題,有沒有專業人士來解答一下。我只是搬運工-。-毛們說了,要相信法醫。
問題是,自殺的結論不是法醫得出來的:那法醫說了什麼呢:毛警官說,事發後刑警隊進行了全面細緻地偵查,在綜合各方面情況後才得出「自殺,沒有犯罪事實」的結論。至於盜錢的事,是不是符合立案條件還要再研究。
隨後警方進行的屍檢,再一次震驚了一家人:法醫說脖子上致命傷5刀,一共七刀,脖子大動脈割斷了,脖子割斷了三分之一。
家屬是怎麼說的:
有個詞叫「命案必破」,破不了怎麼辦?扣工資獎金?影響升職?那怎樣做到「命案必破」呢?總不能百分之百有把握破案的才立案吧?能嗎?不能嗎?能嗎?事發後進過自家院子的姚華炯說,從廚房裡的擺設能看出媳婦在出事前正準備做飯:廚房裡還有正在和的麵皮,電飯鍋也是開著的,給孩子的奶粉還沒沖。種種跡象都表明娜娜當時正在準備做飯,一個還有心思做飯的人怎麼會突然想要自殺呢?
更詳細一點的細節有了
山東高密公安官方微博首次公布鑒定細節我就說吧,不管結果是不是自殺,這幾位警察的話是不能信的。你看看他們推理就知道了,看小說都不帶這麼推的1. 2年前炒過一次架比較嚴重,女子揚言要自殺,然後平時家裡也吵吵鬧鬧。警察就斷定此女有輕生念頭,呵呵,呵呵,呵呵。我就跟你這麼說吧,以後農村女人炒過架死了的都算自殺吧,真的,農村女人吵架吵不過就「不想活了」「我要喝農藥」「我要自殺」別問我怎麼知道的,因為我媽跟我爸又一次吵架我媽都端起農藥瓶來了,當然不是真喝,當然是為了爭一口氣。不知道城裡人是不是玩真的,反正我們農村人是說說,做做樣子。就跟死者丈夫所說,誰家不吵架,誰家過日子跟見外賓一樣。2. 女兒說家裡來人,第一次問,警察信了,第二次再問,女兒說了與事實不符的話。兩三歲小孩,今天和昨天兩個詞都不一定能分清楚,別說被驚嚇以後了。這就是典型的,你是壞人,你乾的事都是壞事一個邏輯。你說慌了,你說的每一句都不對。3.監控沒有,為什麼沒有,難道警察就不覺得這人有問題嗎?鄰居出這麼大事,你去調查監控,他不說實話,剛開始不配合,後來配合了不能錄,這難道不是疑點??鄰居家出人命警察來看看你家監控不給看你說這傢伙能沒點事???當然不排除人家不願意惹事的情況,萬一他見過兇手呢,被威脅或者怕引火燒身呢???這麼大疑點都不想想。而且警察應該有批個條要求人民配合的權利吧,這個事專業人員是不是應該給洗白一下看了這些細節,我更加不信這個結果了。邏輯都不清楚,怪不得張口閉口不方便透露,還真是不方便,太不方便了,簡直不能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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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不相信一些專業人員,比如股票經紀人之類的,因為他們還沒有大媽的水平高,大媽進場就是階段末尾了。股票經紀人還在鼓吹上多少點呢。即便有預測對的基本說的和發生的沒多大關係。擁有更多專業知識很容易被比別人多出來的知識蒙蔽。某些時間上還不如一個常人判斷準確。警察也不考慮考慮為什麼大家都不信你,你專業,你專業就擺事實講道理嘛。
關鍵時刻來一句不方便透露,那我們也只好不方便相信了疑點那麼多,就拿出幾個自殺個例來解釋,你讓大家怎麼信??
