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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評價文章「「心證判負」的評委自然會出現」?

讀完以後在下產生了如下疑問,希望能和各位交流:文章里提出提高心證的准入門檻,具體該提高到什麼程度能否有公論?明顯謬誤,衝擊一般常識等等概念能否有較為明確的標準。

連明顯謬誤,違背一般常識的內容都不反駁,是否可以認為其實也比較缺乏常識,屬於犯了同樣錯誤?正方說人不吃飯也不會死,反方說雖然不吃飯不會死,但是不呼吸會死,判正方負合適嗎?

當心證判負出現以後,怎樣或者說由誰來衡量心證介入程度是否過重?

在現在優秀評委未必能滿足比賽需求的情況下(不敢肯定,但是題主見到有不少比賽缺乏優秀評委,如有不當,敬請指正),怎樣保證心證的適當?比方說水平不足的評委的心證或者因為一天要評三四場比賽,沒辦法對辯題有充分了解或查資料的評委。

有不少比賽的評委相對固定,怎樣避免辯論賽變成專門研究評委口味的討好模式?

個人非常不喜歡心證,言辭之間或有不當之處,萬望海涵,但這次提問完全真心,希望能和大家交流一下判准與心證介入。

抱歉忘記提供鏈接了,現在補上:http://mp.weixin.qq.com/s/P1Vu1qwheQy2hpT-Xgjtlw


印象當中Phantom寫過一個答案,似乎刪掉了?

建議奧瑞剛原典主義者們參考一下朱蘇力的《法治及其本土資源》和龍宗智的《相對合理主義》。任何制度的建立都有一個路徑問題,企圖跳過路徑追求成果就只能是雞同鴨講。

心證的問題實際上非常複雜,儘管關於它的爭議實際上一直很多,不過因為過於專業所以很少為大眾所接觸。政策辯論借用了訴訟中自由心證這一推理工具,而這一借用的過程多少做了簡化。用一個簡化了的工具來解決比其原本所用於解決的複雜得多的問題(指中文辯論的問題),肯定是吃力不討好的。

不可否認,大部分討論中對這個概念都存在很大誤用——當然你一定要說是在討論中賦予了它新的含義,我也拿你沒辦法。在法律推理中,自由心證原本是一個關注於事實認定層面的概念,它解決的是證據效力的不充分問題,而一般不涉及推理規則——因為推理規則已由法律、判例和邏輯所確定好了。

所以當我們談及心證介入的時候,實際上我們僅應該表示這樣一個意思:對於某一事實,儘管某方進行了舉證/沒有進行足夠舉證,但基於這種舉證/未舉證所形成的事實判斷,有悖於我的良知、理性和經驗,因而我可以適當地超越這種證據所證明的表面事實,基於「內心確信」來做出有所不同的判斷。

毋庸置疑,自由心證是有悖於法定證據主義的。事實上,它的作用也僅僅是對過度的法律形式主義的一種矯正。但是,它不僅不在於損害法律的形式性,反而可以更好地維護這種形式性。譬如,允許自由心證的前提,是嚴格的證據規則(包括證據排除規則),辛普森案中,在排除掉非法證據之後,裁判者不可以再憑藉心證把這些被排除掉的證據補足,而認定辛普森犯下了謀殺的罪行。再譬如,當心證介入的時候,民事案件的推理依然要以誰主張誰舉證(法律上有更複雜和確切的表述)和蓋然性規則來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前提原則。

所以,認為心證可以超越事實認定而違反更基礎的推理規則,本身是一種錯誤的理解。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判斷標準——當任何人說起諸如「我的心證是正方應當證明xxxx」或者「基於我的心證我認為正方的邏輯更嚴謹」之類的話時,很顯然他已經搞錯了心證的含義。

為什麼政策辯論的理論中,要排除評委的心證?

這個道理很簡單,因為心證是一種矯正、一種救濟。法律推理中,首先是證據出場,而只有在證據力有不逮的情況下,才輪到心證發揮他的作用。所以,對於辯論的雙方來說,首先是對於證據的爭奪,而只有當窮盡證據的可能性後,才輪到去爭取法官心證的空間。

允許評委帶有過多心證,就無法在競賽的過程中給予辯手的舉證能力以有效評價,而政策辯論的訓練目的也就因此達不到了。

這和一個人的穿著對形成受眾的第一印象很重要,但我們仍然要求評委把對衣著的個人品味排除在辯論賽的裁決之外一個道理,因為我們希望評委關注於更需要他們提供有效反饋的部分

然而,存在兩個問題

第一,現有的大部分比賽,並不是政策辯論。

也就是說,對於辯手的舉證能力是否是評委更需要評價的內容,不存在普遍性的共識。而當不以評價舉證能力為裁判要旨的時候,舉證是否有效就會變得不那麼重要,此時更多的心證介入就是可以接受的。

雖然我贊同應致力於提高辯手的舉證能力,但我反對把所有辯論賽都變成政策辯論。具有嚴肅推理過程的辯論是辯手應接受的訓練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在很多時候,他們將來所需要面臨的辯論,完全可能是「不合格的、不負責任」的評委,因此他們也需要掌握其他的辯論技巧。

不過再反過來,我支持在辯手接觸辯論的初期教授關於舉證的知識,因為事實上這些知識掌握起來更簡單。

第二,我們目前遇到的問題並不是評委的心證過重。

前面已經詳細地解釋過什麼是心證了。基於此大家可以知道,在很多「宣稱自己具有心證」的場合,評委的真正問題並不是把心證帶入了評判。

那問題是什麼呢?

最近我剛巧在一堆閑言碎語中討論過這個問題 http://blog.renren.com/blog/254784425/988949778

我的回答是:直覺式的評判方式

所謂直覺式的評判方式,就是評判的過程不是嚴格基於理性判斷、而更多依賴於「感覺」的。

一個簡單的例子,大多數評委實際上分不清楚,評分式的裁判方式和投票式的裁判方式有什麼實質性的差異(所以他們往往也不喜歡費力填分數:),以及政策辯論里的投票和非政策辯論里的投票是不是一回事。

也就是說,當評委缺少穩定、明確、系統、可操作的評判方法時,他是無法確定地從「雙方的辯論」到達「評判的結果」的。換句話說,撇開某些不方便闡述的理由之外(比如正方女生貌美胸大,或者反方提前打好了招呼),即使他自己也並不能準備地理解自己的評判過程;如果讓他重新評一次這場比賽,他的評判結果也很有可能會有所不同。

