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 歷史上有哪些像哈登一樣的造犯規能手?


像哈登一樣的,沒有。

歷史上罰球多的,無外乎兩種,一種球員是奔著得分去的,對方為了降低他的效率主動或者被動犯規,一種是奔著騙犯規去的,本來就沒想著投籃,你被晃起來了活該。

但是無論是哪一種,製造犯規的時機都是一樣的,那就是用攻擊籃筐的傾向製造犯規。

哈登完全超過了這個境界, 他對防守人防守動作的閱讀,對球的控制,對自己身體的控制都是巔峰水平。如果說後兩點還算不上是最頂尖的話,第一點,也就是對防守人動作的閱讀,可以說是登峰造極。他隨時都能意識到防守人的手和身體的位置,了解防守人的防守習慣,甚至能用貌似處於失誤邊緣的笨拙運球,來讓防守人放鬆警惕。

只要防守人的手離開了防守人自己的圓柱體,裁判就可以吸一口氣準備吹哨子了。

你以為他在運球,他能造你犯規;

你以為他在持球觀望,他能造你犯規;

你認為他準備傳球,他能造你犯規;

你以為他在反擊中快速推進要上空籃,他突然減速還能造一個犯規。

所以,這就是哈登版犯規獨一無二的地方,發乎於心,無跡可尋;意之所至,哨之所響。

NBA 史上單挑最強者是誰? - AriexBear 的回答 - 知乎


首先糾正一下:造犯規是連騙帶蒙式

霍華德、奧尼爾等人罰球多是因為對手刻意犯規,比如砍鯊、砍霍戰術的流行,以及為了防止他們的近籃端得分,無奈犯規。正如 漲工資@張佳瑋 所說的「還是犯規好,不然他們效率更高」這樣。

太遠古的不了解,僅說說近現代的。

真正造犯規高手是馬蓋蒂、詹姆斯、哈登、韋德、艾弗森、凱文·馬丁這些人。當然籃球比賽嘛,本身就是鬥智斗勇,身體素質上不行,咱就拿智慧球商彌補。只要別做的太過分,旁人倒也無可指摘。

如果只比造犯規的能力和演技,不考慮歷史地格、明星哨、罰球數量。

馬丁、馬蓋蒂、哈登、杜蘭特、喬丹是超一流的存在(06年總決賽的韋德也算)。這類球員只要他持球了,他想造你犯規,你就能被吹犯規(喬丹不靠假摔,最後會詳說)。

韋德、詹姆斯、艾弗森、馬努、皮爾斯、科比是一流。馬努的演技,韋德的摔、五黃的突破、艾弗森的撞、科比和皮爾斯的虛晃都可以造成響哨,但都有局限性:馬努案底太多;韋德摔不能常用;五黃突破會被吹進攻犯規或者白挨打;科比除了被防到尷尬,一般不太愛用(畢竟性子傲啊);皮爾斯得到的巨星哨不算多,艾弗森演技差,造犯規多是真實被犯規。

此外:維斯布魯克、安東尼等人也相當厲害的。維斯布魯克是因為有杜蘭特限制,甜瓜是性格慵懶,除了有目標刺激(早年的得分王之爭),否則常規賽不太愛肉搏(季後賽可就另當別論了,超級大殺器場均8.1個罰球)

韋德的造犯規真是要付出很大代價的。韋德的標誌性動作「韋德摔」:加速突破,往人堆里一紮,然後把自己拋在空中,在空中把球打進,這種球難度很大,很容易打成2+1,不過對身體傷害也大,容易受傷,韋德巔峰時期經常用這個打法,06年進攻端殺死小牛就是靠著「韋德摔」和犀利的中投。

不過現在「韋德摔」用得少了。,多得是投籃假動作,然後晃起防守人,在身體對抗的情況下投籃。最經典一次是13年3月11日打步行者,加時賽最後讀秒時刻,騙保羅喬治跳起(裁判沒吹犯規),借力打力在0.1秒中投命中絕殺。

職業生涯12年有6個賽季場均在九次罰球以上。

艾弗森一個矮個後衛,三分球量少質庸,竟然能數奪得分王,除了犀利的突破外,罰球就必不可少了。A.I生涯8.9次,命中率78%。單賽季最多一次竟然是場均11.6次,命中率88.5%。他的造犯規不像科比、皮爾斯那樣憑藉身體條件騙,而是和韋德類似,投籃時找身體對抗。職業生涯13年有9個賽季場均在九次罰球以上。其中包扣了2次場均11次。

