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放射源銥-192丟失,究竟對市民健康能有多大影響?
【南京丟失一枚放射源銥 已鎖定範圍正組織回收】7日,南京浦六北路一工程公司作業期間丟失放射源銥-192一枚。經全力查找,今天上午10:30,相關部門已鎖定放射源在2平方米範圍內,並採取安全措施,專業人員正在回收,排查可能近距離接觸放射源人員。目前未發現有人受輻射損傷。
附2005年的舊聞: http://www.cctv.com/news/china/20051115/102659.shtml補充:在本次這樣的情況下,假設丟失後該放射源就在這個地方,多大範圍內的人群在這麼長時間裡會受到影響或嚴重影響?
5月14日23點,修正計算數據。
針對周邊居民受到的照射,之前按照純理論的外照射點源劑量估算公式計算,airsmiler 認為沒有考慮伽馬射線被空氣衰減吸收的影響。本想找空氣衰減係數去修正結果,但是沒有找到合適方法。
後來無意中看到《工業γ射線探傷放射防護標準(GBZ132-2008)》,裡面其實有現成的控制區和監督區邊界計算方法,借來一用。
先明確下標準中控制區和監督區的概念。
控制區:控制區邊界外的當量劑量率應低於15μSv/h;未經許可人員不得進入控制區。
監督區:監督區邊界外的當量劑量率應低於2.5μSv/h;允許探傷工作人員在此活動,培訓人員和探訪人員也可以進入該區域;公眾不得進入該區域。
設立控制區和監督區的目的就是為了保障工作人員及公眾盡量少的受到輻射照射。
還是用是否超過劑量限值來確定對公眾的影響。
職業照射劑量限值:應對任何工作人員的職業照射水平進行控制,使之不得超過下列限值:1)由監管部門決定的連續5年的年平均有效劑量,20mSv;2)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劑量,50 mSv;3)眼晶體的年當量劑量,150 mSv;4)四肢(手與足)或皮膚的年當量劑量,500 mSv。
公眾照射劑量限值:實踐使公眾中有關關鍵人群組的成員受到的平均劑估計值不應超過下述限值:1)年有效劑量,1 mSv;2)特殊情況下,如果5個連續年的年平均劑量不超過1 mSv/a,則某一單一年份的有效劑量可提高到5 mSv;3)眼晶體的年當量劑量,15 mSv;4)皮膚的年當量劑量,50 mSv。
此次丟失的放射源屬於Ⅱ類放射源(探傷用的銥-192最高就是Ⅱ類,通過放射性衰變,放射性只會變小,不會變大),一般此類放射源最高活度為3.7E+12Bq。新聞說,放射源購買已5個月。按照初始最高活度3.7E+12Bq來計算,經過放射性衰變,發生事故時放射源活度在9E+11Bq左右。
現在以公眾劑量限值來粗略討論此次事件可能的影響,即按照超過1 mSv來就算有影響。
假設這枚放射源就是在最大活度上,周邊人員與放射源完全沒有屏蔽(不在屋子裡,與放射源只隔著空氣),且一直保持這樣的距離。
按照《工業γ射線探傷放射防護標準(GBZ132-2008)》附錄C的方法進行計算,這枚放射源的控制區邊界為98米;監督區邊界為240米。也就是說,離放射源98米外當量劑量率應低於15μSv/h;離源240米外輻射的當量劑量率低於2.5μSv/h。如果要超過1mSv的個人劑量限值,需要在98米處連續呆上66小時,在240米處連續呆上400小時。
當然,超過1mSv不是一定就有影響,詳見確定性效應與隨機性效應的區別。
根據新聞看,放射源沒有出過廠區,而且所在的廠區應該很大,放射源在5月7日11:30-5月10日5點都在王某家的院子,這些政府應該會依據放射源的位置劃定一個區域,安排大家去做體檢。
至於說幾百米以外的,不用擔心影響問題。
我上面這些都是分析放射源外照射的影響,對於泄露等情況,辛嘉回答的很詳細了。
5月14日20:00更新
據報道,「王某被找到後,衛生部門立即將其送往蘇州某醫院做放射損傷專科檢查治療。經國家、省專家組聯合會診,初步診斷其為急性輕度放射病。」(南京撿拾放射源的王某被初診為急性輕度放射病)輕度放射性病,這是個讓人慶幸的結果。這直接證明我之前理論計算是錯誤的。(感謝airsmiler指出)同時,診斷結果也證明放射源分類管理辦法裡面的分類原則還是非常科學的。放射源分類原則:
(一)Ⅰ類放射源為極高危險源。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分鐘到1小時就可致人死亡;
