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凌晨東航隨機託運金毛被工作人員打傷如何維權?
瀉藥,最近這個事情一直在狗群,朋友圈傳播,同樣是養狗的人,更重要的是我也養著金毛,特別是有一個叫「帶貓狗回國的群」裡面一群即將或者已經帶貓狗回國的留學生,這個群已經炸翻了,東航已經被拉入了黑名單了。相反對狗比對人好的美聯航,更被他們選擇。。
接下來,說說我家哈利,我一般選擇自駕游,在美國沒有託運過,在中國也沒有託運過,美國飛中國的時候,美聯航給了他一個頭等艙的座位。所以對於狗狗託運我沒有發言權。。
順便反對一下那個匿名用戶,人家只是把狗狗帶去武漢,你為什麼要拿武漢不能養大型犬來說事?冤有頭,債有主。
目前來看,冤有兩點,債有兩處。
1.包裝是否合規?若合規,則天河有錯;若不合規,浦東機場有錯,且東航存在一定責任。根據事主描述,自己是交給浦東機場進行打包託運的,作為國際化機場的PVG,不可能是首次承接託運寵物業務,肯定有自身規範。然而,武漢天河機場在描述中,強調了打包規範,暗指浦東包裝不合規是導致一切的根源。那麼,請雙方統一對質,公開包裝視頻,按照規範對照,弄清楚浦東到底有沒有責任。如果,浦東機場確實失誤,那麼作為託運承接方,建議事主起訴浦東機場!畢竟你購買的服務是穩妥地託運物品,但因包裝不合規,操作人員失誤,中途物品損壞,浦東機場未盡義務!同時可以考慮讓東航承接連帶責任,畢竟作為承運方,其有義務確認承接物品的包裝完好。PS:其他同航班事主,也可以向兩方投訴,以包裝不合規,寵物中途離開籠子,有可能造成自己託運物品受損的名義!2.天河機場尋犬過程是否合規?
要求公示機場找犬視頻,公示應急預案處置和實際處置,倒查責任!此外,要求天河說明,在訓犬的幾個小時里,其他航班正常起降,是否符合規範!天河是否對其他航班盡了告知義務!根據天河機場公開內容顯示,他們避重就輕,指責自己進行了應急處理。那麼,我們要求公開處理視頻!公示相關情況下處理流程,倒追處置規範。此外,對於一條狗,在到達機場後,竟然能「神不知鬼不覺」地消失良久,而天河機場疑似隱瞞不報,依然起降航班!這對同時起降的航班是否負責?這值得懷疑!!建議事主和關注的小夥伴按照上述幾點質疑三方,為狗,為事主,也為自己的安全,謀個公道!個人觀點 愛噴就噴。
1 我認為造成這次事故的根源,要不是浦東機場,就是武漢機場,在打包和裝載 裝卸問題方面,出現了錯誤,造成了託運的動物脫離了籠。
這個事情,兩個機場 以及航空公司,必須明確給題主一個合乎消費者權利的答覆和解決方案,該道歉道歉,該賠錢賠錢。
畢竟對題主的財產造成了損失。而且對每個人而言,機場的野蠻卸妝卸運,都會對我們的切身利益造成危害。
2 對寵物犬問題方面,武漢機場暴露出了嚴重的問題,也就是這麼大一個機場,竟然毫無應急預案,面對一隻狗,竟然是通過人力抓捕。真是可笑。
看到問題上虐待動物這個標籤,我很是同意,這種情況下,上去追打狗是一種很可笑的行為。打狗做什麼呢?除了增加狗的痛苦,有什麼意義。
這種情況,應該第一時間,有安保人員,乾淨利落的擊斃寵物犬,以免對航空安全造成危害。
同時在擊殺寵物犬之後,承擔擊殺寵物犬的賠償責任。
擊殺是必須的,賠償也是必須的。
可是武漢機場竟然沒有這樣的預案,呵呵,太可怕了。抓狗靠人力,聽題主的描述,還抓了一個小時,這個效率,太可怕了。
如果這時因為狗的問題,造成航空事故,算誰的?
