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虐待動物的習慣有什麼心理問題?

最近看太多虐待動物的新聞,很想知道這些人是怎麼想的?怎麼忍心?


我在很小的時候,曾有過一段實踐的陰暗的情緒,看見一個很漂亮的玻璃杯就想將它砸碎,看見我的弟弟(小寶寶)就會去偷偷掐他讓他哭,看見小貓很可愛就有一種「如果將它的喉結捏碎是什麼感覺」這樣的念頭……

當然,這些更多的是一種轉瞬即逝的想法,每次的想到這些我即有股開心的快感,也會為自己的陰暗而愧疚難過。

現在回想自己當時為什麼會那樣,恐怕還是和環境有關,不太受父母喜愛啊,想通過偏激的事情來引起別人對自己的重視等等。

所以我覺得,對於美麗或者可愛的事物,也許在每個人心理有一個很陰暗的自己,想要摧毀它,只不過看自己的「善」的一面是否能剋制住自己而已,也得看每個人的環境和壓力而定。


其中一部分是死本能太過強烈,不過也就相當部分是為了贏利——虐待動物的照片和視頻在「地下網路」中是相當受歡迎的。


孩提時代純粹是本能。

我小時候做過很多殘忍的事情,活剝青蛙皮,把蛇抓住如麻花一般扭曲最後扭死,因為完全不知生死痛苦,感同身受這種東西,有時候是需要學的,這裡的學不是狹義的,而是廣義的,看到別人的喜怒哀樂看多了,最後自己也知道了(怎麼感覺把自己描述的很冷血)記得小時候自己完全是不知道疼的,大概閾值低吧,打鬧弄破了也不在乎,現在看到別人受傷了自己也會不舒服(怎麼越大膽子越小了)後來學校里養蜥蜴,荷蘭鼠,家裡救受傷的麻雀,給流浪貓喂東西什麼的,發現自己的愛心一點點增加了。

所以我覺得,人虐待動物,是因為在喜怒哀樂,感同身受這兩個地方沒有學到足夠的東西,沒有學到什麼是正確的喜,同時也感覺不到別物的痛苦。


有一種分析認為,自己童年時(作為弱者)有過被虐待經歷的人,傾向於把仇恨發泄到更弱小的動物身上。

其實不止於虐動物;一些校園連環殺手之類,平時都是懦弱老實巴交的社會loser.

仇恨大概是守恆的,有的人有合法或和平的發泄手段,而另一些人就沒那麼幸運吧。


二〇一〇年,在雲南大理旅行,當地朋友約著一起吃飯,當中有一對父子,兒子是一個十五六歲的黑瘦男孩。從小失母輟學,看了很多書,跟大人交談很敏銳,也很尖刻,往往當面嘲弄,一點情面不留。

他坐在我邊上,說常常折磨小動物,看著它們的眼睛,說垂死的眼睛裡才有真實。

「有時候……」他逼近盯著我說,「甚至想殺人。」他帶著挑釁,想看到人們會怎麼反應。

我問他,為什麼想殺人?

他靠回椅背,說討厭周圍虛偽的世界,只能在暴力中感到真實。

我說:「你說的這種真實感要靠量的不斷累加才能滿足吧。」

他看著我,意思是你往下說。我說你可以去看一本書叫《罪與罰》,講一個人認為只要上帝不存在,殺人就是可以的,是意志的體現。這本書就講了他真的殺了人之後全部的心理過程,最後發現殺人滿足不了人,

「什麼是真實?真實是很豐富的,需要有強大的能力才能看到,光從惡中看到的真實是很單一的,人能從潔白里拷打出罪惡,也能從罪惡里拷打出潔白。」

他問我,「什麼是潔白?」

我被這問題逼住,無法不答,想了一下,說:「將來有一天你愛上一個人,她也愛上你,從她看你的眼神里流露出來的,就是真正的潔白。」

——《看見》柴靜


控制欲,從心理學上來講這都屬於原始的控制欲的本能,對事物予取予求的本能,喜歡操控一切,當遇到反抗或者不理解的時候就會採用暴利的手段,強迫對方接受自己的意志,這種控制欲對雄性來說更加明顯,當自己能力不足的時候,通過暴力手段來讓對方注意到自己,看著對方的痛苦主體會感覺到一種報復的心理滿足感。這種虐待實際上是一種安全感的缺失需要表達存在的一種方式,這種滿足對於一個小孩或者精神不健全的獨立體來說更加能夠快速的滿足以上所說的心理本能。不管是虐待人或者動物都是一樣的,比方說我們小的時候欺負傻子,瘋子。對於被傷害的主題復仇的可能性低的時候,我們通常都是這麼直觀的,快速的證明自己存在。這些正是西方文化所說人是具有原罪的。這些的 根源,都是原罪。


