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快播案二審王欣當庭認罪?

今天上午9時30分,北京海淀法院繼續公開開庭審理被告單位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人王欣、吳銘、張克東、牛文舉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一案。

現在,快播公司表示認罪,並稱沒有什麼可辯護的。

第一次庭審的時候,王欣還曾說「技術無罪」等,為何時隔幾個月後,再次庭審就直接認罪了呢?


快播沒有傷害我,我不接受道歉。


謝邀。

所以說訴辯交易這種事不是有和無的問題,是拿不拿到桌面上說的問題~


認罪獲得相對較輕的刑期。說明第一次開庭的出色辯護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有了談認罪協議的籌碼,因為辯護精彩,公訴無力,如果重判的話會承擔巨大的輿論壓力。但快播的情況認定無罪很難,所以協商換取一個較輕的處罰是理性的做法。


感覺是程序公正又一次向效率妥協。具體評價等判決書吧。


1、民心似鐵,官法如爐。

2、在人矮檐下,怎能不低頭。

3、商量好了。


這說明我國也是存在司法交易的


有沒有罪我不清楚,認罪合不合理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想問,這還是我認識的網易新聞?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別說老司機,連駕校校長都有翻車的那天。


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強制措施不久即被安排在電視上認罪、悔罪,這一現象在近來社會關注度高的案件中不時上演,屢引爭議。全國政協委員的全國律協副會長朱征夫就此提案,他強調,讓犯罪嫌疑人在電視上認罪,不利於法院的獨立審判,應減少甚至取消讓犯罪嫌疑人上電視認罪的做法。

作為相關法律專業的人士,朱征夫此言切中時弊。《刑事訴訟法》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現如今已耳熟能詳。以往讓犯罪嫌疑人在電視上悔過,往往是在法院審理完成之前,偵查環節剛完成,甚至偵查取證可能都沒有徹底結束,犯罪嫌疑人就衣著囚服、剪著光頭,上電視悔過。

值得警惕的是,電視認罪的潛在危害絕非個案層面。公檢法本該是相互制衡的一套體系,尤其庭審一環,能對前期的證據鏈,進行法律層面的檢驗,進而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未經審判而讓在押嫌疑人在媒體自訴其罪,等於用偵查的證據給案件在社會層面蓋棺定論,說到底還是偵查中心主義的舊思路。之所以強調審判的獨立以及無罪推定,正是這種模式很容易讓公檢法之間的制衡時失效,讓三者的分工制衡變成了相互配合,一條龍辦案,存在把冤案辦成鐵案的風險。

有聲音認為,電視認罪的案件多為社會高度關切,部分甚至是敏感案件,讓嫌犯走進電視等媒體訴罪,也是脫敏過程。道理上講,對於這類社會關注度高的敏感案件,公眾的確有知情權,但這不意味著可以無視嫌疑人基本權利。

更何況,電視認罪也達不到回應輿情的效果,因為嫌犯電視供述的所有信息,在未經法院審理之前,誰都不能說就等於事實真相。認罪在客觀上反而會強化嫌犯有罪的社會觀感,誘導宣傳的意義大於脫敏效果,還給後期法院的公正審理製造了壓力。

以法治方式來審理案件,已逐漸深入人心,所以,在讓嫌犯上電視認罪前必須考慮到其反效果。2014年12月,南昌大學原校長周文斌在受審時,曾拒穿囚服受審,併當庭自行脫下「黃馬甲」。周文斌此舉一度引發熱議,不少法律人士為之叫好。從整個社會司法觀念的更新來講,它揭示的趨勢確鑿無疑——一切審判都是建立在尊重基本權利的前提上的。不是說周文斌蒙冤,而是這種滲透在細節的有罪推定邏輯,危害遠甚於個案本身,這個道理同樣適用於電視悔罪的那些案件。

敏感化的案件要脫敏,司法機構當然也該通過媒體引導大眾,警示後者,媒體無疑也有責任正面引導輿論。但司法改革走到今天,我們不能繼續把所謂敏感案件政治化,忽視異質的聲音;更不能把媒體工具化,當作定罪的工具來使用。給所有犯罪嫌疑人一個公正、透明的裁決,才是這個時代最好的普法方式之一。


事實上,王欣對於中國的刑事司法進行了公開的嘲諷,而媒體卻根本不知,當作簡單的認罪伏法。。。

在我國刑法中,犯罪故意是指行為人對於違法性構成要素事實存在充分認識,而絕不要求自己對自己的主觀故意有認識!

而王欣說:我偏執的以為自己沒有主觀犯罪行為!

就是告訴我們,在辦案人員對他做思想工作時,要求他認識到自己的主觀故意。在故意認定之中,這簡直是天大的笑話!

王欣在告訴我們,辦案人員並不熟悉刑法,而且依然堅持口供為王的錯誤主張。

不過有一點不清楚,」主觀犯罪行為」是否是指辦案人員有主觀歸罪之嫌?或者是口誤?

因為刑法沒有主觀犯罪行為,行為必須是客觀的


一個案件不管結局如何,敗訴方都會覺得是勝訴方給了法官好處。


肯定警察同志和他們好好談了一下,你們如果不認罪,你們會一直被羈押,上面對這個案子很重視,就中國這個環境,你覺得你有可能勝訴嗎?就算你找再好的律師也沒用,還是早點認罪,上面會寬大處理,再加上你們走走關係,減減刑,不會關很久的,你要是不認罪,拖到什麼時候我是不知道,不要有僥倖心理,上面可是拿你們當典型來抓,好好想想吧,你們都有爸媽老婆孩子的,想不想早點和他們團聚。


可能我們每個人都欠了他一點什麼。希望他出獄後能還上。


不認罪,可以啊,等啊。等你認罪了再開庭啊。我國刑訴法沒有規定,刑庭必須連續開庭。所以我們正義的法院可以有充分的時間讓被告人深刻反省,乖乖認罪。


楊永信這樣的人渣至今還在逍遙法外


雖然不知道我錯在哪裡,但我知道我錯了


我覺得好無力,大家都知道任何人都攔不住12歲左右男孩子看片,反而你越攔著人家越看,一個閱片無數樂於分享的男孩,在學校里就是超級明星好嗎?

高中大學宿舍看個片太正常了好嗎?

家長、學校、社會、國家到底敢不敢正視存在的問題?有沒有勇氣引導孩子正確看片?

一個大國,靠得不是武器和gdp,沒有性教育的後果,是這個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國家無法承受的。

我為被告鳴冤,我欠你一個會員。


找不到證據,一審完敗,為什麼不能保釋,就這麼關著拖了這麼長時間都拖垮王欣等人,說不定這段時間軟硬兼施,用了啥陰招。


再一次證明了我國要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搞司法公正和司法透明的決心


我只能說,欣仔,你出來再創業時候肯定會有一大批人支持你的,不要怕,好多人都欠你一個會員的錢


推薦閱讀:

有什麼商業模式在你的城市(國家)還沒有出現?
如何看待山東辱母案所謂的反轉?
周恩來是否真的講過「為中華之崛起而讀書」?
如何看待牛津大學女學霸刺傷男友 因太優秀被判無罪?
歧視可以有多可怕?

TAG:法律 | 計算機 | 計算機技術 | 社會 | 法律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