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冒犯公眾比虛假新聞傷害更嚴重」這句話?

  7月16日,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中心主任易延友通過微博為李天一案的辯護律師進行辯護,其中一句「強姦陪酒女危害小」引起熱議。

 在7月17日播出的央視《新聞1+1》節目中,著名主持人白岩松批駁了易教授的不當言論,稱「微博140字讓知識分子不再深度思考」,並指出其「違反常識、突破底線、冒犯公眾」。

(以上摘自新華網:白岩松批清華教授三宗罪 突破底線冒犯公眾)

 節目中,白岩松老師說道:「在這兒要多說兩句,包括我這個職業在內,新聞,開始我們會覺得,在新聞裡頭最糟糕的一種做法,一定是虛假新聞了,不,比如說在其他一些國家,都有這樣一種認定,排在第一位的,不是出現虛假新聞,對社會最大傷害的是冒犯,一旦你冒犯了社會,冒犯了公眾,要比虛假新聞帶來的傷害以及反過來,對你的這種憎惡程度,以及要處理的程度都要重。」

  這個「冒犯公眾比虛假新聞傷害更嚴重」的觀點有無不妥?


我傾向於認為,在不同的情境下,這句話的指向對象不同。現在不是流行拋開劑量談毒性就是耍流氓么,我覺得用在這兒也合適。拋開性質和具體內容,來空泛地討論這句話,很是沒意義。

A、《俄克拉荷馬基督箴言報》記者收取州長辦公室50美金,偽造州長徒手殺死5隻浣熊的新聞;

B、《俄克拉荷馬基督箴言報》今日發表社論文章痛斥天主教信徒,稱所有天主教徒和黑人都是 」該下火獄的渣滓「。

這兩個情況,哪個 「對社會的影響更大」 ?哪個 「讓公眾憎惡情緒更深」 ?哪個更能導致相關人員倒霉?

當然我們也可以換個角度。

A、某報紙刊發新聞時未加詳細審查,導致新聞基本信息有誤,對讀者造成誤導。

B、某報紙刊發文章,惡毒攻擊少數民族同胞,影響了民族團結,導致數千名少數民族同胞上街遊行。

也許你覺得差不多?但真遺憾,對於大多數國內從業者而言,B的確比A麻煩大多了……

那麼再換個角度。

A、某國家媒體孜孜不倦,數十年如一日持續欺騙人民;

B、某報紙刊登冀寶齋博物館謎團,嚴重冒犯民間藏家群體。

你看,顯然我也會覺得A的性質比B惡劣許多。

從白岩松這句話來說,我認為他是欠考慮,至少沒把前因後果說清楚,導致我們一看,就順著我們最憤怒的角度去理解,當然最後罪無可赦。但是作為前新聞從業者,我個人感覺他想說的是 「對於媒體來說,如果說錯了話,冒犯了群眾,那麼接下來要擦的屁股可比只是登出一條虛假新聞麻煩多了。」

當然這不代表我完全認同這句話。


多謝邀請。

在群情洶湧,眾人在喊「弄死那個叫獸」的時候,有社會影響力的人,還是帶頭就事論事為好。諸如「違反常識,突破底線,冒犯公眾」之類蓋帽子的話,雖然大家愛聽,但還是不要說為好。

如果發表很多人不能同意的話是種錯,那麼文革被批鬥的知識分子一點都不冤。


我認為白岩松說出了社會的現實準則——

冒犯一個人或公眾比欺騙他或他們,傷害更嚴重。

此番言論的後果也證實了這一點。


視頻封面白岩松評教授言論視頻

視頻封面《新聞1 1》_20130717_怎樣「公共」?如何「知識分子」?視頻

評論的時候切忌斷章取義,白岩松原文應該是:(有興趣也可以看視頻,前面一個是針對他說的關於虛假新聞和冒犯公眾的話的部分,大概兩分多鐘;後面的是完整版;一開始我只放了節選的視頻,實際上也斷章取義了)

