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6推出後怎麼評價喬布斯的"No one is ever going to buy a big phone."這句話?
喬布斯在2010年的時候說出: 「No one is ever going to buy a big phone.",在iPhone6推出的今天,是喬布斯的缺乏遠見,還是新的蘋果走向了衰落?
看不下去各種答案了,怒答
No one is ever going to buy a big phone.如果不去摳這句話的字面含義,喬幫主想要表達的意思是,用大屏手機進行單手操作是反人類的,3.5寸是最適合單手操作的屏幕。為什麼喬布斯認為手機「3.5 英寸是手機的黃金尺寸,更大的屏幕愚蠢至極」? - iPhone
我認為喬布斯這種觀點是完全正確的,即使是在iphone6推出的今天也是完全正確的。
拿出自己的大屏手機試一下,你就會發現超過5寸的大屏手機要想單手觸摸到對側邊緣有多麼費力,而要想只移動大拇指(其他手指不動)就觸摸到上邊緣幾乎做不到,為了觸摸到上邊緣,整個手掌都要順勢變形,點那麼一下,然後恢復原有姿勢。
這樣玩一個手機,累不累?
所以,隨著大屏手機的盛行,各路廠商的單手模式應運而生,隨之改變了喬布斯這句話字面含義的正確性,但本質上,單手模式相當於把手機尺寸縮小到3.5寸左右,3.5寸是最適合單手操作的屏幕這個觀點(也是喬布斯這句話真正的含義)永遠是正確的。在iPhone6推出的今天,是喬布斯的缺乏遠見,還是新的蘋果走向了衰落?都不是,是喬布斯當時缺乏一個「大屏手機結合單手模式仍然可以保證可操作性」的創新思維。庫克曾在一次採訪中說過"有時候我在想,如果是史蒂夫,他會怎麼看待這個問題?但我最後還是搖了搖頭,我不能活在他的陰影下。"
回歸到問題 2010年iphone4發布的時候,可以說是革新了人們對手機的看法,3.5英寸的屏幕在那個時候已經是巨屏了。而喬布斯也認為3.5寸的屏幕正是符合人體人工學的黃金比例。
直到三星note系列的誕生。這是三星手機最成功的系列之一,三星推出了介於手機和平板之間的概念,這是個賭注,但是三星賭贏了。它引領手機進入了大屏時代。但是蘋果卻堅持自己3.5寸的大小,直到iphone5才將屏幕升級到4.0英寸,這可以看作是蘋果在屏幕尺寸上向市場妥協。
很有意思的一點,2014年秋的蘋果發布會開門見山的介紹iPhone6 喬納森談了自己很多的設計靈感以及創新。但他唯獨沒有提到手機為什麼會提升尺寸。而且是如此之大的提升以至於分成了兩個版本。
為什麼不提,其實大家都明白,蘋果這麼做是為了迎合市場,從潮流的引導者變為追隨者。這麼說並不為過。
喬布斯說過一句經典的話"我們從來不做市場調查,因為他們不懂,知道我們將產品擺在他們面前。"但是現任ceo是蒂姆庫克。他作為接任者成功嗎?非常成功。1998年史蒂夫遇見了蒂姆,他當時是康柏計算機公司的採購和供應鏈經理。他很擅長公司的日常運營和市場方面的事情。但是據《喬布斯傳》中喬布斯說過"蒂姆不是做產品的人。"這就能解釋為什麼iphone6的尺寸變大,蒂姆明白市場的需求,他明白人們更喜歡喜歡什麼樣的iphone。果然iphone6/plus成為歷代iphone最暢銷的機型。蘋果公司的市值也屢屢創下新高。
只是這已經不是喬布斯的蘋果了,而是庫克的。時代也早已不是那個時代。喬布斯曾說過沒人會用大屏手機,但你是今天去看待這個問題。你永遠不能站在已知的立場去看待歷史,這沒有意義,還有一點需要說明,作為消費者的我們不具有審美產品的能力。我們永遠是產品的追隨者,有意思的是,產品和市場需求是相互促進的關係。消費者一方面追隨產品,一方面使得生產者順應市場並提高產品促進競爭,兩者相輔相成。
庫克雖然強調我們會繼承喬布斯的精神,但卻依然打上了蒂姆庫克的標籤,蘋果也變成了更符合市場口味的蘋果,同時,他們也丟失了一些東西,這是不可避免的。未來的蘋果何去何從?不可否認的是在未來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它依然會保持自己的地位,因為他們有全世界最好的軟硬體結合的能力,品牌影響也深入人心,但他們也確實也丟掉了創新,或者說,我們再也不會在看完蘋果的發布會之後發出驚嘆"哇!真是不可思議."亦或者說我們對蘋果的要求太高了。現在的蘋果,我認為像是曾經的索尼。或許是有點像。
未來一切都不好說,尤其是對於更新換代極快的電子市場。庫克是隱藏在喬布斯身邊赫魯曉夫式的同志,帶領蘋果走上了去喬布斯化的修正主義道路。
你也知道人家是2010年說的哦。2010年發布的Dell Streak,你買了嗎?
