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文發動的北伐是一場非法叛亂嗎?

北洋政府發展得挺好,為什麼要北伐,搞得戰火紛飛,正常國家的努力被叛軍扼殺在搖籃里了,還污衊陳炯明。


轉筆者的一篇舊文

北伐戰爭推翻了民主共和的中華民國政府?兼議中華民國政府的含義(轉載)_煮酒論史

北伐戰爭推翻了民主共和的中華民國政府?兼議中華民國政府的含義

筆者最近在網上瀏覽,看到了南開大學教授李新宇先生所著的《「民國遺民」章太炎》一文,在文中李新宇先生對北洋政府被推翻痛心疾首,認為五色旗民國才是真民國,並極力抨擊蔣介石領導的北伐,認為其罪惡無比,並認定1927年之後建立的那個民國是黨國。對於李新宇先生的這些觀點本人在此不予評論,因為其在辛亥百年時期在網上十分流行,這種論調其實本人已經聽了很多次了,不過筆者注意到李新宇先生在文中有這麼一些論述

  附李新宇全文鏈接「民國遺民」章太炎

說實話,看到這些論述時筆者不由啞然失笑了,因為這種嚴重缺乏歷史常識的論述居然會出自一位985名校的文科教授實在讓人遺憾,更何況李新宇先生還是自命要探尋民國歷史真相,就更讓人質疑李新宇先生的治學誠意了。

  在這兩段敘述中,李新宇先生認為北伐戰爭的結果是「國體變了(從國家主權屬於全體國民的民主共和國變成了國家主權屬於一黨的黨國),政府名稱變了(從中華民國政府變成了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同時指控蔣介石領導的北伐摧毀了民主共和,那麼事實真相果真如此嗎?讓我們一個一個來辨析:

  第一:北伐時期的北洋政府承認「國家主權屬於全體公民」嗎?

  這個恐怕是李新宇先生一廂情願了,沒錯,北洋軍閥統治時期曾經承認了《臨時約法》,並制訂了《天壇憲草》和《曹錕憲法》等憲法性文件,在這些文件里都有國家主權屬於全體公民的條款,例如《臨時約法》第一章第二條就明文規定第二條:「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曹錕憲法》也有類似表述:在第二章主權里亦明言中華民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然而,我們不得不指出一個冷酷的現實,那就是無論是臨時約法還是曹錕憲法,都已在1925年4月24日被臨時執政段祺瑞廢除,之後段祺瑞組織起草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又胎死腹中,換言之,1926年4月份段祺瑞下台後的北洋政府已沒有任何憲法性文件存在,1927年6月18日張作霖頒布《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令》 ,組建安國軍政府,條例共七條,其中規定:

  第一條 陸海軍大元帥統率中華民國陸海軍。

  第二條 大元帥于軍政時期,代表中華民國行使統治權,保障全國人民法律上應享有之權利。

  第三條 軍政府置國務員輔佐大元帥執行任務。

  第四條 國務員之員數如下:

  國務總理、外交總長、軍事總長、內務總長、財政總長、司法總長、教育總長、實業總長、農工總長、交通總長。

  第五條 大元帥之命令,國務總理須副署之;其關於各主管部務者,各部總長須連帶副署,惟任免國務員不在此例。

  第六條 國務院及各部之宮制另定之 。

  第七條 中華民國十六年六月十七日以前之法律命令,於本令不相抵觸得適用之。

  見北洋政府第4008號公報

  縱觀《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令》七項條款,既沒有恢復《臨時約法》《曹錕憲法》等憲法文件,又找不到任何有關國家主權屬於全體公民的條款,可以這麼說,1925年之後的北洋政府沒有任何法律文件明言「國家主權屬於全體國民」。

  李新宇先生指責國民黨把國家主權歸為一黨有一定的道理,因為當時的《中華國民政府組織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國民政府受中國國民黨之指導與監督,掌理全國政務」,但我們不得不指出,《臨時約法》在南方政府這一塊一直得到承認,一直到1931年6月1日《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公布才依新法優於舊法原則而失其最高效力。

  第二:蔣介石北伐摧毀了民主共和嗎?