聽完了司法界人士麴院長的說法之後,回到當初我看到了他的這番話,包括修改之後的這句話的時候,我的感受,我給了他12個字,這12個字就是違反常識、突破底線、冒犯公眾。違反的是什麼常識呢,大家知道經過這麼多年依法治國的熏陶,終於在中國人心裡慢慢建立起這樣一種感受,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正在變成一種常識,多麼珍貴的一種財富。但是這句說法就違反了這個常識。為什麼說突破底線呢,我們仔細來研究,在法律上,法律並不是一個最高的道德的底線,而是最低的道德底線,它守著社會的最後這道層面,但是在法律上,並沒有說強姦賣淫女判三年,強姦陪酒女判六年,強姦良家婦女判無期,沒有,沒有身份的這樣的一個界定,所以突破了底線。但是累加在一起之後,最要命的是冒犯了公眾,那92.6%不認可這種說法的人,其實都受到了某種程度這樣一種傷害。

在這兒要多說兩句,包括我這個職業在內,新聞,開始我們會覺得,在新聞裡頭最糟糕的一種做法,一定是虛假新聞了,不,比如說在其他一些國家,都有這樣一種認定,排在第一位的,不是出現虛假新聞,對社會最大傷害的是冒犯,一旦你冒犯了社會,冒犯了公眾,要比虛假新聞帶來的傷害以及反過來,對你的這種憎惡程度,以及要處理的程度都要重。因此,易教授應該意識到自己的這番話是冒犯了公眾,但是,殺人不過頭點地,這是中國人的一個說法,但願只是他沒有多去想。

微博140個字,有時不讓我們的知識分子有一種深度的思考,這點要去更多地以此為戒,接下來,如果真正地發自內心地道歉了,改了,沒關係,過去了,這本身就是一種進步,以及社會進步,需要的這樣一個環節。當然,希望我們知識分子以後更加地去管好自己的嘴,如何去扮演一個知識分子的角色,為什麼要這麼說呢,因為在過去這幾年的時間裡頭,不捍衛常識的、突破底線的、冒犯公眾的知識分子的言論和文字,其實一點兒都不少,回頭看一下。

從這裡可以看出,白老師說這句話的時候,是有很多語境的。而且內容也比很多新聞媒體節選的要豐富的多。尤其是關於冒犯公眾和虛假新聞的比較,實際上他是引用了」其他一些國家「的」一種認定「,雖然某種程度上也說明了他對此事的看法。

另外,「希望我們知識分子以後更加的去管好自己的嘴」,其實離」對社會最大傷害的是冒犯,一旦你冒犯了社會,冒犯了公眾,要比虛假新聞帶來的傷害」還有好幾句話的距離。而且仔細查看上下文,這邏輯還算說的通。也沒有到「歷史上大部分暴君都是這個說法的擁護者,清朝的文人做的最好。」這個程度。

總體來說,白老師的這番評論大部分內容都是合乎適宜,且應該容易獲得普遍認可的。

但是,白岩松作為新聞人,他引用「一旦你冒犯了社會,冒犯了公眾,要比虛假新聞帶來的傷害」的做法,是欠考慮的。作為一個合格的新聞人,永遠應當站在真實新聞這一邊,他們所要考慮的只是如何選擇公開發布真實新聞的時機,因為有的時候,不合時宜的真實新聞,對全社會群體利益造成的危害,可能比虛假新聞還要大。(從這個角度而言,又和他引用的論點類似了)

不過反過來說,很多新聞網站在編輯這條新聞的時候,不採用原文,而截取支離破碎的文字,很容易讓人有所誤解。本質上,他們正在違反「真實新聞」的原則。同時,題主在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沒有觀看過白岩松講話的視頻,還故意將兩個比較有爭議的論點放在一句話內,這種態度也不甚可取。

我的前幾版答案也受到節選的影響,有錯誤的判斷;時間的關係我沒有辦法把他新聞的全文抄錄下來。不過如果諸位在對這些進行評論的時候,最好還是看完完整版的節目。我覺得看完之後也會有很多不同意見,也不盡然都同意,但至少不是包括@采銅 老師在內的諸位,只盯著虛假新聞和冒犯公眾這兩個詞。(當然采銅老師的說法是對的,但是他如果看完節目,應該會發現他和白岩松在此事上是不謀而合的,只是表達方式上確實有區別)。再多列出白岩松節目中的其他部分評論,有助於幫助大家理解他說話的意思。你會發現,他對知識分子的要求不是不去「冒犯公眾」,也不是只做政治上正確的人;而是「知識分子應該不管生活在怎樣的時代裡頭,都應該以愛做最大的底色,然後永遠對現實提出建設性的意見,永遠期待明天變得更好,並且不被利益去所綁架,永遠做一個正方向的推動者,就像啄木鳥一樣,通過捯出樹上的蟲子,去維護樹以及整個森林的健康,而不是像喜鵲一樣,只是天天去說很多好聽的話,但是與森林的健康無益。」

