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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規定病人在醫院救治無效死亡後,醫療費用由醫院承擔大部分,會有什麼利弊?

如果一個病人在醫院因為醫治無效死亡,醫療費用由醫院承擔大部分。請大家暢想其後果和好處。


重病號我都不收了唄,多大點事

哦,再補一句,這個問題明顯看出來智商問題才是大問題,別的都是小事


其他人說得比較全面了,

我再補充一個,

以我知道某些人的尿性,

會有一些病人被家屬在醫院殺死.


題主你贏了。

衛生部已經下規定,必須將死亡率控制在多少以內才能評三甲。

好處就是:

1.再也不會有那麼多心懷理想的人傻逼呵呵的當醫生了。

2.公立醫院快速倒閉,倒逼私人醫療體系建立。

後果:

像題主這樣的xx會越來越看不起病,因為公立醫院不敢收,私立醫院你去不起。

這裡的xx有兩個意思,一個是經濟方面,一個是智商方面。請自行補腦。

送你兩句話:

1.醫生不是神,能保證誰都不死多重病都能治有口氣就能讓你活蹦亂跳的是耶穌,題主你信教去吧。

2.醫生不是活雷鋒,人家沒這個義務給你墊錢,再說,現在還墊的少了?

題主,xx不要緊,低調點行么?

這裡的xx指智商,請自行補腦。


感覺題主腦子那啥,呵呵!

我不是醫生,我懷孕檢查,生孩子以後,孩子生病,讓我明白一個道理,千萬不能讓孩子學醫啊。

因為太累了,要是我的女兒我會很心疼的!

不管哪次去,診室都是烏壓壓一群人,空氣都稀薄,那麼多人,那麼短的時間你要一下確定病人的問題,開對合適藥品,有的病人還要綜合以往病症,好廢腦子和體力的,這只是其一,醫生就意味著夜班,加班,各種假期打折。

太辛苦了,真不是人乾的。

還會有題主這樣的人,更不能幹了


一個人不應該為並非錯誤的行為受到懲罰,這是起碼的法理和邏輯基礎。

而題主提出的這一解決方案的實質是只要患者死亡則醫生沒有錯誤也要付出代價。我只能說這個問題本身就是反社會和愚蠢的。


首先題主那種沒治療意義的患者不要讓他佔用醫療資源,讓其自生自滅的想法讓我不寒而慄,這相當於直接否定了臨終關懷和姑息治療存在的意義,和終末患者的生存尊嚴。樓上都抨擊題主的智商,而我覺得題主的人性都到哪裡去了?國外的醫學工作者們還在竭盡所能的為終末病人提供臨終的陪伴,支持,只為了讓他們平和離世;對終末癌症患者進行姑息治療讓他們能在最後的日子裡獲得安寧,能更多的和家人一起度過,這些對於題主來說就都是浪費了醫療資源嗎?世間一切只有用經濟利益來衡量才有意義嗎?

其次患者生病和死亡對家庭經濟帶來很大損失這個問題根源在於國家財政對於醫療的投入過少,總量低,人均值更低,加上不公平的分配,大部分資源向國企職工,公務人員傾斜,這幾個因素的合力才導致現在普通百姓對醫療的負擔過大。就算按照題主的建議將這個負擔轉嫁給醫院,也是於事無補,更加會挫傷醫療機構的積極性,讓看病變得更難,更貴。因為醫療機構為了保證盈利,為了把賠付給死亡患者的錢找回來,只能在活著的患者身上收取更多的費用,並盡量減少疑難危重病人的收治。

最後醫療糾紛的根源是複雜的,絕不是單純醫療,經濟或者道德導致。家屬不願承擔危重患者的醫療費用,但是又希望患者得到良好的治療,並期望得到最好的預後,這幾個條件恐怕只有在夢幻的國度才能達成。可惜的是這幾點都是現今我國醫療事故的爆點,而這些跟國民的科學素質,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醫療差錯事故的鑒定,甚至跟我國法治水平都是相關的。現今很多糾紛就是因為有關部門和稀泥的解決方式讓醫患雙方都不滿而加重的對立。這些都不是一個簡單的法案或者措施能解決的,只能隨著社會的發展而逐步去修正,去完善。


生病沒地方送嘍。難道修不好車退購車款?


