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山東辱母案所謂的反轉?
http://mp.weixin.qq.com/s/7nNKQoXmBFEtbxfQjPQhuA【這是一段最新關於【於歡案】的音頻,轉自霍sir】
以下是音頻的一些內容:1.音頻人的助理律師現在正在處理於某母親非法吸儲案。
2.於歡父親是地稅局局長,利用職務便利,夥同於歡母親和姐姐們非法吸儲上億。
3.現在18個家庭正在起訴於歡家。
等等……
以下是包括於歡和其母親各人員的證詞!
就我目前看到的信息,沒有反轉。
目前爭論大的是高利貸方和於歡一家的是是非非。但是這其實是跑題:真正引起大眾憤怒的是政府和司法系統對基層近乎失去了控制。無論是高利貸的猖狂還是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對老賴的無可奈何,都證明了這一點。就像青島大蝦事件一樣,公眾最大的憤怒不在黑店老闆(壞人哪裡都有),而在黑店老闆對整個司法系統的無所畏懼——他知道自己在做壞事,卻料定政府和司法系統奈何不了他,所以當時報警的人是他,當著民警的面索要巨資的是他,消費者索要收據留著當證據的時候欣然給收據的也是他。他唯一算錯的是微博的威力。
目前基層比較嚴重的問題有:1法院判決的執行力差(尤其是經濟領域)2非法集資和高利貸到處蔓延3黑社會公司化 4傳銷5邪教6民族矛盾(排名不分先後)
而這次事件暴露基層政府和司法系統對這些問題上的無能。有些人認為不僅僅是無能,而且是故意不作為甚至沆瀣一氣。拋開這些偏激的觀點不談,基層司法系統人手嚴重緊缺,資金匱乏,員工由於待遇問題積極性偏低,官員價值觀混亂等確為事實。再加上某些司法程序設置不合理(據某警察說,有些程序簡直是鼓勵犯罪),造成目前這個情況。
本來這些很多民眾也知道,但是我國明面上的盛世太平還是做得很好看的。就像豆子說的,於歡這一捅,全漏了。
我覺得漏得好,如果這次能震動中央,徹查山東非法集資和高利貸問題,傳銷問題和邪教問題,徹查有哪些公務員在高利貸公司投資甚至入股,甚至真的搞官員財產公示。那麼南方周末,功莫大焉。
即使上頭沒有任何反應,我仍然願意繼續關注這個問題。畢竟幾億網民終於在爭論王寶強馬蓉誰是誰非,特朗普上台美國有多亂,歐洲恐怖襲擊,中東火藥桶,抵制韓國樂天的閑暇,可以關注一下自己的切身利益了。以前人們認為討論這些沒用,又改變不了什麼,現在不一樣了。
沒有所謂的反轉,只是案件引起關注之後,各方暴出的方方面面的信息越來越多,改變了最開始報道中黑白分明的格局,黑的無限黑,白的無限白。現在的狀態才是接近常態的,世界原本就不是非黑即白。 從法律角度出發,本案歸本案,無論杜是否有前科,蘇是否有經濟犯罪,對於本案而言都是背景信息歸另案,一碼歸一碼。
有什麼好反轉的。。。各方討論的事實基礎本來就不同。
A認為的事實是:一個人在母親受到侮辱的時候拿刀捅死對方,法院竟然不認為這是正當防衛,冤案啊!B認為的事實是:一個人在母親被侮辱時沒有動刀,而是自己想離開時被對方制止了就動刀,這不是不法侵害,不成立正當防衛。C認為:高利貸是非法利益,對方為非法利益而實施暴力、威脅等行為,不管具體行為發展到哪個階段,都屬於搶劫。動刀時仍然處於搶劫進行中,是正當防衛。D認為:高利貸是民法不支持的,但是刑法不禁止,所以不是非法利益。對方仍然是正當討債的主觀故意,不屬於搶劫的非法目的,在此過程中動刀不是正當防衛。E認為:按新聞所說,當時已經是要強姦了,強姦過程中動刀怎麼不是正當防衛?F認為:按判決書的證據,當時對方褲子拉下去就拉回去了,根本沒有碰女人的臉之類。G認為:最後對方不讓他出門,這是非法拘禁。
H認為:對方是正當索債行為,而且只是不讓他離開,達不到非法拘禁。每個人都只是在說自己所認為的那個事實而已,那麼該信誰的呢?懶得跟噴子理論了,我是來用經歷說明經營企業時借高利貸的原因。總有些人在蘇銀霞老賴不老賴問題上糾纏不清。自古欠債還錢,無可厚非。正義感爆棚的時候請再鞏固一下文化知識,重點關注於為什麼要借高利貸而不是是不是老賴!或者出門右拐再開個問題叫。請問蘇銀霞是不是老賴?
現在很多人認為蘇銀霞是慣性老賴。不談其他的案情,我只想說說蘇銀霞為什麼要借高利貸?一起辱母案挑動了網民們脆弱的神經。憤怒,心痛,咒罵充斥著整個網路。這時候法律工作者們站了出來,大部分用自身專業理智的分析著案件。很多人翻出了蘇銀霞所涉及的幾場訴訟,被列入失信名單的判決,並無法理解到底是什麼讓這個女企業家走上借高利貸的不歸路。還有人坐在鐵飯碗的車輪上發出質疑,借高利貸時難道沒想到要還那麼多麼?既然知道為什麼還借?是貪得無厭還是想坐定老賴?