3 第二點 估計要挨噴,我自己也是養狗的人,但是我還是想解釋一下:、
對養狗的主人,你可以拿狗當家人,那是你的事情。你跟狗的感情,再怎麼深,是你的事情
對社會,這是一條狗。
機場和航空公司必須承擔賠償責任並追究責任人,而不是這樣的推諉。但是同樣希望一些人能抓住問題的重點。
問題的重點是:野蠻裝卸,野蠻打包,航空公司直面問題,解決問題。
請大家持續關注這個事件……本人親眼經歷這事上了頭條,隨即又消失在頭條…
我自己既是倆狗的主人又是民航業從事者,所以看這件事也許會相對冷靜。今天上午還和朋友從航空法角度討論過題主的問題。1. 建議大家一旦遇到類似題主這樣不幸的遭遇,第一反應是救狗,第二反應是及時保留證據並尋求航空法學律師!尋求法律援助是最最最正確的做法。因為你應當意識到你需要維權的對象是養了無數法務人員、每天都要處理投訴官司擁有比你更懂法和規章的航空公司。
2. 因為託運引起的動物傷亡在國際上是非常常見的,相對運營利潤而言沒有公司會在乎乘客提出的賠償,所以你儘管告,他會賠你足夠多錢的,根本不存在這樣劍拔弩張。在微博微信上引起輿論的巨量轉發也許會給你造成法律上的麻煩,一旦被找到漏洞或事實上影響他的口碑、利潤,後果自然是被倒打一耙。3. 我家愛狗我不願意選擇託運。你見過怎樣扔行李,你知道貨艙在一萬兩千英尺飛行時的溫度、氣壓、分貝數時相信各位主人會把託運作為下下策。當人類在享受客艙增壓雲端風景時,你的愛犬很可能快嚇死了、凍死了、窒息死了。。。4. 至於機場和航空公司等等責任細節交給律師,主人現在能做的是陪伴,並證明狗狗在與你相處的時間裡,他的價值是陪伴犬和家庭成員而並不僅僅是一隻狗。歷史上曾經有過一個案例,印象是僅僅賠償了託運險部分以及二十斤狗肉的價值,而當時不幸去世的狗狗是世界獎項的得主,大家可以想像那個主人當時的心理陰影面積。鑒於武漢機場已於5月28日下午,對此事件作出了說明,我覺得在沒有相反證據支撐的情況下,是可以做出如下判斷:武漢天河機場對金毛犬的圍捕所造成的犬只損傷,不承擔賠償責任;中國東方航空公司對金毛犬未能完好交付託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託運人對於金毛犬最終發生的損傷,自行承擔責任。
無可否認,現今人與寵物之間的關係,早已不像以前那樣,僅將寵物作為單純的玩物、私產。人與寵物更多的可能是朋友、伴侶甚至家人。在有些家庭,寵物還能作為促進親人關係的紐帶。美國前總統小布希,當他們家的愛犬Barney在13年初去世後曾表示:我們在白宮的八年中,Barney一直相伴左右,他從不討論政治,一直是忠實的朋友,我和勞拉會永遠想念我們的夥伴。可以想像,作為美國總統,身邊不可能有任何一人,與他的交往是不含政治內容的。而布希認為,只有他們的愛犬,才是不談政治的真正朋友,周遭均是爾虞我詐,唯獨寵物忠誠相隨。
在國內,人們對於和寵物相伴、出行,也早就習以為常,但隨著飛機逐漸成為人們常用的交通工具,如果我們有心通過網路搜索一下,很容易就能找到民航託運(或貨運)寵物而發生的類似事故。答主隨便搜索了一下,發現最早見諸於網頁的新聞是(可能有更早的),2001年,成都一市民在廣州的朋友通過貨運,將他購買的一隻蘇格蘭牧羊犬、兩隻白鬥牛寵物犬郵寄至成都,但不幸均窒息而亡。
2005年7月31日,一成都市民前往福州,託運的愛犬在起飛時,掉出籠子跑入機坪,結果被一顆子彈結束了生命。
2005年12月,某網站記載了某女士在春節前託運愛犬回西安老家,結果收到愛犬時,其一反原先活潑的性格,異常沉默猶如患病。
此類新聞差不多每年都會出現,小動物作為託運行李或貨物運輸的事故時有發生。當然,不是所有的事故,導致的原因都是同一個,甚至有些情況承運人確實要承擔責任(後文會舉出具體案例)。那麼,最近發生的這起金毛受傷事件,為什麼答主在文章開始,做出這樣的判斷呢?讓我們再梳理一下此事件中的三方,即武漢機場、東方航空以及託運者本人。