醫治無效的死亡都是醫治造成的?這麼說來。只要把醫院拆掉,所有人就長生不死了。


那就暢想唄——「我爹100歲現在快死了,趕緊送醫院!再住50年!」

不知道什麼造成題主能問出這樣的問題,希望是嗑藥了,這樣尚有挽回餘地。

我現在在想如果醫院能針對無良患者建立聯網黑名單該多好,請大家暢想其後果和好處。


看來是時候開放人體克隆技術了。


病怏怏老頭推進去,粉嫩嫩嬰兒抱出來。


先森,這是你爸,請好好照顧他。


那醫生會在不能明確確定可以治療的情況下宣布醫院無法治療


許多本來有治療希望的病人,因為這個規則只能回家等死。


記住,規則永遠不能和生產力相抗爭,否則生產力會結結實實的抽你一個大嘴巴!

看了這麼多社保制度的書籍,特別是醫療保險方面的,感觸最大的一點就是,不要指望文科的東西能夠控制理科,你應該想著怎麼服務於理科。

++++補充++++++

所謂醫保制度

往大了說,就是通過制度建設,將全人類的部分生產力匯聚起來發展醫療事業。

說白了大多數人維持社會運轉,節省出一部分人力和物力去當醫生,去辦醫院。

往小了說,就是如何將醫療收入合理的分配給醫生;如何將醫療成本合理的分配給患者。

說白了真正創造價值的是醫生,要轉變管理理念,多想點服務,少想點剝削。

++++再次補充++++++

你們知道醫保卡是個什麼東西嗎?其實就相當於一個「打折卡」。

++++最後補充++++++

很多人有一種誤解,大家都知道物理、化學上面的事情,想要談論需要事先學習;而文科的東西,卻好像誰都能摻和一腳一樣。事實上,這樣的誤區很正常,因為文科的產品和理科的產品不同,它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而且很難「用腳投票」。消費者對產品有發言權,有權提出需求,理科的工作者會用專業技術去實現需求。在理科產品中,對幕前需求和母幕後技術分的很清,消費者只管提需求,不會幹涉幕後技術;文科方面,這兩點就不是太好分,但確實不一樣。關於這點的論述,足以寫一篇論文了,但是我真的懶得碼字。你別看我學的勞動和社會保障,但是真心懶得為了它碼子,我的真愛是數學,我能在知乎為了數學碼三千字,在所不辭,但這裡我真的懶得展開說,而且我自身的思路也不夠清晰。希望我的隻言片語沒有把看得人搞暈,如果看的糊塗,那不是讀者的問題,是我說得不夠細。如果有什麼疑問,可以回復問我,這樣也是幫我理清思路。


前面的匿名用戶題主xx有問題,倒是覺得衛生部的xx有問題,題主只是一個體思考,提出的還只是經濟責任,衛生部的死亡控制率是直接戕害人命,所以說是衛生部的xx很有問題。

在金融業,監管雖然也有xx問題,但有個標準還是對的:盡職免責。

金融業是高風險行業,如果出風險都用賠來解決,那恐怕沒有人會做金融業了,一筆貸款少則幾百萬,多則幾千萬,甚至上億,這怎麼賠,搭上前三代和後三代也賠不起啊。

而眼下醫療問題,錯綜複雜,從體系上來講,我來看是要解構重構,而不是修補的概念,但是鑒於衛生部的xx有限,怕是沒有這個能力來做這件事。從醫院來講,對部室和醫生的考核指標也要好好反省,不是我小瞧醫院和醫生,醫院裡雖然集合高xx的人,但其實和農民差不多,無非醫院分為責任田和自留地兩塊:責任田是部室,有各種耕種指標;自留地是開藥和檢查費,改善生活。

所以我和我周邊醫生朋友說,別看你們xx高,學歷高,其實就是在醫院裡的農民。


請題主思考

1如果一種疾病現在全人類都無法治癒,但是醫院可以增加患者的生存期,減少死前的痛苦應該治嗎?醫生願意收嗎?

