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為什麼要上市?


謝邀。

題主關注的應該是商業銀行上市的意義。

剛好在近期拜讀了大律師王立新、侯向京所著的《商業銀行重組、引資及上市實務指引》一書,其中對這一問題有著充分的論述,我在此列舉其中要點並予以補充:

一、充實資本金,更好地抵禦風險

根據自2013年1月1日起實施的《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三條要求,商業銀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5%,一級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6%,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對於資本充足率不足或嚴重不足的商業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銀監會」)有權採取相應糾正措施,資本是否充足事關商業銀行的擴大發展甚至生存。

例如,根據《商業銀行法》(2015年修訂),商業銀行貸款,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根據《商業銀行次級債券發行管理辦法》(2004年實施),商業銀行公開發行次級債券的,核心資本充足率不低於5%;根據《商業銀行併購貸款風險管理指引》(2015年修訂),開辦併購貸款業務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10%。在此不作過多列舉。

截至2014年12月末,我國商業銀行(不含外國銀行分行)加權平均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0.56%,較年初上升0.61個百分點;加權平均一級資本充足率為10.76%,較年初上升0.81個百分點;加權平均資本充足率為13.18%,較年初上升0.99個百分點。數據來源請見銀監會網站信息:

www.cbrc.gov.cn/chinese/home/docView/D02B2CFC60F84AD5969DEFA88181BF34.html。

可見我國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繼續維持在較高水平。但另一方面,不少未上市商業銀行仍存在資本金相對緊張的問題,發行上市作為外部直接融資的方式可以迅速大規模地實現資本集中,成為商業銀行增加資本金的可行途徑之一。實踐證明,上市後的商業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二、獲得持續融資平台,借力資本市場

商業銀行上市後,可以根據擴充資本的需要繼續融資,具體方式包括非公開發行股份、發行權證、發行可轉債等方式從資本市場募集大量的資金,補充資本金,沖銷一部分不良資產,提高銀行資產的質量。

以民生銀行(600016)在A股市場的融資經歷為例。民生銀行IPO僅3.5億股,於2000年12月19日上市。但在2007年,民生銀行非公開發行23.8億股A股,募集資金金額達到了驚人的181.6億元。民生銀行通過發行可轉債等方式進行的其他融資行為在此不表。

三、改善公司治理,分散經營風險

銀行內部優良的治理結構是提高銀行風險管控能力的基礎,也是銀行融資、吸引投資資本所必須的要素。商業銀行想要上市,規範運行也是監管機構的強制要求。為滿足上市和維持上市地位的條件,增強投資者對銀行的信心,吸引更多更穩定的投資者,商業銀行在提出IPO申請前,需根據有關規定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在銀行內部依法建立健全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董事會秘書等制度,促使相關機構和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在發行上市後,也得按照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布的規定和掛牌交易所的相關業務規則規範自身的治理結構。

另外,商業銀行上市也可以使商業銀行實現股權分散化,股東數量越多,分散風險的功能就越顯著,銀行自身的抗風險能力就越強。且上市後經營指標、競爭壓力會倒逼商業銀行改善經營、提高效益,以獲得投資者的青睞,實現激勵機制市場化和約束機制規範化。

四、提高知名度

這個無需贅言,商業銀行上市後,將會吸引到更多的關注,更多的關注可能收穫更多的投資。

以上。


早期銀行上市是是以產權改革為目的,是為了規範管理,解決信息不透明和經營目標異化的問題,促使銀行擺脫行政控制,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而不僅僅為了募集國際資金,畢竟當初我國銀行有央行撐腰,不缺錢。再到後來經濟發展,股市上行,地方銀行上市成為充實資本(「圈錢」)的常用手段。

先說說我國銀行的發展歷程。剛建國起是大一統的銀行制度,中國人民銀行兼顧商業銀行和中央銀行的職能,1979年起開始剝離人行的雙重職能,四大國有銀行先後成立。

1917-2003年銀行業的特點是規模快速擴大,虧損不斷加大。原因就在於早期銀行發放貸款主要給國有企業,貸款是我國銀行的主要利潤來源,更是風險來源。貸款質量低,銀行就虧損。商業銀行發放了大量貸款,資產規模迅速擴大,但國有企業大面積虧損,無力還款,虧損誰承擔——銀行。也就是說,當時工農中建以不良貸款的形式承擔了中國改革開放早期的大部分改革成本。但銀行是盈利性企業,大量虧損也面臨破產,最後國家兜底,「刮骨療傷」,1999年起相繼成立東方、信達、華融、長城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分別負責收購管理對應的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當時財政部為四家公司各提供100億資本金,央行發放了5700億元再貸款,同時資產管理公司通過貸款和發債籌集到1.39萬億資金,全部用於按面值購買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這樣,商業銀行1.39萬億基本不可能收回的貸款資產,轉換成了8200億元債券和5700億元現金。2004年、2005年又進行了兩次不良資產剝離。