  看了前面的內容,這個問題其實很好回答了,筆者並不否認在1924年之前北洋政府存在形式上的民主代議制,如果李新宇先生認定那就是民主共和確實也有幾分道理,但問題是在1925年4月24日,段祺瑞就以法統已為陳跡為由,宣布廢棄法統,消滅國會機關,廢除臨時約法和曹錕憲法,之後國會憲法約法在北京再也沒有恢復,而北伐是1926年7月才開始的。

  如果說曹錕至少還願意花錢為自己披上一層合法民選的外衣的話,那麼第二次直奉戰爭後,無論是段祺瑞的臨時執政,還是張作霖的陸海軍大元帥,完全是由軍事強人指定或自為,根本沒有半點尊重民主形式的樣子。

  筆者相信李新宇先生一定能找到很多理由認定當時的蔣介石不代表民主共和,但蔣介石不好不代表當時的北洋就好了,這是很簡單的邏輯,無論怎樣,把當時法統 國會 憲法 約法 統統不要的北洋政府說成是民主共和的象徵顯然是很可笑的,如果李新宇先生真的很懷念北洋那所謂的民主共和的話,似乎認定第二次直奉戰爭摧毀了北洋所謂的「民主共和」更準確些。

  第三:北伐戰爭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嗎?這也是筆者今天要著重談的一個問題,什麼才是「中華民國政府」,恐怕很多人未必能明白,為弄明白這個問題,我們簡要回顧一下歷史

  1948年3月29日,行憲國民大會在南京召開。4月18日,國民大會通過《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給予總統以緊急處置權。19日,蔣介石當選總統。29日,李宗仁以微弱多數當選副總統。5月1日,行憲國民大會宣布閉幕。

  5月20日,蔣介石、李宗仁宣布就任總統、副總統。隨後,總統府建立,實行五院制之總統制,國民政府改稱中華民國政府,進入行憲時期

  筆者相信,細心的讀者一定注意到「國民政府改稱中華民國政府」這句話,為什麼行憲之後國民政府就要改名字,改稱「中華民國政府」呢?要明白這一點,我們就要明白,「中華民國政府」這六個字背後代表的是沉甸甸的法統含義:「中華民國政府」表示的是代表中華民國的正式政府,一個政府必須得到全國普選產生的代議制機構授權才能有資格說自己是代表中華民國的正式政府,國民政府雖然1928年就名義上統一了中國,成為國際社會承認的代表中華民國的中央政府,但由於國民政府成立時作為革命政府並非經過普選產生,所以一直只能以臨時政府自居,一直要到1948年普選產生的國民大會選舉蔣介石為中華民國總統,蔣介石才能將國民政府這一臨時政府改組成中華民國政府,自此位於南京的國府才能說自己是代表中華民國的正式政府。

  回到北洋政府這一塊,北洋政府是否一直是中華民國政府呢?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我們細心考察歷史,就會發現北洋政府的名號要分為四個階段:

  1912年4月2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從南京遷往北京,第二任臨時大總統袁世凱組織中華民國北京臨時政府,一直到1913年10月袁世凱逼迫國會選舉其為中華民國正式大總統,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結束。

  1913年10月,袁世凱派人包圍國會,成功當選中華民國正式大總統,形式上獲得了民二國會【全國普選產生】授權,組建了中華民國政府,位於北京的中華民國政府自此成立,取代北京臨時政府。

  之後除去袁世凱張勳兩次復辟鬧劇,位於北京的北洋政府一直以中華民國政府自居【為其合法性背書的是兩次法統重光的舊國會和安福國會】,一直到1924年11月24日,馮玉祥發動兵變推翻曹錕政府,並和張作霖聯手推舉段祺瑞為臨時執政,段祺瑞在北京鐵獅子衚衕1號宣誓就職,即日公布《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制》,成立臨時政府,《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制》部分內容為下:

  第一條 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以臨時執政總攬軍民政務,統率海陸軍"

  第二條 臨時執政對於外國為中華民國之代表"

  第六條 本制自公布之日施行, 俟正式政府成立,即行廢止。

  從條文來看,我們不難得出結論,曹錕之後的段祺瑞政府由於並非由普選產生的代議制機構授權產生【只是靠張作霖馮玉祥二人推舉】,明確表示自己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並表示一旦正式政府出現就結束其使命,段祺瑞的這個政府由於其首腦叫臨時執政,故外界又稱之為中華民國執政府。

  自此,位於北京的中華民國政府繼袁世凱 張勳復辟後第三次被推翻,被段祺瑞領導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又稱執政府】取代

  然後,執政府運作到1926年4月,馮玉祥為討好吳佩孚重返直系,再次發動兵變,推翻段祺瑞,釋放曹錕並在北京恢復曹錕政府法統【不過舊國會臨時約法曹錕憲法並未恢復】,在吳佩孚張作霖等人的支持下,北京分別出現了顏惠慶顧維鈞等內閣總理攝行大總統職權組織的政府,這時的北洋政府又恢復了「中華民國政府」的名號,不過由於國會憲法約法的缺失,此時位於北京的「中華民國政府」合法性已經遠遠不如1924年以前,列強對其態度也較為冷淡,不再給予正式外交承認,只把其當事實政府看待。再之後則是張作霖從幕後走到前台,於1927年6月頒布《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令》【具體內容前文已述】,宣布組織中華民國軍政府,內閣總理顧維鈞解職,位於北京的中華民國政府第四次被推翻,被張作霖領導的中華民國安國軍政府取代,然後才是北伐軍於1928年6月份攻入北京,推翻安國軍政府。

  綜上所述,北洋政府【除去兩次帝制】名號變化如下:

  1912.4-1913.10 中華民國北京臨時政府

  1913.10-1924.11 1926.5-1927.6 中華民國政府

  1924.11-1926.5 中華民國執政府

  1927.6-1928.6 中華民國安國軍政府

  現在再讓我們回到李新宇先生的文章,就會發現他所謂北伐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取代中華民國政府完全不符合史實,位於北京的中華民國政府早在北伐前就先後被袁世凱張勳段祺瑞三次推翻過,執政府之後出現的那個中華民國政府完全是空有名號,且在1927年6月被中華民國安國軍政府第四次取代,準確的說是中華民國安國軍政府取代了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取代的是中華民國安國軍政府,而非中華民國政府

  在中華民國大陸的38年里,有很大一部分時間是只有中華民國而無中華民國政府,在沒有中華民國政府的歲月里,中華民國出現過南京北京臨時政府,臨時執政府,安國軍政府,國民政府,維新政府和北平臨時政府等非正式政府。中華民國政府分別在北京廣州南京出現過,先後五次被推翻取代,分別為袁世凱洪憲帝制,張勳復辟,段祺瑞臨時執政府,張作霖安國軍政府和第二次國共內戰,其中前四次被推翻取代的是位於北京的中華民國政府,最後一次被推翻取代的是位於南京的中華民國政府。而我們仔細考察就會發現,推翻中華民國政府的從來不是國民黨,而是北洋軍閥和xxx【你懂得】,不管你再怎麼討厭國民黨這就是史實,這是個事實判斷問題而非價值判斷問題

  【關於位於廣州的中華民國政府這裡略提一下,1918年廣州的非常國會因為大批舊國會議員不肯來廣州參加護法,遂借用《議院法》關於「議員於開會後滿一個月,尚未到院者,應解其職」和「但有不得已故障,報告到院時,得以院議展期延至兩個月為限」的規定,將大批國會議員解職,組織選舉民八議員遞補,湊足法定人數開會,並與1921年選舉孫中山為非常大總統,孫中山自此在廣州將原護法軍政府改組為中華民國政府,該政府於1922年被陳炯明六一六兵變推翻。

