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上海警察絆摔懷抱幼兒的阻礙執行公務的中年婦女及處理結果?

3、上海公安局對此事件的最終處理結果:涉事民警行政記大過 對女子警告處罰

上海警方:涉事民警行政記大過 對女子警告處罰

2、視頻地址:抱娃女子被民警絆摔 致孩子摔倒在地 上海警方已介入調查

2017 年 9 月 1 日上午 10 時 30 分許,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隊民警帶領輔警在九杜路淶坊路附近開展違法停車整治時,遭一名違停女性車主的無理糾纏和推搡阻撓。民警在制止其糾纏的過程中,未顧及女子手中懷抱兒童的安全,將該女子摔倒在地,導致其懷中兒童跌落。目前,涉事民警已被停止執行職務,接受警務督察部門調查。

2相同問題參考http://www.zhihu.com/question/64753722

1、新聞來源:交警執法「絆摔」抱娃女子視頻刷屏!剛剛上海警方回應:涉事民警被停職調查


我年輕時,有天傍晚路過朝陽公園南門。一個女人走過來,哀怨地看我,突然把懷裡的孩子捧到我面前問:要不要?你要不要?

我嚇壞了,首善之地,天子腳下,怎麼能公然販賣嬰兒呢?暈了好半天,隱約聽到女人說:無碼的……

再仔細看,原來她抱孩子的手上還捏著幾張光碟。我如釋重負,說大姐你嚇死我了,賣個毛片還抱孩子幹嘛?

她說:帥哥你不知道,帶著孩子警察不抓。


此圖乃某次抓捕八大類案件罪犯時的情景,兩個坐在車引擎蓋上的小孩是幾個嫌疑人的子女,嫌疑人此時已經被塞進車裡,而把小孩子抱在引擎蓋上不讓我們走的人則是嫌疑人的父母,老婆。

圖中還有個紅衣小女孩在我拍照後過了一會兒也被抱上了後面一輛車的引擎蓋。

小孩們在引擎蓋上,嫌疑人的父母老婆們則坐在車頭說:你們要把他抓走就把我們一家都抓走,要槍斃也把我們也一起槍斃算了,不活了。你們如果要走就開車嘛!把我們都撞死球在這裡。

我們會發動車輛嗎?顯然不會。

這情景,相信很多同僚都很熟悉吧?

最後?原本可以大清早動的手,一個白天就能把嫌疑人抓捕,審訊,報手續,體檢,扔進看守所的流程,他們把我們耗到了第二天的晚上。

期間叫特警增援才把我們解救出來那又是另一說了。

他們為什麼這樣?

先說我對這件事的看法:當事警察有錯,沒有考慮小孩的人生安全,把小孩抱離再對該父母動用強制措施,但更大的錯是該婦女完全不把自己的小孩當小孩,是一個非常不合格的家長。

這種抱著孩子公然妨礙執行公務的情況,對於普通人來講,確實有點難以接受。

但是!對於我們警察來講,我覺得很平常,已經司空見慣。

當然我為什麼說這句話?因為我見太多了。

該婦女為什麼一個手抱著抱著孩子另一個手還一直推搡交警把交警推得一步一步的往後退?

我想很多有腦子的人應該明白,她不就是仗著有小孩知道你警察不敢動手,知道你警察怕動手傷了小孩嗎?

既然你想跟警察硬碰硬,就應該能預見事情發生的後果,在我眾多的執法現場處置的過程中,小孩,老人往往是無賴的令箭。

有人說現在中國民智開了,有人說民智未開,這種事兒,又有誰能說得清楚呢?

我遇見過不下十次抓捕現場,罪犯的家屬把孩子老人往我們辦案刑警的車頭前拖,車引擎蓋上坐的情景。

還叫小孩子老人都跪在地上抱著我們的腿不讓我們帶罪犯走?在我們眼裡,他不管再十惡不赦,他該槍斃,該坐牢,但是罪犯在他們眼裡,那是他們的親人。

是什麼促使他們這樣對小孩老人的安全不負責?

還不是知道我們大多數警察不敢傷及無辜,也不會傷及無辜,覺得自己吃定我們了。

所以更加無所忌憚,肆意妄為。

老弱婦孺永遠不是任何人違法犯罪的擋箭牌!!

老弱婦孺永遠不是任何人違法犯罪的擋箭牌!!

今天你違章能把小孩子當擋箭牌,明天他殺人搶劫盜竊強姦也照樣會把小孩當擋箭牌。

那誰當那一個無辜的孩子呢?

這件事!警察有錯!確實有錯!

但是誰又能保證下一次你會遇見我這樣的警察還是他那樣的警察?

所以!無論誰犯了什麼事,請為了孩子的安全,不要拿孩子當擋箭牌,那樣我不知道其他人會怎麼看,反正我是絕對看不起你的。


上次山東醫鬧的那個帖子里我就說過,為什麼醫鬧屢禁不止,就是因為處理過程中一旦出現意外情況,網民馬上開噴,上級一看成了社會熱點,馬上就組織調查組拿著放大鏡來找問題。

這種情況處置醫鬧時我們看多了,抱著小孩的,生了癌症的,七老八十的,一堆圍著民警下跪的,揚言敢動花圈馬上跳樓撞牆的。一堆人拿著手機在旁邊拍,剪輯了馬上放上網放上朋友圈,先搶到輿論先手再說。