可能做實體的企業主們大部分還在為生計奔波,沒工夫在鍵盤上浪費口舌。我想用親身經歷告訴這些從未經歷過私營企業運營的人們,實體是這樣被借貸玩兒死的…我曾經是傳統製造小企業主中的一員,靠著多年積累以及那年國家投入的四萬萬億把一個十多個人的加工作坊做成了員工二百人的企業。在2010年前每年大約五千萬的營業收入。
那年,每天的煩惱是由於訂單太多無法如期按時交貨。當然苦惱不僅僅源於貪婪,儘管市場的火爆也沖昏了頭腦,但更多的是當時租賃車間場地的房東。房東老徐五十歲,在城鎮村改時憑藉著村委會某個頭銜擁有了塊地,然後蓋車間往外租賃。每天生意紅紅火火,那幾年的房價好像坐了火箭一般,同樣,整個行業上下游似乎做什麼都賺錢。於是房東老徐按耐不住在房租即將到期時,也讓房租坐上了火箭。
生產車間里很多大型設備,地處二線城市,類似工廠都逐步外遷,周邊鄉鎮也新建起很多工業園。問了幾個工業園,不是價格不合適就是位置讓人撓頭。城內已經很少有合適得生產場地。而高新區各種政策只歡迎高科技創新型企業,對於傳統製造業並不感冒。地價更是讓我無法承受。萬般無奈下我以高租金跟老徐續簽了十年。
一個意外的機會認識了隔壁鄉鎮的招商辦的某領導,正好在籌劃當地一個新工業園的招商引資工作,地價雖然高於心理預期,但是尚能接受。政策返還幾年部分稅金。於是一拍即合。不久後我站在國道旁一塊土地上看著自己未來的廠區,熱血沸騰。
建廠用了將近兩年時間,期間,老徐的土地被徵收了,那片廠區土地有了新的規劃。我暗自慶幸有了新的自有廠區時,老徐也開心的告訴我這一規劃,可能好幾輩子都可以打麻將過活了。那年沒有土豪這個詞,背地裡我叫老徐暴發戶,那時意氣正發的我覺得這樣的人生沒有意義。
在老徐的車間還沒開始拆的時候,我的新廠區建好了。在鋼材價格的最高點,我蓋了一萬多平的鋼結構車間。站在新車間里,我想像著日夜開工的情景,鬆了口氣,訂單交貨期應該有保證了吧。只是看到財務報表時又有些失落,賬面現金越來越少,本來三千萬的建廠預算根本不夠。
2011年,新工廠建設完畢,賬上的現金從幾千萬隻剩了不足百萬。由於廠區建在郊區,工人上班不便,於是購置班車,裝修工人宿舍。看著賬面資幾近斷糧,心裡開始發慌。而市場似乎也有了下行趨勢,生產上24小時三班倒的排班再也沒有過。
在當地政府的幫助下,在銀行用企業信用貸了款。財務情況一下由賬面幾千萬現金到了負債幾百萬。不過看著自己的廠區依然成就感爆棚,做企業不就是應該做實業,有固定資產土地廠房么。
2012年,市場持續下滑,銀行主動上門,表示可以用土地證貸款。辦理土地證及他項權證的艱辛也不必再說,某局裡的辦事員可以隨意拿捏企業。酒喝了多少斤,飯吃了多少次,最終辦好。又一筆負債背在身上。
行長過年的時候會帶著貸款經理拜訪企業,並主動降息加大貸款額度。開始並不想貸太多,然而隨著市場下滑,用戶回款慢,人工成本增加等因素,資金缺口越來越大。而成本也因為自有土地辦公樓車間而增加了許多。最終一算比老徐漲房租前成本還要高。在這裡大家可能不太明白,為什麼自有土地廠房還比租賃高?購買的土地房產每年交稅是固定的。這是明面上的成本,廠區的維護維修,增加的後勤人工,綠化,配套設施的投入每一項都是成本。
當然,這些還不包括給消防的,給環保的,給殘聯的,還有葯監等費用。對,工廠消防不達標,但是只要找對人什麼都不用整改。企業的生產並不涉及廢水排污及工業污染,而環評依然要做,為了下一代的環境,配合執行各種專業化建議。當然,購物卡塞過去後建議可以少許多並且容易執行。員工里沒有殘疾人?不好意思,需要給一個殘疾人保證金。有食堂??葯監局也要打點到位,不然員工就要出去工業園吃路邊攤…
擴大規模的費用支出讓我始料不及,當然,市場的進一步惡化也讓我在政府部門牽頭下,某商業銀行來訪時,用個人財產為企業擔保進一步擴大了貸款額度。當地招商的政府還是對企業幫助很大的,一直在幫助企業與銀行的對接。
好了,說了那麼多廢話。可能都會歸結於借貸源於企業經營不善。畢竟大環境再差,也有賺錢的企業。是的,我們的行業龍頭是個牛逼的大國企。每年國家項目撥給資金就可以達幾個億。無息貸款政策也偶爾享受。這個國企承載了當地工人就業的重大責任。有次招標遇到該龍頭的區域經理,我對龍頭報價感到不可思議,即便我的企業再壓縮成本,也無法達到他們報的價格。後來知道龍頭企業本次報價的確低於成本價格,可以說是佔領市場得策略,但是我們民企,這麼大宗的低於成本價,真的玩兒不起。噢對,龍頭是A股上市企業,財務報表虧損。巨額貸款。
龍頭的貸款到期是怎麼還得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銀行給我授信三年,每年到了還款日時,需要提前還貸,然後走完流程後再放下來。而還貸走
流程的這幾天需要有資金給銀行。於是催生了一個行業,就是過橋資金拆借。因為只是短期借款,利息驚人,往往是按天計息,每天千分之二。一百萬每天利息2000。一個月就是6萬。年化利息就是72%。熟人不算複利,算複利的就更加算不清了。這個利息比起蘇銀霞借的月息10%要厚道許多。為什麼要借?往往企業主抱著貸款下來就幾天,短期的過橋資金成本尚能承擔的心理。但是隨著近幾年銀行政策收縮,有太多的企業把過橋資金放進銀行後就再也沒有了下文…
由於不是銀行人員,對壞賬處理流程是什麼樣的無從得知。如果銀行覺得有風險準備抽貸,催繳貸款前得貸款經理往往是特別誠懇的告訴企業先還錢,實在沒錢就走過橋,等幾天後流程走完了,貸款就又下來了。等企業東拼西湊把錢籌好,款還給銀行,這過橋資金到底怎麼來的跟銀行並沒有半毛錢關係。至於被催收高利貸的企業主們會不會被逼死,會不會被討債人用灶台在大廳燒水,也並不重要,畢竟曾經信任過…
當然,也有破罐子破摔得企業主,不借過橋資金,任由銀行處置,這時候銀行會給你看一個合同。這就是個人擔保合同。也就是說,每次企業貸款,企業主或者大股東都會被要求籤署責任連帶擔保合同。公司法里的出資有限責任在這裡行不通,公司沒錢還了就會要求個人償還。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企業主在被銀行斷貸後個人財產被封。當然惡意騙貸的也大有人在,貸款後將現金轉移。正是這些聰明人的不誠信,讓銀行絞盡腦汁把自己的風險降為了最低。
當然這還不是最可怕的。當貸款到了一定額度,把該抵押的公司固定資產及個人財產都抵押完後,銀行的貸款經理依然可以給企業貸款,但是前提是有其他企業可以幫你做連帶擔保。說白了就是你還不起誰替你擔保誰還。於是一次斷貸可以引發一連串企業的危機。
本次辱母案中的企業源大工貿在近兩年中已經涉及多起訴訟,裡面不乏由於企業相互聯保,其他企業無償還能力而蘇銀霞被判承擔債務的判決。
自古以來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在企業缺資金的情況下互相聯保貸款總比高利貸強。說這麼多就是想告訴這些所謂喊著遠離高利貸的理智人們,蘇銀霞為什麼明知道利息這麼高還要借高利貸。