在知乎已有不少答主提到並找出相關文件,證明武漢機場在知曉寵物逃逸事件發生後,所採取的圍捕工作是必要且必須的。有些評論稱什麼麻醉槍、讓主人前去呼喚找尋等等措施,從保證機場安全運行的角度看,是完全不可能實現的。圍捕失敗寵物竄入發動機、寵物藏匿無法找到再關閉機場部分區域,無論是生命還是國家財產,一旦發生事故,都是無法挽回的。安全大於一切,這是民航運輸的根本。
其次我們看一下承運人為什麼無需承擔違約責任。首先承運人在收運託運人的寵物前,一定會進行書面的告知,其中包含了一旦寵物發生傷亡,承運人免責的內容。我在東航官網上看到這樣一份單據:http://addservice.ceair.com/server/special/animal.html,《小動物運輸申請書》:
有一些回答,稱航空公司的很多條款是「霸王條款」,都是無效的格式條款,先不說格式條款作為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單從這份東方航空的《小動物運輸申請書》來看,並沒有出現絕對化的免責條款,而是表明了如果是東航的原因,則需要承擔責任。另外,如果有興趣,也可以看一下其他航空公司的官網,比如國航、南航;貨運或託運,均有除航空公司原因外的免責條款。
這裡可能會有人說了,託運人付了費,買了機票,現在寵物受傷了,那就是東航的原因;或者說託運時籠子好的,現在籠子壞了,寵物跑了,就是東航的原因。此類邏輯甚是感人,似乎除了東航原因就是旅客原因。但他們忽視了,在非東航原因的情況下,也會出現小動物傷亡。例如,在這次事件中,根據託運人微博照片,寵物箱是符合託運標準且額外在機場打包了井字封帶。作為東航,沒有理由拒絕承運。但需要注意這次武漢機場發布的說明:
根據網上公開的航班時刻顯示,MU2544航班當日停靠時間為0012,而行李人員在十幾分鐘內打開「航空器後艙門」後,「動物跳出貨艙們並迅速逃離」。可見,根據武漢機場的情況說明,事件中的金毛是在開啟貨艙門後,立即竄出逃離。再加上託運人在微博中寵物箱無砸壞情況來看(只是籠門框掉落),不存在行李人員故意摔砸或者打開寵物箱這種行為,相信託運人應該也能夠獲知這些信息。
這裡答主提一個真實案例,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在網上搜索2013年南方航空託運金毛,卸機時逃逸被擊斃事件。託運人索賠2萬餘元,一審判賠同時判南航承擔5000元精神損失費。(二審是否有上訴,答主未找到)。這個案例中,原告(託運人)代理律師是提供了機場卸機時的錄像,證明了行李人員在明知箱內為寵物的情況下,故意摔砸寵物箱,導致箱體裂損,寵物逃脫。再回到本事件中,現有的證據無法證明東航行李人員故意或明知而輕率摔砸行李箱,因此我認為寵物的逃逸後受傷並非東航原因,因此按照《小動物運輸申請書》,東航不承擔責任。
最後,為何答主認為託運人本身需要承擔責任呢?一方面是非承運人原因導致的寵物逃逸受傷,按照申請書,理因由託運人承擔責任。另一方面,也是答主的個人看法。寵物的託運也好,貨運也罷,從01年至今,大大小小的媒體都一直在報道,各類寵物受傷、死亡的事件時有發生。雖然現在空運物流非常方便,也有很多承運人願意承運小動物來賺取一定的費用,但作為寵物的主人,最起碼在交運時,都親筆簽字認可了航空公司的告知或者類似的申明,我在這裡也不想談什麼契約精神。而是,作為寵物的主人,當你準備託運時,你是明確知道收運方告訴了你,發生傷亡由你自行承擔。而你,仍然決定進行交運,那麼你究竟是否有考慮過那些風險,難道從未聽說過那些事故的報道?是什麼讓你仍然願意,在了解並親筆簽署了相關免責事項後,毅然決然地將你重要的「朋友」、「伴侶」、「家人」放入那可能僅有1%事故率的環境中呢。退一步講,即便最終能夠完好的收到寵物,但如果是一個人,放置在幽閉、黑暗並且耳畔在幾小時里都充斥著發動機的叫囂聲的環境中,你又會覺得如何呢?