我們其他工作中,經常遇到把老公抓了,老婆把一兩歲的小孩往派出所一扔自己走了,剩下民警在原地發懵。也經常碰到把八九十歲的爹媽拉到派出所扔在門口,自己馬上消失。實際生活里,很多人自己都不把自己的小孩父母當回事而是作為一個籌碼。

從這件事來看,兩名交警只能說是蠢,容易被激怒,正確的做法是報警,等110民警到,然後站著被她撓被她罵,全程錄像。110來了以後,也不會馬上動粗,抱著孩子就是正義,不過派出所民警有經驗一些,會哄會騙,把大媽帶到派出所後,以暴力阻礙執行職務,這是夠得上追刑的。

只能說上海市民的平均素質高了點,導致交警平時接觸低素質人員少了點,太沒經驗。

至於所謂執法者的尊嚴,在中國真的不存在的,在中國就是要博同情,就是要賣慘,誰慘誰有理。前些年醫生們覺得自己是知識分子,還有點臭老九的架子,不屑於把自己放在弱者的地位,結果被打被殺還被罵成狗。現在也算看清楚了,面子算個屁,也開始賣慘了。


唉,利益相關,不請自來

你見過查酒駕時查著一男子酒駕,他母親一路小跑到警車輪胎前說心臟病犯了嗎?

你見過處理違停時母親將孩子放置在警車前車蓋上嗎阻止警車離開嗎?

你見過有報廢渣土車專門僱傭殘疾人押車嗎?

你見過…………

我都見過,所以我不想說話了

當年從警的熱血和激情呢?

就怕你到頭來發現其實改變不了什麼,無能為力也無可奈何

這件事並不是說警察沒錯,確實是處置不當,理應先安置孩子,但是再說回來,對該婦女進行警告?對該民警行政大過?當今執法環境下,很多違法者以孩子老人作為盾牌,以後民警是不是第一反應先該保護自己?

再說一遍,沒有洗地,只是對民警處罰了,幾乎斷送了職業生涯,但是對婦女就警告?確實有處置不當,但是如果說真的,我們去推這個事情起因,違停後該婦女懷抱孩子有持無恐,她認為民警看到孩子不會動手,如果說你有孩子,你會這麼做嗎?

我對評論有審核,你評論只要不罵人都會顯示,不會屏蔽,我們歡迎討論,但是拒絕辱罵!

摔孩子是處置不當,這件事是民警有錯,但是我想表達的是監護人是否把孩子作為盾牌?孩子不應該為婦女的行為付出代價,但是兄弟,你要想啊,監護人應當讓孩子避免出現在這種危險里,這才是一個正常監護人的做法,我沒有轉移矛盾點,就事論事而已,有錯就該罰,如果讓社會輿論引導法律,那總有一天法律誰也無法保護,但是現在這種形勢下,文明執法是大趨勢,但是警察本身作為暴力機構真的被束縛手腳了,說真的並不怕每個人都懂法,而是怕違法者不懂法卻偏偏去裝作懂法並試圖用法律去束縛執法者,違法者用弱者包裝自己試圖逃避處罰,違法者用社會輿論引導法律走向,有人所說的警察權威,我想說的是現在的警察哪有權威

應當是依法辦事依法治國,問題是你警察依法,群眾不依法,你怎麼辦?人民如果都懂法,那麼普天同慶,就怕人民對法一知半解,現在就是在說對婦女沒有拘留處罰過輕,這並不是不理智摔孩子,警察確實有過錯,但是孩子的監護人有沒有?是否也不理智?我們在討論的是應該對雙方都處罰,對婦女警告算什麼?也不是穿這身馬褂揍人,要是穿這身衣服說真的別說執法的時候,就是生活中的矛盾你都不敢動手打人的,孩子並不是執法對象,應當先把孩子安置下再執法,但是作為正常的監護人是不是不應該將自己的孩子處在這種的抗法環境中呢?如果是你,你會帶孩子去抗法嗎?

如果只抓這警察執法過程中處置不當摔了孩子一點,我無話可說,該民警已經依法處罰了,此生職業生涯幾乎告終,付出了代價,可是婦女付出代價了嗎?如果有一天你與某人發生矛盾報警,對方是婦女抱著孩子,婦女帶著老人,婦女帶著殘疾人的時候,民警調解時不問前因後果就該偏向婦女?這個社會應該是要依法治國,一套法律那麼兩個人就都該處罰對不對?

有相關群眾被威脅不拍照確實不當,這個我抱歉,沒有說到,警察應該習慣在鏡頭下執法,這點是警察錯了,應當在鏡頭下執法接受社會監督

終於知道@等風起的高達 你的心累了,他媽的罵人的能不能消停會,老子不想對撕,那沒意義,就事論事行不行!?你對警察有偏見有本事別報警阿,舉個例子,如果紅綠燈壞了交警在指揮,你開車路過算不算警察也在為你的出行儘力了?並不是不報警就代表沒有警察在為你的生活而付出,如果沒有緝毒警會毒品泛濫,沒有交警會交通癱瘓(所有的交警不上班紅綠燈也會癱瘓的),沒有特警說不准你身邊人就是綁著炸彈的,沒有派出所民警各種矛盾會頻發,還有其他警種等等,而上述所說不過是每個警種其中一部分職責,但是是不是也不可缺少?如果有一天全國警察都罷工,軍隊會接手相關事項的,希望那時候可以說軍人文明執法,不要暴力執法


謝邀。

首先聲明我們的觀點:

我們同情的是孩子,而不是蔑視警察權威的人!

