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人類每天吃動物的情況下,呼籲建立動物保護法是一種偽善」?

近來網路上傳播的虐待動物的視頻和圖片越來越多,在很多人呼籲建立動物保護法的情況下,網路上還有一種聲音稱「在人類不能做到自己不吃動物的情況下,要求建立動物保護法是一種偽善」。

你如何看待這種觀點?

我個人支持建立動物保護法,但覺得此種論調確實難以反駁。


我覺得吧,任何法律都是對利益的協調和分配,是一種利益平衡的國家標準,但是注意,這些利益都是人類的利益,而不是動物的利益,動物保護法,說到底是為了維護人類的利益,吃動物也是人類的利益。無非是在維護生態平衡和人類生活的需要之間的平衡協調罷了


要解釋多少遍他們才能理解動物保護和善不善良沒關係 。。。


我倒是覺得確實沒什麼必要去特意搞一個什麼動物保護法。吃飽了撐的,有一部《野生動物保護法》就足夠了。

畢竟,現在這個社會是人的社會,不是動物的,是以人為本,不是以動物為本。

人與人之間內鬥都還沒消停夠呢,還牽扯上物種之間爭鬥了,人猿崛起之國家立法啊?

所以,我是支持這是一種偽善的言論的,你所謂的動物保護,無非是建立在你有絕對控制的基礎上,以高姿態物種的身份對低級可憐而已。

PS:野生動物保護法至少還佔這物種多樣性發展保護地球生態圈這一個大義呢,你這動物保護法,我不知道占著什麼了?

至於你說的殘忍與否,我想問,大骨湯濃不?好喝不??真皮錢包用著上手不??真皮坐墊沙發坐著舒服不??貂皮大衣還保暖不??有多少人在買東西的時候會問「是真皮不?人造皮的我們可不買啊」這都扒皮喝骨髓了,殘忍不?

如果在你眼裡,看到了才是殘忍,看不到,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去用,去吃,去享受。老祖宗有句話啊——「掩耳盜鈴」


「人類每天吃動物的情況下,呼籲建立動物保護法是一種偽善」這句話是完全正確的。

你覺得此種論調確實難以反駁,因為這種論調本身就是正確的。

《野生動物保護法》已經有了,珍稀物種早已有明文規定得到保護了。

千萬別再搞什麼《貓狗保護法》了。

狗粉和貓奴說的《動物保護法》,實際上就是《貓狗保護法》。

為什麼狗粉和貓奴偏偏要保護貓狗這些兇殘的肉食動物呢?

這原因就是狗粉和貓奴的內心和貓狗一樣兇殘狠毒。

愛狗人士和愛貓人士實際上是接著保護貓狗的旗號來虐待人類。

狗粉和貓奴都是一些反人類的危險分子。

狗粉和貓奴對人類充滿了敵意,所以他們才會攔車救狗,去把人類逼向不敢打貓狗的絕境。

狗粉和貓奴的詭計就是只允許貓狗咬人,不允許人類反擊貓狗。

看看現實中人們被狗咬貓抓的事情太多了。

大家應該反對狗粉和貓奴。

保護動物不等於保護貓狗。

恰好貓狗特別喜歡吃別的小動物,真正保護動物的人應該把貓狗消滅。


歪理永遠是越辯越歪,而想辯歪理本身就已經是非常蠢的事情了。只有在歪理之外引新的觀點才能破歪理。

比如你說豬和熊貓是一樣的么?

豬的自然繁殖能力多強?熊貓的繁殖能力又是多強?豬一胎生幾個?豬多久就能性成熟?豬的基數有多少?

你考慮動物保護什麼的,從來不是考慮保護全部,而是把快死乾淨的動物當成保護動物。按照題主說的那種歪論,是不是保護人也是偽善?

在你只聽一種觀點的時候,這個觀點無論本身多漏洞百出,在你眼裡都是天衣無縫,只有從外部把它敲碎你才知道之前錯的多離譜。


我的回答不完全契合題目,不接受批評和不成熟的建議

動物保護法不存在的。

因為我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保護動物足夠了啊,為什麼要制定一部和此法重複的法律呢?這不是浪費嗎?