此時,評委無論是出於履行職責的需要(作為評委他必須判出勝負)還是掩飾個人的不專業,他都必須在比賽結束的同時做出一個選擇。而除了依靠直覺,他並沒有別的辦法。當然,在憑藉直覺做出判斷之後,他是具有詮釋的能力的,即反過來結合比賽的過程為自己的這種直覺式判斷做出一番合理的解釋。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我並不認為直覺式評判是錯誤的評判方式。

事實上,直覺式評判之所以漸漸流行,並不是因為辯手水平退步(這一點上我一直持有和大部分辯論圈老人不同的看法),而是因為既往的很多不恰當的評判方式被我們排除在外了。

二十年前,我們可以因為一方氣勢洶洶判他們輸。

十年前,我們可以因為一方沒有脫稿判他們輸。

時至今日,我們依然會因為一方自由辯發言不夠均衡判他們輸。

在不知辯論為何物、不知應當如何評判的蒙昧時期,大陸的中文辯論積累了大量莫名其妙的評判上的金科玉律。而如今,他們有的已經消亡,有的正在被邊緣化。在這個過程中成長起來、逐步成為比賽評委的辯手們,帶著種種反思和批判,拋棄了那些陳舊的評判原則和方法。然而,在中文辯論方興未艾之時,我們也還來不及形成系統的、穩定的、可操作的、普適的評判原則和方法。即使有外來送經的和尚——政策辯論,其相關的理論和制度也必須面對本土化和被進一步發展的境遇。

基於上述這種觀點,目前我還不贊同絕大多數的所謂「賽前公布判准」的嘗試,因為我認為在多數情況下,評委尚做不到按照他們所公布的判准來評判。而事實上,我見過的大多數判准,也無法讓人在事後確認評委是否按照了這種評判方式來評判

有鑒於此,我認為目前對評判方式的改造,最重要的是形成少數簡單的、明確的、可操作的共識。比如不接受無有效出處的證據,就很好。再比如不將質詢方的單方陳述計入考量,也很有意義。

然而,還有很多干擾這種共識形成的因素存在。比如比較型辯題的比較標準:P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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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徐純以前寫的討論白紙裁和心證的一些東西:

http://blog.renren.com/blog/200599814/931789107

http://blog.renren.com/blog/200599814/931813452

實踐中白紙裁這個概念有時候確實會起到一些干擾作用的,以至於徐純曾經提出用「理性人標準」來代替白紙裁。然而我向他指出這種替代並不會起到奧卡姆剃刀的效果。


典帝這個啰嗦鬼講了噶許多,我覺得有一個東西很要緊的

所謂「 領域通說或者更普遍的觀點 」,到底是個什麼鬼?這tm也太難了……

別的不說,在辯論這個領域裡,關於怎麼樣去判定一場比賽的勝負,就根本沒有什麼通說、普遍的觀點。比如我們辯論搞事情團隊的人所理解的辯論,和求職簡歷里寫網辯十強的人所理解的辯論,恐怕不會是一件事的,哪裡來的通說和普遍的觀點?

講到底,心證這東西,就是介入了評委個人的知識、認知、意志,乃至於性情。求之於所謂更普遍的觀點,是水中摘月呀~

永遠25歲的林正疆,憑什麼規定武俠小說的例子不能作為論證依據?這不就是個人性情么。博學多聞的熊浩,又憑什麼說辯手是孤天里的鶴而不是寫滿字的值?這不就是最具個人特色的判准嗎?可憐的小辯手們找誰說理去?

評委救濟——用典帝的話來說對成本公平的捍衛——講到底,就是一種,評委個人意志的介入。

如果,純粹的對數據論據論證的質疑,不應當作為有效的論證,這一條能夠成為辯論領域的通說或者普遍的觀點,那麼作為反方的楊皓將更難獲得比賽的勝利。憑什麼?憑什麼這種判准就比簡單地認為哎呀反方質疑了正方沒有回應所以反方得點要來得公平呢?

所以講什麼,白紙裁和心證裁是直尺的兩端這樣漂亮的比喻,看著要來調和調和執兩用中,卻其實,是枉然的。

因為,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對辯論的認知,下的東西,它們不是簡單的兩個點,而是兩個平面上的兩個點,而且兩個平面處於兩個平行空間,連上帝也沒有權利單獨把這兩個點連成一條直線。

各行其是,偶爾撕逼。

差可比擬,一中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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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毛老師。

語言文字,不是數字。

所謂的交鋒裁定,白紙裁定,就沒有心證么?

正方說A,反方說了一句-A。

反方說沒說-A,基本上是一個客觀事實。但,-A這句話,是不是構成了反駁?是不是足以撼動正方?要不要考慮反方其實是隨口一說而不是在反駁?

這卻完全是評委個人的判斷。這算不算心證?

對於哪些東西是「心證」,本身還有很多爭論。有人覺得,評委天然覺得某一方的立場更對,這才是心證。有人認為,評委主觀意識的介入,就是心證。

「我方都說了xxx,難道不是反駁嗎?」
「xxx只能算回應,不是反駁」/「xxx的確有反駁到,但是還不夠力度真正打掉對方啊」…
「我方在這個點上明明已經擊穿對方了啊!」
「哪有!你們至少必須說到xxx才算擊穿吧?可是你們只說到了xx」

攤手。

心證不是要不要有的問題,而是,是什麼、能不能避免的問題。

在今天,辯論場上很多人張口就說胡說八道的現實面前,我還是支持評委直接說:正方胡說八道,直接判負。/相比而言,反方更胡說八道,判負。

當然了,評委,其實,也都是渣為多。比如,我認為的胡說八道,可能,並不是胡說八道。

其實,今天劍宗這麼流行,劍宗一直講辯論是說服。說服誰呢?應該是是評委(有權投票的觀眾)吧?

既然如此,怎麼就不能順著別人的心證講呢?怎麼就不能允許被說服的人有心證呢?

奇怪了。一邊信奉劍宗一邊堅持白紙裁,這,我個人覺得,會不會分裂啊……

瀉藥。


抱歉沒看文章,理由是懶,以及累。

每天下班都7點了,動腦了一天後你再讓我動腦子去看一些辯手寫的不一定是人話的文章我真的受不了。

那就只說說題主的附加問題好了。

其實所謂你喜歡不喜歡評委利用自身心證判比賽,歸根到底,是你有沒有吃到心證的好處,凡是批判評委心證的,無一不是在比賽輸了以後去說評委心證過於嚴重,如果你是贏了並且評委心證有利於你方的情況下,你只會覺得你論證到位了。

所以說,這裡我堅持一個觀點——評委的心證影響的是你在論證不完善的情況下,評委是反駁你還是幫你補齊你沒有論證的邏輯。

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你覺得你論證完成了評委不認可。或者說評委說聽不懂你說話,或者評委覺得你這種觀點完全是在扯淡。

這種時候請深呼吸,問自己三個問題:

1、我是不是沒有說人話?