Dell Streak:5", 152.9 mm * 79.1 mm * 9.98 mm, 220g, 800×480 iPhone 6 Plus:5.5", 158.1 mm * 77.8 mm * 7.67 mm ,172g, 1920x1080 讀讀這個:Apple"s Steve Jobs: "no one"s going to buy" a big phoneThe "640K" quote won"t go away -- but did Gates really say it?1943年,IBM的主席湯姆斯·華生預言,「我認為全球的市場需求可能是五台電腦」。
我覺得炒土豆絲比較好吃,你覺得燉土豆塊比較好吃。但是實際上呢,這兩者都很好吃。如果喬布斯還在的話,也許他會把炒土豆絲做得更好吃,但現在庫克比較喜歡研發燉土豆塊……
而且就事論事來說,現在手機越來越大,平板電腦越來越小,那最後呢,到底選平板還是手機?科技以人為本,不是以喬布斯為本,喬布斯遵循的3.5寸是眾多選擇之一,我至今也認為那是單手操作最佳尺寸,4寸就顯長了,喬布斯的選擇只是眾多正確的選擇之一,在真正5寸大屏手機擺在人們面前之間,所有人都認為3.5寸是最佳尺寸,用喬布斯自己的話來說就是人們永遠不知道自己要什麼,直到你把東西擺在他們面前。喬布斯當時說這話只是為了突出3.5寸是多正確的尺寸(他也確實很正確),但世界不是非黑即白,不是3.5寸正確別的就一定不正確,非要摳字眼咬著錯誤不放就沒意思了,不能說喬布斯缺乏遠見,更不能說蘋果衰落了,只能說在屏幕尺寸這方面,三星比蘋果更有遠見,也更為大膽
喬布斯能做到的,就是快速開發出戰場,並將對手擊潰。itune是,ipod也是,但是iphone卻遇到了最強烈的抵抗:谷歌。
若沒有谷歌和Open Handset Alliance,可能現在的手機市場也會只剩下蘋果,3.8英寸也是永遠無法逾越的牆壁。
如同當年的MAC撞上了微軟+IBM PC,iphone撞上了另外一個敵人:谷歌+安卓手機。如果還是像當年一樣一意孤行,iphone很有可能落得MAC的下場,也許不會銷聲匿跡,但最後也會變成MAC一樣的小眾玩意。
所以,如果喬幫主有幸看見了iphone 6,他不會說什麼。因為,也許還是他掌權的話,可能就見不到6了。因為喬布斯無法預知,2014年,人的手比2010年大了很多。
6推出時喬幫主已經掛了好久了。就我自己的手大小,我確實感覺iPhone5用著更舒服。
這顯然只是營銷用語啊
幫主的話,放到今天,選擇性地聽就好了,不要全信
參見那麼多科學家和it人士的預言,你就應該明白打臉是這個世界的常態。蘋果可以引領時尚,也能順應時尚。沒人願意和錢過不去。
每個人的視角都有歷史局限性,是的,就是這個詞
這個問題很有刻舟求劍的感覺啊
早年喬布斯也說過,我們不會出能播放視頻的iPod,然後緊接著就發布了帶有視頻播放功能的iPod,一切只是為了市場策略
合理性和有效性的取捨不同吧。
做產品的選擇了合理性,所以3.5。
做市場的選擇有效性,所以6,6+
合理的產品不一定繼續有效,有效用的經常不合理。喬布斯不是神人,他說的話只是站在他的立場上他個人的觀點,其他人可以同意也可以持不同觀點。但是很多人把喬布斯神化了,什麼喬布斯死後蘋果衰弱論,什麼喬布斯在世絕不會容忍這麼做等等論調把喬布斯無線神化。在眾人眼中,人類可以犯錯,神怎麼能犯錯?所以才放大了這個問題。
我就問一句 給big的定義是什麼 什麼樣的size算big ?
市場變了,產品就要跟著變。
不管是誰引領的這種變化沒必要揪著一句話不放,時代在變真理也在變.在喬布斯的時代3.5是成功的,而現在4.7和5.5也是成功的.
沒有iPhone 6蘋果照樣賣的火!不能因為iPhone 6就證明喬幫主錯了!就像如果蘋果不出iPhone 6,蘋果仍然很火,你就能證明喬幫主一定是對的嗎?!6火也不僅僅因為尺寸的!僅因為一個方面就給出一個論斷,沒意義!
哈哈,iPhone的厲害之處不是是永遠最適合人手的大小么?
——————————————————————————果粉還真的相信3.5寸最適合這個說法啊。因為第一代iPhone出來時候,3.5寸的產能剛好方興未艾——4寸良品率低,2.5-3.2又各家都有,那時高端智能機都奔著3.5去了。喬布斯絕對有其過人之處,但是也別讓營銷洗了腦。利益相關:iPhone6+,note4,rmbp,surface pro3長期持有使用者,不粉不黑,絕對中立。推薦閱讀:
※喬布斯曾經說過自己反對 iPhone 採用 4 英寸屏幕嗎?什麼時候說的?
※喬布斯 (Steve Jobs) 有模仿過任何人嗎?
※《史蒂夫·喬布斯傳》中文版的345頁寫:你很難想像這種擔憂會困擾史蒂夫·鮑爾默這樣的人—就決定改用那種石頭做地面。這裡是翻譯錯誤還是說那段話就是在對比喬布斯和鮑爾默思考問題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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