詹姆斯 五黃簡直就是一輛人肉坦克。早期投籃不穩,常規武器最有威脅的一招就是罰球。靠著天賦異稟的身體素質,兇悍的對抗能力、紮實的基本功(當然還包括早期的N步上籃),他就像推土機一樣直接碾壓防守人直接殺進去。經典案例:當年打活塞,一人連得25分,還有天神下凡一般的持球突破四人包圍圈內劈扣。職業生涯12年,從第三個賽季開始的連續5個賽季場均罰球數都在9次以上,其中三個在10次以上。

當然這樣的壞處是遭到對手兇狠犯規自然也就多了,幾乎每個賽季 他都要被惡意犯規數次以上。如果碰上凱爾特人、公牛這種隊伍。不挨幾次惡意犯規,簡直就是白打了一個賽季。

哈登是典型的「碰瓷」型。哈登的隊友都說過,哈登很強壯,哈等上籃其實把力量都收著,保持身體在一個隨時可以調整的狀態顯的很慢但是變化很多,防守他的人如果貿然把出手或者把身體靠過去,哈登就可以輕鬆改變自己的行徑路線出手方式博得犯規或者是2+1。

哈登職業生涯六年,自從到火箭當了老大後,三個賽季下來,最低一次9.1,剩下都是10.2

杜蘭特的造犯規堪稱「大迴環」,把持球手伸進你胳膊下,然後趁其不備 立馬揚手就投。具體可看百度百科詞條→_→掄臂大迴環_百度百科 杜蘭特職業生涯8年,有三個賽季在9次以上,最多一次10.2.

科比 是碰不得。他經常使出的一招是投籃假動作,騙起防守人,立馬照身上貼。不管貼著沒貼著,大部分情況下都會得到哨子的。職業生涯19年,竟然只有4個賽季在9次以上。最多10.2個。

凱文馬丁和杜蘭特差不多,都是靠著纖細的身材博一個柔弱的印象,然後在身體接觸的情況下 各種古怪姿勢投籃。與杜蘭特不同的是:在他投籃時 只要距離他身體二十厘米以內,不管你碰沒碰找,他都像被大卡車撞了一般,連滾帶爬的倒下去~~~下去~~~去~~~

職業生涯11年,有兩次在9次以上。最多一次10.3

皮爾斯也是高手,他的情況和科比差不多。畢竟都是老球皮了,懂得合理運用規則。他還有一點就是身體強壯,小動作又多,肉體上硬吃防守球員。職業生涯17年,3次在九次以上。最多10.3

心理上挑釁、

科里·馬蓋蒂,擁有著比腦袋還粗的上肢。因此他不像杜蘭特、馬丁之流騙犯規。直接就是生抗硬吃。他曾經創造了一項屬於自己的歷史,他連續11場比賽單場至少獲得10次罰球機會,並且每場罰球命中率都超過了80%。作為一個職業生涯13年,場均出場時間28.28分鐘的球員他的場均罰球數達到了6.9次。真是讓人折服。

吉諾比利也是一流的假摔者+造犯規者。他和韋德都是使「歐洲步」的絕世高手。靠歐洲步殺進去,然後蛇形扭曲身體,再肉體碰撞那一刻,將球往籃筐扔。真是「東韋德、西馬努」啊。職業生涯13年場均4.3個罰球。雖然不算多,但造犯規能力絕對是毋庸置疑的。至於罰球數少,大抵是因為:①馬刺是一支全民攻防的球隊,②他的出場時間不是特別多(職業生涯場均26.8分鐘),③他的演技「聞名遐邇/臭名昭著」,裁判也有提防。

喬幫主 就像《水滸》里的盧俊義一般:弓馬嫻熟,十八般兵器樣樣精通。幾乎所有籃球進攻招式都會。以上說的所有方式,他都精通。但是他不怎麼假摔,而且職業生涯僅在東部就有惡貫滿盈的活塞、凶神惡煞的尼克斯、陰險狡詐的步行者這些防守屠宰場球隊啊。打一次這些隊,身上不知有多少暗傷,但是幫主把他們全部打服了!!!職業生涯15年,共罰球8772個,命中7327個。四個賽季在9次以上。職業生涯場均8.2個罰球。

以上。


常年碰瓷兒專家馬丁和馬蓋蒂


先說結論:沒有,最次也是哈登自成一派。

-----------------------------------------------------------有更新------------------------------------------------------------------

哈登的造犯規和其他人的太不一樣,他的罰球可能不是最多的,大家詬病的本身也不是這一點。

幾年前,說起造犯規,大家就兩個印象:

1.假動作晃起,迎著跳起的對方起跳、碰撞、投籃;

2.站定在對方的突破路線前,實打實碰撞然後倒下。

哈登有自己的絕招:

1.依賴強大的上肢力量用球作誘餌,等對方把手放上來再用力上抬出手

2.行進中用胳膊肘往對方的軀幹上撞然後先扭曲,再調整出手(打快船的第一場,哈登快攻雷迪克跟防,哈登使出引誘,哈登苦主雷迪克聰明,縮著腦袋不出手。哈登用肘子去擊打雷迪克然後做出被侵犯的姿態上籃,球進裁判沒吹,哈登抬雙手做出不可理解狀)。看到有網友說是追磁,讓我笑了好久。

3.改良版大迴環,對方手如果放在哈登手臂上方,馬上抬手投籃。之所以說是改良版大迴環,是因為杜蘭特被按住的是持球手。哈登即使被按住的是非持球手,也能做出被按住持球手的樣子讓左右手良好同步。巴恩斯因此付出了犯規,三個罰球。

4.更新在這裡,這招叫「我叫你犯規你就得犯規」:來自西決第五場,過掩護的時候用手夾住伊戈達拉的手往前,然後投籃並同時身體做出被侵犯的姿態。所謂你不想犯規,你躲我就追,不是快攻我在前你在後怎麼辦,我就強迫你犯規,夾住你的手,拉著你犯規。

我對哈登的評價,是中性的,實用有效,用什麼手段並不太重要,也不是什麼傷天害理的事情。

不過缺點還是有一些:

1.極度依賴判罰尺度,如果裁判認可身體對抗,哈登罰球下降,命中率會比現在更低,火箭的勝率變得極低。

2.很難被別人所廣泛尊重,雖然個人表現可以很不錯,但總是讓人不願意徹底去佩服。如果最終沒有獲得非凡成就,會被無限鄙視的。


蟹妖。

常用的幾個指標包括Ftr(每次出手獲得的罰球數),歷史賽季排行榜:

其餘如SfDrawn(本賽季製造的投籃犯規的總數)、And-1(命中加罰的總次數)——沒找到歷史索引,往有能人補一下,都是對比造犯規能力的一個標誌。

————補充線————

說了半天,發現概念理解上有偏差。

造犯規能力就是造犯規能力,包括強吃強打形成的犯規。

準確點說,丹特利、馬丁這種典型奔哨兒去的,應該叫騙犯規。而內線球員無論是大夢、摩西·馬龍那種晃對手跳起的假動作,還是魔獸、奧尼爾、張伯倫的掛人強吃,基本都是奔進球去的,這才是典型的造犯規。

騙犯規在現有條件下不能說是違規的,但只能算造犯規能力的一種,通常出現在滯空動作複雜、重心調整迅速、圓柱體侵犯主動的球員身上——還有一個標誌是瘦弱。

造犯規就是騙犯規?這很明顯不對。

至於哈登,其實造犯規能力很豐富,遠非一般意義上的騙犯規(例如凱文·馬丁)。

從數據上分析,SfDrawn值高,And-1低的,大多屬於凱文·馬丁型的騙犯規(10-11賽季,2603分鐘,SfDrawn 251,And-1 49個);而哈登、韋德這種SfDrawn高,And-1也高的,才叫造犯規(韋德10-11賽季,2823分鐘,SfDrawn 314,And-1 95個)。


雷霆時期哈登的模版,臨近退役這幾年又被拿出來吹的—吉諾比利


前幾天剛看的那個梗呢:NBA歷史上一對一誰最強?答案:哈登,六次進攻過後,不好意思,各位都被罰下去了。


馬努-吉諾比利

貌似有一場造成對手進攻犯規,對方打進的絕殺不算。

也算是另類絕殺吧。

進入NBA之前的早幾年,在歐洲賽場上就造進攻犯規出了名,來NBA時已經混成老球皮。

對於對手進攻走位的預判和封堵,加上樑朝偉級別的演技,我說是馬刺隊隊史造進攻犯規最厲害的一個人,沒意見吧?

進攻端么,年輕時無數的3+1或者三罰。他獨特的投籃姿勢——緩慢的節奏,加上不管是假動作還是真投籃基本上不離地的腳,極具欺騙性被晃起來十有八九是會搭上一個犯規。

進攻時的蛇形突破也是腳步緩慢而幅度極大,身體幾乎就是一直在一個失衡的狀態,加上一碰就倒的演技。

至於說有答案說吉諾比利不過是這幾年快退役才拿出來炒的,這麼說也沒錯吧,他一直是一個流離在主流之外的老球皮而已,沒有過人的身體條件,第二輪尾簽,NBA里最高榮譽好像也是最佳第六人,貌似是為了湊出GDP才抱大腿當上的馬刺三巨頭。

但是聯盟造犯規,我心裡最厲害的球員就是他。影帝級別的。


喬丹的得分大多是兩分兩分得的,庫里是三分三分得的,登哥是一分一分得的!