2014年經濟繼續下滑,企業產能嚴重過剩,有時候下班後我現在車間里會想起過去通宵達旦燈火通明時的情景。業績從年營業收入五千萬跌到兩千萬。而毛利的嚴重下滑及成本的增加,企業已經開始出現虧損。做實體那麼多年,賺的錢都用於建廠。至今出差沒有坐過高鐵一等座,住宿通常在不需要客戶接送的情況下,都會選擇住快捷酒店。
這時候又要有人說了,見好就收,賺錢的時候不收手源於貪心,想賺的更多。我不是一個偉大的人,但是會有工廠情結,國企大院出來的人很享受那種氛圍,在每年公司年會上看著大家其樂融融的樣子覺得人生得價值不過如此。能提供就業機會,有雙職工家庭,孩子從建廠出生到上幼兒園,在廠區里長大…扯遠了。
可能也有人說,既然虧損為什麼不停手,還要不斷借貸。蘇銀霞如果在還不上錢的第一時間收手不做企業了,也不會讓自己債台高壘。
來,看看我…
2015年,企業持續虧損,人員從兩百多人變成一百多人。銀行已經貸不出更多的錢,貸款到期就趕緊借過橋補上。平日的虧損只好壓長應付賬款的時間。我也是別人的供應商,同樣也被壓著貨款。每天新聞里都在振興實業,對未來充滿希望,覺得總會好起來。每到發工資的前幾天就開始失眠,然後跑用戶求爺爺告奶奶討點錢回來發工資。每天走進辦公室各種等待簽字付款的費用單據鋪滿桌子。
想停手,如果關門的話一百多名職工怎麼辦。銀行貸款怎麼還。供應商的款怎麼還。國外有著比較成熟的破產機制,而我們的民企叫做ZF允許你破產才能破產…我報名參加了企業家管理班,據說以前班裡的眾籌項目資金有個幾千萬,但是項目走向更熱衷於金融產品,準備IPO企業的股權投資。
經同學介紹。開始接觸資本圈子。說到行業,投資人們都笑。吃飯到尾聲,同學跟我說,現在流行互聯網?,建議我去找公司包裝一下,讓自己的產品有點概念。做一份精美的商業計劃書然後參加路演。每天新聞上充斥著創業兩年被BAT收購得新聞,那一張張稚嫩而洋溢著自信的臉跟我在路演會上看到的那些講故事的大男孩們一模一樣。我是做工業品的,可能是準備被消亡的過剩產能中的一員。產品毛利低於20%。由於產量減少,固定成本 攤銷過大,除去各種費用所剩無幾。如果交貨周期稍有延期,就是負利潤。也難怪被資本不看好。有一次碰見以前的房東老徐,滿面紅光,已經是什麼投資公司的股東。當時的補償款買了些商品房,剩餘的資金投入到小額貸公司。老徐拍著我的肩膀說,如果當時不投資建廠買成房子跟門頭早就可以退休了。
我不是先知,我沒有重來的機會。但是我對人生價值產生了懷疑,過去我看著我的工人們會覺得自己是個對社會有貢獻的人,而老徐,一個投機者,並沒有對社會貢獻什麼價值。但是許多有貢獻得人成為了蘇銀霞,而投機者成為了吳學占。
西方的經濟家說企業的淘汰源於供求的變化,是市場自然規律。東方的經濟學家是不是也可以這樣說呢?在我與龍頭企業競標價格上,我並未看到市場規律。市場是殘酷的,互聯網燒錢來搶佔市場份額,燒的是投資人的錢。實體想燒錢?私營企業自負盈虧玩不起這種貴族遊戲。銀行的錢也是要還的!每一筆貸款的背後都有企業主個人的連帶擔保責任。企業大了會有ZF介入,沒有銀行敢輕易抽貸,而小企業,在過橋期間只能借高利貸,而這座橋時刻都有可能坍塌。
故事沒講完,但是不想講了。只是想告訴某些明智的法律工作者,明知道借高利貸有高風險為什麼還要借?因為走投無路!同樣,無論於歡是為母衝動還是為己掙脫而奮起殺人,也是走投無路!蘇銀霞不僅僅是蘇銀霞,她是當代很多實體企業主的縮影。許多實體企業老闆外表光鮮,但卻活在黑暗中,背負著銀行債務,工人工資,社會責任…
柴失聰這個問題顯然算不上是「反轉」,認為這是案件反轉的人,基本上都存在一個認識錯誤,所謂的「反轉」,應當是當事人雙方因為最初信息披露的不對等,從而出現新的情節,導致雙方責任發生變化。那麼這就要求「反轉」的雙方應當是當事人雙方。
但在於歡案例中,具體實施行為的人是蘇銀霞的兒子於歡,不論蘇銀霞是否是「老賴」,是否是非法集資的犯罪嫌疑人,其行為和責任都不能歸結到其兒子於歡的身上。
從於歡本人而言,其對杜志浩等人實施捅刺行為,完全是基於其母親蘇銀霞受辱以及母子二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且在警方處警時公安轉身離開案發現場,導致於歡情緒失控發生慘劇。
從故意傷害的起因來看,蘇銀霞的行為並不在該案所要考慮的主觀情節之中。
蘇銀霞涉嫌非法集資的犯罪,理應由公安機關依法立案追究,即便利用私權利處置,也應當由其經濟案件中的投資人/借款人進行處置,而並非杜志浩等人(蘇銀霞已支付的款項金額,已經遠高於法律保護的合理利息範圍)。
所以,結論是不論蘇銀霞是否涉嫌經濟犯罪,都不能成為杜志浩等人可以對其實施侮辱的理由,更不能影響本案事實的認定。
這是「博弈」,而非「反轉」。
是利益相關的當事人或利益相關階級的努力,是對「反轉」的訴求和期待。有新證據證明被害人沒有非法拘禁於歡一家了嗎?
有新證據證明被害人沒有侮辱於歡的母親嗎?有新證據證明警察當時確在現場並阻止了被害人的拘禁、侮辱行為嗎?
沒有?
那反轉在哪裡?於歡案和於歡母親非法集資、欠款不還有關嗎?
於歡母親非法集資、欠款不還,有人阻止這些受害人去起訴、去維權嗎?認為於歡母子親是聖人的,是過於單純。認為於歡母子品行不佳、試圖藉此將輿論人為反轉成"於歡一家都活該"的,是壞。圖樣,拋出幾張判決書、供詞說明不了什麼,這些東西隨時可能再被推翻。
於歡案表面上是辱母殺人案,但背後的關係盤根錯節,為什麼一個殺人肇事者還能高調討債?為什麼非法高利貸已經囂張到這個程度而警察卻袖手旁觀?讓其「私了」?往小了說是地方警力瀆職,往大了說是地方司法行政系統腐敗。
眾所周知,這案子已經驚動最高院,而這時拋出這幾條東西恐怕像以往的套路一樣,有些人在「試水」,在考量民意幾何。
1.如果民間輿論就此罷手,把於歡母子與高利貸者等同於「狗咬狗」,OK,那麼這場風波就過去了,維持原判,一切照舊,某些人大可彈冠相慶。
2.如果輿論洶洶,但民憤已大大緩解,甚至民意內部撕逼,那這鍋就是當時在場的幾個警察的,算瀆職,當然,他們也可能「變成」臨時工。
3.假若民意不依不饒,甚至拿這個當做笑話般諷刺挖苦,動搖民意基礎,那麼有些人就必須壯士斷腕,徹查此事,有些大人物要跌倒,比如溫州動車事件,「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這所謂的反轉是在試水,不信看看接下來會發生什麼?3.29日更新:
鑒於不斷的有自稱「看過判決書」的小可愛出來質疑我,就給大家再看點有意思的。
嗯,這就是你眼中「不容置疑」的判決書。
我知道南周的公信力經過「縫肛門」、「走廊醫生」等報道後,目前公信力大打折扣。但這份把案發時間寫成三個的判決書能高到哪去?