中國社會既要規範警察執法,又要非常努力地維護警察的權威。公眾對幼兒的同情不應自動轉移到該女子的身上。

————以下是正文————

1日上午,上海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隊的民警在轄區一路段開展違法停車整治時,遭一名懷抱兒童的違停女性車主的抵制。在上傳到互聯網並引起強烈反響的視頻中,民警在控制該女子的過程中沒有顧及其手中懷抱幼兒的安全,致使女子與幼兒同時倒地,民警繼續控制該女子時,一旁哇哇大哭的幼兒得到了路人幫助。警察控制有錯女子但不顧及兒童安全,引起網上輿論大範圍的不滿。松江警方於當日下午做出回應,宣布涉事民警已被停止執行職務並接受警務督察部門調查。

警察執法應當充分考慮被執法者的安全,特別是當被執法者帶著嬰幼兒時,警察尤其要行動謹慎,最大限度地確保兒童安全。如果被執行人犯的只是輕微錯誤,在執法方式有危害兒童安全的可能性時,警察應考慮停止該執法方式,採取更為緩和的手段進行處置。

這起事件中,警察最後控制女子的方式顯然對其懷抱的幼兒構成了危險,普通人從視頻畫面就能分辨得出,警察這樣做有問題,與他們履職的基本宗旨是矛盾的。違停是小過錯,萬一警察處置過程中造成兒童嚴重受傷,後果難以設想。

網上輿論在第一時間大多對警察的做法持批評態度,松江警方也迅速對涉事警察做出停職調查的處理決定。一段時間以來,網上輿論不斷對個別警察的過激執法予以抨擊,相信這個最新案例會再次給各地警察帶來觸動,推動警察隊伍舉一反三,加強準確執法的能力建設。

與此同時,涉事女子也應是輿論批評的對象。她懷抱的幼兒被摔倒在地很無辜,令人同情,但是女子本人拒絕接受警察執法,公眾對幼兒的同情不應自動轉移到該女子的身上。

視頻清楚顯示,該女子不僅拒不執行警察的要求,而且有推搡警察的動作,警察當時是向後躲的,而該女子則表現出某種攻擊性。視頻中,警察對她的勸阻是反覆、持續的,而且表示了對她帶著孩子的關注,開始時警察的退讓看來與此有關。但是該女子無視警察的執法權威,並對警察有「街鬧」的傾向,她對履行公務警察的肢體推搡尤其不被法律接受,對這種行為的法律追究,也應該實事求是地跟進。

我們一方面要嚴格追究警察過激執法的責任,一方面要對蔑視警察執法權威的行為予以譴責,這兩個方面的評判標準都應該是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輿論只有在這兩個方面都不偏不倚,才有利於社會秩序和警察執法水平的雙促進。

法治觀念在中國基層社會裡的滲透還不理想,執法者的水平有待提高,公眾主動遵守法律的習慣也有待進一步形成。最近幾年,互聯網輿論場把糾偏的注意力大多集中在曝光警察的不規範執法上,這一方面起到積極作用,另一方面也因為對拒絕服從警察執法的行為批評不足,導致一些人覺得不服從執法是道義上合理的,可以理直氣壯。

這樣的輿論傾向會誤導一些人在遇到警察執法時輕率地採取不服從態度,從而大大增加基層執法警察與被執法者發生摩擦的概率。這種基層摩擦越多,個別警察出於各種原因出現過激執法行為的概率就更高,因為基層的執法環境不會像互聯網輿論所假設的那樣整齊,那裡導致警察在瞬間做出不規範執法動作的因素會比我們想像的更多。如果出現基層警察迫於輿論壓力在執法時無所適從、畏首畏尾,執法的剛性就會被軟化,基層的社會秩序也會受到衝擊。

總之,中國社會既要規範警察執法,又要非常努力地維護警察執法和法律的權威。像視頻中所顯示的女子對執法警察採取蠻橫態度的表現就不應該發生,公眾面對警察執法時,哪怕執法並非100%準確,大家的第一個反應也應該是尊重,而不是激烈地抗拒。警察必須把保護人民群眾的安全作為執法的根本宗旨,公眾對警察執法的基本態度應當是配合,這兩個原則是不能相互沖抵的,哪個方向出了問題,輿論都應聲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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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環球時報 單仁評


雖然是熱點事件,其實法律定性並沒有什麼爭議,無非是兩邊各自批判一番,要求民警注意方式方法,批評婦女暴力抗法。

然而有幾個細節的點,個人感覺還是應該強調注意一下:

1、採取何種手段控制抗法婦女是個技術問題,但是否應當對該婦女採取強制措施是個法律問題;對於後者,民警沒有權利選擇「忍一時之氣」。

使用暴力阻礙民警執法是一個顯而易見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構成刑事犯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有義務預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因此對於人民警察來說,制止違法行為是其職責而不是其權利,對於一般公民而言,是否反抗侵害取決於個人衡量,但是對於人民警察而言,當他身著警服,在執法過程中遭遇阻撓時,被挑釁的不是其個人,而是其所代表和執行的法律,作為一位人民警察,他無權代表法律「忍讓」和「默許」這種反抗,他有義務,也必須克服阻撓,並且控制涉嫌妨礙公務的阻撓者。

