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稅是按印刷量來計算,那作家怎麼知道出版社究竟印了多少冊呢?
出版社和作家約定印5萬本,但實際上印了10萬本,黑了作家的版稅,作家怎麼知道出版社是不是多印了,難道完全依賴出版社的誠信嗎?
您的問題,其實涉及太多方面,我一點一點答吧。
第一,作家和出版社約定印五萬,不可能吧,是不是您弄錯了?這麼多年,我還真沒見過雙方約定印刷上限的。一般都是約定起始印刷量,也就是起印量。這個起印量往往也是作者的最低版稅保證量的基礎,當然,具體還得看合同約定。所以,您的第一句話,我有些糊塗了。如果是五萬為上限,我覺得不可能;如果是五萬為起點,更不可能,能首印五萬的書,怎麼也是說得過去的好作者好作品了,按我的經驗,最終銷量怎麼也得十萬以上了,怎麼可能一筆數值就卡住呢?
第二,版稅按印刷量計算?這個對出版社或者出版公司來說,也比較少見了吧,反正我肯定不會這麼干。現在基本各家都是有個最低保障量或者首印量,然後開始按銷量計算了。如果按印量,風險有些大了。
第三,印了多少如何知道。這個,無解。你要麼信任,要麼別合作。我自己就有無數辦法讓作者根本不知道印了多少,賣了多少,這事兒憑良心,自己不能幹也堅決不幹罷了。
第四,寫到這裡,總覺得你的問題之下,隱著濃濃恨意或者不信任感。作者和出版方,就是談戀愛,談得來,就要彼此信任。談不來,好說好散。單純一點好。
第五,額外說一句,就是按照銷量來計算版稅,作者們也不要過分摳數據。我不相信任何一家圖書公司和出版社能把銷量精確到百位上,因為現有的銷售體制決定了就是業務員自己都不敢拍著胸脯說自己的某某客戶一共銷了多少本(天貓等電商除外)。今天我給你結算了當期的版稅錢,明天某客戶就嘩嘩扔回一堆退貨來,出版方等於多付了版稅,這種事情多了,所以不要光想著出版方黑錢呢。
能首印5W的作者一般不會問這個問題了
作為從業人士我也覺得題主的問題很挑戰常識啊。你是隨便列的數字吧?
作家得知自己書的印量方式一般來說就是詢問自己書的責任編輯。出版社的印量在給印廠的委印單上都會體現,如果不相信責任編輯,可以讓責任編輯提供給印廠的委印單。如果連出版社給的委印單都不信任的話,可以上法庭起訴出版社,讓神聖的法律來裁決(誰主張誰舉證,作家得給出出版社偽造印數的證據,要不然屬於誣告。P.S.這還得是書出版之後的事兒,要是這書根本沒出版還打個啥官司)。
其實相當於作者和出版社是一對未婚夫妻,馬上要結婚了,然後男方(作者)不相信女方是未婚,女方說天地良心啊我以前沒結過婚,男方說那你拿出證據來!女方說我戶口本上是未婚啊(相當於委印單),男方說那也有可能結過婚但戶口本沒改婚姻狀態啊!女方說那我還能怎麼證明啊!然後男方想來想去沒啥好辦法,就跟女方吹了(對雙方都好的解決方法)。萬一男女雙方腦子不清楚,結婚以後男方又天天鬧懷疑老婆以前結過婚,那男方有兩個選擇,一是不離繼續跟老婆鬧,二是選擇上法庭離婚,誰主張誰舉證,男方得拿出老婆之前已婚的證據,要是沒證據還是得敗訴。
但目前看來,男方就是打定主意不信任女方了,這婚還結啥,趕緊分了算了。出版社真要隱瞞的話作者是無法知道的,他要真想隱瞞,就有一千種方法隱瞞。除非作者在出版社有關係很硬的卧底,比如作者親蛾子。唉,想起來就/(ㄒoㄒ)/~~吖,簽約的時候寫的印數,我按照這個付版稅(否則作者不給╭(╯^╰)╮),可是發行部給的起印數只有一半,我了個去。好容易印夠了約定的量吧,到現在也沒賣完。更別說期間做活動的開銷,想想心都滴血了。T^T你說,這種情況下我怎麼隱瞞印數,沒加印怎麼隱瞞。我要能有印5萬的書我肯定不隱瞞印數,這是我搖錢樹我抱大腿都來不及嘞。
風險高,昧良心,不做不做。難道靈魂就值這一本書幾塊錢嗎。不做不做。???
這個表情好萌呀。這個看作者實力,和出版社信譽。
大社都不屑於幹這種事。而且作者對出版社,確實也沒有有效透明的監管措施。加上作者的弱勢,所以常常會有這種懷疑。但你從利益驅動的角度來想,就好理解了。
從作者這邊來說,你如果不牛逼,好多人為了圓出書夢,還自費出版呢。新人真要出版,一般也就給個三五千的首印,試試水。搞不好連這點都賣不出去,出版社哪會多印?如果你很牛逼了,成了出版社的搖錢樹,你覺得出版社會多印,但誰會來干這個事?編輯?多印個5萬冊,印刷的錢誰出,他拿去找誰賣?印刷廠,同樣他不知道賣給誰,真要找著買家了,那算盜版,直接刑事責任。你說這是出版社的公司行為,那就更沒有必要了,人家手上那麼多名作者,有這時間,直接開發一本新書就好了。麥當勞第二杯半價知道吧,從經濟學上講,把你的書加印一倍,事實上是不值正常印數的那個利潤的。
再說了,印數多少,給你多少版稅,都是有合同的。正規出版社干這個事,風險和收益完全不成正比。作者版稅一般6%-10%,一本書也就省幾塊錢,偷印少了不夠麻煩的,真要加印個幾十萬冊,圖書市場上肯定不會沒有動靜,查出來,相關人員全是刑事犯罪。
但作者的書是不是就一定不會被偷印呢?有。主要就是那些小圖書公司,幾個人,選題、編輯、發行,一手包辦。很多也進不了新華書店的發行系統。坑一坑小作者,買個書號,自籌出版發行。這都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理論上你可以帶著律師去查賬,但沒有哪個作者耗得起那個時間精力。作者有名氣了,都會換大出版社,避免偷印的問題。
還有一個,能在市場上賣掉10萬本書的,那是很大的作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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