——————————————————原答案————————————————————
我說實話,這種轟動全國的報道,人民日報、環球時報、澎湃、中青報、北青報、各家都跟進,最高法、最高檢,山東高法、高檢,都表態的新聞,幾乎不可能有所謂的「反轉」。南周的報道已經很克制了,報道中幾乎沒帶什麼主觀色彩在裡面,大體和判決書所認定的事實是一致的,多了一些判決書沒有收錄的細節。
至於很多法律大v所說,報道和判決有事實區別,南周又在「造謠帶節奏」。
法官在判決書中經審理確認的事實,是依據所有的證據所認定的法律事實。報道中的事實,是在採訪被採訪者之後記者記錄的事實。一個是案件審理的法律行為,一個是新聞報道的創作行為,兩者之間,必然存在差異。
兩者之中差異的地方,才是值得各位看官細細品味的之處。譬如,判決書查明警察離開現場,是去查明情況。而報道中報案人聲稱警察要走,自己攔在車面前的時候,血案發生。那麼到底是報道添油加醋還是法院避重就輕?我想各位不用著急跳腳站隊,等最高檢的調查結果出來自有公道。
什麼什麼?你說只有判決書認定的才是事實,南周這幫記者瞎bb就是帶節奏?我就不說杜培武、念斌、張氏叔侄案了,聶樹斌、呼格吉勒圖的棺材板怕是都快摁不住了。
再說了,如果報道和判決書有不一致就是造謠,那還寫個屁的新聞,以後直接發判決書不就行了?
在最高檢調查結果出來前,看了幾眼判決書就自覺「眾人皆醉我獨醒」追著罵南周造謠的人和看了幾眼報道就追著罵警察法院的人在我看來並無二致,
一種人而已。
不算反轉。其實輿論所真正關注的,已經超越了案件本身。大家所真正關心的問題是:1、中國正當防衛的判定標準是否過於嚴苛?是否在實踐中往往偏袒加害者,卻苛求試圖反抗的被害者?是否可以將標準定得更為寬鬆?2、為什麼這樣的黑社會組織可以在當地這麼囂張地存在?為什麼杜志浩這種人之前可以逍遙法外替黑社會收賬?當地的公檢法是不是有和黑社會勾結?這種現象是不是也在全國其他地方廣泛存在?3.民間金融借貸為何這麼混亂?為何高利貸橫行?有無方法改進?於歡案只不過是引起大家對真正問題關注的導火索而已。
測試民意而已。提高民意麻木度,今後讓你們對這種事情不要那麼反應激烈。所謂反轉和本案沒有任何關係。這件事我在意的是這幾點:1.蘇銀霞是否是老賴和本案無關。她對於其他借貸人的關係應該另案處理。僅僅就這筆借貸關係而言,蘇銀霞已經償還了超過合理本息的款項,對於這種要債行為為何要縱容?高利貸既是非法,為何如此猖狂,警察也沒有辦法?2.被害人杜某在此案發前撞死幼女逃逸,一直沒有到案,當地警方是否有將其列為在逃人員?杜某一直到案發前還在從事高調招搖的非法討債工作,乃至案發時兩個警察也沒有發現這個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現在網上所出現的任何反轉在本質上根本掩蓋不了這兩點疑問。純粹有人在攪混水。
說好的這個案件看法我就不說了,
我也不說誰對誰錯,我就跟你們講講裡面的社會規律,科普下其他的知識:
中國是這樣的,
1. 警察偵查,找證據嫌疑犯,
2. 上交檢察院,檢察院判斷,然後起訴
3. 法官判案。
對於冤枉的人,大部分在第一步就放走了。
少數在第二步被檢察院打回去重新調查了。
只會有極少數,在法院里伸張正義。
為什麼吶?
到第一步,警察判斷嫌疑犯是無辜的放掉,只得罪案情相關人士。
到第二部,檢察官會得罪警察系統+相關負責人+案情相關人士。
到第三步,法官會得罪檢察院+檢察官+警察系統+相關負責人+案情相關人士。
如果這一小部分案情相關人士又不巧是有點背景的……
如果你是法官你怎麼做?
而當一件事情到了第四步,判了以後被人曝光,上了最高院,
那麼,這個時候上訴的律師和輿論要挑戰的就是:
法官+法院系統+檢察官+檢察院+警察+警察系統+案情相關人士。
如果這個案件這個時候被擼回去了,
上面列的所有人的kpi都要爆炸的,
嚴重的甚至會丟烏紗帽。
這麼一大串,你還想你的對面沒人發聲?
呵呵。連這個答案都有人點贊取消然後舉報的,沒人反轉怎麼可能嘛……
這個時候對錯早就不重要了,
都是到了各方豪傑指鹿為馬,裝傻充愣,拼身家性命的時候了……
反轉的套路是什麼呢? 是擺事實黑嫌疑人人品,挑對嫌疑人不利的道理法條講。 這個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所有人都不會是完全純白色的。 絕大多數的事件,都是黑黑白白斑駁不清,專挑黑的說,這就是核心技術要點。因為這是即符合上峰依法治國精神,又可以實現自己小目標的好戰略。
我舉例說明:
媒體有誇張成分,那麼我們就專門宣傳媒體的誇張部分。
沒被誇張的成分,我們不說。造成後果嚴重,那麼我們就專門宣傳殺了一個,重傷2個。
什麼自己開車去就醫的事情,我們不說。在混亂中找機會背後捅刀,我們注重表達背後就行。
什麼非致命部位,被10個大漢包圍,情況混亂難以找合理位置下刀,我們不說。關於強姦預判,明明沒有拿雞巴戳你媽臉上,怎麼能叫強姦呢?
至於把雞巴拿出來,那是自己那出來玩的,管你鳥事。網民被媒體引導成暴怒的民眾了,我們要黑一下網民。提醒他們被騙了。
網民注意力被引導到媒體誇大事實的部分去了,我們不提醒網民。強調警察在場,
淡化警察不作為,強調某些侵犯不在傷人當時,
淡化傷人當時被大漢包圍的情形。啊,什麼,這叫極端情況?
你小子naive啊,這我們見多了,一點都不極端。等等手段……
至於為什麼我們宣傳的百分百都是對嫌疑人不利的情況?
我也不知道啊,很巧啊,一定是事實完全對嫌疑人不利的緣故吧。
你看這人就是個人渣又蠢又笨的,事實完全對它不利,很正常嘛!