我相信,對於家中有老人,如果醫務人員曾告知身體並非特別適宜乘機的情況下,要麼就是打消出行的念頭,要麼就是多花時間、力氣,通過別的交通方式,比如自駕,多停靠休息,這樣的方式帶老人出行吧。那麼,對於我們忠實的朋友,為何不能如此呢?
運金毛被工作人員打傷只能去謙虛協商維權。
狗對機場起降航班有巨大的危險,把狗當場打死都是完全合理的。
養狗人僅僅為了自己的癖好,損害的是公眾的利益。
你如果想維權,只能很謙虛友好地去協商。
說規律有點勉強,再看了一下圖,氣槍似乎也能做到。首先狗狗的傷口主要分布在背部以及頭部,我們看一下近似與原po同款的寵物託運箱:
要是狗狗在這種情況下受到傷害,顯然不成立,暴力卸貨可能只是一方面,只能說會導致狗狗頭部受到撞擊,在暴力卸貨過程中籠門鬆動狗狗溜出。那其中就有很多值得推敲的地方了..————————————————————看到微博才來的知乎。並不知道這是不是東航的責任,但是就工作人員以及處事的態度,毫無責任心而言,我想東航是不想幹了,反正再也不會坐東航的飛機,萬一出了生命危險找誰說理去。狗狗傷口的洞分布的有規律且清晰,有的人說是保安的狼牙棒,也有的人說是鐵網,但是傷口如此清晰,個人而言是在狗狗無法逃脫無法反抗的空間里或者是被外界強硬的武器攻擊受到傷害的,試曾想過,如果你被關在一個地方任由宰割連反抗的機會都沒有,是多麼痛苦的事。東航人員卻說是狗狗逃跑時受傷的,那狗狗是停下來給你打咯?什麼時候金毛變得這麼蠢了,還說是狗狗跑到禁區才受到傷害,那為什麼背部的傷口如此清晰,但凡有點反射能力都知道疼吧,想想看吧。動物的生命在人類面前被如此玩弄,簡直是道德的淪喪。
我上次託運的時候要求貼下易碎品,是買的一些化妝品,就看了一下航空公司的條款,如果在託運過程中物品破損,乘客將承擔所有責任~然後我就一臉懵逼啊,我又不能帶液體上去,你又說我得承擔所有的責任,那我幹嘛呢。合著我怎麼都是吃虧的唄,你航空公司咋這麼牛逼呢。所有的事情都是我的唄。你不管怎麼樣都沒有損失唄。我付了機票錢,你就給我一個這樣的服務唄。憑什麼啊。我也養了只金毛,看到那照片。我是真的心疼。如果我家狗子被這麼對待,我估計得鬧的天翻地覆。
狗狗跑進了禁區,為了飛行安全必須抓住狗狗,必要情況可以使用武力,這是無可厚非的,畢竟涉及到飛航安全,為了成百上千的人名犧牲一條無辜的狗狗,沒人願意看到,但這也是無奈。萬幸這次狗狗只是受到非致命傷。但是,這個狗狗是乘客花錢託運的,承運方和兩端機場就有義務保證它的安全。籠子不合格,途中破了,起飛機場浦東機場負責;由於卸貨地勤疏忽(或故意亂扔行李,這種情況多了),那就由到達機場負責;理不清的,各打五十大板,共同負責賠償,並處理相關責任人。狗狗脫逃帶來飛航隱患,說一千道一萬也是工作人員100%的疏忽。此事武漢天河機場已經發表聲明(儘管聲明並沒有什麼說服力),浦東機場和東航到現在還沒有發表任何聲明。可能是因為事件直接發生在天河機場,聚光燈打在天河機場使得其不得不發表聲明。最後想說說,微博上的反應。一條無辜的狗狗被打成那樣,我想正常人都會感到傷心。原po下面愛狗人士居多,只是說說諸如「怎麼能這樣對待一條狗狗啊」「看著真心痛」「狗狗做錯了什麼」這類的話,基本上是一個正常人該有的反應。而,到了一些航空專業相關的轉發微博下面,評論區有部分航空從業人士或航空愛好者的回復是諸如「原po下面的評論智商捉急」「狗奴/狗兒子/狗粉們如何如何」「打死活該」之類令人又氣憤又心寒的話,外加藉此機會給大家「普及」安全知識來彰顯自己很懂,別人都不懂。只能說,沒有對旅客和貨物的責任心,您懂得再多也沒用,也不是一個合格的航空從業者。微博的評論區里,肯定有不少那些暴力裝卸旅客行李的地勤們…一個行李,一個易碎的行李亦或是一條寵物狗,對他們來說只是發泄心中情緒的出氣筒