從這個角度講,至少希望大家把討論焦點集中在強制措施的實施手段這一技術問題上,不要再在要不要控制抗法婦女這個無意義的問題上打嘴仗。

2、在理解人民警察有義務制止暴力抗法行為的前提下,本題實際上轉換為了一個技術問題,即「對於當時情景下懷抱幼兒的婦女,以正常警察的職業能力而論,是否有更優的控制和阻止方式?」

這個問題是個格鬥擒拿技術問題(是不是必須採取如此激烈的強制手段?有沒有更優的、足以確保兒童安全的方案?),這可能需要經過專門訓練的專業人士或者警界人員來回答。

回答過程中我們必須注意到無辜兒童安全本身的重要性以及經過訓練的人民警察理應受到高於一般人的技術和職業要求(因此手段要求也更嚴格)這兩個方面。

3、目前的處理結果是受傷婦女及兒童送醫,涉事民警暫停職務協助調查,必須注意的是,暫停職務本身並不是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五十六條,公務員的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嚴重程度依次增高;其中並不包含暫停職務

暫停職務雖然形式上類似於「暫時撤職」,但實質上截然不同,它並不是《公務員法》規定的正式處罰種類,也不代表本案中民警是否有過失的問題已經蓋棺定論。

目前的暫停職務更多是為了配合後續的調查處理,希望支持與反對雙方情緒上更克制一些,事件還有後續。

4、相較於被截取短短十秒、滿滿煽動性的短視頻,我個人的確更支持後續五十多秒的長視頻披露前因後果。

但是長視頻暴露了婦女的電話(在民警詢問環節),存在暴露公民隱私的嫌疑,希望披露者和傳播者可以對此段做技術處理,尊重每一個人的隱私。

以上。


謝邀。

9月3日更新

這老太婆的推搡行為,就算是不能認定為「暴力」,不構成妨礙公務罪,但起碼也是阻礙執行職務的行政違法行為了,而且一切的起因也源自於她本人,就這麼給個警告,就結束了?
對此,我表示百思不得其解,只能說——給跪了。對內整飭之餘,對外也別慫啊…………這個事情上,吐槽老太的人也不是一個兩個,也不是只有警察在吐槽…………哎!

以後怕是這種挾幼童以褻法律的事情會越來越多了。

剛送拘回來,偷閑刷下知乎和微信,發現此事在微信和知乎上同時成為熱門話題。
首先說,網上還有一張圖,說是閘北分局的通報。然而,閘北區已經和別的區合併了,沒有閘北區了,也自然不存在閘北分局。另外,此事的事發地點是松江區,就算閘北分局還存在,松江的案子管你閘北何事?

別往人販子上引,不需要調動群眾痛恨人販子的情緒,這鍋,人販子不背。
松江分局已經出通報了,這就是一個簡單的交警查處違章,當事人阻礙執行職務的案子。

花開兩朵,各表一支——

先說當事民警,錯沒錯?

必然有錯,推搡你幾下,你犯得著上切別摔嗎?尤其對方手上還抱著個孩子。
制止違法犯罪講求比例原則和對等原則,你可以視情選擇口頭制止、徒手制止、使用警械制止、使用武器制止。但,請切記保持克制與冷靜,遵循比例原則。我不提在美國會怎樣怎樣,這裡是中國,適用的是《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操作規程》。

所以,錯了就是錯了,過度使用武力,超過了合理的幅度和強度,是應該受到相應的處理,這個結果不冤。

再說抱小孩的大媽:

你有意見,有異議,可以提出投訴、複議、訴訟,但是你上前三次推搡(別看十秒鐘的剪輯版,要看就看50多秒的擴展版),阻礙執法,還抱著個孩子,你是想告訴你的小孫女——

奶奶敢和警察叫板,推警察,奶奶多牛逼。

還是想告訴小孫女——

執法者和法律算個卵。

???????

身教遠勝於言傳啊!

就事論事,民警是錯了,但是我更怕有的人會通過此案學到一招——

「小朋友」牌護體金剛罩,隨身攜帶,橫行無忌!

據說,此事之後,某些地方某些單位已經內部告誡民警針對老弱病殘孕幼群體,縮卵再縮卵…………

只是,路邊違停的車子不會管你還能不能順利通行,反正本違停的小太爺有地方停車就行!


這件事的視頻,已經攻陷了朋友圈和微信群。

一群家長在那裡群情激憤,紛紛表示警察叔叔又做了一次人渣。

我仔細看了那些在群里喊打喊殺罵畜生警察的家長,記下了他們的名字,決定以後跟他們的溝通能少一些就盡量少一些。實在無法避免溝通,我得提前做好準備,跟他們接觸必須謹慎。

一個群體性事件,最能看出有些人的雙商上下線,以及是不是屁股坐得太歪,以致良心都是壞的。

群體性事件最大的影響不是當時的對錯,而是在實際操作和解決時,如果違背了法律和道德底線,造成的影響將是破壞且持久的。

就像南京的彭宇案,彭宇到底有沒有推老太太,今天來看,已經不重要。

因為,這件事對社會風氣的影響,已經不是當事人是否做對、或者做錯能解決的了。

不希望這件事最後變成這樣。

以後遇到事情就拿孩子、老人來抗拒執法、仗著自己手上有孩子、老人,就拒絕遵守社會規則,如果大家都選擇這種玩法,社會風氣又得倒退一大步。

所以,希望能夠公平公正公開地處理這件事,並有及時的報道。

這次事件,警察在反擊時忘記考慮小孩,是有錯誤的,但更多的錯誤是在那位女性。

作為孩子的血親,抱著孩子對警察動手,她肯定是有考慮過成本、收益的。

別說她情緒上頭,完全失去了控制,以致忘了手中的孩子。

沒有生養過孩子的人可以這麼說,但,只要生過孩子,養過孩子的正常人,你問問他們,如果抱著孩子,他們會不會輕易去做有可能傷到孩子的事?

