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為什麼不實行嚴厲的刑罰,是不是刑罰越嚴厲犯罪的人越少,那樣社會治安不就更好了嗎?
01-13
比如說強姦,人販子什麼的一律處死刑,因為這種都是引起社會公憤的犯罪。
如果強姦一律判死刑的話,那強姦犯完事一定順帶滅口。罪行法定,罪刑相適,不僅在法律上,如果延伸開來,大多數事情都應該遵循這樣的理念。
刑罰對於犯罪的威懾不在於其殘酷性,而在於其及時性和必定性。(貝卡里亞:《論犯罪與刑罰》)-
就目前的法治(不是制啊,我沒寫錯),輕證據重口供的,別人我不知道,把我弄進局子里3天,說我販毒我都會供認不諱的,然後就被拖出去了。。。。。你覺得社會會變好?嚴刑峻法的老祖宗叫秦始皇,你知道陳先生和吳先生吧?
基本上題主的問題已經被解答了,我再啰嗦兩句,當你犯法就殺頭的時候,刑罰的輕重就沒有對比了,偷1塊是死,搶一個億也是死,那我何必冒著死的風險偷1塊錢呢?
2000多年前我們的祖先就知道了,嚴刑峻法不能讓社會安定。
秦嚴刑峻法,二世而亡。
初中的課文中也學到了,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死國可乎的例子。
強姦也是死,殺人也是死,為什麼不強姦完直接殺了?
拐賣也是死,發現也是死,發現之前拉一個墊背的殺了不更好?量刑嚴重根本無法使社會變得更好。
罪責刑相適應,是一個刑法原則。法律量刑貌似是個很複雜的問題,聽別人說過兩句,隨便說說,你聽個樂吧
法律的目的,一般是讓人害怕某事而不做某事。。。所以量刑一定要重,不然起不到威懾的作用。
再者就是有一定區分度,讓人犯罪的時候就少有個選擇,比如盜竊的時候,被你發現,可能就打你一頓,把罪變成搶劫,而不是直接幹掉你,變成殺人,因為罪犯至少知道,做幾年牢還是比被幹掉強,不過,我這點有個疑問就是這裡隱含的假設就是理性人假設,就是罪犯也是理性的。。。但事實是怎麼回事?還請高人指點吧
最後,所謂懲罰的輕重,對於不同人的定義是不太一樣的,有人可能覺得做個1年監獄,不是啥大問題,1年時間一晃就過了,等你真進去。。。進去的人大多數不會真么想,都覺得度日如年!!!我覺得那種導致很多人生徹底毀了的罪犯(比如拐賣多人 強姦多人) 就是該死啊 那麼多被摧殘的人生抵不過罪犯一條命嗎?至於防止拐賣被發現直接滅口 可以增加死亡的痛苦程度啊 比如絞刑 甚至凌遲現在人沒什麼信仰 因果報應一說早沒了 嚴刑曆法才有震懾力啊跟他們講什麼人性呢 那些受害者沒有機會重活一回了啊
就以現在政府的種種作為,再對人民用酷刑恐怕真的要反了......刑罰加重,不能只針對其中一兩條罪名加重,必須是全面的刑罰都加重,那就意味著貪污腐敗的懲治也必須加重,那......呵呵其實中國現在的問題不是刑罰不夠重,而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多重標準,導致社會不公平現象泛濫,其根源.....你懂的
不請自來。
首先,我是化學專業的,所以難免過於扯淡,覺得我說的沒營養的可自行無視。
其次,說說題主的觀點,很明顯,是法家。嚴刑峻法以懾眾,使不敢犯。但是,商鞅變法之後的秦朝為什麼還是滅亡了?也許有人說,是統治核心的問題,趙高強行拉過李斯然後害死,讓德高望眾的扶蘇自殺。但是,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或者,這些都是次要因素。再者,現在社會相對來說安定,人們也相對過去來說也安居樂業,這又是為什麼呢?但是刑罰上卻並沒有特別大的改變,僅僅是採用了現代化的法律體系。那麼,重點來了,馬斯洛的需求理論就能解釋了,人在吃不飽穿不暖的時候,做出犯罪殺人的事都是可以理解的,社會物質矛盾的不可調和性,是由於物質分配的不公造成的,消滅它的根本方法就是消滅私有制,從這裡看,社會主義優越性就體現在它的根本目標就是消滅不均。好了,說回來,那物質分配不能平衡,怎麼辦?看看先。秦諸子的各家學說,明確解決這一問題的,並不多。先說說我認為無關的幾家,墨家,非公,兼愛,提倡的是普愛,顯然這對於有個人私心的人來說,是不可能的,因為我不可能自己都吃不飽就去幫你。法家,也是題主的觀點,嚴刑峻法,加大犯罪的成本,從而在採取行為時考慮到可能帶來的後果,從而杜絕犯罪,這僅僅能做為一種治理的手段,卻不能成為最終的方法。所以,我們偉大的祖先選擇了儒家。道家說的是順其自然,雞犬之聲相聞,老死不想往來,是讓人回到以前的原始社會,來消滅不均,這對於生產力已經得到進步的現狀來開歷史倒車的方法,顯然是不現實的。那麼,儒家的思想是什麼呢?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首先,我要關愛自己的家人,關照好之後,再去關照別人的老幼,很好的符合了人類私心的天性。再者,物質分配的不均,用固化的階級思想去做心理上的調整,這種為統治者服務的思想很常見,比如,我是奴隸,所以這輩子該受苦,為主人奉獻所有,以便來生進入上層的階層。而這種心理調整,在當時來說,是比較有作用的,借著儒家思想的核心,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來確保它的統治地位,並以公費養活一群經過儒家思想洗腦後的讀書人,來完成基層大眾的教化,從而統治並維持著這幾萬萬人口構成的龐大的社會。現在,這個有效的統治方法,也在再一次使用著,不過把那些讀書人換成了堅持和擁護黨的領導的一群人,並畫了一張能徹底解決題主所述問題的社會矛盾的方法的餅,並帶領著十四億人口所駕的大車,向做餅、制餅的康莊大路上駛去。要我說
就應該恢復古代的刑罰
盜竊——黥面(往臉上刺青)
搶劫——劓刑(割鼻)
強姦——宮刑(閹割生殖器)
敲詐——臏刑(削掉膝蓋骨)
綁架——刖刑(砍腿)
拐賣——磔刑(車裂、五馬分屍)
殺人——大辟(斬首)
包庇——連坐(與罪犯同罪)
貪污——剝皮(把皮扒開往裡填草)
詐騙——刵刑(切耳)
作惡多端者——腰斬(一刀兩斷)
罪大惡極者——醢刑(剁成肉泥)
無惡不作者——凌遲(好似生魚片)
如此這般
不出十載
神州大地
天下太平
路不拾遺
夜不閉戶
天上人間
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
治世用重典,不負頭上天。中國的刑罰已經很嚴厲了。。。。
題主學點法制史吧,你會發現只有亂世才用重典。
如果中國的刑罰還不叫重,那除了某些綠色國家我也找不到哪裡刑罰不輕的了這個問題怎麼又被刷上來了,其實我突然意識到民主最大的問題就是題主這樣的XX也會有選票
看了樓上的回答,那這些問題又要怪到教育局頭上了????呵呵呵呵呵呵
刑罰的作用不只為了懲治罪惡,更重要的是引人向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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