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主流價值觀對精英主義的評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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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英的社會價值是什麼?社會進步是靠精英推動的嗎?最好從歷史文化分析下,謝謝!


我可能知道「菁英主義」是什麼東西,但,我不知道「主流價值觀」是什麼?

「菁英」二字,其實不用太去污名化,舉個郎咸平常說的好例子,你跟人打官司,給你兩選擇,你是要一個哈佛大學畢業的法學博士,來給你審判呢?還是要一個沒讀書的,小學沒畢業的農婦,給你定奪?

若是選的哈佛大學專家,那麼,你就是信奉「菁英主義」,你很適合大陸法系,幾個法官在上面竊竊私語,交頭接耳,大板一拍,定你的輸贏。

若你選的村夫愚婦,那麼,你就是「平民主義」信徒,你應該挑一個海洋法系法庭,坐一堆陪審團,他們不懂法條,他們只懂人情義理,他們判斷事情,用的不是厚重的千頁法典,他們可能屁也不懂,但只懂長年生活培養出來的常識。

菁英主義,放在任何地方,都能和平民主義起撞擊。其中,你很難說誰對誰錯。

比如學校,有升學班,有資優班,有特別班,那麼毋庸置疑,它是菁英主義學校。

(若你的孩子在升學班中,你定是菁英主義信徒,若你的孩子不幸被踢出來,那麼,你立馬會搖身一變,成為平民主義的擁護。你會恨透了「菁英主義」四字。)

比如政府,你有黨,黨有團,團出人才,進了中央政治局,再進去,有常委,也有中常委,最後,全中國十四億人,要相信那九個人的判斷,這,就是菁英主義。

(平民主義,當然就是百姓選舉啦,重點不是選官員,而是選議員,議員,為我等升斗小民代言)

(菁英主義,是防民如賊。)

(平民主義,是防官如賊。)

說到這裡,有人可能會大起嗔心,菁英主義是個球,害人不淺,是吧?

可,一個公司行號,不走菁英主義,行不?業務跑的好的業務員,和尸位素餐,混吃等死的睜眼瞎員工,同等待遇?總經理不能斷事,有想法,得把部門員工找來一起無記名投票,表決?老闆沒有決定權,作啥事,得先請示工會?

又比如媒體行業,明星不準特殊待遇,得和跑龍套的民工,蹲一邊,啃一樣的盒飯便當?導演說,「來吧,這戲這樣拍。」旁邊一個燈光助理叫道:「吃屎吧你,我們燈光組的六位同志,不能接受你的專斷獨行,我們要求開會!」

又比如知乎,專業人士,大公司的CEO出來說話,滿嘴跑火車的小朋友,就算小他二十歲,一樣能大剌剌地作評「你媽傻B 」「胡說吧你。」「扯你媽雞巴蛋吧。」

菁英主義,是個大哉問呢。

要放黃仁宇說法,歷史是自有規率,英雄人物,只是在恰當的時間地點,作了恰當的事。這個英雄不作,肯定要有另個英雄作來,所以,是歷史自身在推動自己。

但,要放在太史公的眼裏,推動歷史的,不但有商人,更有卑鄙陰狠的刺客,史書中要特別單列來為他們立傳,到了晉書作者,他甚至會在史書中,單列一個「神童傳」。

在晉書二十一名作者眼中,(比如房玄齡,又比如褚遂良……)這些唐朝大家,可是真真切切地以為,未足齡的菁英小屁孩,可是有資格改變歷史呢。可以名列史冊的呢。

哪個對?

哪個錯?

確實是個大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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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大眾主義者的角度而言,常認為精英主義者是蔑視大眾的。甚至認為精英主義是一種蔑視、嘲笑,甚至是仇視普通大眾,認為大眾是一個無知、盲動而又自命不凡的群體的主張,而認為「奴隸」、「野蠻人」、「烏合之眾」、「群畜」 等名詞是精英主義下的產物(這很可能是一種對精英主義的誤會與偏見)。事實上,理想的精英主義其實具有一種高道德的自持,關於知識的追求更是無止境的。真、善、美的全面成長應當是身為精英的使命。然而,精英主義卻常成為既得利益者作為剝削、奴役中、下層階級的借口,以致使精英主義這個觀念後來卻成為 「剝削者」、「敵視大眾者」的代名詞,但這樣的認知都是具有階級偏見的

  在政治理論上,精英主義反對大眾民主,主張精英治國。精英主義者幾乎普遍對民主政治抱有悲觀主義情緒。在他們眼裡,民主制是騙人的把戲,根本不會成功。由於刻意去迎合大多數人的利益,民主政治常常發展成為所謂的「暴民政治」,只有政治精英才是民主政治的堡壘,佑護民主免於暴民政治。  在政治認知上,精英主義貶低理性的作用,推崇政治現實主義。精英主義綜合了社會學、心理學甚至是數學、經濟的方法,主張理論研究的中立、客觀。他們常常以科學主義自居,主張從現實出發來理解政治社會的結構與發展,對二戰後興起的政治科學有著重要影響。 

 精英主義的興起從另一個角度暴露了西方民主制度的某些缺陷,精英主義傾向於將民主視為程序的作法在某種程度上推動了民主與自由主義的結合,為當代西方憲政民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礎。在現代政治學理論體系中,精英主義理論的影響已經超出其理論本身,在政治科學領域裡有著重要地位。然而,精英主義蔑視普通大眾,反對民主,宣揚個人主義的英雄史觀,其理論上的缺陷亦毋庸置疑。

