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紀歐洲戰爭俘獲敵方騎士貴族不殺等著家屬換取贖金的傳統是怎麼出現和演變的?
這種傳統在中世紀歐洲是否普遍存在?有沒有什麼具體的規章條約來約束彼此的行為?是不是只在基督教內部通用,對異端和異教徒的貴族(比如東正教國家和阿拉伯人)不適用?這一原則對近代戰爭有關投降俘虜的規定是否有影響?
謝謝邀請。我簡單陳述一下我的核心觀點:
1.Ransom是一件非常正常和符合人類對於利益的理解的行為。古羅馬時期,凱撒被海盜綁架和協商贖金的故事人盡皆知,而在彼時,凱撒很可能只是大環境下遇到這種情況的古羅馬貴族中的一員罷了;在春秋戰國時期,楚懷王被秦國所囚禁,以索求割地也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我認為中世紀時期的Ransom具有一定大時代背景下的特色,但是其核心的本質並不有什麼獨一無二的地方。與其殺死敵人,不如利用活著的敵人去換取更多的利益,這種邏輯不僅不光彩,而且反而很陰險。想一想獅心王理查一世被囚禁時候,神聖羅馬帝國皇帝向英格蘭索要2-3倍英格蘭的年總收入份額的贖金。趁人之危有什麼光彩之處呢?如果按照我們現代人想像的,浪漫的,不存在的「真正的騎士精神」,不應該是,「打得不錯」,「再見」?
2.如果單討論贖買俘虜這件事情,從歷史的表現來看,似乎並不僅僅只是局限於貴族。在中世紀戰爭中間,事實上每一場戰鬥真正殺死的人並不一定很多,絕大多數失敗者的軍隊的士兵要麼逃亡要麼被俘虜。因此確鑿無誤的,在一個國家俘虜另外一個國家的潰軍的時候,同時還有很多的普通士兵被俘虜。這些士兵同樣會被贖買,只不過以更低的價格。基督教禁止將同教的兄弟姐妹賣為奴隸。根據一個最誇張的記載,有一名百年戰爭中的法國士兵被反覆俘虜了將近17次。
3.儘管不具有普遍適用性,但是似乎一些和基督教國家作戰的異教勢力,在了解基督國家這種風俗的情況下,也會做同樣的事情。比如說立陶宛大公國,在還是異教狀態的時候,在和基督教波蘭王國的作戰過程中,確實存在俘虜了一些波蘭貴族以所求贖金的情況。穆斯林不是很清楚。
4.中世紀的戰場的特殊性決定了貴族被俘的概率挺大(相比單純因戰鬥而死)的。首先儘管根據不同的測試標準,結果差距會很大,但是無疑我們都會承認,中世紀騎士的具裝,顯著減少了他們在一場戰鬥中的死亡率。同時文章學的崛起和廣泛被實際應用,更加加大了這些貴族被識別和承認的可能性。
5.中世紀的戰爭總共只有三類Field Battle,Siege和Chevauchée。其中Chevauchée才是最常見和最頻繁的一場戰爭中間的戰鬥,其次是圍城,最後才是野戰。對於Chevauchée,主要都是針對敵人的村落和據點,發動劫掠和洗劫,很少有紀律導致地方一個大貴族被俘虜。然後是圍城戰鬥,真的殊死戰鬥到最後一秒的圍城戰我印象中很少,在被對方攻破城堡之後守軍投降的例子更多一點,在這種情況下,貴族是放下武器的俘虜,然後你接受,這似乎也不難理解。真正複雜的問題是野戰。野戰是混亂的,是遠程和近戰的交錯,又由於複雜的戰術問題,突襲,側翼進攻,奇襲,埋伏,使得一個情景可以變得非常複雜和難以想像。在野戰中間,戰死的貴族依然還是並不少的。而且關於俘虜這個事情,貌似在一個軍隊中間可能比較混亂。在百年戰爭中間,有一位英國的弓手俘虜了一位貴族,然後獲得了100英鎊的贖金。那麼他俘虜了一位貴族的時候,這俘虜為什麼沒有被上交給自己的領導?他的領導會嫉妒和妄圖利用自己的權利索要這名貴族俘虜嗎?被一位弓手俘虜的貴族是不是就更加不光彩一點?我們需要指出的是,在百年戰爭中間,戰爭的組織形式發生了顯著的變化,對於英格蘭的弓手來說,他們更像是「被英格蘭國王或者貴族僱傭的國家僱傭兵」,而不是封建徵兆兵,因此他的個人自由還是挺高的。
總結:
我認為這是一個有趣的話題,我難以多下結論,但是結合我自己的認知和分析我覺得其實沒有特別特別之處。
貴族是一個階級,他們之間打仗屬於階級內部的利益紛爭,沒必要你死我活。
何況大部分貴族拐幾個彎都能攀上親戚。
我們在春秋時期也是貴族政治,大家拐幾個彎都能攀上親戚,所以那時候打仗很少殺貴族俘虜,都是用錢贖回去。
貴族之間一片和諧,可底下的平民就慘了,沒人管你的死活.
亨利五世聞之肥腸感動,然後下令砍了阿金庫戰役俘虜的法國騎士
尼科波利斯戰役,奧斯曼帝國擊敗十字軍,將十字軍內的大貴族留下換取贖金,其餘全部處死。至少綠綠和基督徒的戰爭是可以用錢贖回。
沒什麼原則不原則的,有深仇大恨或者繼承權衝突那肯定是不死不休,如果只是敵國的附庸別人都投降被俘虜了你還殺影響自己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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