這些年來,很多我們非常熟悉的辭彙,正在變得生存危機,首先陣亡的是「小姐」,然後「老師」被泛濫化了,誰都叫「老師」,然後原來的賦予老師尊敬的詞謂,那種感受也正在減少。接下來,「教授」也不幸地遇難了。而現在「知識分子」,正在到了該寫「遺言」這樣的一個時刻了,為什麼會這麼說呢,非常讓人擔心,有人問你,你是知識分子嗎?回的話來說,你才是知識分子,你們全家都是知識分子,

其實說到這一點的時候,內心隱隱地會疼,因為自己會認為,應該去走向一個好的知識分子這樣的道路,但是這些年,這個詞的確變得非常危險。我們來看一個調查,去年5月份的時候,一家媒體做了一個調查,這個調查叫「知識分子,你讓中國失望了嗎?」其中我們看看,近年來,你對知識分子的印象是在變好還是在變壞,變好8.9%,變壞70.4%,不好說20.8%。我們再來看,我覺得這個可以當成我們一面鏡子,來自己照一照,你對知識分子群體最不滿意的地方是什麼,排得最多的是學術浮躁、急功近利,接下來是作風腐敗、趨炎附勢,再然後是脫離群眾、不接地氣,然後是高傲虛榮、死要面子等等等等,我覺得這些都可以當成鏡子去照照自己。也有人問我,你覺得知識分子應該是什麼樣,我覺得知識分子如果用鳥去比,應該是啄木鳥,而不是喜鵲,為什麼是啄木鳥呢,「知識分子應該不管生活在怎樣的時代裡頭,都應該以愛做最大的底色,然後永遠對現實提出建設性的意見,永遠期待明天變得更好,並且不被利益去所綁架,永遠做一個正方向的推動者,就像啄木鳥一樣,通過捯出樹上的蟲子,去維護樹以及整個森林的健康,而不是像喜鵲一樣,只是天天去說很多好聽的話,但是與森林的健康無益。」

我覺得老祖宗早在詩文裡頭,給過一句最好的評論,中國的知識分子就應該這樣,哪句話呢?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說到這兒,可以當成一個隔斷了,接下來,讓我們乾乾淨淨地去提另外一位跟清華有關的人士,那就是清華的校友,楊絳先生。請允許我,稱她為先生,因為她和她的一家人,用歲月所積累下來的一種品格,在告訴我們,人格應該如何去建立,該怎樣跟一個時代保持關係,在誘惑與利益面前,又該如何做,更重要的是,如何去做一個讓人尊重的知識分子。

再往後,他還列舉了一些知識分子的榜樣,特別舉了楊絳,錢偉長,錢學森,錢鍾書等幾位的例子,最後一段的結語:

我們當然要去思考了,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人,假如自己是知識分子,會選擇不會為身在這個群體里感到驕傲呢,當我們不喜歡一件事情的時候,就要去尋找它的病根是什麼,如果發現了病根之後,接下來就應該去想辦法如何變得更健康,其實我們每一個人,都不應該更多的只是去指責別人,比如說今天我們去說易教授,明天去說其他的人,但是我們自己,究竟像我們反感的人那樣,是不是也在用他們的做法做很多的事情呢,還是我們自己都做得很好,每一個自許為中國知識分子的人,都應該想想,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最後再想一下,我們什麼樣,中國就什麼樣。


我對這個觀點持保留意見。

某種言行的危害性,在我看來,有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失之分。這兩種損失,又可分成可挽回的和不可挽回的。

具體到「冒犯公眾」和「虛假新聞」這兩種言行, 可將其歸類到公共輿論這個大圈子之中。輿論說到底,偏重精神層面,而更少涉及物質層面。其危害,也應以精神層面之危害為重。

