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賠款是如何支付的?
類似於德國在一戰後的賠款,清廷的各種賠款,是用黃金還是貨物,還是用賠款接受國的貨幣?
柏林1920年代,這一頁的維基百科說,德國人自己印鈔票支付賠款,是指直接支付本國貨幣嗎?如果用借款來支付戰爭賠款,如何歸還呢?
題主在補充說明之中似乎著力點在於德國的一戰賠款,這塊只了解大概,只能泛泛而言並期待更好的回復了。
《凡爾賽合約》合約中要求支付的賠款是2260億金馬克,這筆賠款實際上直到4年前才徹底支付完成,主要支付給了被德國引起的戰火所摧毀的法國和比利時,支付途徑德國政府並沒有公布,但由於這筆錢不是直接支付給政府而是個人、持有無擔保債券的養老基金和團體,所以有人認為這筆錢由德國政府轉給一個賬戶,然後發放給相關債券的持有人。1921年的時候德國支付了接近5億美元的紙鈔(賠款約300多億),這些紙鈔實際上帶來的德國貨幣的貶值,後來又多次拖欠,導致法國佔領了魯爾區逼迫還債,就是現在我們說的魯爾問題。
後來一個美國人,Charles G. Dawes,提出了Dawes Plan,簡單說就是美國的銀行替德國向私人或團體發放債券,債券最終由德國政府支付,實際上是以美國為中間人進行擔保和支付。
但是德國的償還還是跟不上,以此為借口和其他因素,美國又提出了Young Plan,減少了賠款,並且放寬對德國的經濟制裁,以及一個分59年還清的方案。隨後就是1929年的美國經濟蕭條和魏瑪共和國因為印刷了過量鈔票來支付戰爭賠款,引發了惡性通貨膨脹,和中國1939年之後差不多。後來1933年希特勒上台拒絕支付一些賠款,這一下就坑了大量的美國公民(購買了美國銀行發行的德國債券)。二戰戰敗後西德政府同意繼續支付賠款(1953倫敦協議),或者說美國公民和團體持有的債券更合適,後來就是一筆筆的支付,直到2010年10月3日的時候支付完畢,這個時候當初的那些賠款債券因為大多經過多次交易,已經沒人說得清楚到底在誰手裡了。
由於普遍認為法國因為德國之前對其要求的高額賠款不滿,在凡爾賽和約中要求了過多的賠款導致德國法西斯主義盛行,最終導致二戰,之後的幾次戰爭之中國際輿論以及美國都不太贊同要求較多的戰爭賠款。
近代中國的賠款,大約是十幾億兩白銀,具體數據有待商榷,賠款的次數有些多,計值單位的問題很麻煩。泛泛而說的話,能用貨幣或者銀元、白銀支付就直接支付(如南京條約賠款),馬關條約之際因為賠款要求過多和清政府想儘快撤出日本威海衛駐軍,所以分別向俄法英德多次借款,以用於直接支付馬關條約的賠款。
還有就是由於財政結構變化出現了關稅,關稅就成為了清政府最大的財源之一,這筆關稅也用來支付賠款。近代中國的賠款以甲午為界,之前清政府可以支付的起賠款(占歲出10%以下),後來甲午戰爭的賠款一下子就拖垮了中國的財政經濟,需要外借來償還,這些外債不是單純的外債,還有主權和個方便的損害,比如清朝後期的海關完全就是英美法三國控制,鹽稅和厘金在列強的控制下。清政府後期還將賠款分散給各個省關負責並且加重稅收,基本可以說各地叫苦不迭。大致上只能粗淺敘述到這個程度了,期待更好的回答,希望對題主有所幫助。清政府主要是通過白銀來賠款。
如1842年中英《南京條約》賠款2100萬銀元(因當時國內流通銀兩成色不佳,這2100萬元採用了廣泛流通的西班牙銀元來支付。 )
《天津條約》 清政府賠償英法兩國軍費各200萬兩,賠償英商損失200萬兩白銀
《北京條約》 對英、法兩國賠款各增至800萬兩白銀。
《馬關條約》 賠償日本軍費白銀二億兩
《辛丑條約》 中國賠款白銀四億五千萬兩,分三十九年還清,本息摺合九億八千多萬兩。
德國:黃金、貨幣、資源
一戰:一戰戰敗之後,在凡爾賽和約中,根據協約國賠償委員會決定,德國共需賠償2260億馬克(約合113億英鎊)且以黃金支付,後減至1320億帝國馬克。1921年賠償金額確定為49.9億英鎊,即1320億馬克。賠款加上利息直到2010年,才由德意志聯邦共和國還清。
二戰:1945年,雅爾塔協定中規定德國應該為「她對同盟國在戰爭中造成的損失」負戰爭賠款。戰爭賠款可以以德國國家資源(機器、船隻、企業所有等)、一段時間內應該支付的償款或勞動力的方式賠償。美國和蘇聯達成協議償款總額為約220億美元。英國認為在當時償款總額還無法估計。
1945年8月2日蘇、美、英三國政府首腦簽署《波茨坦協定》。關於德國賠償問題,蘇、美、英向德國所提的賠償要求,將以德國境內的物資及適當的德國國外資產予以滿足,蘇聯並可由西方佔領區獲得賠償。德國的艦隊和商船隊由蘇、美、英三國均分。哥尼斯堡及鄰近地區讓與蘇聯。
日本:貨幣、資源《舊金山和約》
有關賠償問題,舊金山和約第14條規定:
聯盟國承認:日本應賠償聯盟國戰中所生的一切損害與痛苦,但因日本目前擁有的資源不足以支持一個自主的經濟體,且不足以完全賠償前述之一切損害與痛苦。
