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器樂中很尖銳的音程,比如二度音程用人聲來唱就會被軟化很多,甚至會有一種融合的感覺,這是什麼原理呢?

問題的出處:
合唱團駐團作曲的「喜」與「」

天津大學北洋合唱團的駐團作曲家崔薇在採訪中提到:「在器樂中很尖銳的音程,比如二度音程用人聲來唱就會被軟化很多,甚至會有一種「融合」的感覺;常用的三和弦也是如此,如果音區能夠選好,人聲能夠發出比整個弦樂組還融合且「准」的聲音。」這種軟化是因為純律和平均律的區別嗎,但是弦樂也可以傾向於純律為何人聲能做到更「准」呢?這跟人聲的泛音特點有關係嗎?這會讓作曲家創作合唱作品時能夠比器樂作品更多地使用不和諧音程嗎?


謝邀

可能說這句話的老師是你心目當中非常尊敬的,但是說實話那篇報道寫得挺雞湯的。。。。

那篇報道把這些話是從語境當中挑出來作為採訪對象發表的觀點來寫,當然會讓人覺得難以理解了。。

所有的樂器樂手,當練習到達了相當的境界之後都會體會得到這種「軟化」的狀態,這個詞不太貼切不過我們就先這麼就這麼叫吧。。因為人總是能夠發現許多可通過微調而改變的東西,這使得所有樂器在固定的造型以及技巧之下,依舊都有很大的變化空間。比如吹奏樂器,可以通過口風的調整進行非常細微的音色和音高變化。。即使是鋼琴和打擊樂這種比較固定的,專業的樂手依舊可以通過許多專業技巧改變音量力度同樣能夠實現軟化的效果。。。。樂器不同,使用的技巧也不同,最後軟化的效果變化形式也是千變萬化,應用得體就能融合的非常完美,我覺得她本人應該想表達的是這個意思。。不知是聲樂,各種弦樂,銅木管樂器,只要技藝足夠精湛都可以在樂器的合理範圍內,實現這樣的軟化效果,相互相融把音樂效果體現得更好。。

然而從廣義上來說整句話肯定是不嚴謹的,現代作曲理論下研究和聲旋律必須要考慮配器的因素在裡面,如果使用為聲樂設計的和弦,有些和弦本身就不適弦樂的發聲原理,選擇合適的配器進行合聲設計這是很基礎的一些知識。。但是我看了鏈接整篇報道之後我就明白了,顯然你說的那位老師一定是在討論語境之下才說出這樣的話的,其實所講的就是作為一個音樂專業工作者在創作時個人經驗,感官體驗上的問題,而報道卻僅僅圍繞在「音高」「音準」等等膚淺的技術層面。。我想在當時討論的語境里,這句話一定是非常自洽的,而且感觸到了撰稿者才會把它挑出來,然而這種概念一旦脫離了前後關聯的語境主題自然就失去了意義。。。。

這就是內行講了門道,外行卻只寫了個熱鬧。。


謝邀!問題提的很專業!贊一個!這種問題不是知乎上一般朋友能回答的,沒學過20音樂根本體會不到。

不協和音程在使用中會有非常細膩微妙的差異,作曲家可以小心控制這種差異。二度有大二,小二,大二是溫和的不協和,小二相對比較尖銳。

不協和音程,如二度,其不協和的聽覺感受在不同音區有差異,如低音區,中音區,高音區是不一樣的,如適當的低音區就會柔和好多。不同力度,不同調性環境等都有差異!

在音樂進行的過程里,有預備的不協和要比沒有預備的柔和好多,這也是作曲家的重要技巧。

二度不是同時發響,而是一個聲音保持,另一個二度音隔開一點時間再進入,不協和的感覺會大大降低。

不同音色結合的不協和音程其不協和的程度遠低於同音色的結合。如兩把小提琴演奏的二度比鋼琴與小提琴演奏的同一個二度要刺激。

聽拉威爾的二度,曼妙、唯美,耐人尋味。

我的《數蛤蟆》用小二度的尖銳不協和感覺,惟妙惟肖地描繪了諧謔的場景。

人聲沒有完全相同的音色,兩個人或者兩個聲部唱二度就會被軟化。人聲比起樂器的二度要溫和一些。

比如聽侗族大歌的二度,還是十分溫和的,民間藝人自然地選擇了這種音程作和音。

另外要批評你,「會讓作曲家創作合唱作品時能夠比器樂作品更多地使用不和諧音程嗎?」「不和諧」使用有誤,應該用「不協和」,和諧的可以是不協和的,不和諧的可以是協和的,例句:在不協和的環境下,協和音程也許是不和諧的。

更多地使用不協和音程與聲樂、器樂無關,只是和音樂內容與藝術表現有關。


二度,看怎麼唱了,同一個人,唱一個音再構建一個二度,就是不協和的刺耳的。兩個人如果音色有差異,音域不一樣,可能就不是二度了,和弦的話,就算有二度存在也不一定聽起來刺耳,看什麼情況了…每人觀點也不一致


謝邀。

理由很多,只說兩點。

一是律制問題。合唱團唱無伴奏的歌曲除了開頭找音之外用的都是純律。用這種律制算出來的頻率比就比用十二平均律和五度相生律算出來的好看很多,聽起來也更和諧。

二是音色問題。由於發聲原理的差異,人聲在音色上的豐富性比大多數樂器高很多,當充分調動起胸腔與頭腔共鳴後,個人嗓音決定的音色被減弱,營造出的「聲場」遠大於本身的聲音,聽起來個性減弱很多,也就「軟」了很多。

需要說明的是,只要樂曲編配合理,器樂同樣應達到這種「軟化」的效果;而編配不合理的合唱作品也會讓人聲聽起來嘈雜刺耳。


有沒有人是這樣想的。。。

人的聲帶吶,它其實是不穩定的,也就是說,它是會跑調的。。。


最關鍵的原因,十二平均律並不是天然的律,是將十二個音按等比數列分配的,在實踐中也只能是理論上的,或許樂器(弓弦和長號、圓號的半音技法除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接近十二平均律,但終究是無法真正實現的。人聲作為一件每個人獨一無二的樂器,生理功能肯定不一樣,音色比較容易融合在一起是很可能的,而且在對於半音的演唱上指揮的處理也不一樣,假如要突齣戲劇衝突性,小二度就可以唱的稍微小一些,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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