(二)Ⅱ類放射源為高危險源。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小時至幾天可致人死亡;
(三)Ⅲ類放射源為危險源。沒有防護情況下,接觸這類源幾小時就可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接觸幾天至幾周也可致人死亡;
(四)Ⅳ類放射源為低危險源。基本不會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但對長時間、近距離接觸這些放射源的人可能造成可恢復的臨時性損傷;
(五)Ⅴ類放射源為極低危險源。不會對人造成永久性損傷。
Ⅱ類銥192放射源活度範圍為:8E+11Bq-8E+13Bq;Ⅲ類銥192放射源活度範圍為8E+10Bq-8E+11Bq。這枚源被撿到的時候活度在9E+11Bq左右,已經非常接近Ⅲ類放射源了。因此可以使用Ⅱ類源最不嚴重的情況和Ⅲ類源最嚴重的情況來判定後果(兩者是交叉重合的):即接觸幾天可致人死亡。
此次事故中撿到放射源的王某,從8點撿到源到11點半將源丟棄在自家院子里,近距離接觸時間為3個半小時(後面他將放射源裝到塑料袋丟到住所旁草叢裡,估計10分鐘就夠了),受到永久性損傷是肯定的,但應該不致命。
曾經開過一門選修課《放射防護學》,當時純當看熱鬧也沒好好學,現在嘗試回答一下。樓上已經回答很好,這裡主要從臨床表現回答一下。如果有回答不當的地方懇請專業人士批評指正。
新聞報道已經有人曾經撿起來過,這肯定已經造成放射損傷,而且這種沒有防護措施的情況下肯定會造成急性放射損傷。
1、造血功能障礙
小鼠局部照射10-15Gy(J/kg)時,造血微環境損傷極其嚴重。造從別處遷移來的造血幹細胞很難生長,造血功能長期甚至永久低下。
造血器官是急性放射病的初期階段,其損害是急劇發展的過程,照射30s骨髓中可見到熒光壞死灶,表明造血細胞的核蛋白已有嚴重損傷。
2、造血幹細胞的損傷
低劑量連續性照射引起的死亡要比一次性大劑量照射引起死亡劑量要高許多倍,而這與造血幹細胞的損傷有密切相關。
3、外周血的變化
免疫系統受到破壞,淋巴細胞對發射極其敏感,可造成免疫功能低下。大劑量照射可發生骨髓型急性發射病,極易發生感染併發症。其感染特點是內源性感染並發外源性感染的過程。感染併發症也是後期造成死亡的主要原因
皮膚急性損傷
下面的那個圖就是典型的皮膚急性損傷的過程:毛囊性丘疹與脫毛——紅斑——色素沉著——水泡性皮炎——皮膚潰瘍(大潰瘍可以經久不愈,甚至形成瘢痕時也可再行破潰)
下面那個圖也是骨髓型急性放射病的典型表現
這是一套鉛服,一定避免在沒有防護的措施下接觸
丟失探傷機放射源受照事故
( 2001.9.2) 2001年9月2日凌晨,某施工隊在探傷檢測,將放射源(192Ir)從儀器中掉出,遺留在工地上。一工作人員在第二天上班時,發現放射源並拾起,雙手來回玩耍、觀看約20min,然後放入左褲兜;2小時後放入工具箱內,並在工具箱邊吃飯、休息,下午下班洗澡時,發現右大腿有2x2cm的充血性紅斑。當晚入院治療。受照劑量
全身劑量:1.0Gy±0.5局部劑量:右大腿皮膚 100Gy右大腿骨中心 8Gy左大腿 10~15Gy
手部 10~20Gy
胸部 10~15Gy
大學生攜「毒」欲害情敵
張忠漢曾是大連某大學無損探測專業的學生,他在讀書期間與一名撫順女孩李華(化名)相戀,畢業後不久,李華移情王周(化名),難以接受失戀打擊的張忠漢萌生恨意。2001年4月18日,張忠漢來到燈塔市鏵子鎮棧道村其情敵王周家中,要送一條鏈子給李華作為最後的紀念,但被李華拒絕了,張忠漢便掏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向李華胸部連扎4刀。在場群眾立即報案,燈塔市鏵子鄉派出所(現為鏵子公安分局)民警高博和村裡的協勤人員李曉福趕到現場,將張忠漢抓獲。
接觸金屬鏈民警同時染怪病
李曉福勘查現場時,發現了一條長約20厘米的銀白色金屬鏈子。經對被害人的調查,得知是張忠漢在與王周廝打過程中從褲兜中掉出來的。作為現場證物,李曉福把金屬鏈子和匕首一起帶回了派出所。而後這條金屬鏈被一張紙包起來,放在辦公室的床下面。