說到法,你要知道,別人家的動物在他自己家裡被殺了被虐了被吊打了被節育了,這是一種處置權。你沒權利干涉!警察也同樣沒權利!因為侵犯了你的綠茶心聖母心,不在法律保護範圍之內啊。

法律要維護的是誰的利益?人!!!!

請注意,動物不是人!

說到維護弱者,我並不反對!

但是!你不能強迫別人去維護弱者,這不是一種義務。做到了這件事的人應該受到表揚,沒做到也不應該受到譴責,你看著這些貓貓狗狗很心疼很愛心泛濫,那你就去同情去幫忙它們,憑什麼拉上整個社會一起去這件事?憑什麼?!法律和社會憑什麼要對你的玻璃心進行維護!


這句話是完全正確的

貓狗長的可愛就該保護

雞鴨鵝豬牛羊就活該被吃

完全視而不見貓狗帶來的問題

吃火鍋的時候也沒見你對著鍋哭啊?

藏羚羊被偷獵的時候也沒見著你去和全副武裝的盜獵分子剛正面啊?


某些人因為受不了眼見耳聞動物被殘殺而呼籲制定動物保護法,對他們來說動物被殘殺是一種負效用,其保護動物目的在於消除自己的負效用。但消費動物對於某些人來講具有正效用,比如消費皮毛製品、肉食、藥材、實驗等。從功利主義的角度看,是否保護動物要對比這些正效用與負效用的大小,但悲哀在於價值尺度在每個人內心,這些效用無法用數字度量,所以無法做出比較。所以人們必然要求助於既不能證實又不能證偽的道德來確定是否保護,於是出現真善與偽善之爭。

家禽具有私有產權,可以在市場上自由交易,如果你想保護它們可以贖買放生。但一些野生動物沒有清楚界定產權,所以你有權獵殺我有權保護,造成產權重疊衝突。如果清楚的界定其產權,比如把產權判給獵人,則保護者想要解救動物就必須按照市場規則出價贖買放生,獵人會比較你的出價與殺之的收益,如果出價大於殺它的收益,則獵人和你會達成交易。如果把動物產權判給保護者,則獵人想要獵殺動物也需向保護者出價購買。這樣動物產權在市場上自由流動會將動物資源配置到效率最佳的地方。但是這裡的悲哀在於產權界定的成本很大,現實操作可能性小。

上面用經濟理論分析都是把動物當做人類可資利用的資源,其保護與否要以是否符合配置效率為標準。但是,人類究竟應當把動物視為資源還是視為朋友,這是倫理學要回答的問題。如果視其為資源,則上文的分析思路可以使用。


吃動物沒事,把人家吃到要滅絕了就太過分了。


動物保護是為了人類利益服務的,不是為了動物服務的。

吃動物產業鏈也是為了人類利益服務的,這兩者是矛盾統一的。

辯證的看待就好。


我的財產,我有處分的權利


這個社會是人類的社會,不是動物的社會。

這一點從根本上就確定了人的利益才是優先得到保護的。

所以我們只有《野生動物保護法》,沒有《動物保護法》。

我們保護野生動物,也是為了我們自己的利益——為了維護生態平衡。而不是為了保護動物。

不要說什麼我們侵犯了動物的人權,動物根本就沒有人權。

當然我本人依舊反對對動物進行不人道的行為,比如虐貓等等。

這不是偽善,這是人的惻隱之心。這也是一種自我保護。

虐貓久了的人說不定哪天就升級成虐人了呢!

保護動物從來都不是為了保護動物,是為了保護人類自身。

任何以保護動物為目的的保護動物都是反人類。和戰犯的行為本質上是一樣的。


我覺得並不是偽善這麼簡單的回答就可以掩蓋一切道理了。首先我們要知道殺戮是有區別的,一種是為了維持生存的必要性的殺戮,我們平時吃肉是一種必要性的需求,就如同老虎獅子生存就要去殺戮食草動物一樣,是為了維持自身生存的自然法理,也即是生態食物鏈作為食物鏈頂端的人類,吃食物鏈下游的動物是無可厚非的。隨著人類文明的發展,其實我們大量選擇的肉類來源是變得越來越單一了,更多的都是人類培育養殖的牲畜。說白了,如果沒有人類的食肉需求,這些生命根本不會被養殖培育從而大量來到世界上,人類讓它們來到世界上目的很單純,所以吃掉也無可厚非。另外一種殺戮則是完全沒有必要的,比如獵殺野生動物取樂,殘忍虐殺寵物等等,這些其實是文明社會越來越不被接受的。