在我看來,「冒犯公眾」的言行,本身有即時性的糾偏可能;而「虛假新聞」,其糾偏不取決於我,而取決於他者。因此,「冒犯公眾」之言行,除對人造成情緒上的影響外,實無其它危害;而「虛假新聞」,如無糾偏,則會造成長久危害。

前者在明,後者在暗。前者可經糾偏而挽回損失,而後者則較少這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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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如新聞已經被揭露為虛假,二者都在明面上,如何評判。

我以為,個人言行,無論所出者何人,所言都是諸多觀念之一種,取捨全憑諸君定奪而新聞,在時事方面有信息壟斷之地位(即在我非當事人的前提下,經由這個渠道,我才能獲得信息),而在我們這個國家,各家媒體在壟斷信息的基礎上,還要儘可能發同一種聲音。我無所比較,更談不上取捨,因此理應要求媒體更負責任,更少假話。

總之,我有人的理性,在諸多信息面前,還可斟酌。

我所不齒的,則是對信息的壟斷,以及藉由這種壟斷,來掩埋真相的行徑。


有人沒有看出題目引用與白岩松原話的區別,我嘗試點明一下:

被引用的意思:

(白岩松認為)冒犯公眾比虛假新聞更嚴重。

改寫白的原話,盡量保持原意,只是更直白:

我(冒險)多說兩句(您聽話聽音)。我作為新聞人,本以為虛假新聞最嚴重,結果發現現實中冒犯公眾才最嚴重,這還不只是中國特色的現象。如今這世道,不管你有沒有理,只要你冒犯了公眾,別人怎麼恨你攻擊你都變得合理了。所以,希望您認清這無奈的現實,這次該道歉道歉,以後別亂用微博了。下次以知識分子的身份講話時,留個心眼(管好自己的嘴)。給自己惹上口水,會適得其反。您看看多少人在這裡跌跟頭啊。

這裡許多話沒敢明說,因為必須做出批判的姿態,所以有些晦澀,以至於本身也被誤解。

但看來聽者是聽到話中話了:

可以研究的,不等於可以宣傳的。媒體輿論環境如此,大家當心點。這是現實。

做牛虻,也得時刻防著被牛尾巴甩到。「冒犯公眾」從不是義務。如果目的是傳播想法,冒犯公眾的手段,只能達到相反的效果。

這個現實,正是公眾自己造成的,不是新聞人相信虛假新聞更嚴重,或者知識分子敢於冒犯公眾,就能改變的。

以上是否我的臆測?可能吧。

我只知道,全世界範圍內,電視節目里重點說什麼,都不是一個人能決定的。

至少有個團隊,在中國還有個上級。「多說兩句」的空間,可比微博 140 字還少。


不覺得白老師這話本身就有點「冒犯公眾」嗎?


一點補充之我不知道該把這段放在篇頭或篇尾...

剛剛溜達回知乎,看到這個問題下又有新解說,例如@陳浩的回答,想到我自己就是說看不出白原話與被引用之語間的區別的人,也是不對白的發言做陳浩同學那般解讀的人,勉強算是這次事件中的「疑白派」,所以想稍微再談一點自己的想法。

首先,我說的看不出區別,第一是指一樓肖同學在其評論開頭指出的「評論切忌斷章取義」,及對白岩松原稿引用之後的其評述的兩段。第一段意在說明白對「冒犯公眾比虛假新聞傷害更重」是引用自國外的說法,但肖同學也承認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白自己的看法。我的看法是,白的引用無論是來自國內還是國外,都只是為了說出自己的觀點,只不過每個觀點都需要有有根據,有來源,有道理而已。而肖同學的第二段在這個問題下有點不知所云了。不多說。第二是指肖同學指出「很多新聞網站在編輯這條新聞的時候,不採用原文,而截取支離破碎的文字,很容易讓人有所誤解。」其實統觀白的發言稿全篇

,媒體擇「白岩松稱:冒犯公眾比虛假新聞危害更大」這句話並無不妥,因為這是他實實在在自己說出來的一句話,並且文前文後都是在表達同一個意思。頂多只能說如果媒體只以這一句話代替白的所有發言肯定是不對的,但白的發言里其實有很多的觀點,只把這一個觀點擇出來做討論,是正正噹噹,沒有任何問題的。所以我覺得,一個句子擴充前後,看不出有甚麼區別。