對國土尚被日本軍隊佔領且因日本而受損害需要接受賠償且經聯盟國同意者,應透過日本人的勞役以恢復生產、打撈沉船與其他相關作業而需費用之國家,日本將儘速與其就前述損害之賠償進行協商。此項賠償不得加諸額外負擔,若有原料製造之需,此原料應由聯盟國考慮後供給,以免日本承受匯兌負擔。
從1951年底開始,印度尼西亞就戰爭賠償問題率先與日本進行了談判,最後達成協議,日本賠償了印尼2,23億美元,菲律賓政府同日本政府於1958年達成協議,規定日本賠償菲律賓5,5億美元,這個數額占日本整個戰爭賠償總額的一半以上,並規定20年付清。緬甸和南越也分別從日本那裡獲得了戰爭賠償兩億美元和 390萬美元。除此之外,「日本還同泰國、寮國、柬埔寨、南朝鮮、馬來西亞、新加坡先後簽訂了無償提供經濟技術援助、贈款等協定」,以此來代替戰爭賠償、或作為戰爭賠償的補充部分。
參考:維基百科,百度百科
清政府的賠款在《南京條約》是銀元2100萬,之後的條約都是要求白銀,譬如《馬關條約》白銀2億兩。而所指2100萬銀元指的是西班牙本洋,2100萬銀元=1470萬兩白銀。相當於當時清政府一年財政收入的三分之一。在之後戰爭不斷賠款不斷的情況下清政府是無力支付如此大數目的賠償的,所以清政府以海關稅收作擔保,向各外國銀行借款
中英南京條約
清政府向英國公賠償2100萬銀圓 (維基百科)。其中,「銀圓」指一種以銀鑄造的錢幣,很早便開鑄於歐洲,曾廣泛在世界各地流通,並以十五世紀末的西班牙銀圓最為流行 (維基百科)。中國的銀圓從明代明神宗萬曆年間開始較大量流入中國 (維基百科)。又參照《南京條約》英文原文,Article VII當中的表述為Twenty-One Millions of dollars (Tre),這裡的「dollar」亦即」銀圓「,因此可以推定,當年的《南京條約》是以銀圓來支付的,但是暫時還沒查到賠款來源。另外,還割讓了了香港島,開放了五處通商口岸,也算是某種形式上的」賠款「吧。
中法,中英天津條約
賠償英國四百萬兩白銀,法國二百萬兩 (維基百科)。同樣,這裡沒有說明賠款來源。
馬關條約
清政府賠償日本2億兩白銀(庫平兩見兩),約合3億日圓。這裡指的是以國內的計量單位庫平兩計算的貨幣。
辛丑條約
第六款,中國共付各國戰爭賠償四億五千萬兩銀,分三十九年付清,每年利息為四厘,由中國的關稅和鹽稅來償付。 (維基百科)
至於借款問題,我Google了一下,可以參考一下這本書,中國近現代政府舉債的信用激勵、約束機制 (繆明楊),裡面談到」1911年11月23日,各國銀行經理在麥加利銀行舉行會議,考慮各該國領事提交他們的問題,即北京外交團的一份電報,建議在中國目前的動亂期間組成一個國際委員會,對海關收入的保管和分配實行監督,該歲入是保證首先用來償還1900年前簽訂的對外借款,其次是支付《辛丑條約》中所規定的賠款」;「應對哪些灌水收入不受總稅務司控制的各口岸海關監督發出指示,要他們立將手中的灌水介於交給當地的各海關稅務司,一邊交總稅務司在上海滙豐銀行的歲入賬戶,供償還外債之用。」
所以基本上來說,賠款和還款都是像辛丑條約那樣用各類稅(洋捐)來支付的。
References
Treaty of Nanking. [Online]
Wikisource. Treaty of Nanking.
繆明楊. [Online]
http://books.google.com/books?id=mNYrAwAAQBAJpg=PP14lpg=PP14dq=%E5%80%9F%E6%AC%BE+%E8%B5%94%E6%AC%BEsource=blots=wJbmC8DqtKsig=cKUA3nKsFVXiXbTv3wb7rVhFYFghl=zh-CNsa=Xei=bRP6U87oBpe7ogTpuoDQDQved=0CCgQ6AEwAQ#v=onepageq=%E5%80%9F%E6%AC%BE%20%E8%B.
維基百科. 南京條約. 維基百科. [Online]
南京條約.
—. 天津條約.
[Online] 天津條約.
—. 辛丑條約.
[Online] 辛丑條約.
—. 銀圓. 維基百科. [Online] 維基百科.
銀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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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看其它國家的賠款問題,太遲了,先睡~
給苧薴的回答點個贊~
貴金屬和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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