答案是百分之九十九不會。

剩下百分之一的會告訴你,實在沒辦法了會帶著孩子冒個險。

這是正常人的選擇。

當然,事件中的女性如果有精神障礙,受刺激急性發作,那是另一說。

所以,這事大部分責任在這位婦女。她該受到相應的懲罰。

她抱著孩子打警察時,她是有恃無恐的,賭的就是警察不敢還手。

而且,她覺得這個局她贏定了。

沒想到的是她賭輸了。

再偷偷告訴大家,一般來說,人的情緒發泄是有固定模式的。

這位婦女發泄憤怒的方式,是前面幾十年人生經驗積累體現。大家可以以此類推。

最後,有些人特別擅於拿著小孩,老人來要挾他人,達到控制他人,成全自己的目的。

這類人,應該受到教訓。

否則,以後警察解救被拐賣女孩,或者抓捕罪犯,犯罪嫌疑人的家屬拿著孩子、老人往你面前一放,就是以此來干擾正常執法,法律就玩不下去了。

法律玩不下去的那天,吃苦的還是普通老百姓。

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不能因為她是個女人,她帶了個孩子,就能高於他人,就能凌駕在社會規則之上。

對男女老少一視同仁,才叫公平。


摔倒抗法者

上海松江區九杜路淶坊路,涉事交警就是在這裡被抗法者糾纏、推搡,最後釀出了血案。

多名現場人員及視頻證實,當時交警發現了違法停放的車輛,並進行了處罰,這時車主的母親出現,堵住車門,交警說了兩遍:你抱著小孩,我不和你吵,請你配合。交警在離開現場時被糾纏,推搡,使用了切別摔……

上海警方認為,雖然當時交警的人身自由受限,也遭到人身攻擊,但對方未有人使用工具,還抱著小孩兒,交警執法手段粗暴。

辱罵、推搡、把孩子當成抗法的工具,在幾分鐘的糾纏之後,紅衣女子用陰險手段攻擊交警——當著很多圍觀群眾和他的同伴的面。

匆匆下車的協警未能阻止這場攻擊。情急之中,年輕的交警用上了警務技能課上學會的切別摔,孩子落地,紅衣女子被按倒。被摔倒的女子在兩名警察的控制下依然拼力反抗,卻因面部在地面摩擦,紅腫脹大。

血案發生於2017年9月1日,因違法停車引起。交警發現了一輛停在禁止停車區域的車輛,貼了罰單,按照法律規定,處以200元罰款近

2017年9月1日,上海市松江區公安分局對涉案交警、協警停止執行勤務,接受督查調查。

查不完的違法停車

查不不

江區九杜路社區開小店的王大花,看到小X又把車停在了便道上,感到心情很煩躁。

小X已經停慣了,便道很寬敞,堵住的商鋪門也不是他們家的,若無其事的離開了。亂停車是小X的生活方式,作為九杜路社區的主人,每一條道路,都是她的停車場。

位於九杜路社區的這條街道,是交警XXX的管理區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

而上海市的有關處罰規定是,機動車違反規定臨時停車的,處200元罰款;交警說,如果我不進行處罰,就屬於玩忽職守,被圍觀群眾舉報的話,很可能被處罰。

一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警察表示,紅衣女子要求交警撤銷處罰決定,是在強迫交警違法犯罪,堵住車輛不許交警離開,妨礙交警繼續執行公務,用力推搡警察並大聲呵斥,是想告訴交警,你是我養的一條狗,敢咬我還有沒有王法,人民當家做主,當奴才必須聽話。

在上海松江,不少車主熱衷於亂停亂放。一名車主說,修路是政府應該做的,收費是喪良心,不給免費車位就算了,還不讓亂停車,看看美國人民,想放哪兒就放哪兒,記者出示了一張美國違章停車的罰單,該車主表示這是你PS的,美國還免費醫療,免費分房,美國警察普遍採取下跪執法,應當是中國警察學習的榜樣,記者又出示了美國警察擊斃抗法者的視頻,車主表示,這是一部分變質了的美國壞警察,不能代表美國警察的整體。

交警表示一旦對違法停車進行處罰,將面臨暴力抗法。近幾年全國各地爆出多起交警被抗法者毆打的事件,事發後不久,大量網友對被停止執行職務的交警進行聲援,認為應當支持警察堅決執法。

「當警察,早晚被調查」

2014年數據顯示,上海交警一年查處道路交通違章案件約150萬起,而上海交警的數量,大概不超過2萬人。

當前的執法環境下,警察不是在放大鏡下工作,是在顯微鏡下工作,最可怕的是,還是變色顯微鏡。一部分媒體和網民時刻關注著警察群體,不放過任何一個痛罵警察的機會,上海松江事件發生後不久,已經有人將涉事交警稱為納粹,扣上了法西斯帽子,如果不是害怕城管,相信他們很快要上街貼大字報了。

