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為什麼終止與成龍的廣告合作?
千萬的廣告代言費對於千億銷售額的企業來說,沒什麼負擔。而且廣告所帶來的價值來說,也是產出大於投入。省錢不是目的,對於格力以及董明珠這種雄心勃勃的企業和掌門人來說,效果才是最重要的。格力一年在媒體上投放的廣告費有多少,我沒有看過報道,我想應該十億元是至少的吧,尤其央視那麼多的廣告轟炸。
我沒怎麼關注過董明珠以及她的格力,從片段式的新聞報道上來看,她在實踐著五年之內把格力的銷售額邁進2000億元。從媒體的頻繁報道以及CCTV年底經濟人物她和雷軍的賭局,以及她代言晶鴻冰箱,我感覺她是一個善於利用機會,事件營銷的強人。看到前面她的作為,這次她選擇和王健林一起代言格力,就不足為奇,的確是一個很好的宣傳。和陳歐的自我代言相同的都是,董明珠是在把自己的個人魅力以及能幹融入到格力的產品上,消費者相信產品的品質。
不得不承認,這是一個很牛的廣告創意。中國首富的成功案例,對於企業用戶甚至家庭用戶影響比成龍大的多。況且成龍這些年在國內的口碑是在滑坡的,沒有什麼作品,花邊新聞太多,不是很穩重,和很多企業品牌形象以及產品定位不是很吻合。
我相信,這種廣告的模式,對於業內人士來說,應該是一個值得研究的案例。廣告始終要以效果為定位,一味的明星轟炸,老百姓也看乏味了。代言合同到期,且明星代言始終是有風險的,比如明星自身的負面新聞會對企業品牌帶來負面影響。沒有與成龍續約,而是讓格力的老總董明珠親自出馬,為自己企業代言,這種企業老總形象代言比明星代言更具有唯一性和延續性,畢竟明星可能不只代言一個品牌,也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而終止代言。企業老總本身就是企業的名片,只是傳統行業以前似乎沒有在意強調這一點,而新興的互聯網企業就很擅長以企業老總做營銷,算是傳統家電行業的一次借鑒?就像我們說馬雲,想到阿里巴巴,說俞敏洪想到心東方,說雷軍想到小米一樣……這比任何一個明星代言的效果都要好啊!
對於格力,選自己企業老總做代言,省錢(成龍代言費千萬級別的)不說,且具有說服力。董明珠本來就是做銷售出身的,其對自家產品的了解肯定要遠遠超過任何一個明星,儘管自我代言有點「王婆賣瓜」,但誰能有王婆更了解自己的瓜呢?!
我相信對於格力這樣的企業定不會在意成龍的千萬級別的代言費,但是他們會非常在意這千萬的資金的投入產出比~~很明顯,用老總代言效果更佳~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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