其次,針對陳浩同學的點明,我個人認為,對白的話做那樣的解讀,有點臆測過度。陳浩同學的基本觀點是,白「冒犯公眾之語」說的應該是反話,大家應該聰明點,聽出其難以直說的話外音。

我不認同這種說法,因為白和易最大的一點不同在於,易囿於140字數限制和這次事件的突發性和巨大的壓力性,在不算長的時間裡很快道歉刪帖了,沒有任何解釋的餘地和機會。而白不同,白是做好了新聞稿上節目的,並且在相當長的節目中,沒有作出解釋。而最關鍵的是,他沒有展現出與在網上攻擊易教授的那些網民們不同的模樣。按照陳浩同學的臆測,如果白是想借「冒犯公眾」之語來反諷當下中國畸形的「特色現象」,那麼他便不該一上來就大搖大擺得給易扣上三頂大帽子,大字報之態畢出,與他想要反諷的行為,沒有多大區別。

所以,說真的,我不認為白的話有什麼「深層含義「。再者,這種話,其實算不上什麼敏感、要命的話,就算新聞上不能說,他不是也經常寫文章嗎?發博客的時候就能直說了嘛,何苦上新聞這麼費勁得搞什麼反語。而且,如果他覺得他在這當口如果直說此言,會忤逆公眾、冒犯公眾,而選擇這般作為,豈不是自行打臉,有甚麼意思。至於白最後發表的那些大義的話,與我們討論的這個問題沒什麼衝突,他說了那些很有道理的話不代表」冒犯公眾比虛假新聞傷害更大「這句話就會變個多美妙多有道理的意思,所以他之後的那些啄木鳥之比喻也好,以大愛為底色也好,若要那這些來為前句抹白,只有點我跟你談這次飛機墜毀,你跟我扯飛行員人品之嫌了。

同時,既然為臆測,不為事實,個人認為還是少當事實來談論和評判為好。

最後,無論知識分子,媒體人,文人,還是這世上每一個人,都怕什麼口水,怕什麼公眾壓力。對的就是對的,錯的就是錯的,還有爭議的問題就分個正反雙方好好辯論辯論,這點耿氣總是要有。而社會,難道真要連說話的權利都不給了嗎?那真是太糟糕了。

總之,在這整個事件中,我重各方態度甚於重各方言論內容;而在這個題目下,白岩松老師一日不說清他的」冒犯公眾「究竟指什麼,我就一日無法贊同。

拋開網民不理性之論,我覺得這次也可以看出民眾對司法公正的信心坍塌的岌岌可危,一個教授發表一句有爭議的話,大家便很害怕,害怕這一句造勢,這一句有點偏向李某的話就會改變法院的判決,改變大家對此案結果的心理預期,儘管很多時候這種心理預期總是過度了的。所以學法學經常讓我覺得很沮喪,因為我幾乎看不到我能做出多少貢獻,能影響多少毫釐,也許能有一點,也許一點也沒有。但好在,我也常樂觀過頭,就算將來真的無法做將車輪拽向更好方向的馬匹,不做硌著大車往懸崖下翻滾的石子,也算盡了我的消極義務了。

而我所擔憂,期盼,努力著的,和在此眾位擔憂,期盼,努力著的一切,一切總會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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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剛為這事跟男朋友大吵了一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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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答你的問題。我認為白岩松老師這句話,或者哪怕是他原文里的那一段話都是有問題的。首先,恕我眼拙,我實在看不出把「冒犯公眾比虛假新聞傷害更大」擴充成「在這兒要多說兩句,包括我這個職業在內,新聞,開始我們會覺得,在新聞裡頭最糟糕的一種做法,一定是虛假新聞了,不,比如說在其他一些國家,都有這樣一種認定,排在第一位的,不是出現虛假新聞,對社會最大傷害的是冒犯,一旦你冒犯了社會,冒犯了公眾,要比虛假新聞帶來的傷害以及反過來,對你的這種憎惡程度,以及要處理的程度都要重。」有什麼明顯的區別。「冒犯公眾比虛假新聞傷害更大」就是白的論點。其他媒體在引述時也許沒有引述其他所謂「語境」的話,但我覺得對白此論點如此引述,沒有扭曲,沒有塗抹,基本反映原貌,所以並無大礙。