2、我是不是說了什麼反人類的觀點?

3、這個評委是不是可以在任何比賽場上【包括肢體接觸】我都可以虐殺的存在?

如果這三個問題前兩個有一個是是,那就請自己回去練練表達,多和人聊聊天,學習說話,如果前兩個不是,最後一個不是,那就老老實實認栽,最後一個如果是是,歡迎你在接下來一段時間把這個評委婊到天上去,但是你輸了這件事不可能改變。你可以打他一頓解解氣,我覺得下次他會乖很多。

但是,比賽還是輸了,基本不可能改變。

好了,說回正題,我們來談正常狀況下評委對於你方邏輯的干預……

其實這時候很多評委之間分歧會很大,比如我在評比賽的時候對於倫理問題的要求和基本觀念會低很多,言之有理自圓其說即可。但是如果在基本的經濟、政治、現實問題上出現常識錯誤,哪怕是對方沒有指出問題我也有可能【視當時的狀態、心情、雙方表現而定】無視這個觀點,雖然不至於直接判負,但是無視這條邏輯和論據也基本差不多了。

那麼,我自己是學公共管理相關的,我有一個學妹則是對於基本倫理道德要求很高,如果說出比較反人類的話,哪怕再漂亮她都有抵觸心理【不是完全不認可,而是抵觸】,這就意味著哪怕對面稍微抵抗一下就有可能反轉。我還有個學弟對於文學方面的引用要求極為苛刻,還有個同學則是完全看邏輯是否自洽,什麼底線都不要……

這些都有可能,都是你、我,我們這些人在場上會遇到的評委。

先捫心自問,你哪怕是如此討厭心證,你會完全避免心證嗎?

人,總有很多隻屬於自己能接受或者不接受的東西,這就是人與人的區別所在。

我始終認為辯論賽就是說服人的,哪怕你全場哭慘讓評委最後覺得不投你你下來就會自殺而投給你票也是一種本事,或者你拿把刀子刷得天花亂墜讓評委給你投票我也沒意見,但是前提是,你不會被反殺。各種意義上。

所以,在這樣的基礎上,你對評委到底有什麼要求呢?

評委遵守基本守則,公正評判即可,但是我很好奇,評委內心的公正,和你的公正是一個意思嗎?

曾經我還很關注這個圈子的時候我記得一個前輩說過一句話:白紙裁讓辯論賽變成了白痴對決。

因為,如果真的不要底線,那辯論賽真是互相說瞎話。

你見過有一個人對著徐徐上升的股市指數說這是絕對的辣雞股,因為我一個舅舅賠錢了;

你見過有一個人對著你說雖然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做為什麼要這麼做,但是我覺得大家憑藉自己的力量一定能解決,因為我相信;

你也應該見過一個人就靠著幾個馬克思全場胡說八道,然後說自己論證己方觀點。

…………

見過吧,想不想打死這樣的對手。

給你說,評委也很想,所以,這時候,無論你是這個對手,還是這個對手的對面,評委可能就要介入心證了。

什麼,這樣你也討厭?

朋友,這都接受不了,還是老老實實去學一些自然科學,那裡不存在人的干預,別做這些與人有關的活動了,不適合你。

或者說,你該好好想想,為什麼人們會討厭XX。

包括你自己也討厭這種人。

不想被評委心證干預?行呀,沒問題呀,別當這樣的人,學會說人話,學會用邏輯,學會用正常的事例證明觀點,學會傾聽……別讓評委有鑽心證的空子,當你做到這樣的程度,你就可以不受評委干預了。

如果還有,請回到開頭尋找解決辦法。


首先,心證裁的出現是很難避免的,因為白紙裁一來很難做到,二來勉強去做很容易就變成白痴裁,然後台上各種「禁止大麻說的是做衣服的大麻」、「網路無聊是指網路上沒有聊天這種形式」之類的話滿天飛。

其次,心證當然也會出傻X評委,但我個人感覺在大家其實都不太搞得懂什麼是「心證」的情況下,相比于禁止心證,還不如允許心證然後對心證範圍進行討論和評判的好。

再次,傻X評委和昏哨某種意義上是辯論遊戲的一部分。這句話一方面是說評委良莠不齊(畢竟沒有監督和篩選機制去掉壞評委,也沒有利益吸引保留好評委);另一方面是說,基本上十場比賽有八場,輸的一方會覺得評委是傻X是昏哨,這種情況我見得太多了,建議輸了想吐槽評委的都先等一天冷靜冷靜,看看是不是還想噴,再開始吐槽。


(一更完畢)

瀉藥。

從我接觸到白紙裁這個概念開始,我在內心就一直排斥它。因為,我完全不理解這個詞是在什麼樣情況下被創造出來的,也不理解要如何將這個如此理想化的詞語真切的實現。

於是,基於相同的原因,我也在內心非常排斥心證這個詞,因為,似乎在大家創造出來的語境里,心證,是僅僅作為白紙裁的反義詞而使用的。

至少從某種觀感上來看,心證=不白紙。

而更奇怪的問題也許是,僅僅就這兩個詞語本身,好像也並沒有什麼樣的價值。

傳統辯論在發展的過程中,特別是近幾年的發展過程中,湧現出了非常多的「術語」和「概念」。有一些借鑒於法學、社會學、政治學、武俠小說等其他領域,有一些來自於政策辯論的中文翻譯和本土化的理解,而有一些則是圈內大佬的講座、論述。

有趣的問題在於,很大程度上,這一些術語和概念一開始出現的時候,很可能是一種類似於譬喻的修辭學手段

是用一種近似的,或者模式話的詞語來替代原意中的某種特徵,以方便受眾理解的表達方式。

然而在不斷的發展中,卻被發展本身所異化,不僅「原意中的某種特徵」會替代「原意」,進一步,這種「詞語」本身會形成更進一步的替代。

圈內金科玉律般的術語由此產生。

對於這種現象,我其實覺得,大量類似於這樣的術語的出現,其實反應的是傳統辯論對自身認識的不精確,以及傳辯理論軌跡的偏差:

相對於理論的準確,我們更追求理論的傳播性。

不過到這裡已經離題太遠,我們回頭再說好了。

說回題目。

如果我們把心證和白紙裁兩個詞語放回語意朦朧的辯論理論的世界,其實任何一個有評委經驗的辯手都必須承認:

心證和白紙,不過是一把直尺的兩端。

而任何評委的判准,都是坐落於直尺上的端點。

無非是一個,更靠近哪一端的問題。

所以,任何想要將判准往任何一個端點純粹化的嘗試,或者將二者截然對立的宣稱,可能都只能是一種理想主義的旗幟。

而非評委們事實上進行評判時所踐行的準則。

所以,在這道題目所涵蓋的討論範圍里,其實蘊含著兩個層面的問題。

第一,作為評委,我們應該踐行什麼樣的準則。

第二,我們應該高舉哪一種準則,甚至哪一個端點為旗幟。

對,是的。

這是兩個不同的問題。

我們先來說第一個。

我想在這個問題里,引入一個概念,來表達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

但這個概念是我自己掰扯的時候用的,僅僅為了方便大家理解我的意思,所以很不建議大家拿出去用,在此先說明。

這個概念,叫做成本公平

從我個人的角度上說,我對白紙裁最大的警惕,在於白紙裁的理念看似更注重辯論評委的公平性,但實際上忽視了辯論賽的成本公平

所謂成本公平,就是我認為,在一場比賽中,任何一方用不同的手段獲得比賽優勢的成本,應該是大體一致的。

而在實際比賽中,有許多手段成本極低,但優勢很大,或者成本很高,優勢卻不明顯。

比如,技術反駁、定義爭端、強推論證義務等手段,性價比就很高。而詳實的數據、複雜的理論、完整的規劃,這些的性價比就很低。

在純粹白紙裁的理念看來,這是一個自由選擇的問題。

不同的打法當然有不同的勝率和效果。

這固然有其有道理的地方,但在實際過程中,這種不同辯論手段的性價比差異,不僅存在著對以後的辯論活動外部性的影響(事實上,近些年來辯論圈重打輕論重交鋒輕論述重技術輕理論等等事實已經開始出現了),同時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那就是,辯論是交互的。

一方的辯論策略,會顯著影響另一方的辯論事態。

而,越是簡單粗暴的技巧和論點,越會給對方製造巨大的辯論成本。

而我認為,這種巨大的辯論成本差異,應該由評委的判准來矯正。

否則,辯論活動就會變成一場不斷給對方製造論證義務而誰也不論證的策略遊戲。

這裡面,最極端的事例,就是虛假數據(或者對真實數據的不當演繹)。

舉個例子,你比如,一個比賽,雙方爭議的核心數據,是正方提出來的,數據舉得乾淨有說服力,效果非常好,最後結果是假的。

作為比賽的反方,你需要多大的成本,在賽前或者賽中對一個假數據形成有效反駁?

無法估量。

你可能不僅需要對事件事實有著任何角度的詳實數據,而且還需要更具有權威性的數據來源,對數據統計學意義的諸多了解,以及當場把比賽變為鑒定遊戲的控制力和絕大勇氣。

而正方呢?

偽造了一個數據。

這個事例可以顯著的說明,傳辯模式下,不同比賽策略的性價比差異。

當然,心證也並不能完美的解決這個極端化的問題(一定程度上可以),但我們仍有許多問題,是不極端的。

比如:

正方乾淨詳實地舉出了一個數據來證明己方觀點,反方質問:

這個數據來源在哪裡?

網路統計靠譜么?機構統計靠譜么?國家統計靠譜么?

這個數據的統計標準是什麼?

有沒有統計學陷阱?

這個數據如何證明你的立場?和你的立場之間是什麼樣的邏輯關係?

這個數據為什麼會是這個樣子,你解釋一下?

啪啪啪啪啪,一整輪質問打下來了,正方準備不充分(事實上對很多問題也不可能準備到這種程度),懵了個逼,這個數據的問題打了3分鐘,可能什麼作用也沒起到。

在純粹白紙裁看來,哇,這個討論大概也就是誰也不得分罷。

甚至可能,因為反方技術高明,反應敏捷,正方有數據而不會用,太蠢,還要判定反方得分。

但,我們衡量一下雙方的比賽成本,我們就會發現:

這樣的判准,凸顯了比賽的成本不公。

就像怪盜基德所說,如果怪盜是充滿創造性的藝術家的話,那麼偵探充其量只是亦步亦趨的評論家罷了。

反駁、質疑、破壞、甚至撒潑耍渾,都會比論證更容易。

很大程度上,我們所謂的權利意義上的公平,可以理解為,防止侵害的成本承擔,是恰當的。

而我們所謂的辯論公平,則可以理解為,論證成本的承擔,是恰當的。

所以,當論證和質疑,同時作為辯論的手段,但他們的成本又截然不同時,如果我們不在辯論評判的規則上,對此進行校正,那麼這種辯論,必然走向異化。

是的。

我個人認為,評委心證的本質,是辯論成本的分配。

我認可心證不可消滅,是因為辯論成本必有分配。

我認可心證不應消滅,是因為辯論成本之分配,其實追問的是我們需要什麼樣的辯論賽。

評委作為辯論比賽的第三個參與方,實際上,是通過辯論成本的分配,來對辯論賽究竟是什麼,進行價值判斷的主體。

而這個價值判斷的結果,就是比賽的勝負。

那麼,這個不可能被消滅,也不應該被消滅的心證,到底應該怎麼樣呢?

很簡單:

保障成本公平。

保障成本公平,就要求評委,用領域通說或者更普遍的觀點來進行判斷,而非自身所界定的常識。

因為,你所秉持的觀念和常識,很可能造成辯論成本的差異。可能一方搜一個網頁可以讓你頻頻點頭,但另一方如果要反駁這個觀念,則要查閱浩繁的資料,並在有限的時間讓你聽懂。

