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在戀愛關係中的一方因愛上了別人而和另一方分手,有錯嗎?錯在哪?
戀愛關係中包含承諾嗎? 像「我現在和你談戀愛」等於承諾 「永遠只愛你不愛別人」(聽上去荒謬不是嗎)。
如果談戀愛只是一種「結果」,即兩個人相互喜歡的結果,而雙方的思想與情感是自由的,那麼當一方不再喜歡另一方時,戀愛關係的解除不是理所當然嗎?為什麼通常要罵變心的人呢?一方的變心存在道德問題嗎?(看到一些知友用很多 富有感情色彩的反問句,我很無奈,鄙人希望知友說出前因後果。)
蟹腰……
憑良心講,這個問題還真難倒我了……
正常情況下,戀愛應該是我把心交給你,你把心交給我……對吧!這種情況下,你怎麼可能還有心去愛別人呢?
那樣是不是說,其實從頭開始你就沒有把心交出來,你只是讓我以為你把心交出來了……
那麼,你就是個騙子!你欺騙了我,還說你是那麼的可憐,你只是不小心又愛上了別人——是不是你準備順便責怪我是這樣的蠢?把你說的話都當真?
UP:
看了題主的修正——我不知道題主戀愛過不,這些說法都是很有自己想當然的感覺……戀愛中包不包括承諾——叫做戀愛就說明感情已經是雙方在投入了,否則那叫做單戀!暗戀!當你付出,她回報,就形成了一種雙方互動的關係,任何人都不能獨自隨意的退出這個互動,因為這已經是2個人的事情而不是你一個人的事情。所以你一個人要退出,不管如何都需要負擔一定的責任!即使不是戀愛,你們作為搭檔共同創業開公司,你要退出——本質上是相似的!
這叫:事實承諾!就像事實婚姻一樣!別以為你沒承諾就不存在!如果戀愛是種結果——你也知道這要加「如果」 啊!是什麼讓你認為戀愛是種結果……婚姻才是戀愛的一個階段,戀愛是一個過程的代名詞,這個過程可能永遠都不會結束,可能從來都不會開始,又或者在開始的瞬間就已經結束了……這不存在解除,只存在被破壞或者崩壞……至於為什麼要罵變心的,樓上樓下,我之前也都說了……就是誰單方面想退出,誰就要負主要責任……
道德問題 ——我說沒有道德問題,只要你沒有始亂終棄,惡性的玩弄他人感情……但是,你如果戀愛過你就明白,道德譴責往往最有力量的不是別人對你的鄙視,而是你自己內心無聲的抗議!再邪惡的人都有個小小的正義,你認為沒有錯的時候,他會讓你體驗到你的「正確性」的!
只要戀愛,其實就沒有不受傷的……感情的事沒有對和錯,只有值不值得。對你來說,你遇到了一個比他更值得去愛的男人,對他而言,你已經不值得他繼續付出和愛了。
希望你在今後的戀愛過程中也要像你所說的那樣,尊重對方精神和思想的自由,不要搞雙重標準。
至於為什麼要罵變心的人?因為容易變心的人會給人留下不忠的印象,你今天遇到了比A更值得你愛的B,誰知道明天你會不會遇到比B更值得你愛的C呢?感情是需要建立在信任的基礎上的,沒有了信任,感情就會異常脆弱。有些事情只有親身經歷過才會有更深刻的體會,當你全心全意愛一個人卻被背叛的時候,當你決定跟一個人走完一生卻被扔在半路上的時候,當你滿懷憧憬和期待卻被放鴿子的時候,也許到那個時候你就能稍稍明白一些了。知道是萬年陳帖,但還是忍不住說一句。戀愛是自由的。但是世上沒有真正的自由。公民是自由的,也是有大前提的。戀愛亦是,它有大前提——憑良心。有人會問:憑良心不就是扯淡?沒錯,但人生的玄妙之處皆在於此。不是事事都有理性的、恆定的標準,因而,世界是千奇百怪的,自然是無優劣之分的。而我們現在所認為的優劣其實不過是多數、大眾價值觀的一種結果與體現。如題所問,原諒我用個粗魯的辭彙——出軌。精神也好,更進一步也罷。之所以你有這個困惑,就認為你自己本身也受到了這種大眾價值觀的影響。所以,我很贊成 憑良心。做人,讓自己心安。
你對一個人付出了一切,然後對方告訴你,TA愛上了別人,分手吧,你會怎麼想?
如果你認為戀愛是一種結果,那麼婚姻不一樣也只是愛情的結果么?如果婚後同樣的事情發生在你身上,你會怎麼想?假如在你的戀愛和結婚中這樣的事情發生時,對方覺得理所當然,覺得自己沒有錯,覺得不應該遭受你的譴責,而你應該高高興興的、非常愉快的、滿臉笑容的和對方說再見,就像送走客人一樣,你做的到么?
這樣的人可能有,但是在碩大的中國你找不出13個。所以我的結論是,關於戀愛和愛情,你一點都不懂,戀愛不是結果,婚姻更不是。現實是這種遭遇中的雙方,都有可能連命都不保。
沒有經歷過,對現實的很多東西用理智去分析和思考,只能得出很讓人無語的結論,聽上去卻極度站的住腳。沒有入世,何談出世?沒有,戀愛沒有忠誠義務,沒有必須結婚的義務,除非你自己嘴賤說了這樣的承諾。
否則因為有人提供了更好的服務而和別人簽約是合法合理的磋商方式,就好像你買衣服貨比三家,試穿了卻沒有買的店不能譴責你試穿了卻沒購買他們的衣服,更不能譴責你最終買了的那家店搶了他們的生意。只要對方覺得這沒什麼,那就沒什麼,覺得有什麼,那你就好好說說,時間一到,自然會想明白。問題是,你是否真的確信自己喜歡那個人,而不是一時看好。
戀愛與結婚的區別在於這個階段比較自由,可以選擇放棄或繼續,而不用承擔責任,當然不受法律保護。所以無所謂對錯。只是從道德上講,這叫見異思遷,品質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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