其次,冒犯公眾比虛假新聞傷害更大嗎?我不清楚白所說的其他國家的一些規定是如何表達這個意思,單聽白的引述,其實讓我感到深深的不安。依白老師之意,當新聞人,在開口說話表達觀點的時候,第一想到的不是」我「說的是不是真話,而是」我「所要說的觀點是不是符合大眾的接受程度。這句話往下推一句,是不是意味著如果覺得大眾接受不了,」我「就說假話?那白老師在做這檔節目的時候,到底是在說真話,還是在合民意?如果真是這樣,那大家長久以來對《新聞聯播》欄目的調侃,倒是真真的了。但私以為,白老師應該不至於此。所以,到底何為冒犯公眾?是說公眾不願聽之事?表公眾不贊同之情?講公眾不明白之理?白老師沒說清。如若前二者,倒有待商榷,但如果是第三者,那新聞人以虛假新聞代替之,就是真可怕。同時,在往下問一句,這些不願聽不明白不贊同,是因為公眾不了解他們所否定的事情,還是那些言論真的違背常識,突破底線?

我們常常讚揚敢於發聲直言不公、敢於挑戰國家權力的記者、媒體,因為他們似乎和我們民眾站在一起,不怕對面掐聲的」武器「,這類例子很多;但當這些媒體人面對的是民眾的時候,面對民眾懵懂不知卻群情洶湧的時候,反而害怕說真話了。民眾掐聲的」槍炮「,竟比國家權力還要厲害!言論自由言論自由,竟只是單向的言論自由了!更何止自由,有時卻是言論攻擊!

我對媒體業,也許天真,更希望是我錯。易教授匆匆道歉了事,並無長微博討論論證其論點,希望白老師能稍微解釋他的觀點。

再說這個事件本身。易教授在微博上提出的三個論點:「替李天一的辯護律師說幾句:1.無罪辯護是他的權利。引述海淀檢察官的說法:讓人做無罪辯護天塌不下來。2.未成年人受特殊保護,律師發聲明要求大家遵守法律並無不當。3.強調被害人為陪酒女並不是說陪酒女就可以強姦而是說陪酒女同意性行為的可能性更大;另外,即便是強姦,強姦陪酒女也比強姦良家婦女危害性小。」 最後一點引起爭議。網路眾人如遇洪水猛獸,一瞬間無論大量的污言穢語還是稀少的理性討論都使易滿身中箭。第二天便是白岩松老師的這檔欄目。

易教授談到的三條觀點,雖都是在評論時事,但也可以清楚明白得看出,都是基於法律思想來評論的,所以我認為我們一定可以感知,他的那三條論點,除了基於普羅大眾的基礎價值觀,更是基於其法律人的身份。 民眾可以群情憤慨,因此言論的確不妥且很是傷害感情,但易教授此言必有因果,我不相信堂堂一個法律教授可以毫無論據的說出一個讓人啼笑皆非的觀點。我不贊同他,所以我質疑,所以我們討論。他錯,最終便被駁倒;他對,天地間便自有他一口神氣。

可我們看到的現實並無,在大量的污言穢語中,真正理性討論的人顯得那麼稀薄無力。很多人強調自由說話的權利卻其實不給他人以說話的權利。矯情說來,昨晚在電腦前翻著那些評論,我感到無法自抑的痛苦。很多時候我們都習慣於直截反對,而非思考;面對震驚,連質疑都省了,隨手罵娘。但雖然我們反對這樣的態度,卻無法反對每個人罵娘的權利。甚至從最基本的角度說來,那些廣大的人群即使只是罵娘就是罵娘,也是無錯的。因為不具備法律知識的人面對易教授那樣一個挑戰大家感情,也沒有展現出論證過程的論點,那樣的反應是多真實自然啊。