總之,民粹主義與寡頭主義看似相反而實相生因此順利的轉型就當是:不要民粹主義,但不能不顧人民;不要寡頭主義,但不能扼殺精英。「大眾」與「精英」在個人尊嚴 與公民基本權利上應當平等。至於他們在競爭的社會中形成的差別,則應當在起點平等、規則平等的公正原則下得到承認——當然,在這一原則下上述差別只能是動態的。誰也不能自封天生的或永恆的「精英」,正如誰也不能自封天生的或永恆的「大眾」代言人一樣 。


1869年,英國文學家馬修·阿諾德在其出版的《文化與無政府狀態》中認為:「現代社會的整個文明,比起希臘和羅馬的文明遠要機械和外在得多,而且還在變本加厲地發展下去。」

阿諾德說此話的背景,是工業革命之後,傳統價值觀迅速瓦解,大眾文化以摧枯拉朽之勢銷蝕著古典文明,令少數的社會精英處在一個敵對的環境之中。在阿諾德之後,越來越多的批評家對此感到憂慮。

1930年,英國文學批評家利維斯出版了《大眾文明與少數人文化》一書。(利維斯及其傳承者的觀點也被稱為利維斯主義)

在書中,利維斯首先提出了「少數人」的概念:

「在任何一個時代, 明察秋毫的藝術和文學鑒賞常常只能依靠很少的一部分人。 除了一目了然和人所周知的案例, 只有很少數人能夠給出不是人云亦云的第一手的判斷。他們今天依然是少數人, 雖然人數已相當可觀, 可以根據真正的個人反應來作出第一手的判斷。流行的價值觀念就像某種紙幣, 它的基礎是很小數量的黃金。」

根據利維斯的定義,這些「少數人」可以被理解為是文化精英。

利維斯進而認為,正是有賴於這些少數人,「過去最優秀的人類經驗得以傳承,最精緻、最飄忽易逝的傳統得以保存下來」,一個時代的更好的生活也由此得到了組構的標準。因此,這些人是社會的中心所在。

與「少數人文化」對應的是「大眾文明」。在利維斯看來,大眾文明是低劣和庸俗的代名詞,如電影、廣播、流行小說等等,並且他將其歸咎於工業化的惡果。工業化下的文化不僅是一種機械、平庸的文化,讓人不加思考;同時,因為技術的高效率,人們面臨的是一個龐大的符號群,「它們的變體和數量如此多到叫人不知所措, 以至於他除非才具過人, 或者有格外的愛好, 委實是難於來作甄別。這就是我們面臨的總的文化困境」。

為此,利維斯對傳統價值的流失感到深切的痛苦:「我們失去的是有機的社團,以及它所蘊含的活生生的文化。民間歌謠、民間舞蹈、鄉間小屋和手工藝產品, 都是一些意味深長的符號和表現形式。它們是一種生活的藝術、一種生存的方式, 井然有序, 涉及到社會藝術、交往代碼以及一種反應調節, 源出於遙不可測的遠古經驗, 呼應著自然環境和歲月的節奏。」

利維斯對大眾文化的理解是有失偏頗的,但我基本認同他對精英的理解。在很大程度上,社會精英確實將「過去最優秀的人類經驗得以傳承,最精緻、最飄忽易逝的傳統得以保存下來」,一個時代的更好的生活也由此得到了組構的標準。

在利維斯之後,出現了法蘭克福學派,進一步對文化工業進行了批判。

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諾的合著《啟蒙辯證法》中,這樣寫道:

「文化工業別有用心地自上而下(from above)整合它的消費者,它把分離了數千年的高雅藝術與低俗藝術的領域強行聚合在一塊,結果使雙方都深受其害。高雅藝術的嚴肅性由於對其效果的投機追求而遭到毀壞;低俗藝術的嚴肅性因為強加於它內在固有的反叛性之上的文明化管制而消失殆盡。而這種反叛性在社會控制尚未形成總體化的時期即已存在。」

這裡的高雅藝術是屬於精英文化的一部分。

更為重要的是,法蘭克福學派提到了一個很重要的觀點,關於文化工業中的意識形態問題。文化工業下,大眾也是「被算計的對象」。

因此,如果設問的前提是在中國「當下主流價值觀」,即現有的意識形態下,會規避談精英群體,除非他們對意識形態的構建是有利的,或者是完全無關的。而我所認為精英最重要的責任——「一個時代的更好的生活也由此得到了組構的標準」,不可避免地會涉及意識形態(這也是當下最需要重構的),因此這樣的精英文化、精英主義更多的是被社會選擇性遺忘吧。


個人理解是現在很多專業領域的知識分子很喜歡在別的自己不能負責的領域指手畫腳,還一副高端大氣上檔次的姿態,所以很讓人反感。

實際上很多事情交給專業的人來做才是合適的。尤其在社會分工這麼細的情況下。

只要大家各司其職,別自以為是到處亂指揮又不負責,世界就會和平很多。

政治上的得另論。在政治上,相對於辦事效率,限制其權力才比較適合大環境的態度。

同時公私分開,尺度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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