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應該怎麼做,才能最大程度增加對童瑤的懲罰?


謝邀,

題主生氣了!不過咱沒權利處罰他,有法律規定,你也不能弄死他。這誰都懂。

這事可恨,可惡,知乎法律群幾個大V都在出主意想辦法立案。

可是我覺得也讓大家搞清楚遊戲規則,現在是互害社會,劣幣驅逐良幣,騙子一抓一大把。就是殺光天下所有騙子,只要惡的土壤在,總會有新的騙子出現。

這種惡的土壤在於我們社會的不完善,財富來得太快,新的生活衝擊著舊的文化,貧富差距大,磨合總需要一個過程。

我們一方面罵騙子,一方面也應該檢討,是不是理性不夠,見識淺薄。

我個人從來不捐錢。

上學的時候總有強制捐款,上班以後也偶爾遇到,捐了之後又沒見到好事。

我決定換個思路去行善。

買買買。

咱們平時買個東西都是納稅的,收入大部分都給政府了。既然花了錢,就是為了政府有錢可用,這叫公家,大家的家。這樣一旦有了大家的事,公家自然會代表大家去管。不需要我去捐錢給病人,不需要我去養活窮人。有醫保,有扶貧,有一大堆政府去考慮這些問題。政府考慮不到的,還有一些機構,當然,我認為現階段這些機構不靠譜的很是不少,我很是不放心。

所以有錢就消費吧,你去吃幾頓麥當勞,也算是間接提供了就業機會,麥當勞的經理掙了錢,可能買個車,車廠老闆掙了錢可能買個房,開發商掙了錢可能買件衣服,賣衣服的店員掙了錢買牛奶,賣牛奶的工人掙了錢買蘿蔔,種蘿蔔的人可能是咱爹,掙了錢給咱娶媳婦。

我覺得這是大善。

你不信邪,在網上看個帖子就掉眼淚,要做善事,捐了十塊錢,五塊錢去了美美那,三塊錢給了童超,兩塊到了真正有需要的人手裡。明面上你是做好事。可是體制上你是幹壞事。因為你鼓勵騙子多於救助好人,騙子越來越多,好人越來越少。有人說,「莫以善小而不為」。我想這個邏輯的前提是做一件好事的同時不要做三件壞事,抱著做好事的心去害人。

我覺得這是小善。

對騙子來說,昧良心的錢,來得快去得也快,你的辛苦錢可能讓他們拿去吸毒,為了賺毒品錢又不知道拉多少小年輕去騙去賣去搶。童超可能本就是一個沒什麼文化的窮人,他若是自己小康也沒必要來騙錢,第一個「善人」打款也就把他推上不歸路了。

從源頭上杜絕騙子,別捐錢,不給陌生人打款,保護好自己,把騙子「餓」死。有錢該花花,玩玩密室逃脫,去西湖邊喝個茶,星巴克喝杯咖啡,哪個不是給gdp做貢獻呢。

我想不管我想的對不對,但是大家的目標總是一致。不在於誰誰對誰錯,誰承擔什麼責任。我們都是希望這個國家騙子少些,經濟好些,錢更多些。

至少別讓咱們有一天,父母對孩子說:上什麼大學,當個騙子掙的錢比大學生多多了。你看那些大學生多蠢啊,自己一個月掙3000沒個要飯的多,還給咱們捐錢。

這樣的人這樣的事,越少越好。


死是死不了的,我在另一個問題回答了。

他面臨的估計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罰。現在能做的就是統計損失,積極報案,讓他承擔與其行為相適應的懲罰。


人性的善與惡,好人與壞人的邊界很多時候都是模糊的。

很難講,在這次詐騙中,從一開始公布支付寶賬號一直到捐款額到十五萬元,我們是否潛意識察覺出這個事有問題、但最後還是把疑惑的念頭壓下去,我們是不是也有一些責任。

他做錯的事,承擔相應的責任。

我們反思這件事情中我們的責任。

期待這件事後,推動更完善規則的制定,才是更有意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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