而你所查詢到的事例和數據,對雙方的備賽,都有著無可預估的風險。

然後,你在聽比賽的過程中,從內心千迴百轉的辯論經驗里,油然而生的那種反駁欲,有可能會對這種反駁所支持的那一方本想論證的內容形成干擾。

對,你們沒有看錯。

我支持心證,恰恰是因為,心證,是電光火石的比賽中,維繫公平環境的尺度。

相信我,這個尺度,並不應該是白紙。

因為,在另一個方面。

保證成本公平,要求評委不僅要關注比賽的走勢、動向、士氣,更應該關注優勢的形成原因,對不具有內容貢獻和論點貢獻的技巧和花活兒,保持警醒。

始終牢牢地追問,雙方的論證爭議是什麼,焦點是什麼,意圖是什麼,各自做出了哪些貢獻。

只有這樣,才不至於在紛亂的比賽之後,不得不訴諸自己的直覺。

更要求評委清晰的理解到,針對一場具體的比賽,正方和反方在辯題立場上的優勢差別,對不同優勢的立場,給予不同的態度和評判。

才不至於讓辯論比賽成為一場抽籤遊戲。

也不至於因評委而矯枉過正,讓辯論比賽成為另一種抽籤遊戲。

所以呀,你看,很多時候,並不是心證不好。

而是不好的心證太多。

但,白紙,卻是確確實實不大好的。

可是呀,我們在這裡,不得不出現了一個尷尬的走向。

白紙裁的問題是,雖然這個白紙裁卻是是不太好,但是客觀上,我們其實做不到白紙裁。

而越是貼近白紙裁的評委,反而越容易做到用更普遍的觀感,用更看上去公平的姿態,來評比賽。

對於那些,沒有辦法很好的進行辯論成本分配的評委而言。

白紙裁,是最不壞的壞制度。

而,

心證裁的問題是,雖然心證裁是一個比較好的思路,有一個看上去很好的自我約束體系和成本衡平方案,但客觀上,很多評委做不到這樣的要求。

不,其實事實上,沒有一個評委(沒有一個人)可以完美的做到我剛才說到的那個要求。

而,心證這種人人忽左忽右的外觀(其實白紙也是忽左忽右的,只不過外觀上並不是這樣),反而會讓人有一種不穩定和不公平的觀感。

更不要提那些,打著心證的旗號,胡亂分配辯論成本的「搗亂的人」了。

從這個角度來說,心證裁,是最糟糕的好理想。

而從旗幟的角度上來說。

壞制度,怎麼著,看上去,都比好理想,要靠譜的多。

這就是,另一個問題的答案。

不過,我想。

既然大家都有普遍的共識,心證和白紙不過是直尺的兩端,為什麼我們不拋卻固守的主義,而採用一個比較有趣的實用主義的新詞呢?

比如:公平裁?

你們覺得怎麼樣?(迷之微笑)

——————

一更結束


其實我們害怕的大概不是心證,而是不能被說服的評委


直接先回答你的幾個問題。

第一,「文章里提出提高心證的准入門檻,具體該提高到什麼程度能否有公論?明顯謬誤,衝擊一般常識等等概念能否有較為明確的標準。」

不可能有公論,也不會有特別明確的標準。評委所能做的就是儘可能多的提高自身的能力。

第二,「連明顯謬誤,違背一般常識的內容都不反駁,是否可以認為其實也比較缺乏常識,屬於犯了同樣錯誤?」

不能,因為辯手有時候不是不反駁。而是懶得反駁或者說,沒時間耗在這種極為明顯無聊的謬誤上。這點我相信各位老辯手應該彼此都懂。

第三,「當心證判負出現以後,怎樣或者說由誰來衡量心證介入程度是否過重?」

沒有人,全靠自覺。因為不同評委之間的評判體系本就不同。

第四,「在現在優秀評委未必能滿足比賽需求的情況下(不敢肯定,但是題主見到有不少比賽缺乏優秀評委,如有不當,敬請指正),怎樣保證心證的適當?比方說水平不足的評委的心證或者因為一天要評三四場比賽,沒辦法對辯題有充分了解或查資料的評委。」

很簡單,主辦方提供相關題解及資料,最少要提前數天通知評委。

第五,「有不少比賽的評委相對固定,怎樣避免辯論賽變成專門研究評委口味的討好模式?

避免不了,你看看黃執中原來的文章,如果評委喜歡口條好的,他也只能含淚打嘴炮,何況我們。

說實在的,我是比較支持辯手採用部分心證的方式,雖然要儘可能減少,但要有基本邏輯詳實的論證,或者說你的斷言如果沒有理論依據,卻又與我的常識違背,即使你的對方絲毫不反駁,我也直接判這點輸。比如昨天聽華語的比賽,火車票預售期應該縮短、延長。正方有提出鐵路應該調整自己的部分運量到航空,鐵路不應該獲取利益,鐵路調度提前半個月和三個月沒區別,縮短預售期能提高鐵路運力這些點。我作為鐵路行業人員,是肯定會直接否了。

現在這群辯手都非常聰明,喜歡玩技戰術,而有時候越違反常識的越開腦洞的點,往往越好進行技術操作。但其實越與辯論的初衷背離。

現在小孩子一打比賽,強推短打惡逃套口,一套一套的。但三段論是什麼?數據實例在哪裡?相關的社會學研究怎麼樣?一概不知。真的,這就是讓所謂的白紙裁技術裁給慣得。

所以心證就心證吧,畢竟前些年許多裝著自己很白紙實際心證的評委很累,這兩年就解脫一下他們吧。只要公正就行,只要能保證你心證兩邊,別玩雙標就行。

順帶我忽然想起來,前兩天有個評委,似乎姓張,說知乎是他的地盤的那位。說「比較標準怎麼能是斷言呢」的那位。那我覺得這心證就算了吧。


其實說白了就是「常識」這條線應該劃在哪兒的問題。

但是這個問題可能會有答案么?反正我覺得是不可能。我感覺基本上只能靠猜。

這個主張我也不確定是不是好,因為我看來這基本上意味著辯論賽告別「白紙裁」的價值導向了。

雖然我一直不提倡白紙裁,但是真的徹底告別「白紙裁」,這個我真的不確定是不是好。只是我覺得可以嘗試一下。

如果是以這個為基礎,其實評委在賽前公示自己的專業知識背景比公示判准可能對參賽選手更有幫助。

就比如評委全是法學專業的,那麼很多法學領域有定論的東西就可以當做「常識」在比賽中使用。

如果評委是理工科的,那麼光速不變就是不能挑戰的,但是如果評委是文學專業的,那麼光速不變可以試著挑戰一下。(當然沒見過哪個立論以光速不變為前提的……我就是舉個例子……)


文章中實際上涉及了兩個基本問題。

1 辯論是不是一個說服第三方的活動

2 面對黑箱試的心證,可以多大程度上的接受。

首先,辯論是不是一個說服第三方的活動:

持這種觀點的我猜大多數是源自黃執中的辯論培訓中的一個演繹:說服,吵架跟辯論的區別。但是請注意,黃執中在此處並沒有試圖定義辯論或者辯論賽是什麼和應該是什麼,而是藉由爭議處理權在誰這個角度,去闡述一種對於辯論的理解。也就是說,作為辯手我們可以認為我們在說服評委,這是一場說服遊戲,但作為遊戲評判對於辯論本體的認知並不必然取決於選手的觀點。正相反,現在的辯論是一種競技性比賽。雖然常常有同仁高呼救市佈道,但是不管怎樣你們都想贏吧。所有人都想贏得比賽,這使得辯論註定是一個競技性比賽。