從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論來講,人生而具有生本能和死本能兩種本能,死亡本能強調的即是一種破壞性的力量,當這種本能朝向自己時便是自虐、自殺,朝向外界表現出來的即為侵犯。兩種本能同時存在,有時要看哪種力量佔上風。每個人都隨身帶有攻擊性,不存在只奉獻、給予和愛人的人,《人類的破壞性分析》一書便是從多個角度來分析萬千年來人類身上所帶有的破壞性是從何而來,想藉此來解開為什麼存在大規模的破壞性行為,如長期存在的戰爭。但是,基本上所有的社會鼓勵的都是親社會行為,只有那些表現出來愛的、對社會無害的行為才會被接受,在這種社會氛圍熏陶之下,在家庭和學校教育影響下,我們認為愛才是對的,破壞是錯的,但是本能是一個可以被壓抑但不會消失的東西,就像一座尚未噴發的火山,表面的平靜不代表沒有爆發的可能。

對於一般人來講,破壞性也是隨時存在,比如人在自我防衛時會產生一些破壞性的後果,但是這種破壞和樓主所說的虐待有很大不同,防衛更多的是一種生存本能,是不受當事人意願控制的,但基本上虐待行為都是施虐者自願的,而且施虐者可以從中獲取愉快的感覺。這種從虐待中得到快樂可以說是「變態」(異常)了,這種人往往喜歡看到他人或動物痛苦的樣子,原因可能有很多,或許是對於童年受虐待經歷的報復,或許是反社會人格,或許受虐的對象是他所恨得人或事的替代品,但更多的是,在施虐的過程中,人會產生一種「我是上帝(或老天爺),我可以主宰一切」、「我高高在上」的控制感,看到動物或者人臣服於自己腳下,施虐者內心的力量感爆棚,生活中一萬個被壓抑著的不如意在這種情況下被釋放了,他又找回了控制自己生活的能力感。所以不僅僅是虐待動物的人,還包括生活中施暴的丈夫、虐待兒童的父母、虐待學生的個別老師、喜歡在性生活中扮演施虐角色的人、戰爭的始作俑者等等,最終所尋求的都是對自己和他人生活的掌控權。

想要掌控自己是人之本能,但是妄圖通過控制別人來維繫只有空殼的控制感必然是徒勞。

這是病,得治。


心裡不正常,長期生活在壓抑下。極度扭曲,無法自我調治,幼年家庭離異或家庭生活不和諧。


缺乏社會性行為,算一種心理疾病

人要是沒有經過教育,就不會有禮義廉恥的觀念,虐待動物就是社會性教育不夠的表現,人要是沒有經過教育,根本就沒有題主說的忍不忍心的概念,忍不忍心是社會教給個人的,社會給的教育不夠就這樣了。


且不就虐待動物有多可惡發表評價,只是覺得題主能不能不要把自己不理解的事情都歸結於「心理問題」啊?心理學是一門學科,不是供給你罵人玩的啊。


明知道這是不對的,但還是情不自禁。

當我對他好,它卻咬我抓我。我就很生氣想把它殺死


看見蟲子就想弄死,不知道是不是心理變態...


只知道孩童時期 喜歡捏死 螞蟻 一些蟲子之類的挺好玩的

虐待動物就和殺人犯 一樣

心裡大部分都是 壓抑太久 自己本身是失敗者 只能向手無縛雞的動物下手 動物也不反抗 就算反抗也逃不了 虐待動物的人就有有快感滿足感

本身也是成年人 做這事除了想引起注意 大概和童年有關係 人際交際有關係


借虐待尋求發泄:心理學家認為,人類個體具有攻擊和破壞的本能,當他遭遇心理壓力和挫折境遇時,就可能重新激發他的侵犯動機,出現攻擊性。當一個人處於某種原因而不能對侵犯者還擊時,往往會找一個替罪羊發泄一番。

施虐者有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經常施虐者,對社會對他人冷酷、缺乏好感及同情心,缺乏責任感,缺乏羞愧悔改之心,不顧社會道德法律準則和一般公認的行為規範。


小時候不論抓到什麼 只要是活得 統統給它打點滴 。。。。

你們覺得殘忍嗎?


不得不承認,你不能理解所有事情;

其實,你是不是也有別人無法理解的想法?:)


這個大概不是常人可以理會的,不必深究。總有少數人的心理是不同的(所謂變態),於是就導致了殺人狂等反社會分子。虐待動物相較而言還算是溫和的,只是近年保護動物呼聲漸上,也就人人喊打了。農村之類的地方照樣不在乎動物福利的。


國外心理學有個名詞叫"Psychopath",翻譯成中文大抵就是變態之類的意思,一般這種人缺乏empathy和emotion,所以不會對人和其他生命有任何的憐憫和愧疚之心,自然字典里就沒有所謂的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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