但民眾可以這樣,我認為白岩松老師卻不可以。

他說,公共知識分子,應該管好自己的嘴。白老師這麼多年慢慢從新聞人更多地變為社會評論家,他在某種層面上,也是一位公共知識分子。他非法律人,但我相信在做這檔節目之前一定做過功課,譬如他在節目中電話連線過一位法學教授,詢問了那位教授關於「陪酒女危害小」的意見。所以他應該稍微了解到,社會危害論這個論點,其實現在也還是有一定爭議的;並同時,限於140字,易教授並未表達清楚他想要表達的到底是什麼意思。是否是因為陪酒女的職業帶來的可能是加害人手段的非暴力,因而危害性相對較小,在量刑上也會有所輕緩等都是有所存疑的。故易教授此言一出,法學界也是嘩聲一片,也看到很多知識分子也好,法律工作者也好,大家在微博、網站等地方紛紛開始討論。而反觀白呢,他在一個全國性的媒體上,沒有表達他的質疑而直接否定,並沒有倡導大家合理討論而反而火上澆油。白老師認為自己是什麼角色呢?人民的燈塔,中國道德底線的良心?一個不懂法律的媒體人,在事件剛剛爆出的第二天變急不可耐的對此發表意見,實在不免自大;又,一個一直廣受大家喜愛的媒體人,在全民狂熱的當口,不倡導合理的言論方式,卻做起了為民眾怒潮引路指航的事情,實在讓人失望。

昨晚男朋友在爭執中說,白岩松作為一個評論家,他肯定要提出自己的觀點,不能左右言他。但我卻認為,白岩松作為一個時事評論家,評論他的時事就好。單這件事情本身就有很多值得探討、評論、提出白自己觀點的東西,並不需要他上杆子到一個非他本職的領域裡,著重筆墨得給「危害論」下結論,給易教授扣大帽子。當然,評論家對事件中焦點所在之處做出評論也是很好的,但起碼,最起碼,要有一定的了解,要探討,要尊重。


我想問一下,哥白尼提出「日心說」在當時算不算「違反常識、突破底線、冒犯公眾」?

堅持相信並向大眾宣傳「地球是圓的」當時的知識分子是不是「違反常識、突破底線、冒犯公眾」?

其實,他們是不是都應該閉嘴,做一個迎合大眾的「受尊敬的知識分子」?


虛假新聞也屬於冒犯公眾的一種吧。。

因為每當我認為我有用虛構的故事來欺騙你的能力的時候,你的智商在我看來存在感不是很強。

智商都被人無視了,還能說沒被冒犯么!!!!!!!!!


首先,我相信,白岩松進行的所謂冒犯公眾和虛假新聞的比較,有意在突出所謂冒犯公眾的嚴重性,而非討論得出新聞人的良知與新聞真實性哪個更重要。

既然白岩松突出強調冒犯公眾的重要性,我們就先說它。所謂冒犯公眾,在新聞學中,被稱為倫理失范。它並不能像新聞侵權那樣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名譽權,隱私權,姓名權,著作權等。它只關乎道德。而這往往使新聞人面臨著專業理念和道德人性的抉擇的考驗。比如《飢餓的蘇丹》

這位叫凱文卡特的記著,再拍攝這樣新聞圖片時,是去救起快要餓死被禿鷲吃掉的孩子,還是堅持完成職業任務呢。最終他選擇記錄這一切。而這也遭到了世人的抨擊。

以上這種情況無關好壞對錯,完全看新聞人自己當時的抉擇和判斷。然而,不是所有的考驗都這樣難以抉擇,同樣的倫理失范現象,如某報《廣州「酷」斃三十人》,《騎車人「中頭彩」慘死》等對人生命的蔑視就無關抉擇了。再比如受經濟效益的驅動,盲目迎合受眾進行的有償新聞,虛假新聞,煽情,誇張,色情泛濫,不僅違反道德,更違法。這些都是新聞工作者蔑視人性,缺乏人文關懷,利益至上,缺乏社會責任的表現。

再回到白岩松關於虛假新聞和冒犯公眾的議題上。他其實表達的是新聞的專業理念和新聞道德都很重要的意思,我們往往想著如何完成新聞任務,而忽略了新聞道德的重要性。

再延伸到其他行業,尤其是知識分子,一但違背了道德,蔑視人性,便會遭到世人的唾棄。比如前一陣一位經濟學者提出貧困人口一妻多夫解決三千萬光棍問題,把社會問題單純歸納為經濟問題,把人當牲畜,泯滅人性,這不是在做學問,解決問題,這是在公然挑戰人們的道德底線,可謂厚顏無恥之徒。