等等,說好的不評論案件呢,以上這些內容都是我轉發自某個你們都不認識的網友的,不是我說的,我概不負責。然後,所有類似的公眾事件都是這個套路,
反正只要挑黑色的把嫌疑人黑一遍,一般沒多少腦子的網民都會被轉移注意力,
這個時候,這種事情擺事實講道理就能反轉成功了。
因為他們的確在擺事實講道理,只不過是有選擇性地事實和有選擇性的道理罷了。
但是屁民不知道他們「有選擇性」啊……
然而這次好像難度比較大,只好準備下一步,要開始掀桌子了……
其實整件事情當中最有意思的一點事:
已經被帶歪的屁民們總是沒有膽量承認自己被帶歪了,
一旦被帶歪,就只會在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自己自主加入到忽視有利於某一方的事實的陣營當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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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放個彩蛋,我注意到,最近又一批新興專業的興起,名叫:公共管理……
比如,這樣
故意不把id放全,最近各種舉報,我有點慫,少生是非。大家看過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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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辱母案判決書全文 - 知乎專欄
判決書里,對作案時間的陳述有3個版本:
分別是:
視聽資料:2014年4月14日16時許以後至當夜
蘇老賴證言:2015年4月14日下午4點以後開始講故事
於秀榮證言:2016年4月14日下午4點三十分左右開始
連年份都能搞錯出現筆誤的判決書,
把「草草了事快點判刑」這種走流程體現得淋漓盡致的證據,竟然是判決書本身,這真夠黑色幽默的啊?
然後捏著這樣的判決書,洗地黨和被帶歪的群眾還拼了老命叼飛盤,
大吼一聲:你們看沒看過判決書啊,
或者:判決書上怎麼怎麼樣,
或者:媒體都是吹牛逼的,
你們哪兒來的勇氣啊?是把良心和腦子都賣了換來的嗎?
至少南都好歹沒有一篇文章前後不一致出現時隔2年的三個時間點……
因為某些人飛盤叼得快啊。以判決書和傳言為依據,來論述媒體是錯的,以此稱為反轉。殊不知判決書本身就有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的問題;警察的筆錄,用來證明警察的無辜,也是天真的孩子;給被告扣個黑帽子,事情就能結束了?
別忘了這次事情是通天了,如果中央借這一次好好收拾一下山東司法的醬缸,我很好奇現在叼飛盤最快的同學們,是否會再次「反轉」?
幾件事:
1、關於警察是不是「到院內進一步了解情況」。
判決書中,監控錄像顯示
21:50分,在門口的人都進到辦公樓內。
22:13分,一輛警車到達,民警下車後進入辦公樓
22:17分,部分人員送民警出辦公樓,有人回去
22:21分,民警快速返回辦公樓
警察4分鐘中內下車,進樓出樓,完成了對雙方當事人的詢問,然後3名警察全部離開現場,一個不留,連辦公樓都不呆,去院子里了解情況?拜託,這是北方4月的夜裡10點鐘,你不在辦公樓里做筆錄,跑到院子里向誰了解情況啊?
通篇判決書看下來,唯有被告於歡提到「調查」二字,其他證人均用和警察說話描述,而於歡在屋子裡不在院子里啊。所以證言中所謂「我和警察說話」,究竟是警察去院子里找員工了解情況,還是員工追著警察說話從樓里一直追到院子里?考慮到筆錄也是警察做的,如果警察涉嫌瀆職,那麼筆錄中有所含混也是正常的,我不能期待瀆職警察的覺悟突然高到自證其罪的地步。
再有劉付昌的證言:「警察進了辦公樓里一段時間後出來,正說著話,我聽見辦公室有人咋呼,我跑到辦公樓裡面,看到接待室裡面那伙要賬的人,圍著於歡,有人拿椅子朝於歡杵,於歡一直向後向南退,退到一個桌子跟前,我發現於歡手裡多了一個發亮的水果刀朝圍著他的那幾個人揮舞」。對照時間軸,咋呼聲應該是於歡試圖出門找警察被攔時的聲音,非常可惜,如果有哪怕一個警察此時選擇回去看看,悲劇就不會發生。
當然,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警察究竟是不是要走,或者有沒有理由認為警察不打算再回到現場了?既然監控能看到警察下車,也就能看到警察是否出門向警車走。警察想調查還是想走,公布監控錄像即可。
2、於母是欠債大戶or老賴,捲入非法集資
蘇的工廠註冊資金1個億,捲入多起民事糾紛,先後欠銀行2000萬,被稱為老賴。還因非法集資被立案逮捕。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拖欠不等於賴賬。
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我多少知道一點,一個註冊資金1個億的廠子,只能說明資產比較大,但清算資產至少要除20。因此資金鏈斷裂的情況,通常都是想方設法籌錢,維持運營。銀行晴天送傘雨天收傘的毛病也不是一天兩天了,如果輕微的風險,還有可能幫你掩飾,續貸以免壞賬,真風控不讓過絕對抽貸,跑的比誰都快。可是你一抽貸,企業資金鏈就斷了,本來也許能搶救一下,一抽貸就是利息越借越高的惡性循環。
所以我在銀行的朋友,基本表示理解,沒有認為蘇是老賴的。雖然他們該抽貸也是毫不留情。
無力償還,不代表惡意不還。沒接觸過實業的小朋友可能不理解,事實上站在全體債權人的角度,只要還有運營能力,都儘可能不要破產清算,因為實業的清算價值極低,一個幾千萬的機器設備,清算可能只值幾十萬或者沒人要只能賣廢鐵,不合算。
再說融資租賃,這是一個神奇的模式,每個月交月租,交夠了時間,機器就是你的了,聽起來很划算是吧?換個說法,每個月交按揭,到期之前,只要有一個月斷供,機器就收回,交的錢全白交!厲不厲害?可是關鍵設備收回,企業就無法運營了,全體債權人就全打水漂了,清算下來連一個零頭都拿不到。有時候這真不是賴,而是真的沒法還。蘇上失信人名單,正因為2015年5月融資租賃斷供了,恰好是還100萬高利貸的時間。
當然本案中,還涉及個人破產制度缺失的問題,這事就深了,這裡不做贅言。
事實上,蘇正是因為為了努力維持運營,才輾轉反覆,借新還舊,直到借高利貸做周轉,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這樣的企業主,你說他是欠債大戶,坑了債主,誰借她錢誰倒霉,OK沒有問題。但你要說她是老賴,我覺得不合適,這是貼標籤扣帽子,因為做實業做重資產的就是這麼無奈,不像互聯網創業,拿了投資人的錢燒,不背負債,燒不下去了就關門,轉天還能二次創業。
要我說,市場不景氣,銀行抽貸,乾脆把門一關,破產清算。錢?公司賬上有多少算多少。物?你們債權人自己分去。員工?結完工資滾蛋該幹嘛幹嘛去,反正工資優先清償。還欠好多?對不起不還了,我家裡的錢是我的不是公司的,有限責任公司,能叫賴嘛!這樣的人,才配上知乎。像蘇這種,借來借去違法違規還把自己搭進去的,不是賴,是傻啊。
