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案中,王欣怎樣才能翻身?
我不支持任何一方,只是小小的開個腦洞,或者說他沒有翻身的機會了?
在我6歲的時候,我也以為父母打我是因為我把他們說的啞口無言。
謝邀。本科生再次產生無力感,我之前和同學討論過有沒有更好的辯護思路,然而也沒有什麼好的想法,畢竟那幾個辯護人都是北京幾個大所的律師,我看了有盈科、大成這種國內頂級律所的律師,人家的業務能力在我們面前與神無異,神都只能做到這個份,我們凡人能奈何呢。王欣翻身,僅從審判來說,除非辯護人可以搜集到公安機關破壞、偷換證據的確切證據,否則案件很難出現專利。從政治上說,不可能。國際刑警通緝加外逃110天加上向美國申請政治避難,這基本就翻不了身了。
在我朝沒機會了,不過臨死拉上公檢法和某薯片墊背,也算值了。王總我敬你是條漢子,不過真沒用過快播,會員就算了。
其實我更關心的是,如果快播勝了,罰的款怎麼辦,已倒閉的公司怎麼辦,已重新就職的員工怎麼辦,流失的用戶怎麼辦。
不謝邀
早上在知乎看快播審判案,看到好多「控方能否翻身」的問題……我想說的是 ,要是判決快播無罪,那才叫翻盤,引用De Liu 說的:「公訴人根本沒輸,該問到的,公訴人全從被告人嘴裡問到了,只不過沒有觸及網民的興奮點而已。 」首先我普及一個知識點,法庭辯論和正常的辯論其實有一個最大的區別,現實辯論像莊子和惠子,是正反雙方相互辯駁。而法庭辯論,是單向的,作為被告,進攻是毫無意義的,被告要做的就是為自己辯白而已,至於向原告發問,如果不是在對自己的指控合理解釋的情況下,對方回答不上來又能如何呢?法庭辯論的結果與誰氣勢上風,問得誰啞口無言,幾乎沒什麼直接聯繫,因為有經驗的律師和檢察官對這些根本不在乎,整個法庭辯論,被告問得原告無話可說,但是對於原告的證據和指控沒有解釋清楚,除了觸發下網友的興奮點,根本沒什麼用。就轉型問題,快播的回答非常有失水準,檢察院在提問中表達兩個意思,快播是否【明知】?如果明知,為什麼不【轉型】,快播卻一直強調「技術本身是中性的,是沒有標籤的,沒有良性和惡性的」,甚至拉中國移動下水,「我們手機天天都能收到詐騙信息,為什麼中國移動不轉型?」快播的意思是,如果中國移動轉型,那麼快播才應該轉型,快播以別人也是這樣,為什麼不去查的邏輯在法庭上應對檢察院對自己的指控。這句話看似問得檢察院啞口無言,但成熟的檢察官不去回應,並不代表快播佔了上風,因為這種無意義的話說了也是白說,這些東西根本不算為自己脫罪的理由,只是在耍賴而已。而且檢察院回答不出這個問題並沒有什麼影響,反而檢察院想達到的提問目的確達到了。——————————————————就目前而言,辯護人團隊,更像是為自己炒作。調動一切力量傳播微博1!
辯方不會神回復!只贏掌聲不加分!勝訴翻盤才重要!快播無罪一句話
【微博1】
#快播案#促法制公正!1、程序正義:堵住違法瑕疵!減少冤枉陷害。2、成本決定尺度,無薪無責領薪問責:交稅的百姓也不會苛求稅銀養的警察逐一人工排查恐怖分子呀!政府領薪不問責!快播無薪就無罪!3、打黃分級:打黃禁學人!分級性純潔,避免學禽獸!全面生二胎!
快播無罪一句話1【法理】交稅的百姓也沒苛求拿稅銀養的警察逐一人工排查恐怖分子呀!
【口號】:無薪無責!領薪問責!成本決定尺度!政府領薪不問責!快播無薪就無罪!快播無罪一句話2【證據】執法違法=瑕疵=冤枉陷害的漏洞! 抽檢=競爭對手指定的4台,4台問題:取證權利人缺席!證據外觀數據備份封存缺失!沒公章的鑒定!就拘留!塗改文件;代簽名=證據瑕疵,證據4天多脫離監管,不合格鑒定人!7個月超期鑒定!搜索定罪,視頻片段當整部
【口號】:堵住違法瑕疵!減少冤枉陷害!【段子】樂雇卧底入恐怖組織、潛入快飯店!遭了舉報被捕!開庭:拿稅銀專門抓人的警察!抽檢70%怎麼解釋?為什麼不逐一排查!為什麼不轉型!回:70%不合理!干不下去了!發了拘捕令了!只會抓人!抓人並不可恥!判:管片的10年!樂:只舉報沒身份證,咋成涉黃反恐了!恐頻出警凋零!
http://t.cn/R49FlOq
1、推翻證據!列舉違法瑕疵!以堵冤枉陷害漏洞的名義!要求程序公正!
2、推翻推理。政府領薪不問責!快播無薪就無罪!成本決定尺度:明知恐怖分子來了北京,但也不會苛求稅銀養的警察逐一人工排查呀!3、打黃分級:打黃禁學人!分級性純潔,避免學禽獸!全面生二胎找突破口。列出關鍵證據4台服務的不足採信的瑕疵!
公理1:堵不住違法瑕疵!少不了冤枉陷害。目標:守法執法、步驟記錄、發現瑕疵、改進程序、堵住瑕疵、程序公正!工具:完整的執法步驟、記錄、證據流程表格!以「證明4台伺服器和電子數據是快播的原始證據」!為中心
整理出立案、查扣、取證、鑒定、拘捕、筆錄各個環節步驟中的違法「瑕疵」格式:環節步驟/啟動手續,執行記錄/原始證據/違規質疑/公訴回應/瑕疵公訴承認的瑕疵就有!塗改文件!代簽名!
辯方指控的有很多!取證權利人缺席!伺服器外觀和電子數據備份封存缺失!沒公章的鑒定!就拘留!不合格鑒定人!重啟鑒定不合法、重啟鑒定人和原鑒定人相同違法!7個月超期鑒定!搜索定罪,視頻片段當整部,篡改證據、偽造簽名、證據4天以上脫離監管來看,不能證明就是快播的服務器!
不能證明排除故意陷害的可能!程序不合法,可以推脫無知不專業。但塗改文件、代簽名絕對是主觀故意!在被告就是塗改文書做偽證的大罪!執法者的罪過更大!那天偶然在新聞頻道看到快播案,我就只記得直播間的大屏上有三個字:不!認!罪!
多說無益啊孫猴子難逃佛祖掌心
在legal high中
閃過貌似沒有翻身的機會,只有翻面的機會,他正在用。只看罰多少判幾年別問我為啥知道,上知乎,發現一個更大的世界
推薦閱讀:
※快播年收入達 3 億,它是怎麼掙錢的?
※對於快播的案件審判,是否存在大數據決策的可能性?
※如何看待快播案件審判結果?
※快播大屏幕是如何規避政策風險的?
※如何看待快播ceo被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