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票在一起他總會想摸我怎麼辦?
不能讓他摸。他如果摸你就是流氓罪,可以報警抓他。
我們這就有這樣的流氓,總是摸自己女朋友。結婚後更變態,還總想脫女孩衣服,甚至還偷看女孩洗澡。後來女孩聽人說有了孩子,男人就老實了,就想要孩子。 小時候女孩聽父母說過,孩子是政府統一發的,一般婚後一到兩年就會發。 現在已經等三年了,老公一開始的時候越來越不老實。不過兩年後就徹底老實了,不再侵犯女孩了,就是總出差,其他還好。目前他們生活幸福。就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政府發孩子。好像挺急的,有知友知道該怎麼和政府溝通么,我也想幫幫他們。
一路走來都是長文,分享一個我自己最喜歡的低贊短答吧,一秒鐘即可看完。為什麼這麼多女生喜歡用《七》這個數字做昵稱分手,報警告他猥褻。反了他了,只是男朋友而已就敢上手摸,今後結婚了豈不是還要上床?
Technically, 女性在任何時候都有喊停的權利,包括性交過程中,這體現了女性對自己身體的絕對支配權。不知道各個答案在酸個什麼勁!都在取笑提問者。在法律層面上說,先別說男女朋友並不是什麼法定關係,配偶身份也沒有被賦予特權。任何人在主觀上不願意的情況下被人touch(包括很多,反正碰到身體就算),就算做sexual assaults 性騷擾。不過比較心痛的是中國普法的落後和量刑的過輕導致女性維權意識淡泊,甚至還會出現遭到周圍人嘲笑的情況。一般性的性騷擾:《婦女權益保護法》中:禁止對婦女性騷擾。
沒有實質處理條約。僅違法不觸及犯罪。
行為嚴重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猥褻他人或者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題主這應當算第一種情況;可以附帶民事訴訟。但是由於「誰主張,誰舉證」很難勝訴。當然情況也沒有那種必要。最合理的處理方式是和男盆友談談心?---------認真答題吼吼吼話說
高中的時候,我覺得「噫,接吻好噁心。。。」發現初中同桌初吻不在了,我特別好奇地問她,「不覺得噁心嗎?」
同桌表情複雜,不知道該怎麼跟我解釋。。。
大學的時候,接受了情侶就要接吻的設定。
我的感覺就是思修有毒,扔掉!扔掉!
大二還是飯桌上一群人玩真心話大冒險的人,同學在真話環節表示和他女朋友發生了關係
「純潔」的我:???然後整個遊戲後半場我都處於懵逼狀態,腦袋裡都是「啊。。。他……他……他……」
他們問我,「如果你男朋友和你發生了婚前性行為,怎麼辦」
我大言不慚,「先懷孕,再自殺,一屍兩命,讓他內疚一輩子」 桌上男生看我的眼神都變了。。。
後來經過周圍人的「思想洗禮」,我重新認識了世界——婚前性行為是合法的且不受道德譴責的。。。
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婚前性關係都是可以接受了,何況是摸你= =
如果是高中生,建議分手如果是大學生,建議接受。至於以後他想發生關係,看你個人吧,能接受就接受,不能接受就拒絕,但是也不至於上升到分手的層次但是如果他不分場合想摸你,讓他滾。—————————————————————————————
你們的「哈哈哈」讓我感到深深地「惡意」玻璃心的「小公主」已經關閉了評論(′???`)突如其來的贊讓我覺得很慌(′???`)不要贊了好嗎(???????)
畢竟我只想安慰一下題主:她沒有錯,男朋友也沒有錯而已啊都是瞎幾把的評論,戀愛的時候女生覺得還不到那個火候,不讓摸怎麼了,評論都還在那裡冷嘲熱諷,我知道你們爸媽見面五分鐘就乾柴烈火草叢裡馬路邊水井旁造了你得了吧。最後我給的建議是,和他說明為什麼不讓摸,是心裡抗拒還是時機不成熟什麼的,一切以溝通為主,實在不行就分。別來知乎提問了,沒卵用。
他摸你?你不會還擊?脫其衣,摸其乳,吻其陽,上下其手,舉棍入菊,入四分退三分,反覆也,七分潮三分精,美哉,樂哉!這樣他還敢摸你?尼瑪,太污了,走了
你總會遇到一個男的 他不黏你 不煩你 不摸你 當然 他也不愛你
我的男票也很喜歡摸我,真討厭,他不僅摸我胸,還一邊摸我一邊親我,還在人家耳朵旁邊吹氣,搞得人家一下子就勃起了~
看你們怎樣定義這段「關係」,看你對親密肢體接觸的接受程度
情形一,你戀愛經驗少,從小受到的教育比較「傳統」,對親密肢體接觸和調情非常抗拒,那麼我認為一個行為合理的男盆友應該首先尊重你的意願,暫停你接受不了的親密行為,然後兩人探索適合你們倆的相處模式。探索不出來就分,誰也別覺得對不起誰,誰也別耽誤誰找更合適的下一個。
情形二,你對戀愛有一定經驗,對戀愛中的親密行為有心理準備,對自己的身體有了解,接受過性教育(至少是之前微博很火的性教育讀本那種程度的性教育)……那我得說這樣的女孩紙一般不來知乎提這種指向性模糊的問題(當然也可能我見的少)——如果你是這種女孩子,你覺得男朋友摸你讓你感到困擾了,那留著幹啥趕緊分啊(知乎日常勸分1/),違背女方意志打擦邊球很有x騷擾的嫌疑啊!