2如果醫生必須收這類病人,那醫生絕對不會給他做任何檢查和治療,因為最後產生的費用只能個人和醫院承擔,多治多錯,病人會更樂意死在醫院嗎?

3你的問題很可能是由一種現象引發的:患者傾家蕩產最後人財兩空。這個結果在家人決定積極治療前知道嗎?

4太多窮人面對著太多昂貴而效果無法百分百保證的治療。窮人生大病活該死嗎?還是活該拖累一家人即使治好了病?

5生命權是平等的嗎?窮人只能埋在田頭的墳里,有的人可以永遠裝在水晶棺里?窮人只能吃粗茶淡飯,有的人可以大魚大肉?如果飲食上可以接受,教育上可以接受,生存上為什麼不可以接受?有的東西你吃不起,有的病你生不起。

醫院給你治癒或緩解一種疾病的機會,有沒有能力把握,還是看你自己啊。你可以有錢,可以當官,可以出國享受更好的福利,這樣的制度不可能出現,即使出現了也服務不了你啊!


好處顯而易見啊,不會有人抱怨做醫生難了,題主也不用因為看病難,花錢多這種問題傷腦筋了 因為沒人會去當醫生了


多大個事兒啊,把題主給我找出來,然後實名通報全國醫院,這哥們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想住院概不收入,有這種想法的全國醫院建立黑名單,來了愛莫能助,愛去哪治去哪治,請大家暢想其後果和好處,OK?我想最大的好處是極大的提高我國平均智商水平。

覺得這個答案好,請給我點贊。


改為,病人不滿意,醫生負責,病人死亡,醫生賠錢,沒錢賠命。醫院負責買墓地,並強制安排患者子女接替醫生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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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以為提問是搞笑的,修改後是開矯正觀念跟智商的。

患者本身是希望治癒。家屬有養老送終的義務,這是社會的義務么?莫非孩子出生死亡,爹媽要認領個醫生當兒子?

對於家屬,大多數是好的,最少不會真怎麼做。但是對長期慢性病的家屬來說,有句話叫久病床前無孝子。但是在索賠的時候都是孝子。可以說醫患矛盾多數因為錢的問題。

更重要的是,再多的錢也不會跟生命對等,有富豪得病就是死了,有些窮人一樣得病,就是能活的很好,自身因素很多。

對於醫院,死亡率都被規定了,可以被鬧成花了,不然要被降級了。

對於醫生,整個組織都是被壓迫,被欺負的,無骨氣的書生;也同時是既得利益者。敢對無腦的衛計委抗議么?怕是沒人。

社保,敢聘請點專業人士么?敢結合實際來制定報銷比例嗎?幾千個億怎麼就不敢按比例預支?先替患者給錢,不讓醫院先報銷能死啊。


「對不起,你家誰誰誰我們治不了,帶回家休(deng)息(si)吧!」


1 知道每年我國會病死多少患者嗎?

2 醫生宣誓盡職救治患者,患者死了醫院還要賠錢(器械費用+人工費用),最後這些損失再轉嫁到醫生頭上(可能性最大),合理嗎?要承擔被捅死的風險的醫生的壓力還不夠大嗎?

3 醫院是治療和護理病人的機構。大部分醫院通常是由政府部門資助,或由宗教團體、社會組織、公司或慈善機構的慈善捐款,不以盈利為目的。同時,也存在以盈利為目的的私立醫院。

(摘自維基百科——醫院詞條)我認為,很多人不明白醫院的定義以及醫院到底是幹什麼的。

4 醫院為了能存在下去,只好不收可能會死亡的患者。

5 我們所以為的那些好處,只不過是因為符合了自己的立場,能為自己帶來利益。對於醫學發展,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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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不好不收錢貌似是騙錢道士的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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