很可惜,從道德層面上,樓主佔上風,但是從法律層面上,航空公司佔上風。
首先,的確明文規定,寵物需要在航空箱外加鐵籠防止逃跑,但是我親眼看到浦東機場打包寵物是不加鐵籠的。浦東機場其實很多規定都是不管的,也就是管理很松,不,是鬆散至極!比如4月我們去雲南寫生,一個台灣交流生沒帶護照,憑台胞證登機了沒啥問題很順利,但是!他回來的時候卡住了!其他機場不承認,不讓她登機,只能重新買別的票。 通過浦東機場,你筆記本放行李箱里託運也沒問題,包里有小刀也查不出來。從其他機場回來的時候,就發現這些違規的統統不允許。第二,空運寵物沒有任何保險!航空公司明文規定,寵物託運中死亡責任由顧客承擔!沒有保險公司願意為這一塊保險,所以……這是沒轍。以後託運的時候還是考慮清楚吧,飛機上的溫度在5-25℃,凍死了或者生病了都得自己承擔。我個人認為,浦東鬆散的管理態度要付50的責任,剩下的主人和成都機場對半分至於後續賠償,成都機場放記錄了,咬住打包不規範,狗跑出來了,對跑道造成威脅,按規章進行了圍捕,看起來沒毛病,法都是無情的,頂多能把責任推給幾個底層員工開除,反正航空公司是不會承認錯誤的
不說別的,哪怕是被一槍擊斃,也比像圖上那樣身上全是孔來得痛快。我國法律中有,誰主張誰舉證的說法。
你要證明是航空公司人員主動打開的狗籠子。這樣他們才是全責。
安檢和託運辦理處都不會背全這個鍋,也甩不到人家身上。 你坐飛機的行李需要機場幫你整理嗎?至少法律的角度上來講,航空公司是對的。
這個事兒我站機場。必須要說我不愛狗,但是我愛不愛狗和我支持誰沒有必然聯繫,因為,
如果道德贏了法律,是人民的幸運,是國家的悲哀。如果由一部分人規範的道德贏了法律,那就是人民的悲哀,也是國家的悲哀。很多答主把重點搞錯了,重點根本不是什麼虐待動物,事實上出現這種情況,對機場起降航班有巨大的危險,按照正常處理流程擊斃都是沒問題的。
真正需要追責的有兩點,第一,對天河機場來說,因為承運過程、運輸過程或者卸貨過程某個環節出了紕漏,導致寵物狗失去控制亂跑,機場起降航班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此為第一項需要追責的問題。如不追責而敷衍了事,誰還敢去天河機場坐飛機?第二,對狗主人來說,本來交了錢買的是「安全穩妥運送貨物」,結果最後由於承運或者卸貨的時候操作不當,貨物並未「安全穩妥」送到,貨物的「狀態」也受到了很大損傷,此為第二項需要追責的問題,如不賠償,誰還願意讓東航託運貨物?以上兩項責任,很明顯都是因為操作不當導致的,如果籠子本身不牢固不能穩妥地把寵物拘在裡面,那麼就不該承運,這說明東航浦東那邊安檢沒有盡到責任;如果是暴力卸貨導致本來穩固的籠子打開了,那麼就是天河地勤的責任。利益相關:本人也養金毛犬,愛的不得了。「旅客攜帶的小動物不得帶入客艙,必須裝在貨艙內運輸。旅客對託運的小動物承擔全部責任。由於正常運輸條件下小動物受傷、患病、逃逸和死亡,東航不承擔任何責任。」
粘貼自東航《小動物運輸服務辦理須知》 http://addservice.ceair.com/server/special/animal.html
呵呵呵呵呵,你們的條款真的666!那麼請問你們所謂的「正常運輸條件」包不包括你們託運箱綁的不牢?包不包括在狗狗已經找到的情況下,必須採取暴力手段制服和轉移狗狗?你們機場的禁區真的是多,你們的工作人員讓狗主人等了一半天都不知道派人帶著狗主人去把狗領出來,腦袋不靈光嗎?一群工作人員追狗打狗累得半死,可是只要把狗主人帶過去一個招手狗狗就出來了,請問就機場航運安全的角度來講,到底哪個才是合適的做法?