隨後的幾天是趙宏偉和高博值班。大概過了10天,李曉福發現自己的手心開始紅腫並潰爛化膿。與此同時,趙宏偉和高博兩人頭髮開始脫落,並出現了胃痛、嘔吐、便血、皮膚變黑、口腔潰爛、牙齦萎縮、失血不止等癥狀。三人到瀋陽和遼陽多家醫院看病,可始終沒找出病因。案發後不到一個月,趙宏偉和高博的頭髮幾乎全部掉光。
現場證物含有放射性物質
此時,犯罪嫌疑人張忠漢也得了「怪病」,右大腿起了膿包並開始潰爛,經再三詢問,張忠漢終於道出了實情。原來那個金屬鏈含有放射性物質,他從大連某鍋爐研究所把它借出來。2001年5月下旬,他們先後來到了北京的中國人民解放軍307醫院檢查,趙宏偉被診斷為初步輕度放射病,高博被診斷為過度照射,李曉福被診斷為放射性損傷,基本喪失生育能力,而且全身的造血機能受到影響,極易引起引發像白血病和癌症等免疫系統和造血系統的疾病。主治的楊醫生認為那個金屬鏈子是同位素銥—192放射源,輻射能力很強。
最近,張忠漢在保外就醫期間因無錢醫治而死亡。
趙宏偉和高博兩人都已當了近20年的警察,兩人先後4次到北京治病,每人已經花去4萬多元了,目前他們被評定為三級工傷,一級傷殘。如今他倆家一貧如洗,由於家境困難,他們在去年12月治病歸來後就再也沒有去過。趙宏偉苦笑著說:「治療了這麼長的時間,現在的頭髮已經長出來七成了,不過與以前相比……」他又伸出了自己的舌頭,「已經沒有酸甜苦辣了。」
只說一句;當年被人撿回去;死過人
已經有人從學術上做出了包含大量技術數據的解答。我從個人經歷上回答一下。這次出事的是二級放射源,危害算是比較大的。危害在於放射源沒有放在該放的地方,而不是放射物質泄露,這和日本的泄露不同。可能受傷害的是放射源丟失期間所有距離放射源比較近的人,比如和放射源共處一室且距離十米以內。近距離時間長則受傷害越大。除此之外的大可不必自己嚇自己。出了這個事情,大家都會有教訓,就是不要亂撿東西。
利益相關:核安全從業者
這枚失控的Ir-192源出廠到丟失約150天,經過兩個 半衰期,活度大概25居里,仍舊高於二類源20居里的標準(二類源危害請參看南京放射源銥-192丟失,究竟對市民健康能有多大影響? - 譚思聞的回答),接觸幾個小時到一天會出現嚴重損傷。從局部燒傷到噁心嘔吐不等,最嚴重情況大概會在一段時間的痛苦後死亡。
撿到放射源這哥們不僅沒有生命危險,接觸三個小時竟然連嘔吐噁心這樣的癥狀都沒有,後來竟然也沒有需要截肢,這絕對是小概率事件、命硬,大家不要學習模仿。
要說源對周圍有多大範圍的長期影響,輻射防護中有一種叫距離防護,放射性跟與放射源的距離平方成反比,所以一定距離外安全性是有保障的,你沒看應急時領導們也都去前線了嘛。而被源輻照過的地區有什麼長久影響:1,輻照活化的金屬原子一般半衰期很短,放射性有限,影響微小;2,其他打斷肽鍵之類的影響,我會告訴你輻照可以讓二鍋頭更醇香么;3,基因突變什麼的別幻想了;4,整個事件受到輻射照射的也就是十幾個人,其中超標的就他一個。假設這個源就一直丟那沒人管,考慮到被拋棄的位置,在不被人撿到的情況下,基本不會對人群產生什麼影響,被人撿到的話就又是一個輻射病。八卦下Q:為什麼及時不公開全部?A:因為政府不能發布未經查實的消息,公安在刑偵過程。Q:為什麼這麼遲介入?A:雖說是7日丟源,但實際是在9日檢修的時候才發現源丟失並上報,當天下午就緊急開展了應急響應,配合公安展開了三輪搜索,並且在凌晨調動了周邊探測力量,第二日上午第一次信息發布。在國內來說,已經不算遲了。Q:為什麼只能鎖定2平方米?A:因為輻射探測不是雷達,而是一個連續的輻射場,很難最終鎖定位置,而且探測人員即使有防護服也不宜長時間接近放射源。最終是靠金屬探測器加人工翻出。你們不知道為了找到這枚放射源工作人員冒著怎樣的風險付出如何的代價。Q:最後採用的人海戰術是怎麼回事?A:鎖定了一個2平米的草叢後,為及早回收放射源和避免人員過量受照,工作人員是這麼做的:先把草都割了轉移走,然後測源是在草里還是在地上,確認之後把草分區,把源找出來。整個過程是很多人排隊,輪流進去,每個工作人員身著防護服,從進入若干米範圍到離開,不超過數分鐘工作時間,這叫時間防護,防止工作人員受照時間過長,這個過程被報道為「人海戰術」,其實並不是漫山遍野發動人海戰術,並不是。想起了看過的一篇小說《白口罩》..
另,我就在南京,,,
會造成嚴重的皮膚損傷 但是估計全身所受劑量不會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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