說的直白一點,就是資本運作,央行發鈔,銀行貸給國有企業,收不回來了,央行再發鈔,通過資產管理公司的殼子注入商業銀行,買商業銀行的壞賬,把錢從左口袋放進右口袋。這次壞賬剝離,雖然算不上光明正大,但壞賬根源在於計劃經濟造成的社會資源浪費,稱得上是解決計劃經濟遺留問題。 央行研究局曾調研過02年之前不良資產的成因,其中30%為政府干預,30%為支援國企改革,10%為產業結構調整,10%為司法不公,20%為銀行內部經營不善。而且後兩次壞賬剝離並不是按全額剝離,銀行因為想上市,急於擺脫不良資產包袱,定價不合理,其中包含的許多股票、房產等等在隨後的06、07年大幅升值,誰買了誰賺了。

對當時的金融環境,舉個我聽過的例子,當時有一家工廠,虧算嚴重,沒錢給工人發工資,工人們就坐在市政府門口,一坐就是一天,後來市長實在沒辦法,這靜坐示威有損國家安定啊,就先把工人勸回去,然後把銀行行長和工廠廠長請上,扯皮一大堆,最後銀行給工廠貸款一百萬,廠長保證把錢發給工人。其實大家都知道,這錢根本收不回來。

這幾次資產剝離,包括後來的上市,都是我國銀行改革的組成部分,是開啟銀行黃金時代的奠基石。為我對這部分印象也很深刻,國家改革實在是大手筆,也震驚於改革開放剛開始中國經濟之混亂,行業內產權不清、政府行為、管理混亂,大環境是剛剛經歷亞洲金融危機,又面臨加入WTO的風險和挑戰,銀行業已經在懸崖邊上。

2003年起,剝離不良資產後,我國國有大型商業銀行開始扭虧為盈,股份制改革也逐步展開。2003年,為支持國有商業銀行改革,達到《巴塞爾協議》對資本充足率的要求,政府成立了中央匯金公司,負責對國有商業銀行進行注資:當年底,中央匯金公司分別向中行和建行各注資225億美元;2004年4月,中央匯金向交行注資30億元人民幣;2005年4月,中央匯金又向工商銀行注資150億美元;2008年11月6日,匯金公司以1300億元人民幣等值美元注資農行,注資完成後,匯金公司將持有農行50%的股份,同時,財政部在農行的1300億元所有者權益將保留,雙方並列成為農行第一大股東,各持有50%的股份。通過政府注資,國有商業銀行的資本金得到了很大的補充,也增大了國有商業銀行資產狀況的透明度,為公眾監督創造了條件。

可以看出,當時銀行上市,目的之一可實現銀行內部各項業務流程的再造,提高風險控制能力。不受巴塞爾協議約束前,考核業績標準是資產規模,刺激商行加大信貸投放量,銀行自身控制風險的意識也比較薄弱。上市並加入巴塞爾協議,對商業銀行來說就開始從「資產規模至上」轉為「盈利能力至上」、「資本充足率至上」。

同時,上市還可以實現銀行內部各項業務流程的再造,有助於商業銀行提高風險控制能力。「流程」和「角色」,是現在商業銀行風險管理很流行的詞。這幾年商行逐步引入了國外扁平化管理經驗和內部風險控制機制。

2003-2013年,可以說是商業銀行的黃金十年,當年還聽說有個銀行的老總在年會上說,賺錢賺的都不好意思了。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規模從27.7萬億提升至151.4萬億元,利潤從322.8億元增長到1.74萬億元,為十年前的54倍,不良貸款率從17.9%降至1.0%。產權改革和資產剝離,是銀行快速發展的原始動力。而GDP高速增長,08年四萬億刺激計劃,房地產業和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理財業務和同業業務等表外業務的迅速擴張等等,則是快速發展的客觀基礎。

到2012年左右,又掀起了地方銀行上市的熱潮,這次上市熱潮是銀行業高收益下資本流入的結果,中小銀行希望分一杯羹,但是又資金有限,就通過上市來緩解急速擴張帶來的資金壓力。

經濟決定金融。競爭加劇,產能過剩,利率管制的政策紅利也已不再,銀行業現在也進入了供給測改革的新拐點。這就又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補充 @ 出雲 一個小點,股權融資相比債券融資不存在擠兌風險。


為了圈錢拯救數不清的爛賬業務


圈錢!

股權分置改革那會兒工行都快掛了,上市之後一蹦達成為最大的公司了。充分發揮了資本市場的融資功能~~


圈錢


沒錢才要上市(飯局的時候聽人說的)感覺挺有道理→_→


銀行也要掙錢的啊


為了賺更多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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