湖北有幾名警察,曾經因為天熱買了幾個西瓜被網民舉報,遭到調查,後被處分

有網友曾經建議,應該給一線執勤警察插尿管,掛尿袋,避免因工作時間上廁所被調查。

執法手段粗暴

在警察的培訓課程裡面,有一個科目叫擒拿。

交警XXX使用的動作,叫切別摔,是擒拿中的常見動作,遇到暴力抗法,非常有效,按照教官的要求,應當做到瞬間制服對手,視頻中能看到,他完成的很順暢。

但是警察並不享有普通公民的防衛權,不管動作多麼標準,遇到抱孩子的抗法者,即便他多次進行攻擊,防衛過度,也不正當。

山西的一名警察曾經因為使用夾頸摔用力過度導致對方死亡,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山東的一名青年持刀捅死一人,重傷一人,輕傷兩人,認定正當防衛,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大概警察都是特殊材料製成的人吧,值得慶幸的是孩子沒有受到嚴重傷害,否則這個標準動作,也是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吧。

他要是不執法,就不會被調查了

最近幾年,有相當數量的警察正在辭職,或者主動申請調離執法崗位,與其被動等待在執法中變成輿論漩渦被調查,不如主動去後勤發墩布吧。

禍兮福之所倚,這大概算得上是一件好事了吧。

(本文改編自刺死辱母者一文,內含大量反諷,請讀者明察)


主要看屁股坐哪邊。

屁股坐哪邊,則主要取決於平時以下哪個場景更常見——

1,需要懷抱自己孩子(親生)和警察對峙的;

2,被懷抱孩子的婦女乞討、推銷毛片、扒竊而附近警察不採取行動的。

敬請對號入座。


嘻嘻,沒有處置流程只給指導意見的下場就是這樣的啦。

反正一部分人只想坐著說幾句因為太過空泛所以絕對不會錯的屁話(諸如為人民服務啦,一切以人民的利益為優先啦),所以具體怎麼去做這種容易出事情的環節,他們就不想管了,畢竟真的管了的話,出了問題太麻煩。

警察執法時面對反抗的情況該如何處理?如何根據對方的反抗程度(空手,冷兵器,槍械)和具體環境(男女/老幼/高貴民族/洋大人)來判定該使用哪種程度的手段?什麼樣的武力是合理的?什麼樣的武力是不合理的?這種跟實驗流程一樣需要具體量化並且精確定義的東西一概沒有,坐辦公室的大爺們只要結果不管過程出事了你自己吃屎,網民也只有「警察幹什麼吃的!」和「警察打人啦!」兩種反應,還能指望這種事情能有什麼好結果?

所以說,什麼花結什麼果,現在的現狀就是領導意圖和輿論風向一日三變,一切責任都推到下面去,真的出了什麼事,當事雙方都講道理的情況下還能勉強把事情處理掉;如果有一方耍無賴的話,那就只有兩種發展方向,要麼就是警察躺倒任錘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誰更不要臉誰佔便宜,然後大家上網怒罵「警察什麼用都沒有!」;要麼就是警察急火攻心一怒之下一拳撂倒,然後大家繼續上網怒罵「執法竟然這麼粗暴,呵,人民警察。」

再舉一個例子,拿之前醫鬧被判刑退款那件事來說吧,這件事情說明了什麼情況呢?說明在我國如今這種領導拍腦袋比什麼都管用的環境下,你做什麼反應都有可能是錯的,跟玩俄羅斯輪盤一樣,誰都不知道子彈到底在哪個彈巢裡面,嚴格執法要死,不嚴格執法也有可能要死,大家兜兜轉轉最後只能看命,驚不驚喜?刺不刺激?

當然了,這麼說也不是想把責任推到網民頭上,畢竟事實已經證明了,如果某些話真的戳到你共腚眼裡面了,他們真的想要塞個口球讓人閉嘴還是很簡單的,現在網上吵吵鬧鬧撕個頭破血流還沒有電話打到家裡來讓你刪貼,說明人家其實也根本不在乎,自家養的狗咬了人,大不了就打死嘛,多大點事,反正擦屁股紙這種東西,還不是想要多少有多少?


先說說我目前得到的信息:

婦女停車到人行道,被警察貼了罰單。婦女一直抱著小孩在和警察理論,理論中雙方語氣都不好。小孩手裡貌似拿著車鑰匙。婦女之後一直追著警察理論,並有了推搡及挑釁動作。警察之後背摔了婦女。

說句吧,我就想不懂為什麼大部分人責怪背摔大人而傷及孩子的警察,而幾乎沒有人去責怪不顧自己孩子危險去襲警的大人。

警察是國家合法的暴力機構,大人在自己理虧的情況下抱著小孩去和警察爭吵,於情,對嗎?再說她為什麼一定要抱著小孩理論,小孩放車上不可以么?她抱著小孩前去和警察理論,大概率是想著自己是婦女,手上還抱著小孩,警察肯定不敢有動作,所以才敢這麼囂張。正常情況想想,如果人不是個警察,婦女會抱著小孩前去和一個男的這樣理論?一個男的被你這樣挑釁誰沒火氣?大多數男人怕是都忍不住會要動手吧。這個婦女大概率是平時沒少靠耍賴占別人便宜的主。

那兩個警察也是有錯,當時如果兩個人都出來,有其他辦法能解決問題。就算要制服婦女,應該也能保證小孩的安全。小孩摔倒後警察沒有去看小孩情況也算是黑點。

暫時得到的信息,我認為兩邊都有錯,婦女錯大點吧。

大家可以開始罵我小粉紅了。


這是襲警,至少要蹲幾天的,你們又要好治安,又要警察注意細節,等到沒人做警察了,等到地痞流氓都去做警察了,你們就等著吧

警察是暴力組織,你們這群S B非得拔獠牙,讓警察扮演HELLO KITY


看了整個視頻,表達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當事民警毫無疑問做錯了。採用抱摔的方式控制嫌疑人,卻沒有遇見到這種控制方式可能會對孩子的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脅,所以被停職接受督察調查沒毛病。