總之題主,戀愛是一項需要認真對待的活動,和你喜歡的人做你們都喜歡的事情是人生中很美好的體驗,何況戀人比友人,更有可能發展出性伴侶關係。戀愛不是說必須一上來就乾柴烈火如膠似漆才算新時代男女青年,也不是按部就班談幾個月一兩年就結婚生子。親密肢體接觸以及性行為何時發生,你們自己決定。你沒義務幫你男朋友解決慾望,但如果你男朋友認為愛和性要一起談而你無法接受,那作為成年人,你們自己看著辦
最後扯一句遠的,我相信一些小夥伴告訴你「剛談朋友就摸你,結婚後還不得上床」包含了近似於為你缺少關於親密關係的知識捉急的心態,但我多嘴一句:你沒義務因為和某人戀愛就發生性關係。畢竟我是希望三十年內看到婚內強姦被按強姦罪處理的人(咦扯遠了)總之核心一句話,你的身體你做主,同時祝你享受親密關係,最後別給戀愛關係附加道德義務性義務。你不喜歡和他親親抱抱不代表你是「沒情趣」,他從你這裡得不到回應,萬一談不下去,他也不是個精蟲上腦的渣。
祝好」
謝邀
看在什麼場合,我男票在公共場合就很正兒八經的。這方面 他比我更有分寸。
你的男票如果不管什麼場合都想摸你,那就可能有問題了。
如果是比較私人的場合,他可能很喜歡你並且想要更多的身體接觸。我跟你男票一樣,有了伴侶就各種想入非非,我不僅想摸他,還想親他,吻他,抱他,睡他,跟他做好玩的事兒。
但我覺得這麼猥瑣的自己肯定會被對方鄙視唾棄,所以我都不敢談戀愛,只好委屈自己單著了。
哎~這年頭男女都挺難做人的。不能摸,會懷孕
瀉藥,有些人不喜歡身體接觸,很正常,你可以換一個同樣不喜歡身體接觸的男朋友。如果是因為場合問題,你提醒他就是了
我覺得你要清楚的告訴他你喜不喜歡他這樣,如果他在乎你的感受會尊重你,如果他不在乎你的感受依然我行我素,那你就要考慮考慮你的以後了。
如果親密行為對你來說不是期待的,反而是恐懼的話,說真的,也許你不適合開始一段親密關係。人際交往的非常重要的環節,除了語言之外就是肢體接觸,不同的人際關係,也對應了不同的接觸方式。
這些都不是我們強行定義出來的,而是生活中實實在在存在的。它們來源於兩個人之間的關係程度,陌生人、好友、知己、戀人等等,然而也確確實實存在一些人,行為與認知是完全錯亂的,比如和好友可以有擁抱的肢體接觸,可以有敏感話題的語言交流,但是面對戀人的時候,卻無法接受對方親密的舉動,也無法做出親密的回應。我們總會以「害羞」這樣的描述來解釋這種情況,但是個人認為,行為是不會出錯的,因為行為是實實在在的心理活動反映出來的,就算是無意識的、或者無法控制的。而認知,或者說「社會關係」、人際關係確實存在誤差的,上面錯亂的栗子來說,好友其實才是戀人,而戀人可能是陌生人,這樣的心理認知。
這聽起來也許很不可思議,「我明明是把她當做女朋友的(把他當做男朋友的)」,怎麼能說我不這麼想呢?但其實這可能來源於很多原因,有一種不安全感的可能,就是童年乃至青少年時期在這樣的認知中產生了極其嚴重的偏差事故,比如一個非常非常要好的朋友的背叛,或者重要家庭成員的離世等等,你對一個人的認知,本來是應該同你們之間的人際關係相符合的,而兩人之間的行為也應該是對應的,所謂「三位一體」,可是極其嚴重的偏差事故,突然打破了這個三角形的平衡,進而嚴重影響了你在認知能力發展過程中的正常塑造。
表面上的不信任感,卻嚴重的體現在認知能力的錯亂上,別人看你只是特別需要一個知己或是好友,因而你捨不得與其建立戀人的人際關係,似乎是「害怕戀人總有一天要分手」。然而實質上,因為認知的偏差,你們實際上已經形成了戀人關係,相互信賴,相互依靠,但卻強行將其理解為或者說「認定為」朋友關係,行為是不會騙人的。
所以,建議你,回頭看一看認識的人,也許會找到那個與你做出親密接觸的人而你卻不討厭的「好朋友」,你可以給他一個戀人的身份,也可以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繼續兩人的關係。都看你自己咯~~
奧對,說回來,男朋友是陌生人,就算分了,也不要想太多,不過是一場錯誤罷了。。。
行為不會騙你的~
你不喜歡,就拒絕,別理那些酸不拉唧的答主。但其實吧,如果摸你,你都不舒服,那可能你要換個人了。
正常的男票都喜歡摸,就看你要不要當正常的女票了
從勸說到告誡,然後警告到呵斥,再有甚者可以選擇分手。
女生有權利保護自己,即使是夫妻,行房也是你情我願的。更別說是男女朋友了,本身就不是什麼問題,不懂為何都是譏諷和嘲笑。
某些人優越感真的不要太強,說不定你爸媽還是先上車後補票的呢。
我一個單身狗都懂男女關係的你情我願,為何評論區這些大V不懂?當男友不再有摸你的念頭的時候,這段情就走到盡頭了,恭喜樓主又有一春了
如果他不想模你,這才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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