因此,文中所提到的因為擔心辯手過於愚蠢的表述不被糾正因此心證應該被正義化的觀點變不存在了。在競技性比賽的前提下,評審的第一要務是保證比賽公平性。競技性比賽需要明確的規則,和精準的判罰才能保證比賽進行下去。就算是一場兩邊都傻的比賽,也總有稍微聰明點的一方,評審的職責不是也完全沒有必要是告訴大家什麼樣的論述是最好的,只要告訴大家那邊好一點就可以了。在評審不公布心證習慣的前提下比賽的公平性被打破了,規則存在較大隨機性。至於大家擔心的會打出愚蠢的比賽的問題,我想說,該蠢的比賽不會因為判准改變了就變得有點好看。覺得做了評審就應該倡導正確的價值觀引導大家都學好,這種聖母心能不能收收?比賽難看的責任在辯手不在評審,如果評審看不清這點繼續心證,那就只能使比賽又難看又不公平!

第二個問題,心證多大程度上可取?

心證判負就不用說了,我更加激進一點,所有對論點內容的心證都是不合理的。所謂白紙裁,是僅僅預設邏輯規則,評審只能援引賽場上辯手提出的信息。就算你知道某一方說的不是事實,在對方提出之前你只能假裝不知道,否則你不是評審而是某方五辯。這點有些知識儲備喜歡高屋建瓴的評審應該特別注意。而評審允許心證的範圍只能限定在一個觀點多大程度上能夠成立以及對於這個觀點反駁的效力如何。評審認為荒唐的觀點只可以心證其容易反駁,而不能心證其錯誤。

舉個例子:

正:沒徵求所有人意見就是獨裁 (心證效力弱)

反:世界上大多數代議制國家被認為是民主的(反駁成立)

此時,世界上有多少代議制國家,哪些又被人問是民主的都不是評審需要關心的問題,對於這個事實的舉證和反駁的義務都在正反雙方。

正:沒徵求所有人意見就是獨裁(心證效力弱)

反:我國就是代議制民主國家,我們不獨裁(反駁成立)

正:正是我們所謂的代議制在國際上才因不民主被廣泛批評(反駁成立 觀點重新確立)

對比上一個例子,對於同一個觀點的反駁是多樣的,評審應該考慮的是反駁與原命題的邏輯關係而不是反駁命題的正確性。這個例子的反方反駁顯然更蠢,但是正方反駁之前反方對於正方的反駁始終是成立的。

正:沒有徵求大多數人意見就是獨裁

反:獨裁體制效率高,沒什麼不好(沒有反駁前觀點,前一觀點成立)

此時評審應該認為雙方都同意「沒有徵求大多數人意見就是獨裁」這個觀點,但是反方提出了新觀點,因此承擔維護新觀點的義務,顯然新觀點也站不住腳,但是這需要正方指出。

說了這麼多實際上想說兩句話,首先,別當著評審操著辯手的心。所謂術業有專攻,這不但是現代民主政治設計的基本邏輯,也是現代商業社會發展的基本規律。

其次,評審是需要專業能力和經驗才能勝任的角色。英國國王詹姆斯一世又一次心血來潮想去判案,結果被大法官柯克攔住,柯克的理由成為了法律界非常著名的論述「上帝賦予陛下豐富的知識和非凡的天資,但是,陛下對英格蘭王國的法律並不精通。涉及陛下臣民的生命、繼承、動產或不動產的訴訟,並不是依自然理性來決斷的.而是依技術理性和法律的判斷來決斷的,法律乃一門藝術,一個人只有經過長期的學習和實踐,才能獲得對它的認知。」

諸位,同理,一個人會打辯論不代表他會評比賽,一個好的評審也不一定非要是好的辯手。評審也需要有「特別的技巧」。不要天然覺得現在老辯手評比賽就有多合理,那隻不過是這個圈子缺乏專業評審的妥協策略而已。


毛老師說的對,毛老師說的是廢話。

然後典帝勛哥我是你們的粉,再然後吳堯吳畏你們兩個別暴露我黑歷史,最後

心證這個東西沒那麼嚴重,關鍵的東西在於比賽的公平。

一場比賽,有心證頂多是被抓了一波。這走勢可大可小可優可劣,關鍵是你怎麼玩。

怕的不是心證,是瞎JB腦補和你必須按照這種方法打不然就判你輸。

然後,比賽打得太爛兩邊都想判負不是一次兩次了。這個月評一場CDA還把兩邊選手都罵了,然後很不負責任的用隨機數判勝負。

裁判心理也苦啊,你們比賽打成這個屎樣子,我還得點評出個123來,媽的總不能吃鐵絲拉網地編吧……那我怎麼辦?心證咯!

其實吧,心證裁越來越多和比賽打得越來越爛互相促進。

真的,沒內容,推卸論證責任,我只能看技術。至於這一輪你的搶法好還是他的搶法妙,我就只能看心證了。畢竟辯論沒規定偷換概念難度4.0或者扣帽子難度2.3吧。


毛的這篇文章其實很溫和啊。

放縱心證會導致評委胡說八道,但心證其實不可避免。

這其實是這幾年的共識,問題是怎麼辦?

毛採取了一種以教學為目的的評判觀——評判不可能無心證介入,但評委必須上台交代判准及評判過程。

這有利於規範監督評委想法,心證將會最大限度局限在某個應用範圍內,同時,也迴避了不讓心證導致的僵硬死板。

講真的,這些都是這些年一直有討論到的問題,作者自己也說並無新意。

回到題主問題。

Q1、文章里提出提高心證的准入門檻,具體該提高到什麼程度能否有公論?明顯謬誤,衝擊一般常識等等概念能否有較為明確的標準。連明顯謬誤,違背一般常識的內容都不反駁,是否可以認為其實也比較缺乏常識,屬於犯了同樣錯誤?正方說人不吃飯也不會死,反方說雖然不吃飯不會死,但是不呼吸會死,判正方負合適嗎?