其次,現場處置是一門很高深的學問。既要求民警迅速制服嫌疑人,又要求民警對整個態勢做出客觀冷靜的評估,避免對無關人員造成傷害。所以咱們既然吃了這碗飯,就一定不能被嫌疑人或相關人員激怒情緒,被牽著鼻子走,出現不妥當的語言動作。

雖然徒手控制沒有什麼規範性的技術文件,但是我們可以參考使用武器警械條例的規定。以使用武器為例:「第十條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使用武器:
(一)發現實施犯罪的人為懷孕婦女、兒童的,但是使用槍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實施暴力犯罪的除外;
(二)犯罪分子處於群眾聚集的場所或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場所的,但是不使用武器予以制止,將發生更為嚴重危害後果的除外」。

也就是說,哪怕是犯罪嫌疑人,懷孕的婦女和兒童,除非對公眾安全造成現實的緊迫的危險,否則其生命安全也是處在一個相對受特殊保護的範圍內的。由此,被犯罪嫌疑人作為工具對抗執法的孕婦和兒童,同樣應當在執法者評估現場態勢時作為重要考量,受到執法者最充分的保護。

最後,對這位抱孩子的潑婦致以本人最惡毒最恐怖的侮辱。既為老不尊,老而不死是為賊,又寡廉鮮恥,致孩子於危險之中。這次還好面對的是警察,不以傷害孩子為目的。不給她足夠的教訓,下次碰到些充滿戾氣的人,恐怕孩子會收到更加嚴重的傷害。北京摔嬰兒之鑒前車不遠矣。


抱著小孩打警察,究竟是誰喪心病狂?

~~~~~再補充~~~~~~

1,我完全不用擔心我或者我的家人會採用這樣無恥的方式暴力抗法,

所以我根本不必擔心這樣的警察會對我暴力執法。

2,但是我並不能保證這種可以利用一個和自己有血緣關係的孩子去和警察撒潑的瘋子,某天會不會來侵犯我,甚至對我或者我的孩子下手,所以我必須最強烈的聲討這樣的人。

3,反對者,大概正好相反吧?

~~~~~補充~~~~~

警察執法手段欠妥,但他畢竟是在執法,他畢竟是以國家暴力機構的身份在執法。

而一個以孩子為要挾暴力抗法的不法分子,居然幾乎沒有人去譴責?!

看到有朋友用老虎和電門不能摸舉例子,我深以為然。

如果警察有老虎和電門那樣震懾力,就不至於一個抱孩子的老太太也敢悍然抗法,也就不會讓這個無辜的孩子受到傷害了。

如果這樣的抗法行為,不被從重處罰,不受到輿論的譴責,那後果就是:

1,不法分子更加肆無忌憚

2,更多無辜的人(不一定是小孩)受到傷害


首答。

因為這件事情在我們微信群里炸鍋了,大家因為警察執法尺度很爭吵激烈。

首先,我不是法律專業的,我也不完全知道事情完全經過和當時真實情況。

網上在傳的幾個視頻都看了,以下是我所了解事情主要經過(並不一定是真實情況)。

首先是中年婦女是小孩的奶奶,她兒子在街邊違章停車,警察過來貼單,然後中年婦女不依不饒,推推搡搡,這個視頻裡面還說了,警察被中年婦女咬了、還被打耳光(實際不得而知)。然後警察再三警告中年婦女「你抱著小孩我不跟你吵」(視頻聽到),中年婦女還想擋住車門和推推搡搡,然後中年婦女被制服(絆倒),小孩被摔倒在地。

最後對10秒視頻就是警察直接摔倒中年婦女的視頻表示鄙視的製作人表示鄙視,現在是個流量社會,什麼事情都能為吸引眼球和流量不擇手段,這和那些無良的霉體有什麼區別,也對不明真相站在道德高度批判警察的人表示無語。

希望大家看待任何問題都客觀點。多點換位思考,比如你是那個警察你會怎麼做,你這麼做被開除會怎麼想,你是中年婦女,你應該怎麼做。

以上,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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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舉報ZZ敏感,我想應該是霉T舉報的,只是過來交流一下想法而已,我得想法也是誰錯處理誰,按照條款處理,敏感???沒理由啊。

一直在知乎潛水,沒啥貢獻,挺慚愧的。

很高興和大家有這麼多交流,謝謝各位的贊和板磚,我也學到了新知識和新角度看待問題。

這件事情也棺材定論了。


更新,你們要的視頻:

http://mp.weixin.qq.com/s/hqT_GiHYybAaSbucyNopdg

原文:

首先談一下如果是我處理的話,我可能會想辦法讓協警繞到執法對象後面去,想辦法合力把小孩和執法對象隔離開,然後再採取武力控制。或者最不濟讓協警兄弟在後面護住小孩子,至少保證孩子不會被摔到地上去。雖然警察在執法過程中有時不可避免要使用到武力,但是還是要盡量保持一個減少損失的原則。

