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待前任以及共同的約定?

分手20個月多幾天,中間聯繫斷斷續續。最近他求複合,但是複合後他又說,不在一起的時候特別想複合在一起後沒有那種感覺了。其實我也是這種feel。然後他告訴說不在一起的時候每天能和我說說話便覺得很舒心。我堅持斷聯。後來他提出六年後他若未娶我若未嫁我們便結婚。還簽了書面協議。


你的id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


一直不知道怎麼樣才能看到題主!


謝邀。把你當備胎你還這麼高興。



恆大贏了,什麼都好說。


這就像一個爛瘡,疼了癢了你都不介意,別人勸說你也不管,他往上面撒鹽你還覺得虐得你高潮迭起,回頭爆了就好了。

根本不用去看待這件事。


你女朋友肯定諳熟於張國榮和梅艷芳的關係 !


這樣聽上去真的是很浪漫,我讀初中的時候和一個女孩也這樣約定過。


所以那女的現在成了我炮友。


分手合約里最後女主角死了。


基本上每次約炮過後都會被對方問道下一次什麼時候,除了第一次之外我都不會理她,即便我很喜歡對方也不會理,這不是什麼攻心計,而是我明白兩個人肉慾纏綿一晚過後,都會有很多衝動,我不是說都是衝動,而是怕很多都是衝動。我很在意承諾,我知道跟對方可能真的沒有下一次。這些話我在坐車回去的途中都會發給對方。「沒錯,是都,都是異地炮」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覺得人與人之間的情誼很薄,時過境遷之後承諾也好,感情也好,都可能是曾經,既然是曾經,那麼這些承諾還需不需要兌現呢?我覺得是沒有必要的,回想一下數年前的好朋友,再想想現在的關係?「如果能保持的話想想讀書的同學……」再設想一下對方爲了當年一個承諾找你兌現,可能是旅遊,可能是道謝,可能是一齊看黃子華棟篤笑,這個事情真的重要嗎?很多東西早已經被海浪沖出大海,而現在沙灘上還有好朋友,只不過不是他而已。

曾經好朋友如此,更何況五年之後她可能是你的EEX?EEEEX?EEEEEEEEX?未來太奇妙,曾經留不住,珍惜眼前人吧。


看的我各種想笑。

「他提出六年後他若未娶我若未嫁我們便結婚。還簽了書面協議。」

你倆演電影去吧,要不去演韓劇,真的,我覺得你們會演的特別好~


謝邀.


過家家啊 好玩不?


呵呵


所有約定在分手一刻就會全部失效


滿目櫻花繁似錦,卻惜來日風雨,一朝零落人終去,春風何故依舊?表一句舊人詞,道不盡孽緣因果。


六年後大家都變了,不是最初的自己,彼此還愛著嗎。。


你若未娶,我若未嫁。那個「若」字代表著很多的可能。或許再回首,那個人早已經為人母、為人父。但是如果是真的很愛很愛,六年都忘不了,你也可以去挑戰一下電影電視劇的結局會不會出現在生活中。不管能不能實現,起碼在做這個約定的時候,你們是真誠的、相愛著的,都是青春留下的美好回憶。

我認識一個朋友,默默的喜歡一個人6年,沒有交集卻也不能忘記,其實六年也就是彈指一瞬間,只要喜歡時間都不是距離。

但是妹妹你要記住,人首先要愛自己。


親身經歷者來獻身回答,就三字:勿犯賤。


這種男人傷不起,純屬真犯賤,用過才會知道


既然承諾都餵了狗,說句祝福我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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