類似的,非法集資也好理解,都被逼到借高利貸了,肯定親戚朋友認識的不認識的借了一個遍,只要多於18人,資金達到一定規模,即可構成非法集資,三大口袋罪你以為是開玩笑的?還有同學以此說蘇涉嫌放貸的,腦補成分實在有點多。
(4月1日更新)關於於歡父親於西明在逃相關情況,我不想評論過多,因為沒有可靠的信息來源。從某音頻結合本人生活經驗上看,比較可能更接近貪腐案,於父集資的目的可能是希望以職權之便,拿到某種好處(比如土地),後因事不可為而捲款跑路,一分錢沒留下。蘇銀霞以及於姐姐們涉案深淺未知,但以現在才湊足18人追究而非於父案發追究看,很不好說。
順便,分享音頻的同學,我不知道你把音頻發到網上是否事先徵得了你的老師同意。正在辦理的案件,老師願意和你們分享一些信息是好事,但通常是不太允許傳出去的,因為你們是自己人,可以分享一些主觀的東西,但傳出去如果有偏差是要負責任的;當然,也不排除你們老師打算蹭熱點釋放些什麼信息,自己說不合適就借了你們的口。
3、脫褲子、猥褻、警察離開和本案的關係
首先被害人在蘇銀霞面前脫褲子露生殖器是事實,污言穢語也是事實,以上於歡,蘇銀霞,在場員工,部分討債人證言均可證實。生殖器擦臉,口交,強姦沒有依據,應該是以訛傳訛。但我並沒有看到媒體有這樣寫。
本案中死者杜某暴露生殖器,與電梯樓梯暴露生殖器的變態有本質不同。因其發生在非法拘禁過程中,蘇銀霞無法逃避,非法拘禁為暴露生殖器行為提供了額外的強制性,因此涉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因其在10名黑社會同夥及其子,員工面前猥褻侮辱蘇銀霞,還可能涉及聚眾這一加重情節,價值5年以上。南方周末說這是極端手段侮辱,也並沒有什麼錯——生殖器3個字實不能見報的。
因為傳言把案情說重了,然後判決書出來,用「反轉」來否定原先的事實,這個混淆視聽的手法真是高。
還有人說黑社會慣常打擦邊球,雖然惡毒,但法律拿他們沒辦法。但本案中,黑社會的行為遠遠超出底線。原因很簡單,杜某喝了酒,148mg/100ml的酒精含量,醉駕翻車,咎由自取。
還有人說媒體是故意以辱母為噱頭,實際本案與辱母無關。是否構成正當防衛確實與辱母無關,但考慮被告主觀性,在非法拘禁、侮辱猥褻、警察離開拘禁繼續,向警察求助被阻止後,被告精神崩潰,怎麼能說與辱母無關呢?更何況,報道除了考慮法律以外,情和理都是不許寫的?沒聽說這個規矩啊?
4、防衛過當與故意傷害
法院混淆了一般防衛和特殊防衛(無限防衛),把特殊防衛條件放到一般防衛,來判斷防衛適時性,以此認定並非防衛過當是錯誤的。刑法第20條規定:
【正當防衛】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從未規定,只有生命健康權受到侵犯,才可進行正當防衛。事實上,人身、財產受到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均可進行正當防衛,只是防衛限度有別。正當防衛明顯超過防衛限度並造成嚴重後果的,為防衛過當,雖仍以故意傷害罪論處,但應依法減輕或免除處罰,量刑會比無期輕很多。
本案中,被告試圖去追警察,尋求幫助,被暴力攔截(被告、被告之母蘇銀霞、員工劉付昌及討債人么傳言的證言證實,其他討債人只提到阻攔,沒有提到阻攔的方式,另考慮到黑社會對於什麼叫「打人」的認知很可能和普通人不太一樣,而被告頸後瘀傷或為此時產生),顯然被害人對被告的非法拘禁並未終止。非法拘禁是一個連續的過程,直至重獲自由為止,皆可進行正當防衛。
此外,考慮到本案高利貸已大部分還清,如還清本息已超過年息36%這條線,超出部分皆為非法所得。被害人以暴力、要挾方法,強行索取遠超正當利率的利息,涉嫌敲詐勒索——這也是防衛正當時。
5、防衛限度與無期徒刑
不看事發經過,就說1死3傷無期不重的,不是蠢就是壞。
一審法院沒有考慮,絕大多數人也不知道,被告並非警察走後情緒失控暴起傷人,而是在警察走後再次被暴力控制時,撿起一把水果刀,向南退至角落,試圖持刀自衛,大聲警告被害人不要靠近。四被害人不理睬警告,執意接近被告,導致悲劇發生。
(有員工劉付昌,被告於歡,討債人么傳行,討債人李忠證言相互印證,與其他證據無衝突)
這一情節十分重要。第一:證明被告沒有主動傷人之故意,反而儘力避免傷害發生;第二,四被害人應當預見繼續實施非法侵犯的後果;第三:在4對1的近身情形下,被告隨時可能失去防衛能力,且避無可避,存在實施防衛行為的緊迫性。
因此被告的法律責任大大降低,即使仍認定為防衛過當,也是情節較輕的。防衛過當的情節,不僅僅考慮結果,過程才是最主要的。
此外可以參考的辯護意見:
從期待可能性角度,在被告人報警,警察來後非法拘禁沒有中止,尋求警察幫助被暴力阻止的情形下,他有一次反抗11名黑社會分子的機會:一把刀。我們期待他怎麼做?是不應拿起刀,警告黑社會不要靠近自己,還是黑社會無視警告時,應當立即放下刀,乖乖投降,接受一切可能的後果?懇請法官考慮被告人「正當防衛」行為缺乏期待可能性,減輕「防衛過當」的法律責任。
從法益的角度,當被告以1對11,人身權利受到嚴重侵犯時,我們的法律是否應陷被告於「徒手任欺凌,有刀不能用,持刀即違法」的尷尬境地?捅人違法,難道持刀警告也違法嘛?還是自此一案,我們的法律明確告訴犯罪分子們,不用理睬受害者的持刀警告,他們不敢真捅,因為捅人違法?懇請法官考慮本案的社會影響和社會公義導向,酌情從寬處理。
關於背刺(郭彥剛)的一刀。郭彥剛中刀在背,這一事實對被告是很不利的,可能涉及事後防衛,但我認為依然有相當大的辯護空間:
1、多證人證詞顯示,被告捅人後仍站在東南角,捅人過程實未離開原地。
2、綜合么傳行、郭樹森,郭彥剛三人證詞,郭彥剛是在轉身時被捅傷的。
3、么傳行證言顯示,郭彥剛是從西側接近被告的,而被告是面北的,右手持刀,郭彥剛靠近他的方位,恰好在其反手死角方向。因此郭彥剛接近被告時,被告最自然的反擊動作就是左手迎,上半步,右手刺(可以找個人比劃一下)——這時候郭恰好轉身欲跑,於是迎過去的左手被郭轉身動作帶過去了,重心不穩所以有「跳著往前伸手」的情節,那一刀自然也就刺在了背上。
4、要求被告在極短時間向接近自己的四人反擊防衛時,還要保持非常清醒的頭腦,及時判斷出郭欲逃跑,從而及時收手,是不現實的。(在被告證言中,甚至已記不清到底捅了幾個人)本案被告從退避到持刀警告,到事後未離原地,到警察來後要求所有討債人先出去才交出水果刀跟警察走,可見被告行為動機始終是「防衛」,而非主動傷害他人。
(當然這只是從判決書中露出的證據做的初步分析,實際還是要從案卷著手)
6.對一審判決的評價
一審判決不是量刑問題,而是事實認定不清,適用法律錯誤(第四節已有講)。從警察進門,到四人倒地,之間的過程全部被一筆帶過了。於歡為什麼急於出門找警察,幾被害人是如何阻攔的,於歡為何拿起刀,有沒有警告「不要過來」,在什麼情形下如何捅的四刀,這些過程對認定被告防衛過當的程度是至關重要的,本案警察有執法記錄儀,案發過程目擊者眾,然而法庭居然一概沒有查清,說本案是葫蘆僧亂判葫蘆案,當真一點沒有說錯。
所以一審判決肯定是有問題的,二審可能會發回重審,甚至省高檢重新審查也不是沒有可能。考慮到山東聲名遠揚的司法環境,我懷惡意的不負責任猜想,這案子判無期剛好是最重的,容易向死傷者家屬交代的,因為不管是死刑還是死緩,都要最高法院複核,最高院一看鐵定發回重審,那就有麻煩了——如果沒有南周報道的話,這蓋子在山東,多半就捂住了。
什麼是反轉?我覺得應該是一件事情發生後,隨後挖掘出的劇情和前面完全不一致才叫反轉吧?