  陳炯明當時支持法統重光,在黎元洪宣布恢復臨時約法和舊國會後,認為護法目的已達到,孫文應該下台,轉而承認在當時被認為更具合法性的,位於北京以黎元洪為首的中華民國政府,遂推翻廣州中華民國政府,自此黎元洪的中華民國政府名義上一度統一了南北,因此陳炯明的行為只能說是推翻了廣州民國政府,但還是忠於中華民國政府這個大框架的,這和袁世凱段祺瑞張作霖有本質的不同】

  筆者今日撰此文,首要目的並不是批駁李新宇先生,除了向大家闡明中華民國政府含義之外,筆者更是注意到現在網路上有一股思潮,利用人們對現行教材的不滿情緒,打出突破國共兩黨洗腦的旗號要求重寫民國史,他們往往以北洋為器宣傳自己的思想,然而他們的文章往往又有很多基本史實漏洞,由於北洋史線索繁雜,且研究相對薄弱,會站出來批駁的人又很少,筆者不願做一個學術上的懶惰者和投機者,故今日作此一文。筆者同時認為,政治批評不需要知識門檻,但歷史啟蒙需要,如果沒有掌握好基本歷史史實就自以為是地以為自己掌握了多麼了不得的真相,你所抒發的感慨註定是廉價而且可笑的。


照你這麼說,國民政府發展得也好好的,某些人不也跑出來搗亂了么


不,這是革命。


Ce n』est pas une revolte, 「Non,Sire, c』est une revolution.


是的,北伐是一場武裝叛亂,而且是法西斯戰勝偽共和(但說到底北洋還是共和)的一次決定性事件,1911-28是比較和諧的,28年至今中國是沒有憲政的國家,是瘋狂的國家。1913年開始,孫文黨徒就開始了這場醞釀近百年的法西斯暴亂,其學生蔣、貓成了中國最極權的僭主,美其名曰「行憲」。(一個40年代才行「憲」而到台灣還大量迫害知識分子的政權,一個被殷海光顧准分別針對兩岸稱之為極權的政權,被他們當做了香餑餑)

我這裡給任何想要脫離孫文-貓極權主義的教育的人推薦那些以法統為史觀的著作,遠離極權主義信念,說到底他們的狂熱、崇拜都來自於信念(德意志最偉大的思想家最厭惡之物)。中國一直就少有以法統為史觀的著作,大部分是極左極右讀物,造成了這群「粉絲」(無論粉什麼。)——因為無論朝向什麼偶像,後貓式邏輯和教育依然是其邏輯和教育,並不因朝拜偶像的變化而變化。(比如陳明陽和南山君)

郭廷以、李劍農、劉仲敬。總體上我不推薦最後一本,因為文言文好的要讀不那麼糟糕的著作。孫、蔣二人最虛偽的地方,了解近代法統史、歷史哲學的都知道。希望少一點文盲,多一點了解孫科、汪精衛、宋教仁對憲法所作貢獻的人。

各位孫文極權黨追隨者,您們欣賞孫文以來洪秀全二、三、四世的「唯我獨革」、「自我任命」,是您們的事兒,別把您們那帶引號的「憲政」和教仁聯繫起來。尤其那幾個國粉——毛粉的變種而已。


是非法叛亂。先是湖北新軍武昌起義,炮黨做了新軍後台和北洋系的後台清廷進行作戰。因為新軍打不過北洋系,結果炮黨出了條件:推翻清廷讓北洋系當總統。後來清廷退位詔書寫明政權交由北洋系,這下算是北洋系是正統了。後來炮黨拿了盧布造反了。北洋卒!


藩鎮割據,攻伐不息,權力不統一 哪裡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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