排開孩子的因素,我們再回來看這個事件,這個婦女打協警耳光在先,咬民警手臂在後,已經了構成妨礙公務的行為,在這個視頻的前一秒,我們也看到這個婦女一直在推搡民警,民警一直在後退,也就是說妨礙公務的行為還在繼續進行,民警對其採取武力控制是應該的。

再單純的來看這個控制動作,這個摔絆非常乾淨利落,執法對象倒地之後民警和隨後上來的協警一起對執法對象實施了上銬,沒有任何其他的動作,說明上海警方確實技戰術訓練水平在業內確實是比較高的。這一點值得我們其他地區的同行們學習。

好在現在最新的消息小孩子沒有什麼健康問題。怎麼說呢,這個事件既反映出來咱們警方現場執法方面需要改善的問題,也反映出來很多的進步。問題自不必說,一線警員包括我自己對整個執法現場各個因素的評估還有欠缺。但是這個婦女被控制之後,民警當著現場群眾對執法對象大聲說出了她的違法行為,以及為什麼要對她進行武力控制,這是非常好的做法。我相信這一做法在現場很大程度上減小了圍觀群眾對警察的敵意。

事件發生之後很多網友表示支持警察,譴責那個婦女挾兒童以抗拒執法,這些東西大家的分析都比我好,作為一個普通民警,說實話,真是挺感動的。最後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相信警方吧,多給咱們一些時間去完善自己,我們會做得更好。

下面轉自網路,網友表示這才是正確的處理方式


評論區手撕鍵盤俠

————

我來說說我出警的時候遇到的一件事情吧。
當時是一個舉報投訴,在一個十分高檔的小區裡面。
舉報的人是一個老奶奶,一見面,這個老奶奶就問我為什麼不對他笑。
我當時就懵了,心想我為什麼要對你笑。
還沒有等我反應過來,她像是機關槍一樣開始瘋狂吐槽我,說我沒有禮貌,不會笑,見面沒有叫阿姨,怎麼怎麼,在他嘴裡,我就變成了一個沒禮貌,沒教養的人了。
然後說著說著,就開始說到自己兒子媳婦是什麼什麼地位,這裡的房子幾千萬一套之類的東西。言語之中就是很看不起我的意思,我壓根就不知道自己是什麼地方招惹到他了。
我當時是真的很想脫下衣服和他大罵一頓的,我的領導一直在邊上勸著,最後我還是沒有快意恩仇,擠出了一絲笑容,叫了一聲阿姨。
那個時候我覺得自己太失敗,為什麼就沒敢正面硬剛一次這個死老太婆,那一段時間我整個人都很鬱悶,很想辭職不幹了。
我是執法人員,本來就應該嚴肅,又不是服務行業的,我為什麼要對你笑
後來領導找我談話,開導,反正大意就是這種事情,算了,忍忍也就過去了。
最讓我難過的是,因為動靜大,吵到了一些鄰居,他們看到之後都站在了那個老太婆那裡,竊竊私語,在指責我們,好像是我們對老太婆做了什麼不好的事情。
他們根本就不知道事情真正的原因,只是看到部分真相,就自以為是地推測了所有真相。
這一段視頻,網上流轉的是被剪輯過的,只錄下了警察動手打人的這一幕,沒有把前因後果前部都錄下來。
很多人不會去研究為什麼會打人,他們只要看到警察打人了,就開心的不得了,可以開始聲討警察了,好高興啊。
大喊警察出來洗地了,好像變成了陳勝吳廣。
我沒想給警察洗地。
我只想說,是非要分,在事情的真相還沒有完全出來之前,不要太早化身一條瘋狗去追著咬人,不然等到真相出來了,人不是人,狗不是狗,嘴角還掛著碎肉,到時候不想做狗,也只能跟在後面叫了。


心有餘悸。

上次處理一個砸人家攤子的醉漢,他罵了一路人。見東西就摔,路人的水瓶,攤上的水果之類的。估計都認識他,知道他啥德行,就讓我們把他弄走。

過程中開著執法記錄儀,連哄帶勸,沒使用任何警械。他推搡掙扎,我都用胸頂,不敢上手的。

帶到所里,也就卡在值班室椅子上。他要離開,同樣是用胸口和胳膊擋住路口。我和師傅說,噴半罐辣椒水就老實了,這邊有監控他這麼推搡我足夠使用警械了,至少規定上這麼說的。

師傅不假思索得搖搖頭,甚至還要滿足他的提議,把攤主也帶過來給他罵(也叫調解糾紛)。師傅走後,他繼續用語言挑釁,拉著我手要我打他,說我不敢。師傅只要我看著他,我只好忍住忿憤和顏悅色得讓他耐心等一會。還請他喝茶,讓他坐好。

後來請神容易送神難,這丫賴所里不走了。坐在值班桌後的椅子上(我的位置!),把我私藏的火腿腸翻出來吃了。翹個二郎腿,有一搭沒一搭得挑釁,要舉報我,說我想對他動手(之前這麼警告過他)。寧一個民警一直和他聊,有兩三小時他硬是不走。後來師傅給他五十塊錢他跑得比香港記者都快。

挖槽,幸好當初聽師傅的沒動手不然,唉估計都不能畢業了。

後來,那個民警說只要這丫摔個滑鼠電腦電話機,立馬上手。現在我賭五毛錢他摔東西了,你們也不敢動手。


當場跪下抱住大媽大腿,雖然可能被當作流氓,但也比拿出來當祭品強,跪式服務,您值得信賴,絕對服從聽話,不阻礙您的違法行為,至於其他,請在法律保護我之後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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