哈登沒出來之前,凱文馬丁一直都被認為是聯盟第一騙犯規能手


匿名反對樓上某些答案,主動造犯規和被動被犯規完全是兩碼事。譬如哈登和小喬丹。近十五年來稱得上造犯規大師的,凱文馬丁榜首無異。


奧尼爾,霍華德,小喬丹。。。。。


說一個造進攻犯規的大師:肖恩·總統·巴蒂爾,招別人進攻犯規真是絕了…………


我心中最好的造犯規球員:凱文·馬丁


貌似一般的能力極強的球員都有很強造犯規能力,只是他們不像哈登這直接成了一種主要得分手段……而歷史上以造犯規為主要得分手段的一般也達不到哈登這種接近MVP,聯盟第一分衛的水準……所以哈登就出名了~


跟他一個類型?沒有,他的造犯規已經成為一種戰術了,這裡貼不了動態圖,大家可以上網找找,已經不可能防了,找人擋拆,防守人要移動,肯定要伸手保持平衡,他把別人的手一夾,身體往上一靠,有時候你會看到,他的球往天上一扔,就獲的了罰球,但我要說的重點不是這個,而是因為造犯規太容易帶來的這個習慣,是非常有害的,因為我看了很多他在最後比賽,因為習慣了造犯規,而輸掉,這也有動態圖,大家可以去找找,在比賽最後時刻,如果不是很嚴重的犯規,不管是常規比賽還是季後賽,最後時刻裁判讓球員自己解決問題,就是說,不會吹犯規的幾率很高的,所以,最後時刻他是奔著罰球去解決比賽,他投出去,就知道進不了,急了,找裁判理論,還是沒吹,這球輸了的話,是非常不可取的,這就是我說的,這習慣,非常有害,而且還真有這樣的動態圖,好像是對陣小牛,其他隊的也有,但到季後賽,就那麼幾場,輸了就釣魚了,哈登肯定知道最後比賽時刻,是讓球員自己解決的,但因為成為了習慣的動作而輸掉比賽,而且他的這個習慣非常不好的一點就是,他很多投籃,前提是為了找犯規,有的時候就是往天上一扔,而不是朝籃筐去的,因為你朝籃筐去,裁判沒吹,至少還有機會進球啊,而且到了季後賽,甚至總決賽,哨子就沒那麼多了,尤其在關鍵時刻,然而因為養成的這個習慣還是會在關鍵時刻這樣選擇,關於他的,有一些沒吹的,很多都是季後賽的。
PS:再看看這個新聞,去年的。
http://sports.sina.com.cn/basketball/nba/2016-04-17/doc-ifxriqqv6088270.shtml

就跟我們玩遊戲有的人喜歡開修改器一樣,等跟別人對戰,沒了修改器呢?


張伯倫啊,站著都有人來犯規,躲都躲不過

「造犯規」只是個白話容易理解,造投籃犯規才是能力,而且是外線攻擊手必備能力之一,喬丹科比德雷克斯勒遠至韋斯特貝勒都是箇中高手,你說的更多側重於「騙犯規」吧,韋德恐怕是第一個把Flop系統的變成一種能力的球員,在韋德健康時他想讓你犯規時基本你就沒跑,而哈登更是提高了一個檔次,不像韋德造的犯規有很多是莫須有,哈登造的犯規95%以上確實是犯規,只要你手多伸一點我就把胳膊搭上投籃,立馬罰球,從某種角度來說,哈登就是一個防守習慣測量儀,你有任何一點防守陋習哈登都能找出來造罰球。


喬·克勞福德

任何人不管在不在場上,都能被他造犯規甚至罰出場。


吉諾比利

11~12賽季時,很多人都給早年的哈登貼著吉諾比利的標籤。那個賽季哈登和吉諾比利都是最佳第六人的熱門,他們像極了,除了登峰造極的歐洲步,還有就是他們時刻都在騙犯規!

吉諾比利造犯規的巔峰應該是07年,他在三分線接球的瞬間,是突是投,可能是取決於對手如何撲過來,然後具體騙2分還是3分,才是他自己決定的。為此,科比還在三分線處掌劈過吉諾比利,遭遇禁賽。


最典型的就是火箭小牛季後賽,我很清楚記得當時哈登快攻,諾維斯基在後面追,然後哈登一個減速把自己往諾維斯基身上靠,然後哨響,舉個例子,一輛跑車你跑前面,速度還比後面的老爺車快,你突然剎車造成老爺車追尾,這還算是老爺車的錯,這就是我個人不喜歡哈登的原因了,不過這也是球商的體現,無可厚非 PS:很抱歉我有點文不對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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