請問這些工作人員,你們闖紅燈的時候交警為什麼沒有打死你?
沒有合理的解釋統統拉黑不謝!
不喜歡狗的會答,槍斃了都不為過。 喜歡狗的會回答,槍斃了都不為過。 如果按法律來說,危害了公共安全,一隻狗確實可以被依法處置。 其實不是說要把狗提升到和人相同的地位。 而是每個人都不應該去傷害別人心裡重要的事物。 我種了一株花,從幼苗慢慢的長大開花,我投入了我的感情,並作為依託每一天注視它過生活,每一天看著它開花枯萎,我的內心無比充足。 但有一天,一個男人進了我家把這朵花當成廢品般踐踏,當我回到我家,花已經和泥土混合失去了往日的神采。 我很生氣,內心無比悲傷,我想出手教訓這個男人,但鄰居拉住了我,說道不就是一株花,反正都已經爛了叫他陪你不就是了。 我聽完失落的擺了擺頭,是啊,已經爛了,不可能在活回來了。 就算再種一株花,它也不會在凌晨6點準時開花,而在傍晚6點準時凋落。只可能往前或者往後。 在他們眼裡只不過是一株花,而在我心裡卻是我靈魂的一部分。 尊重別人心裡重要的存在,因為說不定哪一天你種的花會被人踩爛,然後笑嘻嘻的對你說,賠你一株吧。這個事情要分幾步看。倒著看可能會比較清楚一點。
第一,狗是怎麼跑出來的?正常來說,如果籠子沒問題,狗是不會輕易跑出來的。是網友自己的籠子還是航空公司(或者機場)提供的籠子?
第二,狗在託運了這麼久之後,不小心跑出來,在機場亂竄,確實有可能影響到航空安全。我記得前不久國外有一個類似的案例,最後是將狗擊斃了。最後也是引起了很大的風波。大家的意見討論也是很激烈的。
第三,國內的航空公司其實很多都是霸王條款的。
最後,我自己的看法,除開狗跑丟了在機場跑道上真的可能威脅航空安全之外,其它的,應該都是航空公司處理不善。
東航打包負有責任,機場運輸負有責任,機場場務沒有按規定打死負有重大責任。寵物主應該要法律維權。但是不用撕,打死是應該而應當的,對此為武漢機場40多人抓狗感覺莫名其妙。徒勞的增加狗的痛苦。按照國際慣例都是打死。雖然對狗感到惋惜,但支持打死的規定,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寵物狗機場意外死亡 動物入侵成機場安全重大隱患http://i.carnoc.com/detail/217309至於有些人只看到自己家的寶貝狗了,沒有看到千百個想要回家和家人團聚的人。狗往機坪跑打死打傷沒毛病。
打包是否規範還有可以等後續報道。
狗咬破籠子網兜也有發生。
解決問題不是靠意想,事情發生就按發生這類事情賠償標準進行賠償。
也有航空公司不承運小寵物,每有意外發生,航空公司承擔責任及金錢損失過大,是否會造成反面效果。
這個事情,僅僅是個意外,沒人希望發生。理智地說一下吧
1.打包 我在東航的運輸服務條例里找到的裝運小動物的容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1) 堅固,能防止小動物破壞、逃逸和伸出容器以外損傷旅客、行李或貨物,使用塑料封條加固門鎖,在託運時需使用防護網,並用打包設備在防護網外層採取井字形打包加固。題主的圖表示題主的航空箱應該是符合規定的
2.金毛跑出航空箱
假設1)機場工作人員故意放出金毛 強烈譴責,這也不僅是道德問題,還有 法律問題吧 在機場里放狗 2)金毛自己跑出來 金毛是大型犬 可能機場人員也沒有做到輕拿輕放(看看箱子上有沒有磕碰痕迹)3.沒有及時通知題主
這就要批評題主了 你這個槽點也太奇怪了吧 什麼空守行李轉盤 你要求的時效性也太高了吧 你也說自己是馬上聯繫的啊……4.跑出去會被打嗎?