比方說這個事件,要是現在警方爆出於歡母子設局引討債者上鉤,故意挑釁討債者對自己進行侮辱舉動,然後掏刀「正當防衛」,這才叫反轉。蘇銀霞是無良企業家、放貸者,於歡從小品行惡劣,死者在家是個好父親好丈夫之類,只能算挖掘雙方的另一面,算什麼反轉?
大家都以為這是反轉,無非就是網民們整天上網,脫離現實社會太久,還天真的以為這個世界就是非黑即白:於歡母子被放貸者欺辱,那麼於歡母子指定是聖人在世,放貸者一定是窮凶極惡死有餘辜拳打敬老院腳踢幼兒園。所以後期爆出於歡母子不是好人,死去的放貸者身上也有閃光點,之前同仇敵愾的網民立刻分為兩派,一派認為死者生前居然做過扶老奶奶過馬路的事,一定是好人!殺他的於歡一定是壞人!死刑!不死刑就是中國沒有法律!另一派認為前者是放貸者雇的水軍,罵死他們!噴死他們!於歡必須無罪釋放!不然就是中國沒有法律!然後兩派就熱火朝天的幹上了,大家都沒想起來之前還親熱的坐一塊噴死者來著
其實這種事不是第一次發生了,N年前的那個葯八刀案,案情我就不說了這事轟動全國的只要不是兩耳不聞窗外事的死宅就都應該清楚。記得案發初期,全國的網友都把死者張妙推上神壇,說她貌美如花勤儉持家全家人都是聖人,把八刀哥踩在塵埃里說他從小就虐殺小動物從祖宗十八代到父母都是重刑犯,整天微博天涯貼吧就是一片罵聲。後來某天突然說,反轉了反轉了,我們應該罵張妙,應該要求八刀無罪釋放!原來是爆出死者婆婆是村裡有名的潑婦,死者在村裡也飛揚跋扈;而八刀在學校里是品學兼優的三好學生,家境貧寒父母都是普通工人。之前群情激奮的網民迅速分為兩派,互指對方為水軍,在各論壇瘋狂的刷帖,互相開罵街帖。就這麼噼里啪啦的打了幾天,突然「又反轉了又反轉了,八刀的長輩可是某軍區司令啊(後來證實為謠言)」之前替八刀說話的一下子就「投敵」了,大家一起要求法院判八刀死刑。一年後,各大論壇又出帖子「八刀事件又反轉了!」我還尋思怎麼又反轉,原來死者家屬去找八刀父母要精神損失費去了,某些「理智網民」又有話說了「沒想到死者家屬是這樣的人,看來死者也不是什麼好人,死有餘辜,八刀情有可原,不應該判他死刑的,都是網路暴民把他害了」呵呵,好像之前喊著「不死刑說明中國無法律」的人里沒有他們一樣
能有這種現象,歸根結底,還是因為多數網民,尤其是整天上網不跟外界有過多接觸的,心裡真的以為這個世界就是非黑即白,好人就一定是好到極致,各方面都是楷模;壞人就一定壞到極致,你就算穿越到他剛出生那天都能看出他的壞,指定是這輩子一件好事都沒有做過。所以,被人告知「好人」童年時期偷過同學鋼筆,就怒斥人家是對好人潑髒水;被人告知「壞人」買東西居然排隊,就指責人家是為壞人洗地
說到這突然又想起一好玩的事,甄子丹的導火線不知道大家是否看過?裡面的boss兄弟倆,有多窮凶極惡死有餘辜大家都看到了,然而這倆人卻是大孝子,在貼吧看過一個有意思的影評,說這電影敗筆就是「這兄弟倆居然如此孝順,這真的不是編劇在給這倆罪犯洗白嗎?真噁心」窮凶極惡的罪犯是大孝子,這就叫洗白,這是因為在那人的心裡,壞人就一輩子是壞人,好人就一輩子是好人。導火線這電影也好幾年了吧,這種非黑即白的人也真是越來越多了
當然,知乎里沒腦子的也是不少的,估計有很多看了個第一段就來噴「看出來了,你就是來為放貸者洗地的,我不管我不管死者就是大壞蛋,答主我要罵你」對這類人,拉黑、舉報、刪除即可,我沒心情看你義憤填膺的樣子,這幾天在微博見多了
剛看到題目,於歡父親是地稅局局長?好了,地稅局局長級別起碼是正處級,而且還是肥缺,網民里仇富仇官的非常多,之前要求判於歡正當防衛無罪釋放的網民,會有一部分倒戈,開始新一輪的對噴。在《蘇銀霞母子到底有沒有過錯》那一問題里,一大波人開始怒斥於歡這個官二代+富二代,堅持認為替他說話的都是「於家水軍」,並竭力證明自己是理智網民,但你可能在之前的問題里見過他們為於歡極力開脫要求最高院判其無罪。老好玩了
北宋徽宗年間,清河縣有一對潑皮無賴兄弟。
其中兄長叫武大,以販賣熟食為業,生卻一張巧嘴,能說會道,做生意卻經常缺斤少兩,而且用地溝油做 炊餅 ,乃清河縣有名的奸商。鄉人紛紛鄙視之,雖其生的相貌堂堂,仍嘲笑其 「武大郎身不滿五尺,面目醜陋,頭腦可笑,上身長下身則短」「 三寸丁谷樹皮 」 。武大因有一張利嘴,花言巧語騙得一名如花似玉的妻子潘氏,潘氏年芳十八,溫柔體貼, 賢良淑惠,對武大一心一意 。
潑皮無賴兄弟中的弟弟名武二,生的孔武有力,賤肉橫生。武二本粗魯人,遊手好閒,卻以金錢開道,捐了一個「都頭」頭銜。後更聯合其兄武大, 欺行霸市 ,充當保護傘,里外串通,巧取豪奪,助武大成為清河縣一名「實業家」。
按道理,這麼一家子應該辛福美滿,兄友弟恭才對。實則不然,武大有兩個最大的嗜好——酗酒、好賭!