同樣這個新聞中的學者也犯了這樣的問題。想想一個醫術高超的醫生,一位德高望重的教室沒有道德的話,將多麼可怕。難怪對有些無良知識分子必抽之而後快。


要評價這句話,我們先要回過頭看看事件的起因。

易教授說的這句話引起爭議的部分「強姦陪酒女危害比良家婦女小」。這句話為什麼會引起爭議,並不是因為這句話說的不對,而是因為他把這種大家不願意擺到檯面上說的話擺到檯面上說了。可以想一想如果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如果我們和朋友談論時說道 「強姦陪酒女危害比良家婦女小「,其實我們都不會有什麼太大的反應,而且我們大多數人會覺得」 就是這樣啊 「,陪酒女留給我們的印象是放蕩,出現這種想法是很正常的。但是這種話是不能拿到公共平台上說的,這種事擺在檯面上說,公眾是有所忌諱的。由於心理學上的自我保護機制,公眾會將這種「忌諱」的不好的事情投射到他人身上,從而證明他們自身是好的,但是其實他們也做過類似的事,這是一種無意識的自我保護行為,當然也是正常的,這也並不是什麼不好的事,而是人的一種天性。所以易教授的話之所以會引發爭議,主要原因是,他把不該放到檯面上的話放到檯面上說了,從而觸發了公眾的自我保護機制才造成今天這種結果,「這句話說的不對」只是一個次要因素。

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白岩松的評論。

白岩松說「冒犯公眾比虛假新聞傷害更嚴重」這句話,原話是比如說在其他一些國家,都有這樣一種認定,排在第一位的,不是出現虛假新聞,對社會最大傷害的是冒犯,一旦你冒犯了社會,冒犯了公眾,要比虛假新聞帶來的傷害以及反過來,對你的這種憎惡程度,以及要處理的程度都要重」

他把冒犯公眾與虛假新聞對比,那麼我們就來看看事實是否果真像他說的那樣。

先來看看假新聞對社會的危害,眾所周知,虛假新聞很有可能會造成社會的恐慌、社會秩序陷入混亂,或者導致公眾對一些機構、企業甚至個人產生信任危機。這都是實實在在的對社會的危害。

那麼冒犯公眾又對社會有什麼危害呢?從這次的發生的這個事件中,我們能看到的只是公眾對易教授的反駁與討伐,無非讓微博熱鬧了不少,他對社會還真這沒有什麼危害。

如此看來,白岩松所說的危害不能被當做是對社會的危害,那麼他說的危害是對什麼的危害呢?我認為他說的應該是對媒體或者對媒體人(或者個人)的危害

虛假新聞會造成社會對新聞媒體的信任度降低,媒體自身公信力的下降。冒犯公眾也會對媒體造成危害,冒犯公眾的媒體會陷入類似「萬人唾罵,群毆圍攻」的境地,這次的事件中也不難看出作為自媒體的易教授被網上的上萬人口誅筆伐。

綜上所述,我認為「冒犯公眾比虛假新聞傷害更嚴重」這句話應當理解為「冒犯公眾比虛假新聞(對媒體)傷害更嚴重」而不是「冒犯公眾比虛假新聞(對社會)傷害更嚴重」。

以上


問題是,誰來代表公眾?在這裡,公眾已經被無數次代表了。。。。就別拿公眾說事了。


虛假新聞不冒犯公眾的「知情權」甚至參差的「智商」?(當然,我智商不高.)


反對白。 他學了點如今歐美流行的政治正確而已。 政治正確是 反言論自由的, 而後者是去除假的唯一保障(雖然不一定能探索出真,因為造物主的這個宇宙實在太神奇的)。


以違反常識和突破底線為前提的冒犯公眾或許真比假新聞危害更甚!


其實根本用不著在這個問題上寫多長的一段話,

新聞本身就是給受眾看的,你寫一篇文章去口誅筆伐看你文章的人,不是找抽嗎?

同理,虛假新聞如果是建立在取悅受眾的基礎上,就算知道是假的,也滿足了受眾看故事看八卦的心理。

所以我覺得,國內新聞業現狀就是,沒必要每天都把新聞寫的多真實,但一定要足夠有爆點,一定要迎合大眾的心理。當然,如果你邏輯思維和文筆很好的話,也可以試著引導輿論,讓受眾跟著你的思維走。總之,新聞是一個很容易操縱受眾的東西,掌握得好的比如默多克和普利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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