我認為應該被打死 題主推測是氣槍?我個人覺得不應該用氣槍 應該一槍斃命 以絕後患首先0:30並不是最後一班航班降落我記得一點鐘後最後一班是常有的(悲慘經歷就不說了)我是決不願把自己的安全當作兒戲的 我不能想像有一條狗在跑道上 滑行道上 現在我有些後怕 天河機場真的安全嗎(一個武漢土著出行基本靠它)如此隨便的讓動物在其中穿行 可怕更可怕是起飛(看過協和號的自己腦補)吉隆坡那個也在零點半以後機場如此不負責任 對待顧客也撒謊5現場找狗
如果是有職業操守的人 也不應該同意題主現場去找狗吧 畢竟題主沒有在機場里工作的資質吧6關於題主的幾點質疑
1)同意質疑1 既然包裝合規 為什麼出了問題 不論是包裝設計的問題 還是暴力運輸 還是認為打開 都是需要道歉及檢討的2)狗如何跑出來 建議查看監控(報警試試?)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 不過題主要求第一時間通知也是太苛求了 3)疑似虐狗?我認為不應該用如此殘忍的方式對待這隻狗 應該一槍斃命 不給狗狗留痛苦 不給機場留麻煩題主要求了解情況加以阻止?怎麼阻止 當指揮嗎 沒有足夠證據?跑出來了就是證據啊 就是安全隱患啊 當然要處理關於人性 我認為應該一槍斃命 減少狗的痛苦5.關於武漢養狗以下摘自武漢市養犬管理條例第五條限養區內個人養犬,每戶只准養一隻,但禁止養烈性犬和大型犬。禁養犬只的品種、體高標準見附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市實際對禁養的烈性犬和大型犬的品種、體高標準進行調整,報市人大常委會批准後予以公告。本市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洪山區、青山區、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為限制養犬區(以下簡稱限養區)。武漢市限養區內個人禁養犬只 一、成年體高(站立時從肩部最高點到地面的距離)超過45厘米的犬只。二、以下34個品種的犬只:1.所有種類的獒犬(Mastiff)、雪橇犬(Malamute)、拳獅犬(Boxer)、篤賓犬(Dobermann)、大丹犬(Great Dane)、大白熊犬(Great Pyrenees)、紐芬蘭犬(New Found Land)、可蒙多犬(Komondor)、羅威納犬(Rottweiler)、聖伯納犬(St.Bernard)、薩摩耶德犬(Samoyed)、德國牧羊犬(German Shepherd Dog)等工作用犬;2.阿富汗獵犬(Afghan Hound)、巴山基獵犬(Basset Hound)、尋血獵犬(Bloodhound)、蘇俄牧羊犬(Borzoi)、獵狐犬(Foxhound)、靈緹(Geryhound)、獵鹿犬(Deerhound)、威瑪獵犬(Weimaraner)、波音達獵犬(Pointer)、貝生吉犬(Basenji)等獵犬;3.貝林登梗(Bedlington Terrier)、邊境梗(Border Terrier)、牛頭梗(Bull Terrier)、凱麗藍梗(Kerry Blue Terrier)、美國斯塔福郡梗(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等梗犬;4.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鬥牛犬(Bull Dog)、松獅犬(Chow Chow)、大麥町犬(Dalmatian)等非運動犬;5.土佐犬(Tosa)、秋田犬(Akita)、雪達犬(Setter)等其他類別的犬。金毛在武漢的這些地方養是違法的,基本上三環以內都包含在內了(題主是武漢人我就不需要科普地理了吧) 就醬如有不對的地方 敬請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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