最後,總結一句話,保護動物不是偽善,而是在能人類能做到的範疇內儘可能的善,剋制人類自己除了必要需求以外的殺戮。

也許有人說這善很微弱,但是我要說哪怕我們一點點的善意也遠遠強過作惡。那些把這點善意說成偽善的人無非是要掩飾自己心中的惡。


「在人類不能做到自己不發動戰爭的情況下,要求建立戰爭法條約是一種偽善」


一般吃的動物,例如雞鴨豬牛,都是為了食用而飼養。

動物保護法所提倡保護的,大多是瀕危保護動物,還有一些寵物貓狗。

人類需要肉食來維持生存和身體健康。

如果遵守適者生存的原則,人類其實並不需要保護其他動物。但人類作為靈長類動物幾乎可以說是處於生物鏈頂層,為了保護地球可持續發展以及遵循人道主義原則,故而保護其他動物。


相比把動物養在動物園,我們會更加提倡讓它們在野外生長,但在野外生長被捕食的危險性會很高。但這就是生物圈,這就是生態循環,沒有,我們人類也處在生物圈中,是食物鏈的最高層,吃一些動物而同時呼籲保護動物並不矛盾,只是因為利益,有些人的行為破壞了生態平衡,所以才呼籲保護動物。


個體的表現不能代表整體:

人類偽善,不存在,人類是一個種群,只是部分偽善,部分真誠,如果一個人宣布素食,並且保護動物,並且這麼做了,你說他偽善嗎?馬群里出現幾匹狡猾的馬,你說馬是狡猾的嗎?一個人說我是肉食,並且食肉,你能說他偽善嗎?


要求保護動物

不是真的要去保護動物

本質上還是在保護人類

保護人類脆弱的同理心

保護人類對食物網、生態平衡的硬需求

人類的同理心要不要保護?人類看見動物被屠殺了,難受,渾身難受,大家應不應該一起想辦法解決渾身難受的問題?

人類對食物網、生態平衡的硬需求要不要保護?要是其他動物都死絕了,只剩下人類呢,那豈不是只能人吃人了!人吃人那還不得打仗,打仗不得丟核彈,丟核彈……丟完核彈,下一個建立文明的物種還是一定是人類嗎?搞不好就是大猩猩了——人類搞不好就加入了大猩猩豪華午餐。

所以他們說這是偽善

沒錯呀,是偽善呀!

但是……根本利益在那裡擺著,善不善有個屁的關係。

至於有些人喜歡自我陶醉一樣。。

活在幻覺里,是每一個人類的權力!


此動物非彼動物


傳聞,寶志禪師慧眼能識,能知人前因後果。一日,有一富紳辦喜事,請寶志禪師念經降福,禪師答應了。

等禪師到了那戶人家,看過滿座賓客,先是大笑,然後大哭。眾人不解,問何故啊。禪師說道:「古古怪,怪怪古,孫子娶祖母。女食母之肉,子打父皮鼓。豬羊炕上坐,六親鍋里煮。眾人來道賀,我看真是苦」。

這就是佛家講的因果,堂下賓客上一世儘是豬羊。鍋里煮的肉全是老一輩的親人投胎而來。普通人肉眼凡胎看不到輪迴,才不會有慈悲之心。

以上都是題外話

回到這個問題,豬和豬肉對於我們來說是兩個概念。一個是食物,一個是生命。作為食物,豬肉和白菜米飯黃瓜沒什麼兩樣。但是作為生命,我們就是看不得宰豬的時候豬慘叫掙扎的樣子。強行把這兩個概念混為一談是蠻無聊的邏輯遊戲。

所以在操作上,我們從來沒有強調不能吃肉。我們想要的是,不要有虐待。哪怕他必須死,能不能死的不那麼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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