武大在家天天喝酒,喝的酩酊大醉,然後,就打老婆,家暴。經常打得潘氏遍體鱗傷、慘不忍睹,就連鄰居王麻麻都看不過眼啊,勸離!然潘氏是集最傳統美德於一身的傳統女性啊,即使身受慘痛家暴,仍然不肯離開丈夫啊!
武大好賭,經常沒日沒夜的賭錢,而且越賭越大,將家當輸個精光,同時欠下無數賭債,經常被債主追上門收數!不得已,武大就經常去向朋友西門官人借錢還賭債!
這西門官人呢,是清河縣有名的老實商人,慈善家,「 泰和房地產開發公司 」的CEO,見朋友資金周轉不靈,就借錢給武大,但武大隔三差五的老是來借錢也不是辦法,而且,要命的是,武大有借無還,逐漸變成老賴,耍無賴,賴死不還錢。
西門官人是一正當商人,拉不下臉皮催債,就委託一姓「杜」的朋友,上門去請求武大還錢。那姓「杜」的朋友呢,也叫了一班有正義感的好友,一同去武大家裡,跟武大協商。 雙方進行了親切友好的交談,就武大欠西門官人債務等共同關心的問題進一步交換意見 。期間沒有任何的人身攻擊及侮辱。
在講道理的過程中,武大自知理虧,又沒錢還,竟然提出以妻子潘氏來抵債!西門官人乃正人君子,當然不肯答應!武大竟然說,你不肯答應,我出去就說你勾引我老婆,你們倆勾搭成奸!來來來,答應了吧。為了表示誠意,我先喝為敬!!!
武大掏出自家酒廠剛釀好準備上市的米酒,一大海碗一喝而盡!稍頃,竟七孔流血!武大遂記起,這批米酒,自家酒廠為了節省資金,用了工業酒精勾兌!武大,卒!
後武二得知兄長死因,非但毫不傷心,心中竊喜。概因武二平素已覬覦兄長家當,同時又貪圖大嫂美貌,間中或言語、或動作勾引,皆因潘氏貞烈而不得逞,心中報復怨念!此時有武大之死作為由頭,武二心生一毒計。先發動市井無賴在街市鄉間傳播謠言,污衊西門官人與潘氏勾搭成奸、姦夫淫婦毒害親夫。又藉此上門要挾勒索西門官人。
那西門官人一生老實謹慎,當然不肯就範,而且直斥其非!武二惱羞成怒,上前動手暴打西門官人,終於失手將其打死!武二殺心大起,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回家把大嫂先jian後殺!然後買通清河縣縣令及 東平府府尹,只輕判了個 刺配孟州,便了。
可憐西門官人和潘氏,兩人清清白白,竟然因武二及其幫凶散播的謠言,背負罵名千年!真乃千古奇冤啊!!!
你們說,夠不夠反轉啊?
來吧,各位大V,@十年寒窗,這樣洗地值不值五毛錢啊?
辱母案大眾為何輿論一邊倒? - 知乎
這不能叫反轉,只能叫信息更加充分,細節更加詳實。
中國文化的第三個弱項,是疏於法制觀念。
我不是從政治角度,而是從文化角度來論述這個問題的。中國至今最流行的文學,仍然是武俠小說。武俠小說在藝術手法上頗多佳筆,但在文化觀念上卻一定在頌揚「法外英雄」。這種英雄國外也有過,如魯賓漢、佐羅,但文化地位遠沒有在中國文化中那麼高。 在中國文化中,「好漢」總是在挑戰法律,「江湖」總是要遠離法律,「良民」總是在攔轎告狀,「清官」總是在法外演仁。這類「總是」還可以不斷列舉下去,說明中國曆來的民間靈魂大多棲息在法制之外,或者飄零在邊緣地帶。 當然,這也與中國法制歷來的弊病有關。相比之下,與中國的「水滸好漢」幾乎同時的「北歐海盜」,卻經歷了從「家族復仇」到「理性審判」的痛苦轉化過程。中國的這個轉化遲至現代才開始,但在文化上卻一直沒有真正開始。這個問題,我在《行者無疆》一書中討論北歐海盜的那些文章,有較詳細的論述。 中國文化對法律觀念的疏淡,嚴重影響廣大民眾快速進入現代文明。讓人擔憂的是,現在有很多官員還在忙著表演離開法製程序的所謂「親民」舉動,把上訪看作起訴,以調解替代審判,用金錢慰撫非法,結果,法律被貶,正義蒙塵,凶者得利,善者受損。更嚴重的是,不少活躍在傳媒和網路上的文人還把自己的喧鬧圍啄當作「民間法庭」。其實,中外歷史都證明,世間一切「民間法庭」都是對法律的最大破壞。
——節選自余秋雨先生在澳科大的演講
「更嚴重的是,不少活躍在傳媒和網路上的文人還把自己的喧鬧圍啄當作「民間法庭」。其實,中外歷史都證明,世間一切「民間法庭」都是對法律的最大破壞。」
說來慚愧,辱母事件剛出來的時候我也被帶了節奏,也跟同學討論過此事。後來越想越不對,兒子為救受辱母親悲憤揮刀殺人,和向破產借高利貸女老闆要債反被富二代兒子捅死這兩種說法,其實都可以用來描述這件事。但顯然後者遠遠沒有前者更能戳中民眾的G點。真相究竟如何,應該交給法律來判,如果某天,民眾輿論能夠左右國家法律判決,那才是真正可怕的時刻。不帶節奏,獨立思考。記得一身正氣,也記得帶上腦子。歡迎關注王阿駱,一個內在比外在好看的人。會賣萌,也會很理性。如果你在我的回答中找到共鳴,或力量,或開心,那將是我最大的榮幸。多簡單的事情啊。
看這個回答的都想想,想想以前那些人
有幾個不是在一審之後開始被暴人品問題來反轉的。
我就呵呵了,這套路玩了這麼多年都不累嗎?
於母品行不好,是可以被侮辱的理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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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大了,評論區不想看,真的。洗地有點水平好嗎?
於歡最後的結局是,判刑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
警察肯定會被開除幾個。
這件事情之後,當地肯定會開展打黑活動。
然後可能當地會有官員跳樓啦之類的新聞,或者是某些官員生活作風不行被開除。
然後就是社會主義好!
第一,這不叫反轉,這叫把水攪混,這樣不會被罵得太難看。
第二,判決書里的證詞講明了脫褲子,莫要混淆視聽。第三,據稱,又是據誰稱?這個時候又不講可信度了?第四,要求一個人身被控制的人,想什麼時候拿到刀就什麼時候拿到刀,特么有病吧。第五,你怎知脫褲子那一刻於歡沒反抗?第六,對於良心泯滅的人來說,這11人堪稱文明的楷模,哪裡有什麼過激行為,這叫於歡不會處理矛盾。第七,不滿24小時不算非法拘禁,那必然是抽插10次以下不算強姦咯?最後,給五毛黨的經費撥下來了,洗地路徑也安排了幾條。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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