一個正要給孩子做飯,家人也沒發現什麼異常,孩子還「嗷嗷待哺」,飯做著做著想點事就自殺了??我想就算是自殺也要有非常大的反常現象,畢竟這不是想想就能幹的事。
警察說人家日記有自殺傾向,丈夫都沒發覺。這當然可能她丈夫在一起生活久了沒發覺,但一句不方便透露日記,觀眾就不方便相信你說的。至於是不是真的有所不方便大家是不會給你深究的。警察不予立案的解釋是:沒有發現犯罪事實。這就是典型的被擁有的知識蒙蔽。看似簡單一句話,在普通百姓眼裡,如果此人為他殺,這是多麼大的冤屈。而專業人員通常見多了,什麼死法沒有,更離奇的還有呢。
沒有發現犯罪事實就不是犯罪?就好像一個醫生說,我們儀器沒有檢測出你得了癌症,難道你就一定沒得癌症?我們目前沒有發現黑天鵝,那所有天鵝都是白的???各種擺事實講道理的答案啊。各種專業人員的專業說法啊。錯的不是他們知識,他們可以很準確的告訴你由什麼現象能推出什麼結論。錯的是知識沒告訴你的你就當沒有。
在知乎混基本上你是不能質疑專業人員的,因為你通篇沒有一個科學數據,而人家案例分析一大堆。這時候我建議你想想股票,全世界特別是老美,金融從業人員不計其數,他們都是馬後炮,你認為其他專業人員里能有多少諸葛亮呢???為高密警察感到悲哀。或者,對報道媒體感到悲哀。二者取其一。
請問,如何看待媒體報道說,「」自殺」女人家中有財務被盜的情況,以及孩子也說過家裡說來過兩個叔叔等情況?
有些人,不要一上來就秀優越,試創傷之類的話,沒有可靠證據出來的情況,別急著洗地。第一次看到新聞和相關描述我也覺得不可思議,但根據我切身的經歷和廣大媒體的尿樣出發,我覺得這裡面一定外行諷刺內行以及廣大網民"公務員沒一個好東西"的理論存在。沒錯,我是一名醫生。關注可以,但不要造謠,凡事都講究個證據。
我就說一句。新聞從業者的素質真一年不如一年啦!
知乎上這些小專家小能手很多的,各行各業,一大片理論分析一大堆文字數據嘩啦啦就出來了,比拉屎還痛快!我們老百姓啥都不懂以為上了知乎能求到公安機關以外的真相,豈不知自己居然被嚴重洗腦了,真相信夢想相信zf相信七刀自殺爽了。合著是我們自己不懂啊。看了這麼多評論和撕逼,我對有那麼老幾位送上衷心祝福:以後一定要好好對自己老婆,別讓她在孩子嗷嗷待哺,午飯做飯一半的時候給自己抹上幾刀。謝謝你們的科普,知乎是個好地方。
在沒有看到現場和死者情況下,哪怕有照片也行啊,不太能給這件事怎麼個看法。 中七刀而死的可能性是絕對存在,試切創我就不再次多費口舌給解釋了,請參照其他幾個答案。 但是按照死者家屬的說法疑點也確實存在,而且死亡狀況是否符合試切創或者是外界形成的斷離也沒有人給出圖片或者文字說明。 所以我覺得這件事真的只有辦案民警能給出個交代,我們與其考慮這件案子究竟怎麼回事的時候,不如好好想想怎麼才能做到不光看新聞報道就胡說八道,猜測所謂內幕吧。
身中七刀死亡被判自殺,這肯定有天大的陰謀,警察肯定收錢了,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這一定是體質的問題,我不禁陷入了深思。
雖然一個二個的回答的很專業,但是,注意是但是,你們提的東西都是正常人能幹的出來的?一個24歲的媽媽,帶著女兒,怎麼會想到自殺?難道是死神來了?滑倒了戳到刀上?別逗了,別把不怎麼常見的事說成必然好嗎?
默哀……
這有啥好匿名的,查水表也查不到這來——————————————————也許是因為沒有監控也許是因為媒體報道有誤也許是因為另有隱情我強忍住對天朝jc叔叔偵查破案能力的質疑,因為除了保留希望,我們無能為力。肯定會有後續報道,關注事態進展。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