A1、門檻設多高,估計很難細化到每一個境況下的方方面面,但大原則是可以成為共識的。明顯謬誤、常識違背,我個人覺得可以通過增設環節解決,比如檢證之類的,當然比賽會很拖沓很煩。如果兩邊都在胡扯,我個人傾向於,直接不把這個交鋒點納入裁決就完了。至於題主後面那個會死的例子,不懂你在問啥。

Q2、當心證判負出現以後,怎樣或者說由誰來衡量心證介入程度是否過重?在現在優秀評委未必能滿足比賽需求的情況下(不敢肯定,但是題主見到有不少比賽缺乏優秀評委,如有不當,敬請指正),怎樣保證心證的適當?比方說水平不足的評委的心證或者因為一天要評三四場比賽,沒辦法對辯題有充分了解或查資料的評委。

A2、你要想通,其實生活中,能找到一伙人肯聽你的意見,肯動用思考幫你理順思路,真的已經是幸甚至哉了。我類比下,大選期間,是所有選民都是「理智、優秀、中立」的么?顯然不是,但是你能說終止這些人的選民資格么?不能。說回這個話題,除非評委就是道德敗壞故意作比賽,否則他講什麼我們都不能批判其失職。我們撐死只能說,在辯論這個圈子裡,他不夠專業。但第一,為什麼必須要專業評委來裁比賽?第二,從教學角度出發,優秀評委引導出來的辯手真的就更好么?目前至少缺乏實證研究吧。

至於心證程度是否過重,毛的文章講的很清楚。交給公眾監督。評委交代判准、判決過程,胡說八道講不出道理、心證太嚴重,自然會遭到辯論圈的炮轟。評委覺得委屈可以捍衛自己觀點進一步闡釋這麼做的意義和合理性。你看,這些場外交鋒就會不斷促進這個問題在實踐中得以解決。

另外說個事情,我不推薦評比賽前評委自己查一堆資料。不懂就場上聽,一個外行用短暫時間查的資料並不能保證自己評賽的權威。

Q3、有不少比賽的評委相對固定,怎樣避免辯論賽變成專門研究評委口味的討好模式?

A3、這不是壞事。還是拿大選類比,希拉里和特朗普的發言稿難道不是專門針對目標選民設計的?事實上,如果你認同,辯論賽一個目標就是在說服,那麼研究評委、觀眾的口味其實就是必不可少的工作。你擔心的只是,這樣下去,辯手會不會變成馬屁精而已。一方面,現在的評委足夠多,有時賽前一兩天才能得知評委是誰,專門針對某個評委進行戰術設計往往成效不大;一方面,辯手也有固有價值,玩辯論玩成馬屁精的案例不足或者說還沒看到這種危害足夠嚴重;一方面,現在很多學校的辯手論單兵論團隊,都沒法駕馭的了你說的這種討好模式。


感謝各位不吝賜教,有的同仁讀後還能得出我的說法「比較溫和」的評價,在這個撕逼日盛的風氣下,簡直感激涕零。

諸位的討論都很有教益,我並未天然的支持心證,實際上只取了一種積極接受的心態。文章的緣起大概是關於比賽質量下降的問題,我把鍋扣給了辯手素質。

然而尺有兩端,無論是比賽素質還是心證的應用,評委一端的問題是無法忽視的,對此我當然不會沒有考量。不然這甩手文章寫的也太沒勁了不是。

關於評委,我單開一文,還請各位指教:

每一位評委都應該述票


希望儘早開發不帶人工智慧的機器人評委吧,並且保證判准不是人為設定就成。


支持毛老師+1

說一點個人感受

我了解白紙裁大概是在我大三,那時候白紙裁是一個比較先進的東西,在那時候很多辯論賽因為評委腦補太多導致爭議繁多。具體可以用郢人燕說來表達當時的我見到的一些爭議裁判,甚至遇到了選手認為自己輸了但是評委腦補需選手贏了的情況~所以去心證、去腦補呼之欲出也就有了白紙裁。

白紙裁用我一位學弟的話說就是如果正方說「大麻是不會上癮的」反方不反駁 評委也只好默默的在小本本記錄下 正方說大麻是不會上癮的反方不並不反對。

一時間白紙裁成為了一種潮流,心證成為了一種人人喊打的東西。

人總是趨利避害的,既然白紙裁評委喜歡,很多隊伍開始越來越重視交鋒,重視論點的新、奇、特

(翻閱過往的辯詞能夠明顯感覺到這點)

凡事矯枉過正都是要不得的~ 漸漸地辯論場上開始出現了很多反心證、反常識、反智的觀點和「修改」過的數據

比如我去年評的一場校賽,反方告訴評委:「瑞典的犯罪率全球最高,瑞典沒有死刑、所以死刑沒用」正方沒有反駁

what ?

瑞典的犯罪率全球最高?索馬利亞咋辦?

事後溝通才知道反方「微調」了數據的措辭~記得那是一場55開的比賽,這個數據也成為了比賽勝負手之一

再加上諸如很多比賽沒用證據檢驗環節,很多人還認為評委不應該查比賽數據。

這樣的事情越來越多~

仔細想想這樣真的好么?

先寫到這裡~想到什麼 之後再說


簡單粗暴歸納一下毛佳鵬的觀點:

對於一場兩邊評委都想判負的比賽,

一方沒技術沒詭辯,理論還算靠譜表達超級糟糕。

一方有技術沒人品,理論亂七八糟純粹忽悠人玩。

我評委就不能把票投給前者非要投給後者?

所以,

打比賽的,心證不是障礙,是深挖辯題內涵的動力。

評比賽的,心證不是任性,是對比賽進程瞭然於心。


謝邀。

眾所周知(並不),我一直以來都致力於呼籲『不要心證』,在知乎上我也寫過不少回答來解釋關於我為什麼反對心證。

大家可以看到,隨著大陸地區越來越多的辯論賽開始舉辦,撕評委這件事已經逐漸成為家常便飯了。我現在如果看到一屆大賽沒個撕評委的問題在知乎上出現,我都要懷疑是不是辦了個假的辯論賽。

之所以撕評委變得家常便飯,當然有評委本身水平降低的因素,還有現在的評委的社會地位和辯手相差無幾的因素,也有辯手無理取鬧的情況,但這些因素都有一個共同的基礎——辯論賽的評判壓根就沒標準。隨便寫得多詳細的評委須知,總會伴隨著無數你永遠拎不清的形容詞,比如新穎···巧妙···合理···pardon?以及一些拎不清的動賓短語,比如不逃避問題···pardon?所以你說一個觀點新穎不新穎,你咋判斷?逃沒逃避問題,能有共識?合理,呵呵···你告訴我什麼叫合理?

你看寫個刑罰還要盡量寫清楚,什麼叫造成重大傷亡,到底是死幾個重傷幾個,傷殘等級都有專門醫療機構做鑒定。留下的自由裁量權,那都是法官在相對漫長的審判過程中反覆考量的。你一場辯論賽,電光火石之間讓人判斷合不合理···新不新穎···巧不巧妙···最終結果不就是只能在漫長的撕逼過程中再去判斷嗎···

說這話沒有懟毛老師的意思,毛佳鵬老師也是長期致力於辯論賽發展的老辯手,這篇文章的大意我覺得其實大家都有所感知。完全沒有心證,那一邊站起來說我們論證的基礎之一是光速是可超越的···你特么讓我怎麼判···對吧?那我對此的態度一貫是:『不要心證』,豈不是放過一馬,任他胡說八道?

不是的,我之所以一貫強調『不要心證』,是因為我知道,心證根本不可避免,只不過你們巧妙地用別的語言在點評的時候給blabla過去了,比如『不符合常識』、『並沒有說服我』、『感覺對方更有說服力』、『道理是這樣但是聽上去不太舒服』、『論證稍微單調了一些』···不要給我說你們沒這麼干過···那,我所謂『不要心證』,兩個意思:

第一、你不要點評的時候就這麼乾癟癟地一句:別我心證掉了···這多尷尬,我並不是鼓勵你們找借口,相反,我希望大家承認,從邏輯上講,就不存在『絕對不可能說服我』的觀點,恩,是的,哪怕『信息不可以超越光速的速度傳播』,理論上,不是民科那一套,是基於實驗和公式的。問題在於,你得告訴辯手,如果你希望這個點能說服我,你還差什麼,我可能會被什麼說服。

第二、盡量減少心證。就是因為心證這玩意兒太不可控了,如前面所說,根本沒有標準,或者說,沒有範圍。要麼,提出一個普遍適用、可以快速判斷的方法,要麼窮舉,但顯然現在都沒有。所以我的想法很簡單,盡全力避免心證,直到你覺得:『mdzz,這我要是信了除非我去吃屎。』

毛老師的意思我明白:現在有的辯手吧,除了學了點技術,其他基本的知識一塌糊塗,還巨B自信,站在場上啥都敢說···是的,是特么挺痛苦的,尤其現在網路技術發達,視頻資料齊全,隨便查查立論,學學陳詞,練練交鋒,戰場一推一場比賽就下來了···但我想,反過來也一樣,如果對面也是這樣玩的,也是連對手的硬傷都指不出來,那咱們又何必幫倆笨蛋做這個容易找撕的心證呢?

毛老師覺得呢?

註:光速不可超越(簡寫)是狹義相對論的基本公設,目前實驗無任何一例證偽此公設,特此說明。


1. 「心證」是一個非常含糊其辭的概念,到現在為止,我沒有看到過什麼像樣的分析,把「心證」做進一步的分析。這是打辯論的人最典型的毛病:拿著些含混的大詞,相互掄來掄去,討論本身是無效率的。

2. 「心證」是絕對無法避免的。不要說辯論比賽,即使是專業的法官裁判案件時,他的既有知識、私人偏好甚至當天的心情好壞都會對純粹的事實認定造成影響。無論價值上如何理解這一點,這都是一個事實。在認定純粹事實的時候尚且會受個人觀念的干擾,在聽取和理解一個複雜的論證時,你告訴我可以排除「心證」?

3. 如果辯題是「犧牲少數保護多數是不是正義」,你覺得一個政治系的老師比較能聽懂和理解你的論;還是一個毫無知識的高中生比較可能聽懂和理解你的論?你覺得是一個政治系老師比較難以做到區別你的論證好壞和他的個人觀點;還是一個高中生比較難以做到區別你的論證好壞和他的個人觀點?

最後是純私貨部分,我們來虛構一場比賽,辯題是「中國是否應該廢除中醫」。比賽結束後,有以下兩名裁判作出點評:

裁判A:我認為正方立場是錯誤的,中醫博大精深是中國文化的重要部分,[以下省略三百字],怎麼能廢除呢?

裁判B:我認為正方的論證是錯誤的。正方在論證中援引了XXX理論作為論證的核心,我恰好是學醫學的,這個XXX理論已經被學術界證明是錯誤的了。反方可能沒有足夠的醫學知識,沒有發現這一點。考慮到雙方場面上相差不大,而我認為正方所有的優勢和攻防都是建立在一個錯誤的理論之上,所以我判反方勝。

顯然,所有打過辯論的人都會同意,裁判A錯誤的使用了心證,而且也是最令人深惡痛絕的一種心證裁。問題是,裁判B基於自己的專業知識(而不是人盡皆知的普遍知識)作出了裁判是否是心證裁,是否同樣是無法讓人接受的事?

從比賽的公平性角度和賽事組織的簡便性角度,裁判B的判准顯然也是有問題的,因為他引進了雙方辯手在比賽中並未提及的私人知識作為判准(儘管我們可以進一步討論雙方辯手為了準備比賽,是否應該具備這種知識)。但如果我們希望辯論比賽不是充斥著低水平的立論和低水平的裁判,並且時不時的被專業人士嘲笑,這個問題也許就沒有容易回答了。

最後說一句得罪所有人的話,歸根結底是組織比賽的人和評比賽的人水平上不去,知識結構和「白紙裁」沒什麼差別。所以不好意思,辯論比賽的水平始終維持在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狀態上。


我覺得所謂心證是指評委在兩個公共輿論中存在顯著爭議且爭議雙方基本相抗的立場中有明確傾向,這種評判傾向是辯論賽評委所應當盡量避免的,而非是要求評委做不將常識帶入評判過程的白痴裁。。。

當然這個標準在很多情況下可能是比較模糊的,比如轉基因食品是否有害這個議題是否在公共輿論中存在明確爭議和相抗立場,你和崔永元可能就會有截然不同的答案。


所以那篇文章呢?

現在的辯手怎麼講話沒頭沒腦的。提問題也是。

看了岳不群先生提供的鏈接,答案不是很簡單么,豬一樣的評委請和辯手一起提高姿勢水平,好好學習論證義務和攻防層次。不要用「心證」這個概念。

什麼是豬一樣的評委,就是所有評委請在用「心證」這個概念之前先確認一遍自己懂不懂論證義務。基本上有一絲心虛的都是豬一樣的評委。

貼個老問答,各位的記性真差。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1390974/answer/51798364


心證不可避免。

相比於如何劃分心證程度,我覺得還是來討論如何篩選優質評委來得靠譜。

以及,我們打辯論賽,培養辯證思維,不就是為了儘可能脫離自我,見識更大的世界嗎?評委的心證不也是更大世界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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